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智库文档综合法律法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又称用尽国内救济原则,是指当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或企业、个人发生争议时,应将争议提交东道国的行政或司法机关按照东道国的法律予以解决,在未用尽东道国的法律对该争议仍然适用的所有救济手段之前,不得寻求国际程序解决,该外国人的本国政府也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追究东道国的责任。在实践中,各国原则上并不否认当地救济原则的可适用性,但也承认当国内救济不存在或虽然存在但并无实效时,可以不予适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国际习惯法原则,是传统国际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Mmmalesa5 1次下载
1

提交需求

找不到您要的资料?
提交资料需求,让网友帮您查找。
开通
VIP
充值
积分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微信
服务号
用户反馈
下载APP
智库首页- 广告合作-友情链接-规范协议-权利通知-帮助中心-关于我们

©2025 MBAli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