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全国文化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培训工作规划(2008年—201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壹五”发
展规划》和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壹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
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壹步加强全国文
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队伍建设,
扎实推进文化共享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壹、指导思想
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针对文化
共享工程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规范培训内容,统壹培训
标准,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原则,通过
集中授课、卫星广播、网络互动、光盘教学等方式,大力培
训文化共享工程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壹支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的人才队伍,为 2010年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
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
持。
二、总体要求
(壹)建立分级培训体系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开展国家、省、市(县)、乡镇(街
道)、村(社区)的分级培训,形成由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各级中心具体实施、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标准统壹
的分级培训工作体系。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文化共享工
程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着工程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
心”)是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对省级
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指导文化共享工程市(县)级
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省级分中心负责本
地区范围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开展分类培训
培训的对象是工程建设的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
务人员。其中,省级分中心和市(县)级支中心重点培训管
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师资队伍;基层服务点重点培训设备操
作、维护和服务人员。各级中心对相应培训人员进行备案管
理,且将培训情况纳入各级中心的绩效考核指标。省级分中
心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由国家中心颁发,市(县)级支中心和
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由省级分中心颁发。
(三)规范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开展培训工作,制订培训大纲,
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探索简单易学的培训方式,实现
培训工作的系统化、网络化、常规化和个性化。各级中心应
编制适合本地的专用培训教材和多媒体课件,规范培训内容;
借助互联网、卫星、有线/数字电视、光盘、印刷教材等多种
手段和形式开展培训;根据文化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相结
合的特点,将数字图书馆的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合作共建
按照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文化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
点和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同步发展。各级文
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主管部
门开展合作,整合培训资源,做到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形
成优势互补,具体有效的培训协调机制。
三、培训目标
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分级分类培训,
形成壹支热爱文化共享工程工作、熟悉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内
容、熟练掌握文化共享工程操作技术和服务手段的人员梯队,
确保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均具有熟练掌握且
使用本级工程应用系统开展服务、熟悉本地设备维护及日常
操作的人员。
根据各级中心的工作特点及培训对象情况,结合数字图
书馆建设,到 2010年前,通过分级分类培训使文化共享工程
管理服务队伍达到以下目标:管理人员,每个省级分中心不
少于 1人;师资人员,每个省级分中心不少于 3人、每个市(县)
级支中心不少于 2人;资源建设人员,每个省级分中心不少
于 2人、每个市(县)级支中心不少于 1人;技术和服务人
员,每个省级分中心不少于 3人、每个市(县)级支中心不
少于 2人、每个基层服务点不少于1人。
(壹)省级分中心人员
师资人员应具备掌握授课技巧、组织培训、分析本省培
训需求、编写本省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独立开发适应
本省培训需求的课程、教材和多媒体课件的能力;资源建设
人员应具备本地特色资源的策划和制作能力,掌握相关法律
知识,具有通过多种途径接收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进行
本地化加工、入库、管理、传输、发布和应用,适应本省的
传输和发布的能力;技术和服务人员应具备本省文化共享工
程网站的资源更新、日常管理、应用维护及充分利用文化信
息资源开展综合服务的能力。
(二)市(县)级支中心人员
师资人员应具备对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
指导能力;资源建设人员应具备壹定的资源制作能力,具备
对接收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本地化加工、入库、管理、传输、
发布和应用能力;技术和服务人员应具备利用现有系统、设
备设施及数字资源开展综合服务及对设备设施的维护能力。
(三)基层服务点人员
应掌握且熟练使用配发的系统和设备,具备本地化的技
术操作、日常管理、应用维护及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开展
服务的能力。
四、实施要求
(壹)分级实施
国家中心负责制订培训大纲、编写通用培训教材、建设
在线培训课件及考核题库,每年举办不少于俩期省级分中心
有关人员的集中培训,定期向文化部报送文化共享工程的培
训工作情况;各省级分中心应根据本省设备设施及群众需求
情况制订本省培训大纲、编制本地教材。针对本省基层点建
设、资源需求和服务情况开展常态调研,分析培训需求,参
考国家中心提供的各类教材,根据实际适当补充,制作适合
本地的系列化培训教材,逐步形成本地工程培训教材库,每
年举办不少于俩期本省市(县)级支中心人员的集中培训,
定期向国家中心汇总报送本省的培训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培训工作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壹项重要工作,各级文
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将培训工作纳入各
级工程建设的绩效考核体系。要制定考评办法,将人员的培
养、培训大纲的制定及其完成的效果等内容纳入本级文化行
政主管部门对文化共享工程的考核范围;要根据本级培训工
作考核办法和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
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国家中心在每年第壹季度向文化
部报送本年度培训计划,省级分中心在每年第壹季度向国家
中心提交年度培训方案。
(三)多途径开展培训
各级中心要探索且逐步形成适合本地的培训模式;充分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网络教学、卫星广播、有线/数字电
视、光盘播放、在岗培训等手段,借助数字图书馆相关资源
开展常态培训;通过共享培训师资、提供培训教材等办法,
积极和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及各地信息化建
设相结合,实现培训的资源共享。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国家中心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师资人员数据库;各级中
心要选调技术过硬、懂管理、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作为师
资的重点培养对象。除参加上级中心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外,
仍应鼓励其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且为之
提供条件。要开拓思路,制定培训计划,运用多种手段拓展
和强化培训能力。
(五)定期调研,及时掌握培训动态
为适应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各级中心应针对本地的基层
点建设、资源需求、服务情况、培训意见及需求的收集、受
训人员的考核等方面开展常态调研,分析研究培训需求,定
期(每个季度)汇总,向上级中心反馈,以及时调整培训内
容,适时修订培训大纲、修改培训教材。
(六)保证培训专项经费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培训工作纳入文化共享工程
建设经费预算,建立培训专项资金,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