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第 1 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
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
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 2 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⑴
⑴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
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⑴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
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其单位经理或公
司权责单位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⑴
⑴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汽车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汽车,
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后可乘坐出租
车。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
公共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
通工具。
第 3 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 2—5 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并
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
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
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单位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
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
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单位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
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
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人力资源部或
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单位
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
知权责单位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
付出差旅费。
第 4 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 12:00 以前出发按 1 天计算;
2、出差当日 12:00 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 2 小时
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准(双人
标间)
出差补贴
公共
汽车
飞机:经
济舱
远途
出差
当日
出差
省会城
市
非省会
城市
远途
出差
当日
出差
公司/部门
经理
实支 实支
80 元/
天
50 元/
天
150 元/
日
120 元/
日
50 元/
天
40 元/
天
分公司部
门主管
实支 实支
80 元/
天
50 元/
天
120 元/
日
100 元/
日
40 元/
天
30 元/
天
业务或其
他人员
实支 实支
80 元/
天
50 元/
天
100 元/
日
80 元/
日
30 元/
天
20 元/
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
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
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 5 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⑴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至财
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 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
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职 位
项 目
⑴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
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
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
贴、交通费按 3 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
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 50%
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
权责单位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⑴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
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⑴从财务单位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
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⑴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
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
核准;
2、财务单位复核程序
⑴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
审批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
间等;
⑴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⑴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⑴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 6 折支
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
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⑴《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
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⑴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
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
分摊;
3、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
标准的 50%;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5、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 6 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
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颁布)。
第 7 条:附表
1、出差审批单
出差审批单
出 差 人
公司/部
门
职 务
制单日
期
出发时
间
出差地
点
交通工
具
出差类
型
2、出差报告单
出差报告单
每日行程及任务完成情况:
时间段 工作内容及任务完成情况 备注
实际总费用 超预算金额
超支说明:
部门主管审批 公司/部门经理审批 公司总经理核准
1、出差事由:
2、差期: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大致共计 天 时 分;
部门主管审批 公司/部门经理审批 公司总经理核准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备注:该单须按照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