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工程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CZB10-110531
招 标 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代 理 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2 建设地点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
3
投资额及建设规
模
投资额约 3450 万元
4 承包方式 按招标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理
5 监理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控制
在施工合同工期内;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
6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7 监理期限 同工程施工工期
8
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
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0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使用转帐或现金的形式,交付时间:
2011 年5 月 30日前,以实际到账的日期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单位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市紫荆山路支行
帐 号:371902699810503
12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1 年 5 月 12 日
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
14 招标答疑会
投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河
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是否需要统一组织答疑会。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1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分
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投标厅
17 开标
时间:201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分
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投标厅
18 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18903988282
联系传真:0398-2966759
19 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该工程含 2 栋 73mx25m、2 栋 61mx24m 四层框架结构标准化厂房及
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3450 万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监理期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 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
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
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
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以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
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
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
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除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
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
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
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
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
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
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招标文件 3 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
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
件作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
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
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
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
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表;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优惠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监理大纲;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总监简历表;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
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
展)。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进行费率投
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在 %到 %之间为有效报价。监理报酬=工程最终
结算造价×中标人投标费率。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
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除合同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增加
监理费用。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
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招标公证费为 800 元整,由中标单位承担。
招标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
14. 投标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
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
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
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
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
用。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和递交时
间的要求见前附表。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
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
息)。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监理合同的。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
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
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
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及存储电子文件的 U 盘密封在一
个包封内。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投标人
名称。
除了按本须知以上条款要求的内容外,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
封章(投标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
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
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
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
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或“撤
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 材料的更新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接受投标邀请时填报资料的内容发生
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填报时标准,并且所提供的
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该标准,其投标将被拒
绝。
(五)标底
24. 本标段不设标底。
(六)开标
25、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开标要求事项
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
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七)评标、定标
27、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 2 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 5 名。
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与投标
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主管部门监督下,采用保密
方式进行。
28、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
况均应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
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
程的情况和材料。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
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
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
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6 条有关规定的有效的投标文
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
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
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没有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
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
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
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
作。
32、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 条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
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
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0 分,
监理大纲: 3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6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2 分。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
方法
投标报价费率在%到%之间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费率=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费率数量超过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
费率)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得满分 50 分。高于评标基
准费率,每上浮 个百分点扣 1 分的比例在 50 分上进行扣分,
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费率的,按每下浮 个百分点扣
分的比例在 50 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费率高于评标基准费率时,
投标报价得分=[50—1×(投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
%]分
投标费率低于评标基准费率时,
投标报价得分=50—×(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
%]分
保证旁站
监理措施
2-5分
(1)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
包括各关键部位。
(2)旁站监理措施详细。
(2)
监理
大纲评
分标准
(32
分)
质量控制
的措施和
方法
2-5分
(1)有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可行性论
述。
(2)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3)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4)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进度控制
的措施和
方法
2-5分
(1)有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
(2)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图。
(3)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
和措施。
(4)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详细,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
投资控制
的措施和
方法
2-5分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
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
措施、合同措施齐全。
(2)有工程变更得管理方法。
(3)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
文明、安全
管理的措
施和方法
1-3分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
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的措施和
方法
1-3分
(1)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
和方法。
(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合理齐全、
针对性强。
工作协调
的措施和
方法
1-3分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
(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
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
同措施齐全。
监理部投
入的检测
设备、仪器
1-3分
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综合测量尺、计
算机、接地摇表设备等仪器齐全者得4分,缺一
项扣1分,扣完为止。
32.
(3)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6分)
监理部主
要成员专
业配套
6分
应具有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明
确的岗位职责。2-6分
(4)
其他
因素
优惠条件 对于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提供免费服务 2--5分
服务承诺
对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保证监理人员24小时在现场的承诺
1--4分
评分
标准
(12
分)
竣工资料
整理承诺
保证资料完整 1—3分
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 3 位,最终结果取
至小数点后 2 位,总计得分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候选人。
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
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
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
招标。
(八)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2.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
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交监理招标情
况的书面报告。
监督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 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
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
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罚款。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
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不得将中标
项目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
(九)其他
37、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8、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用 500 元整,售后
不退。
39、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03]857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①本合同标准条件;
①本合同专用条件;
①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
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日(含保修期)结束。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承包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使用标准文本的内容)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工作。
(1)协助委托人审核承建单位的设计和实施方案;
(2)审核建设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合同、工程技术
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单位现场实施管理;
(3)审批实施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实施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
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协助委托人审查承建单位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与采购,检查本工程使用材料、
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等;
(5)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审查承建单位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按要求及
时签发开工令;
(6)主持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合同争议,
处理索赔事项;
(7)做好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的质量控制工作;
(8)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信息管理、归档工作;
(9)审核承建单位施工总进度、年、季、月进度以及物资、资金供应计划,确认其可
行性并满足项目控制进度计划的要求;
(10)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出各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规避措施和解
决建议;
(11)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2)协助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3)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
(14)进行各项隐藏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单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行使质量监
督权、否决权;参加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处理方案制订、审查;
(15)审查承建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督促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实行进度跟踪,帮助承建
单位研究制订进度保证措施;
(16)研究制订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处理工期索赔;
(17)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优选,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18)审核设备材料的选型,严格工程设备、材料、进度、工程款(结算款)支付程序
和签证手续;
(19)做好合同管理,研究制订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处理好索赔、反索赔;
(20)做好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控两管一协调: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承发包人间关
系
3、监理服务期限: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文件:
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由委托人提供给监理人。
第四条 监理过程中,委托人应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
书面答复。
第五条 监理人常驻代表为 。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监理报酬总额: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 / 。
第七条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当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时,采取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 三门峡
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根据工程进展分别提供。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无。
监理人应自备设施,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提供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
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另行约定。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 %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协议条款:
1、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或缺席,否则
处以监理费用 10%~30%罚款。
2、项目总监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5 天,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每缺席一天罚款
500 元。其他监理人员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天,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每缺席一天
罚款 300 元。为确保该项纪律落实,在监理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10000 元,
作为纪律考核基金。
3、如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有吃拿卡要行为,委托方每发现一次将对监理方处以壹
万元罚金,罚金从监理费中扣除。
4、如监理人在工程量签证时虚增工程量,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处以虚增工程量 2 倍的罚
款,罚款从监理费中扣除,同时取消监理人今后参加委托人所有工程监理的谈判资格。
5、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扣除不合格部分的全部监理费用。
6、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对监理人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 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4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5 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6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7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8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9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GB50205-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 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 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5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6 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7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8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9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1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上规范若有变化或不全,以最新颁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封面)
工 程 名 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项 目 总 监 :
投 标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表;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优惠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二、 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总监简历表;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
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费率作为我单位的投标报价费率,工期控制目标达到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
。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本工程监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保证合格工程。
(4) 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 标 人
投报标段
监理工作范围
投标报价
(费率)
%
质量控制目标
工期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
总监驻工地承诺 每周不少于 天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监理期平均
监 理 人数
项 目 总 监
注册监理工
程师编号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
1、主要监理人员一览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监理工程情况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2、主要监理人员简历及监理业绩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总监年限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发证日期、证书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发证日期、证书编号)
主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