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业务提成方案
执行部门
方案名称 食品销售业务提成方案
监督部门
一、目的
为明确公司食品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提成依据和计算方法,加强公司食品销提成管理
工作,提高食品销售人员的销售积极性,促进公司食品销售目标的完成和公司销售战略的实
现,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食品生产公司、食品销售公司从事食品销售的一线销售人员的提成计算和
发放管理工作,食品销售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导购人员的销售业务提成计算不适用本方案。
三、权责分配
1.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负责对公司食品销售人员的提成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
2. 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提成相关的财务数据,并根据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
销售业务提成结果支付销售业务提成。
3.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提成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食品销售人员销售业务提成核算
与发放的监督、提成统计与分析、申诉处理等工作。
4. 食品营销部
食品营销部负责组织设施部门内部的提成管理工作,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提成管理相关工
作。
四、提成周期
公司食品销售人员的提成按月度计提。
五、公司根据食品销售到帐的汇款金额计算销售业务提成。
六、食品销售业务提成比例
1. 本公司的食品销售业务提成根据销售额计算得出。
(1)本公司采取底薪+提成的薪资发放方式,预计提成收入占总工资的 60%。计提期间
内未完成销售任务的不发放提成,只发放底薪。
(2)计提期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但超额部分不足 20%的,完成销售任务的部分按销
售额的 1%计提,超额部分按 %计提。
(3)计提期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且超额部分超过 20%(含)的,完成任务的部分按 1%
计提,超额部分 20%以内的按 %计提,20%以上的按 2%计提。
七、食品销售业务提成发放
1. 发放时间
公司在每个计提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发放提成。
2. 发放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财务部、营销部提供的相关票据、资料对提成进行审核,并将审
核结果交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2)审批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将提成数据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销售人员前来确
认。若无异议,财务部根据通知发放提成。如存在异议,销售人员需在收到审批结束后两个
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