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服务部的经营活动,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关于加强证券营业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1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证券营业部所属证券服务部的设立、管理及业务经营活动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各营业部应根据证券服务部的投资规模和市场状况制定证券服务部的考核方案,建立起证券服务部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证券服务部的设立
第四条 证券营业部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前应充分考察当地市场情况,进行周密的测算和可行性分析,并对证券服务部的盈亏负责。营业部在申请时应根据证监机构字[2000]264号《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向经纪业务部报送申请材料(含可行性分析,投资规模、预算等),经公司批准后,再由申请营业部向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第五条 设立证券服务部的基本规定:
1、有固定合格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有符合营运要求的技术设备,交易设备要同证券营业部保持同一标准或略低。
3、有必要的管理人员,人员数不少于4人。
4、证券服务部应建立快捷、稳定的电脑网络系统,行情及主要技术设备应有备份;
5、证券服务部原则上不配备专用机动车辆。规模大、距营业部较远的服务部可配备价格低于20万元的机动车一部。
6、证券服务部应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
7、证券服务部的名称应标明“光大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
8、资金存取采用银证联网方式进行。
证券服务部负责人由经纪业务部审批。
证券服务部电脑设备的购置、管理,场地装修等筹建事宜应遵循公司关于营业部管理的相关规定。
证券服务部的投资资金由公司按核准的投资额足额拨付。
第三章 证券服务部的职责和营业范围
第九条 证券服务部是经证监会批准并经工商注册登记后,由公司的营业部在其法定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服务的网点。证券服务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管理和盈亏由相应的营业部负责。
第十条 证券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1、提供证券交易行情;
2、提供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非柜台交易委托方式;
3、提供合法的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证券服务部应做好客户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并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拓展市场,争揽客户,促进本服务部业务规模的稳定、持续增长。其具体职责为:
1、通过交易和信息咨询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在规范经营、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以公司、营业部有关制度为依据,结合服务部实际情况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和其他管理制度;
3、协助营业部客户管理部做好服务部客户开户的组织工作,开户资料交由营业部统一保管;
4、加强市场营销,采取有力措施拓展客户;
5、积极配合营业部市场开发部门协调与服务部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关系,树立光大证券的良好形象。
6、保证服务部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 证券服务部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证券服务部的基本岗位设置为:服务部主任岗(1人)、客户服务岗(2人)、电脑维护岗(1人)。证券服务部应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
第十三条 证券服务部一般人员任职资格:
1、符合证监会有关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证券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经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富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业务技能。
3、参加公司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4、电脑维护人员应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证券服务部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备第十三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商、承上启下的能力,能带动本部员工切实有效地开发客户和管理客户;
3、具有较强的营销策划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咨询水平,有较好的客户基础。
第十五条 证券服务部岗位职责
1、证券服务部主任岗位职责:在所属营业部总经理领导下,完成本服务部的整体工作策划、人员分工,防范各种风险,完成各项业务指标,促进服务部不断发展。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服务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时、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与客户的纠纷;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研究本部客户结构,提出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拓展市场、服务客户的营销策略,促进本部业务规模的稳步发展。
(3)负责本部员工的合理分工,了解和掌握本部员工的业务动态和思想状况,对员工进行考核管理。
(4)向客户积极宣传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服务内容;
(5)负责服务部同营业部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防止工作脱节;
(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业务开展情况;
(7)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维护公司形象;
(8)完成营业部总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2、客户服务岗岗位职责:遵守公司和营业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客户档案,利用优质的服务手段做好客户维护工作,并提供有限度的投资咨询;建立广泛的客户关系网络,积极拓展新客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完成服务部领导下达的客户开发任务。
3、电脑维护岗岗位职责:参照《营业部管理手册》中营业部电脑岗位职责中的有关条款,负责服务部的设备和系统维护。
第五章 证券服务部的业务运作
第十六条 证券服务部不安装独立的柜台系统,不从事开户和资金存取业务。证券服务部的局域网主要用于为投资者提供行情和自助委托。行情可通过单向卫星方式或其他通讯方式解决,委托采取专线或电话线通讯的方式实现。行情和委托应有备份。
第十七条 证券服务部客户的开户可采取如下方式:营业部开户(即客户到证券服务部所属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开户);上门开户,由客户修改密码方式;或其他方式(待开发,如银行网点代开户)
第十八条 证券服务部的资金存取采用银证转帐方式,银证转账 业务的开通可根据开户方式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连通方式:
1、对在营业部开户的客户可提请客户直接在营业部办理银证自助转款业务的申请手续。
2、上门为客户开户时应提请客户按相关业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由证券营业部人员进行连通操作。
3、银行网点代开户的客户可在银行网点办理申请连通手续。
第十九条 证券服务部的对账单采取定期邮寄的方式寄送投资者。
第六章 证券服务部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对证券服务部的管理纳入公司对各营业部的管理体系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证券服务部由其所属的证券营业部实施属地管理。证券营业部对其设立的证券服务部负有全部管理责任。证券营业部应根据公司对营业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管理制度制定证券服务部的管理细则和业务操作流程。
证券服务部的负责人和电脑维护岗位人员必须是营业部的正式员工,服务部主任的职级等同于营业部部门经理。
证券服务部的设备由营业部统一采购,不得擅自购买和转让,服务部的设备采购和管理执行公司关于电脑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统一规定。
证券服务部应有严格的消防和安全设施,有关防火、防盗及供电的建设标准应与营业部相同。供电系统应有相应的设备备份。服务部应与当地公安消防等管理机关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营业部和经纪业务部。
营业部要作好服务部的行情系统及主要技术设备的维护和备份工作,以确保行情和委托正常接收。
证券服务部必须由证券营业部独立经营,不得联营或委托经营。
证券服务部的禁止行为:①严禁在服务部为客户直接开户;②严禁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③严禁资金存取;④严禁直接向客户收取费用;⑤严禁接受客户的全权代理委托;⑥严禁向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透支;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⑧禁止在证券服务部办理柜台交易与交割。⑨禁止设立帐簿、保存客户资料或数据。
公司对营业部进行业务稽核及检查时,将对证券服务部的业务检查纳入营业部的检查范围,并将服务部的规范运作情况纳入对营业部的整体考核之中。
证券服务部员工应按照《营业部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及营业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服务规范,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则
本制度由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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