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鉴 证 工 作 底 稿
(征求意见稿)
客户名称:
纳税年度:
底稿要求:
1. 所有审核要点表均须作出记录并归在底稿中,若要点表不适用的,具体审
核表可以不归在底稿中。
2. 本底稿未规定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通用工作记录表”进行记录。
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工作底稿目录
委托单位:
索引号 项目名称 具备(√)
一、综合类
Z101 三级复核工作底稿
Z102 正式审核报告书
Z103 审核工作计划
Z104 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Z105 涉税鉴证业务声明书
Z106 提供资料清单
Z107 企业基本情况
Z108 内控测试
Z109 鉴证工作总结
Z110 审计标识
二、业务类
Y201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审核表
Y202 货币资金损失审核表
Y203 坏账损失审核表
Y204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审核表
Y205 存货损失审核表
Y206 固定资产损失审核表
Y207 对外投资损失审核表
Y208 在建工程损失审核表
Y209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表
Y210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表
三、其他类
Q301 通用表
Q302 凭证测试表
三级复核工作底稿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1 页次:
审核项目: 三级复核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复核人 复核要点
复核
与否
复核意见 处理情况
项
目
负
责
人
1、是否对助理人员工作进行了分工和指导,并已
按照本所审核程序和本项目审核工作计划完成了
外勤工作;
2、对审核中碰到的重大问题是否已向部门经理请
示并已获得解决;
3、是否已详细复核了全部审核工作底稿并签字:
(1)审核人员是否运用恰当的审核方法执行了预
定审核程序,实现了审核目标;
(2)是否已将审核过程记录在底稿中;
(3)各项目的审核证据是否充分,专业判断是否
正确,
(4)审核结论是否明确,并与工作结果一致);
4、已审申报表之间的相互勾稽关系是否已经核对
相符,并经客户盖章确认;
复核人:
5、是否已取得客户管理当局声明书;
6、是否已与客户交换过审核意见,并就调整事项
取得一致意见;
日期:
7、是否已完成审核报告初稿;
8、是否已完成了工作底稿整理和编号工作。
部
门
经
理
意
见
1、纳税调整项目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意见的确定是否恰当。
3、是否与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审计情况进行过充
分的讨论;
4、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5、是否需要重新考虑已实施审核程序性质、时间
和范围;
复核人:
6、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
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日期:
7、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是否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
8、拟出具的审核报告是否适当。
公
司
(
所
)
领
导
意
见
1、审核约定事项是否已实现;
2、审核程序的制定与实施是否恰当;
3、审核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4、对遗漏未审核事项是否进行审核; 复核人:
5、审核意见是否恰当,审核报告的表述是否规范
。
日期:
6、相关事项或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
争议事项是否已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
得到记录和执行。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计工作计划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3 页次:
审核项目: 审核工作计划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一、企业基本情况(简述)
1、企业概况
2、简述报损原因
3、其他及重大事项描述(如销售产品召回、重大资产损失)
二、审核重点
三、计划审核日期
外 勤 工 作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日 人次
内部整理复核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告完成日 年 月 日
四、审核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姓名 职务或名称 分工 备注
计划变更情况记录:
一、企业基本情况(简述)
1、企业概况
2、简述报损原因
3、其他及重大事项描述(如销售产品召回、重大资产损失)
二、审核重点
三、计划审核日期
外 勤 工 作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日 人次
内部整理复核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告完成日 年 月 日
四、审核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备注
计划变更情况记录:
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索引号:Z104
编号:
甲方(委托方):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
乙方(受托方):
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涉税鉴证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
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提供资料失实、不完整或偷税而造成的后果。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
)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
)严格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
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
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
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
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4、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
从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委托业务费用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
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
证。
3、乙方有责任在鉴证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
查、听证、复议等程序。(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相
应的经济责任,该经济责任的最高额以退还已收费金额并赔偿已收费金额的100%为限。
4、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逾期一天按委托业务费用万分之
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约定事项的收费
1、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完成本委托业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 )。上述费用在本约定书签订之时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递交鉴证报
告时甲方一次付清。付款方式:为支票转帐付至乙方对公账户。
2、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
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五款第1项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3、如果乙方已经完成了外勤工作,由于甲方或者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
应按不低于委托业务总费用的80%付费。该费用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支付。
4、乙方在 市区(县)以外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交通、食宿、邮电通讯,以及与本次委托
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5、除上述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或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及时将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交与乙方,经乙方催告仍
不能提供的,乙方有权解除本约定书并且有权不予退回签约之时收取费用;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私下付费的,应向乙方支付所付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3、乙方利用工作便利违反本约定书中所做的承诺的,经查属实的应向甲方支付约定服务费的20%的违
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在双倍服务费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七、鉴证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鉴证报告一式 份。
3、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
说明。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审核鉴证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鉴证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
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九、约定事项的终止
1、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
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付出的劳动收取合理的费
用。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
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1、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但其
中第四(二)2、3、五、六、七、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2、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
涉税鉴证业务声明书
编号:
索引号:Z105 页次:
致 税务师事务所:
本公司已委托贵所对我公司 年度申报税前扣除的 损失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
鉴证报告。为此,谨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
税收法规的要求编制了相关的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税前扣除申报表。这些报表的编制基础与上年保持一致。本
公司管理当局对前述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的相关税务资料、董事会的决议等资料。
3、本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已完整及无遗漏地反映本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各种税
金及附加费用,没有错报与漏报。
4、本公司确信:
(1)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有需要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2)公司没有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瞒报、虚报行为。
(3)没有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需要申报、登记及核销的事项而未予申报、登记、核销。
(4)对注册税务师提出的本公司在纳税申报中不符合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事项,本公司承诺作相应调整。
5、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提供资料清单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6 页次:
审核项目: 提供资料清单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 号 资 料 名 称 有/否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 书面申请报告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接受委托前一个月(如跨年度则为上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企业财产损失的账户处理复印件
5 相关经济资料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6 单位关联企业名单
7 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索引号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基本情况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7 页次:
审核项目: 企业基本情况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电 话
实际经营地址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码
工商登记
日期
税务登记
日期
执照号码 税务编码
经营范围 开业日期 经营期限 年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经理 联系人
投 资 者 名 称 投资总额 注册金额 出资比例 实收金额
占注册资本
比例(%)
合 计
分 支 机
构 概 况
名 称 所在地 适用税率 从事行业
销售总机构生产
的产品
销售自己生
产的产品
货币资金损失内控测试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8-1 页次:
审核项目: 货币资金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执行人
索引号
总经理 财务经理 其他
1.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否
建立并严格执行?
是否妥善保管并定期盘
点现金和有价证券?
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营
无关的货币资金收付现象?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银
行帐户现象?
2.适当授权
款项收支是否均按规定
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办理?
有无费用审批制度,费
用的审批权限是否集中?
货币资金的损失是否均
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办理
?
3.职责分工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是否
严格分离?
有价证券保管人和记账
人的职责是否分离?
说明:
坏账损失内控测试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8-2 页次:
审核项目: 坏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执行人
索引号
总经理 财务经理 其他
1.应收款项管理
是否建立应收款项的管
理制度?
应收款项明细账与总账
是否按月核对相符?
应收款项是否定期与客
户对账并催收?
2.适当授权
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是
否经过审批?
坏账核销是否均按规定
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办理?
3.职责分离
销售业务中签订合同、
组织供货、开票、发货、收款
、入账等职责是否分离?
应收票据的保管和记账
人员职责是否分离?
说明:
存货损失内控测试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8-3 页次:
审核项目: 存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执行人
索引号
总经理 财务经理 其他
1.存货管理
存货管理制度是否
建立并严格执行?
存货的管理(分检
、堆放、仓储条件等)是
否良好?
发出存货是否根据
制度规定的领料凭证或财
务签章的销售发票、提货
联或运货单正确计量,手
续齐全?
存货是否不定期由
财务部门会同物资管理部
门共同组织进行盘点?
存货盘盈、盈亏、
报废等是否及时按规定审
批处理?
2.适当授权
主要物资、原材料
、商品等的采购是否有订
货合同并经授权批准?
存货盘盈、盈亏、
报废等是否均按规定的程
序和权限审批办理?
3.职责分工
存货的购置与验收、使
用,付款与记账等职责是
否分离?
说明:
固定资产损失内控测试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8-4 页次:
审核项目: 固定资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执行人
总经理 财务经理 其他
1.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
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固定资产是否实行目
录管理,定期核对账卡,做
到账卡物三者一致?
固定资产的毁损、报
废、清理是否经过技术鉴定
和授权批准?
固定资产是否定期盘
点,盘盈、盘亏和报废是否
及时按规定处理?
2.适当授权
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是
否均经授权批准?
固定资产损失是否均
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办
理?
3.职责分工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使用,付款与记账等职责是
否分离?
说明:
索引号
固定资产损失内控测试表
1.固定资产管理
2.适当授权
3.职责分工
对外投资损失内控测试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8-5 页次:
审核项目: 对外投资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执行人
索引号
总经理 财务经理 其他
1.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是否妥善保管并定
期盘点有价证券?
对外投资是否取得
被投资单位出具的投资证
明,与签订的合同、协议
是否一致?
对证券、期货投资
是否建立完备的会计记录
?
2.适当授权
对外投资项目是否
均经授权批准?
投资损失是否均按
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办
理?
3.职责分工
有关岗位职责是否
严格分离?
有价证券保管人和
记账人的职责是否分离?
说明: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工作总结
委托单位: 索引号: Z109 页次:
审核项目: 鉴证工作总结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1.被审核单位背景:
2.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调查情况:
3.审核实施情况:
4.审核过程中主要问题及重要调整事项:
5.审核过程中重要未决事项及解决办法:
6.审核结论及拟出具报告的意见类型:
7.对接受后续审核的建议: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计标识
索引号: Z110
标识 含义 标识 含义
∧ 纵加核对相符
く 横加核对相符
M 计算正确
B 与上年结转数核对相符
T 与原始凭证核对相符
G 与总分类帐核对相符
S 与明细分类帐核对相符
AP 审核数
N 已进行纳税调整
* 备注
AJE 调整分录
∽ 交叉索引
N/A 不适用
说明:除上述通用审计标式外,事务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有关审计标识,并应说明其含义。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整体要求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1 页次:
审核项目: 整体要求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 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
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
、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即报即批,截止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国税至次年2月
15日)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
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
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
三、财产损失认定的证据:
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
企业内部证据。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
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6、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7、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8、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二)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
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汇总审核表
委托单位: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企业申请情况
财产名称 明细 金额
货币性资产损失
现金短缺
坏账损失
存货损失
存货盘亏
存货报废、毁损
存货被盗
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盘亏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固定资产被盗
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
对外投资损失
资产评估损失
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
的损失
对外提供担保损失
其他损失
合 计
填报人: 财务负责人:
索引号:Y201-1
鉴定审核单位审查情况
金额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汇总审核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货币资金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2 页次:
审核项目: 货币资金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于货币
资金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货币资金损失程序和记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
结果。
3、检查货币资金损失处理的报告和文件,了解货币资金损失的授权、职责分离等控
制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了解是否存在对货币资金损失的控制监督,关注有无及时处理货币资金损失。
5、评价与货币资金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申请核销款项的真实性审核
1、获取申请核销货币资金的清单。
2、抽查凭证,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
3、审核外勤日的实际盘点现金余额是否正确,推算至核销基准日的余额是否正确。
4、获取现金保管人关于现金损失的情况说明,审核其情况是否客观,证据是否充分
、理由是否恰当。
5、审核货币资金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核销证据
(一)因人为管理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被盗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5、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6、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等资料。
(二)因人为管理责任造成的银行存款短缺、被盗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
1、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2、相关责任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5、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6、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等资料。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货币资金毁损损失
货币资金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2 页次:
审核项目: 货币资金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应提供以下证据:
1、货币资金保管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2、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等;
3、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等资料。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确认货币资金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清查出的货币资金短缺金额,并扣
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确认货币资金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货币资金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货币资金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2-1 页次:
审核项目: 货币资金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损失日期 申报核销金额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原经办人员 损失原因 处理相关凭证 责任认定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可收回金额是指责任人赔偿金额;
2、责任认定栏请说明管理层或上级公司对责任人责任的认定情况;
3、应逐笔取证相关的核准文件,如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级公司批准文件、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事项应另作说明并取证;
5、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取证公安部门或检察部门的相关资料;
6、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坏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3 页次:
审核项目: 坏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应收款项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坏
账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坏账损失程序和记录,追踪坏账损失在财务报
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结果。
3、检查坏账损失处理的报告和文件,了解坏账损失的授权、职责分离等控制活动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
4、了解是否存在对坏账损失的控制监督,关注有无及时处理坏账损失。
5、评价与坏账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存在和所有权的审核
1、获取或编制与坏账损失相关明细表(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填制相应表格),应
收款项发生、变动、处理金额是否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一致。
2、从坏账损失明细账,追查与该笔金额购销有关的文件、合同、订单、发票副本、
发运凭证等,确定与该坏账损失相关购销的真实性和所有权。
3、审核企业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损失需经法院判决或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4、非购销业务的往来款项损失除经国务院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坏账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将初始发生应收款项与购销订单、合同、发运凭证、商品价目表相比较,关注其
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总金额的准确性。
2、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款凭证,查明应收款项收回变动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入
账。
3、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
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
失的具体金额。
5、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按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非现
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6、确认可申报损失坏账范围、金额,并编制明细表。
7、与委托方共同核对可申报损失的坏账明细表。
8、核对无误或修改后编制正式明细表,由委托方签字、盖章。
9、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坏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3 页次:
审核项目: 坏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四、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
权的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
3、对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
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或无法找到承债 人追偿债务的,收集以
下证据:
(1)法院的破产公告或破产判决书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3)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证照的证明;
(4)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失踪证明。
4、对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的,收集以下证
据:
(1)企业依法催收磋商的记录;
(2)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的,应取得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亏损的
,应取得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度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停止经营的,应取得所在地
工商等部门的证明材料,并取得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证明;
(3)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应取
得境外有资质的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
5、对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收集下列证据:
(1)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批准文件、法院判决书、裁决书和企业债务重组方案及相关
资料;
(2)企业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有效凭证和账务处理证据等。
6、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项,收集下列证据:
(1)企业的专项说明;
(2)专门机构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说明。
五、核销金额的确定
1、债务人已经清算的,计算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后的余额,确认不能收回
的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2、对尚未清算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
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坏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3 页次:
审核项目: 坏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3、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
务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中介机构
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4、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
款项,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
金额。
5、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
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
行的法律文书,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
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
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6、逾期三年以上且认定为坏账的应收款项,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
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7、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
能收回的,依据有关境外证明材料,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8、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按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非现
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坏账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3-1 页次:
审核项目: 坏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债务人名称 账款发生时间 发票号码 业务内容摘要 原始发生额 已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无法收回账款原因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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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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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金融业呆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4 页次:
审核项目: 金融业呆账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或编制短期贷款(长期贷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
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获取并审核贷款合同、协议、贷款证(或IC卡)及授权批准或其他有关资料和
借款凭证(借据),确认贷款的真实性,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3、审核申报损失贷款的偿还情况,核对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
4、必要时可向借款单位函证,并与贷款期末余额核对。
5、对于以财产抵押的贷款,应注意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和贷款合同规定
的限制条款。
二、存在与所有权的审核
1、获取或编制短期贷款(长期贷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
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获取并审核贷款合同、协议、贷款证(或IC卡)及授权批准或其他有关资料和
借款凭证(借据),确认贷款的真实性,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3、审核申报损失贷款的偿还情况,核对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
4、必要时可向借款单位函证,并与贷款期末余额核对。
5、对于以财产抵押的贷款,应注意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和贷款合同规定
的限制条款。
三、呆账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将初始贷款、投资及应收款项与贷款合同、投资协议及其他资料核对,关注
金额的准确性。
2、检查申报损失的贷款、投资等的偿还回收情况,确定变动情况是否及时、准
确入账。
3、检查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转销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属于不予税前扣除的债权和股权。
4、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四、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借款人或被投资企业的贷款和投资合同、发放贷款和投资凭证及相关材料。
2、法院、公安、工商、企业主管等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呆账损失的相
关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金融业呆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4 页次:
审核项目: 金融业呆账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⑴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
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及其有关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
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
明材料;
⑶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
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债务,金融企业对其
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
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
,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 清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⑸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
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⑹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
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金
融企业仍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
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
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⑻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
由于上述(1)至(7)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垫款的
相关证明材料;
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
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的,经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清算和
追偿后仍无法收回股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⑽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银行承担的净损失的相关证明材料;
5、助学贷款逾期后,银行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
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6、金融企业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不含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7、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核销金额的确定
金融业呆账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4 页次:
审核项目: 金融业呆账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1、对于符合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呆账损失,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
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或净损失,确认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的具
体金额。
2、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损失税前扣除:
(1)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金融企业
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4)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金融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者股权。
金融业呆账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4-1 页次:
审核项目: 金融业呆账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债务人名称 账款发生时间 业务内容摘要 原始发生额 已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无法收回账款原因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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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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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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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存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5 页次:
审核项目: 存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存货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存货相关
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察看存货管理情况,存货的采购、验收、领用、出库等是否均得到批准和记录。
3、了解是否存在存货损失的控制监督程序,检查被鉴证单位是否定期盘点存货,并及
时处理存货损失。
4、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存货损失的程序和记录。追踪存货损失在财务报
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结果。
5、检查存货损失处理的报告和文件,了解存货损失的授权、实物控制、职责分离等控
制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总体评价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存货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获取申请核销存货的清单。
2、检查核销相同、相近存货的购买发票、验收证明、入库单及其他凭证。
3、检查存货明细卡,分析或计算申请核销存货的实际数量与金额。
4、审核相关的进项税是否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审核确认存货盘点日盘亏数量:
⑴对已盘点存货数量实施抽查;
⑵获取盘点汇总表副本进行复核,并选择金额较大、收发频繁等存货项目作为重要的存
货项目,与存货明细账核对;
⑶审核存货盘点,获取存货盘点盈亏调整记录。重大盘亏事项是否已获得必要解释;盘
亏事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已获批准;盘亏事项账务调整是否已及时入账,非正常损失
的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并同时确
认为损失。
6、获取并审核纳税人存货盘点计划及存货盘点表,评价存货盘点的可信程度。
7、报废、毁损存货的审核。到现场察看存货的现状,并记录、拍照等。
8、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
的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对于盘亏的存货。获取以下证据:
存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5 页次:
审核项目: 存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⑴取得存货盘点表;
⑵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⑶取得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或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
其他确定依据);
⑷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4、对于报废、毁损的存货。获取以下证据:
⑴属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应取得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 技术鉴定证
明;
⑵属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
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⑶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情况的说明;
⑷取得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的责任认定、赔偿情况及相关审批文件;
⑸残值情况的说明。
5、对于被盗的存货。获取以下证据:
⑴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报案、结案证明材料;
⑵取得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材料;
⑶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情况的说明材料。
6、对于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的存货。获取以下证据:
⑴资产被淘汰、变质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资产已霉烂变质、已无使用
价值或转让价值、已毁损等的书面证明;
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品质鉴定报告;
⑷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的说明。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计算企业的存货确已形成财产净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 并扣除变价收
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存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五、工程物资损失,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进行认定
六、有关运输途中的损耗、正常挑选整理损耗、正常使用中的损耗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损耗自然摊入采购成本、原料、燃料、动力成本,一般不单独确认损失;
存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5 页次:
审核项目: 存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2、损耗数量或金额较大的应建议委托方单独核算,并提供正常损耗的技术标准。技术
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的顺序采用原则确认;
3、已经单独核算或虽未单独核算但损耗异常或损耗数量或金额较大的,应确定损耗的
具体范围、数量、金额,并查明原因。同时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应技术标准;
4、对异常损耗较大或难以确认为合理损耗的,应持保留意见。
存货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5-1 页次:
审核项目: 存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不含税损失
可收回金额 进项税转出 清理费用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原始证据 责任认定 备注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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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本表“不含税损失”以计税基础口径填列。
2、可收回金额包括变价收入、责任人及保险赔款额、按账面价值的1%预计的可回收金额;
3、本表填写时应按存货类别分项填写。如申请核销的存货多,则在本表中填写大类金额,另附明细表;
4、原始证据中应说明证据种类(如发票、入库单等)及编号;
5、申请税前扣除存货净损失小于50万元的,请在备注栏内说明是否经企业内部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大于50万元的,是否经国家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或中介机构的鉴定;
6、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固定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6 页次:
审核项目: 固定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固定资产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固定资
产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察看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的购买、验收、处置是否均得到批准和记录。
3、检查被鉴证单位是否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查看固定资产的状况;了解是否存在固定资
产损失的控制监督程序,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4、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固定资产损失的程序和记录。追踪固定资产损失在
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结果。
5、查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确认报损固定资产内、外部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
对拟报损的固定资产逐项说明,是否已作技术鉴定,内部相关人员是否证实,是否追究
了责任,内部是否逐级签字呈报,是否取得相关证据。
6、总体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固定资产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获取申请核销资产的清单。
2、核对申请核销资产账面余额及累计折旧与账簿记载是否一致。
3、审核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船舶船籍证明等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固定资产是否
归被审核单位所有。
⑴通过核对购货合同、发票、保险单、运单等资料,抽查测试其计价是否正确,授权批
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⑵审核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是否正确,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
⑶审核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是否按投资各方确认价值入账,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
门或有资质的机构确认,交接手续是否齐全。
4、审核资产的计价是否符合税法及有关规定,估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率是否符合税收法
规的规定,对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实施分析性程序,确认申请核销金额是否正确。
5、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要实地观察,并进行记录、拍照等。
6、审核计入固定资产的资产是否取得合法凭证。
7、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核销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的
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获取以下证据:
固定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6 页次:
审核项目: 固定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⑴固定资产盘点表;
⑵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
⑶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4、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获取以下证据:
⑴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⑵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
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⑶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
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
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
⑷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⑸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情况的说明。
5、对被盗的固定资产,获取以下证据:
⑴向公安机关的报案和结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涉及责任人的,应取得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⑶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情况的说明。
6、对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的,获取下列证据:
⑴资产被淘汰、变质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
值、已毁损等的书面证明;
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品质鉴定报告;
⑷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对盘亏的固定资产,依据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确认固定资产损失税前
扣除的具体金额。
2、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依据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确认固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3、对被盗的固定资产,依据账面净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确认固定资
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4、计算企业固定资产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并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
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固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固定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固定资产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6-1 页次:
审核项目: 固定资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原值 已提折旧 净值 清理费用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责任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原值、已计提折旧、净值均以计税基础口径填列;
2、可收回金额包括变价收入、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款额、按账面余额的5%确认的预计可收回金额。
3、本表填写时,入账凭证及原始发票等应在备注栏说明,如不够填写的,请另附底稿说明;
4、对申请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固定资产,单项资产小于50万元并批量金额小于500万元的,应在备注栏说明是否取得企业内部机构的鉴定证明;
对单项金额大于50万元并批量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是否取得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
对外投资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7 页次:
审核项目: 对外投资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长期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长期投
资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长期投资损失程序和记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结果
。
3、检查长期投资损失处理的报告和文件,了解投资损失的授权、职责分离等控制活动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
4、评价与长期投资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对外投资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对于短期投资:
⑴获取或编制短期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
符,结合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委托贷款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⑵获取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审核期末资金账户余额会计
处理是否正确。必要时,向证券公司等发函询证。
⑶获取期货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审核期末资金账户余额 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必要时,向期货公司发函询证。
⑷监盘库存有价证券,并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
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⑸对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向保管人函证。
⑹审核申报损失的短期投资增加项目的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会计处理
是否正确。审核短期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对于长期股权投资:
⑴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
符,结合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⑵审核申报损失的长期投资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要核实其入账基础是否符合投
资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要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
权批准手续。
⑶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时,审核其初始投资成本是否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
⑷审核股票权证等凭据,核对其所有权及金额。必要时,应向被投资单位函证投资单位
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审计单位发放股利情况。若股票权证等已提供质押或受到其他
约束的,应取证(或函证),提请被审计单位作适当披露。
3、对于长期债权投资:
⑴获取或编制长期债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
符,结合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⑵审核申报损失的债券投资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要核实其入账基础是否符合有
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要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
⑶监盘库存有价证券,取得盘点表,核对其所有权及金额。
对外投资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7 页次:
审核项目: 对外投资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4、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的
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取证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文件与责任人予以赔偿的证据。
4、对外投资的协议书(合同)、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5、股权、债权投资记账凭证和明细帐复印件、交割单。
6、因被投资单位或债务人破产申请核销的,破产事项是否已经法院裁定,被投资方或债
务人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的证明。
7、因经营不善或合资期限界满进行清算申请核销的,是否已经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作出相
关决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清算。
8、因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获取相关证明文件。
9、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计算企业各类投资确已形成财产净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并扣除变价收
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投资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对外投资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对外投资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7-1 页次:
审核项目: 对外投资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核算方式 损失金额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1、本表适用于对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委托贷款;
2、如申请核销的财产损失为债权与债券投资的,“被投资单位名称”栏填写借款单位或发行债券单位的名称;
3、如申请核销的财产损失为委托贷款的,“被投资单位名称”栏填写实际借款单位名称;如委托合同中未确定贷款使用单位的,填写受托银行;
4、实际投资额为税收确认额;
5、“损失金额”栏金额中不应包括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可收回金额包括变价收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额、按账面余额的5%预计的可收回金额;
7、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在建工程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8 页次:
审核项目: 在建工程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在建工程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在建工程损失的程序和记录。
3、检查在建工程损失处理的报告和文件,了解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损失的授权、实物控制
、职责分离等控制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总体评价在建工程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在建工程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获取申请核销在建工程的清单。
2、检查与复核申请核销在建工程金额与会计账簿记录是否相符。
3、审核在建工程的所有权是否归属于申请单位。
4、审核申请核销的在建工程支出金额归集是否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
5、审核工程施工是否具备必备文件,如外包工程是否具有相关合同,土建工程是否具备施
工许可证等。
6、审核申请核销的在建工程是否属于费用性支出(如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7、到现场察看在建工程及其他资产的现状,并记录、拍照等。
8、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的监
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对于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获取下列证据:
⑴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⑵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⑶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
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取得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⑷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
4、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获取下列证据:
⑴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证明;
⑵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取得保险理赔的说明;
⑶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
5、因企业经营业务调整不须使用原因等需要申请核销的,获取企业的相关文件或资料,审核业务
是否实际已经调整。
6、因施工质量原因形成损害的,审核是否工程经质量鉴定。需要索赔的是否已经向责任方
进行索赔。
在建工程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8 页次:
审核项目: 在建工程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7、因技术进步原因形成在建工程不须使用的,获取相关资料,并审核是否已经有关部门(
专家小组)确认。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造成的损失,依据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
确认该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2、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造成的损失,依据账面价值扣除残值、保险赔
偿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确认该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在建工程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在建工程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8-1 页次:
审核项目: 在建工程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工程名称 损失日期 账面损失金额 调整数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可收回金额包括变价收入、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款额;
2、在建工程中列示的费用性指支出(如大修理费)不在本表中填列并作申请税前扣除专项审核;
3、单项损失达500万元以上的,应当取证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文件;
4、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9 页次:
审核项目: 无形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无形资产损失的程序和记录,印证询问和观
察的结果。
3、评价与无形资产报废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无形资产损失真实性的审核
1、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清单,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 核对是
否相符。
2、审核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
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审核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确定
无形资产的存在性。
3、评价无形资产计价对应缴所得税的影响,审核无形资产计价是否符合 税法及其
有关规定。
4、审核无形资产各项目的摊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上期一致,若改变摊销
政策,审核其依据是否充分。审核本期摊销额及其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⑴除另有规定者外,外购商誉的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⑵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自行研制开
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
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⑷购买的计算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
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5、审核申请核销的无形资产是否归属于申请单位。
6、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
授权的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取证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文件与责任人予以赔偿的证据。
4、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资产已无使用价
值或转让价值等的书面证明。
5、因经济、技术进步而导致无形资产丧失其原由作用需要核销的,获取具有第三
方的客观资料,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9 页次:
审核项目: 无形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6、因法律保护期届满而形成需要核销的,获取有关部门颁法的相关证书。
7、因其他原因而形成需要核销的,获取导致该项资产丧失其作用的相关资料,专
家的鉴定结论或证明等足以证明其已形成实质性永久性损害的证据。
8、因法律诉讼原因形成需要核销的,获取判决书及相关条款。
9、获取无形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的说明。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计算企业无形资产确已形成财产净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并扣除
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的具体金额。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09-1 页次:
审核项目: 无形资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取得方式 入账日期 原始发生额 累计摊销额 净值 损失原因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资产类型栏应说明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2、“取得方式”栏说明资产取得方式,如购买、投资者投入等;
3、可收回金额包括变价收入、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款额;
4、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备注
无形资产损失审核表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10 页次:
审核项目: 其他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一、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1、获取其他资产的内控管理制度,询问被鉴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管理层对与其他资
产报废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2、了解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其他资产损失的程序和记录,印证询问和观察的结
果。
3、评价与其他资产报废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申请核销资产的真实性
1、获取申请核销资产的清单。
2、核对明细表中的资产名称、类别与金额与会计账簿记载是否一致。
3、对于资产评估损失,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⑴获取资产评估报告和附件,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记录的资产评估损失额核对是否相符
;
⑵审核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收法规和有关规定。
4、对于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造成的资产损失,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⑴获取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的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
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⑵审核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的资产损失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
⑶审核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的资产损失是否属于政府行为。
5、对于担保资产损失,是否获取担保损失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
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6、确认抵押资产为申报企业所有。
7、对于出售住房损失的审核,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
⑴获取企业出售房改住房明细表(包括出售住房使用权和全部或部分产权);
⑵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
⑶审核企业出售的住房是否按市(州、地区)政府规定的房改价格收取房款,是否存在实
际售价低于市(州、地区)政府核定的房改价格的情形。
⑷审核企业对已按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补发购房补贴的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的老职
工,以及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是否存在按低于成本价出售住房的情
形。
⑸审核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出售住房的时间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审核对外出借资金是否经国务院批准,是否签订的相关的合同。
9、申请核销的资产计价是否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
10、审核并确认申请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所属年度。
三、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损失原因,获取的审核证据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10 页次:
审核项目: 其他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1、获取上级公司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的
监督部门的批复)。
2、获取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互相担保应取得贷款互保合同。
4、取证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文件与责任人予以赔偿的证据。
5、确认资产评估损失,获取下列证据:
⑴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
⑵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资料;
⑶政府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⑷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⑸免税改组业务涉及资产评估增值或损失已纳税调整证明资料。
6、确认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获取下列证据:
⑴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
⑵专业技术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
⑶企业资产账面价值的确定依据。
7、确认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发生财产损失,
获取下列证据:
⑴法院的破产公告或破产判决书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
等的行政决定文件、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执业证照的证明公安等有关部门
出具的死亡、失踪证明;
⑵逾期三年以上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⑶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
⑷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
8、确认抵押资产损失,获取下列证据:
⑴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的相关资料;
⑵取得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的证明材料。
9、确认出售住房损失,获取下列证据:
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改主管机构批准的实行房改的批复文件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改主管机构批复,对该企业实行房改的批复方案;
⑵购置住房的发票(企业自建的住房,提供竣工决算和建造支出的发票或有关凭证)和住
房计提折旧的情况及账面净值余额;
⑶出售住房的价格及每套住房的出售价格的凭证;
⑷获取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情况及清理费用支出凭证;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10 页次:
审核项目: 其他资产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可供选择的审核程序 执行情况 索引号
⑸住房周转金建立及取消的情况说明,取消住房周转金的会计凭证。
四、核销金额的确定
1、确认资产评估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确已形成的资产评估损失税前扣除的具
体金额。
2、确认搬迁、征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确已形成的财
产损失,并扣除政府拆迁补偿等收入后的余额,确认该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
3、确认担保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承
担连带还款责任发生的财产损失,并扣除可收回金额后的余额,确认担保资产损失税前
扣除的具体金额。签订贷款互保合同的,在被担保企业为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
额之内(含)的部分,确认为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4、确认抵押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依据抵押资产账面净值扣除变卖收入后的余额,
确认抵押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5、确认出售住房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按规定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
后出售住房的收入,扣除按规定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以及住房账面
净值和有关清理费用后的余额,确认出售住房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程序表
索引号
其他资产损失审核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Y210-1 页次:
审核项目: 其他资产损失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损失日期 原始发生额 累计摊销额 摊余净值 可收回金额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因国家征用、市政规划等非企业的经营管理因素等形成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审核时填写;
2、“累计摊销额”栏中包括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3、可收回金额包括政府拆迁补偿收入、变卖收入;
4、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通用明细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Q301 页次:
审核项目: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序号 损失确认数 损失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
核
说
明
审
核
结
论
说明:
1、本表填写时,请在备注栏说明会计凭证编号;
2、本表根据各资产项目的不同情况自行填列。
备注
通用明细表
记账凭证测试表(通用)
委托单位: 索引号: Q302 页次:
审核项目: 执行人: 日期:
纳税年度: 复核人: 日期:
测试
序号
日期 凭证号 内容 金额 对应科目
与原始凭证
相符
会计处理
正确
所属时间
无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说明:1.本表通用于有关项目的凭证测试和帐务处理测试;
2.对有关凭证测试和帐务处理测试的核对内容,可视审计业务需要,适当增加合调整;
3.凡用作有关项目的具体审计抽查记录时,必须按抽查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和计算、验证资料。
记账凭证测试表(通用)
2.对有关凭证测试和帐务处理测试的核对内容,可视审计业务需要,适当增加合调整;
3.凡用作有关项目的具体审计抽查记录时,必须按抽查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和计算、验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