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社会学(Organic-sociology)
“原始”的社会组织之于早期人类社会和“人工创立的”社会组织之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科尔曼,1999)。社会学,作为伴随现代社会发展而诞生和发展的学科,必然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正式社会组织(也包括与其相关联的非正式社会组织)表达自己的关注。组织社会学就是表达社会学的这种关注的专门分支领域。学者们一致认为组织社会学滥觞于韦伯的科层制研究,而在20世纪40-50年代是组织社会学形成独立的分支领域,为此作出贡献的是帕森斯和他的学生墨顿。他们继承了韦伯的学术遗产——科层制研究,同时又将社会组织当作社会系统加以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解。这种继承被继续下去:墨顿的四位学生塞尔兹尼克(关于田纳西洲的研究)、李普塞特(工会研究)、布劳(科层制动力研究)和科尔曼(社区研究)把组织社会学的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然而在60年代以后,组织研究本身在深入(70年代出现了组织研究的四个流派:组织生态学、资源依附理论、新制度主义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同时,组织研究的社会学渊源、经济学渊源、管理学渊源难以分清了,所有关于组织研究的新成就都可以算做是组织社会学研究的新成就。(王思斌,2000;杨伟民,1989;拉法耶,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