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某某工程用半容
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招标文
件范本
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
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48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56
第六章 合同条款 73
第七章 图纸 97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
构”)对***工程的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投标。与
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简介及招标货物需求概述见本章附件。
1. 招标编号: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资金来源:自筹,且资金已经到位。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5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起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市**区**路**号楼**房)。
6. 接受投标人的质疑问题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前。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 月 日上午 10:15(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3年年 月 日上午 10:15(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收
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013年年 月 日上午 10:15(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
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届时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市**区**处。
9.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处
10.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处
11.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处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32-********
传 真:0532-********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工程简介及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
工程简介及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1. 工程简介:
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建设用地 60公顷(合 9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万
平方米,建设用地共分 7个地块。其中**为教育科研用地,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
2.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
**地块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波节管半容积式
水加热器
1、;
壳 程 压 力 Ps=,管 程 压 力
Pt=,V=7m3,换热面积:17㎡(C型铜管
束);
碳钢罐体内衬 2mm食品级不锈钢
2.其他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施工图设备表
3 台
2 波节管半容积式
水加热器
1、;
壳 程 压 力 Ps=,管 程 压 力
Pt=,V=,换热面积:6㎡(C型铜
管束);碳钢罐体内衬 2mm食品级不锈钢
2.其他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施工图设备表
2 台
3 波节管半容积式
水加热器
1、;
壳程压力 Ps=,管程压力 Pt=,
V=,换热面积:3㎡(C型铜管束);
碳钢罐体内衬 2mm食品级不锈钢
2.其他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施工图设备表
4 台
4 波节管半容积式
水加热器
1、;
壳 程 压 力 Ps=,管 程 压 力
Pt=,V=,换热面积:7㎡(C型铜
管束);碳钢罐体内衬 2mm食品级不锈钢
2.其他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施工图设备表
2 台
5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9
一 总 则 ...............................................................................11
1. 项目概况 ............................................................................11
2. 定义 ................................................................................11
3. 合格的投标人 ........................................................................11
4. 投标费用 ............................................................................12
二 招标文件 ............................................................................12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12
6.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13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
三 投标文件 ............................................................................14
8. 投标语言和计价货币 ..................................................................14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10. 投标文件格式 ......................................................................15
11. 投标报价 ..........................................................................15
12. 投标保证金 ........................................................................16
13.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7
14. 投标人知悉 ........................................................................17
15. 投标有效期 ........................................................................17
16.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规定 ........................................................1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记 ........................................................17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
19. 投标截止时间 ......................................................................18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
五 开标和评标 ..........................................................................19
21. 开标 ..............................................................................19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
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9
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19
六 授予合同 ............................................................................20
25. 真实性及履约能力审核 ..............................................................20
26. 合同授予 ..........................................................................20
27. 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0
28. 中标通知 ..........................................................................20
29. 签订合同 ..........................................................................20
七 其他: ..............................................................................21
33. 保密 ..............................................................................21
34. 监督 ..............................................................................21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或要求
1 项目名称 **(**地块)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
2 建设地点
3 建筑规模 **地块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
4
招标人(总承包单
位)
中**有限公司
地址:
5 业主(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6 设计人 **建筑设计研究院
7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532-********
传真:0532-*********
电子信箱:
9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到位
10 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须知第 3条
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1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天之内
14 交货地点
15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请自行踏勘。
地点:
16 接受质疑文件 2015年 月 日上午 11:00前
17 投标语言 中文
18 计价货币 人民币
19 技术偏离
关于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有异议,需填写技
术偏离表并列入投标文件中。如无此表,则认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本招标
文件技术文件的内容。
20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 90日历天
序号 内 容 说明或要求
21 投标保证金
金额:2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转账支票;
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本:光盘二套。
23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年 月 日上午 10:15前
地点:
24
接收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年 月 日上午 10:15前
地点:
2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合同的签订 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
27 声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货物涉及到侵权所造成的任何
责任
28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立最高投标限价,以标底上浮 5%(不含)做为最高投标限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建筑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相关单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9项。
工程投资资金和资金来源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项。
2. 定义
招标人
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
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也指 A16地块的总承包单位,即供货合同中的“买方”。
业主
指本设备的最终使用方**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
理业务,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介组织。本次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须知第 3条规定的,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
标人一旦中标就是“中标人”,“中标人”是供货合同中的“卖方”。
货物或“设备”
“货物”或“设备”是对本次招标设备的简称,是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
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服务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
计、现场安装指导、调试指导、技术培训、配合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电子版本
“电子版本”系指限于用 DOC、XLS、DWG、PPT 格式书写,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的
电子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提供技术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
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货物要求的
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日期通过了最新的年检。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若招标货物须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的合格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货物要求的范围;
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日期通过了最新的年检。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800万元人民币
(含)以上或相当于此额度的外币。
如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拟采设备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图纸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
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
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的
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行为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在现场勘察中发现任何疑问,投标人均应于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最终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书面答疑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提供给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中所列的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将由
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以发布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在本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起,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或解释来自任何投标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参加投标的单位所做的任何口头或电话答复等一律无效。
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
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
式要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文件或补充
文件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
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投标人在现场勘察及对招标文件、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澄清后的投标应被认为完全理解并接
受现场实际状况,包括且不限于现场主体砼结构预留预埋施工情况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条件。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由于未能在投标阶段恰当地安排对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招标信息任何必
要的复核或复核工作存在任何性质的疏漏、差错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不违背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
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日前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在 1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制约时,招标
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 24条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
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语言和计价货币
所有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使用中文。
本项目的投标价格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及经济标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设备分项报价表
4) 设备维修保养费报价表
5) 货物说明一览表
6) 细项报价清单
7) 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
8) 技术偏离表
9) 商务偏离表
10) 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0-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0-4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10-5 拟采设备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10-7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承诺书
10-8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10-9经营状况承诺书
10-10履约历史承诺书
10-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1) 预付款保函格式
12) 投标人概况调查表
13)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4) 经销商(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5) 近三年产量汇总表
16) 维修保养介绍
17) 其他优惠服务条件承诺(自行编制)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自行编制)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产品的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配合验收等技
术文件(自行编制)。
2) 投标文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并包括所投产品完整的产品样本,相关产品检测报
告,产品认证证书(自行编制)。
3) 与招标技术文件所要求的任何设备性能参数偏差都必须列入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三
章)
4) 主要部件及产地清单(自行编制)
5)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自行编制)
第三部分 投标人还应制作并提交二套其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要求限于 DOC、XLS、DWG、PPT
格式,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
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另外再
单独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完成并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顺序编排、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后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书写一律使用宋体字,统一使用 A4号纸打印(图纸除外),装订形式不限,封面装
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
11. 投标报价
概述
. 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如果没有注明适用范围(如:某些设备配置或某些设备不配置之类的
限定),则是对所有招标货物的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总价包括:
. 货物的供货价。
. 货物的指导安装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检测、验收。(注:中标人不需要
向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配合管理费)
. 两年保修服务费用。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所有为获得许可证、检测、批复及执照等
发生的费用。
. 投标货物如果是部件进口或整机进口,其所有进口手续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办
理费用。
. 招标文件所列出的要求计入投标总价的各相关分项或细项报价。
. 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发生的其它费用。
除招标文件中另外规定某些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中或某些工作由其它承包商承担,或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列出了偏离,否则上述 11.款报价之和即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总价,即使存
在没有列出明细的费用,也认为已经合理地隐含在投标总价中。
上述报价,在评标时一律作为评标因素。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
实际工程的需要决定具体的分项内容或货物数量,但中标人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
任何改变。
投标人还需提供两年保修期后三年内的每年有偿售后服务报价。该报价作为日后(保修期满时)
的封顶价格。该报价不计入开标一览表总价中,评标时将在质量保修项中综合评比。
供货方提供必要的备件清单和单价以及在保修期满后必须采购的备件清单和单价的建议。
报价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不管货物为部件进口组装或整机进口产品,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均为以人民币结算的
内贸合同。
评标委员会只对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必须针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应答及报
价。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如未提供或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迟于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原额无息
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29条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规定签订合同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第 29条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规定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或地方相关法规行为的。
13.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其拥有所投设备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
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
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
的版税等费用。
14.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了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工程和项目时
间表有关的特殊困难。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1项规定的时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项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副本”或“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本与纸质文件不符以
纸质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
签字并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生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专人送达投标文件形式的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按照本须知第 16条各款的规定制作正本、副本和电子版
本。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本(光盘或 U盘)密封在密封袋(或硬
质纸箱)中,大小视文件体积而定。其中光盘或 U盘应装入信封内,信封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
版、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
为了便于唱标,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原件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另外再单独提供一套
同样的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另一单独的密封包内。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以密封日期(密封用章应清
晰可辩,用章不清晰时,可在紧靠用章处补盖),其正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以下内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
2) 招 标 编 号: ;
3) 年 月 日 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4)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如果在密封箱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
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招标人将做废标处理。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
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第 18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
节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投标人的任何文件同时按上述规定密封与呈报,除招标人要求等特别原因,招标人不接受任何
投标文件之外的解释、说明和补充投标文件。
如果任何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或将不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1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本次招标的成功完成。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第
12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的规定被没收。
19.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签署密封并包
装,送到指定地点,届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文件,并同时举行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
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期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21. 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及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
标人委派代表携带法人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开标仪式并签到。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人代表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
金、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注:①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另外再单独提供一
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未到场或未携带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废标处理。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投标须知第 20条规定递交的修改、
撤消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文件
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将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根据七部委第 30号令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
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得分排序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招标人亦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
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从开标之日起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委接触。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和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
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
何投标人。
六 授予合同
25. 真实性及履约能力审核
招标人可对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工程实例等关键指标以
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际核实。投标人必须给予配合,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五个日
历天)提供招标人要求核实的相关文件原件。
如果核实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存在虚假,则招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取
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对综合评估得分次高的投标人进行类似的核实,以此类
推。
必要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作核实,一旦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
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 合同授予
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前三名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当得分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及国家相关规定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不对因此受影响的投
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监管部门没有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日前,向中标人发出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办理
相关手续后的《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 30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有关章节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代理
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并按照本须知第 12条的规定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未中标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29.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 30日内
与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备供货合同》。
七 其他
30. 保密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
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
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获得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的无论从任何媒介获得的复印件和摘录。
31. 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举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书
投标书
项目名称:
致:
根 据 贵 方 的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 招 标 编
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
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及副本 4 份。。并承诺如下:
1. 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交货期为 日历天。质量标准: (满足 /不满足)
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
(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
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6.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的
规定。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台)
制造商名称和
国籍
价格条件 投标货币 投标总价 质量标准
合同生效后交
货时间
备注
波节管半容积式换
热器
满足招标要求
的所有费用总
计
大写:
小写: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为了便于唱标,开标一览表原件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另外再单独提供一套同样的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密封包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 设备分项报价表
表 3-1设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编号
原产地(国家
及城市)及制
造商名称
品牌 型号 基本规格
A
数量
B
工地现场供货价
C
指导安装、指导
调试费
D
其他(如有须列
明细)
投标价小计
E=(B+C+D)×A
数量合计 F投标总价=小计 E的总和
注:
1. 投标报价请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条。
2. 除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某些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中或某些工作由其它承包商承担,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偏离外,F栏投标总价即为投标人满足招
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投标总价。即使未列出具体费用,也视作已合理地隐含在投标总价中。
3. 以上 B、C、D项均应包含税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 设备维修保养费报价表
24个月保修期后 3年的设备“全包”维修保养费报价表(不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②单台设备每年全包维修保养费
序号 货物编号
货物名
称
主要规格
①
数量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③单台设备 3年
合计(1~3年单
台费用相加)
④每组设备 3
年小计
④=③×①
合计
⑤所有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 3年全包总计(④的总和)
请投标人对影响维修保养费的因素进行描述:影响维修保养费的因素有哪些?各因素的变化分别引起维修保养费的增减值是多少?投标人的分项因素描述应与
上述表中的报价变化规律相吻合。
注:
1. 正常使用情况下,上述全包费包括了修复所有故障、年检、大中修等所有费用。
2. 该报价(包括分项因素增减费用)作为日后(保修期满时)招标人或物业管理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的封顶价格。
3. 第三年之后的维修保养费允许依照中国国家物价指数适当增长或降低。
4. 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单独作为评标因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物的招标
编号
货物名称
货物的系
列型号
主要规格 数量
产地及制
造商
开具产地证明的国别
及单位名称
开具产品合格证的单
位名称
货物商标
标志
装运地 目的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 细项报价清单
细项报价清单 1
1、 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个完整的设备,除本表所明确列出的外,凡设备正常运行需要的
元器件及配件,均应列出。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要求的分项报价,该分项报价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增
加或减少该分项配置时计算合同价增减的依据。
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元器件/
部件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规格、型号 品牌 原产地
制造商
名称
1
…
2
…
3
其他
合计
注:元器件/部件名称由投标人根据设备情况填写。
25
7、 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
24个月保修期后 3年的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原产地 制造商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计
注:1、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2、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情况和规定的质保期,列出所投设备在质保期内能正常连续地使用所需
的备件清单。投标人所推荐的备品备件种类、数量及价格的合理性是评标的重要内容。
3、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中选择适用的品种和数量。
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8、 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 离 说 明
说明:
1、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某些项目应答是偏离招标文件的,但是该项并没有写入此“技术规
格偏离表”内,则该项评标时按偏离处理。
2、 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出的项目,即使其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说明与招
标文件要求不同或避而不答,甚至在评标时该项已做了偏离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其价格也视为含于投标总价中,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
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买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公章:
日期:
9、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除了就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偏离外,针对招标文件的其它所有偏离,均在
本“商务偏离表”中列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如无任何偏离,请注明:
“无任何偏离”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已经逐条阅读了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除上述在“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偏离
项目外,其余均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0、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 10-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10-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10-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10-4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附件 10-5 拟采设备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10-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 10-7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承诺书
附件 10-8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附件 10-9 经营状况承诺书
附件 10-10履约历史承诺书
附件 10-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0-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为非供货厂家的需同时附上供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供货厂家公章)和本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附件 10-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为非供货厂家的需同时附上供货厂家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供货厂家公章)和本
单位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 10-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 10-4 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格式自定)
附件 10-5 拟采设备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10-6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
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
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附件 10-7 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承诺书
(格式自定)
附件 10-8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格式自定)
附件 10-9 经营状况承诺书
致: (招标人)
(申请人说明目前在经营中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
处于破产状态的经营情况的承诺)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0-10履约历史承诺书
致: (招标人)
(申请人说明在近三年(2010年至今)的履约历史中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履约情况的承诺)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0-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0—11-1投标人近几年(2013年至今)相关工程项目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及业务经历
项目或指标 业绩 1 业绩 2 。。。。。。
供货(或工程)名称
使用数量
合同价(万元)
供货日期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名称
地址
传真
业主
电话
注 1、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同类业绩评价部分需另单独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附供货合同中的材料应为投标材料或能够在明细中区分开,上述表中业绩的合同额应为本
次投标同类材料的单项合同额;
3、本页不够请续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
保函编号:
致:
鉴于 (以下简称“贵方”)已经与 (以下
简称“卖方”)就 于 年 月签订了供货合同(以下
简称“供货合同”)。
鉴于该供货合同规定,贵方将支付卖方一笔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RMB 元)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卖方须向贵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
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保函。
我行, ,受卖方委托,为卖方履行供货合同规定的义
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
我行将在收到贵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书面索偿通知
时,无须贵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 元
整(小写:¥ RMB 元)的任何贵方要求的金额,并放弃任何向贵方追索的
权力。
我行特此确认并同意: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供货合同的任何修改、
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失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
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出证银行名称:
签字 /公司盖章:
银行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2、投标人概况调查表
投标人概况调查表
投 标 人 总 体 情 况
公司名称
地址、邮编
主要业务范围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资质情况及编号
售后服务及维修
公 司 领 导 班 子 构 成 情 况
法定代表人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总会计师
公 司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人员总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财 务 状 况
注册资本金 开户行 账号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附 2010年至 201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年生产能力
拟采用产品品牌(产品类型及产
地须详细描述)
(可附表补充)
产品质量等级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主要业绩
(可附表补充)
此表另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
信证明、经审计的 2010年、2011年、2012年的财务报表、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3、 制造商资格声明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
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
14、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近三年产量汇总表
近三年同类设备产量汇总表/营业额汇总表
制造商名称:
2013年产量(台) 2014年产量(台) 2015年产量(台)
其它
每年产量总计
每年总销售额
(万元)
注:
①本表只统计与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有关的数据,其他设备的产量和销售额不在上述统计之
列。
年 月 日
16、维修保养介绍
售后服务承诺(含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后)
投标人必须按照下述所列的提纲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面的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 为本次招标设备提供售后服务的单位名称、地点。
2) 该售后单位在青岛的总人数,高级技术人员及熟练技术工人的情况介绍。
3) 在青岛是否设有备件库,备件库的规模是多少。
4) 如果在项目现场不设常年维修站,则提供:隶属于该售后服务单位、为本次招标设备提
供应急服务的售后服务站(点)的地点、主要负责人、常驻人数(包括高级技术人员及
熟练技术工人)的情况介绍、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该售后服务站(点)距离本次招标
项目工地现场的公路距离。如何保证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接到故障报警后到达现场时
间以及修复时间。
5) 投标人须在售后服务承诺中明确所有设备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是由代理商提供还是由制造商提供,如代理商不能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则制造
商须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并出具承诺书。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与标准
第一条 为保证本次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
的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规
定的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和评标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 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进行综合评标。
二、 评标委员会
第四条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
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
代表两名(建设单位代表 1名,总承包单位代表 1名),其余 5名专家(技术 3名,经济
2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及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出具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出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三、 评标方法
第六条 本次评标分为初审(即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和终审两阶段审查。初
审内容详见表一《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及表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如发现投标
人有不符合表中任意一条的即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终
审评审。
初审(即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见附表一、附表二
a) 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投标书”
b) 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c) 一份投标文件中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
d)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报名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e) 投标有效期是否不少于 90日历天
f) 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g)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h)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
规定参加开标会,且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i)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j) 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k)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
l) 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人踏勘现场或投标的
m)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的
n)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o) 投标行为未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第七条 终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技术标和经济标两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评审(权重
40%,分数代码 A1);经济标评审(权重 60%,分数代码 A2)。
第八条 评委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评分,并汇总各投标人总分,各投标人
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第九条 投标报价的修正
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以
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
2.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
2.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2 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计算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
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
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3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
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3. 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价格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
结合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参考其他投标人该项报
价的最高价作为其报价)
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中的各
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
最终报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
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
也将被没收。
5. 评标委员会在修正错误时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投标中出现的算术问题做出解释和
澄清; 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总价大于其开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错误修正后的总
价进行评分;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总价低于其开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开标一览
表的总价进行评分。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
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授标建议
1. 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依此类推;
2.如出现前两名综合得分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3. 如果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
当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二条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果经上网公示期满、无质疑、评标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四条 评审用表
表一: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
表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表三:技术评审评分表 A1
表四:投标报价评分表 A2
表五:得分计算及权值取定表
表一
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工程用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序
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投标书”
2 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
一份投标文件中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哪一个为最终报价
4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报名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5 投标有效期是否不少于 90日历天
6 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7 投标报价是否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
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且能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证明其身份的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0 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
12 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人踏勘现场或投标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5 投标行为未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最终结论
全体评委签字:
注: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间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日期:2013年 月 日
表二
必要合格条件评审标准及条件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
条件及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货物要
求的范围,且证书年检有效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法人公章
2 注册资金
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
注册,注册资金以现行汇率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00万
元。
与营业执照一起提交,不必重复提供
3 唯一授权书
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书
4 生产许可证 拟采设备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的承诺证明书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的承诺证明书
表三:
技术评审评分表 A1(100分)
项目名称:***工程用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总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整体设计合理,性能优越 15-20
整体设计一般,性能一般 9-1420
水加热器的整体设计及性能(从壳体结构、
传热效率、换热效果、拆卸安装维修方便、
使用寿命等方面考虑)
整体设计较差,性能较差 0-8
材料优质,质量较好 7-10
材料一般,质量一般 4-610
设备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换热管、内衬不
锈钢板、不锈钢导流筒的质量(可提供包
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试验、真空检验及
相关的检验、试验规范标准等证明)
材料较差,质量较差 0-3
材料一般,质量一般 7-10
材料较差,质量较差 4-610
水加热器的焊接工艺及质量(可提供产品
检验证书,包括 X 光检测报告、压力试验
报告等说明)
较差 0-3
100( 所 有 评 分 项
均需提供资料说明)
10
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设计及技术要
求
完全满足或优于 7-10
基本满足 4-6
不满足 0-3
优于 4-5
满足 2-35
保温材料采用 50mm厚难燃 B1级橡塑海棉,
氧指数33%且烟密度<75,导热系数
w/mk(0ºC)。保温层外表面做 压花铝
板保护层。
不满足 0
图纸较详细,完全满足现场施工 4-5
图纸一般,基本满足现场施工 2-35
提供详细施工安装图,显示有关设备的
基础、安装和固定要求及管道接驳位置
等资料,文件和图纸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图纸较差或未提供图纸,不能满足现
场施工
0
有 4
4 是否具有设备选型计算书。
无 0
有 4
4
是否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
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生产制造许可证。
无 0
10
水加热器内部波节加热管是否采用
T2 紫铜材质,壁厚不小于 。
是 10
否 0
满足或优于 5-10
10
内衬食品级 SUS304 不锈钢且厚度
不小于 。 否 0
防腐措施较合理 4
防腐措施一般 2-34 所有金属部件的防腐措施
无防腐措施 0
4
2008年以来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
应用于热水系统的业绩(可提供合同或竣
工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意见证明)
每个业绩 分,最高 4分
配件齐全,质量较好 4
配件基本齐全,质量一般 2-34 设备附属配件是否齐全,质量如何
配件缺少,质量差 0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表四:
投标报价评分表 A2(100分)
项目名称:***工程用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评分标准 A: B: C: D: E: F: G: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备注
β ≥ 5% 75
β=4% 80
β=3% 85
β=2% 90
β=1% 95
0 ≥ β ≥-1% 100
β=-2% 97
β=-3% 94
β=-4% 91
β ≤ -5% 88
1、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 N
>5家时,基准价=各有
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中去
掉最高评标价格和最低
评标价格以后的算术平
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
量 N ≤ 5家时,基准价
为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
2、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
格Xi与基准价M的差异值
β=(Xi—M)/M ×100%。
3、当 5%>β>-5%(不含 0
≥β ≥ -1%)且 β为非
整数时报价按内插法计
算分值。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表五:
得分计算及权值取定表
项目名称:***工程用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设备采购
代码 项目 权重 备注
K1 技术标 40%
K2 经济标 60%
得分:
I=A1×K1+A2×K2
K1+K2=100
权值代码:K1~K2
分值代码:A1~A2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要求。
2、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生产制造许可证。
3、设备生产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和达到所在国家的材料质量标准,需提供主要设备用料(包括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换热管、内衬不锈钢板、不锈钢导流筒)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化学成分、机
械性能试验)及相关的检验、试验规范标准。
4、设备制造厂商需提供设备选型计算书。
5、设备制造厂商需提供详细显示有关设备的安装和固定要求、控制和电气线路及管道接驳等
资料,文件和图纸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6、设备制造厂商需提供容积式热水器的技术数据以供审批,显示有关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
产地、材质、输出热力、效率、耗电量、耗热媒量、热水的出/入水温度、水压差及水流量、操作
压力、测试压力、操作步骤、安装及测试、检修步骤等。
7、设备制造厂需提供质量检验证、提供测试报告及证书,说明其操作及试验效果。提供齐全
的配件表及厂家建议的后备配件表,优质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这种设备已成功地使用了至少十年的
证明。8、设备制造厂必须在设备、系统安装完成后提供下列整套图纸、资料及文件:产品出厂检
验合格证书、设备安装说明书、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外形图和主要部分剖面图、设备结构原理图、
设备的基础图、设备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设备的标准现场接线图、备品备件目录、紧急维
修电话、地址、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传真、使用及维修手册、购置件的合格证书、招标人要求的其
他资料等。
9、产品出厂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压力试验的技术规定和要求。所有加热器的工作压力不小于
设计要求。
10、管箱按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相关要求进行热处
理。
二、技术要求
1、波节管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水加热器应具有传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拆卸安装维修方便、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水加热器必须适合生活用水使用。
水加热器的各项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水加热器的焊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焊接标准。需提供产品检验证书,包括 X
光检测报告、压力试验报告等,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2、贮水容器
壳体结构按 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标准设计,壳体材料是焊接低碳钢,内衬食品级 SUS304
不锈钢,内衬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
水加热器表面需设置保温层,做法参照国标图集 03S401《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电伴
热》和 98R418《管道及设备保温》,保温材料采用 50mm 厚难燃 B1 级橡塑海棉,氧指数33%且烟密
度<75,导热系数 w/mk(0ºC)。保温层外表面做 压花铝板保护层。
所有的外接管法兰盘为不锈钢 SUS304,确保被加热水不与碳钢接触,设备需根据设计图纸
预留管道法兰接口。
壳体与内衬层间抽真空检验,确保内衬层不泄露。
内衬前壳体内壁须处理干净,不可有刺、焊疤、刻痕。壳体应包括不小于 450mm 直径的检
查人孔。
整罐水自下至上应为同温水,容积利用率达 100%。
3、加热管组
水加热器内部波节加热管采用 T2 紫铜材质,壁厚不小于 。加热管的内外表面不可有
刺、焊疤、刻痕。
加热管组件的组装要考虑到便于移动、拆除和有入口空间。
整个加热管组的管壁厚度须一致,其直径及管壁厚度在弯曲处不可有任何改变,以免导致
影响加热管的截面面积。
4、每台容积式热交换器都有支腿或脚架及埋地螺栓等配件,在使用中不会使壳体产生变形,
支腿和脚架的材质与加热器的相同。在组装壳体时将同时焊接加热器上。
5、热交换器应有人孔、手孔以便安装维修。人孔法兰、人孔盖应采用不锈钢贴面。
6、每一台热水器须最少配备下列设备:适当口径的初级热媒出入口法兰接驳口、适当口径的
二级冷/热水出入水接驳口、适当口径的补给水接驳口、排水阀及排放管、温度计接口、压力表接
口、安全阀接口、电接点温度计接口等。
7、附件:所有水加热器附件应能适用于本项目操作温度的环境。连接附件的物料不应因温度
转变而有所影响或恶化。
8、所有金属部件,除已经防锈蚀处理或防锈蚀金属制成者外,均须在厂内按标准进行彻底的
清洁、防锈处理及上外漆。
三、 技术参数及安装位置等其他技术条件详见给排水专业图纸相关内容。
第六章
合同条款
设备供货合同
设备供货合同
合同号:
地点:
买方(招标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中标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设备供货合同》也简称“本合同”,买方和卖方在本合同中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
为“双方”。
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名称》(招标编号: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签订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1. 本合同供货范围、合同价
买方购买用于***工程的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具体如下:
设备编号及型号规格
设备编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值
.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为:人民币 元,为工程所在地( )工地现场交货价。
买卖双方在此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合同总价为买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包括了卖方履行本合同中卖方所有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物的进口关税、增值
税、商检费、清关手续费、生产成本、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指导安装和调试
费、配合验收费、人员培训费、人员工资、劳务费、卖方内部管理费、两年整机保修、工厂验收、国
内现场监造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 本合同价格为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保管维护、指导安装、指导
调试、配合验收、保修等所有工作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 110%投保一切险、附加战争险,包括但不限于TPND、破碎、渗漏。保
险费由卖方承担(保险费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出竣工通知日前保险的受益人为卖方。发出竣工通
知日前如果货物发生了丢失或损坏,卖方首先必须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重新补齐货物,然后由卖方
负责向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索赔。
. 价格形式:
价格清单中的单价被认为是固定不变,不因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原因而升降。技术规格变更导致价格
的变化,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2. 定义
下列词语除在本合同中另有特殊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 买方:指根据本合同购买卖方出售的本合同设备的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其合法承继人,即施工
总承包单位(**有限公司)。
. 卖方:指根据本合同向买方出售本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上述主体的合法
承继人。
. 业主:指本合同设备最终使用方(**有限公司)。
. 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委派的总监理工程或其代表。
. 本合同设备:指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出售的波节管半容积式换热器及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
件、工具。本合同设备在本合同中也简称为“货物”或 “设备”。
. 合同总价:指买方因根据本合同向卖方购买本合同设备而向卖方支付的价款;其数额见本合同
第条约定;付款进度见本合同第13条约定,其中每一期款项可单独称为“合同价款”。
. 交货期:指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本合同设备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包括
合同变更)中约定为分批交货,则在本合同(包括合同变更)中所述的交货期均理解为“最终确定的
各批货物的交货期”。
. 交货地点:指卖方根据本合同将本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地点;具体内容
见本合同第10条。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个别企业的罢工不视作不可抗力。
. 小时或天(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天”或“日”指日历天数(包括
一切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 卖方原因(或过失):本合同中所述的卖方原因(或过失)是概指,既包括卖方原因(或过失)
也包括设备安装与服务合同中的乙方原因(或过失)。
. 各种验收合格:指本合同设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项目合格。
3.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下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按如下顺序进行解释:
. 第一部分:设备供货合同及附件(如有)(正文);
. 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另册);
. 第三部分:澄清及回复文件(如有)(另册);
第四部分:补充协议(如有)(另册)
. 第五部分:卖方的投标文件(另册);
. 第六部分:招标文件(另册)。
. 其它(如有)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
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
互关系而定。
上述各组成部分之间如有矛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以解释顺序在先者为准;如无矛盾,则
均有效,均视为可以互相补充、解释。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
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文件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
内容及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应关系而定。
4. 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
. 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本合同设备应满足中国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
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 对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规定由买方在本合同签署后通知或指定的事项,
卖方均应无条件接受,而不得以此作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或向买方提出任何价款或交货期上的索赔。
5. 指令和决定
根据供货合同所发出的指令
1)、就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指令,卖方应遵守买方根据供货合同所
发出的所有指令。
2)、买方对卖方发出的指令,应同时抄送业主、监理工程师。
3)、如果卖方拒不服从指令,买方可以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等工作,同时在卖方的应得的任何合
理款项中扣除该等雇佣费用。
4)业主可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
买方指令
1)买方可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
应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买方指示必须获得业主的事先批准。
2)买方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买方(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卖方后生效。
①确有需要时,买方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买方逾期未做出书面确认的,
卖方应于买方口头指令后 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买方在卖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7天内不予答复,应
视为卖方的要求已被确认。卖方认为买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买
方应在收到卖方报告后 48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②紧急情况下,买方要求卖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卖方虽有异议,但买方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卖
方应予执行。
6. 买、卖双方负责人
买方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
卖方负责人:
姓名:
职务: (任命书作为供货合同附件)。
7. 交货期
. 分批交货:
.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各批次全部本合同设备应一次性交货。为了保证设备工期
与建筑的工期同步有序进行,卖方应经常与买方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沟通,并在本合同规定的各批次货
物交货期前70天,卖方应向买方索要最终交货期确认书,卖方依据最终交货期确认书安排发货时间,
否则,
. 如果提前到货(交货日期比最终交货期确认书规定的日期提前7天以上),则由于提前交货可
能造成的买方未能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付款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此时,买方有权仍按原合同
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不构成违约;或买方同意按相关要求提前付款,但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卖方承担,
同时由于提前交货产生的保管维护责任、保管维护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也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担的
利息损失及费用从买方的付款中直接扣除。
. 如果延迟交货则卖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相关违约责任。
. 有关上述本合同设备的安装工程开始时间及工期:
. 如果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各批次货物卖方申请进一步分批交货或根据安装顺序分类交货,
经买方审查其申请是合理的(如,不会由于赶工期而可能影响设备的安装质量)、能够保证设备的质
量及原计划工期的,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才允许卖方分批交货。
. 如果由于买方的过错,而造成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及条规定的款项,则
交货期按照延迟支付的天数相应顺延;如果由于卖方的过错(如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有误等),造
成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及条规定的款项,则交货期不顺延。
.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早于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则双方另行协商。
8.运送路线
. 运送路线
. 境内供货时:从启运地——工地现场。
. 境外供货时:从启运地——中国新港(天津)——工地现场。本合同项下货物必须以集装箱
运输。
9.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保管维护
. 本工程工地现场位置:***************
. 卖方交货地点为买方在本工程工地现场的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应在发货前30日,卖方与施工
总承包单位确认。卖方的本合同设备运入交货地点的运输过程以及卸货工序,均需做好符合现场条件
的、详细合理的计划,否则因此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 本合同设备运抵上述交货地点后,卖方负责卸货至买方指定位置并开箱,按照本合同第条
的约定进行交货检查。交货检验完毕后,买方即拥有了本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同时,卖方根据本合同
第条承担的保管维护义务及连带保管维护义务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不可推卸的义务,并不因本合同
设备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竣工通知发出之日前设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全部由卖方承担。
. 保管维护责任:
. 设备从出厂到工地现场在此期间的保管维护责任全部由卖方负责,卖方保管维护责任是无间
断、连续的。设备从出厂到工地现场在此期间如果发生设备的丢失或损坏,卖方必须及时更换或补齐
货物,不允许以此为由延迟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果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责任
是其他人,则卖方先承担,卖方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或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未按时补齐而导致
本合同设备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装工程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买方需向第
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买方,卖方不能将任何属于买方的物品擅自处置。
. 卖方应委派专业人员在现场保管维护。
10. 包装、运送
. 包装
.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
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
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还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
以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同时,该包装材料需采用环保材料。
在可行情况下,在使用前用包装箱装载或用保护外层盖好,并尽可能保留原装包装。所有包装用料均
不会退回卖方。一切此等设备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为设备运送途中及抵达现场可能受到的
不同天气影响作好安全运送措施。任何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工地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
措施不妥引起货物锈蚀、损坏等,卖方应负责在本合同第7条约定的交货期内予以更换并负担由此产
生的费用和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独立包
装)。
.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适合商品特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规定、且应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操作、以确保买方能够按时及顺利地接收货物的包装,卖方应承担
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 唛头:卖方除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以及“此
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外,还须刷上其它常规唛头。
. 运送之限制
卖方之雇员及工人应遵守当地政府、买方、业主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
的一切法律法规及规定。
卖方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布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卖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为借口而作出额外索赔或
要求延长竣工期限。
11. 保函
. 预付款保函
在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及条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买方认可的保证人出
具的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本合同第及条约定的预付款金额。预付款保函须使用本合同附
件中提供的预付款保函格式。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本预付款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清点合格后30天内有效。如果
卖方提供的保函有效期有具体日期限制(如,保函有效期最迟不得晚于 年 月 日),且该保函有效期
具体日期限制早于本合同约定的“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清点
合格后30天内有效”所指定的日期,则卖方应以“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到
达工地现场清点合格后30天内有效”为目标,在原保函有效期届满之前30日内办理保函有效期延期手
续或按照本合同附件中预付款保函格式重新出具保函,如果买方在原保函有效期之前15日内仍未接到
卖方提交的原保函延期函或重新出具的保函,则视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将保函中的全部金额划入买
方账户下,直到卖方重新出具合格的保函后再将该笔资金(无利息)退还给卖方。
. 自本合同签署后,如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需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
任(其中包括按照本合同第18条向买方进行理赔)时,买方均有权视情况从卖方提交的预付款保函中
就上述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数额进行受偿,并有权要求卖方另行赔偿超过上述保函项下担保金额部
分的数额。
. 卖方根据本条提交的预付款保函的保证人(即担保机构)应为下述规定银行的总行或总行属下
有资格的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如保证人不在上述银行之列,则均需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如买方不认可,
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上述不认可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向买方提
交更换保证人后的相应保函。
. 卖方根据本合同第11条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卖方未按照本条约定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向买方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则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款的
期限相应顺延,但是交货期不能顺延,否则卖方将承担延期交货的责任。如果货到工地现场后并已经
根据本合同第条签署的交货检查报告,则买方将条及条中规定对应批次货物的预付款一
并支付给卖方,卖方无需再提供预付款保函。
. 卖方未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或格式向买方提供预付款保函的,视为卖方未提供该份保函。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提交更换保证人后的预付款保函,或更换保证人后的预付款保函的金额或格式未满
足本合同的要求,也视为卖方未提供该份保函。
.预付款保函均应采用本合同约定的货币。
.预付款保函均可采用卖方向买方缴纳现金的方式来代替;现金的金额、有效期、提交时间与上
述预付款保函的相应规定相同,到期无利息返还给卖方。
12.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按下述约定执行。
. 合同总价的20%为本合同项下的预付款,由买方及业主届时同意的前提下,于收到与本合同约
定相符的如下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1) 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第条约定开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保函;
(2) 卖方开具的数额为合同总价20%的正式发票1份;
(3) 卖方就该期款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应由卖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卖方法人公
章)1份。
. 进度款一:合同总价的50%,在全部货物装运到工地现场后,由买方于收到与本合同约定相符
的下列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1)卖方开具的数额为对应批次货物总价50% 的正式发票1份。
(2) 卖方就该期款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应由卖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卖方法人公
章)1份。
. 按货物批次分批付款:
. 进度款二:合同总价的25%,在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买方于收到与本合同约
定相符的下列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1) 对应批次本合同设备经包括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内的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以及买
卖双方联合自检合格后,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署的验收证书1份;
(2) 买方签发的由卖方所提供的设备资料和维护资源合格报告一份;
(3) 由买方发出的工程竣工通知书一份;
(4) 卖方开具的数额为对应批次货物总价25%的正式发票1份。
(5) 卖方就该期款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应由卖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卖方法人公
章)1份。
. 最后一笔款项同时遵守以下约定:
. 如果由于买方过错造成工程延期,则该批款项在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相关手续后,最
迟不超过设备到货后8个月内支付最后一笔款项,但卖方须在工程实际竣工后补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 如果由于卖方过错造成工程延期,该批款项必须在达到本合同.(1) ~.(5)
条要求的条件后才能支付;同时卖方还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买方根据本合同第至条支付的每期款项均应支付到卖方以下银行账户之内:
开户人:
开户银行:
账号:
13. 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本合同设备全部/分批发货后4小时内(境外供货为48小时内)将: a) 供货合同编号 ;b)
商品名称及装箱情况;c)数量;d)毛重; e)发票金额; f) 运输工具名称;g) 发货(开航)时间等,
以传真方式告知买方。
14. 质量保证
. 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本合同设备系用上等的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的、全新的、未曾用过
的,并在所有方面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卖方进一步保证全部本
合同设备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运转良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
故障负责。
. 根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有关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买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
赔。
. 保修期:
.本合同设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项目合格后(包括但不限于: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并取
得准运证,资料合格,联合自检合格),买方应在30日内发出竣工通知,并自买方发出竣工通知之日
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的期限为24个月。但须同时遵守以下约定:
. 如果由于买方过错造成工程延期,则保修期最迟不超过设备到货后24个月。
. 如果由于卖方过错造成工程延期,则保修期不受条限制,保修期至少为自买方发
出竣工通知之日起24个月;同时卖方还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在保修期内,卖方应负责免费修复设备存在的所有问题(因用户自身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原
因发生损坏时,需收取工本费);免费更换的有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应是全新的,更换的零部件保修
期仍为24个月,自更换完成且经买方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
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保修期已过,由于本合同设备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
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5. 安装、调试
. 设备的安装施工和调试由专业分包人完成,卖方负责安装和调试的技术指导。
卖方应负责与其它设备供货商、买方、业主、专业承包人(包括安装承包人)就图纸、尺寸及
必需的资料进行协调,以保证正确地完成所有与合同设备相连或相关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吊运、安
装、调试与验收试验工作。
在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卖方应派合格的、工作所必须的安装指导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对
合同设备的每个部分的安装、试验、系统调试直至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提供技术服务。
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和指导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其费用由卖方负担。
卖方应提供全部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
设备安装完毕,应在买方及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配合第三
方检测验收。
试运行内容如下: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
.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
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修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按照买方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在本工程的工地现场就其所供本合同设备的组装、试运行、运
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及最终使用单位、相关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
. 除条款涉及的内容另行约定外,卖方因提供本合同第至条项下全部附随服务而发
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买方无需就此另行支付。
16. 备件
. 提供备件的要求:
.卖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本合同设备投入使用后 年内保证有关备件的供应。除本合同第14条
中有关免费提供零配件的约定外,卖方承诺在上述 年的期限内始终能以当时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
向买方提供优质的备件。如果卖方提供的价格不是最优价,买方或业主(设备最终使用方)有权要求
卖方双倍退还买方多支付的价款。
. 投入使用后 年内提供备件的时间从卖方接到买方订单后 天内到达现场;投入使用
后 ~ 年内提供备件的时间从卖方接到买方订单后 天内到达现场。否则相对上述约定每延迟一
日,则卖方须向买方或业主(设备最终使用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卖方还需承担买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还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采取违约救济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 在本合同项下的本合同设备投入使用的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上述本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转及
紧急救援中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工具及仪器的品种数量明细作为合同附件)。上述工具及仪器必须
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与此有关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中,买方无需就此另行支付。
17. 检验、考核、验收和索赔
. 概述:买方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
的费用,所有发生的各种检验和/或测试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过程的工厂检
验、到货检验、安装过程检验、政府相关机构的检验、联合自检、竣工后运行考核以及保修期验收检
验等。若发现卖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用
料不妥),则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对于本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卖方也必须遵守。
验收标准为国家、部门、行业制定的相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买方材料/设
备计划(技术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为验收标准。
验收时间要求如卖方在验收时未参加,且未提前通知,则视为认可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及记
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如买方要求对卖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卖方应给予检验,检验必须是有效的。检验费用已包
括在供货价格中,卖方不得向买方要求费用。
. 工厂检验:
. 国内工厂检验:如果买方认为有必要,则随时可以到制造商工厂进行制造过程的检验,买方
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买方所派人员至制造商工厂的交
通费、检验期间的住宿费及餐费由卖方负责;检验过程需要发生的其余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
本合同总价中。
. 在设备出厂以前,制造厂应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
质量证明证书证明货物和本合同相符,但不得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制造
厂应在证书内附上载有检验记录和结果的书面报告。该质量证明证书为应提交支付银行的议付和提款
单据的组成部分。
. 对于进口设备整机或部件,卖方负责办理所有与进口本合同设备相关的手续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许可、报关及商检等。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向买方出具
检验合格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与合同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向卖方
提出索赔。
. 到货检验(或称作:交货检查):在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地点将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总
承包方、监理单位及卖方(如果设备安装是由卖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则安装单位也要参与)共同对货
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交货检查。如在上述交货检查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规
格或数量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对本
合同设备的规格、数量和外观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并证明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交
货检查报告。上述交货检查及之后签署的交货检查报告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提供的任何货物质量的认
可。交货检查过程中,由卖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开箱及搬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 概述:卖方免费提供劳力、材料和必要的测试设备。当所有用于最后验收认可的设备准备就
绪时,要提前至少7天通知买方验收。只有在所有的现场质量控制检查和测试圆满完成,识别出的缺
陷得到纠正,并且收到所有的提交材料和测试认证以后,才能进行安装设备的最终验收。
. 卖方应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联合自检。
. 人员、设备和仪器:卖方免费提供有经验的员工、设备和仪器来执行要求的测试。
. 联合自检:
. 在买方或买方代表、业主和买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及的参与下,卖方自备相关合格的仪器
及工具,按照国家标准、产品制造商企业标准、本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出
具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自检报告。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皆由卖方负担。
. 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国家及地方规定必须检查的项目。
. 表面质量检查。
. 抽查其它买方认为必要的项目。
. 每台设备至少72小时无故障连续运行记录。
. 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时,均以高等级的标
准和要求为准。
. 联合自检合格后,各方在报告上签字,卖方向买方提供《联合自检报告》一式四
份。
. 保修期验收:在保修期结束前至少30天,根据要求,双方一同制定最终验收和再测试的进度表。
保修期结束的验收将包括对所有设备的查看验收,再测试对于证明与设备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还是非常
重要的。在保修期结束之前,卖方将更换、修理或者调整任何发现缺陷的设备。这一条款并不会损害
买方的权力,因为潜在的故障在保修期结束前并不明显。保修期验收所需要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已
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若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
妥),而卖方对存在的问题有异议,则买方可安排有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如果该检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之外,且有关检测机构检验合
格,则相关检验费由买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不管何种检测内容,检验费都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
方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异议,则买方可以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为了保证工期,不管卖方是否有异议,应该首先执行买方的指示,不能以申请检验鉴定为由而影响工
期或使用,否则由于延误工期或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 如卖方拟对其所提供的货物进行性能试验,则应在试验之日前至少15个日历天之前书面通知买
方。买方有权参与上述性能试验并获取试验结果;同时,上述试验不得对本工程的正常施工造成任何
影响。
18. 索赔解决方式
在买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向卖方提出索赔后,卖方应依照买方的书面指示,按下列方式中的
一种向买方进行理赔:
. 全部或部分退货。买方选择此种理赔方式的,卖方应自收到买方的有关书面指示之日起10个日
历天内,将买方已向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与所退货物相对应的价款以合同货币偿还买方,并赔偿买方
因退货而发生的损失。
. 按照有关货物与合同要求偏差的程度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合同总价亦相应降低。
. 免费调换全部与合同不符的货物。买方选择此种理赔方式的,卖方应自收到买方的有关书面指
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更换完毕。所更换的货物仍应符合本合同中的全部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
于关于规格、数量、质量、性能、交货地点、包装方式、保修期等的要求)。
同时,卖方还应在上述期限内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任何一
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卖方须另外支付。
. 上述第~条所讲的损失具体范围见本合同第条的约定。
19. 不可抗力
. 如果因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相关的履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
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个日历天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
14个日历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另一方核查和确认。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
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迟延履
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0. 违约责任
.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 买方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12条约定支付任何一期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应每个日
历天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卖方违约责任
卖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除承担本合同已经在相应条款中列明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卖方根据
本合同第18、19条承担的理赔责任)外,卖方违约还应按如下规定承担责任;且买方采取了一项违约
救济措施,不表明买方放弃或无权采取其他的违约救济措施。
. 如卖方未依照本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在交货期内交货的,则卖方应自构成逾期交货之日起,每
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个日历天的,买方随时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23条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或选择虽暂不解除合同,但卖方按照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向
买方支付违约金;执行何种方案的选择权只有买方具有。
. 如卖方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违约行为的,则卖方应自构成违约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
的%,或每【1】个小时按合同总价的%(如相关期限为按小时计算)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40个日历天的,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22条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 未依照本合同第10条相关约定对本合同设备进行安置、保管维护的;
. 未依照本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期限内实施、参与或监督任何有关交货、
安装、调试及相应的验收、检查工作的;
. 未依照本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期限内向买方提交任何技术资
料或其它文件的;
. 如果卖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按照以下方法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接到故障后赶到现场的时间:相对合同规定值每延长60分钟,则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2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 修复时间:相对合同规定值每延长1小时,则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违约金累计总额最大为供货合同总价的50%。
. 若本合同任何条款中规定卖方向买方支付的明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的,卖
方仍应赔偿买方的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对本工程的重建费用、需向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
权责任的费用、采用包括临时租赁房屋等替代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买方因出售/出租房屋可以预期的
收益(该收益按照市场合理的价格确定)、已支付合同价款的利息及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
费、仓租费、码头装卸费、政府罚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人员交通费、咨询费、鉴定费、重
新缔约增加的费用。
. 任何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同时仍应
继续履行本合同。
21. 争议解决
. 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上述争
议在开始协商后60个日历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2. 合同解除及终止
. 出现本条下列情形的,买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卖方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并进行退货(在已交货的前
提下,退货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卖方负责将全部已交货的本合同设备自存放处自行提回),
且无须为行使本条约定的解除权向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持续时间超过90个日历天。
. 卖方出现下列违法或违约情形时,买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卖方的方式解除本合同:
.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 违反本合同第条、第24条、第30条或第33条中任何一条约定的;
. 卖方存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违约行为,且逾期交货超过60个日历天的;
. 卖方存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任何违约行为,且逾期超过40个日历天仍未完全改正并消
除违约影响的;
. 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18条的全部要求,在该条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理赔的。
.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没有达到本合同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且在超过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后60日
内或在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没有整改好。
. 如买方按照本合同第条及条的约定以及由于卖方其它责任而解除本合同的,则卖方同
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卖方应立即退回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货款;
. 卖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其它相关损失,具体损失范围见本合同第条的约定。
如果已经交货,则卖方负责于15日内将全部已交货的本合同设备自存放处自行提回并承担全部退货费
用。延期提回的,应按照每日每台100元的标准向买方交付场地占用费,且买方不承担照管责任。
. 如卖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卖方履行本合同所
必须的任何证照/许可或批准或其它无清偿能力的情形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的方式
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救济措施的权利。
.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逾期付款超过60个日历天的,卖方可书面要求买方予
以解释。若买方在10个日历天内未能根据本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或解释,卖方应再次发出书面通知。
在卖方发出再次书面通知后,买方继续迟延付款超过30个日历天后,卖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买方的方式
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在此确认,非经上述程序卖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 由于买方责任造成解除合同时,买方按下述规定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解除合同时间距离合同规定对应批次货物交货期超过120个日历天时,买方按对应批次货物
合同价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解除合同时间距离合同规定对应批次货物交货期在45~120个日历天之间时,买方按
对应批次货物合同价的2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解除合同时间距离合同规定对应批次货物交货期少于45个日历天时,买方按对应批次货物合
同价的3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任何一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 如买方根据本合同相应条款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则在此种情形下买方还可选择部分退货,
合同总价相应降低且卖方应自收到买方的有关书面指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买方已向其支付的与
所退货物相对应的货款以成交原币偿还买方,并赔偿买方因部分退货而发生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买方对本工程的重建费用、需向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费用、采用包括临时租赁房屋等替
代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买方因出售/出租房屋可以预期的收益(该收益按照市场合理的价格确定)、已
支付合同价款的利息及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仓租费、码头装卸费、政府罚款、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人员交通费、咨询费、鉴定费、重新缔约增加的费用。如果已经交货,则卖方负责
于10日内将全部已交货的本合同设备自存放处自行提回并承担全部退货费用。延期提回的,应按照每
日每台100元的标准向买方交付场地占用费,且买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卖方对未退货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中的全部约定未终止的部分。无论买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亦或部分退货,买方均可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及服务。
23. 保密及对外宣传
. 卖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或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专有或特殊信息(该信息包括买方或第三方
的知识产权成果)、图纸、资料、数据,只能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并仅能向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了
解的工作人员进行披露。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将前述任何内容
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含卖方非必须了解该等内容的工作人员)。
.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卖方均应立即向买方交还其持有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
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码,并保证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均不使用、
利用、告知第三方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
码。
. 本第24条约定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永久有效。
24. 转让和分包
.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全部转让或分包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25. 买方变更指示
. 在本合同签署后,买方或业主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设计或规格;
.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 若合同项下货物的设计或规格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费用发生增减,则买
卖双方应对合同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此时卖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
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个日历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加
以实施。如果卖方提供的价格不是最优价,买方或业主(设备最终使用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退还买
方多支付的价款。
. 若买方提出货物的设计或规格变更指示距离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货期超过60天,则本合同约定的
交货期不变;否则将按照短于本条约定的天数差值顺延交货期。
. 未发生设计或规格变更的货物部分,其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不能更改。可分批交货。
订货数量的变更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 如果增加订货数量,则按照本合同中相同规格的货物单价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相同规格的货
物单价,则双方协商。合同条件不变。
. 如果减少订货数量,则:
. 通知减少订货数量之日距离本合同规定交货期超过120个日历天时,买方无需向
卖方支付违约金;
. 通知减少订货数量之日距离本合同规定交货期在45~120个日历天之间时,买方
按减少货物部分合同价的1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通知减少订货数量之日距离本合同规定交货期小于45个日历天时,买方按减少货
物部分合同价的2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 交货时间变更按照以下约定执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前60天以上时间提出延期交
货,卖方应该在7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前60
天以内时间提出延期交货,卖方应该在7日内予以确认同意,除收取一定的保管维护费用外,不再向
买方收取其它任何额外费用;开始的15天为免费保管维护,超过15天后保管维护费用的收取不超过每
天每台设备40元人民币;如果超过90天,则超过90天部分按照每天每台设备80元人民币支付保管维护
费。
. 交货地点变更:如果变更后的交货地点与本合同中原约定的地点在同一城市,则买方不需要向
卖方支付变更费用。
. 如果买方在本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要求增加功能及其它要求,卖方应积极以优于中国市
场的价格并在买方另行书面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产品及服务。
26. 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本合同
第条约定的方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上述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亦遵从本合同第条
约定。如上述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与本合同中约定存在不一致时,应以最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
准。
27. 通知
. 除本合同另有特殊约定外,本合同所涉通知、咨询、询问、答复及其他往来文件均应以书面方
式做出,买卖双方接受通知的通讯信息现列明如下:
买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卖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 前款所述书面通知、咨询、询问、答复及其他往来文件均应以专人、特快专递(中国邮政EMS)
或者传真送达,以专人方式送达的,该文件在签收之日为送达;以特快专递(中国邮政EMS)送达的,
该文件在送达之日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自传真机打印出文件发送成功记录时为送达。
. 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第条中所列任何通讯信息的,均应以本合同第条所述方式书面通
知另一方,通讯信息的变更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后(送达方式依本合同第条约定)生效。
28. 计量单位及合同语言
. 除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范及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外,本合同中所涉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
. 本合同、买卖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来往函电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 买卖双方在此确认,如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图纸、文件或其它资料未能符合上述第
或条的约定,则视为卖方未提供,直至其提供完全符合的图纸、文件或其它资料为止。
29.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
30. 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全部本合同设备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卖方所有或可使买方对其有合法授权使用,且
无须为此支付任何合同总价之外的费用。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任何本合同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
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上述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
31. 资料和维护资源
卖方必须根据买方和总包方的要求制作提供相关资料和维护资源,并且必须采用买方提前批准的形式。
卖方将根据工程程序手册提交所有的手册。直到买方和设计顾问复查验收以后,才会支付余下的钱款。
所有资料的语言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下面所有的工具及资料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 卖方还要向买方提供每种特定维护或者故障检查工具、或者维护、调整或者参数设置所要求的
工具各1套。这些设备将被存放在双方商定的位置,以供维修保养人员使用。
. 开关设备的钥匙等工具每台2套。
操作手册4 套。
32. 不正当行为的禁止
. 卖方不得因本合同或本工程而自买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或接受任何利益。
. 卖方不得因本合同或本工程而向买方、买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当事方提供
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33. 设备最终使用方的权利
. 卖方向买方的承诺也是对设备最终使用方的承诺。
. 设备最终使用方具有与买方同等的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34. 买方之权益转让
. 本合同中买方所有权益可由买方自由转让。
35. 合同生效及其它
. 本合同在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成立并
生效。买方的授权代表为 ,职务: ;卖方的授权代表为 ,职务: 。
. 本合同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标注和便于查找之用,在对本合同进行理解或解释时,标题不应予
以考虑。
.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附件中的
内容与本合同正文中的内容存在不一致时,应以本合同正文中的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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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 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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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 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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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