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年 %月 "&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号公布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
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对外贸易"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 !主管部门"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
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政策"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
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
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 !平等互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
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
第六条 !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
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
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
遇%国民待遇$
第七条 !对等原则"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
相应的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八条 !经营者含义"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
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 !货物%技术外贸经营者条件"从事货物进出口
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
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三(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
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四(委托他人办理进
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进口企业自用的非生产物品#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
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免予办理第一
款规定的许可$
第十条 !服务贸易经营者条件"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和组
织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地位"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
第十二条 !经营者义务"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
经营活动#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 !外贸代理"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
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接受委托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
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关的经营
信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由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 $资料"文件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
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
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第十五条 $货物"技术进出口自由%国家准许货物与技
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
见核出例"军出例"核两例’
第十六条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属于下列情形之
一的货物"技术#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
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二’国
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
出口的)&三’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
口的)&四’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
的)&五’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
的)&六’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
进口的)&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
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第十七条 $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出口#$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的&$二%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
口或者出口的&$三%破坏生态环境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
者出口的’
第十八条 (限制!禁止货物进出口目录)国务院对外经
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技术目录’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第
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
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第十九条 (配额或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
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
必须依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
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第二十条 (配额分配原则!方式)进出口货物配额"由国
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根据申请者的进出口实绩!能力等条件"按照效益!
公正!公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分配’配额的分配方式和办
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文物!野生动植物等进出口限制规定)对
文物!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货物!物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有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二十二条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
易的逐步发展!
第二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
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
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第二十四条 "受限制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基于下列原
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一(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
会公共利益)’二(为保护生态环境)’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
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五(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第二十五条 "受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属于下列情形之
一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予以禁止&’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
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十六条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
第五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应有的行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有下列
行为"#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
可证&#二$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三$以
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四$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结汇%用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
经营活动中!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汇%用汇’
第二十九条 (进口损害救济)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
国内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
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
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第三十条 (倾销救济)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
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
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
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
威胁或者阻碍’
第三十一条 (补贴救济)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
受出口国给予的任何形式的补贴!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
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
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
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参见倾补例$
第三十二条 (进口损害调查)发生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时!国务院规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参见倾补
例第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三十三条 !设立基金"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
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
展基金$风险基金%
第三十四条 !信贷$税收措施"国家采取进出口信贷$出
口退税及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措施#发展对外贸易%
第三十五条 !成立$参加商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
法成立和参加进出口商会%进出口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依照章程对其会员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提
供咨询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有关对外贸易促进方
面的建议#并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第三十六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职能"中国国际贸
易促进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举办展览#提供信息$咨
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第三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不发达地区外贸"国
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
易%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走私责任"走私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
口的货物#构成犯罪的#依照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处罚%国务院对外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济贸易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参见刑第
#$$条%
第三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明知是伪造’变造而使
用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责任(伪造’变造进出口
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或者买
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比照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
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照或者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务
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进出口许可证而用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
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违法进出口技术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进口
或者出口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技术)构成犯罪的)比
照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责任(国家对外贸易工
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对外贸易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惩治贪污罪贿赂罪
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边贸"国家对边境城镇与接壤国家边境城
镇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
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 !适用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
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四条 !生效日期"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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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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