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9 缴纳税费
2
第一节报关税费概述
关税关税 增值税增值税 消费税消费税
征税主体征税主体 国家以及海关(国家是公共事务的执行者)国家以及海关(国家是公共事务的执行者)
负税主体负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
税基税基 货物和物品货物和物品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 部分进出口货物部分进出口货物
税率税率 按税则征收按税则征收 1717或或1313%% 国家规定国家规定
性质性质 流转税流转税 流转税流转税//价外税价外税 流转税流转税//价内税价内税
3
船舶吨税船舶吨税
征收征收 起征日:船舶直接抵口之日起征日:船舶直接抵口之日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外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
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
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籍船舶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籍船舶
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征收方法征收方法 9090天期缴纳天期缴纳 3030天期缴纳天期缴纳
性质性质 使用税(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维修)使用税(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维修)
4
一、关税
关税是专以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
的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国家税收,是
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
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
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5
关税的类型
1.根据征收关税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关税分
为两种:
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6
(1)财政关税
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① 课税对象应是进口数量多,消费量大,税负力强的商品.
② 应该是非生活或非生产必需品.
③ 税率不能订得过高,否则税负过重,消费者不能负担,进口
必然减少,反而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财政关税:
一般征收规则:
7
(2)保护关税
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或经济长期、稳定
地发展而征收的关税。
目前各国运用的关税基本上是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
8
2. 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
以分成:
(1)最惠国关税
(2)协定关税
(3)特惠关税
(4)普通关税
9
3.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
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滑准税
完税价格X从价税率
与从价税相同,但税
率与价格反向变动
从价税额+从量税额
商品数量X单位应税额
10
4.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
特别税。
正
税
进口税
出口税
过境税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特
别
税
保障措施税
报复性税
11
关税的计算
1.进口关税的计算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
外币计价货物按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外汇买
卖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完税价格和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12
以CIF价格为成交进口价格直接按公式计算出税款
以FOB\CFR为成交进口价格,先要折算成CIF,再
按公式计算出税款
CIF价=
CFR价(FOB价+运费)
1-(1+保险加成率)X保险费率
13
例题
某公司从日本进口设备一台,成交价格
为FOB大阪10000美元,已知固定运费为200
美元,保险费率为5%,投保加成率为10%求
应征进口关税税款为多少?(假设海关填发
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为:
USD100=CNY690-710,进口关税税率为
10%)
14
1.把FOB价转换成CIF价
CIF价=(FOB价+运费)/(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10000+200)/(1-110%X5%)
=$
2.把CIF美元价按外汇中间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价,即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CIF美元价X外汇中间价
= $(+)/2
=¥
3.计算出进口关税额
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
= ¥
参考答案
15
练习题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
申报价格FOB旧金山为USD325000,运费每吨
USD1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为
USD1=。经查,硫酸镁的进口关税率
为7%。计算应纳进口关税额 。
16
2.出口关税的计算
(1)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
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离岸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核定方法。
FOB国内口岸 完税价格=FOB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CFR国外口岸
CIF国外口岸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
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
CFR-F(运费)
CIF-F(运费)-I(保险费)
17
(3)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某公司出口某货物100件,每件重10
公斤,成交价为CFR香港10000元人民币.
运费每吨200元人民币,出口关税税率为
10%,求海关应征出口税.
1.离岸价格=10000-200*(100*10)/1000=9800
2.完税价格=9800/(1+10%)=8909
3.出口关税=8909*10%=
例题
18
练习题
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FOB上海10000美元,另外从
上海至出口目的国韩国的运费为总价500美元,从上海
至韩国的保险费率为%。假定其使用的基准汇率为1
美元=元人民币,出口关税税率为10%,计算出口关
税。
19
二、进口环节税
1.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采取
定率或定额征收的办法,进行特殊调节的一个流转税种。
20
(2)消费税征收的对象
① 过度消费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环境产生危害的特殊消费
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②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③ 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等;
④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
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21
(3)计算公式(复合计税法)
消费税 从价消费税 从量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率)
22
2.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
节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基本税
率为17%,对
一些关系到国
计民生的重要
物资实行13%
的低税率。
23
(2)按照低税率13%征收增值税的货物
① 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天然 气、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
⑤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4
(3)计算公式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
25
3.船舶吨税
(1)船舶吨税的概念
船舶吨税是对
进出我国港口的国际
航行船舶按其注册的
净吨位征收的一种税,
简称“吨税”、“灯
塔税”。船舶吨税由
海关负责征收。
26
(2)征收对象
① 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
船舶;
② 外商租用的(程租船除外)
的中国籍船舶;
③ 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
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④ 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
行船舶。
27
(3)船舶吨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
船舶吨税的计税依据: 船舶注册的净吨位数
船舶吨税实行分级分类定额税率。将船舶分
为机动船和非机动船两类,每一类又按净吨
位的差别,分级设定税率。
28
船舶种类 净吨位
一般吨税 元/吨 优惠吨税 元/吨
90天 30天 90天 30天
机
动
船
轮船
汽船
拖船
500吨及以下
501-1500吨
1501-3000吨
3001-10000吨
10001吨以上
非
机
动
船
30吨及以下
31-150吨
151吨以上
船舶吨位税税率表
29
(4)计算公式
船舶吨税的征税期限分为3个月期缴纳与30天
期缴纳两种, 由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一种。
按3个月期缴纳的,按规定税率计征;凡选择按30
天期缴纳的,按规定税率减半征收。
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X船舶吨税税率(元/净吨)
30
四、滞纳金
(1)征收对象
应纳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缴
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2)征收标准
由海关按日征收%的滞纳金。滞纳金起征额为50
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
滞纳金金额=应纳税额׉×滞纳天数
31
第二节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海关法 关税条例 部门规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
税时审查估定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
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的基础
32
有进出口企业A从国外购买的进口货物的某海轮于
2009年10月8日(周二)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境,但A企
业于2009年10月31日(周四)才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
货物。该货物的CIF上海价格为150,000美元。已知其
适用的外汇汇率为1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应征收
滞报金额。
33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倒扣价格法
计算价格法
合理方法
34
1.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CIF)为基础审查确定
实付应付给卖方的价款+
调整因素
35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增加因素):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体的容器费;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4)协助的价值
(5)特许权使用费;
(6)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36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
货物的完税价格(减少因素):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
务的费用,保修费除外
(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含码头装卸费)
、保险费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注意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的4个条件
37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
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2) 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该货物
的价格无法确定;
(3) 卖方不得从买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
者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
(4) 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
影响。
38
2.相同货物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以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我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类似货物的
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
相同货物:允许表面微小差异,其他方面均相同
类似货物:产地相同,特征/材料/功能相似,在商业中可以互换
同时或大约同时: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以内
39
1、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
2、与被估货物相同商业水平且进口数量基本一致,否则要对因此产生的价
差进行调整;
3、与被估货物由于运输距离和方式不同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差异要作出调整
4、应首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的货物的成交价格,没有时才可使用同一生产国
或地区的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估价。
使用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价的原则 :
40
3.倒扣价格 (Deductive Value
)
根据与被估的进口货物前后各45天内进口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境
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为基础倒扣估定价格
1、同类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的佣金、利润及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后的运、保费等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相关国内税。
4、加工增值额
扣
除
项
目
41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必须是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转售。
(5)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1)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销售。
(2)以其进口时的相同状态在进口国内转售。
(3)进口后在境内第环节销售的价格。
42
计算价格(Computed Value)是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生产成
本为依据确定的价格。包括下列项目的费用:
4.计算价格
制造
成本
合理
利润
运费 保险费
其他
费用
完税
价格
43
5.合理方法
我国海关《审价办法》第8条规定按照“合理的方法”估定
的价格,是指在不违反《新估价法规》规定的原则下,灵活运
用前述确定货物价格的方法,适当放宽条件,所确定的价格。
禁止使用以下6种价格:
1. 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 在两种价格种较高的价格
3. 依据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 以计算价格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5. 依据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货物的销售价格
6. 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44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1.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一般估计方法
2. 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
3. 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估价办法
4. 从保税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的估价方法
5. 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6. 出境加工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7. 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8. 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9. 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
10.无成交价格货物的估价方法
11.软件介质的估价方法
45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运费:
• 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 按实际运输成本计算
• 按同期运输行业公布运费率计算
2.保险费:
• 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 保险费=(货价+运费)×3‰
46
3. 邮运货物运费计算标准:
• 运保费=邮费
4. 边境口岸运费计算标准:
• 运保费=边境口岸价格×1%
47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
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
地点装卸钱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
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48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
1.出口关税
2.境内输出点装载后的运费、保险费
3.在货价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四)出口货物其他估价方法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计算价格法
合理方法估价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FOB
1+出口关税税率
=
49
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价格质疑程序
2.证明材料(5日内)
海关
1.价格质疑通知书
纳税义务人
(二)价格磋商程序
成交价格法估价时
2.价格磋商(5日内)
海关
1.价格磋商通知书
纳税义务人
其他方法估价时
50
海关直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情况: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
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
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
品、废品、旧品等的。
51
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与义务
(一)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二)纳税义务人的义务
P289-290
52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各国以本国立法形式说制定出的鉴别货物“国籍”的
标准即为原产地规则,以实现其国别歧视性贸易措施。
53
(二)原产地规则的类别
1.优惠原产地规则(协定原产地规则)
特点:排他性,比对最惠国待遇更优惠
方式:自主式/互惠式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自主原产地规则
特点:普惠性,无差别性
方式:自主式
54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完全获得标准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制造加工工序标准
其他标准
直接运输规则
55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完全获得标准
实质性改变标准
• 税则归类改变
• 制造/加工工序
• 从价百分比
56
二、税率的适用
1.进口税率
2.出口税率
对于同时适用多种税率的进口货物,“从低适用”,特殊情况除外
出口暂定税率优于出口税率
(一)税率适用的规定
57
进口税率 适用的进口货物
最惠国税率
1. WTO成员的进口货物
2. 大陆出口复进口货物
3. 最惠国待遇条款协定下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 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下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 特殊关税优惠条款协定下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 其他与无法确定原产国的进口货物
暂定最惠国税率 例入采用暂定最惠国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
配额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 关税配额内进口货物
非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外进口货物
同时有2种及以上税率的进口货物最终适用的税率汇总表(P302)
58
(二)税率的实际运用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出
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在实际运用时应区分不同情况(重要P303)
59
第五节 进出口税费的减免
关税减免是海关全部或部分免除应税货品纳税
义务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
免征关税 减征关税
Exemption of DutiesReduction of Duties
60
一、减免税规定
(一)法定减免税
1. 关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与货样
3.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 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减免税货物、物品
7. 法律规定减免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
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无后续管理
范围
61
(二)特定减免税
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特定企业给予的减
免税优惠,也称政策性减免税。
1. 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
2. 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项目
3. 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
4. 贷款项目进口物资
5. 贷款中标项目进口零部件
6. 重大技术装备
7. 特定区域物资
8. 科教用品
9. 科技开发用品
10.无偿援助项目进口物资
11.救灾捐赠物资
12.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13.残疾人专用品
14.集成电路项目进口物资
15.海上石油、陆上石油项目进口物资
16.进口远洋渔船及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
17.远洋渔业项目进口自捕水产品
62
(三)临时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与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
例如:汶川地震进口的灾后重建物资
63
二、减免税管理
(一)减免税申办手续
备案 审批 实际进出口货物 税款担保
64
(二)减免税货物管理
1. 监管年限
2. 转让的两种情况
3. 移作他用
4. 贷款抵押
5. 定期汇报制度
6. 变更使用地点
7. 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变更事项
8. 退运或出口
9. 提前申请解除监管
10.转让与退运下减免税额度的规定移作他用补税的公式
11.转让或其他原因补税的完税价格公式
65
第六节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
一、税款缴纳
(一)缴纳地点与方式
纳税地点:
• 进出境地纳税
• 属地纳税
纳税地点:
• 柜台支付
• 网上支付
66
(二)缴纳凭证
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
海关专业缴款书
滞纳金:
67
二、税款的退还
(一)退税的范围(P324)
(二)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自收到海关受理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还手续。期限
要求
•地点:原征税海关
•申请资料:退税申请表/原报关单/原税款缴纳收据/其他单证
•退还: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多缴税款的活期利息
•不退还:抵缴的进口环节税/滞纳金
•税率:原征税或补税日的税率
(三)退税凭证:“收入退还书”
68
三、税款的追征与补证
关税短征:核定征收关税税额少于应征关税税额。
海关有权责令纳税人补缴所差关税,若:
造成关税短征的原因在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一方,则为追征
造成关税短征的原因不在纳税人或其代理人一方,则为补征
(一)追征和补征税款的范围
1.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2.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
3. 海关监管货物在监管期内因故改变用途需补征税款的
69
(二)追征和补征税款的期限与要求
少征: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漏征: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补征
期限
少征: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漏征:自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海关监管货物: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追征
期限
(三)追征、补征税款凭证 海关专业缴款书
70
四、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缓税利息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海关除征税外,还征收缓税利息。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款×计息期限(日)×缓税利息率÷360
中国人民银行最
新公布的活期存
款利率
P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