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邀请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物资采购工作,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本公司决定对下述物资实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质量标准:(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3.交货期:
4.投标地点:
5.投标截止时间:2003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截止日前,投标方应将样品(一式二份)寄(送)至投标地点,但需进行化学检验的样品应于2003年4月19日前寄(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03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必须一致)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03年4月9日前与本公司联系。(技术、质量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3月16日
第二部分 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1、产品概况
产品质量及要求
产品名称 单位 质量标准 供货数量 交货地点
丙酮 k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026-89 90000 北京
二氯甲烷 kg 化工部标准 30000 北京
五仁醇浸膏 kg 北京市地方标准 4000 北京
供货时间: 2003 年7月--2003 年12月
供货方式:中标方负责送货,并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验收方式:招标方按第1条所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付款条件:
结算方式:①电汇,或②汇票,或③支票,或④现金
2. 其他说明:
物资的数量可能和以上内容有所增减,以最后签定合同为准;
本部分所涉及的条款和未涉及的其他条款,以最后签定的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书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2. 定义
"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 合格的投标方:为合法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若生产特殊产品还应提交相应的许可证。
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 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3) 投标方须知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附件二)
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方式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一、二)
(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供应物资是药品的还应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 投标报价
投标方可选择招标邀请书中的单个、多个或全部货物投标。
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中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投标方根据不同的付款时间,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同一付款时间条件下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60天。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每一密封信封上应注明"于2003 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便于招标方分类"唱标"、评标,每一信封上应注明投标货物名称。
样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于2003 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一份注明"交质保部检验"字样。
如果投标文件和样品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概不负责任。
2. 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或专人送交的方式交至招标方。
3. 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将样品寄(送)至招标方,逾期恕不接受。
4.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5. 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E 开标和评标
1. 开标
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 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正当地签署。若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文件签署不恰当,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和投标方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外,还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 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
(3) 货物的质量及适应性。
(4) 货物发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6. 评标原则及方法
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根据第5条考虑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每种货物的最低评标价标。
招标方对投标书中的投标货物有单个、多个或全部的选择权
7. 保密: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F 授予合同
1. 定标准则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 资格最终审查
招标方将审查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4. 招标方有权对同一产品确定两个中标单位。
5.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10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7. 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同招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购货方: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DCPC2003424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购销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质量标准 供货数量 交货地点
第二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分次发货。
(1)第一批货物数量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到货;
(2)第二批货物数量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到货;
(3)第三批货物数量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到货;
(4)第四批货物数量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到货;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所在地;
3、运输方式: 。
第三条 运输费用负担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1)每次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不超过 ;
(2)合理磅差不超过 ;
(3)在途自然减量不超过 ;
第五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的回收及处理
1、包装方式: ;
2、包装材料及规格: ;
3、包装费用承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
4、包装物需要退回的,甲方配合乙方退回,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期限
1、甲方应自收货之日起10日内进行验收;
2、质量检验方法:抽样检验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或使用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 在途货物的风险承担
乙方在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甲方接受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1、 付款日期:为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90天。
第一批货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批货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批货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批货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2、结算方式:①支票[];②汇票[];③现金[]。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除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换货;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因退货或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每日 1 ‰的违约金;
5、产品错到交货地点,乙方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货物已经发运,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当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方式作出或通知。
1、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如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影响实现合同的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应在接货后15日内发出。该情形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逾期 日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 日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对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应依法向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可以根据生产计划调整购货总量,但调整后的合同总量不得低于原合同总量的 %。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投 标 书
致: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DCPC2003424(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A. 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提交委托书)
B. 开标一览表
C. 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投标方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 (货物名称)投标单价为人民币 元。
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60日。
5.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运费 质量标准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时间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注:付款时间为:验收合格后90天付款。
注:本文件是根据《招投标法》及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