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救济与依法治税的讲话
关于税务救济与依法治税的讲话
加强税务救济,严格依法治税,这个时段重点讨论这个内容。核心是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李万甫司
长已经讲了,他是从主管部门的角度,看看怎么样去加强对纳税人的保护,特别是讲到国内国外,就是
国际上从理论到实践,以及国内也在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并且把它当做我们今后财税法制建设的一个
政策取向,站在这个高度来看待。同时从观念上要转变,从具体的立法措施上面,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
作为法制建设的重点方向和内容要补充进去。另外还讲到重大决策也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国务院已经专
门有一个决定,要建设一个法制型的政府,必须要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查,如果通不过重大决策的
审查,就不能进行这方面的决策,决策不能进行讨论。所以说,提的高度也比较高了。另外,执法的角
度要扩大纳税人知情权、救济权,和其他方面的监督权等等。同时作为主管机关还要帮助纳税人强化维
权意识,在维权的环境上要做好这方面的环境建设。
倪红日教授重点是讲税收救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主要是我们国家税收救济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的
发展建设过程,又联系了当前房地产税制改革进程当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认为我们行政复议案件将越
来越增多,所以必须要提高维权意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最终也是为了维护改革开放的成果,为了社
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同时提出完善税收制度的政策措施。
王朝晖主任也重点讲了税收制度发展完善方面的看法和建议,特别是结合一些案例,在谈到税务诉
讼和税收法令,依法治税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看法和建议。
上述三位同志,专家也好、教授也好,有的是实际部门领导,做具体工作的领导,都从加强税收救
济,严格依法治税,保护纳税人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好的看法和建议,包括好多政策建议和措施。
这确实对我们今后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我也简单地讲一下对这几方面有一些感受和体会。
一、税务救济涉及到纠正税收执法过程当中一些不当的行为,或者是违法的行为,是一种补救的措
施。它的核心是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我们要成立纳税
人自己的维权组织,在这方面特别是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这个是做得比较好,纳税人有自己的维权组
织,纳税人协会,通过这个协会与税务机关,还有法律工作者也参与这里面的工作,交流的平台,及时
地开展各方面有关的工作,引导纳税人纳税的同时也要增强维护意识,同时为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提
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因为纳税人如果对税务机关来讲肯定是一种个体,或者是一种弱势群体。他有的时候在法律上也不
是很懂,将来除了立法上要把纳税人放到与税务机关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是同样平等的,一个是纳
税人,一个是纳税机关,应该是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在法律上,特别要修改《税收征管法》,把这个
内容加进去。
二、我们要健全纳税人的法律救济制度,除了刚才讲的以外,还有纳税人维护权益的权利中心,应
该由第三方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组成一个法律的组织,就是来帮助纳税人维护这个权益,
提供免费、高效、快捷的税收救济服务,这个不仅是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也是为了真正做到依法治税,
各界和谐的税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觉得这是提得很重要的内容,因为有些时候税务机关从他的角
度来讲是有一定道理,但是税法的理解,有的时候也有偏差,不完全一样,真正要完全依法治税,必须
按照税法的规定去执行,核心是这个。有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真正按照税法去办,特别是核心要依法征
税,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有些部门并没有完全做到,这就比较明显的,有时候下达任务,下达指标
去做。这有可能就造减免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恐怕光靠税务机关本身去解决有一定的难度,因为
他出于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需要,或者是完成指标的需要去应对,从这方面考虑。
三、维护纳税人的权益方面,有些地方有些欠缺。所以这个时候纳税人维权中心很有必要,来解决
这方面的税务的救济,税务的诉讼。要是一个真正的在法律上的平等,在执法过程中也要平等,最后不
能因为弱势群体发生一些执法性的偏差。
保证纳税人权益有很多方面,我简单讲一讲,关键要依法治税,前面我讲了依法治税除了要改变各
种形式的办税现象以外,我们觉得还是应该严格依法征税,特别是要严禁越权减免税。这在各个部门,
各个地区,各个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每年审查预算报告里面基本上都讲
到税收方面的一些问题。
要加强税收法律体系方面的建设。第一,这个体系方面建设也是一个多方面的。现在大家知道现在
提出的是建设税法法律体系,税法方面大家知道,税法只有两部实体法,一部程序法,一共才三个。实
际上我们的税有将近 20个税。这就造成我们依法治税有
的时候缺乏最必要的、最基本的首要前提,这个要加快立法的步伐,把条件成熟的法规,通过法定程序
尽快地上升为法律。
内容很多,也很丰富,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讲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