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掌握员工工作动态,提高工作效益,
合理控制差旅费用,减少成本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适用本制度。出差 15 天以上的属于公司外派,遵循公司项
目管理制度,不适应本规定。在深圳市内外出公干一天内的原则上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部分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出差申请
员工因业务需要或公司上级领导委派,应当外出办理各种事项的,需提前三
天填写《出差审批表》。
申请需填写的主要内容:出差拟办事项、出差地点和安排、计划出差时间、
出差费用、出差报告等。
第四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1、管理层成员出差一天(含)以上的,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报请总
经理审批同意;
2、员工出差一天(含)的,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报请直接上级审批
同意;一天以上至三天(含)的,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三天以上至七天
(含)的,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审批同意,七天以上报请总经理审批。
3、员工出差国外,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由总经理提出审核意见,报
董事长审批同意。
第五条 出差前准备
1、出差费用的支出有两种方式:(1)员工个人事先垫付;(2)向公司财
务预支借款;如需预支借款的,应当按借款流程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申请。
2、员工填写《出差审批表》一经批准后,立即安排职务代理人,准备出差
相关的业务资料和任务相关单位或人员取得联系,做好出差前准备工作。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认真完成已定的出差任务,每天
应当主动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汇报或请示出差工作进展情况或遇到的问题。
2、严格按照《出差审批表》上事先计划的出差路线和行程执行,不得擅自
改变出差路线和延误行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路线和延长出差时间的,需事
先通过电话或邮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行程,回公司后再补办审
批手续。
3、出差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否则不予报销当月通讯津贴。
4、未经批准,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或出差路线的,不予报销违规行
程部分旅差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出差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公司业务工作的其他商业行为。
第七条 出差总结及销假
出差人员任务结束返回深圳后,三天内需向上级领导提交书面出差报告,上
级主管接到报告后应当天对报告做出批示。没有提供出差报告的,不予审批差旅
费用。
第三部分 出差种类与报销
第八条 出差费用报销
员工返回深圳后 15 天内,凭有效票椐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逾期的财
务部门可以拒绝报销,具体报销流程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当日 22 时
以后返回深圳的(以返回车票时间为准),次日上午可以休息半天,需向主管领
导报告。
第九条 出差种类
员工出差分“国外”“国内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四种,香港、澳门、纳入
国内省外。
第十条 差旅费标准规定
1、因公出差国外人员的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2、出差膳食费标准
员工出差(15 天以内)“国内省外”、“省内市外”差旅费(含膳食费)的补贴标
准:(元/人/天)
职务/级别 国内省外 省内市外
员工级别 120 100
主管、经理助理级 150 120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180 150
总监 200 180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300 200
3、出差住宿费标准
职务/级别 国内省外 省内市外
员工级别 不超过 220 元 不超过 220 元
主管、经理助理级 不超过 250 元 不超过 250 元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不超过 300 元 不超过 300 元
总监 不超过 350 元 不超过 350 元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不超过 400 元 不超过 400 元
4、交通方式标准
职务/级别 飞机 火车
员工级别 经济舱 软卧
主管、经理助理级 经济舱、公务舱 软卧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经济舱、公务舱 软卧
总监 公务舱、头等舱 软卧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公务舱、头等舱 软卧
5、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交通方式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 出差责任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且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等。
1、 未执行审批及抄送流程的;
2、未执行《出差审批表》中的行程、路线、时间的出差计划,且更改行程、
拖延出差时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的;
3、因出差人员责任心差,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不及时汇报,导致任务没
有完成,并错失商机的;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支持表格:
《出差审批表》
流程图
员工出差管理
出差员工 出差部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总经理/副总经理
开始
填写《出差审批
表》
填写差旅报销单
未通过
出差
审批 通过
完成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
出差费用报销
审批
审批
填写出差报告
审批
未通过
通过 审批 通过 审批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