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情况审核汇总表
(拟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
初次注册时间
再次注册时间
出资额
出资或者股权比例
审核意见
经审核,上述 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情况属实。
经办人: 负责人: (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双横线上方内容由申请人或资产评估机构填写,双横线下方内容及“审核意见”栏由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填写;
2.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时,填写包括合伙人(股东)的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有关情况,不担任合伙人(股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需要填写“出资额”和“出资或者股权比例”栏;
3.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资产评估机构应将本机构和拟转入分支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情况分别填写本表;
4.资产评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时,填写新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情况;
5.“初次注册时间”栏填写第一次注册的时间,如注册后曾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再次注册时间”栏同时填写停止时间和再次注册时间;
6.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