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智库文档管理行政管理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Revenu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是指上级税务机关通过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对下级税务机关具体执法行为和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监督救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以国税发D9993177号文件,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并于2004年以国家税务总局第8号令颁布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这些规定和规则的公布实施,赋予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行政救济的权利,有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征纳双方行为统一到国家的税法上来。但是应该看到,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设定与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不足,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Vilasa 0次下载
  Doubleday 0次下载
  Tichang 0次下载
1

提交需求

找不到您要的资料?
提交资料需求,让网友帮您查找。
开通
VIP
充值
积分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微信
服务号
用户反馈
下载APP
智库首页- 广告合作-友情链接-规范协议-权利通知-帮助中心-关于我们

©2024 MBAli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