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监管人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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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本人所在团
队参与的第三方合规监管过程中,本人会持
有、制作或接触贵单位的保密资料。“保密资
料”指通常不被公众所知或第三者无法轻易
得到、以任何性质或方式表达的所有资料或
信息(或者客户向本人披露的而有义务确保
其未经授权不被使用或披露的资料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贵单位向本人披露的商业秘
密、专有知识、业务流程、管理文件、业务
情况、文书范本以及贵单位提供的明确要求
本人为之保密的文件。
一、本人保证,除非贵单位以书面形式
明确同意,本人在参与贵单位合规监管期间
及相关工作期间以及随后任何时候,绝不会
实施以下行为:
(一)披露或允许他人披露保密材料。
(二)将保密资料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书面以及电子文档)携带或传送到事务
所以外的任何地。
(三)贵单位业务目的之外为其他目的
使用保密资料。
三、本人理解,如果未经授权使用或披
露上述保密资料将对贵单位或相关第三方
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并且将导致本人承担
相关民事、行政(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或被禁止
获得本人执业资格)和/或刑事责任。
四、本人确认,保密资料为贵单位的财
产。本人在与贵单位工作关系结束后将书面
保证本人未保存载有保密资料的任何载体
(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文档),同时所有
保密资料将在相关业务完成后会按照规定
或指示处理。
五、若贵单位认为本人的行为很可能侵
犯或已经侵犯了保密资料,请立即(得知后
的 24 小时内/特别是第三方监管人与贵单位
公职人员一起考察涉案专项风险因素过程
中的 24 小时内)报告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行
使异议权,检察官应在十五日内出具书面核
查意见。
六、若贵单位未在上述时间报告岱山县
人民检察院,则请贵单位出具有效证据证明
本人存在渎职舞弊行为。若无法提供有效证
据,上述行为则可能属于诽谤行为,请允许
本人保留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七、需要注意的是,当合规监管过程中
本人发现了贵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即可能遭
致主管部门处罚的行为),本人将第一时间
报告且仅仅向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报告。该义
务不受上述一至六条内容的约束。
本保证书由本人签署并于 200X 年 X 月
X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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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