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HT2017-G-034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ZBHT2017-G-034 号
采购项目: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类别:服务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ZBHT2017-G-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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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附表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招标邀请函…………………………………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5
第五章 招标书………………………………………26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27
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ZBHT2017-G-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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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附 表
(下列附表说明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招标编号 ZBHT2017-G-034号
2 招标内容
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招标书。
3 投标有效期 四十五天(日历日)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元)
须在 2017 年 9 月 14 日 11:00 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
投标。保证金应当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 名: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75120122000014019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注: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财务室联系电话:0512-55392078
5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吉祥、顾甜
联系电话:0512-55392066,传真:0512-55392066
6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7 发售标书
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08月31日,每日8:30~11:
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8
答疑会召开
时间
不集中召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09月01
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传真:0512-55392066。若投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提出
疑问,视为同意本招标文件。
9 采购人
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瞿小玲 联系电话:0512-58170670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四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7年9月15日13:30~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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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13
开标时间
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14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 %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
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5
评分标准和评
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根据价格、方案、人员与信誉的比较,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
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
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标志、密封、盖章;
(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在投标截止前出示其身
份证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授权委
托书等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六)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
(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八)所提供的服务偏离招标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整个系统的
运行、功能实现有重大影响的;
(九)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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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重点危
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ZBHT2017-G-034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书。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
3、服务地点:张家港市
4、预算金额:共 90 万元。预算单价:3 万元/家,共 30 家企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658 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2、非张家港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则须提供在张家港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及服务人
员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上网公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每日 8:30~11:0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 31 号(兴港大厦西侧楼 5 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
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非张家港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则须提供在张家港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及服务
人员证明材料。
五、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 10 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传真:0512-55392066 电话:(0512)55392066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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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13:30~14:00 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14:00 时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101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开标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吉祥、顾甜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14:00 时整
2、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101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2、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帐 号:75120122000014019
4、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九、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款 5%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前交付采购方。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瞿小玲 联系电话:0512-58170670
2、招标代理人(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 31 号(兴港大厦西侧楼 5 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吉祥、顾甜
公司电话:电话:(0512)55392066 传真:(0512)55392066 邮政编码:215600
十一、监督部门: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
布,敬请留意。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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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邀请函
: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重点危
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投标。
1、招标编号:ZBHT2017-G-034号
2、招标项目名称: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
3、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完成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每日8:30~11:00,13:
30~17:0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15日13:30~14: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4:00时
投标、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6、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邮政编码: 215600
联系人:吉祥、顾甜 电话:0512-55392066
采 购 人: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瞿小玲 联系电话:0512-58170670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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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
标的行为。
合同: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
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招标人)。
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
服务: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天:日历日。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货地点。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项目货物(服务)的质量要求、价款、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658 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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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张家港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则须提供在张家港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及服务
人员的证明材料;
4、投标委托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后)。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答疑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答(包括
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使招标人收到,如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
标人将有权不予答复。
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
式,最迟于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
如情况属实,将对相关问题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
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
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说明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投标书一(商务部分) (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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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专项核查方案、进度计划、过程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办法及违
约承诺;
投标人情况表,投标单位或其投资单位工作人员简历、资质证书、社保或在编人员等
证明文件;
业绩汇总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有);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获奖或者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以及对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投标人资格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非张家港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则须提供在张家港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
及服务人员证明文件;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可另行装
在一个文件袋中,无需密封,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备查。
11 投标文件由 、 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 投标书一、 资格证明文件中
的资料必不可少。
12 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换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种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
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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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45 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4、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投标文件按上述 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
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
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
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书一须单独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书
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
标人按本须知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
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明“投标文
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
正本为准。
1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
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期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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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
(并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时间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和评标
18、开标
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甲方代表、投标方代表等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招标方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后将
开具收据原件带至开标仪式现场。
开标时由投标方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
构将作唱标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标志、密封、盖章;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未能在投标截止前出示其身份证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授权委托书等投标文件字迹潦草、
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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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关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为保证招投标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如有违纪行为,一经发
现,将取消其评委资格。
评标人纪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程序、原则和职权范围开展招标、评标工作,确
保公正公平。
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委托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招标、评标期间不得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不得泄露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秘密,不得向投标人做任何暗示或做出不利于招标工
作正常开展的任何许诺。
不得接受投标人单独拜访。
评标会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评标期间不得私自单独外出。
20、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
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
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如有违纪行为,
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委资格。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根据投标、评标及审定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招标的可能性。
21、投标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署,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如评委会根据审查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委会按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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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以确定预中标单位。
各考评项目的评分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
记分。
投标人服务承诺必须具体、详尽、可行,否则不记分。
七、授予合同
24、中标人的确认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并依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
法依法推荐预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
25、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
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
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各投标供应商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提出质疑,并可提供相应
的书面材料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有关部门将对投标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提出的质疑情况
进行核实,若证明其真实存在,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但公示期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一概不予接受。
对于在合同签订前,由于缺乏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而被取消签约资格的,原则上不再另行
确定中标单位。
26、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
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约定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7、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单位签
订合同。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八、其他事项
28、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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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监督
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0、未尽事宜
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苏财购〔2017〕50 号”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
通知》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对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并且打印该查询记录网页作为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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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 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
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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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
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ZBHT2017-G-034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
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
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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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由贵公司代理的编号为 ZBHT2017-G-034 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后,我方
决定进行投标,以便获取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的承包商资格。
一、我方同意:
1、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
若有虚假,我方承担一切责任。
3、同意制定的招标程序、办法,并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4、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45 天;
5、我们同意我们的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二、如果我方能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要求承接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业务,并同意张家港市环境
保护局按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关业务费用。
2、我方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完成采购方
提出的要求。
3、我方同意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相关对违约责任的处罚。
4、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
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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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开标一览表(报价)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单价(万元/家) 数量 总价(万元)
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
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
项目
30 家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注:
1、总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包含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小试、现场中试、方案编制以及项目利润、税金、管理、免费售后服务以及综合验
收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项目利润、税金、管理、免费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以及综合验
收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报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未列明,
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对报价构成及相关内容需作说明的可另附页。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报价包含项目不得减少,无论投标人对报价是否
有特别说明,均视为所报价格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价格。招标文件未列明,
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开标一览表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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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明细)
有国家规范或地方规范的应根据国家规范或地方规范进行报价,无相关规范的应根
据行业标准和特点进行报价。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计、施工、维护等;投标
单位应尽量细化报价、明确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或扩充表格内容。
金额(元)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投标报价: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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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4 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
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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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6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6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
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
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
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
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
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
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
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
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
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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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承诺书
投标人资格承诺书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人部分资格要求 是否完全响应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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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5、业绩汇总表(如有)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收入(万元) 甲 方 联 系 人 及
联系方式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近三年来的相似工作业绩, 需提供合同、
竣工验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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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6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联系方式
手机 邮箱
工作特长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成
绩
单
位
意
见
盖章:
招
标
人
意
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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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7 投标单位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文化
程度
从事
岗位
名称
从事
本工
作时
间
从事相关专
业/典型业
务情况
用工性质
相关
资格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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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书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重点危险废物企业
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ZBHT2017-G-034 号
招标项目名称:重点危险废物企业申报核查报告服务外包项目
一、 技术要求
本项目成交一家响应供应商对 30 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核查。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加
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要求,分析和评价企业产废环节,重点核查企业危
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内容,对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提出对策和建议。编制
每一家产生企业的《2016 年张家港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专项核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编制
30 家企业核查情况总结报告。
1.对 25 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核查;
2.产生企业危险废物类别是否存在错评、漏评、多评;
3.产生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估算在环评文件中是否与实际产生量、申报量有较大偏差;通过企
业的实际运行物料与水平衡,找出固废产污点与产生量;对产生的每类固废进行分类(八位码);
4.危险废物暂存、运输、自行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恰当;
5.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方式是否可行;
6.提出减量化建议和工程措施,预测削减量,编写产生企业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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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案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案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101 号(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512-58699062
招标编号:ZBHT2017-G-034
合同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
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二、合同金额
本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包含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现场小试、现场中试、方案编制以及项目利润、税金、管理、免费售后服务
以及综合验收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报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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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方案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采购单位。
五、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
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七、货款支付
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
结算手续。
结付期限: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乙方开始正式工作。
(2)乙方报告编制完成并经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70%,并退回履约保证
金。
八、税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需对方案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方案的,乙方应按逾期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
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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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
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所交的方案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不履
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
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
十四、合同其他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招标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张家港市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备案方、乙方、见证方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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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ZBHT2017-G-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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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
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
中标候选人。
4、 本项目具体评标细则如下(总分为 100 分):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者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的认定证明。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
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 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
给予 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注:
※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进行。
※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
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价格:(价格权值 20 分)
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
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二、企业综合评价(45 分)
1、投标单位环评工程师数量 (以当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在编人员劳动证明为准)最高 9 分
环评工程师人员(具有登记证号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每增加 1 人加 3 分,没有则不得分。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ZBHT2017-G-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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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员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
2、企业或其投资单位从业人员规模(以当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在编人员劳动证明为准)(最
高 8 分)
15 人(不含 15 人)以下 4 分
15 人以上 8 分
3、企业或其投资单位近三年类似业绩及业务能力(以合同原件为准)(最高 18 分)
(1)、近三年编制过的类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9 分);
编制过环评报告超过 100 份(包含 100 份)得 3 分;
编制过环评报告超过 300 份(包含 300 份)得 6 分;
编制过环评报告超过 500 份(包含 500 份)得 9 分;
(2)、近三年编制过的类似企业固废核查报告(9 分);
编制过危险废物核查报告超过 5 份(包含 5 份)得 3 分;
编制过危险废物核查报告超过 15 份(包含 15 份)得 6 分;
编制过危险废物核查报告超过 25 份(包含 20 份)得 9 分;
4、技术(最高 10 分)
外聘高级职称专家(以专家聘任表为准)数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没有则不得分。
三、履约能力 35 分
1、类似方案可行性 20 分 根据投标单位以往类似项目范本技术、经济可行性及内容详实程度,
优得 15-20 分,良 11-14 分,一般 7-10 分,差 3-6 分。
2、企业知名度 4 分 在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得 4 分,
3、服务体系 5 分 在苏州地区有完善的服务体系(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6 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排是否规整、有序等制作质量的综合情况。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