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之四:金融工具列报
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
--金融资产转移 (CAS23)
--套期保值 (CAS24)
--金融工具列报 (CAS37)
CAS37: 金融工具列报
适用范围
金融工具列示
金融工具披露
适用范围
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事项:
(1)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
(2)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
(3)债务重组;
(4)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
(5)租赁的权利和义务;
(6)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7)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8)包括按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但对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
金融工具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单列项目反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分类
金融资产是指下列某项资产:
1.现金;
2.另一个主体的权益性工具;
3.从另一个主体收取现金或另一种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主体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
4.将用(或可能将用)主体自己的权益性工具结算的合同,并且该合同是:①非衍生工具,主体有(或可能有)义务收到变动数量的自身权益性工具;②衍生工具,该工具将通过(或可能通过)用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交换主体自身固定数量权益性工具之外的方式结算。
金融工具分类
金融资产可以分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分类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金融资产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
2)企业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直接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计量方面存在较大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能直接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分类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企业有明确意图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下金融资产不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交易性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分类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不应将以下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1)将立即出售或于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5)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
金融工具分类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下列各类资产之外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分类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指:
1.向另一个主体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或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主体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义务;
2 .将用(或可能将用)主体自己的权益性工具结算的合同,并且该合同是:
①非衍生工具,主体有(或可能有)义务递交变动数量的自身权益性工具;
②衍生工具,该工具将通过(或可能通过)用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交换主体自身固定数量权益性工具之外的方式结算。
金融工具分类
交易性金融负债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分类
交易性金融负债
2)企业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直接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该金融负债在计量方面存在较大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金融工具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单列项目反映下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确认
1.权益工具的确认
权益性工具是指能够证明拥有主体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企业发行的、将来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
(2)该金融工具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该金融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金融工具确认
1.权益工具的确认
(4)该金融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5)对于是否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定的金融工具(即附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
(6)对于是否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定的金融工具(即附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只有在发行方发生企业清算的情况下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7)对于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确认
2.金融负债的确认
(1)对于是否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定的金融工具(即附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负债。
(2)对于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表明该衍生金融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金融工具确认
3.相关费用的确认
(1)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工具确认
3.相关费用的确认
(2)企业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不涉及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后,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在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时,不应当确认利得或损失。
(3)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其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工具确认
4.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报,不能相互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金融工具披露
(一)需要披露的政策信息
(二)需要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
(三)需要披露的价值信息
(四)金融资产需要披露的信息
(五)金融负债需要披露的信息
(六)套期需要披露的信息
(七)衍生工具需要披露的信息
(八)损益需要披露的信息
(九)相关风险需要披露的信息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