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总105期)2013(3)
Journal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收稿日期:2012-10-28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科研创新研究项目“‘两型’社会构建背景下我国农村环境金融法律问题研究”(3012850)。
作者简介:张燕(1968-),女,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法。E-mail:pink.zhang@163.com
绿色小额信贷助推我国农民环境权实现的探析
张 燕,陈 胜,侯 娟
(华中农业大学 文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摘 要 环境权是农民合法权益的内容之一,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绿色小额信贷可以促
进社会公平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是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的一种有效途径。在厘定绿色小额信贷内涵的基础上,
分析了发展绿色小额信贷与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之契合关系。鉴于绿色小额信贷扶贫兼环保的特质,阐述绿色
小额信贷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的3种渠道:激励农民使用清洁能源;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清洁技术;开发新能源及
支持循环利用。鉴于绿色小额信贷在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四重困境: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体
难以确定,融资渠道狭窄,产权不明晰且治理结构不完善,绿色小额信贷监管主体不明晰。剖析破解绿色小额信
贷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困境之对策:明确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体,拓宽绿色小额信贷融资渠道,规范绿色小额信
贷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构建多元化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
关键词 农民环境权;环境弱势群体;绿色小额信贷;清洁技术;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 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456(2013)03-0118-06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
质是权利问题。近些年来,虽然随着国家和社会对
“三农”问题的关注,农民的经济利益逐渐得到重视,
但是农民的环境权益却仍然被忽视,农村环境日益
恶化和污染向乡村转移,农民成为最大的受害群体。
近年来,气候变化、自然资源消耗和污染问题已经被
作为环境议题慎重地放在全球发展议程上。怎样保
护农民的环境权益?其中,绿色小额信贷能助推农
民环境权的实现。
绿色小额信贷是一种兼具扶贫与环保功能的金
融服务创新模式,现有研究绿色小额信贷的文献主
要来自于美国。Andrew在其硕士论文中阐述了绿
色小额信贷如何促进美国社会平等和环境可持续
性[1],Marion认为小额信贷机构拓展“绿色功能”是
大势所趋,绿色小额信贷可以向小微企业提供急需
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使他们能够提高能源效率,推广
绿色产品和服务[2],Geoffrey博士基于人类中心主
义,研究在发展绿色小额信贷时,贷款标准中的环境
保护问题[3]。在当今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
下,美国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尤为迅猛。越来越多
的小额信贷机构把环境因素、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
他们的贷款和风险评价程序,越来越注重对个人和
小微企业贷款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进行评估,试图
寻找扶贫和环境保护的平衡点,以促进环境可持续
发展和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而我国的贫困群体大部
分是农民,农民这一环境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得不
到有效保障,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
高,而且会影响到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农业
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结合实现农民环境权实际的
需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探究发展我
国绿色小额信贷很有必要。
一、绿色小额信贷与助推农民环境
权实现关系之厘清
1.绿色小额信贷内涵界定
绿色小额信贷对于我国是个新概念,国内鲜有
学者对其进行界定,它最近几年才从国外兴起。绿
色小额信贷的定义围绕“在推进社会利益攸关者的
利益和保护环境的同时保持财政活力”的目标展开,
指的是清洁技术和小额贷款结合,它集小额信贷与
绿色信贷于一体。
绿色小额信贷有可能解决普遍存在的贫穷、金
融排斥、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不平等等问题,可以弥
补那些质疑改善环境者和那些正在遭受环境恶化的
第3期 张 燕 等:绿色小额信贷助推我国农民环境权实现的探析
人之间的意见鸿沟,还可以创造绿色就业机会,支持
环保项目,减免税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借助于市
场机制创造一个更怡人的社区环境。
绿色小额信贷有以下特征:(1)政策性。其以扶
贫、环境保护为目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2)信贷
方式的便捷性。其集合了小额信贷放贷流程简单便
捷、资金到位快的优势,办理的程序更简便。(3)服
务对象的定向性。其支持从事环保项目的小微企
业、农 户,扶 助 因 气 候 变 化 而 遭 受 损 失 的 农
民。(4)信贷的无息性与资助性。绿色小额信贷主
要目的是通过对环保节能减碳项目融资,帮助贫困
地区小微企业、农户脱贫与发展当地低碳经济或循
环经济,贷款往往具公益性[4]。绿色小额信贷的3
种形式:(1)穷人或其他借款人从事环保型生产,秉
承低碳农业模式,如谨慎的水土管理,防风沙林的构
建,均享受小额贷款特惠支持;(2)通过提供资金和
技术援助,绿色小微企业可以快速发展,同时也可提
供绿色就业机会;(3)通过提供创新的贷款产品,解
决可再生能源的前期成本问题。绿色小额信贷作为
金融机构在低碳背景下进行金融创新的工具,是低
碳产业与金融的产融对接的双赢路径[5]。
2.绿色小额信贷发展与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之
契合
农民环境权是指农民享有在健康、安全和舒适
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权利,是农民重要的合
法权益之一,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6]。农
民环境权有别于其他主体环境权的特点:第一,其为
一种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农民在占有、分配及利用
环境资源中往往劣势明显,基于“环境公平”和“环境
正义”考量,应在法律层面上给予特殊保护和更多关
注;第二,其应当与农村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农民生
产、生活高度依赖于农村的环境资源;第三,其与城
市市民环境权益相比,在城镇市民可能上升到精神
享受的高度时农民更注重物质层面。因此,要保障
农民享有充分的环境权,需实现农民环境权的应然
化向法定化转变,最终实现其权利的实有化,既要关
注农民的环境资源的权益,也要重视农民环境层面
上的精神需求。
所以在研究农民环境权时,可将其分为高低不
等的3个层次:第一层为基础层次,即享有无害于身
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境的权利;第二个层次为享
有宜于居住的社区环境的权利;第三个层次是最理
想的,为享受高品质的理想环境生活的权利。此外,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低于最低环境生活标准的层
次,即生活在一种有害于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
境之情形,其又可分为一般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
全以及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两种情形[7]。
而绿色小额信贷秉承环境(减少环境风险)、社会(改
善的工作条件、健康和安全危害减少)和经济(可持
续性的生活,新的业务机会)的三重底线,兼具扶贫
和环保功能,其激励农民使用清洁能源,有助于改善
和保护农村环境,使农民享有无害于身心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环境的权利;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清洁技
术或开发绿色能源,无形中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并为
农民提供绿色就业机会,使农民享有在适宜于健康
生活的环境中工作的权力;其支持农民和村集体建
立一个环保性的农村社区,使农民享有优美的环境
生活的权利。因此,发展绿色小额信贷有助于农民
环境权实现,两者间契合度高。
3.绿色小额信贷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的3
种渠道
绿色小额信贷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使用与
分配,这些可再生能源技术有助于减少全球变暖的
程度,帮助农民呼吸到较干净的空气,同时可以减少
气候变化给农民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我国,绿色小
额信贷助推农民环境权实现的3种渠道如下:
(1)激励农民使用清洁能源,提倡绿色生活。穷
人受气候影响最大,美国一项“低等收入个人的绿色
计划”通过提供创新的贷款产品,来提高住宅能源使
用效率和减少可再生能源的前期成本。我国贫困群
体主要是农民,其受气候变化影响很大。清洁能源
的优点就在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比传统能源要小很
多,有些清洁能源可以说对环境没有影响,比如太阳
能和风能。绿色小额信贷通过为农民提供低利率贷
款或者无息贷款,鼓励其使用清洁能源,比如支持农
民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而且绿色小额信贷引导农民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进烹饪用火炉、高效冰箱、节
能灯泡等),支持其使用绿色产品和享受服务,通过
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措施,来倡导绿色生活。如此,农
民在享受清洁能源的同时,也减少了环境的污染。
(2)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清洁技术或开发新能源,
促进村容整洁。在美国,绿色小额信贷支持将环保
目标纳入环境教育计划和贷款审批标准中,每年投
资150亿美元来开发新技术,如风力发电和太阳能
发电、先进生物燃料、清洁煤,并且根据对环境污染
的程度决定发放用于生产的贷款额度,严格实行节
911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总105期)
能审查业务,迫使小微企业积极投身于学习和寻找
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8]。在我国,绿色小额信贷将
支持小微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发挥清洁生产技
术、工艺和装备,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起重要支撑作
用。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以便小微企业可以投
资于节能或可再生能源技术,使他们可以推出新的、
对环境友好的产品或服务,而且为小微企业提供绿
色生产方式(比如实行无纸化办公、减少污染环境的
原料的使用)的指导,使企业家可以发展或扩大绿色
小微企业,开发清洁技术,为农民提供清洁能源,增
加农民绿色就业机会。
(3)支持循环利用,倡导农业低碳化。“低碳农
业”就是充分利用农业碳汇功能,是低碳经济理念在
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和推广。发展低碳农业的现
实目标之一,就是在使农业生产中减少温室气体排
放同时还能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绿色小额信贷为
从事有机农业生产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农药和化肥
的依赖提供指导方针,通过绿色小额信贷的特惠支
持,鼓励在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采用有害投入品
减量、替代模式,施用有机肥料,循环利用农产品加
工废弃物。发展低碳农业一般通过制度改革、技术
创新、金融扶植三大途径来解决,而绿色小额信贷属
于金融扶植这一途径,在农民生产生活及小微企业
生产中,激励其参与发展低碳农业。
二、我国绿色小额信贷助推农民环
境权实现的四重困境
农民环境权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具有特殊性,保
护农民环境权是环境正义要求,而发展绿色小额信
贷是这一要求的体现。要激励农民使用清洁能源、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清洁技术以及发展低碳农业这3
种渠道来改善农村环境,从而助推农民环境享有权、
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环境免害权及其他环境权
实现。然而,我国绿色小额信贷助推农民环境权实
现时却存在着以下四重困境。
1.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体难以确定
根据国外现有研究,主张绿色小额信贷的供应
主体为小额信贷机构,如美国学者 Andrew认为绿
色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机构为适应全球气候变化与
环境保护这个主旋律而进行的金融服务创新[1]。然
而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最主要功能是扶贫,至今为
止,小额信贷在我国已经有14年的历史,但其在我
国的发展总体来说不尽如人意,存在着贷款额度偏
小、贷款期限较短、融资渠道窄及可持续能力不足等
问题。若我国小额信贷机构拓展“绿色功能”,则无
疑加重其负担。因此,若我国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
体为小额信贷机构,实行起来很困难。就我国政府
来说,其在绿色小额信贷中的角色应当是监管者而
不是经营者,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
绿色小额信贷发展。若政府批准组建“绿色小额信
贷公司”,独立从事绿色小额信贷业务,鉴于绿色小
额信贷扶贫兼环保的特质,则可能不仅会遇到类似
于小额信贷发展中问题,而且“绿色小额信贷公司”
在发放贷款时不仅要审核农户或者小微企业需要资
金的真实性,还要鉴别他们的诚信等级,同时还要审
查其贷款进行的生产或生活是否对环境产生消极影
响。因此,单独建立“绿色小额信贷公司”来作为我
国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体,可能性更小。
2.绿色小额信贷融资渠道狭窄
我国农民总数很大,需要绿色小额信贷的人口
很多,而且环境属于公共产品,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发
展绿色小额信贷项目需要大量资金。小额信贷在扶
贫方面,资金仍远远不够,若再提供环保性的金融服
务,则会加剧资金匮乏的现状。近年来,居民储蓄屡
创新高,流动性资金过剩,中国金融市场欠发达,大
量资金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因此能够为我国发
展绿色小额贷款所提供的资金很有限。虽然传统商
业银行拥有充裕资金,却由于受制于银行传统经营
理念和管理思维,一般不愿意介入短期资金市场,怠
于投放资金于绿色小额信贷领域。若我国发展绿色
小额信贷,其资金来源则主要是政府扶贫和环保项
目资金,民间或国际捐赠资金或是某些组织提供的
专项基金。政府主导的绿色小额信贷项目享受政策
优惠,因而资金相对充裕,而由非政府合作组织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主导的绿
色小额信贷项目则普遍受到资金不足的制约,有些
非政府的绿色小额信贷项目由于不能吸收存款,一
旦脱离了外在的资金供给,就会很难发展。因此,如
何拓宽融资渠道,是我国发展绿色小额信贷的最为
关键的问题之一。
3.产权不明晰,治理结构不完善
产权和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是保证绿色小额信
贷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产权和治理结构相
关,清晰的产权意味着有资金责任人,能通过一系列
制度和机制来管理和有效利用这些资金;有效治理
021
第3期 张 燕 等:绿色小额信贷助推我国农民环境权实现的探析
结构是绿色小额信贷组织目标实现的保证,同时保
障各相关方的利益。由于其与小额信贷具有紧密联
系,绿色小额信贷的产权与治理结构可以借鉴小额
信贷的模式。但从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实践来看,
商业性金融机构可能采用商业性原则来开展小额信
贷业务,其他 NGO则采用多种形式组织机构来开
展小额信贷业务,其中常见的扶贫和环保合作社形
式,通常实行党政、银行和民间三结合的管理机制。
如果借鉴此模式,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开展将既受资
金管理者领导,也受地方政府监管。NGO理事会的
多数席位,由有些绿色小额信贷项目中基层政府的
职能部门占据,政府牢牢控制着基层NGO。虽目标
为扶贫及环保,但由于政府部门目标导向和绿色小
额信贷理念之间存在差异:绿色小额信贷需要对放
贷对象的经济地位、信用等级及贷款项目的环境影
响进行评价,以达到扶贫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的,当
NGO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政府会按自
己的意愿和目标干涉绿色小额信贷项目运转,使绿
色小额信贷所作出的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
平(服务更多农民和小微企业)的承诺不能贯彻到项
目运行中。
4.绿色小额信贷监管主体不明晰
首先,绿色小额信贷的监管主体难以确定。依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信贷监管主体是银监会。由于
绿色小额信贷兼具扶贫与环保功能,其放贷的扶贫
性使得绿色小额信贷涉及到政府、社保局等相关部
门,银监会单一监管体制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而且
难以确定合适的机构对信贷的环保性进行监管。因
此,我国绿色小额信贷监管体制需要专门绿色小额
信贷监管主体。其次,绿色小额信贷主体法律地位
不明确,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非政府组织不可从事金融活动,但事实上,依据央行
民间融资现状调研专项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5月
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占当时贷款
余额仅6.7%,占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10.2%[9]。
如此大规模融资均依托农村非正规金融模式得以运
作,但是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往往无法可
依。任由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却无法对其进行有
效监管,非法的融资渠道(如农村高利贷和地下钱
庄)很可能将绿色小额信贷引入非正常轨道,阻碍绿
色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最后,缺乏有效风险防
范机制。由于我国个人征信制度不完善,我国绿色
小额信贷将可能缺乏集事前规范、事后救济追偿于
一体的监管体制,这与我国促进生产消费的政
策相悖。
三、破解绿色小额信贷助推农民环
境权实现困境之对策
1.明确绿色小额信贷发放的主体及其职能
在发展中国家,大约有2亿人通过小额信贷获
得了小微企业贷款[2]。许多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依
赖于自然环境的输入,对自然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正
变得越来越明显,小微企业潜在的负面环境影响可
能会大规模地威胁、淡化或最终抵消小额信贷的有
效性。越来越多的小额信贷机构的确正在开发产品
寻求减轻对环境影响和促进可持续的发展。国外很
多学者正在研究小额信贷与环境的关系,贷款给企
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有意识地尽量减少对环境
的负面影响,被称为“绿色小额信贷”。我国的小额
信贷的借贷人主要是农民或农户,他们日常的生活、
生产的方式对环境的影响很大,农村小微企业和创
收活动,包括农业、渔业和畜牧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
响,这是无可争辩的,加之农村环境更具脆弱性,新
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是村容整洁,要求人与环境
和谐发展,因此需要正确认识小额信贷与环境的关
系。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发展越来越快,发展
规模越来越大,借款人的业务合力对环境影响很大。
并且小额信贷机构掌握着借贷人的各种信息,了解
借贷人贷款的用途,更有利于对借款人进行管理和
考核。根据我国目前的状况,绿色小额信贷发放主
体应确定为小额信贷机构。随着气候变化,人口增
长和资源消耗正变成日益显著的挑战时,环境问题
再也不能被看作是与贫穷分离和独特的问题。我国
小额信贷机构的主要目标不应该限于增加收入,并
因此减轻贫困,应想方设法增加收入的同时不伤害
(并希望改善)穷人往往赖以生存的自然世界。因
此,小额信贷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要考虑到环境因素,
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小额信贷机构。
2.拓宽绿色小额信贷融资渠道
美国有3类金融机构参与绿色小额信贷:(1)主
流银行,如花旗集团和美国富国银行已被迫把现有
企业经营活动采取的环保措施,纳入其监管机制,并
积极参与碳交易;(2)绿色/社区银行,如旧金山新能
源银行和波士顿莱特银行,已经开始为那些越来越
关注环境问题的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贷款服务;(3)
121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总105期)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使小企业通
过获得在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方面投资更
大的优惠率,投资节能领域就更加容易。根据我国
农村实际情况,可建立绿色小额信贷担保机制,运用
市场化的机制引导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绿
色小额贷款领域,使绿色小额信贷在市场化机制下
可持续发展。绿色小额信贷担保机制更能准确地体
现和反映信用担保的本质。建立绿色小额信贷担保
基金,可以让农民和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中迅速取
得绿色小额贷款从事生产经营、进行消费和进行环
保活动。当农民和小微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时,经审查后,有条件地由担保基金代为偿还,届时
担保基金有权对其欠款进行追索。绿色小额信贷担
保基金可大幅度地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引导农
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绿色小额贷款领域[10],
解决绿色信贷资金短缺问题。同时,非正规金融在
农村经济活动中非常普遍,且灵活便捷,经营业务和
方式贴近于低收入人群,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农村
经济的发展,所以需要积极引导,将非正规金融与正
规金融体系相融合。
3.规范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绿色小额信贷的正常发展
和运作,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
下几方面:第一,遵守其扶贫和环保原则,精确定位
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争取各金融机构的积极配
合,这是保障绿色小额信贷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第
二,使其基本运作模式法律化,在操作流程合规合法
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操作流程,提高资金到位速率,
同时充分发挥绿色小额信贷行业的协同管理能力;
第三,根据相关贷款程序与规定,严审申请绿色小额
信贷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的资格、动机和贷款数
额,同时还要构建绿色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吸引更
多的人参与其中;第四,妥善处理绿色小额信贷的竞
争,使其金融服务性质和扶贫、环保性质结合起来,
坚持低利率或无息化,严防变相高利贷行为;第五,
确立其相关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
效地控制和监督其能被农户、小微企业“专款专用”
于环保型生活生产。
4.构建多元化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
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增强绿色
小额信贷主体安全的金融服务能力,但过于严格则
制约绿色小额信贷主体发展空间。我国绿色小额信
贷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
善:(1)根据开办绿色小额信贷业务的主体地区和其
经营的业务权限,应实行不同资本金要求和注册登
记程序;(2)允许绿色小额信贷主体的进入与退出,
并且建立一套有效的清算机制;(3)根据绿色小额信
贷类型设定市场准入制度,可将绿色小额信贷分为
环保性和扶贫性两类,确立各自监管机构。对于扶
贫性的绿色小额信贷可沿用现有《商业银行法》规
定,由银监会监管。但对于环保性的绿色小额信贷,
因其专业性强,鉴于农民信息量闭塞性、盲众性和其
生产生活对环境的依赖性等考量,建议由质检机构、
环保部门及村委会成立专门绿色小额信贷监管工作
组。该机构不仅要肩负监督发放贷款和追缴欠款职
能,还负有评估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义务,对农户与小
微企业应负起扶助性和救济性责任。
参 考 文 献
[1] ANDREW V P.Green microfinance:a blueprint for advancing
social equality and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in the United
[D].Northridge: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2007:2-15.
[2] MARION A.Microfinance & Environment:why do microfi-
nance institutions go green?[D].Bruxelles:University Libre
de Bruxelles,2010:38-46.
[3] GEOFFREY R A.Exploring green microfinance:an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nguage in microfinance lending
criteria[D].Oregon:Oregon State University,2011.
[4] 张燕,庞标丹,侯娟.绿色小额信贷:低碳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
持路径探析[J].武汉金融,2011(2):32-35.
[5] GEOFFREY R A.Entrepreneurship,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examining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green microfinance[D].Virginia:Darden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University of Virginia,2009.
[6] 王梅.新时期农民环境权的保障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09
(11):187-189.
[7] 周作翰,张英洪.当代中国农民的环境权[J].湖南师范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2007,36(3):5-11.
[8] [美]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2010年奥巴马总统国情咨文[R].
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2010:2-23.
[9] 史进峰.央行调研民间融资3.38万亿无以撼动正规金融[EB/
OL].(2011-10-20)[2012-07-20].http://www.21cbh.com/
HTML/2011-10-20/3OMDcwXzM3Mjk3OQ.html.
[10]魏灿秋,罗怡.全面实施农户小额信贷的困境和出路[J].财经
科学,2005(3):148-154.
221
第3期 张 燕 等:绿色小额信贷助推我国农民环境权实现的探析
The Analysis on the Green Microfinance’s
Role in Boosting Farmers’Environmental Rights
ZHANG Yan,CHEN Sheng,HOU Juan
(Humanities and Law College,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Hubei,430070)
Abstract Environmental rights is not only one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farmers,but
also the prerequisite and basis for farmers to survive and develop.Green microfinance can promote social
equity and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and it is also an effective way to boost farmers'environmental
rights.After introducing the study of American scholars on the green microfinance and its connotation,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green microfinance and how to boost farmers'environment
right.In view of the fact that the green microfinance helps to diminish poverty and protect environmen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ree channels that green microfinance uses to boost farmers'environmental rights,
namely motivating farmers to use clean energy,financially supporting the micro-enterprises to develop
clean technologies,or developing new energy to support recycling.In addition,in view of potential diffi-
culties existing in its implementation,namely the uncertainty of the subject,the narrow financing chan-
nels,the unclear property rights,the flaws in governance structure,the unclear supervision of green
microfinance,this paper provides several effective solutions,namely clarifying the green micro-credit
subjects,broadening financing channels,regulating green microcredit procedures legal system and build-
ing diversified market accesse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farmers’environmental rights;the environment vulnerable groups;green microfi-
nance;clean technology;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责任编辑:刘少雷)
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櫊
殸
殸殸
殸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入选
《“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名录
2012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首次发布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
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和书报资料中心共同研制的《“复印报刊资
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2年版)》名录,《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名
列其中。
该名录依据2010、2011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综合评价数据和
评审专家组评议,选取了772种国内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作为2012年版
“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农业高校学报入选的还有《中国农业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华南农业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