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2、1寸免冠照片;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调入/续保: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2、1寸免冠照片;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养老保险转移单;(养老、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的需提供银行清户单) 5、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复印件; 6、个人医疗保险号; 7、公积金个人帐号。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2、养老保险转移单。 补缴 1、劳动合同。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1、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证明文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1、终止劳动关系或离开单位仅保留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补缴 补缴期限:无限制(只计算金额,不计算年限)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每月16-25日工作日即时办理。 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单; 3、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 4、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 5、退休人员档案。 资料2、3、4从长沙市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 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退休人员档案以及上诉表格交养老处进行初审、复审; 2、到二楼政务大厅征缴中心异动窗口办理在职转异动手续; 3、携带经签章的《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单》到政务大厅待遇合法窗口办理养老待遇计算初审; 4、初审通过的,将《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单》联通申报审批资料移送待遇复核岗位; 5、携带《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单》到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办理退休证并加盖“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批专用章”; 6、办理好退休手续的次月20号以后携带身份证、退休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单》到知道银行领取存折。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开始享受。 2、门诊: ①本地:门诊直接用医保卡支付,金额不够的自行负担。 ②异地:不报销; 3、住院: ①本地: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及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②异地(需要提前备案):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住院医疗费用;单位外派长期驻外工作的住院医疗费用;探亲访友、因私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必须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 因公外出、探亲等异地急诊住院需5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出院后(一般1个月以内)报销申领。 所需资料 本地医疗: 到定点医院住院时,携带医保手册,费用直接与医院医保科结算。 异地医疗: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医保手册、长沙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2、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均须加盖医院公章)。 3、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的还需提供: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因私外出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和急诊病历。 5、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还需提供:转诊转治审批单(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盖章)。 6、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 (1)入院记录、急诊病历; (2)证明材料: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将意外伤受伤的经过、时间、地点详细记录,报告上留两个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7、有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需提供: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清单、急诊留观病历。 8、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家属关系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示)。 急诊入院人员: 就近选择一家医院就医,出院后,提交:异地医保报销资料至长沙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医疗报销手续。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异地发生工伤的,需在工伤之日起7天内完成《长沙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异地就医医院原则上应为当地工伤协议医院。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备案,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材料;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周期:大约两个月至半年的时间。 所需资料 工伤备案: 1、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备案,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2、异地发生工伤的,需在工伤之日起7天内完成《长沙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异地就医医院原则上应为当地工伤协议医院; 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工伤事故报告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 5、事故经过单位叙述(盖用工单位公章); 6、事故经过个人自述(A4纸,黑色签字笔手写,并盖用工单位公章); 7、受伤当月考勤表(并盖用工单位公章); 8、旁证材料两份(A4纸,黑色签字笔手写,必须以第一人称叙述,并盖用工单位公章); 9、病历资料原件(均需加盖医院红章,有骨折员工提供CT报告,住院员工提供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检查报告单) 10、诊断证明、病历本、检查报告单(盖医院章)原件和复印件。 注:若存在三方关系,需三方盖章(三方指:用工单位、用人单位、派遣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长沙市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 工伤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疾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且需盖医院章)和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出院时由医院打印); 5、交通事故结案书或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交通事故受伤提供);伤残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级别不需提供); 6、注意事项:骨折的还需提供CT报告单(原件盖公章、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工伤报备: 1、员工发生工伤即时反馈给单位; 2、单位负责人即时提供工伤备案表进行备案,并提交书面材料至社保局; 3、异地发生工伤的,单位需要在7天内提交《长沙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 工伤认定: 1、单位在员工自发生工伤之日起60天内提交认定申请资料至社保局。 劳动伤残能力鉴定: 1、员工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单位与员工确认是否需做劳动能力鉴定; 2、如需做鉴定的,需在一个月内提供鉴定资料; 3、单位对鉴定资料审核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社保局。 工伤费用报销: 1、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单位在一个月内提供资料至政策专员; 2、政策专员审核资料后; 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社保局。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 1、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2、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每月7-25日办理。 办理周期: 提交资料后的两个月内。 所需资料 1、求职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 2、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单位提供盖章,员工本人签名); 3、失业人员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办理流程 1、办理单位到征缴中心提交减员异动并结清欠费,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领取停发工资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单一式一份,由单位盖章。 3、携带上述资料以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政务公开大厅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回执,凭借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以及培训通知单。 4、将《失业领取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领取证上盖章。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产前正常(连续)参保10个月,第11个月享受; 3、怀孕满5个月时,到劳动局进行生育备案;异地生育,则进行异地生育备案; 4、劳动局备案,或劳动局允许可自主备案的定点医院; 5、生育津贴费用未下来期间,员工生育保险应处于在保状态,否则无法领取。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 产后一个月内。 办理周期: 异地生育费用报销,于提交资料后两至三个月。 生育津贴: 产假休完且提交资料后的两至三个月后。费用未下来期间,员工生育保险应处于在保状态,否则无法领取。 所需资料 生育费用报销: 1、本地:出示医保手册,费用直接与医院医保科结算。 2、异地: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准生证及复印件、住院病案复印件(加盖章)、生育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及复印件、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报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异地生育备案表。 计生门诊手术费用报销: 1、本地手术:出示医保手册,费用直接与医院医保科结算; 2、生育津贴:员工医保手册原件、准生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可无),以上证件复印件(要复印在一张纸上),生育津贴申领表。 办理流程 本市生育: 1、怀孕五个月时带准生证、医保手册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生育备案。 2、生产时出示医保手册,费用直接与医院医保科结算。 异地生育: 1、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单位在员工怀孕5个月后至分娩前持《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社保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登记。 2、产后持所需资料到社保局报销。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公积金贷款: 1、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纳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为20%)。 3.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不超过140平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房:开发商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建造、翻建自住房、大修自住房; 3、偿还购房贷款:商业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 申领报销时限 贷款周期: 管理中心自收到个人贷款申请报告之日起,在所有贷款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承诺在15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资金划拨到位。 提取周期:即办。 所需资料 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未婚的提供近期(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三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红线图)。 3、抵押的房产须在市区范围内,竣工时间离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房: 1、开发商商品房: ①一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 ④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复印件,以下同)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⑤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2、二手房、拍卖房: ①一年内的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契税发票;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 ⑤户口簿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⑥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二、偿还购房贷款: 均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1、商业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①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 ②借款合同; ③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提供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自上次提取时间至本次提取时间的还款明细); ④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房产证明。 2、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 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办理流程 公积金贷款: 1、个人提交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提取公积金: 提取除了以上所需资料外,还须持缴存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办理: 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 岳麓区、开福区管理部持建行公积金龙卡; 望城区、长沙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卡或存折; 浏阳市管理部持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宁乡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条件: 1、在长沙市社保已开户,长沙地区户籍开户后便可办理转入手续。 2、外地参保未满十年可办理转入手续。 所需资料: 1、省外转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续联系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续申请单》; 2、省内转入: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 操作流程: 1、持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沙社保局开具接收函。 2、持接收函到转出地打印缴费凭证,交至长沙市社保局。 可转入险种: 养老(个人部分)、医疗、失业。 转出 条件: 1、在长沙已办理停保手续,且无欠费情况。 2、办理转出手续后,不能再转回来。 所需资料: 提供转入地接收函、账户,户口本,身份证。 操作流程: 1、从长沙转出至外省:长沙市社保确认员工已经办理异动停缴,且无欠费情况下,凭借转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至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员工至外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2、从长沙市转出至湖南省其他城市(或长沙市社保转出至湖南省社保):长沙市社保确认员工已经办理异动停缴,且无欠费情况下,员工提供转入地接收函和身份证复印件至单位,单位凭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本地转移: 1、所需资料:转移表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跨地区转移需凭长沙开出接收函办理; 2、办理流程:新单位打印公积金接收函→原单位凭借新单位提供的接收函去公积金中心办理; 外地转入: 1、所需资料:转移表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跨地区转移需凭长沙开出接收函办理; 2、办理流程:新单位打印公积金接收函→原单位凭借新单位提供的接收函去公积金中心办理。 转出 所需资料: 1、长沙市转出: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单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跨地区转移需接收方提供接收函、身份证原件。 2、湖南省转出: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单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跨系统、跨地区转移的需要提供接收函、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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