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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产权失灵是指产权不存在或者产权的作用受到限制而出现的资源配置低效甚至无效的现象。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指出有三种情况会出现产权失灵,一是范围不明确的产权,如大浅滩,由于不存在产权,每个人都尽可能多捕鱼,从而出现竭泽而鱼的现象。二是有限制的产权,如政府对用水权的限制使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三是作为产权的法定权利。法定权利,如在一些大城市里普遍存在的、以受到控制的租金终生租用公寓的权利也是一种产权。由于住在租金受到控制的公寓里的人不能够(合法地)出售公寓的居住权,当他年龄大时,维修房子的动机就会减弱,更不用说对它加以改善了。这是从微观角度界定的产权失灵。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也存在产权失灵的问题,宏观上的产权失灵是系统性的、全面性的产权失灵。如在一个典型的非洲国家,仅有1/10的居民生活在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只有1/10的劳动力在产权清楚的经济领域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