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基础业务管理 业务管理手册
发布日期:2003/01/01
生效日期:2003/01/18
1 总则
规范基础业务工作。围绕项目开发运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维持和不断完善基础业务管理制度体系,是管理公司基础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必须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全公司该项基础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其他业务部门应重视,并配合基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基础业务工作。
管理公司建立的基础业务管理制度将根据项目开发运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基础业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经营目标管理;
业务信息管理;
经济合同管理;
招投标管理;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危机管理。
2 基础业务管理工作要求
各项目所在公司基础业务工作管理必须遵循管理公司发布的管理规定,管理公司尚未发布管理规定的基础业务工作,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制订和执行,管理公司对项目所在公司的基础业务管理制度进行备案审查。
各项基础业务管理制度均清晰规定与该项业务管理有关的影响因素,包括:
该项业务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该项业务的范围界定;
责任、权限和工作关系(主管部门、参与部门);
业务操作的方法和要求;
执行规定操作应形成的记录形式。
管理公司对各项目所在公司基础业务管理的监督方式包括:
审查项目所在公司基础业务管理制度;
在监督项目开发运作过程中检查基础业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必要时对项目所在公司现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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