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
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
2.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
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
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定义并具
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5.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段位有权解除劳动合
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
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
超过六个月。
6.
6.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解
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
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
位不能解除劳动合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
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
内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平时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倍;
双休日加班,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2倍;
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
倍。
8、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
9、劳动者对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呵身体健康的行为,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1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
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45天。
1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
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确定。
13、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
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
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
劳动合同,
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上海 1280 武汉 900
北京 1160 合肥 720
天津 1160 浙江 1310
深圳 1320 广州 1300
郑州 800 大连 1100
东莞 1100 吉林 960
南京 1140 山东 1100
西安 860 厦门 1100
杭州 1100 珠海 1150
江苏 1140 连云港 930
1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7、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
方探亲假一次 30天
16、婚假天数:
通常按3天计算。
谢
谢
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