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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财产是指作为抵押权客体的特定的可处分的财产。 所谓特定的财产,是指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必须是特定的物,即确定化的物,将来存在的财产,除法律有规定外,一般不能作为抵押财产。在我国现行法律实务中,只有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以及计划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才具有效力。所谓可处分的财产,是指该财产可依法转让和出卖。财产不能处分,抵押权就不能实现。我国《担保法》从正反两方面规定了抵押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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