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实践分析
指导单位:
丹麦外交部
丹麦能源署
撰写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Ea 能源分析咨询公司
安元易如国际科技发展(北京)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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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引言 ........................................................................................1
(一)背景:中丹绿色电力合作项目 .........................................1
(二)中丹绿色电力消费相关制度 .............................................2
(三)绿色电力消费实践选取思路 .............................................5
二、洞见与结论 .............................................................................6
(一)中国绿证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6
(二)绿色电力消费实践场景 .....................................................7
(三)企业面临的主要障碍 .......................................................11
(四)推动因素与解决方案 .......................................................12
(五)跨领域洞见与总体结论 ...................................................13
三、附件 .......................................................................................14
一、 引言
(一)背景:中丹绿色电力合作项目
随着能源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连接到电
力,全球各地的电力公司正在着力推进电网现代化、提升效
率、采用创新解决方案以及新的运行方式。这些举措旨在保
持并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以及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丹麦能源署(DEA)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NEA)
在绿色转型领域已开展了 20 年的双边合作。2023 年,双方签
署了一份新的谅解备忘录(MoU),同意启动新的“中丹绿 色
电力项目”。NEA 与 DEA 合作的总体战略目标是:“提升 双
方在清洁能源领域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促进两国向低碳 经
济转型。”
2025 年,中国绿证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中国绿色
电力消费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提高,中国和丹麦企业积极参与
绿色电力消费,形成了较好的行动机制和实践经验。本报告
在梳理中丹绿色电力消费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聚焦积极践行
绿色消费、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中国和丹麦在华企业,提炼其
绿色电力消费实践路径。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建议, 向
企业提供绿色消费更好解决方案,为中丹双边绿色转型提供
重要参考。
(二)中丹绿色电力消费相关制度
本节以中国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为研究重点,系统梳理中
国绿色电力消费的制度框架,并设置专门章节对丹麦及欧盟
绿色电力消费的监管框架进行介绍,概述了与绿证相关的政
策体系和制度安排,阐明了如何塑造企业参与绿色转型的路
径。通过回顾相关政策的演进过程,本节重点揭示了企业在
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水平、履行消纳责任以及推进减碳
进程中所需应对的监管路径、合规机制和市场化工具。
1.中国绿色电力消费相关制度
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2017
年中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中国对享受补贴的陆
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明确用户
可通过购买绿证作为消费绿电的凭证;2019 年明确平价(低
价)上网的风光发电项目可核发绿证,并通过出售绿证获得
收益;2020 年起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明确各
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通过购买绿证完成消纳责任权 重;
2021 年启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电交易;2022 年明确可再生
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绿电消费政策体
系更加完善;2023 年推动绿证覆盖至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
目,不断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拓展绿证应用; 2024 年
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机制衔接,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
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同年在国家层面明确将绿电交易纳入电
力市场中长期统一交易。2025 年《能源法》明确国家
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同年 3 月
出台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快推进绿证市场建设,明确
强制消费要求,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有条件的地
区打造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同时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
鼓励企业超额完成绿电消费目标,并探索建立以绿证为基础
的绿色电力消费分档分级标识;同年 11 月,《可再生能源绿
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绿证核发、划转、核
销等操作规范。
绿证(GEC)是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
生产和消费的唯一证明。目前,中国绿证交易包括两种模式,
分别为绿证单独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绿证单独交易即绿
证与电量“证电”分离交易,不受电力物理通道约束; 绿色电
力交易即用户通过签订中长期购电协议(PPA)同时 购买绿
证和电量,合同中明确物理电量和绿证的数量和价格。
总体来看,中国绿证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已形成一套较
为成熟的政策体系,为企业用户绿电消费构建了稳定、成熟、
便捷的良好环境。该体系不仅为企业绿电消费提供了清晰的
政策支撑和路径指引,更搭建了成熟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企
业践行绿色责任、实现绿色发展价值提供了便利,助力企业
在绿色转型进程中逐步完成自身发展目标、高效推进转型落地。
2.丹麦及欧盟绿色电力相关制度
在欧盟层面,《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指令(EU)
2023/2413)确立了具有约束力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为
来源担保证书(Guarantees of Origin,简称 GOs)作为记录成
员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唯一法律凭证提 供
了制度基础。GOs 作为能源属性证书,在统一的欧盟框架下
运行,有助于实现信息披露透明化、防止重复核算,并支 持基
于市场的绿色电力消费声明。丹麦已将 RED 相关要求转化
为国家法律,由丹麦能源署负责整体监管框架,Energinet作为
签发机构,承担 GO 的核发、注销与信息披露等职责。与此
同时,企业购电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s)在
欧盟和丹麦的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中发挥着日 益重要的
作用。欧盟机构和北欧国家政府积极推动 PPAs 作为市场化
工具,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降低对公共 补贴的依赖,
并为发电侧和用电侧提供长期价格稳定性。近 期欧盟提出的多
项举措,包括《支持电力购买协议的政策工 具包》(法规
(EU)2024/1747),旨在降低 PPA 在合同结构、融资条件
和监管层面的实施障碍,特别是促进企业用户
和高耗能行业参与。
欧盟当前的政策讨论还进一步强调可再生能源电力生
产与消费在时间维度上的匹配。RED III 明确鼓励在来源
担保证书中采用更精细的时间颗粒度,行业层面也日益推动
按小时或近实时方式对证书和 PPAs 进行匹配,以增强电力
系统协同运行效率、电网消纳能力以及绿色电力消费声明的
可
信度。这一发展方向与中国当前围绕提升绿电实物供应、证
书机制与实际消纳匹配度的政策讨论高度契合,反映出双方
在监管挑战上的共性以及政策路径的逐步趋同。
(三)绿色电力消费实践选取思路
本报告所选取的绿色电力消费实践企业需确立清晰的气候
与能源发展愿景,积极参与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等 合作
透明的行动机制,并在工业电气化、能源效率提升及可再生能
源整合相关监管框架的实践应用方面拥有成熟经验。这些企业
能够共同为解读中丹两国政策工具、市场环境与企 业战略如
何协同推动脱碳进程,提供真实可落地的实践参考。
图 1 《温室气体议定书》为核算和报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所引入的排放
范围(
所选取的实践企业均需在以下领域具备实践经验:通过
电气化与可再生能源整合应对自身运营直接排放(范围 1)、外
购能源间接排放(范围 2),并攻克价值链排放(范围 3) 这
一更复杂的挑战。同时,所选取的实践企业均需按照科学碳
目标倡议(SBTi)方法学,积极开展全范围排放的计量、 报
告与减排目标设定工作,确保实践场景能够全面反映工业与
数字领域的完整排放足迹。这一整体性视角有助于更深入地
剖析中丹两国监管框架、市场工具与企业战略如何协同作用,
推动脱碳进程突破运营边界,实现深度减排。
二、洞见与结论
(一)中国绿证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中国绿证制度自 2017 年实施以来,经过近 9 年的不断
健全完善,基本形成以法律为基础、政策为核心、制度为支
撑、标准为保障的绿证制度体系,为绿证科学管理、规范运
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法律层面,中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
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在政策基础层面,持续推动绿证
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明确绿证核发和交
易规则,大力培育绿证市场。在政策衔接层面,明确可再生
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制定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
办法,出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
衔接工作通知,以及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在制度层
面,出台绿证核发数据管理办法、各平台绿证交易及绿色电
力交易实施细则。在标准层面,明确研究制定绿证和绿色电
力消费相关标准。中国绿证制度体系已形成多层次制度保障,
为可再生能源消费激励与市场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支撑。
(二)绿色电力消费实践场景
根据本报告绿色电力消费实践企业要求, 选取腾讯
(Tencent)、隆基绿能(LONGi)两家中方企业和乐高集团
(LEGO)、丹佛斯(Danfoss)两家丹方企业为实践企业。
其中,两家中方企业分别在数字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制造
领域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并积极投身气候目标制定与低碳转
型实践,为中国大型企业如何将国家气候愿景转化为企业运
营战略、响应政策框架调整提供了宝贵经验。两家丹方企业
长期致力于可持续发展、能源效率提升及可再生能源应用, 且
在中国市场拥有成熟的业务布局。四家企业涵盖不同行业领
域,具备丰富的绿色电力消费实践经验,对推动行业绿色转
型、深化中丹双边合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中丹绿色电力合
作项目可在后续阶段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邀请更多企业加
入,形成多元化的实践案例体系。
1.腾讯(Tencent)
腾讯立足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确立了以 2030 年实现运
营及供应链全面碳中和、使用 100%绿色电力为核心的战略
目标,积极响应全球及中国“双碳”政策,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风险。其绿色转型战略核心聚焦两大方向:一是提升能效
水平,降低单位算力用电量;二是扩大绿色电力采购规模, 降
低单位电量碳排放。
在具体实践中,腾讯已取得显著成效:2024 年消纳超 13 亿
千瓦时绿电,同比增长 126%;数据中心电力使用效率(PUE)持
续优化至 ;自建新能源设施装机容量累计达 万 千
瓦。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依托于其自主研发的 T-Block 数
据中心架构、高效液冷系统等关键技术,以及遵循“额外 性、
可溯源性”原则的绿电采购策略。近年来,腾讯绿色电 力消费
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 2021 年的 亿千瓦时
大幅提升至 2024 年的约 亿千瓦时,有效支撑了其数据
中心及各项业务的低碳化运营。
面向未来,腾讯计划优先在自有园区实现 100%绿电消
费,并将自研的 AI 能效优化算法赋能上游供应商与租赁机
房,以应对 AI 算力激增带来的碳排放挑战,推动全价值链
的低碳转型,为数字行业绿色发展提供示范。
2.隆基绿能(LONGi)
隆基绿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制造领域的领军企业,积极响
应全球“双碳”目标及 ESG 政策要求,设定了明确的减排目标:
到 2030 年实现范围一与范围二排放达标,最终在 2050 年实
现全价值链净零排放。面对 2023 年因业务量大幅增长导致
的碳排放峰值挑战,隆基绿能采取了系统性减排路径:一方
面,持续挖掘节能潜力,通过开展数百项节能技改、运用工
业互联网与AI 等数字化技术,实现 2024 年整体电单耗同比
下降 %;另一方面,拓宽绿电获取渠道,通过厂区光伏
安装、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等多种方式,将可再生能源电力
使用比例提升至 %。特别是在 2024 年,通过采购绿证实
现的绿电消费量达到 亿千瓦时,约占当年绿电消费总
量的九成,成为其绿电消费的主要实现方式。同时,隆基绿
能通过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满足部分用电需求,近三年
保持每年约 1500 至 2100 万千瓦时的绿电供应规模。
3.乐高集团(LEGO)
乐高集团作为全球玩具领域的代表企业,秉持“为儿童创
造可持续未来”的长期愿景,制定了明确的中长期气候目标:
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企业气候行动的要求,以
2019 年为基准年,到2032 年将绝对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7%,
2050 年前实现净零排放。
乐高的脱碳战略聚焦于全价值链减排,重点通过提升自
身运营的能效、加快生产基地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以降低整体
排放水平。作为运营脱碳的核心支柱之一,乐高集团因地制
宜,采用“现场光伏发电+场外绿色电力采购(如购电协议,
PPA)”的模式,扩大可再生电力使用规模。以中国嘉兴工
厂为例,该工厂通过布设现场光伏系统,结合采购绿色电力
(PPA),已实现 100%可再生电力消费。同时,工厂正逐步
淘汰化石燃料,实施基于 ISO 50001 的能源管理体系,进一
步提升能源管理规范化水平。目前中国绿电市场仍以年度及
以内短期 PPA 合同为主,多年期长期绿电采购机制尚在试点推
广,乐高正积极推动建立更稳定的长期绿色电力采购机制, 以
支撑全球净零目标在华落地。
4.丹佛斯(Danfoss)
丹佛斯作为能效控制领域的优秀企业代表,将脱碳视为
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方向,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气候目
标:以 2024 年为基准年,到 2030 年将绝对温室气体排放量
至少减少 90%,并计划在 2027 年前实现其在中国业务运营
的全面脱碳,该目标与《巴黎协定》目标高度一致,且已通
过科学碳目标(SBTi)验证。为实现上述目标,丹佛斯采取
提升运营效率与扩大可再生能源采购并举的策略。
能源效率是丹佛斯能源转型战略的核心,被视为“第一能
源”,通过实施能源效率改造项目实现了年均约 5%的能效提升。
2019 年至 2025 年期间,丹佛斯通过提升能效与增加可再生电
力使用比例,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 82%,减排成效显著。在
绿色电力采购方面,对于核心生产基地,丹佛斯主 要通过签订
购电协议(PPA)进行绿色电力采购;对于用电 需求较小的场
所,计划自 2026 年起采用购买绿证(GEC)实现绿电覆盖。实
践表明,PPA 模式能够有效支持企业根据自身用电需求增长同
步扩大绿色电力采购规模,2024 年丹佛斯通过 PPA 采购的电
力占总用电量的 41%,2025 年提升至 86%,
相当于签订超过 98 吉瓦时的可再生电力采购协议,为企业
脱碳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企业面临的主要障碍
结合参与企业反馈及实际调研分析,当前企业加快绿色
转型、扩大绿电消费面临的主要障碍集中在几方面:
一是业务增长与减排目标之间的矛盾。企业业务规模的
快速扩张(如算力提升、产品出货量增长)带动能源消耗与
碳排放量上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仅依靠常规节能降耗手
段难以完全抵消业务扩张带来的排放增量,导致业务扩张与
减排目标在短期内存在矛盾,给减排工作带来压力。
二是绿电消费成本与企业经营承受能力存在矛盾。在当
前市场环境下,绿电消费形成的额外支出对部分企业(尤其
是中小微企业、高耗能企业)经营构成一定压力。同时,绿
电的环境价值在产品定价、市场竞争、政策激励中尚未得到
充分体现,企业绿色电力投入与实际收益匹配度不高,一定
程度上削弱了企业主动扩大绿电消费的内生动力。
三是供应链碳排放成为减排难点。从企业排放结构来看,
部分企业自身运营产生的直接排放占比较小,绝大多数排放
来自上游供应链环节,包括原材料开采、零部件制造、物流运
输等。由于供应链环节多、各环节碳排放数据透明度低、企
业对上游供应商的管控力有限,造成全链条减排面临责任 界
定难、协同成本高、减排激励不足等系统性困境,成为企
业实现全价值链脱碳的主要瓶颈。
(四)推动因素与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企业面临的障碍,结合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
现状,本报告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是合理疏导绿电消费成本,强化正向激励引导。推动
形成体现绿电环境价值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平衡绿
电开发成本与企业承受能力,合理控制绿电交易、绿证交易
价格溢价。强化绿电消费在能耗双控、碳减排核算、绿色工
厂/园区评价、品牌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效力,将企业绿电消费
成效与项目审批、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等挂钩,让企业绿色
投入转化为竞争优势和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是推动能效驱动与能源替代协同发力。将能源效率提
升纳入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在设备、工艺、系统设计层面
持续挖掘节能潜力,通过单位产出能耗的下降为业务增长争
取碳排放空间,缓解业务增长与减排目标的矛盾。在无法通
过电气化减排的环节,积极探索绿氢、生物质燃料等零碳替
代技术,推动关键用能结构的转型,拓宽减排路径。
三是构建供应链协同降碳体系,带动全产业链绿色转型。
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立供应商碳管理机制,将绿电消
费水平、碳排放水平纳入供应链准入与评价体系,倒逼上下 游
企业同步推进绿电消费。搭建供应链碳数据共享平台,统 一核
算口径,提升供应商碳排放数据透明度。通过技术支持、
绿色金融等方式,带动中小供应商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形成
上下游协同减排格局。
(五)跨领域洞见与总体结论
碳中和已从企业可选的环保议题,转变为决定企业长期
生存与发展的强制性战略关口。
一是企业发展模式从规模增长转向碳效增长。未来企业
的可持续增长,不能再依赖高碳排放的传统模式,而应聚焦
降低单位碳排放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将碳排放管理全面融入
企业战略目标与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实现低碳化、高质量发
展。
二是企业减排认知从成本负担转向竞争优势。系统化降
碳能力正成为企业新的竞争壁垒,能够有效管理自身和供应
链碳排放、积极践行绿色转型的企业,将在政策合规、客户
选择及国际市场中占据主动,建立结构性优势,实现环境效
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是减排路径从个体减排转向产业链生态共赢。碳中和
目标的实现无法依赖企业单点突破,需要行业协同发力。行
业领军者应主动承担“链主”责任,牵头构建技术共享、标准
互通、收益协同的产业低碳共同体,推动整个供应链、产业
链的绿色转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发展格局。
四是绿电消费导向从合规达标转向新增激励导向。在我
国可再生能源市场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若绿证仅作为企业满
足合规要求的市场化工具,其对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增
长的拉动作用将受到限制。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绿证相关
配套保障措施,强化绿证需求与实际气候效益的关联,鼓励
企业采购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所生产的绿电,引导绿电消费
从“合规达标”向“主动新增”转变,助力中国可再生能源高质
量发展。
三、附件
附件 1: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实践场景
附件 2:中国绿证重要政策文件
附件 1: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实践场景
附件 2:中国绿证重要政策文件
序
号
文件名称 相关内容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
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
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
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
改能源〔2017〕132 号)
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
购,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
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
源发电量核发绿证。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
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
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
〔2019〕19 号)
将绿证核发范围扩展至无补贴平价上
网的风电、光伏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可获得可交易绿证,鼓励项目业主通
过出售绿证获得合理收益。
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
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
知》(发改能源〔2019〕
807 号)
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
发展机制,设定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
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承担消纳责
任的用能单位可通过自愿认购绿证完
成消纳量。
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体
改〔2021〕1260 号)
同意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开展绿色电
力交易试点。明确绿色电力产品初期
为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和光
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根据市场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扩大至
符合条件的水电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5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
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
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
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
〔2022〕1258 号)
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
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
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
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
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
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
准。
序
号
文件名称 相关内容
6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
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
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
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
号)
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和通用性。
明确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
作;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
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明确绿证支撑
绿色电力交易、认定绿色电力消费、核
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等基础性作
用,推动绿证与国内碳市场、国际绿色
消费和碳减排体系衔接。
7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
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
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
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
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
113 号)
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
理等政策有效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
力,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
应用场景,加强国内国际绿证互认。
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
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
专章》的通知( 发改能源
〔2024〕1123 号)
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的交易方式、价
格机制、合同签订和结算机制等,在国
家层面建立起统一的绿色电力交易规
则。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可再
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
源〔2025〕262 号)
到 2027 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
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
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
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
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
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
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
流动。到 2030 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
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
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
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
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
序
号
文件名称 相关内容
10
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
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
则(试行)》(国能发资质
规〔2025〕107 号)
进一步细化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及核
销各环节流程,构建起体系完善、权责
清晰、规范透明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
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