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卷 第 2期
2016年 6月
数学理论与应用
M ATHEMATICAI THE0RY AND APPI ICATIoNS
Vo1.36 No.2
Jun.2016
不完 全信息博弈视角下的互联网借贷行为研究
以P2P网络贷款为例
钱智通 孔刘柳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
摘 要 P2P网络贷款的兴起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带来了诸多的融资便利.但由于 P2P网络贷款市场上存在着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市场上出现了诸多乱象.本文针对 P2P行业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以P2P网络贷款平
台和借款者作为参与者,构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该模型以实现 P2P市场上的帕累托最优为研究目的,并
分别探 讨 了在 混合 均衡和 准分离均衡 两种 不同情 况下 ,各 自达到 帕 累托最优状 态所需的 市场条件 ,以及相 关
影响因素,并据此提 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P2P网贷 不完全信息博弈 帕 累托最优
The Behavior of Internet Lending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 Game Theory
— — Example of P2P Lending
QJan Zhitong Kong Liuliu
(Business School,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93·China)
Abstract Recently,the popularity of P2P loans has brought more convenience in financing to individuals and
small enterprises.But due to the asymmetric information problem in P2P lending market,lots of unhealthy
phenomenon appear on this market.Therefore,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 P2P industry,and defining
P2P lending platform and borrowers as participants,this paper constructs the incomplete information game
mode1.In order to realize the Pareto optimality of P2P marke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spective external con—
ditions to achieve this goal both in the situation of mixed equilibrium and separating equilibrium.While talking
about related influencing factors,this essay finally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P2P loan Incomplete information game Pareto optimality
1 引言
经过多年的探索,P2P网络贷款行业在我国获得了长足发展.当前,该行业仍处于成长期,
创新发展仍在进行之中,相应的监管政策尚处于摸索阶段.自2015年“互联网+”的概念风靡
收稿El期:2015年O4月29日
不完全信息博弈视角下的互联网借贷行为研究 111
以来,一些有着雄厚实力的新兴主体不断加入这一市场,推动了整个 P2P行业的整合与分化.
从产品的角度而言,P2P借贷是一种点对点的资金融通方式.与银行借款相比,其具有以
下特点:第一,参与借贷行为的双方主体较为广泛.个体商户,小微企业都有可能成为 P2P借贷
的借方或者贷方.第二,P2P借贷平台的投资方门槛也较低,只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即可参与
P2P网贷,而且参与方式简单灵活.第三,合同条款多样.借贷双方均可灵活选择双方之间的借
贷金额、利息、还款期限和方式;并且投资方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灵活选择理财时间长短、投
资金额的大小.
当前,P2P借贷之所以在我国兴起,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首先,我国居民存款近 5O
万亿,为 P2P借贷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其次,我国的小微金融市场不够完善,无法满足个人
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而 P2P借贷的出现则满足了这一需求.因为,出于风险和收益的考虑,
银行一般不能够及时向个人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 P2P作为一种点对点的资金融通
方式,可以满足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因此,我国普惠金融市场对 P2P借款的刚性需
求十分强烈 ,为其提供了发展的土壤.
虽然 P2P网络贷款平台接纳了银行不愿意与之进行借贷业务的主体,满足了这一部分主
体的需求,对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功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应注意到,一方面,这部分资
金需求群体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而不被传统的银行所接纳,是传统银行进行筛选
后的次级客户,所以他们愿意承担更高的利息以在 P2P网络贷款平台上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
面,P2P网络贷款平台和投资者也面临着高成本的线下调查和有效信息不足的问题,仅依靠对
网络信息的汇总来核对客户信息真实性和度量其还款能力,使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
的风险.正因为 P2P借贷市场存在诸多缺陷,进而引发了市场上的诸多乱象,因此,本文决定采
用博弈模型的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力图发现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源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这也是本文对其进行博弈分析的意义之所在.
当前,对 P2P网络贷款的进行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 P2P平台的特点、不同经营模式的
比较以及实际业务中的风险控制和监管等方面.
王紫薇等_1 以“拍拍贷”和“宜农贷”等实际网络借贷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在内部风险管理、
借贷利率确定和实际金融监管方面,指出了我国 P2P贷款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郭
阳 指出我国P2P贷款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P2P贷款平台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不能
有效解决由信息不对成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造成市场的效率低下.谈超等嘲通过建
立借贷双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P2P网络借贷博弈模型,从信号传递和信用担保的角度为
如何解决平台上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出了政策建议.李焰等 以“拍拍贷”平台数据为研
究样本,实证发现提供更多描述性信息在网络贷款中起到重要作用,提供更多的描述性信息的
人更有可能获得借款,而低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倾向于提供更多的描述性信息.Herzenstein el
a1. 、Pope等[6 、Michels 发现借款人可以主动提供 自己的特征信息,从而提高成功借款的
112 数学理论与应用
概率.陈树福等Ⅲ则通过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同P2P网络贷款市场中,P2P贷款平台、
监管部门和借款者三个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博弈关系.吴晓光,曹一 分析了P2P网络借贷过
程中的各类风险,从监管部门的政策、监管内容以及风险指标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2 不完全信息博弈下的 P2P网贷
基于帕累托最优的视角,P2P网络贷款的申请者在遵守网络贷款平台制定的规则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的需求,合理而又有效地利用网络贷款平台的贷款服务,使自己的效用得到最大
化.另外,P2P网络贷款平台也会在风险可控的预期前提下,适度地放松对网络贷款申请者的
资质审核,以期利用自身平台有限的资金资源,吸引更多的网络贷款需求者转入网络贷款平台
来寻求资金支持,从而扩大自身平台的业务量,增强平台的盈利能力.但在现实的网络贷款市
场中,由于信息并不完全流动,P2P网络贷款平台掌握的网络贷款申请者的信息远远不如贷款
申请者本身,因此,这样存在于理论世界中逻辑合理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往往无法实现.因此,本
文基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视角,通过建立网络贷款申请者和 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博弈模
型,来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论分析.
2.1 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
第一,该博弈中一共有两个理性的参与者,即P2P网络贷款申请者和P2P网络贷款平台,
双方在进行决策时会尽量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措施,遵循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假设存在一个虚拟变量自然,自然自动将参与申请网络贷款者分为信用好的(G)和
信用差的(B),其中信用好的申请者指该申请者诚实守信,会从 P2P网络贷款平台借款以扩大
自己的效用水平,并且能及时归还网络贷款平台的贷款.与此相反,信用差者存在着将 自己伪
装成信用好者,从而从网络贷款平台骗取款项的倾向.信用好的和信用差的申请网络贷款者各
自组成的群体在总的群体中占的比例分别为 和 1一 ,且 ∈E0,1].
第三,对于网络贷款申请者,他有两个选择:申请贷款 (A)或者不申请贷款 (A).假定信
用好的申请者获得贷款时的收益为R ,信用差者获得贷款时的收益为 R .由于信用差者会
把自己伪装成信用好者来借款,因此 P2P贷款平台的任务就是发现申请者由信用差的伪装的
那一部分,假设 C 为 P2P贷款平台用于发现“伪装者”所耗费的成本(包括各种时间、人力、
财物等);为 P2P贷款平台发现信用差的恶意伪装者所给予的惩罚(包括罚款,录入黑名单等).
以上参数都大于0,且 D u≥R ,即P2P平台至少会没收信用差的伪装者的所有所得.
第四,假设 P2P贷款平台可做出以下两个决策:加强资质审核 (F)和放宽资质审核
(F),并且加强资质审核的概率为 ,放宽资质审核的概率为 1— , ∈ E0,1].在具体的贷
款操作上,R 为P2P贷款平台放宽资质审核时的收益;L 为信用差者获得贷款时,P2P贷款
平台的所有损失;C 为P2P贷款平台加强资质审核的成本;其在有效审核时发现信用差的伪
不完全信息博弈视角下的互联网借贷行为研究
装者的潜在收益记为R 。.假设 L > R ,并且其他参数都大于 0.
图 1 P2P网贷平台和网贷申请者的博弈树
根据以上四点假设,P2P贷款平台和网络贷款申请者的博弈树为图 1所示.在第一阶段,
自然首先决定把潜在的申请网络贷款的个体分为信用好和信用差两类.在第二阶段,两类不同
信用质量的个体选择是否申请网贷.在第三阶段,P2P贷款平台(M)选择是否加强资质审核.
那么,在博弈树的末端,就可以推出双方的四个可能博弈结果所带来的支付,根据前文的假设
以及相关各类参数,双方的支付分别为:支付一为 (R。,R ),支付二为 (Rc—C ,一Cs),支
付三为 (R ,一L ),支付四为 (R ~c ,一D ,R 一Cs).其中,各个支付组合中,括号的
前半部分代表的是网络贷款申请者获得的收益,括号的后半部分代表的是 P2P平台获得的
收益.
2.2 博弈的均衡状态分析
由于信息不充分,在博弈开始,P2P贷款平台无法确定网络贷款的申请者中,哪些是真正
的信用好者,哪些信用好者是由信用差者伪装的.另外,在 P2P贷款平台的资质审核中,P2P平
台很难把握何时加强资质审核,何时放宽资质审核.而且,由于市场的不可预知性,P2P平台很
难去对风险和收益做出准确的预测.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着力于构造一个理想的均衡状态,力
图通过博弈均衡分析找出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条件.
(1)混合均衡状态下的博弈分析
在资质审核的博弈中,混合均衡是指 P2P贷款市场上有贷款需求的申请者全体,无论信
用好坏,都倾向于申请贷款,由于申请贷款的人数较多,每笔贷款的分散度提升了,因此 P2P
网络贷款平台倾向于采取放宽资质审核.在混合均衡情况下,P2P网络贷款平台根据贷款后的
还款情况对两类不同信用的人进行甄别,其后验概率为:P(G/A)一 ,P(B/A)一1一 .
要实现混合均衡,必须满足在给定两类不同信用的申请者的策略选择后,使 P2P网络贷
款平台放宽资质审核的收益大于其严格进行资质审核的收益.那么,首先,根据上文的相关参
数以及各类假设,在信用好的和差的都申请贷款的条件下,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期望收益
数学理论与应用
如 F.
当 P2P网络贷款平台放宽资质审核时,其期望收益的结果应该为:ER(F)= (G/A)×
RP+ (B/A)×(一LB): (RP+LB)~LB.
同理可知,P2P网络贷款平台加强资质审核时,其期望收益应该为:ER(F)一p(G/A)×
(一Cs)+ (B/A)×(RF口一Cs)===(RFB—Cs)一,uRFB.
当前,在 P2P平台普遍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下,要使 P2P贷款平台加强资质审核时的收
益小于其放宽审核时的收益,即当职( )>ER(F)时,只需 >筹 这一条件
成立即可.
同时,在 P2P贷款平台放松监管的条件下,信用好的贷款申请者的收益 Rc>0,信用差的
贷款申请者的收益R >O.P2P贷款平台从信用差者中的损失被信用好者及时还款付息的好
处抵消了,并且还有盈余.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可以得出结论:由于P2P网络贷款市场上,P2P贷款平台不可能排除
掉所有信用不好的网络贷款申请者,那么当申请贷款的人数足够多时,只要信用好的网络贷款
申请者参与网络贷款行为的比例大于套 ,且P2P公司能在事后,即根据之前参
与申请借款的群体是否及时还款的行为做出判断,并且自身预测的比率与 倾
向于一致.那么,P2P贷款平台可适当的放宽 PZP贷款申请者的资质审核流程,并且其由信用
差的申请者带来的损失可由规模效应所弥补.
(2)准分离均衡状态下的博弈分析
准分离均衡是指信用好的网络贷款申请者采取纯策略,即决定申请网络贷款以获取更多
的效用水平.而信用差的网络贷款申请者则采取混合策略,因为其考虑到自己伪装成信用好者
需要花费的成本,所以本身以一定的概率选择是否申请贷款.在此基础上,P2P贷款平台也采
取混合策略,即以一定的概率选择或是勤于监管.
P2P贷款平台根据自身平台的初始信息,对申请者的状态进行评判后,得出的判断为:
户(A/G)一1,p(A/B)=叫.然后按照贝叶斯法则修正P2P贷款平台对申请贷款的申请人的状
况的判断 :
一 丽 一 .
同理通过推算可得出
(G/B)一 (G)× (B/G) (1一 )co
p(G)× (B/G)+ (B)×p(A/B)一 + (1一 ) ‘
当博弈处于准分离均衡时,博弈主体之间必须有以下条件得到满足:
不完全信息博弈视角下的互联网借贷行为研究 115
首先,在纯策略博弈模型的假设下,因为信用好的网络贷款申请者必定会采取申请网络贷
款的纯策略,因而,对于信用差的网络贷款申请者而言,在给定 P2P贷款平台策略的情况下,
市场整体就会有以下等式成立,即 ×Re+(1一 )×(R B—Cpp—Dpu)一0.
同时,根据纯策略博弈模型理论,在 P2P网络贷款平台采取混合策略的情况下,必满足
条件 :
户(G/A)×R +户(B/A)×(一Le)一 (G/A)×(一Cs)+P(B/A)×(RFB—Cs).
根据以上两个条件,最终可以推出在纯策略情形下,博弈中的参数需满足
,
RB
— l— C—
pe
q-—Deu ’
且
/2(RP+ Cs)
~ (1一 )(RFB— Cs+ LB)。
这就意味着信用好的申请贷款个体会采取纯策略申请网络贷款,而信用差的申请贷款个体则
会相应的采取混合策略,具体到实际中来,就是该个体会以 一 二 簧 兰 的
概率选择是否借款.相应的,P2P贷款平台采取混合策略,在具体的资质审核过程中,以 一1一
R干B 的概率选择放宽资质审核.
3 P2P网络贷款市场的博弈行为影响因素分析以及政策建议
3.1 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P2P贷款市场上信息并不充分,其影响机制和作用效果并不一定如本文中博弈所
示,因此,其最终的博弈结果可能偏离理论上的最优解.因此,为了更准确的描述 P2P贷款市场
的现状,本文进一步探讨博弈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的影响因素.
第一,在混合均衡状态下的 P2P贷款博弈中,如果 (G/A)一 的值越趋近于 1,P2P网
络贷款平台越倾向于放宽资质审核.由此可见,一个 P2P网络贷款平台中信用好的个体在总体
中占的比例越高,P2P贷款平台的资质审核越宽松,无形中降低了个体获得急需资金的成本,
真正的实现了普惠金融.由此可见,P2P平台当前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自已的用户群体中信
用好的个体占的比例.另外,有效资质审核获得的经济奖励 R 越高,信用差者伪装骗款的处
罚L 越高.此时,P2P平台加强资质审核的动力越大,信用差者获得的收益将越小,从而有效
地抑制了信用差者申请贷款的冲动.放宽资质审核收益 R 越高,发现问题后开始收紧资质审
核的成本 C 越高.也就是说,如果不能从平台中有效清除信用差者,放宽资质审核所带来的巨
大网络贷款申请的流量收益会被信用差者的违规所抵消,最终导致发现问题后的资质审核成
本升高.这也是我国当前 P2P平台放宽资质审核以吸引大规模个体进入网络贷款市场,最终因
116 数学理论与应用
少数不良借款者恶意欠款倒闭的现状.
第二,在准分离均衡状态下的网络贷款博弈中,一方面,P2P平台放宽资质审核的概率
受信用差的网络贷款申请者所组成的群体不遵守网络贷款合同时所获得的收益的影响;另一
方面, 还受c,,、D u、R 三个因素的影响,P2P贷款平台前期花费在识别信用差的贷款申
请者群体的成本 C P越高,越有可能在资质审核时放宽政策,这不仅因为 P2P贷款平台要节
约有限的资源,还因为前期已经花费大量的成本并已经识别出相当一部分信用差的群体.另
外,P2P贷款平台给予恶意骗款的信用差者的处罚 D 越大,信用差的贷款申请者的投机收
益 R e越小,从而信用差的贷款申请者群体骗款的激励越小,P2P平台在后期进行宽松的资质
审核的概率越大.最后,信用差的贷款申请者违规操作的概率co受制于P2P贷款平台资质审核
的置信度,其置信度越高,信用差的贷款申请者敢于骗款的可能性越小.
3.2 政策建议
随着互联网元素不断融入我国金融市场,普惠金融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虽然目前我国
P2P网络贷款市场存在着诸多乱象,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充分重视 P2P贷款对国民经济的
促进作用,努力做好相应市场配套机制,以扬其长,避其短.因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从行业准入而言,应明确建立行业准人机制.当前P2P行业并无标准准入门槛,导致
一 些资质不佳的P2P贷款企业出现在市场当中.这些企业对贷款申请者的资质审核不严,既给
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又损害了P2P行业的声誉,还导致较高的系统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设
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提高P2P市场的企业质量.首先,监管部门可以设置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
额,以筛选出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另外,应限制市场上 P2P平台的数量,实
行牌照制.符合硬性标准的P2P平台可以取得牌照,进入市场;暂不符合标准的 P2P企业,可
在一定的缓冲期之内进行相应的整改,符合标准后再取得牌照.
第二,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来说,监管者可以为P2P贷款市场设计一套统一的、共享
的信用评级系统.实际上,作为一种信用活动,P2P贷款行业上对交易者的征信消息也有着巨
大需求.但首先我国P2P贷款市场并没有本行业的统一的交易者信息数据库,另外,其市场上
巨额的交易信息并没有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造成了巨大的信息浪费.因此,监管部门可以作为
发起人,鼓励各 P2P贷款企业汇总现有平台中的数据,共同建立一套适用于本行业的信用评
级系统.同时,努力将 P2P贷款征信系统的信息与现有的银行征信信息融合,从而更好的描述
市场上交易者所带来的风险,同时降低我国银行业和 P2P贷款行业面临的潜在风险.
第三,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明确各参与者的责任.对于P2P贷款公司,加大对恶意骗
款以及玩忽职守的公司内部人员的处罚力度;对于监管部门,要针对 P2P贷款行业的特点,建
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奖励对促进有效监管有功的人员和加大对渎
职从而造成责任事故者的处罚,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部门运作规章制度.
第四,P2P贷款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更新自身平台的财务状况,曝光恶意借款者,做
不完全信息博弈视角下的互联网借贷行为研究 117
好风险计提准备.P2P贷款平台应该及时透露 自身的财务信息,还应该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定
期曝光恶意借款人名录.另外,为了应对恶意借款的风险,平台应对每笔借款计提的一定比例
金额的风险准备金,以偿还贷款人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同时严厉打击恶意借款行为,努力维
护平台的健康安全.
第五,加强 P2P行业自律监管,建立行业内部稽核机制.行业 自律监管是监管部门监管的
有益补充,能够减少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我国P2P行业可以先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搭建行业内
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现状制定相应的准则,促进本行业的
健康发展.要督促成员按时提交经营报告和风险指标数据,与政府监管形成良性的互动.其次
是要建立行业内部稽核机制,督促各成员企业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建立并强化经常性的内部 自
律功能.在开展网络贷款业务时,内部稽核部门期应根据设定的风险控制程序,提供风险识别
和预警,并定期审查测试风险管理程序.并在贷款发放出去后,及时跟踪并确保各项监控措施
准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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