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新一轮农业谈判进展
——香港部长级会议之前
今年12月,WTO将在我国香港召开第6届部长级会议。农业谈判依然是此次会议的难点和焦点,各方能否就农业议题达成共识对此次会议的成功和推动多哈回合进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农业谈判历程简介
1、多哈历程回顾
农业谈判是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WTO新一轮农业谈判是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的继续,目的是要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的基础上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新一轮农业谈判于2000年3月启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0年3月至2003年9月,主要由各成员提交谈判提案、表明立场和主张,并就各成员提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磋商,形成成员在三大支柱议题上的基本共识,争取在2003年9月10-14日召开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坎昆会议上就减让模式达成一致。由于美欧无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私下达成交易,转而联手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遭到了G20、非洲集团等发展中成员的强烈反对,最终导致会议无果而终。
第二阶段从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即框架谈判阶段。坎昆会议失败后,农业谈判一度处于低谷,WTO取消了原定的谈判计划,但在各方的积极努力和推动下,2004年3月在经历了长达半年的休会状态后农业谈判再度活跃起来。经过5次农业谈判会议,特别是最后连续40多个小时的密集磋商,最终于2004年8月1日凌晨达成了农业谈判框架协议(一般称之为7月框架协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框架协议是迄今农业谈判取得的最新阶段性成果,锁定了三年来谈判取得的进展,细化了多哈授权,为下一步模式谈判指明了方向,为尽早完成多哈回合目标打下了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框架协议确定的有关未来减让模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有助于消除当前世界农产品贸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其内容较好地平衡和兼顾了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关切,比乌拉圭农业协议有了较大的改进。就我而言,框架协议较好地体现了我重大关切和主张,符合我总体利益。
第三阶段从2004年8月预计到2006年底,即“模式”谈判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7月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确定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三大支柱领域的减让公式及具体参数,以最终敲定所有成员在关税减让、关税配额扩大、AMS削减、出口补贴削减承诺。目前谈判正处于第三阶段,主要谈判方就谈判的总体进程达成基本共识,即在今年7月份前达成模式初稿大样,年底香港部长级会议达成完整模式(full modalities),2006年底前结束本轮谈判。
2、目前谈判进展
自框架协议达成后,WTO农业委员会从2004年10月开始就谈判涉及的技术问题开始密集磋商,按照特会主席“三道水闸”的谈判方式,成员已就所有议题进行了三度讨论。同时,为在今年七月WTO休会前达成“模式大样”(first approximation),各方在上半年通过日内瓦技术层磋商和各集团的部长会议都进一步强化了谈判力度。随着谈判越来越深入、技术性越来越强,难度越来越大,除在非从价税转换(AVE)上基本达成一致外,在其他关键议题上未有实质性突破,各方基本立场没有重大变化,主要分歧依旧。
美国和澳、新等凯恩斯集团成员在市场准入仍保持进攻态势,要求成员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消除关税高峰、简化税制;20国协调组(G20)和33国协调组(G33)等发展中成员呼吁发达成员消除关税高扭曲,同时强调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是特殊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欧盟、10国协调组(G10)反对以从价税形式约束关税,反对使用瑞士公式等协调化方法削减关税,强调敏感产品是政治问题,必须与关税削减公式同时考虑。
特会主席在今年六月提交了一份谈判进展评估报告,对框架后谈判进行了总结和评议,认为在出口竞争和国内支持支柱已具有一定基础,而市场准入支柱则相对分歧较大,主张选择一些要素和分议题进行重点突破,形成共识,以求在7月底形成模式大样。
为争取在一些关键议题上有所突破,7月20~29日,WTO召开了贸易谈判委员会(TNC)和总理事会(GC)会议,为7月底前达成农业谈判模式大样作最后努力。由于美国与中美洲6国的自由贸易协定(CAFTA)定于7月28日在国会表决,在相当程度上分散了美国在多边谈判的精力,限制了美国在谈判中发挥作用。欧盟则由于内部对预算分配改革和共同农业政策(CAP)改革争议较大,难以在谈判中显示太大的灵活性,对在7月底前达成模式大样缺乏政治意愿。在这种情况下,G20和G33等谈判集团均降低了对谈判的期望值,缺乏推动谈判的热情,各方的立场基本没有改变,磋商无果而终,七月底前形成模式大样的目标未能实现,在今年8月WTO休会前农业谈判在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
今年9月谈判继续进行,随着香港部长级会议的临近,目前谈判进入了关键阶段。
3、WTO新一轮农业谈判框架协议及其评析
(1)WTO新一轮农业谈判框架协议
编者按:2004年8月1日,WTO总理事会通过多哈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附件A阐明了制定农业模式的框架。该框架将作为下一步WTO农业谈判的基础。以下是该框架案文的译文,供参考。
WTO新一轮农业谈判框架协议
1.农业谈判目前阶段的起点为《多哈部长宣言》第13段中所列授权。这一谈判是建立在《农业协定》关于通过根本性改革计划建立公平和以市场为导向的贸易体制的长期目标之上的。以下要素提供了这一谈判阶段所要求的额外精确性,因而提供了下一阶段关于所有模式谈判的基础。多哈授权所确定的抱负水平将继续是农业谈判的基础。
2.最终平衡只能在这些随后进行的谈判结束时并在一揽子协议范围内获得。为实现这一平衡,有待制定的模式需要包含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可以有效运用和具有意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农业对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能够实行支持其发展目标、扶贫战略、粮食安全以及生计关注的农业政策。《多哈宣言》第13段所提及的非贸易关注将予以考虑。
3.有三大支柱方面的改革构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必须以一种平衡和公平的方式加以处理。
4.理事会认识到棉花问题对一些国家的重要性及其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至关重要性。这一问题将在农业谈判中以一种具有抱负水平、迅速和有针对性的方式加以处理。本框架的条款为这一方式提供了基础,关于棉花的部门倡议也提供了基础。农业委员会特别会议应保证给予棉花问题适当的优先考虑,并独立于其他部门倡议。棉花问题小组委员会将定期举行会议,并向农业委员会特别会议报告以审议进展情况。有关工作应包含多哈案文和本框架案文中所列在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三大支柱中影响该部门的所有贸易扭曲政策。
5.棉花问题中贸易与发展方面的一致性问题将按照后附本框架的案文第1款b项所列方式加以处理。
一、国内支持
6.《多哈部长宣言》要求“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为实现这种实质性削减,有关这一支柱的谈判应保证下列事项:
特殊和差别待遇仍然是国内支持的组成部分。有待制定的模式将包含针对所有形式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较长实施期和较低削减系数以及对第款下规定的继续使用。
发达成员所作削减中将包含一个重要的协调因素。特别是,所允许的较高水平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将进行较大幅度的削减。
每一此类成员将自约束水平对其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体水平进行实质性削减。
除这一总体承诺外,综合支持量最终约束水平和微量允许水平将进行实质性削减,对于蓝箱将限制在第15段所列水平之下,以保证结果与长期改革的目标相一致。将考虑对适用于扭曲贸易支持的规则和条件的任何澄清或制定。
(一)总体削减:分层公式
7.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体基础水平,即综合支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加微量允许水平及以下第8段议定的蓝箱支付水平,将根据一分层公式进行削减。根据这一公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水平较高的成员将进行较大幅度的总体削减,以实现协调的结果。作为总体削减的第一次削减,在实施期第一年及实施期整个过程中,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和将不超过综合支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加微量允许水平加第15段中确定的蓝箱支付水平的80%。
8.以下参数将指导关于这一分层公式的进一步谈判:
这一承诺将作为最低总体承诺适用。如针对综合支持总量、微量允许和蓝箱支付的有待制定的单独和补充公式一并考虑意味着一成员全部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更大幅度的削减,则这一承诺将不作为全部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削减上限适用。
衡量蓝箱部分的基础将是有待议定的最近代表期内现行蓝箱支付和根据以下第15段制定的上限水平中的较高者。
(二)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分层公式
9.现具有协调效果的削减:
综合支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将使用一分层公式进行实质性削减。
综合支持水平较高的成员将进行较大幅度的削减。
为防止通过在不同支持类别间转移未作改变的国内支持以规避《农业协定》的目标,特定产品综合支持量将根据有待议定的方法限制在各自平均水平上。
10.实现对全部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所要求的削减水平,成员们可以进行超过公式削减幅度的削减。
(三)微量允许
11.就微量允许削减问题进行谈判,同时考虑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将几乎所有微量允许支持分配给仅能维持生存和资源匮乏的农民的发展中国家将免于削减。
12.实现对全部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所要求的削减水平,成员们可以进行超过公式削减幅度的削减。
(四)蓝箱
13.成员们认识到蓝箱在促进农业改革方面的作用。鉴此,将对第款进行审议,以使成员们可援引下列措施:
在下述情况下,限产计划下给予的直接支付:
- 此类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面积和产量;或
- 此类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给予;或
- 牲畜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头数给予。
或者
在下述情况下,不要求产量的直接支付:
- 此类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基础和产量;或
- 牲畜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头数给予;且
- 此类支付按固定和不变的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给予。
14.以上标准及额外标准将进行谈判。任何此类标准将保证蓝箱支付的贸易扭曲作用小于综合支持量措施,各方理解:
任何新标准需要考虑WTO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任何有待议定的新标准不会对正在进行的改革产生不当效果。
15.蓝箱支持不得超过一成员一历史时期内农业平均总产值的5%。该历史时期将在谈判中予以确定。这一上限水平将自实施期开始起适用于任何实际或潜在的蓝箱使用方。如果一成员将异常大比例的扭曲贸易的支持放于蓝箱,则将在有待议定的基础上提供一定灵活性,以保证该成员不被要求进行完全不成比例的削减。
(五)、绿箱
16.绿箱标准将予以审议和澄清,以保证绿箱措施对产量没有或至多只有最小的贸易扭曲作用。此种审议和澄清需要保证绿箱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效力保持不变,并适当考虑非贸易关注。以下第48段中所预见的监控和监督所有新纪律的改善的义务对于绿箱尤为重要。
二、出口竞争
17.《多哈部长宣言》要求“削减并以期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作为谈判的结果,成员们同意制定详细的模式,以保证在一可信的终止日期前,平行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并规范所有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
(一)终点
18.以下措施将在有待议定的终止日期前取消:
如期取消的出口补贴。
还款期超过180天的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计划。
与还款期等于或少于180天的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或保险计划有关的且不符合有待议定纪律的条款和条件。这些纪律除其他外将特别涵盖利息的支付、最低利率、最低保费要求以及其他可以构成补贴或贸易扭曲的因素。
有关出口国营贸易公司的贸易扭曲做法,包括取消向这些公司提供或这些公司给予的出口补贴、政府融资及承担亏损。关于今后使用垄断权的问题将有待进一步谈判。
不符合有待议定的运用有效纪律的粮食援助的提供。此类纪律的目标将是防止商业转移。国际组织在成员们提供粮食援助方面的作用,包括有关的人道主义和发展问题,将在谈判中予以处理。谈判中还将处理全部以赠予方式提供的粮食援助问题。
19.将为第18段制定有效的透明度条款。此类条款,依照WTO的标准做法,将符合商业保密因素。
(二)实施
20.第18段中的承诺和纪律将按照有待议定的时间表和模式予以实施。承诺将逐年分期实施。逐步实施将考虑与成员们的国内改革步骤保持一定一致的需要。
21.第18段中各因素的谈判及其实施将保证成员们所作承诺的同等和平行。
(三)特殊和差别待遇
22.发展中国家将在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方面享受更长的实施期。
23.在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逐步取消完成后且以上确定的所有纪律实施完毕后,发展中国家将继续受益于《农业协定》第款下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24.成员们将按照《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第4款中的规定,保证有待议定的关于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或保险计划的纪律将包含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的适当规定。关于监控和监督第48段中预见的所有新纪律的改善的义务在这方面极为重要。在这方面议定的条款不得损害成员们根据以上第18段中义务所作出的承诺。
25.发展中国家成员中享受保持国内消费价格稳定性和保证粮食安全的特权的国营贸易企业将予以特殊考虑以维持垄断地位。
(四)特殊情况
26.在粮食援助不能充分涵盖的例外情况下,成员们可以议定商业出口信贷或优惠国际融资工具、与发展中国家出口有关的特别临时融资安排。此类协定不得具有损害成员们在以上第18段中所作承诺的效果,并将根据有待制定的标准和磋商程序进行。
三、市场准入
27.《多哈部长宣言》要求“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成员们还同意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是谈判所有要素的组成部分。
(一)单一方式:分层公式
28.为保证针对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单一方式能够满足多哈授权的所有目标,关税削减将通过考虑各成员不同关税结构的分层公式进行。
29.为保证此公式实现贸易的实质性增长,下列原则将指导进一步谈判:
关税削减将在约束税率基础上进行。实现实质性全面关税削减将作为谈判的一项最终结果。
每一成员(最不发达国家除外)均将作出贡献。针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可以有效运用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将是所有要素的组成部分。
关税削减的渐进性将通过高税率多削减并对敏感产品给予灵活性的方式实现。将实现所有产品市场准入的实质性改善。
30.波段的数量、定义波段的最低标准及每一波段的关税削减类型仍在谈判中。区别对待敏感产品的分层公式关税上限的作用将予以进一步评估。
(二)敏感产品
选择
31.在不损害分层方式的总体目标的情况下,成员们可以指定有待谈判的适当数量的税目作为敏感产品处理,同时考虑这些产品的现有承诺。
待遇
32.“实质性改善”原则将适用于每一产品。
33.“实质性改善”将通过适用于每一产品的关税配额承诺和关税削减相结合加以实现。但是,只有最终谈判结果也能够反映有关产品的敏感性,才能获得谈判中的平衡。
34.将要求所有此类产品的关税配额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有一定增加。将确定此种增加的基础,同时考虑谈判中将制定的一致的和公平的标准。为避免损害分层方式的目标,对于所有此类产品,将根据有待谈判的特定规则并考虑对关税公式的背离,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增加关税配额。
(三)其他因素
35.可以提供达成最终平衡结果所需灵活性的其他因素包括削减或取消配额内税率和对现有关税配额的关税配额管理体制的可以有效运用的改善,以使成员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充分得益于关税配额下的市场准入机会。
36.将通过一个有待议定的公式处理关税升级问题。
37.关税简化问题仍在谈判中。
38.农业特殊保障措施问题仍在谈判中。
(四)特殊和差别待遇
39.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发展、粮食安全和/或生计安全需要,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将是谈判所有要素的组成部分,包括关税削减公式、敏感产品的数量和待遇、关税配额的增加以及实施期。
40.均衡性将通过发展中国家成员做出较少的关税削减承诺或较少的关税配额增加承诺实现。
41.发展中国家成员将获得灵活性,可以根据粮食安全、生计安全和农村发展需要的标准,指定适当数量的产品作为特殊产品。这些产品将可以获得更多的灵活待遇。这些产品的标准和待遇将在谈判阶段进一步明确,并将体现特殊产品对发展中国家的根本重要性。
42.将制定一特殊保障措施机制供发展中国家成员使用。
43.关于实现热带农产品和对以生产多样化为途径停止种植非法麻醉作物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产品贸易最大自由化的长期承诺的全面实施已经过期,将在市场准入谈判得到有效处理。
44.长期优惠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认识。优惠侵蚀的问题将根据有待议定的条件加以处理。对于此方面的进一步审议,第16段和TN/AG/1/文件中其他相关规定将用作参考。
四、最不发达国家
45.最不发达国家可以使用以上所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条款,不需作出削减承诺。发达国家成员及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应向源自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免配额市场准入。
46.在所有三大支柱项下,关于棉花的工作将反映这一部门对某些最不发达成员至关重要性,我们将努力迅速达成具有抱负水平的结果。
五、新加入成员
47.新加入成员的特别关注将通过特定灵活性条款予以有效处理。
六、监控和监督
48.《农业协定》第18条将予以修改,以期加强监控,从而有效保证透明度,包括通过关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承诺的及时和完整通报。发展中国家在此方面的特别关注将予以处理。
七、其他问题
49.具有利害关系但未议定的问题:部门倡议、差别出口税、地理标识等。
50.将加强《农业协定》第款中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的纪律。
(2)七月框架协议评析——农业谈判的选择
编者按:近日,美国国际粮食和农业贸易政策委员会(IPC)会同巴西的国际贸易谈判研究院(ICONE)以及美国的斯坦福大学、蒙塔那大学的专家发表了一篇题为《七月框架协议评析——新一轮农业谈判的选择》的报告。该文以2004年7月达成的《框架协议》为基础,对WTO农业谈判涉及的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和市场准入三大支柱进行了深入分析,现将主要内容编译如下。
一、概述
乌拉圭回合后,WTO各成员都能按照《农业协议》要求,开展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但在关税削减和扭曲贸易国内支持总体削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改革进程并不顺利。多哈回合应该比乌拉圭回合在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方面进展更大,在有效削减扭曲贸易国内支持、扩大市场准入和取消出口补贴等方面超越乌拉圭回合的成果。
报告认为,在上述背景下,各成员于2004年7月达成的《框架协议》在很多层面上超越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和多哈回合早期谈判文本,有所创新。
二、国内支持
(一)扭曲贸易总体支持削减及与TAMS削减的关系
《框架协议》将所有形式的贸易扭曲支持纳入削减范围,包括黄箱、蓝箱(以农业生产总值的5%封顶)以及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微量允许(各占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成员为10%)。这种总体削减方式一方面比乌拉圭回合更有利于对扭曲贸易国内支持进行约束,但另一方面扩大了削减总体支持的基期水平。例如,对于目前没有使用蓝箱、特定产品微量允许支持或非特定产品微量允许支持的成员来说,其扭曲贸易国内支持的总体水平(OTDS)在理论上将会增加(增量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15%,发展中成员为25%)。各成员在《框架协议》下所允许使用的OTDS将大大高于乌拉圭回合所允许的水平。
OTDS削减和TAMS削减的关系较为复杂。若TAMS削减幅度小于或等于总体削减幅度,为实现总体削减充分的目标,各成员还需进一步削减分项中的微量允许和蓝箱。若TAMS削减幅度大于总体削减幅度,微量允许和蓝箱削减只需要微调。鉴于TAMS比蓝箱或微量允许对贸易的扭曲作用更大,TAMS的削减幅度应大于或至少等于总体削减幅度。
(二)蓝箱封顶
《框架协议》规定蓝箱以农业总产值的5%进行封顶,并未要求对单一产品的蓝箱进行封顶。若以《框架协议》中允许的OTDS为基础进行总体削减,则目前没有使用蓝箱的成员在无形中增加了一个新的支持措施类别;而对于使用蓝箱程度非常高的国家(如欧盟和挪威),需要对其蓝实际水平进行大幅度削减才能在实施期末满足5%封顶的要求。
(三)特定产品封顶
《框架协议》要求对特定产品AMS进行封顶,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将基期内单一产品支持量占该产品产值的比重作为封顶指标,从而避免年度的产值波动对削减带来的影响。对特定产品的削减幅度应与总体削减幅度持平,同时每个产品的削减幅度应成比例。
(四)微量允许削减
《框架协议》要求同时削减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的微量允许水平,但并没有规定削减的数量。对大多数成员来说,非特定产品微量允许的削减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对于目前没有充分利用微量允许的成员来说,将两种微量允许纳入OTDS的计算方式可以缓解其国内支持总体削减的压力。
(五)绿箱
《框架协议》要求对绿箱进行审议和澄清。目前,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绿箱类别中的一些措施必然影响生产。比如,环境类或社会类支付的目的是通过提高某一具体生产以保障农业的外部性或提供公共产品。虽然WTO不干预各国对农民的支付政策,但应当确保此类支付对贸易的扭曲作用最小。
三、出口竞争
报告认为,《框架协议》最重大的成果是明确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虽然与其他支柱相比,取消出口补贴可获得的经济收益并不大,但这一成果对谈判中政治互动的推动作用不可低估。一些财力有限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不得不通过市场准入保护来减少对补贴产品的进口,如不取消出口补贴,这些成员将不会同意降低本国关税。因此,取消出口补贴对于推动谈判非常重要。
(一)直接出口补贴
取消出口补贴的目标已十分明确,削减出口补贴时间表也比较容易确定。但是,由于出口信贷、国营贸易企业、粮食援助需要平行削减,取消出口补贴在具体执行上较为困难。报告建议至少应按《框架协议》分期削减扭曲贸易国内支持的做法,对出口补贴进行分期削减。
(二)出口信贷
《框架协议》要求取消在180天以上的出口信贷,并就出口信贷的条件进行谈判。报告认为直接要求各成员减少和取消在出口信贷上的支出将比规范单一信贷产品纪律的效率更高。报告同时提出应注意出口信贷对部分成员特别是最贫穷发展中成员在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促进交易方面的正面效应。
(三)国营贸易企业
《框架协议》要求取消所有国营贸易企业的贸易扭曲措施,取消包括出口补贴、政府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融资和承担企业亏损在内的各种补贴。其中最具争议的是国营贸易企业的垄断权是否应被取消。报告认为实施各种消除国营贸易企业扭曲贸易的措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指出可以参照中国入世时所采取的逐步增加私营企业份额的做法,认为这是一种加快建立新型市场机制的合理方式。
(四)粮食援助
《框架协议》对此议题关注的重点是严格纪律,以防止粮食援助对商业性粮食进口的替代作用以及对发展中成员国内粮食生产的抑制作用。报告认为粮食援助一般不会对全球市场产生影响,但会对具体的品种和成员政府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在谈判中寻找一种平衡,一方面减少非紧急粮援对全球和国内商业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为需要粮援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援助。目前在谈判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有,通过赠送还是贷款提供粮援、粮食援助是否应该包含市场开发的目标、是否允许将高补贴下的剩余粮食用作粮援以及粮食援助和现金援助的优劣之分。
四、市场准入
由于各成员在市场准入方面需要进一步弥合分歧,《框架协议》在农业谈判的三大支柱中对市场准入的阐述最少。报告明确指出,能否取得实质性市场准入是农业谈判雄心水平的主要标志;而关税削减公式的雄心水平与敏感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指定是市场准入的核心。
(一)分层公式
《框架协议》取得的一个积极成果是成员同意把关税分层,然后进行高税多减。关于关税削减幅度,报告认为由于部分成员的约束税率和实施税率存在很大的差距,只有大幅度削减约束税率才能影响到实施税率,从而真正地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关于层内削减方式,线性削减和瑞士公式削减各有优势,但线性削减更为简便,且通过关税多减达到与瑞士公式相同的效果。关于分层,报告认为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的关税结构差异很大,前者关税结构呈曲线,后者呈一条直线或“阶梯型”的几条连续直线,进而建议分四层进行关税削减。
(二)关税封顶
《框架协议》呼吁成员讨论关税封顶,认为这仍是处理关税高峰的最佳途径。报告认为,为了限制大量的关税高峰,特别是考虑到部分关税高峰产品将被列为敏感产品或特殊产品,应将关税上限制定在较低的关税水平上。
(三)敏感产品
《框架协议》对敏感产品的选择和数量没有定论。若在关税削减公式达成一致后确定敏感产品的数量,关税削减公式的雄心水平将直接决定敏感产品的灵活性。敏感产品的数量应占生产或贸易总量非常小的比例,以保证敏感产品不被滥用。
(四)关税配额
《框架协议》提出只有敏感产品需要扩大关税配额。报告指出,尽管《框架协议》并未授权扩大非敏感产品的关税配额,但若非敏感高关税产品在削减高峰方面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应按照乌拉圭回合协议提高其关税配额占国内消费量的比例。
(五)配额内关税
《框架协议》引入配额内关税的问题作为“达成最终平衡结果所需要的灵活性”的一种途径。由于政策改革导致国内价格下降,将提高配额内关税的保护作用,因此配额内关税也应按照关税削减公式进行削减
(六)关税升级
报告认为分层公式本身不足以解决升级问题,必须对贸易产生严重扭曲的关税升级现象予以明确处理。报告建议根据哈宾森案文对加工品关税以数倍于原料品的削减幅度进行削减。
(七)特殊产品
发展中国家可以基于粮食安全、生计安全和农村发展的标准指定一些特殊产品,特殊产品的关税削减可为其他产品削减幅度的一半。与敏感产品类似,各个国家将根据国内情况自行指定特殊产品,而且特殊产品的数量也应局限于贸易或生产量的一定比例,尽管这一比例可能高于敏感产品。
(八)特惠侵蚀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特惠使受益国依赖于某些不具比较优势的产品,同时抑制这些国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特惠实施国和多边金融机构应提供资源以协助受益国进行生产多元化,同时发达成员应为受益的所有出口产品提供额外的市场准入。
(九)市场准入与最不发达成员
《框架协议》要求发达成员和有能力的发展中成员向最不发达成员产品提供零关税和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待遇,但并没有要求最不发达成员开放其市场。但若最不发达成员能够从开放市场中获益,应视其承诺能力给予与其它成员同等的关税削减机会。
4、巴基斯坦博尔班G20部长级会议情况介绍
今年7月模式大样没有达成,农业谈判停滞不前。究竟如何评价农业谈判目前的进展状况,年底香港部长会议能否及如何就农业模式达成一致,是宁可达不成一致也要继续维持原有雄心水平,还是适当降低雄心水平以便尽快达成一致?这些问题成为目前多数成员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目前所剩时间有限,20国协调组(G20)为进一步增进团结,坚定立场,明确策略,在下一步的谈判中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其他成员和谈判发展,在9月8~10日,于巴基斯坦博尔班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全体成员部长会议。除 G20成员外,“非洲集团”、“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协调组(G33)”、“非加太国家集团(ACP)”、“加勒比共同体(CRICOM)”、 “最不发达国家集团(LDCs)” 等谈判协调组的协调国也应邀派员参会。会议强调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继续加强G20成员间以及和其他发展中成员的团结
成员重申了力争到今年年底第六届部长会议争取就农业谈判达成完整模式和到2006年结束整个多哈回合谈判的承诺。同时,进一步明确这种承诺是建立在取消发达成员扭曲贸易的农业政策和为所有产品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的共同目标的基础之上,并与多哈部长宣言授权的雄心水平保持一致。成员强调多哈回合谈判应是发展回合而不是市场准入回合,本回合应切实实现公平贸易的目标。
与会成员和其他协调组代表全面分析和评价了目前农业谈判的进展情况,高度评价了G20成立以来在农业谈判中所发挥的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普遍认为G20已逐步成为农业谈判的核心力量。在多哈回合谈判进入关键时刻,召开此次部长会议有助于G20成员进一步增进相互理解,明确共同立场,保持G20的政治动力,加强G20内部以及G20与其他发展中成员之间的团结,有助于研究制定下一步谈判战略对策和具体路线,共同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利益。
二、继续发挥G20的引领作用
与会成员对模式大样未达成一致表示失望,特别是对美、欧缺乏诚意和动力表示不满。各方均认为,到香港部长会议仅剩三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农业谈判已进入关键阶段,G20应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谈判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程序上需要讲究策略。一致同意应坚持“自下而上(BOTTOM-UP)”的方法。智利等提出由于时间紧迫,而且前一阶段的谈判已证明,按部就班的渐进式谈判已经不适应谈判目标和时间的要求,必须在主要议题结构谈判的同时,结合讨论关键问题的数量。这一意见得到多数成员认同。中国、印尼、委内瑞拉、巴拉圭等特别强调了谈判的透明度和包容性,防止美、欧达成妥协后,利用WTO总干事和特会主席,将其结果强加于发展中成员。为此,G20应在各个层次,特别是在技术层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主席最终拿出的案文要建立在真实谈判的基础之上。
三、重申三大支柱的关注重点
与会成员突出强调了G20必须坚持的立场。
在国内支持上,无论采用何种公式,其结果必须使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量和综合支持总量(AMS)得到实质性的有效削减;蓝箱和绿箱的纪律,必须确保蓝箱扭曲程度小于黄箱,绿箱没有或只有最小扭曲作用。同时,发展所需要的措施必须在国内支持支柱上得到清楚的体现,没有AMS的发展中成员和微量允许主要用于资源匮乏或生存型农民的,无需削减其微量允许。
在出口竞争上,各方普遍要求,对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必须维持现状,以有效体现7月框架协议精神;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须在不长于5年的时间内取消。
在市场准入上,公式的性质是该支柱的中心要素。在确保发展中成员总体上低于发达成员一定比例的基础上,采用线性关税削减公式是实现改善所有产品,特别是关系发展中成员出口利益的产品的市场准入目标的最佳方法。关税封顶、以从价税约束所有关税、取消发达成员的特殊保障措施(SSG)、敏感产品数量有限并须通过关税削减与最惠国待遇(MFN)基础上的关税配额扩大相结合的补偿以改善市场准入等问题也同样重要。
同时,各方普遍强调特殊保障待遇(S&D)应体现在农业谈判的各个要素上,G20要提出可操作的S&D条款,以确保发展中成员的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和生计安全的关注。新成员在三大支柱的特殊关注应得到有效的解决。
5、WTO 9月农业特会概况
2005年9月13日—17日,WTO农业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了第34次农业特会(WTO内部认为本次会议是34次特会的延续,因此仍称为33次农业特会)。
一、各成员重申主要立场
新任主席在发言中强调,目前距离香港部长会议仅两个月时间,而要完成模式还要做很多工作。希望成员的发言能体现新的观点,显示出政治推动的迹象,以便开展技术性工作,完成预定的目标。
巴西代表G20发言,重申了多哈发展目标和雄心水平,以及G20在三大支柱和特殊差别待遇等问题的立场,并强调应加快谈判进程,尽快通过具体数字确定雄心水平。巴西表示G20的提案已得到很多成员的建设性的反应,被广泛认可为“真正的中间道路”,为成员达成共识提供了基本架构,希望其他成员尽快给予具体的反馈,以便推动谈判取得进展。
G10强调三大支柱的谈判的进展和各要素之间应保持平衡,反对关税封顶,主张关税削减公式各层要具有灵活性、敏感产品单独削减以解决非贸易关注。欧盟表示希望寻求中间道路,认为这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G33强调特殊产品(SP)、特殊保障机制以及微量许可支持对发展中成员粮食安全、农民生计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要求尽早解决以利推动谈判。
贝宁批评棉花问题迄今未取得进展,强调无论农业谈判能否取得突破,棉花问题应在香港会议前得到解决。
中国发言支持G20立场,强调多哈回合是发展回合,谈判必须解决发展中成员关注的问题,达成的协议必须能够推动发展中成员经济与贸易的发展。成员应该以G20的案文为基础展开实质性谈判,推动谈判的进程,实现既定的雄心水平。另外,中国重申了新成员关注,要求得到有效解决。
二、对会议主席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回应
主席在特会上向成员就谈判方式和策略等方面提出三个问题。一是考虑到时间的紧迫性,各成员是否应考虑转换谈判方式,采取综合、全面的方式(comprehensive approach),对谈判要素进行量化,进行一揽子谈判?二是成员期望香港会议应达成何种雄心水平的谈判协议?三是成员希望在农业和其他谈判领域,以及农业谈判各支柱之间建立何种联系?寻求何种平衡?如何进行交换(tradeoff)?
对于第一个问题,大部分成员都赞成转向全面综合的方式。G33指出,综合方式不是简单的结构加数字,而应该包括所有要素,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尤其是SP、SSM和微量允许免于削减三个问题。G20指出转变方式并不意味着放弃以前方式中有价值的东西,强调G20提案已为下阶段谈判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希望其他成员给予具体反馈。多数成员也表示应继续在前期技术工作的基础上推动谈判。
关于雄心水平,美国强调应保持高度的雄心水平,并坦言美国关注重要的市场,希望看到实质性扩大市场准入机会。欧盟则强调三大支柱的雄心水平应保持平衡,认为雄心水平不仅仅是数字,地理标识也应得到充分讨论。G10认为从框架协议的具体程度来看,雄心水平是按照出口竞争、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依次降低的,这是成员农业发展情况所决定的。新西兰指出地理标识并不是体现雄心水平的要素,并指责G10降低市场准入的雄心水平是倒退。发展中成员强调多哈是发展回合,农业谈判的雄心水平应体现在多哈发展目标实现的程度。
关于联系与交换,一些成员指出,各谈判领域之间的挂钩超越了农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欧盟强调三大支柱应平行进展,不应有先后。G33强调发展中成员的粮食安全、生计安全和农村发展等关注不能作为交换的筹码。
总之,34次特会是7月底WTO总理事会后的第一次农业特会,各成员都把重点放在了解其他成员的动向和新任主席协调谈判方式的调整方面,而且美国、欧盟尚未显示出推动谈判的意愿,因此,成员基本仍是重申立场,并未在具体议题上进行进一步的实质性讨论。
6、WTO 10月农业特会概况
2005年10月17日—21日,WTO农业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了农业特会。会议主要围绕美国、欧盟、G20和G10等成员在前期WTO小型部长级会提出的提案进行讨论,市场准入议题是本次会议的焦点。由于各方分歧较大,谈判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美国强调欧盟市场准入提案不能低于G20提案的雄心水平,否则无法实质性扩大市场准入条件,也无法实现本轮的谈判目标;对于G20提案,美国认为其关税削减公式还需要显示更高的雄心水平,发展中成员也应扩大市场准入。
欧盟表示迫于其内部的政治压力,在市场准入方面可退让的余地很小,同时强调虽然市场准入是农业谈判的关键,但平衡农业与非农(NAMA)、服务业和反倾销等各议题对谈判取得成功也至关重要。在各方压力下,欧盟表示可能在7天内提交一个新提案。
G20成员对美国的国内支持削减承诺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认可,普遍认为欧盟的市场准入提案缺乏雄心水平,要求欧盟尽快做出政治决断。其中巴西、阿根廷等成员对欧盟提出了较为强烈的质疑。此外,印度在会上呼吁成员应对发展中成员提出的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
G33成员在发言中主要强调了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对发展中成员的重要性。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部分凯恩斯集团成员纷纷敦促欧盟尽快提出更高雄心水平的市场准入提案,认为欧盟新提案应至少保持在G20和美国提案水平之间。
G10在市场准入上仍坚持防守,认为其在关税削减方式上已做出了很大让步,在市场开放中只有损失,没有获益;坚持在关税削减上要有更高的灵活性,包括关税不封顶、敏感产品单独置于一层以及敏感产品数量扩大(占关税税目的10-15%)等,并表示除G10自己的提案外,无法再接受其他成员提出的市场准入提案。
在此次农业特会期间,一些成员还提出了新的提案:
澳大利亚提出以扩大关税配额(TRQ)为核心内容的敏感产品提案,根据敏感产品与关税削减公式背离情况,将扩大关税配额的产品分层,即背离越大,产品所在层数越高,关税配额扩大比例越高(从%到%不等)。
G20提出敏感产品数量应限制在所有税号产品的1%以内,列入敏感清单的产品应扩大关税配额,扩大的比例为各产品国内年均消费量的6%,同时发展中成员可以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G20还推出了出口国营贸易企业(STE)、热带产品、AMS特定产品、监督和监控、出口限制等提案。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集团(ACP)在提案中强调了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及热带作物和特惠侵蚀方面的立场,指出发展中成员关税应按照0-50%、50%-100%、100%-150%和150%以上分四层,削减幅度分别为15%、20%、25%和30%。
二、我国与其他主要成员农业贸易政策对比
1、市场准入
作为新成员,我国的农产品减让的入世承诺已经大大超出了其他成员在乌拉圭回合的关税减让承诺,因此新一轮农业谈判应充分考虑新成员在关税削减方面的关注。目前,我国平均关税水平仅为%,远远低于62%的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我国关税高峰少且峰值低,关税升级不明显,约束税率与实施税率基本一致。
2、国内支持
与发达成员相比,发展中成员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出能力的限制,对国内农业的支持力度较小,国内支持水平较低。我国的TAMS(黄箱)为零,微量允许为产值的%。
3、出口竞争
出口补贴是成员在出口竞争方面采取的主要手段,全球绝大多数出口补贴都是由发达成员支出的。我国在入世时已承诺不再使用出口补贴。
三、我国在新一轮农业谈判中的主要立场
1、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必须有助于解决制约当前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扩大的高关税、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等突出问题,同时充分考虑发展中成员发展需要,给予发展中成员切实有效的差别待遇,确保多哈回合成为真正的发展回合。
2、国内支持:应大幅度削减发达成员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防止发达成员转箱以规避削减义务;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充分考虑发展中成员在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等方面的关注。
3、出口竞争:明确取消出口补贴的具体日期,确保以平行方式削减出口信贷中的出口补贴成分,出口限制措施不得损害粮食净进口国的粮食安全利益,完善和严格粮食援助纪律,发展中成员有权维持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的垄断权。
4、新成员特殊关注:无论是为了实现多哈宣言确定的“建立公平和以市场为导向的贸易体制”,还是为了确保多哈目标真正成为发展目标,新成员在入世过程中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贡献必须得到充分认可,必须在农业谈判减让模式中得以具体体现。必须综合平衡乌拉圭回合和多哈回合两轮提出的削减承诺要求,以及新成员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所作的既有贡献,给予新成员切实有效的灵活性,解决其关注。
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
2005年12月2日星期五查询
三、WTO香港部长会议情况
1、WTO香港部长会议实时动态(第一期)
12月13日,第六届WTO部长级会议在香港召开。在第一天的会议上,WTO总干事拉米强调香港会议的重要性,主要成员为避免承担谈判中存在分歧的责任,重申各自立场,并相互指责。
一、各方重申立场
在当天会议结束前,WTO总干事拉米强调谈判应集中在农业、非农和以最不发达成员为主要受益方的发展议题上。他指出香港会议应该完成整个多哈回合谈判55%到66%的谈判任务。
G20(20国集团)强调在谈判中G20是一个团结的和不可缺少的谈判方。印度强调SP(特殊产品)和SSM(特殊保障机制)是发展中成员在谈判中最重要的议题。欧盟的立场与G20要求大幅度取消农业补贴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欧盟谈判代表曼德尔森指出将谈判的焦点集中在农业领域不利于实现多哈回合整体的雄心水平。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提出香港会议不是穷人与富人的对抗。
二、贸易援助议题成为亮点
处于政治的考虑,成员们将谈判扩展到对最不发达成员的援助议题上。欧盟12日宣布增加对穷国的无偿援助,到2010年前将每年增加20亿欧元的贸易援助。13日,日本宣布大幅度增加对最不发达成员的援助,日本将在今后三年内支出100亿美元用于援助最不发达成员修建基础设施,同时将向大部分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的市场准入。美国提出在其每年亿美元与贸易有关的援助中,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和贸易便利化。
卢旺达财政部长指出,发达成员的援助应是无偿赠款,同时不应影响受援国在谈判中的地位。
三、美欧在粮食援助问题上相互指责
WTO总干事拉米在当天指出,在香港会议上如果能就粮食援助的纪律达成一致,对明确最终取消出口补贴的日期至关重要。许多成员认为实物形式的粮食援助扭曲了市场,特别是使用补贴生产的粮食援助。这些援助对受援国当地的农民冲击很大。而以现金形式的援助,至少在理论上,可以增加当地的需求。
欧盟谈判代表曼德尔森当天指出,美国的实物粮食援助实际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出口补贴,他表示在非紧急情况下,如果美国将粮食援助从实物的形式改变为现金形式,欧盟将接受美国提出的在2010年取消出口补贴的建议。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表示欧盟的提议将置穷人于饥饿的状态。
四、其他
当天,各方团长还参加了绿屋会议(小范围磋商)。非农和发展议题的协调员还召开了非正式小范围会议,讨论香港会议期间的谈判安排。此外,双边磋商也开始频繁进行。
根据会议安排,14日上午,包括中国在内的32个成员将在大会上进行正式发言,阐述各自立场。
供稿人: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05-12-14 10:49
2005年12月20日查询
2、WTO香港部长会议实时动态(第二期)
12月14日,第六届WTO部长级会议进入第二天,主要成员在大会上阐述各自对香港会议的谈判立场。棉花、香蕉议题和向最不发达成员开放市场成为谈判的热点,农业谈判的焦点仍集中在取消出口补贴的日期上,各方未取得任何共识。
一、棉花和香蕉
对非洲棉农由于世界低迷的棉价导致的悲惨状况,各成员部长们都表示同情和理解,而美国未对在此次会议上就棉花议题达成早期收获表示出任何意见。相反,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引用近期的研究报告,提出如果取消全部补贴,世界棉花价格只有可能提高2%-12%,可能性最大的是提高2-3%。他辩解只有在全世界范围内降低关税而不是取消补贴,才会有助于非洲棉花生产国解除贫困。鉴于美国重申补贴不会导致世界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甚至低于西非低工资国家棉花生产成本的观点,贝宁等非洲产棉国召开了紧急磋商会议,在技术和政治两个层面进行讨论。他们表示,WTO对美国棉花补贴的裁决,证明补贴与世界棉价存在必然联系,非洲国家期待在香港会议上解决长期困扰非洲棉农的贸易问题。
与棉花问题类似,香蕉问题也引发了争论。洪都拉斯、哥伦比亚等拉丁美洲国家严厉抨击欧盟11月25日关于征收176欧元/吨的关税措施(注:这些国家原本要求欧盟实施75欧元/吨的关税,WTO仲裁机构否定了欧盟前期提出的187欧元/吨关税的要求)。这些国家强调他们愿意与欧盟进一步进行谈判,坚决要求在香港会议期间解决这一问题,
二、对最不发达成员的双免(免关税和免配额)
欧盟在会上重申其对最不发达成员开放市场的立场(注:除武器之外的任何货物免关税和配额的协议),并强烈要求其他发达成员采取相同措施。而美国和日本则希望将纺织品和大米等一些产品排除在外,同时保留一些灵活性,如果这些国家的进口超过在其市场的一定比例,可以取消这种特惠。
对于实施时间,美国同时强调这种安排应与多哈回合一揽子协议同期进行,而巴西和印度则提出他们准备在本轮结束前开始实施。
此外,美国宣布在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取消补贴的前提下,美国对贸易有关的支出将增加到27亿美元。
三、农业谈判拉开帷幕
所有成员参加了第一次农业谈判会议。各成员对香港会议期望不一,有的希望明确取消出口补贴的日期,有的提出讨论补贴和关税问题,还有的提出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
一些成员对G20(20国集团)加强了与非洲集团、最不发达成员集团、弱小经济体、G33(33国集团)的协调给与了积极认可。巴西外长阿莫林强调,发展中成员存在一些共同利益,这种协调可以满足大家共同利益。他同时指出,为使香港会议达成明确的、可见的和可行的协议,应在明确取消出口补贴的日期上达成一致。在当天的会议上,粮食援助再次成为焦点,美国和欧盟继续相互指责,一些非洲国家提出在紧急状态下,可以接受实物援助,在其他情况下,应由国际组织如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实施粮援。
此外,在当天长达4小时的绿屋会议上,除欧盟和瑞士外,其他成员一致通过在2010年取消出口补贴。
四、其他
印度提出在香港会议上应讨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生物多样化公约之间的关系。在非农和服务议题上,各方仍坚持原有立场,环境和规则议题的讨论也开始进行。
供稿人: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05-12-15 15:33
2005年12月20日查询
3、WTO香港部长会议实时动态(第三期)
12月15日,第六届WTO部长级会议进入第三天,谈判仍没有实质性进展。WTO总干事拉米要求成员准备部长宣言案文。
一、拉米要求成员提交部长宣言的案文
根据周三晚上绿屋会议讨论的情况,WTO总干事拉米认为在农业谈判领域中的13个具体问题上,成员们有可能在部长宣言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要求各成员对此提出相关的案文修改意见。
这些问题包括,在出口竞争方面,涉及取消所有出口补贴等最终日期,实施的时间表,粮食援助的纪律约束,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的纪律等;在国内支持方面,涉及削减的层数,分层点,总体扭曲贸易的削减幅度等;在市场准入方面,涉及关税削减的层数,敏感产品待遇和特殊产品的待遇,特殊保障机制和特惠侵蚀等(注:在部长宣言草案中对这些议题有不同程度的描述)。
在非农、服务和发展议题的案文上也涉及到相关的内容,拉米和各谈判议题协调员要求成员于周五提交案文修改意见。
虽然拉米对于会议的总体进展提出了要求。但农业谈判协调员,肯尼亚的贸易部长在与各成员协商后,发现成员分歧依然较大而不得不取消了当天的农业谈判会议。在周四晚上的团长会上,他再次督促各成员尽早提出案文意见。在非农领域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二、G20强调取消出口补贴日期
G20再次强调香港会议应就取消出口补贴日期达成一致,认为这是在最大程度上向公众发出WTO成员致力于多哈回合谈判的信号,指出大部分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都已经同意在2010年取消出口补贴。在周四的绿屋会议上,G20建议将取消出口补贴日期作为一揽子内容体现在部长案文中,考虑到其他成员(注:欧盟)的关注,提出加入 ‘取消出口补贴的日期将视其他形式的出口支持(注:包括粮食援助和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的谈判情况而定’的内容。欧盟仍坚持反对。
三、发展计划
在香港会议前成员降低了对农业、非农和服务谈判的期望值,这使得对最不发达成员开放市场成为此次会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周四的绿屋会议上,成员们提交了对最不发达成员开放市场的草案,包括对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免关税和配额的市场开放条件,但开放市场的成员可自主选择一定比例的税目例外。这项案文将于周五讨论。
G20和G90提出,在香港会议上达成的发展计划协议应产生切实有效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达良好的意愿上。
四、其他
昨天下午,大会接受汤加成为WTO第150个成员。印度对环境产品的谈判方式提出了质疑。
供稿人: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05-12-16 16:08
2005年12月20日查询
4、WTO香港部长会议实时动态(第四期)
12月16日,离第六届WTO部长级会议闭幕还有两天,谈判进入高密度磋商阶段,各方为达成香港部长宣言的案文做最终努力。
一、部长宣言案文周六定稿
WTO总干事拉米要求各谈判议题协调员在周六早上6点前,提交各成员修改后的部长宣言案文。从周五到周六凌晨,谈判在争论不休中持续进行。非农议题的案文最先完成,已在周六凌晨提交到各成员部长手中,其它议题到截稿时还在修改之中。
二、 周五的谈判进展
1、农业谈判
谈判协调员在与各谈判集团进行磋商后,要求各成员部长们加倍付出努力,推动谈判,特别是对有可能达成一致的棉花议题。在该议题上西非国家提出了发达成员在今年年底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和2008年前取消棉花的国内支持的要求,但目前看不可能被满足。他同时呼吁重视G33提出的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问题。
2、发展议题
为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免关税和配额的市场准入是香港会议最有可能达成一致的议题。该议题协调员对各成员能否达成一致表示谨慎乐观。目前讨论中的案文主要内容是“发达成员向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免关税和配额的市场准入,但可以保留‘有待谈判的’非常有限比例的税目例外”。
一些成员还建议扩大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受援国的数量,从目前的33个扩大到51个。
3、G20和G90联合声明
来自G20、G33、ACP集团(非洲和加勒比)、最不发达集团、非洲集团和弱小经济体集团的部长们在周五举行了联合新闻招待会,表示“这些成员在本轮发展回合中享有共同利益,并期望本轮能带来综合的、有助于发展的结果”。
他们在声明中提出,此次举办包括每个发展中成员在内的协调会议,是WTO历史上的第一次。所有发展中成员都达成共识,即“在本轮谈判中必须取消扭曲贸易的措施,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出口增长的机会,并向他们提供足够的、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空间”。他们的共同目标包括确保在2010年取消出口补贴,加快为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免关税和配额的市场准入谈判等。此外,他们强调要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体现比例性原则,提出不能要求发展中成员在非农领域做出的承诺大于发达成员在农业领域的承诺。
4、其它
在服务领域一些发展中成员提出了新的修改意见,但遭到了美国和欧盟的强烈反对。在香蕉问题上,一些非洲国家提出他们享受的长期优惠不能受到影响。在生物多样性-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印度等提出的提议遭到了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反对。当天还讨论了规则和环境问题。
供稿人: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05-12-19 08:56
5、农业实际情况使中国不能再做减让──访中国农业部副部长牛盾
“我们目前开放程度已经很高,关税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是唯一的手段,如果再继续降低中国农产品的关税、再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可能带来巨大影响,所以中国不能再做减让。”
在仍处于胶着状态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上,面对一些发达成员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要求,中国农业部副部长牛盾据理力争。
牛盾在百忙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二OO一年入世至今,中国兑现了承诺,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程度从农产品平均关税之低可见一斑。现在,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是百分之六十二,而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百分之十五点三,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从一九九二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到现在,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下降幅度达百分之七十二。按G20关税削减公式,WTO发达成员在乌拉圭回合降低的关税水平再加上这次多哈回合,两轮的降税水平总和才百分之七十,而中国一轮的降税水平已经超过他们两轮的降税水平总和。”
根据入世时所作的承诺,中国取消了非关税措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幅非常之大;现在,进入WTO后过渡期,国外农产品进口的配额数量到今年已达最高点,小麦、玉米、水稻、糖料、棉花等进口配额数量都占到了国内消费总量百分之五以上;中国农产品出口没有补贴,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在“黄箱”政策中只使用微量允许的百分之八点五。
“中国履行了承诺,大幅度开放农产品市场后,国外大量的农产品涌入中国市场,而且,这些产品是WTO一些成员对其国内农业给予高额支持和补贴、扭曲价格与贸易的低价产品,对中国农业产业造成冲击,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和农业的就业。”牛盾说。
有关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农产品贸易进口总额五百一十四亿美元,并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以前中国是农产品的净出口国,到去年成为农产品的净进口国,出现农产品贸易的逆差,按照WTO的统计口径,逆差达到八十三亿美元。”
牛盾表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中国农民还很穷,二00四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二千九百三十六元人民币,不到人均一天一美元。首先,人口基数大,农业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率很低,比如耕地资源人均占有率才零点一七公顷,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准的四分之一,欧盟的三十分之一,美国的二百分之一。第二,中国农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太小,也比较分散。第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还比较差。第四,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给予巨额的投资、支持和保护。
“所以,在这轮谈判中,WTO成员应该考虑到中国农业的基本国情、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应该给中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免于减让或少减,使中国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得到平衡的、协调的发展。这是符合多哈回合发展目标的;在谈判中,我们也争取实现这样的目标。”
牛盾认为,WTO部分成员对国内农业的发展投入了巨额补贴和支持,这种措施直接造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扭曲和世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扭曲,给WTO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对此,谈判中应给予更多的关注,设法解决这些问题。
牛盾强调,多哈回合谈判要成功,就要解决尽快取消出口补贴问题;对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要进行大幅度、实质性的削减;对高关税、关税高峰,特别是对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不平衡的问题,加以有效解决。
同时,要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的特殊情况以及发展的需要,给予他们特殊差别待遇;考虑到中国不仅仅是发展中成员,还是WTO的新成员,要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差别待遇以及新成员具体的灵活性条款。这样,才符合多哈回合发展的宗旨和主题,即:发展应是WTO所有成员全面的发展,不是局部的发展,不是一部分WTO成员的发展,更不是WTO发达成员的发展,也不是发达成员进行自我调节的发展。
不过,“到目前为止,对香港会议能够有所突破、获得成果,我还是充满信心的。通过努力,可能会在一部分问题上达成共识。”牛盾透露,在诸如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一揽子计划、为多哈回合下一步的谈判制订一个明确的路线图等方面,可能会有所突破。“当然,这需要大家在未来二、三天不懈地努力和工作。”
供稿人:转载新华网
2005-12-19 10:50
2005年12月20日查询
6、世贸部长级会议今晚闭幕 2013年前取消农业补贴
2005年12月18日17: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香港12月18日消息(记者原杰、王权) 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18日晚上7点将在香港闭幕。刚刚公布的“部长宣言”草案表明,经过几天的谈判,各成员在向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以及取消棉花出口补贴方面的谈判取得较大进展,并最终在削减农业补贴等关键议题上达成一致。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同时取消棉花出口补贴;免除最不发达国家97%货品的进口关税。草案还建议在明年四月底之前全面执行多哈回合谈判的全面协议。
进展体现在: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同意,向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国家将于2006年取消对棉花的出口补贴,扭曲贸易的支持棉花生产的国内补贴的削减将比各成员将要达成一致的一般公式要求的更快和更具雄心﹔在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方面,各成员将确定具体的模式来确保发达国家2010年取消出口补贴。
尽管各成员达成了上述初步协议,但在事关多哈回合 成败的削减农业补贴、降低非农产品关税和开放服务业等 关键领域,谈判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过去几天的谈判情况来看,最大障碍仍是美国和欧盟在农业贸易问题上的僵持局面。美国提出,发达国家今后5年内将农产品关税降低55%-90%,第二阶段将关税降到零。欧盟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则坚持认为,欧盟已经做出了将农产品进口关税平均削减46%的承诺,除非发展中国家做出开放工业品和服务市场的承诺,否则,欧盟不会做出更大的让步。
为推动谈判,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16日晚提出了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妥协方案。该方案提出,如果欧盟在农业贸易改革方面做出让步,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应保证采取平行的动作。世贸组织发言人基思·罗克韦尔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方案能否推动农业谈判取得突破“还有待观察”。
农业谈判处于僵持状态也迟滞了其它关键领域谈判的步伐。各成员的谈判代表16日才开始就削减服务贸易壁垒展开正式磋商。服务贸易的谈判涉及开放金融、电信、交通行业等,发达国家在许多关键服务行业方面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谈判要在短时间内出现突破,难度极大。
世贸组织香港会议将于18日结束,留给各成员谈判的时间已不多。在17日下午举行的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关于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的吹风会上,香港工业贸易署助理署长罗淑佩呼吁各成员抓住最后一点时间加紧磋商,努力使会议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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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世贸第六次部长级会议闭幕通过部长宣言
2005年12月19日01:09
人民网人民网香港12月18日电 记者刘韬、龚雯报道:今晚10时40分,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香港正式闭幕。经过6天紧张的磋商和讨论,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为明年底完成的多哈回合谈判定下明确方向,将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闭幕式上,此次香港会议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表示,香港部长级会议取得成功。大会通过的《部长宣言》,在农产品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业和发展
议题等方面均取得实质成果,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发展方案。发达成员将在2013年全面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起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并在大幅度降低农产品国内支持方面取得共识。曾俊华说,香港会议也为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定下具体方向,WTO各成员同意采用“瑞士公式”,以达到较高关税需面对较大减幅的原则。同时,香港会议也为明年底完成的多哈回合谈判订立了清晰的路线图。
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高度评价香港会议。他说,会议在贸易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实质进展,并朝着发展的目标进发。会议的成功举办为谈判注入了新的能量,期望2006年能完成整个多哈发展议程的谈判。会议还为谈判注入了新的平衡点,我们将坚定地将平衡点逐步推向发展中国家。拉米说,明年起,我们将按照香港会议定下的时间表,全速推进各方面工作。
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于12月13日至18日在香港举行,来自世贸组织149个成员的5800多名代表和2000多名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了为期6天的会议,在此次会议汤加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第150个成员。世贸组织第七次部长级会议举办的地点和时间待定。
又讯,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闭幕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声明祝贺会议圆满闭幕。声明指出,大会发表《香港部长宣言》,为明年完成多哈议程奠定良好基础。希望香港的努力能 声明称,香港坚定支持多边贸易制度,也体现了自由及开放贸易的成果。香港顺利举办部长级会议,圆满成功,再次清楚向世界显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是实至名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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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长宣言》三议题上达成共识
2005年12月19日02:01 新闻晨报
晨报讯 在香港熬过了6个通宵之后,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回合的泥沼上终于迈出艰难的一小步。在昨日公布的《部长宣言》中,各国终于对农业出口补贴、棉花出口补助、最不发达国家支持政策三个议题上达成共识。
最后一天的谈判进程异常艰难。原定于19时开始的“部长行动”新闻发布会延迟了3个小时之后,在《东方之珠》的歌曲中开始。然后各国部长逐句逐段地表决通过《部长宣言》。主要突破在于三点:成员国同意在2013年底前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并规范出口政策;2006年发达国家将取消各种形式的棉花出口补助,并大幅修订国内支持政策;2008年前,发达国家将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出口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政策。
WTO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称,之所以延迟3个小时进行,是因为各国在“绿屋”的代表团会议延迟。而这个最高级的谈判场地已经连着6个通宵灯火通明了。
协议能够达成主要得益于发展中国家的齐心协力,促成欧盟和美国的让步。昨天,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表示,他们能够接受修改后的《部长宣言》中关于农产品出口补贴时间表的观点,是欧盟的努力“拯救”了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会议。而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在重重压力下,也在取消棉花出口补助的问题上松口。
《部长宣言》出台,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由于昨天凌晨香港警方采取果断行动,制止了反示威行动的进一步升级,昨天的会场外气氛出乎意料地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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