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
目 录
1第一章 风险管理导论
1第一节 风险及其特征
6第二节 风险的分类
9第三节 风险管理及其作用
14第四节 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17第五节 风险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23第二章 风险管理计划
23第一节 风险管理目标
26第二节 风险管理组织
32第三节 风险管理计划书
35第三章 风险识别
35第一节 风险识别概述
37第二节 感 知 风 险
46第三节 分析风险
50第四章 企业风险分析
50第一节 企业财产风险概述
56第二节 企业财产损失金额评估
62第三节 企业责任风险分析
67第四节 企业人身风险分析
72第五章 风险衡量
72第一节 损失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75第二节 损失资料的描述
87第三节 风险衡量指标
90第四节 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的估测
103第六章 风险控制
103第一节 风险控制概述
105第二节 风险避免
107第三节 损失控制
111第四节 风险隔离与风险转移
115第七章 风险的财务处理
115第一节 风险的非保险转移
120第二节 风险自留
125第三节 专业自保
131第八章 风险的保险转移
131第一节 保险及其适用性
137第二节 保险的购买
145第三节 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153第四节 一揽子保险与员工福利计划
159第九章 风险管理决策
159第一节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
175第二节 财务分析法
180第三节 统计分析法
186第十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186第一节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概述
191第二节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197第三节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
203附录
204主要参考文献
风险管理导论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纯粹风险、投机风险、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
风险及其特征
一、风险的概念
现实世界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客观地存在着,但这种不幸事件何时何地发生,致害于何人,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失,通常是无法预知的。因而,对于特定的事物而言,人们对自己是否会遭遇不幸事件,受到多大的损失,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于是,特定的事物,对于特定的人们,就构成了风险(Risk)。
然而,要为风险确切地下个定义,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迄今为止,关于风险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说法。有的认为,风险是损害或损失的机会或可能性(Chance)。如美国学者海恩斯(Haynes)在其1895年所著的《Risk As An Economic Factor》一书中,最早提出了风险的概念并加以分类,他写道:“风险一词在经济学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Chance of Damage or Lose )。偶然性的因素是用以划分风险的不同性质,某种行为具有不确定性时,其行为就反映了风险的负担。”在德国和日本,许多学者也把风险理解为损害发生的可能性(见参考文献[7])。
在许多保险学的教科书中,风险则通常被解释为“损失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 of loss)。例如,美国学者罗伯特(梅尔(Robert I. Mehr) 所著的《Fundamentals of Insurance》(1986 年版)把风险定义为“风险即损失的不确定性”(Risk is uncertainty concerning loss);.克布()和约翰(W.贺尔(John )合著的《意外伤害保险》(Casualty Insurance,4thEdition)定义风险为“风险是在一定条件下财务损失的不确定性”(Risk,which is defined as uncertainty of financial loss,is a normal condition of living)。我国大陆的保险教科书,多数也将风险定义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这一定义,我国台湾学者宋明哲将其归为“主观说”。他认为,“主观说”的特点是强调“损失”和“不确定性”这两个词。事实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其本身是确定的。而所谓不确定性,则是指人们对每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认识上或估计上的差别。这种“不确定性”包括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状况不确定以及发生的结果不确定。
当然,风险与不确定性应当加以区分。例如,美国学者佩弗尔(Irving Pfeffer)认为,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论人们是否已经觉察到,它是以客观的概率来测定的。而不确定性则是由个人的心理状态产生的,仅仅当人们对某种事件加以注意之时才有认识,而且也可能因人而异,因为它是以主观的相信度来加以测定的。也就是说,不确定性的大小,与各人了解与估计风险的能力有关。如果估计完全正确,则不确定性与风险是一致的,反之就不一致了。例如,吸烟有致癌之风险,这是早已存在的。但癌症发生与否这种不确定性,则要等到吸烟与癌症之间的关系被科学研究揭示之后才能有所认识。另一方面,知道了吸烟与癌症之间的关系之后,各人对吸烟的态度却又是迥然有异。又如,“少年不识愁滋味”,不能解释为少年没有遭遇愁苦事件的风险;同样道理,“初生牛犊不怕虎”也不是小牛没有被老虎吃掉的风险之意。
按照宋明哲的方法,佩弗尔的观点当归入“客观说”。“客观说”的重要代表人物是小阿瑟(威廉姆斯( Williams)和理查德(M(汉斯 (Richard M. Heins)。在他们的著作《风险管理与保险》(Ric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1985年,第五版)中将风险定义为“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This text defines risk as the Variation in the out-comes that could occur over a specified period in a given situation)。这种观点强调,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因而可以用客观的尺度来衡量。这就使数学尤其是概率统计等的科学方法在风险理论中有了用武之地。根据“客观说”,“风险”、“不确定性”和“概率”这三者可清楚地加以区分。当然,“客观说”和“主观说”都只是将风险与损失相联系,而没有将风险与积极的结果(如盈利)相联系。日本学者龟井利明认为,风险不只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而且还包括盈利的不确定性。
本教科书采用“客观说”来定义风险:风险是指在给定的客观情形下,在特定期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显然,这种差异就是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于是,所谓风险大,就是指这种变动程度大,风险小,就是指这种变动程度小。用概率统计的术语,风险的大小则是由损失(X)的期望值(EX)和方差(VarX)决定的。
根据这一定义,风险的大小本质上决定于不幸事件发生的概率(损失概率)及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损失程度)。这可用图1—1来解释。实践中,对于某一项目,要确定其风险等级,通常需要将这两个变量结合起来加以判断。为得到这两个变量,常常需要对历史资料进行分析,运用概率论并借助统计方法来得到。本书第五章对此有详尽之论述。关于对这两个变量的对合和判断,有时比较容易,有时则是复杂的。下列情况,结论是明确的:
低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高可能性与严重后果则为高风险;高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但是,对于低可能性与严重后果,则风险等级就要较多地依赖于个人的解释,此时需要依靠经验和“技术专家”了。
二、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与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密切相关,它们构成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要真正领会风险的本质,就必须弄清这三个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一) 风险因素(Hazard)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的和内在的原因。例如,建筑物的建筑材料与建筑结构以及干燥的气候和风力,对火灾而言,是风险因素;人的健康状况与年龄以及业务活动范围和业余生活特点,对人的死伤残而言,是风险因素;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低,对经济单位某项工作的成败而言,是风险因素。根据其性质,通常把风险因素分成物质风险因素(Physical Hazard)、道德风险因素(Moral Hazard)、心理风险因素(Morale Hazard)三种。
物质风险因素指增加某一标的风险事故发生机会或扩大损失严重程度的物质条件,它是一种有形的风险因素。例如,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年老体弱对于劳动能力丧失,汽车刹车系统失灵对于交通事故,建筑材料对于建筑物火灾等,都是物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不正当社会行为相联系的一种无形的风险因素。常常表现为由于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损失扩大,例如偷工减料引起产品事故、 欺诈、纵火图赔等。
心理风险因素也是一种无形的风险因素,但与道德风险因素不同。它是指由于人的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导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程度。例如,外出忘记锁门对于室内被盗事件,工程设计差错对于工程项目失败,电线陈旧不及时更换对于火灾事故等,皆属心理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与心理风险因素都与人密切相关。前者强调的是故意或恶意,而后者则强调无意或疏忽。但实际情况下往往不易区分。因此,如何防范道德和心理风险因素是保险人核保技术上的一个重要课题。基于这种考虑,有人主张把道德风险因素与心理风险因素合称人为风险因素。于是风险因素也可分两种:一是物质风险因素,一是人为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Peril)
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指引起损失的直接或外在的原因,是使风险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也就是说风险是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来导致损失的。例如火灾、爆炸、雷电、船舶碰撞、船舶沉没、地震、人的死亡和疾病都是风险事故。
(三)损失(Loss)
损失是指非故意(Unintentional)、非计划(Unplanned)、非预期(Unexpected)的经济价值(Economic Value)减少的事实。这里有两个要素:一是经济价值减少,强调的是能以货币衡量,即使对于人身伤亡,也是从由此引起的对本人及家庭带来的经济困难或者其对社会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减少出发来考虑的;二是非故意、非计划和非预期。例如“馈赠”和“折旧”,虽然都满足第一个要素,但不满足第二个要素,因为它们都属于计划或预期中的经济价值减少,故不是我们这里所定义的损失。
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其中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对于标的本身所造成的破坏事实,而间接损失则是由于直接损失所引起的破坏事实。例如,一家旅店遭受火灾,火烧毁了房屋,这是旅店的直接损失;而由于房屋被毁旅店一度无法正常营业,这种损失,则是旅店的间接损失。
损失还有其他的分类。例如美国学者福利得里(G(克伦(Frederick )在著作《保险原理与实务》(Insurance Principles & Practices)中把损失分为物质损失、收人损失、费用损失和责任损失四种。例如,某工厂因遭受火灾,损毁厂房一座,此属物质损失;由于厂房损毁一度无法正常生产,又形成收入损失;而由于无正常生产导致客户无法如期取货,产生了违约责任,此为责任损失;还有,厂房损毁必须修理或重置,这会增加支出,此谓费用损失。
(四)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关系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例如,一辆汽车由于刹车系统失灵,发生车祸,撞伤一人,压坏自行车一辆。这里,刹车系统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撞伤一人和压坏一辆自行车则是损失。如果我们把风险因素存在的事物(即载体),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视为一个单位,那么此单位与风险事故及损失三者就构成实务中常称的“损失暴露单位”(Loss Exposure)。于是,一幢房屋,一个人,一条船,一种法律责任,甚或某种价值的损失(如一万元或十万元的损失)产生,皆可视为一个损失暴露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它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则可能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于是它成为风险因素。例如下冰雹使得路滑,导致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但若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则冰雹便是风险事故了。
顺便指出,就同类风险而言,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与风险损失的程度具有反向关系。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高的风险,其风险损失的程度一般较低;而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的风险,其风险损失的程度则一般较高。以自行车、汽车和飞机为例,这三种交通工具都面临交通事故(如碰撞等)之风险,其中自行碰撞的频率高于汽车和飞机的碰撞频率,而汽车的碰撞频率高于飞机的碰撞频率。但是这三种交通工具每次事故的损失程度通常是飞机高于汽车,汽车高于自行车。因此,大量经常发生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结果往往小于很少发生的那些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乃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人们经过长期观察和分析后形成的结论。图1—2表示的是工业意外伤害事故频率与损失程度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一个同样的道理。
三、风险的特征
(一)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地震、洪水、雷电、暴风雨等,是自然界运动的表现形式,甚至可能是自然界自我平衡的必要条件。自然界的这种运动给人类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便形成自然灾害,因而对人类构成风险。人的生老病死,则是人的生命运动的自然表现。我们知道,自然界的运动是由其运动规律所决定的,而这种规律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而存在的。人们只能发现、认识和利用这种规律,而不能改变之。另一方面,战争、冲突、车祸、瘟疫、失误、破产,诸如此类,是受社会发展规律支配的。人们可以认识和掌握这种规律,预防意外事故,减少其损失,但终究不能完全消除之。因此,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人的头脑中的主观想象。人们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改变风险形成和发展的条件,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事实上,绝不可能)彻底消灭风险。
(二)偶然性
前已指出,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进一步,我们可以说,从全社会看,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然而,对特定的个体而言,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这就是风险的偶然性。例如赌博,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但是具体到某一家,此局是胜是负,事前难知晓。风险的这种偶然性是由风险事故的随机性决定的,表现出种种不确定性。其一,风险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例如,就全社会而言,火灾未能消除,这使一切经济单位面临火灾之风险,但具体到某一家庭或企业,火灾是否发生,则就未必了。其二,风险事故何时发生不确定。我们知道,人总是要死的,但对每一个人而言,什么时候死,一般来说是无法预知的。其三,风险事故将会怎样发生,其损失多大,也是不确定的。例如水灾,我国每年都有,但就特定的年份而言,水灾发生在哪一地区,财产损失多少,人身伤亡几何,都是不确定的。
(三)可变性
世间万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风险更是如此。风险的变化,有量的增减,也有质的改变,还有旧风险的消亡与新风险的产生。风险的变化,主要是由风险因素的变化引起的,这种变化主要来自:
1.科技进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不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风险事故概率降低,风险损失的范围缩小,程度减轻,有些风险甚至被消除。例如,随着船舶及设备的改进和雷达导航技术的采用,远洋运输遭遇海难的风险减小了。又如,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卫生状况的改善,人们所面临的疾病和死亡风险也大大减小,有的“瘟神”则被送走了。另一方面,科技进步还会导致新风险的产生,例如,空难风险、核风险、计算机病毒与泄密风险等等。
2.经济体制与结构的转变。例如,经济结构的转变会增加某些人的失业风险,经济的繁荣或萧条也会使风险的性质发生变化。又如,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股票市场,因而没有股票所导致的投机风险,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则有这种投机风险。
3.政治与社会结构的改变。政治制度、法律、政策的改变,民情风俗的变化都会使风险改变,战争、投资风险等都与之有关。
风险的分类
基于风险分析、风险管理的需要,我们必须对风险加以分类。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对风险进行不同的分类。这不是无聊的重复交叉,而是为了更加准确地把握风险的本质。这里介绍常见的几种分类。
一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
按照威利特(Willet)、海恩斯、梅尔和赫奇斯(Hedges)等人的分法,风险可分为静态风险(Static Risk)和动态风险(Dynamic Risk)。
静态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作用,或者由于人们的错误或失当行为而招致的风险。例如洪灾、火灾、海难,人的死亡、残废、疾病,盗窃,欺诈,呆账、破产等。静态风险是在社会经济正常情况(Stationary State)下存在的一种风险,故谓之“静态”风险。
动态风险是指以社会经济的变动(Dynamic Change)为直接原因的风险,通常由人们欲望的变化、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以及产业组织的变化等所引起。例如消费者爱好转移、市场结构调整、资本扩大、技术改进、人口增长、利率变动、环境改变等。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划分,以其是否由社会经济变动而引起为标准。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静态风险的风险事故对于社会而言一般是实实在在的损失,而动态风险事故对于社会而言并不一定都是损失,即可能对部分社会个体(经济单位)有益,而对另一部分个体则有实际的损失;第二,从影响的范围来看,静态风险一般只对少数社会成员(个体)产生影响,而动态风险的影响则较为广泛;第三,静态风险对个体而言,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规则的,但就社会整体而言,可以发现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然而动态风险则很难找到其规律。
二、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按照是否有获利机会为标准,风险可以分为纯粹风险(Pure Risk)和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这种分类方法是受威利特关于静态风险划分的启发,由莫布雷(Mowbrag .)最先提出,以后得到众多学者的赞同与采用。
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纯粹风险的风险事故发生,对当事人而言,必有损失形成。例如火灾、沉船、车祸等事故发生,只有受害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无任何利益可言。当然,如果为了某种目的蓄意肇事,则从根本上改变了风险因素的性质。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是既有损失可能也有获利机会的风险。例如,市场行情变化,对此企业造成损失,对彼企业则可能是有利的;对某企业而言,市场的此种变化将遭致损失,而市场的彼种变化则可能带来好处。
纯粹风险的风险事故及其损失,一般可以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进行科学测算,而投机风险则难以做到。因为投机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环境、市场变化和道德因素等的制约,这与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情形类似 。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有时相互交织。此时进行风险分析,就必须根据风险因素的形成与风险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以准确认定风险的性质。例如,建筑物失火应该属于纯粹风险,但某幢建筑物在失火前已经被确定为丧失使用价值而准备拆除,如果此时失火将建筑物焚毁,则业主可因此而减少拆除费用的开支。
三、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
接照风险所涉及的范围分类,风险可分为基本风险(Fundamental Risk)和特定风险(Particular Risk)。这种划分最早由库尔普(kulp .)提出。
基本风险是指特定的社会个体所不能控制或预防的风险。基本风险的形成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孕育过程,这种风险事故一旦形成,任何特定的社会个体都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遏制其泛滥和蔓延,必须采取阶段性的措施加以预防和克服。例如,与经济失调、政治变动、特大自然灾害等相联系的风险,都属于基本风险。
特定风险是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风险。例如火灾、爆炸、盗窃、民事法律责任等。与基本风险相比,特定风险的风险事故相对较小,一般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
特定风险多数属于纯粹风险,而基本风险则既可以是纯粹风险也可以是投机风险。而且,随着知识、技术和社会条件的变动,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可能转化。例如,失业风险,过去曾被认为是特定风险,因为失业被解释为个人懒惰或无能之故。而现在则认为失业主要是整个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造成,属于社会责任。因此,失业风险是一种基本风险而不是特定风险。
四、主观风险与客观风险
格林Greene .)和道尔夫曼(Dorfman )等将风险分为主观风险(Subjective Risk )和客观风险(Objective Risk)。
客观风险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客观风险可以借助历史资料,按照大数定律的原理,采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测算。
主观风险是指由于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所产生的风险。当风险在客观上不能准确测算时,人们对风险要做出主观判断。由于缺乏系统的资料,很难对风险做出科学估测,而只能用经验和判断来解释现有资料,估计风险因素向风险事故转化的趋势和过程,由此得到的仅仅是主观上的估计值。由于人们处理风险的态度和观念的差异,这种估计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有的人可能十分谨慎,不愿接受、担负各种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有的人可能比较乐观。于是对同样的风险,谨慎者比乐观者所作的损失估计就会更大些。
五、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按照潜在的损失形态分,风险可以分为财产风险(Property Risk)、人身风险(Personal Risk)和责任风险(Liability Risk)。
财产风险是指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例如,建筑物遭受地震、洪水、火灾的风险,飞机坠毁的风险,汽车碰撞的风险,船舶沉没的风险,财产价值由于经济因素而贬值的风险等等。
人身风险是指由于人的死亡、残废、疾病、衰老及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等所造成的风险。人身风险通常又可分为生命风险(Life Risk)和健康风险(Health Risk)两类。
责任风险是指由于社会个体(经济单位)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无法履行合同致使对方受损而应负的合同责任,所形成的风险。与财产风险和人身风险相比,责任风险是一种更为复杂而又比较难控制的风险,尤以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律师、会计师、理发师、教师等职业的责任风险为甚。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对权利人造成损失的风险。比较常见的信用风险有两类。一类是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债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风险,另一类是交易一方不履行义务而给交易对方带来损失的风险。
六、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按照形成损失的原因为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把风险分成自然风险(Physical Risk)、社会风险(Social Risk)、经济风险(Economic Risk)和政治风险(Political Risk)。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现象、物理现象和其它物质风险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例如地震、海啸、暴风雨、洪水、火灾等。
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行为的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动而形成的风险,例如抢劫、偷盗、罢工、暴动等。
经济风险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相关因素的变动或估计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的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起源于种族、宗教、国家之间的冲突、叛乱、战争引起的风险。现在人们对政治风险的理解已更为广泛,通常由于政策、制度的变动以及权力的更替而引起的风险也称为政治风险。政治风险还包括投资风险,指因为政局、政策的变化,投资环境恶化,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时很难明确区分。例如,由于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以某种自然现象表现出来的,则风险本身属于自然风险,但由于它是人们行为的反常所致,因此又属于社会风险。又如,由于价格变动引起产品销售不畅,利润减少,这本身是一种经济风险,但价格变动导致某些部门、行业生产不景气,造成社会不安定,于是又是一种社会风险。还有,社会问题积累可能演变成政治问题,因此社会风险酝酿着政治风险。
七、其他分类
依照承担风险的主体分,风险可分为个人风险(Personal Risk)、家庭风险(Family Risk)、企业风险(Business Risk)、国家风险(Country Risk)。其中个人风险、家庭风险和一般企业风险也可谓之个体风险(Micro-risk),而国家(政府)风险和跨国企业的风险则称为总体风险(Macro-risk)。风险按照能否预测和控制,可分为可管理风险(Manageable Risk)和不可管理风险(Non-manageable Risk)。显然,可保风险(Insurable Risk)属于可管理风险。
风险管理及其作用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进行处理,以可确定的管理成本替代不确定的风险成本,并以最小经济代价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几点:①风险管理的主体是经济单位,即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以及跨国集团和国际联合组织等;②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是基础,而选择合理的风险处理手段则是关键;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进而确保经济单位业务活动的稳定、持续和发展。因此,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能够增加企业成功的概率,降低失败的可能。
风险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对风险管理出发点、目标、手段和管理范围等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学者们对风险管理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说,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学说有美国学说和英国学说。
美国学者通常狭义地解释风险管理。他们把风险管理的对象局限于纯粹风险,且重点放在风险处理上。梅尔和赫奇斯在他们的著作《Risk Management: Concept and Applications》(Home wood 1974)中认为,风险管理的目的与经营的目的是一致的。而经营的目的有:①生存、效益和发展;②摆脱困境和履行社会责任。与前者相应,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实际的损失;与后者相应,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控制潜在的损失。格林(Greene Mark R.)和塞宾(Serbein Oscar N.)在他们的著作《Risk Management in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s》()中认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在保持企业财务稳定性的同时,尽量减少因各种风险的损害所支出的总费用。若从另一侧面来看,风险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在较长期间内,减轻对纯粹风险支出的费用,并控制每年风险费用的变动幅度,并把这一幅度控制在规定的最高限额以内。在这种基本目的的范围内,还要附带一定的特殊目的,那就是保护人的生命和人们的资本价值,维护财产不受损失,防止既得利益的丧失,排除发生损失的因素和条件。在关于企业风险管理目的的问题上,还有特殊情况,即包括在特定的预算范围内,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适应企业的需要,请求保险业的协助。
英国学者关于风险管理的定义,则把重点放在经济控制方面。英国伦敦特许保险学会的风险管理教材把风险管理定义为:“为了减少不确定事件的影响,计划、安排、控制各种业务活动和资源。”班尼斯特(Bannister .)和鲍卡(Bawcutt .)在他们的著作《Practical Risk Management》(London 1981)中给风险管理所下的定义是:“风险管理应对威胁企业资产和收益的风险进行识别、测定和经济的控制。”迪克森(Diclson )在文章《Risk Management in United Kingdom Companies(1)》中则认为风险管理是对威胁企业的资产和收益能力的一切因素予以确认、评估和经济控制。
关于风险管理较为全面而又确切的定义,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威廉姆斯和汉斯提出的。他们不是把风险管理仅仅看成是一门技术、一种方法或是一种管理过程,而是将其看作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他们在其著作《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1964)中指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而以最小的成本使风险所致损失达到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
为了进一步研究的需要,我们可以对风险管理进行各种分类。比如,按照主体不同,风险管理可以分为:以家庭(或个人)风险为管理对象的家庭(个人)风险管理,以企业风险为管理对象的企业风险管理和以国家和公营事业的风险为管理对象的政府或公共机关风险管理,此外还有世界范围的国际风险管理。本教科书重点讨论企业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还可细分为生产风险管理、销售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人事风险管理等。此外,按照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有火灾风险管理、洪灾风险管理、地震风险管理、海损风险管理、意外事故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等。按照风险事故发生时受损失的形态分,则有财产风险管理、人身风险管理、责任风险管理和利润风险管理等。
顺便指出,风险管理不同于危机管理。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是为了处理国际政治方面和社会经济方面的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它以影响国家安全方面的危机为主要对象,诸如石油危机、通货危机、粮食危机、劫机、特大灾害、重大的政治事件以及恶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之类。危机的范围,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和国际争端,而且也影响着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全。我们注意到,危机管理强调从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出发,以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要紧急情况和不测事件为对象,而风险管理则以维护经济单位(一般主要是企业、地方公共团体或家庭)业务活动生活安定为出发点。
关于企业风险管理的对象,曾有纯粹风险说和全部风险说两种观点。前者强调风险管理的对象是纯粹风险或静态风险,后者强调企业的风险管理应以全部风险为管理对象。纯粹风险说认为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是对威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纯粹风险的确认和分析,并认为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以最小的费用支出,使纯粹风险的不利影响最小化。美国学者在初期研究阶段多数持这一观点。德国学者和英国学者一般主张全部风险说,美国学者中也不乏其支持者。他们认为企业的风险管理不仅限于将纯粹风险的不利性减轻到最小限度,还应包括将投机风险的收益性达到最大。于是防止通货膨胀、提倡技术革新、研究避免风险、价格政策、商品销售等都成为风险管理的内容,德国的风险政策就包括这些。从目前的理论研究看,许多观点已趋同于全部风险说,风险管理从理论到实践都开始向以企业全部风险为管理对象的方向转变。鉴于投机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尚缺乏系统的相对成熟的研究成果,本教科书以纯粹风险为主,同时适当涉及投机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全部风险说下的企业风险管理不同于企业经营管理。其一,经营管理重在“创业”,风险管理则重在“守业”。二者性质不同,不可混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其二,经营管理与风险管理殊途同归。二者最终目的一致,但出发点和具体形式不同。前者出发点是企业盈利或增值,后者则重在控制和减少损失,增加获利机会;前者通过具体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来获得“正效益”,而后者则通过经济和技术手段,以“负效益”的投入最终产生“正效益”。其三,风险管理活动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由于风险存在于企业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因此风险管理贯穿企业经营过程的始终。
二、风险的代价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为什么要进行管理?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人类的安全需求;二是风险的代价。
按照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人类的需要可分为五个层次:(1)生理需要;(2)安全需要;(3)社交需要;(4)自尊需要;(5)自我实现需要。照此理论,对于安全方面的需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这种需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事实上,寻求安全保障,是人类永恒追求的理想,是人类长期不懈的伟大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与风险抗争的历史。现代社会中,谋求社会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已成为政府为之奋斗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中许多内容,则作为国家意志通过立法加以保障。例如美国有职业安全的健康法案(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Act ,OSHA),我国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法律和政策。
风险管理的必要性还来自于风险的经济成本即风险的代价。
在经济生活中,不可能没有风险。事实上,风险的存在有其相当积极的方面。有些风险,除了有损失可能外,还有获利的机会。正是这种获利机会的存在,给人们以想象和希望,刺激着人们的投资欲望,鼓励着人们去奋斗,去改进技术和管理,促进生产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
然而,风险总是与损失相联系的。风险尤其是那些没有获利机会的风险,其存在使人们常常担心风险事故发生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从而使生活陷于不安,社会则因此呈现晦涩的景象。于是有必要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分析风险对于人们生活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即风险的代价。风险的代价包括风险事故的代价、风险因素的代价和处理风险的费用。
(一)风险事故的代价
对一经济单位而言,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其损失的形成,有时这种损失是灾难性的。例如,某鞋厂由于操作工人的疏忽,造成注塑机内的鞋胚过热而引发火苗,加上不会使用灭火器设备,致成一场大火,厂房被烧,机器设备被毁,甚至全部成品(万双鞋子)毁于一旦。又如,某化工厂生产农药原料五氧化二磷的生产装置,由于没有专门的化工专家指导和负责,又没有采取充氮密闭的安全措施,结果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足见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例如,一工厂发生机器爆炸,不仅机器损毁,生产停顿,而且还有职工伤亡,需要医疗、照顾、安顿,甚至可能影响职工士气,造成生产下降和废品增加等后果。又如,一个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住院,则不仅要有大笔医疗费支出, 而且收入骤减,于是家庭陷入财务危机,乃至倾家荡产。
(二)风险因素的代价
一经济单位面临某种风险,即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则其风险损失尚处于潜在的可能状态。 由此形成的代价是无形的、隐蔽的,但却是实实在在的。
1、风险因素所导致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个体福利水平下降。由于风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事故后果的灾难性,人们对于所面临的风险总是存在恐惧和焦虑。为了应付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经济单位不得不保持相当数量的准备金,因而直接导致了经济单位福利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面,这些资金未能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因而不能成为资本,于是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的扩大受到影响,从而降低了社会生产能力。而且,因为风险的存在,人们不愿意把资金投向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这使高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受到阻碍,这也会降低社会的生产能力。
2、风险因素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失衡。按照经济学的原理,任何产业生产资源的边际生产力相等时,生产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然而,由于风险因素的存在,客观上限制了投资方向,并从总体上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均衡状态。社会资源流向风险相对较小的部门或行业过多,而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则过少。社会资源配置的这种不平衡状况,容易形成部门和行业对资源垄断,从而抑制生产,限制供给,引起市场价格的变动。这又会引起新的市场风险,形成恶性循环。
(三)处理风险的费用
意识到自己面临的风险,经济单位就会采取各种措施,于是费用便产生了。例如,出资购买防灾减损的设备,并为之支付维护费、咨询费,以及与安全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如果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处理风险,则要有保险费的支出。而这仅仅是经济单位个体所支付的费用。就社会而言,也要为之支付费用。例如,为预防和控制高层建筑的火灾,国家投资研制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为防止水灾,国家和集体投资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以上费用,当然还应加上其相应的机会成本。
总之,由于风险的存在,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消极影响,经济单位个体需要为之付出代价,社会也必须为之付出代价,参见图1—3。风险管理,即在于改变风险因素,以最小的风险处理费用,使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从而减轻经济单位个体和社会的负担。
图1-3
三、风险管理的作用
前已论及,基于安全的需要和降低风险经济成本的愿望,人们必须对风险进行管理。事实上,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经济单位个体乃至整个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对企业的贡献
风险管理对企业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其中若干对于非营利的其他经济单位也是如此。
1、风险管理有利于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诸多风险,如未能妥善处理,风险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影响生产经营稳定和企业经济效益,重则危及企业之生存。例如,有关产品责任诉讼的巨额赔款,或者生产设施的严重毁坏,如果事先没有恰当的防范措施,则可能使企业陷于停顿、瘫痪,乃至破产。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使企业充分了解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风险损失,或者当风险损失形成时能及时得到补偿,以保证企业生存并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可以继续拥有市场。
2.风险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费用,从而直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例如,采取降低成本措施,预防和减少意外损失;以最低的转移费用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其他组织;通过精算,确定自留风险,提留最合理的自保基金,等等。
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间接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效的风险管理会使企业上下获得安全感,并增强扩展业务的信心。例如,妥善处理了纯粹风险之后,就可以研究并承担有利的投机风险,否则只好设法避免这种风险。试想,一家正在为厂房设备可能遭受暴风雨而忧心忡忡的企业,怎有心思去研究扩大生产规模、开拓新市场呢?
第二,风险管理有助于增加领导层经营管理决策的正确性。例如,某厂商在对一幢建筑物考虑租用或购买进行选择时,如果忽略了该建筑物遭致意外损坏的经济影响,那么他就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
第三,在决策从事某种业务时,如果能对其纯粹风险进行正确的处理,那么其业务经营会变得更为明智与有效。例如,如果一个企业有充分把握来防止因产品缺陷所致意外伤害而引起的诉讼,那么该企业就可能更积极地扩大其生产规模。
第四,风险管理有助于减弱企业利润和现金流量的波动。风险管理使得风险处理费用有计划地支出,因风险事故突发所引起的巨大财务冲击则可以避免。显然,这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有利于业务的发展。
第五,因为人们总是愿意与一个已经能充分防范风险的企业打交道,所以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与顾客、原料供应商和债权人等方面的交往,而这与企业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关系密切。
3、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造就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并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事实上,安定的局面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非经济财富,它不仅会增进管理人员和业主的身心健康,而且雇员也乐于为这样的企业工作。
(二)对家庭的贡献
风险管理对于家庭(或个人)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几方面来分析。其一,通过对家庭可能遭遇的巨灾损失之防范。风险管理可保障家庭免于巨灾损失的影响,使其仍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其二、风险管理能使家庭节省保费支出而不减少其安全保障。节省一元钱的保险费,其价值大于增加一元钱所得,即所谓“节省一文,胜于多赚一文”。其三,通过风险管理,家庭财产、人身、责任各方风险都有充分的保障,这使得家庭充满信心,敢于承担较大的风险去创业或投资,而且这样的家庭容易获得信用,融资将比较便利。其四,风险管理有利于家庭成员解除后顾之忧,促进身心健康,同时也能改善家庭形象。
(三)对社会的贡献
风险管理对企业、家庭(个人)及其他经济单位都有积极的作用和实实在在的贡献,因此社会也从中受益。另一方面,风险管理使得各经济单位的资源得以更有效的利用,这既使风险处理的社会成本下降,又使全社会经济效益增加。所以,风险管理实属利国利民之好事。
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作为一种管理活动,风险管理是由一系列行为构成的。图1-4描述的是一种风险管理机制,其中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风险管理过程的四个实质性阶段。
图1-4 风险管理机制
一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Risk Identification)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不经过识别并用语言表述,风险是无法衡量、无法进行科学管理的。风险识别是指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对大量来源可靠的信息资料进行系统了解和分析,认清经济单位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而确定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性质,并把握其发展趋势。
危害经济单位生存和安全的各种风险,风险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以认识。有待识别的风险,不仅仅是那些比较明显的风险因素,而且还有那些潜在的风险因素。一般来说,认识后者要比认识前者更为困难,但常常是更为重要的。识别风险,一方面可以通过感性认识和历史经验来判断,其中类推比较是一种有用的方法;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各种客观的经营管理资料(如统计、会计、计划、总结等)和风险事故记录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以及必要时的专家访问,从而发现各种风险及其损失情况,寻找其规律。
风险识别阶段通常包括:一是全面分析经济单位的人员构成和资产分布以及业务活动:二是分析人、物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判断发生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三是分析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形态,如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财务危机、营业中断、民事责任等。此外,需要鉴定风险的性质,以便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应当指出,风险识别是一项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工作。由于各种条件在不断变化之中,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也会经常变化。一风险消失了,另一新的风险却出现了;此风险减小了,彼风险则增大了;还有一些风险性质改变了……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者持续不断地去识别,密切注意原有风险的变化,随时发现新风险。因此,风险识别必须制度化。
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很多,本书第三章将作介绍。要注意的是,每一种方法各有优缺点,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实际操作时,要视具体情况来选用。一般而言,几种方法综合运用,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Risk Measurement)是对某种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风险衡量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风险识别,发现了经济单位面临的风险,弄清了存在的风险因素,确认了风险的性质,并获得了有关数据。风险衡量主要是通过对这些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得到关于损失发生概率及其程度的有关信息,为选择风险处理方法,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风险衡量以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或强度,Severity)为主要测算指标,并据以确定风险的大小或高低。
风险衡量一般需要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必要时借助电子计算机来完成。本书第五章对此有系统的介绍。
需要指出的是,风险衡量与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理在时间上不能截然分开。事实上,由风险识别向风险衡量的转移,以及风险衡量向风险处理的转移,都是逐渐进行的。有些数量分析活动是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发生的,有些风险处理措施(如风险控制)则在风险衡量时就开始采取了。例如,如果在访问某位专家的过程中,某种风险得以识别,那么下一步的行动自然是取得风险损失程度方面的信息,确定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将会造成的后果以及可以采取的应付办法。这当中的两项行为一般被视为风险衡量的组成部分,但它们都是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发生的。
三 、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Risk Handling)是指针对经过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之后的风险问题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它是风险管理过程的最后一个关键性阶段。
风险管理人员对于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弄清了风险的性质和大小(或等级)之后,必须运用合理而有效的方法对风险加以处理。这一阶段的核心是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
风险处理的手段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即控制型手段(Control Method)和财务型手段(Financing Method)。
控制型风险处理手段是损失形成前防止和减轻风险损失的技术性措施。它通过消除和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以及限制已发生损失的继续扩大,达到减少损失概率、降低损失程度,使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之目的。这种手段的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条件。控制型手段通常有:避免(Avoidance)、损失预防与抑制(Loss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分散(Segregation)等。在采用这些处理手段时往往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知识。因此,风险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求助于各种不同领域里的专家。
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是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便对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这种手段的核心是将消除和减少风险的代价均匀地分布在一定时期内,以减少因随机性巨大损失的发生而引起财务危机之风险。事实上,从一个较长时期来看,经济单位的风险都是要由自己承担的,即自我补偿风险损失。因此,采用财务型手段将这种代价均摊是明智之举。况且,经过这样的处理,风险的代价可以降低。财务型的手段通常有:自留(保留或承担,Retention or Assumption)、转移(保险、非保险)、中和(Neutralization)等。关于风险处理的手段,本书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有专题介绍。
需要指出的是,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决策。决策时,要针对风险的实际状况,又要根据经济单位的资源配置状况,还要注意各种风险处理手段的可行性与效用。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一般说来,不是一种风险选用一种手段,而常常是将几种手段组合起来。只要合理组合,风险处理就会做到成本低、效益高,即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本书第九章对此有专门的论述。
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Management Evaluation)是指对风险处理手段的适用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在前一阶段,选定并执行了最佳风险处理手段之后,风险管理者还应对执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不断修正和调整计划。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单位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及自身业务活动和条件都会发生变化,这会导致原有风险因素的变化,也会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因此,必须定期评价风险处理效果,修正风险处理方案以适应新的情况并努力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在一定时期内,风险处理方案是否为最佳,其效果如何,需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评估。看风险管理效益的高低,主要看其能否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安全保障,而成本的大小则是为采取某项风险处理方案所支付的费用及其机会成本,而保障程度的高低则要看由于采取了该项方案而减少的风险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此,我们记
容易看出,若效益比值小于1,则该项风险管理方案不可取;若效益比值大于1,则该项风险处理方案可取。从经济效益看,使得此效益比值大致最大的风险处理方案为最佳方案。
风险管理过程的四个阶段,即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一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我们也可称其为风险管理周期。
风险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自从有了人类,便有了风险,因此也就有人类对付风险的事实,不论这是出于主动还是出于被动。随着历史的进程,人类面临的风险发展着、变化着,人们关于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对付风险的办法日益增多,技术越来越精良。到20世纪中叶,风险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被提出,并且随后形成了近乎全球性的风险管理运动。这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风险管理的发展积极地推动着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
一 、人类对付风险的早期思想与实践
人类是大自然造就和哺育,并通过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而成长壮大起来的。人类一出现,风险就紧紧相随。在原始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我们的祖先制作各种工具用以捕捉其他动物为食,并用以应付毒蛇猛兽的侵袭,后者就属于风险预防措施;他们开荒种地,生产粮食,以应付日来饥荒之风险;他们将住处安于山洞或其他适当的位置,以免洪水冲淹,此属风险避免措施。
与风险抗争的长期实践,使人们明白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道理。特别是生产力有一定发展之后,剩余产品出现了。这时,建立后备应付饥荒被作为政府和百姓应付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一种新的重要手段。
我国古代《夏箴》、《周礼》、《礼记》对此都有重要论述。我国历代都有赈济制度。周朝有“委积”,战国时代魏有“御廪”、韩有“敖仓”,汉代有“常平仓”,隋朝有“义仓”,宋朝有“社仓”等。赈济制度本质上是建立后备、应付饥荒的一种风险对策。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以互助共济、损失补偿为本质特征的类似保险行为。于是人们对付风险又有了新的思路。
约公元前1700年开始,我国商代在长江上从事货物水运的商人们为了避免在贩运货物过程中因意外事故的出现致使货物全部遭受损失,采取了将一批货物分装于几条船上的做法。这样,若一条船发生意外,则货主只受到一部分损失,而不至于全部货物受损。这实质上是风险分散、损失分摊的一种风险处理方法。这种方法,在我国川江盐斤运输和东北漕船运输等方面曾长期应用,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在国外,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和罗马等文明古国也很早就有互助共济、损失补偿的风险处理方法,并逐渐演变成为现代保险。约在公元前2800年,古埃及就盛行互助基金组织。参加这一组织的成员订立契约,当某个成员不幸死亡时,由生存的成员所缴纳的会费支付丧葬费或救济其遗属。此种类似的组织在古罗马和希腊都曾盛行过。在中世纪的欧洲,则盛行各种行会(基尔特,Guild),也有互助共济的功能。这些都是对付人身风险的方法。对于财产风险,早在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横越沙漠的商队就开始对于丢失的骆驼采用互助共济方式进行补偿了;而在幼发拉底河沿岸出现了冒险借贷,并在古巴比伦《汉默拉比法典》(公元前1792-前1750年间)中有所规定;《汉默拉比法典》中还有对付火灾风险的规定。公元前916年的罗地安海商法所确定的共同海损制度是对公元前2000年以来一直流行的这种海上风险处理方法的肯定;在公元前8世纪到前7世纪产生的船货抵押贷款则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前身。
在我国,曾经有过一种对付风险的特殊方法——把风险转移给镖局。镖局是由有一定声望的武林高手牵头,汇集一些武林强手,从事保镖业务的民间组织。镖局不同于官方派出的武装护送——“官运”,而是适应商品经济流通领域扩大的需要,为富商巨贾们沿途押运流通货物,以求货物在运输途中免遭匪盗抢劫。这里,商人将风险转移给了镖局,镖局则承担着安全保障的责任。
二、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
现代工业文明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社会财富因此迅速增加并高度集中。与之相伴的是,意外事故不断增加,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严重。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时甚至危害到企业的生存。于是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1906年,美国US钢铁公司董事长B·H凯里从公司多次事故教训中提出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公司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的经营方针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这一些改变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他的思想和实践获得了成功,并震动了美国实业界。1912年,芝加哥创立了“全美安全协会”,研究制定了有关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草案。1917年,英国伦敦也成立了“英国安全第一协会”。1916年,被称为“现代经营管理之父”的德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Henri Fayel)在其代表作《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提出,企业经营有六种职能,即技术职能、营业职能、财务职能、安全职能、会计职能及管理职能,并认为安全职能是所有六种职能的基础和保证,它能控制企业及其活动所遭遇的风险,维护财产和人身安全,从而创造最大的长期利润。
二战之后,各国工业都有较大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向大型化发展,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及其影响已不再是孤立的、局部的事件,一旦发生事故便会造成连锁的巨大灾难。因此,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于是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相继成立。开始,安全工作主要是检修设备和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订立一些安全制度以及处罚办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手段被用于安全管理领域。例如系统工程学的原理用于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收到良好的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安全管理重在劳动保护管理即财产保全和人身的安全保护,而对由政治、经济、社会诸多方面所引起的风险注意不够。因此,企业安全管理的思想与现代风险管理的思想尚有一定距离。但是,企业安全管理已把对风险的处理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相联系,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这对于风险管理的形成和发展,无论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德国的风险政策与美国企业的保险管理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战后,德国出现了近乎天文数字的恶性通货膨胀。那时,企业经营的好坏已成为企业能否生存的严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开始研究企业风险,并制定了若干经营政策。这以1915年莱特纳(Litner)的著作《企业风险论》为标志。
德国的风险政策,以保护企业为目的,以理论性研究为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理论体系上结合了一些实际问题。例如,为了防止通货膨胀,提倡技术革新,进而研究避免风险、价格政策、国内金融、商品销售等与企业风险有关的一些问题,对于经营者应该采取的措施等也开展了理论方面的探讨。风险政策的核心课题是保险政策,但由于保险仅能对付那些可能预测到的风险,故对不能预测到的风险,还是制定其他的风险对策。所以德国学者强调处理风险的手段是风险的控制、风险的分散、风险的补偿、风险的转移、风险的防止、风险的回避和风险的抵消等。至于应当选择哪一种,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德国的风险政策,基本上是经营学者研究的对象,1930年开始一些德语国家有过讨论,后来逐渐失去了影响力。随着美国风险管理引入德国,便形成了德国风险政策与美国风险管理的折中性学术观点。
与德国的防止通货膨胀、保护企业这一出发点不同,美国是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从费用管理出发,把风险管理作为经营合理化的手段提出来的,即从如何控制保险费支出、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一目的出发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企业开始充分利用保险这一风险转移机制来保护资本。1920年,一些企业已经把保险部门单独地划分出来,从事保险管理,改变了把企业的风险管理看成是一种副业,而由财会部门代办,或者交给保险经纪人、代理人这种传统做法。
为了达到以最少的保险费获得最需要的风险保障这一目标,保险部门必须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衡量,对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以及购买保险的险种、保额、保费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最优的方案。后来,这种做法越来越普及,并逐步向全面的风险管理过渡。
四、风险管理的形成与发展
在企业的保险管理出现之初,美国的学术界对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就已经有了认识。1921年,马歇尔(Marshall)在《企业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一书中,提出了风险负担管理(Administration of Risk -Bearing)的观点,他提出风险处理的方法有:风险的排除(elimination)和风险的转移,属于前者的有防止、预测或调查(Forecasting or Research)和结合等,属于后者的有保险、保证和补偿、合同上的除外责任和套头交易(Hedging)等。
1929-1933年经济危机时期,美国企业界开展了企业管理运动。1931年,美国经营者协会(AMA)大会上明确了对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并设立保险部门作为美国经营者协会的独立机构。该保险部门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除从事保险管理外,还开展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咨询。从此,管理企业风险的人,被称为风险管理人或风险经理(Risk Manager)。1932年,风险经理们组织成立了纽约投保人协会(Insurance Buyers of New York)。于是企业的保险管理逐步普及,并开始采用处理风险的其他手段。
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加强,无论是风险的种类,还是风险频率与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都大大地增加了。这一方面给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则促进了风险管理的产生。企业的保险管理仅仅是以可保风险为风险管理对象的,这不能给企业以全面的保障。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一些风险,以及因保险责任限制而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的损失,大量地存在着,迫切需要加以处理,给予保障。
正当人们日益意识到风险管理重要性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其一,1948年钢铁工人工会与厂方关于养老退休金和团体人身保险进行谈判。由于厂方不接受工会所提出的条件,导致钢铁工人罢工达半年之久。这次罢工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其二,1953年8月12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自动变速装置厂发生一场大火,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万美元,而由这场大火引起该公司汽车生产及其卫星厂的生产停顿了数月,导致间接经济损失1亿美元之巨。这两件事震动了美国学术界和实业界,成为推动企业风险管理的契机。一方面,民间研究机构和高等学府加强了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学术研究,论著与日俱增;另一方面,各大中企业纷纷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经理,专门从事风险管理工作。于是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便形成了。
风险管理这个名词最早出现于1950年加拉格尔(Gallagher)的调查报告“Risk management ,New Phase of Cost Control”。而对风险管理学系统研究的开始,则以1963年梅尔和赫奇斯《企业的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in the Business Enterprise)和1964年威廉姆斯和汉斯《风险管理与保险》(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这两本书的出版为标志。
随着企业风险管理运动的进一步扩展,各种组织出现了。他们出版刊物,互通信息,召开会议并进行专题讨论。1975年,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RIMS ,即Risk & Insurance Management Society)成立。1983年5月9日,在该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其中包括:风险管理一般原则,风险识别与衡量,风险控制,风险财务处理,索赔管理,职工福利,退休年金,国际风险管理,行政事务处理,保险单条款安排技巧,交流与管理哲学等。这些准则的诞生与运用,标志着风险管理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与之相应,风险管理教育便在美国风行起来。1960年美国亚普沙那大学企业管理系率先开出风险管理课程。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多数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及保险系普遍讲授风险管理课程,并把风险管理教育和训练贯穿于各门经济管理课程之中。不少大学将传统的“保险系”更名为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有关的保险团体也纷纷改名,如“全美大学保险学教师协会”更名为“全美风险与保险学协会”。
在美国兴起的风险管理运动,很快扩展到了世界各地。1986年,欧洲十一个国家共同成立了“欧洲风险研究会”,进一步将风险研究扩大到国际交流范围。同年10月,在新加坡召开了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也是在1986年,“日本风险研究会”成立。这表明,风险管理正在成为全球性的运动。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重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预报、监测和管理,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一直抓得很紧。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理论开始引入我国,并日益受到重视。许多高等学校开设了风险管理的课程,有些学校还设立了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风险”一词被广为使用,风险管理、尤其是金融风险管理,受到高度重视。我们深信,风险管理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广泛传播,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复习思考题
1.试述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及其相互关系。
2.试述风险的代价。
3.试述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4.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5.简述由美国企业的保险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的过程。
6.试分析我国企业风险管理的前景。
风险管理计划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管理目标、生存目标、发展目标、经济目标、社会责任目标、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风险管理计划书
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经济单位未来的业务活动提供指导,促进决策和规划的科学性,提高整个组织的免疫力和运营效率,促进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其资产和形象,从而实现经济单位的社会责任目标。为了使其职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风险管理需要进行科学地计划。风险管理计划是指一个能够提供和调动资源,以抵消或减少偶然损失所带来不利影响的系统。合适的风险管理计划是整个风险管理得以成功的关键。本章将以企业为例,从目标设置、计划组织、控制等方面系统讨论风险管理计划。
风险管理目标
风险管理目标不仅与企业目标相一致,而且还与企业环境、企业特有属性有着密切联系。这里的企业目标是指生存、发展、获利;企业环境指由客户、竞争者、供应商、政府所组成的外在环境;企业特有属性指的是企业发展历史,管理者的个性与经历,企业资产规模等个性特征。企业的这三方面影响着风险管理目标的设置。不断追求发展的企业会采取一些冒险的行动,而处在不利环境中的企业则会追求保障;具备雄厚财力的企业会有较足的资源弥补损失事故发生带来的经济影响。我们注意到,这三个方面中,企业目标是最基本的。一个企业的环境特征、企业属性其实都在它的目标追求中得到了体现。当一个企业在不稳定的环境中,它的企业目标必定是注重生存,而当一个企业在稳定的环境中,它会争取发展获得更大利润。企业管理者若是冒险型的,其企业目标必侧重发展扩张。反之,若为保守型的,企业目标则以稳定为主,保证生存,追求稳定的利润。因此,企业目标是影响风险管理目标的主要因素。
风险管理目标可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风险管理总目标
由第一章的讨论,我们看到,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以最小的风险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从而实现经济单位价值最大化。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指经济单位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各项经济资源的投入,其中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乃至放弃一定的收益机会。人力资源方面,包括建立专职风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甚至必要时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物力资源方面,包括为预防和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而配置必要的技术设施等;财力方面,除了与人力、物力直接相关的投入外,还有对风险进行财务处理的支出,如保险费、自保基金机会成本的丧失、借款利息支出等;此处还有忧虑价值。至于安全保障,则是指风险管理的效果。就纯粹风险的管理而言,安全保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损失的减少,即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二是实际损失能及时充分并有效地得到补偿。如若考虑投机风险的管理,则还要包括投资收益获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最小的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意味着要坚持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
二、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按其定位不同,可以分为最低目标、中间目标和最高目标,其中最低目标是确保经济单位的生存,中间目标是促进经济单位的发展,最高目标是实现经济单位的社会责任。
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常常按照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来讨论。
(一)损前目标
损前目标是风险事故发生之前,风险管理应达到的目标。它可以分为:
1.经济目标。风险管理必须经济合理,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其总目标的实现。所谓经济合理也就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损失,尽可能使风险管理计划成本降低。但是费用的减少会影响安全保障的程度。因此,如何使费用和保障程度达到均衡成了实现该目标的关键。通常可以用类似规模同行业企业间横向比较的办法。一般来说,同行业之间存在着竞争,而类似规模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大致上又是同等程度的。因此,这种比较最具有现实意义。通过个体与平均水平的比较,可以较为客观地判断一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支出是否经济合理。首先应该使企业的保障程度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其次应是费用支出不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这样,该企业的风险管理基本实现经济目标。
2.安全系数目标。另一个损前目标是安全系数目标,也就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风险管理者必须使人们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而不是隐瞒风险。这样有利于人们提高安全意识,主动配合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但是,当人们意识到周围潜在风险时,必然会感到焦虑不安。企业管理者不能正常发挥决策水准,瞻前顾后,使企业丧失许多良好的发展机会。企业劳动者也会整日惴惴不安,从而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风险管理者应给予人们足够的安全保障,以减轻企业和员工对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我们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也应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体现足够的安全保障。
3.合法性目标。企业并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个体,它受到各种各样法律规章的制约。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懂得如何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与企业频繁接触的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竞争者也同样如此。因此,企业必须对自己的每一项经营行为、每一份合同都加以合法性的审视,以免不慎涉及官司。这样,不至于使企业蒙受财力、人力、时间、名誉的损失。风险管理者必须密切关注与企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4.社会公众责任目标。一个企业遭受损失时,受损的绝不只是企业本身,还有他的股东、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劳动者,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人员和经济组织。损失严重时,甚至会使国家和社会蒙受损害。假设一个大型股份制企业遭受了巨大的火灾损失,生产被迫中断,将近破产。这样的事件必会使它的股民惶恐不安,引起股市一定的波动。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也会遭受重大损失,国家资产遭受损失。该企业的职工也将陷于失业,从而给社会带来困难。如果企业有个良好的风险管理计划,通过控制、转移等方式使这种损失降低到企业可承受范围,那无疑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二)损后目标
最完美的风险管理计划,也不能完全消除一个企业的风险。因此,确定损失发生后目标有其必要性。损后目标从最低的生存目标到最高的持续增长目标,风险管理成本也随之不断上升。
1、生存目标。当企业发生了重大损失后,它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因为只要生存下去就能有恢复发展的希望。因此,损失后风险管理第一目标是生存。一个企业基本自下而上要素有四个:生产、市场、资金、管理。损失事件如果对其中的某个要素产生了破坏作用,就会导致企业无法生存。例如一个企业因损失事件的发生而无法生产,就没有产品可以销售,也就没有收益,从而导致破产。如果企业因损失事件而失去市场,生产的产品就会积压,长期下去也会引起破产。如果损失事件影响的是资金,使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也会导致破产。同样,管理上的风险也会给企业的生存带来威胁。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计划应充分考虑损失事件对生存要素的影响程度,将损失后企业的生存放在首要位置。
2.持续经营目标。持续经营活动是指不因为损失事件的发生而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生产经营活动中断并不一定会导致企业破产,经过一定时间,有的企业是可以恢复生产的。但是,企业和竞争者却可能利用这段空档时间抢走企业原有的市场份额。这样,发展了的竞争者会给企业今后的自下而上发展带来威胁。因此,企业的风险管理者应尽可能在损失后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性。这里的持续有一定的相对性,也就是针对不同的企业,持续有不同的涵义。比如,对于钢铁冶炼企业,它的生产如发生全面中断,要恢复其生产,则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且耗资巨大,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些企业,持续的涵义是一直延续不能间断。而对于一些小的零售商店,在发生损失事件后,可以中断一段时间的营业。等处理好有关的事情后,再继续营业。这样做并不会给商店带来很大的损失,也不一定会使商店失去太多的顾客。在这种情况下,持续的涵义就不像上面所提及的那样严格。
为了使企业在损失事件发生后能持续经营,应该做出科学的计划。首先,应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看整个流程中哪几个环节是最不可以中断的,即找出关键环节。第二,分析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看哪些风险事件对关键环节具有破坏性,即找出最危险事件。第三,制订最危险事件发生的应付之策。最后,筹足应付最危险事件的经济资源。
3.获利能力目标。企业发生损失,管理者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损失事件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影响。一般来说,一个企业都会有一个最低报酬率。它是判别一个投资项目是否可行的标准,同样也是风险管理计划制定的标准。风险管理者必须把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企业获利不会低于最低报酬率。
4.收益稳定目标。收益的稳定性对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企业树立政党发展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一个收益稳定的企业要比高收益高风险的企业更具有吸引力。稳定的收益意味着企业的正常发展。稳定的收益利于投资者对收支做出计划安排。为了达到收益稳定目标,企业必须增加风险管理支出,更多地使用保险及其他风险转移技术。虽然有许多风险处理方法,如自留等,它们的成本要比上述方法低得多。但是为了能使损失发生后取得充分的补偿,风险管理者不得不去选择那些高成本的风险处理方法。
5.发展的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企业只有不断地推出更新高品质的产品,才能牢牢地吸引顾客。企业只有不断地开拓新市场,才能在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企业如果停滞不前,在原先的业绩上徘徊,那么竞争者就会通过实力扩张,毫不留情地夺走它的顾客,将它排挤出市场。因此,企业必须不断地发展,以求获得永远的生存。但风险的存在,成了企业发展潜在的阻力。因为风险事故发生后,带来的损失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冲击。为了实现发展目标,风险管理者必须建立高质量的风险管理计划,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损失结果,使企业在损失发生后,能迅速地取得补偿。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社会责任目标。如损前目标中所述,企业及时有效地处理风险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少损失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对国家经济的影响,保护与企业相关的人员和经济组织的利益,从而有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目标的冲突
所有这些损前目标与损后目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为了达到安全系数目标,损失前对风险进行转移处理,减少损失发生,并使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从而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但是,要能同时达到所有的损前和损后目标是困难的。因为,损前目标与损后目标之间,损前目标之间,损后目标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冲突。任何一项损后目标的达到都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而且随着损后目标层次的提高,其所需资金量也在上升,这显然与损前目标中的经济目标相冲突。另外,损前目标中的安全系数目标与经济目标也有冲突。为了能获取更大的安全保障,为了能“睡个安稳觉”,风险管理者需更多地使用一些高成本的风险处理技术,如改进设备控制风险,购买保险转移风险,以期减少损失并在损失发生后能取得及时充分的经济补偿,而这些措施必然导致风险管理费用的急剧上升。风险管理者应妥当地处理目标间的冲突,以企业总目标统帅,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制订一个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风险计划。
风险管理组织
一般地说,组织是指通过设计和组织内部结构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使人们为实现既定目标而有效地协调工作的过程。一个组织最重要的是它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组织关系。组织结构即部门结构,组织关系则指组织成员中的权责关系。一定的组织结构和一定的权责关系相结合则构成了一定的组织模式。风险管理的组织是指通过确定一定的组织结构的组织关系,使企业各部门成员协调工作,从而保证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它是整个风险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管理组织是一特殊的管理组织,也有其组织结构与组织关系。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企业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而设置的内部管理层次和机构。风险管理组织关系指的是风险管理部门中的权力责任关系。
目前,在发达国家风险管理已普及到各种规模的企业。风险管理组织相当完善,企业中设有专门风险管理机构,并配备了风险经理、风险管理顾问,负责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工作。
在我国大陆,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对待风险的问题上,许多企业没有主动地去认识和处理,只是在政府的强调下,对于安全生产抓得较紧。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有关理论引入我国大陆,一些企业开始尝试。但是,总的来说,我国大陆的企业目前对风险管理认识还不够充分,企业没有专门的风险管理的机构,也未配备专业人员,采用科学方法处理风险的则更少。风险管理没有系统化、组织化,大多数企业只是通过单一的保险方式来处理风险。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性质的企业将平等地在市场中展开竞争,而市场的争夺也会越来越激烈。这就需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壮大自己的实力,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意味着风险管理这一企业管理新内容将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风险管理将进入组织化、系统化阶段。
一、企业组织结构与风险管理组织
企业的组织结构指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系统及其组成。组织机构不同的企业,其风险管理的组织也不同。下面,就此展开讨论。
(一)直线制组织结构
直线制是最早的一种企业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形式。其特点是垂直领导,由企业领导人全权负责,不设职能机构,只设协助人员。这种形式一般只用于小型企业。
在小型企业中,一般可设置少数专职人员负责风险管理,厂长或经理就是风险管理负责人,全权处理企业各类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简单明了,责权分明,效率较高。但是管理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领导者的知识、经验和才能,对领导者素质要求较高。而且,无法处理复杂的风险。
(二)职能制组织结构
职能制要求企业除主管领导人之外,同时还在企业内设置若干相应职能机构,部分管理职能下放到各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手中。这些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有权向下级行政单位下达命令和指示。
在大中型企业中,由于内部组织和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其所面临的风险就比小型企业更多一些。因而一般专门设有风险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有关风险管理的计划,从事风险控制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可向下级下达命令。只要是有关企业风险管理之事,皆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指挥。这种情况下,由于使用了专业人才,可使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但缺点也很明显,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容易造成多头领导,有时会使下级无所适从,从而造成秩序紊乱。
(三)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制吸收了直线制和职能制组织结构的优点,克服了它们的缺点。它成为目前企业界较为广泛采用的组织形式。企业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建立起行政领导系统。各级行政领导人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工作,直接向其上级负责,对下有指挥命令权。各级行政单位设置的职能机构是领导人的参谋,不能对下级单位下达命令。
这种组织形态的企业中,风险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职能部门是协助企业高层领导的,起着咨询服务作用。它对下级无命令权,只是进行指导和监督。在这种情况下,高层领导由于有专业人员的帮助,可以较为正确地进行风险处理。而另一方面,由于相对集权,整个企业又可以在统一的领导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这是一种为各企业普遍接受的形式。
二、风险管理组织的一般结构
在一些小的企业中,风险管理可能是由个人承担,即该企业的厂长或经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风险管理人员相应增加。一般企业会设置一个专职的部门去管理风险。下面我们对不同规模的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结构作一些介绍。
(一)小型规模的风险管理组织
小型规模的风险管理组织适用于处理较简单的风险。它一般包括了一名安全专业人员和一名理赔专业人员。如图2-1所示。
图2-1
(二)中型规模风险管理组织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或者高层领导对风险管理日益重视,风险管理部门可进一步扩展。如图2-2所示。
图2-2
(三)大型规模风险管理组织
大型风险管理部门中,风险经理无须太多地去注意具体的处理细节。他们应注意人员的组织协调,风险计划的组建和预算及与其他各部门经理之间的协作。见图2-3。
图2-3
风险管理分析专家就是专门帮助风险经理完成这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大型风险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风险往往较大而且较为复杂。因此,风险经理下面应设更多的专业经理来帮助他完成各种具体类型的任务。
(四)选择型风险管理组织
有的企业,对于安全、健康、保险方面的事宜是由保险公司或相关的损失暴露单位处理的,风险管理部门更多地是对职员福利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其风险管理部门的结构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设置的,如图2-4所示,就是这样的一种结构。
图2-4
职员福利助理可能有:退休金助理、健康福利助理、储蓄投资计划助理、组织生活助理。
三、风险管理部门的地位
(一)风险经理
风险经理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领导者,常被冠以各种头衔:“损失控制经理”、“风险经理”、“副总裁”等等。与此同时,他们也被赋予了许多责任:识别、衡量风险,拟订、选择、实施风险处理方案,并评价其效果。除了这些与风险相关的责任,风险经理还有个很重要的任务,即取得各部门的协助。风险管理需要众人的参与和关心。就像过去所提的关于安全的一个口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因此,指导其他部门经理与之一起做出共同的风险决策,并共同承担决策的结果是风险经理的基本任务。在风险管理的整体计划方面,风险经理应帮助高层领导制订正确的风险政策,计划组织风险管理部门的各项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效能。帮助高层领导建立一个责权分明、信息畅通、遍布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网络,使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适应环境的微小变动。在风险控制方面,风险经理必须帮助高层领导在整个企业中形成一种“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奖优罚劣,使每位雇员都能自觉地参与风险控制。风险经理还应衡量比较成本效果,找出合适的风险处理方法予以实施。在风险的财务处理方面,他应与财务经理及其他高层领导合作,共同决定企业自保和投保的程度,比较成本和效果,选出合适的比例。
风险经理担负着诸多的责任,他的工作对一个企业来说,意义是重大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在一个具体的企业里,他受重视的程度,或者说,他的地位还受着一定因素的影响。首先是企业的环境。当企业处于一个不安定的变化的环境,某个损失暴露单位处理不当,就可能影响企业的生存。这时,该企业必会非常重视风险管理,其风险经理的地位也相对较高。其次是高层领导的态度。有时一个企业虽然面临重大的风险,但其高层领导对该企业的现状持有一种侥幸心理。那么,对风险管理一定不会有较多的投入。不重视风险管理,风险经理的地位当然就相对较低。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日益加剧的竞争、日益增多的风险必然会促使企业重视风险管理,风险经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也会相应地提高。
(二)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在前面,我们曾说过,风险管理的成功要靠人人参与,共同努力。风险经理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是寻求企业其他部门的合作。因为仅靠风险管理部门,往往不能确保风险决策的实施。比如在风险控制中,往`往需要为相关部门购置安装一些安全设备,而风险管理部门并没有这方面的资金调度权。又比如,在风险财务处理中,财产保险人往往需要投保人出示投保财产的详细资料,而掌握这方面资`料的是财产所属部门,并非风险管理部门。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可以这样认为,没有其他部门合作,风险管理寸步难行。
下面是风险管理部门需要经常接触的合作部门,现一一分析。
1.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掌握着许多的会计信息,可以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风险分析的资料,帮助风险经理做出正确的决策。会计部门还可以通过在企业各部门之间分配风险管理成本,帮助风险经理监督风险计划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会计部门自身也会产生值得风险经理注意的各种风险。例如,会计部门内部人员盗窃公款或其他贵重资产,会计资料的遗失等。不管是从会计部门得到帮助,还是处理会计部门自身的风险,都需要风险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
2.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部门。它筹集、投放、分配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潜能,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风险管理决策的实施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决策时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双方共同分析损失暴露单位实际情况,比较成本效益,确定合适的风险处理方法,并共同将之贯彻实施。
3.购销部门。购销部门常会使企业面临风险损失。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损失控制时,需要购销部门的合作,以便分析识别损失原因,从而使损失降至最小。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部门可能使用有缺陷的包装,从而导致责任索赔。为了提高销售量,销售部门常会夸大产品的优点用途,还会与客户签订一些不利于本企业的协议。同样采购部门也会产生一些风险。为了减少此类风险,购销部门在开展业务时应多加小心,不要片面追求销售额,须与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合作,控制好本部门的风险。
4.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在制造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常会使生产或劳务工人蒙受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如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对身体的伤害、因中间产品对生产环境造成的污染等。风险管理部门应帮助生产人员识别风险。另外,生产部门也会因为产品设计时考虑不周全,有一些禁忌未被发现,使销售者蒙受伤害而提出索赔;有的产品制造时把关不严,造成次品面市,使企业蒙受损失。这也同样要求风险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共同协作,控制风险。
5.人事部门。通常,人事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设计,安排和管理雇员福利计划。人事部门通常与工会就福利事项进行协商,规定资格条件和福利范围,并管理日常活动。风险管理部门则发挥其专业特长,选择保险人,并与保险人磋商,管理自留计划的财务问题。除此之外,人事部门还可以帮助风险管理部门分析处理企业某些风险。大多数管理完善的企业人事部门对企业各种工作、职位有着系统的描述,对雇员情况也有详尽的记录分析。风险部门可借助这些资料掌握企业重要职位和重点雇员,即易引起风险损失的职位和易发生风险损失的雇员,并与人事部共同实施培训,重新调配,使企业人事安排更合理,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四、风险管理部门的绩效评定
任何一项行为,我们在衡量它的业绩时,都可以运用两种标准。一种是结果定向标准。比如,对销售部门规定年销售额100万元,对生产部门规定年产量10万吨等等。另一种是行为定向标准。比如,对外勤人员规定每周外出工作20小时,对寿险营销员规定每天完成4个准保户的拜访等。结果定向标准关注的是工作绩效,并不关心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行为定向标准则关注工作中所付出的与目标相关的努力,这种努力最终能导致目标的实现。风险经理可充分利用这两个标准来衡量本企业的风险管理业绩。
不论是结果定向标准,还是行为定向标准,在具体运用时都需要使它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可以被测定。这样才可以将它与实际业绩作比较、评定其绩效。绩效评定结果无外乎三种情况:符合标准,没有达到标准,超过标准。企业高层领导、风险经理根据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风险管理部门业绩,并对风险管理计划做出修正和改进。
如果风险管理部门业绩恰好符合标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表明所设的业绩标准也是令人满意的。但是有些精明能干的风险经理却有另一番见解,他们认为这种标准已不能激发出更好的业绩了,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
如果风险管理部门业绩不能达标,这种情况需要仔细分析。如果经过多方面研究考察,发现不达标的原因是标准过高,那就应该降低标准使之更具现实性。事实上,一项过分高要求以至于脱离现实的标准往往只会使人们产生消极的情绪。只有稍高于人们实际能力的标准,才会激发出人们的积极性。只有这样的合理标准,才能使人们尽其全力去争取达标。如果标准是合理的,则应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他们达标。
如果风险管理部门业绩超过标准,一般说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这样可以鼓励人们创造更好的业绩。但是若风险管理部门业绩大大超过标准,则需要仔细地考察研究,看看标准设定是否太低或不全面。
通过这样的绩效评定,企业可以适时适当地调整风险管理计划,使之不断完善,与企业实际情况更为贴合,并为企业提供更好更有效的保障。
风险管理计划书
风险管理计划书能将风险管理目标和要求传达给企业的每一位员工。
风险管理计划书对于整个组织来说,可以建立整个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义风险管理部门责权地位,协调企业各分支机构,对风险暴露单位的风险级别评定,建立提高现有的交流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如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变动时,可保证风险计划持续性,可保证物资设备的连续提供。对于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可以对损失暴露单位控制、转移、进行评估,可以为之提供管理框架,保证风险管理部门在企业中的权利和地位。
风险管理计划书首先应陈述风险管理的意义和它对组织的重要性。这段陈述说明了风险管理部门在整个组织中的位置、风险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者和风险经理的责任权利。该陈述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的内部结构,但有的企业将此包含在企业总体管理理念的陈述中,因此有省略的情形。
在任何情况下,该计划应清楚表明高层领导对于运用风险控制、财务处理措施的态度,该计划应将公司的决策准则表述出来,并陈述在这种准则下,风险处理技术的选择。
下面是一家精细化工公司风险管理计划书的实例。
1、为了保证企业财产免遭灾难性的损失(或在损失后取得经济补偿)和为达到上述两个目的所带来的费用,风险管理是本公司的整个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2、风险管理是为了向决策管理层提供有关风险识别、衡量、处理的资料,以便检查老的计划,拟定新的策略。在这个管理领域,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来自于本企业与企业外咨询机构的风险管理专家。
3、公司将施行下列风险管理技术。
(1)认知风险:认知风险就是对所有损失暴露单位进行识别、衡量,认识这些损失暴露单位因偶然事件而导致的损失。这种损失不仅指损失事件发生当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还包括因该事件发生而产生的后果所带来的间接损失。在计算潜在损失金额时可以是一次性计算。在本公司,凡潜在损失在25000美元以上(含25000美元)的损失暴露单位都应被识别出来。
(2)避免风险:本公司对于那些潜在风险成本高于收益的投资项目予以回避。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合同所带来的损失风险。所有新的决策必须仔细分析、衡量。已经实施的决策,将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被分析衡量,以便尽可能避免风险。
(3)损失控制:一旦认为一个损失暴露单位无法避免时,只要有可能,公司将运用损失控制措施,这是公司的管理原则。本公司有这样一个管理上的原则,即损失控制措施优先于其他风险处理技术。
损失的减少主要依靠对工艺过程,装备设施仔细审查,以便识别衡量风险,将损失控制到最小。这种审查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包括设计环节、组织环节、操作环节,牵涉到一整套人财物的管理。定期的安全检查是必须的,检查的关键在于将纠错措施予以制度化。
(4)自留风险:一般来说,本公司将在下列情况下对一个损失暴露单位进行自留。
①每年的潜在损失很小,可以将它看成正常的经营费用。
②损失的可能性很大,以至于可以将损失事件看成是必然事件。如果采用保险方式,则保险费率很高,而采用其他风险转移技术,也很复杂。这种潜在损失量如在企业的财务承受能力之内,就可采取自留,这样可减少附加保险费的支出。
③发生可能性极小(稍精明的商人都不愿为此而付保险费)。
④没有这方面的保险或费用高到无法承受的。
(5)非保险转移措施。在所有的合同关系中,本公司将把损失转嫁给合适的对象。这意味着在转移风险前,公司将对合同对方承担损失、控制损失的能力,经营传统,行业习惯加以了解。如果公司目标的完成有两种以上途径,那么,可以更多地转移风险的那种途径将被公司采纳。
(6)保险转移。在下述情况下,本公司将购买保险。
①法律或合同对此有规定。
②潜在损失太大,公司无法自负。(判断时,可以与公司资产、经营收入、现金流量等相比较)。
③每年的风险处理成本(不包括保险)公司无法自己承担,而且保险成本合理,可以接受。
④保险可以更好、更经济地提供有关的服务,比如检查、索赔处理、法律服务、损失控制等。
(7)保险与自留结合。公司通过自负额保险、免赔额(率)、超额保险、追溯费率厘订等方法将保险与自留结合起来,于是损失较低的风险暴露单位得以自留。
复习思考题
1、试述风险管理的总目标。
2、试述风险管理的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
3、试述风险管理组织与企业组织结构的关系。
4、试述风险管理绩效评定标准。
5、请为一家综合性大商场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书。
风险识别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识别、感知风险、分析风险、资产损失分析、财务报表分析、流程图、事故树、风险清单、组织图、标准调查表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只有全面、正确地识别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风险衡量才能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才有意义。本章主要介绍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
风险识别概述
一、风险识别的概念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因此风险识别过程包含以下两个环节:
感知风险,即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
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
例如,一个生产企业面临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而财产风险又包括各车间财产损失,仓库设施及库存物损失和其他设施损失等财产风险。在仓库设施风险中,可能致损的风险事故有:火灾或爆炸、水损、交通阻断、其他形式的损失等,这一认识风险及其致损事故的环节就是感知风险。引起火灾的风险因素很多,如电、化学反应、自燃、邻近建筑物的火灾蔓延……。而引起水损的风险因素有:洪水、暴雨、水管或其他设备破裂、供水总管破裂等等。这一研究各种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的环节称为分析风险,如图3-1所示。
图3-1
又如,一个人在一生中面临各种风险,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可能的风险有:死亡、疾病、意外伤害、物质财产损失、民事赔偿责任等,而导致死亡的风险事故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杀、疾病等等,此环节为感知风险,而研究每一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则是分析风险。
因此,感知风险与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两个阶段,感知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关键。这是因为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寻找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为拟订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
二、风险识别的目的和特点
风险管理过程可划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及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四个阶段。风险识别作为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
·需要考虑哪些风险?
·导致损失的风险事故有哪些?
·引起风险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条件是什么?
·风险事故所致后果如何?
·如何增强识别风险的能力?
通过风险识别,了解面临的各种风险和致损因素,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便于实施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二阶段,即便于衡量风险的大小。风险识别是风险衡量的基础,也是进行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因此目的之二是为了选择最佳的风险处理方案。
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连续性、制度性的工作。所谓系统性,是指风险识别不能局限在某个部门,某个环节中,而要研究经济单位这样一个完整系统所具有的全部风险。所谓连续性,是因为世界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任何事物都在变,风险的质和量都在变,还可能出现前所未有的风险,若非连续性地工作,实难发现经济单位所面临的潜在风险。至于制度性,是因为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科学的管理活动本身要有组织、有制度。
三、风险识别的方法
从风险识别的途径来看,风险识别可运用经济单位外部,如保险公司、风险及保险学会等设计的风险分析表格,直接用来识别自身风险。这些方法有:保险调查法,保单对照法,资产损失分析法等,但此类方法提供一般性风险的识别。由于经济单位都各有自己的特点,经济单位可针对内部特有状况自行设计识别风险的方法。此类方法有: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等。
风险识别的各种方法在风险识别的两个阶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保险调查法等较多地被用于感知风险;风险清单分析法、威胁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以及风险因素分析法则较多地被用于分析风险。还有一些方法在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中都能得到较好地运用,如现场调查法、与组织内外专家磋商等。尽管如此,我们仍按感知风险方法和分析风险方法分别介绍。
需要指出的是,每一种风险识别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是因为:(1)任何一种方法不可能揭示出经济单位面临的全部风险,更不可能揭示导致风险事故的所有因素,因此必须根据经济单位的性质、规模以及每种方法的用途将多种方法结合使用。(2)经费的限制和不断地增加工作会引起收益下降,风险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条件选择效果最优的方法或方法组合。(3)如前所述,风险识别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仅凭一两次调查分析不能解决问题,许多复杂的和潜在的风险要经过多次识别才能获得较为准确的答案。
感 知 风 险
风险识别的第一步就是感知风险,通过各种方法认识经济单位面临的风险,为分析风险奠定基础。感知风险的方法很多,我们以企业为例介绍感知风险的几种方法。
企业要尽可能全面地发现它所面临的风险,关键在于寻找同企业以下两个方面相联的每一个风险因素:
1.企业本身的活动
(1)企业活动的性质。即企业经营何种业务,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或是金融企业;
(2)企业的经营方式。如工业采用的生产方式,是否将工程分包出去,原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客户是谁等。商业企业是否自营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联营,承包经营等。
2.企业经营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包括物质、法律和政治环境等。例如,根据某些法律规定,企业要对产品缺陷引起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又如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各种巨灾威胁等等。
组织图分析
组织图分析适用于各类企业的风险识别,是企业感知风险的最一般而又必要的方法之一。与其他方法比较,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能够提示企业关键人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通过组织图分析能反映以下事实:
1.企业活动的性质和规模。例如一个企业集团是由哪些子分公司组成,是否有国外子公司,它们各经营什么性质的业务等。
2.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依赖程度。
3.企业内部可以分成的独立核算单位。这是对风险做出财务处理决策时所必须考虑的。
4.企业关键人物。如有权参与制定和实施企业经营决策的人,能够提供风险管理人员所需的技术和其他信息的人等等。
5.企业存在的、可能使风险状况恶化的任何弱点。
二、财务报表及原始会计资料分析
风险管理试图避免的事故都将导致对财务的负面影响,所以财务报表提供了关于这些事故的线索,因而揭示出企业需要保护的是什么。这样,仔细研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能够使风险管理人员熟悉企业哪些方面存在着风险。
(一)资产负债表
此表显示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净值,它是某个时点的状况,它所提供的信息是表制成前的最新情况。在识别风险过程中,风险管理人员需要考虑:
1.由于意外事故可能导致价值减少的资产。
2.可能由于事故而增加或产生的负债及事故发生后仍存在的负债。
3.资产价值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减少了企业的净值。
表3-1是一个简化了的资产负债表。由表3-1可知建筑物账面原值为200000元,累计折旧70000元,净值为130000元。这些数据对风险识别来说是有意义的。另外还要考虑是否在200000中包含了土地的价值,这一点还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原值。表中不能反映资产何时获得或今天重建需多少钱,但风险管理人员关心的是今天可能面临损失的资产价值,而非历史上的价值。负债栏只显示现存的负债情况,并不是将来的负债,对于估计由于将来的错误行为导致企业的负债,负债栏仅提供了有限的帮助。资产负债表还可用来寻找须更进一步进行风险识别的资产种类。
表3-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含银行存款)
6000
应收账款
100000
存货
400000
流动资产总值
506000
固定资产:
设备
20000
建筑物
200000
(折旧)
(70000)
130000
固定资产总值:
150000
资产总值:
6560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账款
300000
应付抵押贷款
120000
总负债:
420000
所有者权益:
236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6000
(二)损益表
该表有助于分析影响净收入的各种因素。例如一个企业的损益表显示其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额和租金收入,这表明销售处及出租的房屋任一处发生事故都会减少公司的收入,增加其支出。对每一种收入和支出都应做出分析以决定是否某一种意外损失会对它们产生负面影响。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该表能用来分析企业经营中的变化。通过揭示净流动资本的变化,反映出在报告期内企业资金是怎样变动的。企业资源和资金使用的变化会反映企业潜在的重要风险。
三、流程图分析
一幅流程图能生动、连续地描绘一个特殊活动过程,在辨别整个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上是非常有用的,这些工序常被称为“瓶颈”——即该工序发生任何事故都会造成整个生产的停止。这样的流程图可能贯穿于整个生产活动中,甚至是整个经济活动(企业仅作为一部分参与,如在原材料→产成品→销售这一大活动过程中的各企业、组织)。图3-2是一个打字机生产程序流程图,图3-3描绘了酿酒的整个过程,包括了好几个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操作方法,图3-4则描绘了一个企业购进原材料,生产以及通过不同销售渠道的整个过程。
损失风险的流程图分析建立在每个企业有价值的前提上。因为它对原料进行加工,提高它们的价值,并且生产出产品。依照这个逻辑,无论该企业是作为一个整体,还是作为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一环,只要一些事件使得生产减慢或停止,都会使企业遭受损失。例如,在图3-2下,流程图会帮助辨别原材料和零部件仓库中会发生什么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生产中断。同样也能辨别打字机生产各环节,如压模、装配、包装、发送中可能会发生的事件。因此,一幅流程图会在一个特殊位置上揭露一些关键的东西。
从另外一个涉及好几个环节的例子看,如制酒工序(图3-3),其中,葡萄压碎机特别重要,如果这个机器有一丝故障,那么整个生产过程都会中断。瓶装工序也是另一关键所在,它潜在的困难就是如何才能快速地调换受损的瓶子等等。流程图也能从制酒本身揭示风险,包括偶然的来自盒装或瓶装厂商的风险,例如,如果一个盒子或器皿进货渠道中断,是否能通过其他渠道来弥补,使生产得以继续。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简单的流程图不可能包含整个活动过程的全部细节和内容。否则,应对每一独立部门,每一生产环节,甚至每个供应商和销售商分别制订流程图。
图3-4和前面两张流程图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沿着不同路径显示货币的价值,这些数字可以被用在任何一种流程图,来揭示在生产过程每一阶段的价值增加情况,因此更能辨别出整个生产过程不同部分的联系程度及重要程度。注意到图3-4的生产过程有很多分支路径,并不像图3-2和图3-3那样仅有单一路径,如果一条特殊的供应、生产、销售线遭受损失,这些分支可供风险管理机构选择。
流程图分析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它不能鉴别每一生产步骤的易损程度,即使对关键工序也只能对损失作最少估计。因此,流程图像财务报表一样,只能识别风险是否存在,而不能揭示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由于这个原因,流程图分析应该和风险识别的其他方法一起使用。
四、标准调查表
标准调查表提出一些大众化的问题,所谓“标准”是指全部问题对各种类型的企业都有意义。因此其优点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但不能揭示某个产业的特殊性,更不能揭示某个企业的特殊性。
一个标准调查表少则几页,多则上百页,大部分标准调查表根据不同方法分成几个部分,常见的分法是按照损失暴露价值的大小来划分。本目主要介绍一般美国企业普遍应用的识别风险的几种调查表:风险分析调查表,保单对照分析表和资产——损失分析表。
1.保险调查法。
所谓保险调查法(The Insurance-Survey Approach)是指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及有关的学会就企业可能遭遇的风险加以详尽的调查与分析,编制各种调查表供企业参考的一种方法。在美国,通常由保险公司、风险及保险管理学会(Risk and Insurance Management Society: RIMS),以及美国管理学会(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 AMA)设计出一种广为企业界应用的风险分析调查表(Risk Analysis Questionnaire)。
上述此种标准调查表并没有考虑企业本身的特性,而是由保险公司或有关学会所提供的一般用途的风险分析表格,故适用于中小规模且风险管理政策并不太完备的企业。利用标准调查表来发现风险的方法其优点是:(1)由于标准调查表是由保险和风险管理专家们所提供,故可获得职业分析家们的意见。(2)利用此法可免费或支付少量费用即可获得专家们服务。(3)可以让没有任何风险管理知识的人员来回答,方便实用。反之,缺点则有:(1)上述标准调查表的制成是按一般企业设计而并非为特定的企业设计,常常是由市场上现行出售的保单转换而成并非以特定企业所可能面临的潜在损失形态为依据设计而成。故企业在运用此表时可能会发现该表忽略了很多不可保的风险和未包括在内的风险。(2)由于填表人员绝大数并不知道表中问题是怎样提出来的,使得他们仅仅做完表中的问题,而不能激发填写者的思维,获得更多的信息。
2.保单对照法
保单对照法(The Insurance Policy-Checklist Approach)是由保险公司将其现行出卖的保单种类与风险分析调查表融合,以问卷的形式制成表,企业风险管理人员依据此表格与企业已拥有的保单加以对照比较分析的一种识别风险方法。此法纯粹从保险的立场(Insurance-Oriented)由专家们设计出保单对照分析表供企业界使用。它与保险调查法不同的是使用者必须具有丰富的风险管理知识的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并且调查的侧重点是可保风险。
3.资产——损失分析法
美国管理学会(AMA)在制成风险分析调查表后,又设计了资产——损失分析表(Asset-Exposure Analysis)。该表的内容分成两大部份:一为资产,另一为可能的潜在损失。
资产包括:(一)有形实质资产。1.不动产;2.个人财产;3.杂项财产。
(二)无形资产
这些资产可能的潜在损失可分为:
(一)直接损失
一般不可控制和不可预测的损失;
一般可控制和可预测的损失;
主要与财务价值有关之损失。
(二)间接损失
(三)第三者责任损失
这种分析表是从企业整体出发来分析企业的所有风险,包括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结合其他标准调查表,如风险分析调查表,将有助于风险管理人员发现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
五、投入产出分析
投入产出分析是通过分析企业内各部门之间和企业与外部之间的商品和服务流量的关系,来识别企业所面临风险的一种分析方法。它将一个部门的产出转变为另一个部门的投入这样的关系,通过投入产出表反映出来。由于一个部门生产的产品或部件的价值包含了本部门生产过程新增加的价值,因此投入产出表还能够反映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贡献。同时,投入产出表又能揭示企业各部门之间以及外部企业的相互依赖程度,发现企业内某些部门和某些外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特别重要性,从而有助于分析和识别导致企业正常生产被打乱甚至停顿的各种原因和条件。表3-2转引自英国CII教材《风险管理》,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投入产出表。
在表3-2中,纵列表示各部门的投入,横行表示各部门的产出。整个投入产出表的上半部说明商品从哪些供给者购入,反映了汽车修理厂及内部各部门与供给商的依赖关系。例如,三个部门——维修部门、车身车间和门市部从轮胎批发商处购买了轮胎。该表的下半部表示各部门的投入和产出的数量。在表中可以看出门市部、维修部门在整个业务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如维修部门不仅为两个汽车销售部门出售车辆提供服务,还为车身车间意外损失的修理业务提供主要的投入材料。
如果各部门作为独立的核算单位,每个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在转移到其他部门时,其价格中包含了本部门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但在许多企业中,产品在各生产阶段上并不计价,致使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无法以数量形式确切地表现出来。然而,我们仍可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表现出各部门之间的依赖关系以及预测未来业务情况。
表3-2 一个汽车修理厂的投入产出表 单位:千英镑
投 入
产 出
新
车
部
门
旧
车
部
门
维
修
部
门
车
身
车
间
喷
漆
车
间
门
市
部
新
车
销
售
旧
车
销
售
维
修
部
门
事
故
修
理
汽
车
和
杂
货
各部门向每个供应人购置的总量
汽车制造商
800
旧车
150
备件供应商
180
轮胎批发商
15
115
15
油漆商
10
石油商店
600
杂货店
10
10
30
外来供给
(总计)
800
150
205
125
10
645
总产出
新车部门
900
900
旧车部门
230
230
维修部门
10
10
100
285
405
车身车间
350
350
喷漆车间
30
30
门市部
675
675
全部中间投入
新增价值
810
90
160
70
205
200
225
125
10
20
645
30
总产出
900
230
405
350
30
675
2590
例如,将不同生产阶段的投入产出数量用占总产出的比率关系来替代,那么我们得到另一种形式的投入产出表——系数矩阵(如表3-3)。
表3-3 一个汽车修理厂投入产出系数矩阵
投 入
产 出
新车部门
旧车部门
维修部门
车身车间
喷漆车间
门市部
新旧销售
旧车销售
维修部门
事故修理
汽车和杂货
总产出
外来供给总计
新车部门
旧车部门
维修部门
车身车间
喷漆车间
门市部
全部中间投入
新增价值
总产现
系数的计算只要将原来的价值与总产出2590相除就可得到。系数矩阵可用来估测未来新投入产出表的各组价值数额。假定投入产出关系不变,即系数矩阵不变,则如来年总产出增长20%,达到3108000英镑,各对应数值也相应增长,如购买新车的数额增长到 ×3108000=960372(英镑)。如果系数矩阵根据预测有变化,则应通过调整系数矩阵,再行计算。可见 投入产出表能够反映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程度。
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前述各种识别风险的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风险管理人员在实际运用时最好能综合使用,不仅如此,还应注意下列几点:
1、现场调查。使用前述方法,一个有水平的风险管理人员就可能识别大多数风险。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尽可能地认识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风险管理人员还应采用现场调查方法,对企业内外关键部分进行查勘,以判定哪些东西会受损,损失价值会多大,以及什么样的风险可能导致哪些价值的丧失。
2、注意其他记录和文件。一个企业拥有的每一条记录和每一份文件都可能包含有关风险的有用信息。不应把风险的识别局限于财务报表和原始会计资料的分析上,还应收集和审阅企业已签合同、企业决策层的会议记录、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等。这些记录和文件会帮助风险管理人员认识到企业潜在的用其他方法无法识别的风险。
3、加强与企业内外专家的联系。
分析风险
为了进一步认识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必须详细研究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这对风险衡量及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尤为重要,本节讨论分析风险的几种方法。
一、风险清单
风险管理人员在分析风险时,最经常、普通使用的方法是编制风险清单,清单上逐一列出企业面临的风险,并将这些风险与企业活动联系起来考察,以便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包括可保的和不可保的。因此,风险清单中必须列明企业所有的全部资产,以及虽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处置权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人员状况也必须反映出来。另外,风险清单中尽可能地将企业经营所需的其他设施和条件,企业经营活动所处的物质、自然、社会、法律和政治环境等一一列明,便于风险管理人员分析风险。
在分析可能引起分险事故的因素时,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引起事故的风险源,一是影响损失程度的因素,尤其是可能扩大损失程度的因素。例如,在考察洪水风险时应注意企业主体部分所处的地理位置,在发生洪水倒灌、暴雨、排水系统阻塞以及河堤决口等意外事件时,厂区有无被淹没的可能性。又例如,以分析火灾或爆炸风险时,对每一建筑物及场所均要考虑:(1)有无引起火灾或爆炸的风险源。如电气风险、化学风险、发热的风险和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相连或毗邻的建筑物和场所占用性质等。(2)影响损失程度的因素。如建筑的类型,是否安装自动喷淋设备,其他灭火装置和警报设备,屋内存放物品的性质与最邻近的消防队的距离等。在考虑产品责任风险时,要检查生产过程的性质,控制质量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次数,使用产品的国家对产品缺陷法律责任的规定等等。
二、威胁分析
威胁分析是通过编制对企业经营活动构成威胁的事故一览表,来分析造成企业生产中断的各种原因,以及这些原因对致损事故发生及损失程度的影响力的一种分析方法。例如,对通往工厂的交通阻断进行威胁分析。有很多原因可以引起交通阻断,如发生流行病后的防疫管制;临街建筑倒塌堵塞交通;自来水总管或煤气总管破裂引起的禁止通行;车辆在主要通道处发生碰撞;政府命令(如卫生和安全部门发出的禁令)等等。这些威胁可能改成企业生产中断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是各不相同的,表3-4仅仅列举了交通阻断的威胁,事实上完整的威胁分析,应将可能的事故均一一列出,进行分析。
表3-4 威胁分析(略表)
威胁
原 因
结 果
减轻危险的
因 素
损失估计
物质损害
经营活动中断时间
交
通
阻
断
(1)洪水
(2)道路下陷
(3)流行病
(4)汽车碰撞
(5)政府命令
(6)罢工
完全阻断
完全阻断
完全阻断
完全或部分阻断
完全阻断
完全或部分阻断
供给有保障
后门入厂
良好的工业联系
0
0
0
0
0
0
2~5周
1周
1~2个月
1天
1~30天
2~5周
三、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是对可能引起损失的事故进行研究,并探究其原因和结果一种方法,图3-5作了说明。以锅炉运行事故为例,有多种潜在的事故原因,如锅炉爆炸,水管破裂,主供水泵故障等。这三种原因所引起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锅炉爆炸会造成生产过程的重大停顿,财产毁损和人员伤亡,并可能引起对第三者的责任;水管破裂可能引起生产的短暂中断,但不会引起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主供水泵发生故障时,如果能立即开启备用泵,则可能丝毫不影响正常生产的进行。
原 因 结 果
图3-5 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还可以用逻辑树的方法来识别出各种促成致损事故的风险因素,计算事故发生的概率。我们将利用逻辑树进行事故分析的方法称为事故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它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一种有效方法,在风险管理中运用很广。
四、风险因素预先分析
风险因素预先分析法(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是指在一项活动开始之前,分析整个系统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类型,估计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适用于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对新开发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风险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对其风险因素的预先分析。风险因素预先分析法的主要过程如下:
1、分析系统出现事故的可能类型。通过广泛收集资料,了解本企业以及国内外同类型企业曾出现过的事故;与企业内外的专家磋商;深入调查企业的外部环境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社会环境,以了解外部环境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灾害和事故;分析企业内部生产工艺和流程,了解其可能出现的事故属于哪一类型。
2、调查风险源。弄清风险因素存在于哪些地方,以确定风险源头。
3、识别风险源转化条件。研究风险源转变为危险状态的必要条件和危险状态转变为事故的触发条件。
4、划分等级。找出了风险源、转化条件、触发条件以后,再对上述风险因素后果的严重性划分等级,以供风险管理决策使用,一般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 后果可以忽略,可不采用控制措施。
二级 后果较小,暂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应考虑采取控制措施。
三级 后果严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需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四级 灾难性后果,必须立即予以排除。
复习思考题
1、风险识别的目的是什么?
2、为什么说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连续性、制度性的工作?
3、简述下列几种风险识别方法:
流程图分析法 保险调查法 保单对照法 事故分析法
4、风险识别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什么?
企业风险分析
本章重要词汇:重置成本法、重置全价、有形损耗、无形损耗、营业中断损失、额外费用、租赁价值、租权利益、共有过失原则、比较过失原则、最后明显机会原则、雇主责任风险、产品责任风险、职业责任风险、汽车责任风险、损失扩展因子、人身风险、收入能力损失、重要人物损失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同时企业也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的威胁。企业如果因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不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自身利益受损,而且个人家庭也会因此遭受打击,社会总体经济水平也将下降。因此,企业对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无论是出于自身经济安全保障考虑,还是出于社会责任考虑都是非常必要的。本章着重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
企业财产风险概述
企业的财产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根本所在,要使企业财产具有最大的安全保障,风险管理者必先对企业财产进行全面透彻的了解。
一、企业财产与权益
企业财产从广义上说,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如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无形财产指诸如版权、发明权、商誉等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我们主要讨论企业有形财产。企业有形财产根据其能否移动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指能够移动的财产,包括机器、材料、产品等;不动产指不能移动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按其价值转移方式可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
企业主要因所有权而对已有的财产享有权益,而因其他权利对一些非所有的财产享有权益,主要有:
1、抵押权。企业可能因贷款或赊销等原因产生债权。企业如果就某一债权和债务人签订了抵押合同,那么它就拥有因抵押合同产生的抵押权,从而对抵押物享有权益,因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企业有权依法对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损失,企业就丧失或减少了对抵押物的权益。如果债务人对抵押物的损失有过错,那么企业有权要求债务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使自己对抵押物权益的丧失或减少得到补偿;如果债务人对抵押物的损失没有过错,企业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失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的抵押物损失得不到赔偿,那么企业丧失的部分或全部对抵押物的权益就得不到赔偿,企业债权的实现就失去保障,企业就会面临贷款或货款收不回的风险。企业虽然难以对抵押物进行直接管理,但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对抵押物进行保险等方法达到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目的。
2、质权。在动产质押中,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企业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企业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这些动产如果受到损坏,企业就会面临收不回贷款的风险。同动产质押一样,企业对部分权利质押中的权利凭证,如汇票、本票、债券、提单等拥有权益,同样它们的损毁也会导致企业债权难以主张。
3、留置权。我国《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如对来料进行加工的加工商,因客户到期未付加工费而对所加工的材料有留置权,并通知客户在某一期限内履行债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加工商可以与客户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因此加工商在来料加工期间与留置期间,必须保证留置物安全,否则会影响其债权的主张。
必须注意的是,企业就上述两项权利而对相关财产拥有的权益仅以其债权为限,因此一旦这些财产灭失或损毁,企业不仅遭受债权的损失,而且要对超过债权部分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成为额外损失。
4、作为承租人。一般的财产租赁合同都对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损失责任做出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人承担租赁财产的一切损失,则承租人将面临较大风险,对无论是由于自己过失还是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要负担,当然承租人也可改变租赁合同条款,将风险留给出租人。
另外承租人对于租赁财产的某些改善拥有权益,承租人可以藉此获得某些利益。如果租约到期这些改善不能带走,承租人将丧失这一权益。如承租人对租房的装修,将因租约到期而不能带走遭到损失。
5、作为受托人。委托人委托企业处理财产的,如果企业有过失,造成损失,应对委托人负赔偿责任。委托是一种劳务合同,而导致前述留置权产生的加工承揽、运输、仓储保管也是劳务合同,都是从委托中独立出来的,是某种劳务给付定型化,因此委托更具广泛意义。
二、财产损失形态
企业财产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形态,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如下:
1、按财产性质可分为动产损失和不动产损失。
2、根据损失原因可分为火灾损失、爆炸损失、飓风损失、盗窃损失、地震损失、洪水损失等。
3、根据损失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可分为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财产实物形态的损毁,造成其经济价值直接减少,如机器设备的损毁。间接损失指因其他财产的直接损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费用损失、责任损失,其中间接财产损失如雷电击坏企业供电设备,导致企业冷冻保存的货物因停电而受损。还有一种间接财产损失情况,是由于财产的一部分受损,破坏了此财产的完整性,影响到其余部分价值的实现,如成套的瓷质餐具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颠簸而部分受损,那么每套餐具剩余完好的部分必须折价销售。收入损失指由于财产受损,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导致收益的减少。费用损失指财产受损而额外发生的费用支出,如企业向外界租赁替代受损设备以维持生产经营,而支付的租赁费用。责任损失我们将在第三节中具体讨论。
4、根据财产权益的性质可分为所有权权益损失、抵押权权益损失、质权权益损失、留置权权益损失、租赁合同权益损失、委托合同权益损失等。
5、根据财产损失是否可通过保险得到补偿分为可保损失和不可保损失。因为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者处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分清哪些损失可以通过事先的保险来得到补偿,是风险管理者决定是否运用保险的基础。
各种财产损失形态如图4-1所示。
三、财产损失原因分析
风险管理者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各具体损失原因进行分析,再结合财产损失的历史资料,才能做到对财产风险的有效识别。
(一)火灾
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灾的发生往往全无征兆,其结果却可能是灾难性的,这样的例子,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屡见不鲜的。下面我们着手从火灾的定义开始分析。
1、火灾的定义
火灾是指由于失去控制的异常性燃烧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异常燃烧必须符合下列特征:
(1)有燃烧现象,即必须有光有热有火焰。显然由于烘、烤、烫、烙所造成的焦糊变质等,不属异常燃烧范围。
(2)不属于正常目的。日常生产生活中正常目的用火,都是正常燃烧,如用汽油焚毁传梁病人的衣物、火力发电等。但出于非正常目的用火,如为泄愤而纵火,或纯粹出于意外的燃烧如电焊时的火花引起的大火,都属于异常燃烧。
(3)有蔓延扩大趋势。仅烧掉微小的财产如一件衣服而再无蔓延的趋势,不能称之为火灾,而为火警。
一场火灾的发生,必定包含有三个因素:
(1)点火源。指可以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点燃源。一个烟头、一点火花都有可能成为一场火灾的点火源。
(2)可燃物。指可以进行实质性燃烧的物质,可以是气体、液体或固体。
(3)助燃物。指可以与可燃物结合进行燃烧的物质,如氧气。
风险管理者只要将某一环境中上述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与另外因素分开或防止它们三者的结合,便能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
2、火灾风险因素分析
火灾风险因素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它们是火灾发生的潜在原因,其中道德风险因素与心理风险因素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并且难于控制。风险管理者应立足于对实质风险因素的控制,继而实现对道德、心理风险因素的控制。
(1)实质风险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主要指可燃物与点火源。由于各企业生产经营性质不同,可燃物之性质、数量千差万别,风险管理者宜针对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此不再述及。可能引起火灾的点火源有雷击、静电、高温热表面、化学反应热、电线短路、烟头等。点火源的产生往往与人为因素有关,这就涉及到下面的道德风险因素与心理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典型的道德风险因素是纵火以骗取保险赔偿,但作为生产经营正常、法制意识健全的企业绝少可能发生这样的行为,风险管理者应注重于其它道德风险因素,如图4-2所示
企业火灾的发生更多的是由心理风险因素引起的,如图4-3所示。
以上对火灾损失风险的分析仅就一般情况而言,企业风险管理者尚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性质、财产状况、自然环境、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处理。
(二)爆炸
爆炸指物体在瞬息间发生分解或燃烧时排出大量气体,对其周围环境或容器造成强大压力所发生的破坏现象。爆炸是引起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火灾也常引起爆炸,结果导致财
产的严重损失。爆炸可为分物理性爆炸与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指因容器受到超过本身强度的强大压力所造成的爆炸,如锅炉、液化气罐爆炸等。
2、化学性爆炸。指物体间发生化学反应,短时间形成大量高温气体,以很大的压力向周围扩散,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
(三)雷电
雷电是指发生在积雨云中的放电、雷鸣现象。当带有不同电荷的雷云互相接近,或者带电雷云接近大地并使地面感应出异性电荷,在电荷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能剧烈放电,出现强烈闪光,并伴有爆炸的雷鸣声。雷云之间的放电一般不会造成危害,云地之间的放电往往会危及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这种云地之间的放电现象称为雷击,它可以分为直接雷击和间接雷击:
1、直接雷击。直接雷击往往是雷电直接击中地面物体而造成损失,有时,雷电放电时产生的巨大爆炸也会造成地面物体损毁。
2、间接雷击。间接雷击指雷电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火灾,造成损失,或因雷电的高电位感应,引起电器损坏。
风险管理者可以通过对建筑物或其他易受雷击损坏的设备安装避雷设备,减少雷击损失。
(四)洪水
洪水指大量的降雨在短时间内汇聚河槽而形成的特大径流,又称“汛”。我国是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据历史资料的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共发生大水灾1092次,平均二年一次,“治国先治水”成为古训。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加强对大江大河的治理工作,然而由于经济发展,客观上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我国的水患并未减轻。
洪水灾害具有广泛性,其危害面积往往达到数十百万平方公里。目前,我国将近一半人口、1/3的耕地和主要大中城市受到江河洪水之威胁。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多数位于江河下游的洪积、冲积三角洲平原地带,人口密集,土壤肥沃,经济发达,其工农业产值占全国的2/3。这些地方如果遭受水灾,损失必然严重。如在1991年仅5~8月份的江淮大水灾,就使5113人死亡,亿亩农作物受灾,498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达799亿元。
(五)地震
我国位处环太平洋震带与欧亚震带之间,是世界上地震频发和受地震威胁较大的地区之一。据国家地震部门统计,31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70%的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位于7度以上的高烈度区,2/3的省、市、自治区均在本世纪以来遭受过6级以上地震的袭击。
地震灾害与洪水灾害一样具有广泛性,并且以瞬时突变的形式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而后又有不断的余震发生,而地震的发生往往会引发出其他一些灾害,如火灾、滑坡、海啸等。鉴于地震的特性,对它造成的损害只能靠事前各种防震措施、及时准确的预报和灾后有效的施救来减少。
(六)盗窃
盗窃行为可以分为内盗和外盗两种,外盗指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财产的盗窃,可以通过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措施来减少;内盗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不忠雇员单独或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进行的盗窃。
盗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往往超过被盗财产的价值,包括某些关键设备被盗而造成经营中断的损失,作案者为毁灭证据而放火焚烧现场造成的损失等。
企业财产损失金额评估
第一节中我们对企业财产损失原因的讨论,是对企业潜在财产损失的定性分析。企业风险管理者还需对企业潜在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定量分析,以期做到对风险的全面识别。
一、财产直接损失评估
财产的直接损失往往是实物财产本身经济价值的减少,因此我们可以用资产评估的方法对企业潜在的财产直接损失即财产的经济价值做评估。
(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被评估财产现时重置全价扣除损耗和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财产价值的一种方法。“重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现成的相同或相似的财产,另一种是重新购买材料、重新设计、重新建造相同或相似财产。而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用与旧财产相同材料、技术标准建造;另一类是用新材料、新技术标准建造,现实生活中后一类情况居多。
财产无论是被使用还是闲置,都会被损耗,主要有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有形损耗一方面是由于使用引起的,例如机器的运转会造成损耗;另一方面是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引起的,如金属因氧化作用而生锈。无形损耗指企业财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引起贬值:一种情况是由于生产此类财产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因而使此类财产价值减少;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新技术的发明与应用,生产出效率更高的机器设备,因而使企业原有机器设备贬值。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财产在物质形态上并没有遭到损耗,仅是内在价值的无形减少,因而称之为无形损耗。企业财产的重置成本评估程序如图4-4所示:
图4-4
财产重置成本=重置全价-有形损耗-无形损耗
=重置全价×成新率-无形损耗
=重置全价-累计折旧额
1、重置全价的评估
(1)直接法。直接法以重置财产所需各项成本直接估算。
财产重置全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指购置全新财产全部支出中可以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那一部分支出。如机器设备的买价、重新制造所需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等。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财产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各种支出,如设计费、行政管理费用。间接成本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标准进行分配才能计入购置成本,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①按人工成本比例计算:
间接成本=人工成本总数×分配率
②单位价格法:
间接成本=工作量(按日计或按时计)×单位价格(元/日或时)
③直接成本百分率法:
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占直接成本百分率
例:风险管理者要对一台机器设备进行估价。此类设备市价80 000元,运费500元,安装费用500元,人工成本600元,该机器采购安装所发生间接费用约占直接成本5%,则该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为:
直接成本=80 000 +500 +500 +600=81 600(元)
间接成本=81 600×5%=4 080(元)
重置全价=81 600+ 4 080=85 680(元)
(2)产出能力比较法
产出能力比较法是以生产相同的产品的全新财产为标准,通过比较被评估财产与全新财产的产出能力,从而确定财产重置全价的方法,计算方法如下:
例;某企业一设备年产量为60 000件,全新设备市价10万元,年产量 80 000件,则企业的设备重置全价为:
(3)物价指数法
指根据财产账面原值与物价变动指数估算重置价格的方法:
例:某设备1985年购进,账面原值5万元,1996年进行评估,已知1985年与1996年物价指数分别为100%与160%,则:
2、有形损耗的评估
有形损耗是财产损耗贬值的主要原因,对不同的财产可按年限折旧法或用工作量法估计其有形损耗。
财产的成新率应由企业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家对财产损耗进行鉴定,然后确定。
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财产已有的和可预见的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估计的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已使用年限包括会计记录的财产已提取折旧的年限——使用年限,以及财产实际使用年限,可用下式表示:
EMBED
3、无形损耗的评估
由于经济技术的发展,使一些财产生产成本降低,价格下降,并且不断有高效的新机器设备产生,使得企业老机器设备承受了“无形损耗”,这种损耗,可以通过比较两者生产成本来估算:
式中:n为被评估财产尚可使用年限;
i为利率,。
例:企业某一生产设备,已有高效的同类设备面世,有关资料如表4-1:
表4-1
旧设备
新设备
年产量(件)
100000
120000
单件成本(元)
年成本(元)
80000
60000
年成本超支总额:80000-60000=20000(元)
扣除所得税(税率33%):20000-20000×33%=13400(元)
尚可使用年限:6年
利率:i=6%
无形损耗:13400×=65928(元)
上述方法实际假设了每年产生的成本超支额是等额的,如例题中的13400元。如果年成本超支额不完全相等,则计算公式为:
其中Bt为第t年产生的成本超支额,i是利率。
(二)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调查市场上与被评估财产相同或类似的财产价格,据以确定财产评估价值的方法。现行市价法的运用,要求有比较发达的物资交易市场,企业能够获得相同或相似的财产的交易资料。
1.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财产完全相同的财产,以其交易价格作为被评估财产的现行市价,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这种方法的运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2.类比法
类比法是指在市场上找到与被评估财产相类似的财产,以其价格为基础,对被评估财产的差异因素做调整,确定被评估财产的现行市价。其中差异因素有新旧程度差异、功能差异、外观差异等,不同的差异因素调整方法各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新旧程度差异因素可用损耗的差异来进行调整,功能差异可通过营运费用与产出的差异来调整。
现行市价法受市场影响较大,如供求状况的变动对市价影响很大。另外风险管理者对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不同,结算方法的差异等因素应一并考虑。
(三)收益现值法
企业的某些财产,使用寿命较长,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获取收益,因此这些财产的价值,可以用它们未来收益的现值表示。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财产时的一般程序为:
1.收集、整理评估对象的有关财务资料或经营情况信息,并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比较分析,预测财产未来收益情况。
2.收集评估对象的有关税收、物价等有关资料,计算未来期间净收益。
3.预测评估对象的剩余使用年限。
4.将未来的收益折算为现值。
根据被评估财产的收益情况,有以下几种现值计算方法:
(1)有限期间各年收益折现法。其计算公式为:
例:某企业一大型设备预计还可使用三年,未来三年预计收益为50万元、50万元、40万元,利率为6%,则此设备收益现值计算如下:
收益现值=50×+50×+40×=(元)
(2)无限期收益折现法
按未来各年预期收益是否等额,分为永续年金法与分段法:
①永续年金法。此法适用于未来各年预期收益等额的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②分段法
此法适用于未来收益额波动较大的企业,对近期(通常为五年)各年按有限期间各年收益折现法计算,对远期收益假定为某个等额,用永续年金法将其折算为第6年的本金,再将其折现,求出收益现值总额:
收益现值评估法特别适用于出租的财产和以营运收入为主的财产的评估,但运用此法的困难在于收益额的预测,因为它受主观因素、管理经营水平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较大。
二、财产间接损失评估
企业财产的直接损失,往往是有形且在一定限额之内的,而因其带来的间接损失却因其无形而不易被人重视,且其金额可能之巨,远比直接损失对企业的危害要大,风险管理者应有充分认识,下面就两种主要的间接损失作分析:
(一)收益减少
当企业财产遭受损失后,企业就部分地或全部地丧失了对财产的使用,使收益减少。
1.营业中断损失
营业中断损失是指企业财产遭受直接损失后不能继续正常的生产经营,在恢复正常之前所蒙受的收入损失。对于商业企业来说,主要是不能营业造成利润损失,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主要是产量下降导致利润下降。
营业中断的损失包括以下两部分:(1)假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没有中断,本可获得的净利润。(2)营业中断后,仍继续发生的费用,如员工工资、贷款利息等。但因营业中断而免于开支的费用,应从营业中断损失中扣除。
营业中断时间长短取决于受损财产性质与受损程度、修复速度。营业中断时间还必须包括经营恢复到正常水平所需的时间,如果营业中断时间过长,在评估损失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发展趋势。
2.连带营业中断损失
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过分依赖于一个或若干个原料供应商或客户,那么一旦这些原料供应商或客户发生某些意外,导致正常的生产经营受阻,将会连带影响企业的生产或销售。如一造纸厂与一印刷厂业务关系密切,对方业务量占各自业务很大比例,一旦造纸厂发生火灾,那么印刷厂在找到新的纸供应商之前,可能会因为原料不足而停产,同样,如果印刷厂发生火灾,造纸厂在找到新客户之前,产品会因此积压,产量不得不缩减。
因此企业风险管理者应检查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过多依赖于某个原料供应商或客户,如果这样,应及时采取对策,以免出现“一损俱损”的被动局面.
3.产成品利润损失
如果企业的产成品在风险事故中遭受损失,直接损失是产品的成本,间接损失是企业销售掉这些产成品可以获得的利润。商业企业则与生产企业不同,其待售商品受损而导致的利润损失,已包括在营业中断损失中,其可能的间接损失是由于在营业中断期间,资金周转受阻,实际损失中超过商品成本加一次销售的利润的那部分损失。
4.应收账款减少损失
企业意外事故的发生,可能使一些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与重要凭证损毁,导致企业收债困难,甚至根本收不回贷款.应收账款减少损失包括:
(1)债务人拒绝偿还的贷款(应扣除正常的呆账准备金);
(2)应收账款延迟收回情况下,企业必须支付的贷款利息;
(3)重建记录费用与增加的收账费用。
5.租金收入损失
企业出租的房屋因损毁而无法继续出租时,企业承受租金收入损失,即使在租约中规定预付租金,这也只能减少有限租期内的部分损失。
(二)额外费用增加
企业财产损毁后,为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必定要发生一些额外费用或支出。主要有:
1.租赁价值损失
企业在房屋受损后,在重建期间要另租房屋,所付租金为租赁价值,其损失金额内还须减去租赁期间所不必开支的费用。如果企业原本就租有房屋,此房屋发生损失后,企业是否有损失及损失的大小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房屋受损时,企业仍需付一定期限的租金,那么企业损失这部分租金。如果合同中无此规定,企业是否发生损失取决于另租房屋的租金是否超出原先所租房屋租金。如果超过,企业损失即为这部分差额。
2.租权利益损失
租权利益指承租人因租赁期间租赁价值的上涨,对超出租金的那部分价值的利益。如果房屋发生损毁,这部分利益就丧失了。
在计算租权利益时,必须将未来的那部分贴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V为租赁价值;
T为原定租金;
i为利率, EMBED , ;
n为从租约合同终止到合同期满的月份总数。
3.超额费用
某些特殊企业如报社、储蓄所等,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使生产经营中断,会使客户纷纷转向他处。即使恢复了生产经营,也难以达到损失前的水平,导致比营业中断更大的损失,或者企业出于维护自身形象或保持良好信誉的考虑,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持继续营业,因此会产生一些超额费用,包括:迁往临时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临时生产经营场所回迁的费用,因临时租用而支付的较高租金,匆忙采购和雇佣产生的高成本商品与劳务等。对于这些可能发生的超额费用,风险管理可通过事先计划的事故对策安排好,做到有备无患。
企业责任风险分析
随着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企业的责任风险也在增大,并且责任风险可能造成的最大可能损失,也不像企业财产风险所可能造成的最大直接损失那样容易在事先确定。近年来法院对于责任事故诉讼案中受害人的精神痛苦赔偿判决金额也逐渐增大。鉴于责任风险的特点与其发展趋势,企业风险管理者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责任概述
(一)责任分类
“责任’一词,对于企业而言有两方面意义:一方面,企业有造福于社会大众的道义上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履行,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自觉程度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并很大程度上服从于企业经营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另一方面,企业对由于自身过失、故意的行为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而应负法律责任。法律的强制性使我们对企业的法律责任的讨论更具实际意义。法律责任又可分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两部分,企业对刑事责任当然要注意避免,但作为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损失,民事责任才是风险管理者更为关注的主要对象。
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大类。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协议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因此当他方对企业就违约责任提起诉讼时,必须证明企业有明示或暗示的合同责任存在,且只能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索赔。法院判决侧重于补偿损失,因此风险管理者可以通过对企业内的合同与协议的订立、履行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对违约责任风险的有效管理。
侵权指因侵害他人合法或自然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可能受到受害人起诉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三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们据此可以将侵权分为故意侵权、过失侵权、无过失侵权三类。
1.故意侵权。指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企业未经有关部门的许可,未经处理任意排放污水、废气,影响了周围环境与居民生活。对于此类由于故意侵权而造成的民事责任,风险管理者只要给予适当的注意便完全可以避免。
2.过失侵权。指行为人应该预见或可以预见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却没有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结果的发生。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做一个谨慎的人应该做的事,或者做了谨慎的人不会做的事。那么在理论上,风险管理者只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处处谨慎行事,还是可以避免因过失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3.无过失侵权。指即使没有过失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企业的产品责任,只要消费者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且此缺陷是引起损失的近因,企业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无论有无过失。
(二)侵权应具备的条件
从以上三类侵权可以看出,企业在侵权行为产生并导致民事责任前,与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只有当损害发生时,两者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因而企业面临的侵权民事责任风险比违约责任风险更具不确定性。每一侵权行为的产生,必定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如企业乱排污水污染环境,违反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在举行庆典时,违反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伤害了围观者。两者都是对他方合法权利的侵犯。但有些行为虽然侵犯了他方的权利,却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2.损害事实的发生。他方必须有财产、人身或权利上的损害事实存在,才能就责任事故中企业的侵权行为主张赔偿。损害可分为有形的损害和无形的损害,有形的损害指可以较为客观地确定其金额的损失,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的医疗费,丧葬费等,无形的损害指那些金额难以较客观地确定的损失,如肖像权、名誉权的损害,特别是人身伤害造成的精神痛苦,其赔偿额难有依据,法院判决过程中主观因素作用较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除了无过失侵权外,损害事实必须是由企业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否则企业对损害事实不负责任。但往往损害事实的发生是错综复杂的,风险管理者难以简单地判断本企业在某一次责任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应负的责任,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与法律顾问的支持配合,确定本企业的责任,以避免纠纷,并总结其中教训,作为前车之鉴。
(三)责任诉讼中的抗辩理由
在责任事故发生前,风险管理者的工作成效决定了企业责任风险的大小,在责任事故发生后,风险管理者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辩护,以期将责任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其可运用的抗辩理由有;
1.根本没有责任。企业必须证明自己与受害方所受损失无关,但这往往比较困难。
2.自担风险。企业若能证明受害方已经认识到某项活动所包含的风险却仍然参与此项活动,因之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免责。如有一团体进入生产车间参观,其中某人擅自闯入有明显警告标志的禁区,结果发生意外,企业不负责任。
3.受害方有过失。企业以此理由进行辩护,如果成功,则可以避免赔偿或至少可以减少赔偿金额。这种情况较多地出现在交通事故中,例如某一汽车事先没有发出信号,突然急刹车,被企业的汽车撞坏,企业可以就受害方有过失这一理由进行抗辩。美国对此类事故的判决先后运用不同原则:
(1)共有过失原则。此原则下,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谁也不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这个原则的运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显失公平。因为受害一方即使只有10%的责任,而对方有90%的责任,也不能向对方提出索赔,因此美国的许多州已采用一个较为合理的原则——比较过失原则。
(2)比较过失原则。比较过失原则考虑了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因而能做出比共有过失原则更合理的判决,具体实施中它又有两种类型:密西西比规则与威斯康星规则。密西西比规则规定任何一方只要有责任,那么他必须就自己的那部分责任向对方赔偿。威斯康星规则规定如果原告的责任小于被告,他就可以得到全数赔偿,如果原告的责任大于被告,就得不到任何赔偿。
4.最后明显机会原则。企业在以受害方有过失为由进行抗辩时,原告可能会以最后明显机会原则胜诉。最后明显机会原则指原告虽然有过失,但只要他能证明企业方有最后的明显机会去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却没有利用这一机会,那么可从企业处获得赔偿。在前例中,那辆由于事先没有发出信号而突然刹车,导致被撞的汽车的车主,如果能证明对方的汽车仍有足够的距离与时间采取刹车或拐弯措施避免碰撞的话,他就可以获得赔偿。企业抗辩过程如图4-5示。
图4-5
二、企业主要责任风险
企业所面临的潜在责任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雇主责任风险。在美国,早期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以“无过失无责任”为原则。员工对企业的索赔首先必须举证企业的过失,例如不安全的工作环境,有缺陷的机器设备等。而随着劳工赔偿法的产生,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大为增加,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伤害,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必须进行赔偿。风险管理者为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应做到以下几点:①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②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与工具。③提供安全防护的设施,制定安全操作制度。④保证员工具备相应的上岗能力。企业对员工可能的人身伤害所负责任也可看作是企业的一种人身风险,我们在下一节将进行详细论述。
(二)产品责任风险。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从违约角度看,如果顾客因购买使用企业的产品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企业就违反了关于产品安全的默示保证。另一方面,从侵权角度看,企业因过失或无过失而侵犯了顾客正当的财产权与人身权,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原则经历过许多的变化发展,从最初的合同关系原则到疏忽原则,再到较为严格的保证原则。保证原则使原告免于举证被告的疏忽,但仍需举证被告违反了明示或默示保证,因此最终的严格责任原则确立起来,使企业无论有无过失,对顾客的损失都要负责。因此,产品质量虽不是风险管理者的直接管理对象,但鉴于产品责任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管理者还是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产品的原材料、设计、加工、产品说明书等环节进行检查,清除隐患。
(三)职业责任风险。同有形的产品必须保证顾客使用安全一样,专业人员为顾客提供劳务也要做到不损害他们的正当权益。通常所说的专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医师等,他们大多是以个人身份从事专业服务。而企业更多的是面临自己作为一个整体对外提供劳务所带来的职业风险。例如企业承包某一商厦电气设备安装,由于设计安装不当,致使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企业对此应负赔偿责任。
(四)汽车责任风险。企业多采用保险方法处理汽车责任风险。早期汽车责任事故的判决多适用过失原则,被告按自己所负比例责任向原告赔偿,如果被告已投保,则由他的保险人赔偿原告。但在此过程中,被告亦可以原告自担风险与共有过失抗辩,使原告可能得不到任何赔偿。除此之外,过失原则还有以下缺点:难以确定或证明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由于责任难以确定,可能导致诉讼期过长,诉讼费用过高,双方各自的辩护会对判决产生很大影响。随着汽车责任事故的增多,这些缺点越来越引起人们不满,于是产生了无过失保险,这些问题迎刃而解。无过失保险指汽车责任事故双方可以就自己的损失直接向保险人索赔,而无须证明自己的责任。
三、责任损失金额评估
每一责任事故发生,都有其具体原因。如产品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错误、运输保管不当、使用说明书说明不当等。再如汽车责任事故的原因有:汽车设备失灵、道路状况差、天气恶劣、酒后驾车、缺乏经验等。种种原因,不外乎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而以人的因素居多,且较难管理。风险管理者在做好对物的因素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训练,减小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责任风险。
一次责任事故,可能造成受害方直接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精神痛苦等。
责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往往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争端,而法院为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调查取证,使诉讼过程拖得很长,有时甚至长达三五年才得以判决。因此,风险管理者在收到责任损失索赔通知但金额未定,或责任事故已发生但未收到索赔通知时,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算,以做好必要的财务准备。举例如下;
某企业风险管理者以一个会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事故年度,假设任一责任事故之损失最多延长五年,下面是此企业过去年度的责任损失如表4—2。
表4—2
延展期间
损失金额
事故年度
16个月
28个月
40个月
52个月
64个月
1999
67000
71000
75000
78000
81000
2000
76000
81000
83000
88000
91000
2001
80000
82000
85000
89000
2002
85000
86000
88000
2003
83000
87000
2004
84000
资料表明:企业在1999年到2000年5月1日共发生责任损失67000元,到2001年5月1日、2002年5月1日、2003年5月1日损失分别扩大为75000元、78000元、81000元。其他年度责任损失类同。
企业风险管理者在2005年5月1日这一天要计算今年责任损失金额估计值:首先,计算出各年度损失扩展因子(Loss Development Factor),见表4-3。
表4-3
事故年度
第16个月至28个月的扩展因子
第28个月至40个月的扩展因子
第40个月至52个月的扩展因子
第52个月至64个月的扩展因子
1999
=(71000/67000)
2000
2001
2002
2003
平均值
其次,计算到第64个月时的扩展因子,见表4-4:
表4-4
扩展期间
扩展因子
第52个月至第64个月
第40个月至第64个月
×=
第28个月至第64个月
××=
第16个月至第64个月
×××=
最后,计算1997年责任损失估计值,见表4-5。
表4-5
事故年度
已支付的赔偿金
扩展因子
损失估计值
1999
81000
81000
2000
91000
91000
2001
89000
92115
2002
88000
95920
2003
87000
97440
2004
84000
98280
2005
5月1日所计算的估计值
合计:555755
此估计值即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损失,其中包括了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责任损失。
企业人身风险分析
一、企业人身风险分析的重要性
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诸多生产要素的共同作用,如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其中劳动力是决定性因素。一个企业的员工是否能够克尽职守,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施展专业技能与个人才华,与企业的兴衰成败息息相关。然而劳动力作为自然人,难免要面临疾病、伤残、死亡等人身风险,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势必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企业损失。例如,企业的一位销售业务骨干不幸身患重疾,此企业就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重要业务来源。如果此人在企业中拥有较高威望与号召力,那么企业如果未能妥善处理他的疾病,还将会影响员工情绪,导致士气低落,凝聚力下降,工作效率低下,企业因此受损,并且这种损失往往不易被察觉。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者在进行财产风险与责任风险管理的同时,也应重视对人身风险的管理。
企业的风险管理者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对企业人身风险进行管理,其产生的效果与影响,已超出风险管理本身的意义,它在发挥安全保障作用之外,还起到以下作用:
1.稳定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良好的员工福利、医疗保障计划可以使企业成为员工的“靠山”,使员工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工作,与企业共命运。
2.鼓舞士气,提高工作效率。风险管理者通过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倡导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并辅以优奖劣惩的激励制度,使员工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
3.执行了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与福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并享受了员工福利计划中的税收优惠。
4.形成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企业对自身的员工福利计划进行有意识地宣传,可以增进公众对企业的认同感,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人身风险损失形态
企业的人身风险与财产、责任风险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随着企业内部、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二次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企业的人身风险出现了许多变化:科技的发展使意外伤害事故增加,其中工伤占相当比例;人们的生活水平与医疗水平的提高,使平均寿命延长,整个社会趋向老龄化,企业养老负担加重,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提高使医疗费用支出增加。
虽然企业人身风险出现了上述不利变化,但其损失形态仍不外乎以下几种:死亡、疾病、工伤、年老。下面将一一论述。
1.死亡。影响员工死亡的风险因素很多,风险管理者可以从以下风险因素着手研究员工死亡之概率;①年龄;②性别;③身高和体重;④生理状况,如血压脉搏等;⑤职位;⑥个人嗜好;⑦个人病史与家族病史等。由于家庭结构小型化发展,某员工的死亡较其他损失形态而言,对其家庭打击最大。企业无论是出于自身责任还是社会责任,都要对其负责。
2.疾病。与其他损失形态相比,员工遇上疾病损失的可能性最大,可以说难以避免,而且损失的个体差异较大.每个员工生病的原因、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方法都可能不一样,因此医疗费用差异很大,不可能实行定额补偿,只能是实报实销,所以某些员工的大病可能会成为一个难以填补的“无底洞”。风险管理者如若不能妥善处理此类风险,那么此类风险将成为企业的一个很大隐患。
3.工伤。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发生各种意外或因职业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的总称。尽管科技的进步为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提供了可能性,许多国家也早就颁布了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但工伤事故仍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⑴人为因素包括员工违章操作,缺乏岗位技能,注意力不集中等;⑵物的因素包括机械设备的缺陷,设计缺陷,安装不当等;⑶环境因素包括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不当,光线不足,也可能是噪声太大使员工听不到警告,通风不良使有毒气体聚集而致工伤事故;⑷管理因素。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指导不力,或制度执行不严等。统计资料显示,人为因素引起的工伤事故在所有工伤事故中占较大比例,由此可见,风险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使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下来。
4.年老。与其他人身风险损失相比,年老更具可预见性,其对企业的威胁也并不像其他人身风险损失那样明显。但如果风险管理者对之掉以轻心,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员工的养老问题将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包袱,并且员工队伍的老化会促使企业老化,使企业丧失生产经营的活力,竞争力下降,最终威胁企业生存。
以上对四种人身风险损失形态的阐述,是在企业内部范围展开的,然而在企业外部,同样存在可能导致企业损失的人身风险。
例如企业某一分期付款顾客或贷款户发生不幸,导致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将影响他们的未付款项与贷款的支付。又如企业主要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购买商发生人身损失,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那么企业与他的业务来往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不能顺利实施。
三、人身风险损失金额评估
(一)直接损失金额评估
企业因员工人身风险所致各种直接损失源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即对员工人身损失的补偿。因此要分析企业人身风险直接损失,不妨从员工的角度出发对损失作一估算。员工的人身损失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收入能力损失(Earning Power Loss)。这里所说的收入能力仅以员工的收人为限,而不考虑其对企业的贡献价值。人身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员工收人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从部分丧失到全部丧失,从暂时丧失到永久丧失不等,体现为员工丧失了本可获得的收人。风险管理者为计算这部分损失,也就是要计算员工的现时经济价值,可参照美国学者休伯纳博土( )首创的生命价值理论来计算。这种学说不考虑人的社会价值,而从经济角度估算人的价值。例如,某企业的风险管理者在为某部门经理和司机买意外伤害保单时,保额有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档,风险管理者为司机与部门经理分别确定保额,即他们各自的经济价值的计算过程如下:首先估算他们的预期年净收入和可工作年限,司机年收入约为人民币2万元,今年32岁,预计60岁退休,还可工作28年,部门经理年收入约为人民币5万元,今年36岁,预计60岁退休,还可工作24年;其次估算他们免于支出的费用,主要是生活费用.司机年平均生活费用约为5 000元,部门经理年平均生活费用约为1万元。最后考虑利率因素,将各年度损失贴现.假设以后年利率为6%。
具体计算见表4—6,4—7:
表4-6 司机收入能力损失
年度
年净收入
生活费用
余额
贴现因子
损失现值
第1年
20000
5000
15000
-1
14151
第2年
20000
5000
15000
-2
13350
第3年
┇
20000
┇
5000
┇
15000
┇
-3
┇
12594
┇
第28年
20000
5000
15000
-28
2934
总计
201092
表4-7 部门经理收入能力损失
年度
年净收入
生活费用
余额
贴现因子
损失现值
第1年
50000
10000
40000
-1
37736
第2年
50000
10000
40000
-2
35600
第3年
┇
50000
┇
10000
┇
40000
┇
-3
┇
33585
┇
第24年
50000
10000
40000
-24
9879
总计
502014
以上计算是假设司机与部门经理死亡情况下的收入能力损失,因此要在年净收入中扣除免于开支的生活费用,但在司机或部门经理未死亡但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情况下,因为生活费用继续开支,故不能从年净收入中扣除,具体计算见表4-8、4-9。
综合司机与部门经理在死亡与丧失全部工作能力两种情况下的收入能力损失情况,风险管理者可考虑为司机选择20万元的保额,为部门经理选择50万元的保额。
第二是额外费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指因人身风险事故而实际增加的费用开支,包括丧葬费、医疗费、假肢费用等。影响额外费用的因素较复杂,也较难控制。例如医疗费,企业
表4-8 司机收入能力损失 单位:元
年度
年净收入
贴现因子
损失现值
第1年
20000
-1
18868
第2年
20000
-2
17800
第3年
┇
20000
┇
-3
┇
12792
┇
第28年
20000
-28
3912
总计
268123
表4-9 部门经理收入能力损失 单位:元
年度
年净收入
贴现因子
损失现值
第1年
50000
-1
47170
第2年
50000
-2
44500
第3年
┇
50000
┇
-3
┇
41981
┇
第24年
50000
-24
12348
总计
627518
及风险管理者是不能决定其金额的,只能由医生针对不同的伤病对症下药,才能决定医疗费之高低。而且随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上升,医疗费也呈明显的上涨趋势。面对这些额外费用的支出,风险管理者如何进行有效管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间接损失评估
除了上述直接损失外,企业人身风险还可能会造成企业间接损失,主要包括:重要人物损失(Key-man Loss)、信用损失(Credit Loss)、业务损失。
1.重要人物损失:所谓重要人物是指那些具有高级专业知识、管理才能或身处企业关键职位,或仅凭其自身影响力而不可或缺并难以替换的员工,一旦他们发生人身损失,企业不仅会遭受前述的一些直接损失,而且还会连带产生一些间接损失。例如,一位优秀管理者的死亡,可能会使原本管理有序、蒸蒸日上的企业失去主心骨而陷于管理混乱、业绩下降的困境。再如企业原本计划在某一项目上投资,而此项目负责人发生了意外,项目被迫搁置,企业可能会错过这个投资机会,丧失发展良机。企业的债权人或股东也会密切关注企业重要人物,因为他们的人身损失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与经营业绩。因此,如果风险管理者对他们人身风险漠不关心,一旦他们发生人身损失,企业信用和信用条件可能会受到限制,股东们也会动摇其信心,企业发展因之失去依托。
2.信用损失。企业外部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信用损失。例如企业贷款给客户或某客户采取分期付款交易,一旦客户发生不测,影响其收入能力,企业将难以收回贷款或取得客户未付款项。风险管理者要求客户对此类行为提供担保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
3.业务损失。不仅是企业信用受外部人身风险威胁,而且企业正常的业务(原材料的购买与产品的销售)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企业的某个重要原材料供应商,如果因人身风险事故而影响其原料供应,如果企业没有预备的应付措施将会出现比较被动的局面,或减产或只能以较高代价从其他渠道进货。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主要依赖于几个重要的客户,或者说某个客户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这其中任一客户因人身风险事故所致损失,也会影响企业与他的正常业务来往。企业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但客户发生人身风险事故时,往往可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解除合同,或因灾难性人身事故的发生而破产关闭,这样,合同的约束难以奏效。
上述信用损失与业务损失都是由企业外部人身风险所致,而且风险管理者往往难以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但对它们进行密切关注,对重要客户的某些不良征兆进行善意劝诫,并事先研究对策,以减少外部人身风险事故对自身的冲击,则是完全可能的。
复习思考题
1.企业的财产权益主要有哪几种?
2.企业在责任诉讼案中可以运用哪些理由进行抗辩?
3.概述生命价值学说。这一学说与收入能力损失的计算有什么关系?
4.某空调厂租了一幢房子作为直销点,租金为月付5 000元,巳知空调厂每月直销获利5万元。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两年时房屋失火烧毁,一个月后企业另租了一幢房子,租金为每月6000元,假设年利率为6%,问此空调厂因这次事故而遭受多少间接损失?
5.一般企业中什么样的人可称为重要人物?假如企业中某一重要人物年收入约5万元,年生活费约1万元,预计65岁退休。假如此人在45岁时因意外事故而丧失全都工作能力,试求⑴收入能力损失为多少?如果此人死亡了呢?假设年利率为6%。⑵假设死亡对企业带来税后利润减少10万元,则企业重要人物损失为多少?
风险衡量
本章重要词汇:资料分组、频数分布、累积频数分布、圆形图、条形图、直方图、位置量数、变异量数、全距中值、众数、中位数、算术平均数、全距、平均绝对值、方差和标准差、变异系数、损失期望值、损失幅度、损失概率、最大可能损失、最大预期损失、二项分布、泊松分布、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VaR
在识别了经济单位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之后,风险管理人员就开始对风险进行衡量,为拟订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做准备。风险衡量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收集有助于估计未来损失的资料。
2、整理、描述损失资料。
3、运用概率统计工具进行分析、预测。
4、了解估算方法的缺陷所在,通过减少它们的局限性来避免失误。
衡量风险以确定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通常被认为是风险管理中最具挑战性的工作。损失的“不确定性”,正是概率统计所研究的对象,因此风险衡量需要用到许多概率论知识和统计分析工具。
损失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一、损失资料的收集
预测偶然损失,像许多其他未来事件一样,要求找出过去的模型并将其应用于未来,这些模型可能会很简单,如“没有变化”,正如明天的天气将与今天相同的概率比两者不同的概率要大得多。同样,我们可能有理由说:对于特定的企业,今年的事故损失将大致与去年相同。
然而,未来的模型也可能会发生变化,正如一次冷锋的来临可能是更加恶劣气候的先兆;增加工厂产量的计划可能会给雇员带来更多的伤害。另外,预计通货膨胀将继续存在,那么每个雇员受到的损害未来可能会更大。不过即使模型发生了变化,其中有些因素还是保持不变的。工伤的频率与生产水平必然相关,通货膨胀对于人身伤亡和财务损失造成的财务影响的增长速度,是过去的通货膨胀趋势的延续。
因此,通过寻找模型来估计未来的损失,首先要决定适用两个基本模型中的哪一个,“没有变化”或“向意料之中的方向发展”。寻找这些模型需要对过去损失的数据加以仔细分析,掌握了足够的数据,风险管理人员就可以寻找模型了。
为寻找那些可能在过去损失中得到的未来损失模型,风险管理人员应尽力收集损失数据,这些数据要求具有完整性、统一性、相关性和系统性,并且数据的获取必须利用合理的财力和时间。
1、完整性。即收集到的数据尽可能充分、完整,这种完善不仅要求有足够的损失数据,而且要求收集与这些数据相关的外部信息。拿每次火车出轨原因来说,事故发生时间、当时乘务组成员、货物的装载等情况都可能有助于分析或更正特别频繁或严重损失发生的确切原因。
当重要数据丢失时,风险管理人员必须依靠个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来重新得到数据的内容。
2、一致性。为反映过去的模型,损失数据必须至少在两个方面保持一致。第一,所有记录在案的损失数据必须在统一的基础上收集。在估测未来损失时,损失数据包藏着有用的模型,如果从不同的来源以不同的技术收集,可能会影响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第二,必须对价格水平差异进行调整,所有损失价值必须用同种货币来表示。调整的方法是确定某一时期(年或月)为标准时期,以此时的价格水平为标准,其他时期的数据按标准时期的价格水平来调整。如果某一时期的价格水平较标准时期为低,则损失数据应相应调高,反之则应调低。调整过去的损失数据的最好办法是提供每种损失中每个元素价格的独立增减额,例如,财务损失与责任损失的独立增减额。然而,事实上很难获得如此精确的价格指数。就火车出轨来说,假定损失主要来自火车本身损坏或人员伤亡,可使用两种指数:一是建造火车的价格,说明修复或重置损坏的火车的价格;二是医疗费用。
上述调整是否完全达到一致性要求呢?事实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如价格指数应以损失发生日的价格指数为准,但实践中难以做到,因此,如何确定一个近似的价格指数,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3、相关性。过去损失额的确定必须以与风险管理相关性最大为基础。对于财产损失而言,应以修复或重置财产的费用而不是以财产的原始账面价值作为损失值。对责任损失来说,损失不仅包括各种责任赔偿,而且包括调查、辩护和解决责任纠纷的费用。营业中断损失不仅必须包括停工收入损失,还要包括在努力恢复营业至正常状态下的许多额外费用。
4、系统性。收集到的各种数据,还不能直接使用,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目标与要求,按一定的方法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以提供有用的信息,成为预测损失的一个重要基础。
二、损失资料的整理
当我们观察某损失资料时,如果不仔细审察,要说出它们具有怎样的特征、规律,那是很困难的。表5-1是某出租汽车公司车队每次事故的损失金额。
表5-1 某出租汽车公司车队每次事故的损失金额 (万元)
经过检查以后我们发现,每次事故损失最小的是万元,最大的是万元,并且极为明显的损失额大于20万元的极少,但是我们不能很快地说明,损失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和10万元至12万元之间事故发生次数是否同样多,因此我们要对数据进行整理,才能明显地看出它们的主要特征。资料整理的最简单办法是将损失数据按递增顺序排列,这样就有了一个阵列。将表5-1中数据按递增排列整理,得到表5-2。
表5-2 某出租汽车公司车队每次事故损失金额(按递增排列) (万元)
经过对排列的简单考察,现在可以明显地看到损失值小于5万元的约占三分之一,并且损失额越大发生次数越少。
但是要得出进一步的结论,还要继续研究这些资料。由于许多人不喜欢考察大量数据,另外也没有时间去这样做,所以将上述排列的数据加以简缩,从而使观察值的分布情形能够一目了然,那将是十分有益的。
1、资料分组
资料分组就是用来简缩资料的。将损失数据的变动范围(如本例中的=(万元))分为许多组,虽然组距不一定要相等,但组距相等的在处理问题上比较方便,因此若不特别说明,我们都采用组距相等的分组方法。
资料分组首先必须决定要分多少组。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资料数量以及运用数据的目的。一般说来数据个数和大于50,可分十组到二十组。数据个数较少,组距大,将丢失太多的情况,以致不能充分揭示损失数据中所含的有用信息,如果组数过多,组距小,分析工作量增大,造成繁琐和浪费。在上述资料中,数据变动范围为,数据量为35,若分成五组则组距为,若分成六组组距为,我们选取组距一样,组距选为。正如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任意决定组数和组距一样,起始组的起点可以在小于等于最小观察值的范围内任意决定。第一组从开始,则分组如下:~、~、~、~、 ~,每组的两端值称作组界。组界的精确度根据原始数据的精确度来确定,若原始数据的精确度为,则组界的精确度可选取,两组的两端的中点为组中值。一般规定,每组的左组界属于该组,右组界归属下一组,这样可使全部损失数据在各个组内。落在每一组中的损失数据个数叫做组频数。
2、频数分布
当组距(用组界或组中值表示)与相应的组频数一起以表格的形式展示出来时,所得到的那个表就叫做频数分布表,简称频数分布,表5-3是表5-2的相应频数分布表。
表5-3 某出租汽车公司车队每次事故损失频数分布表
组号
分组
频数
频率(%)
组中值
1
~
12
2
~
9
3
~
6
4
~
5
5
~
3
合 计
35
在使用频数分布表时,尽管它可以着重说明某些损失数据的特征,但有时也存在着缺点。例如表5-3中清楚地表明损失值小于万大于万的占损失次数的%(6/35),而仅有%(3/35)的汽车事故造成万以上的损失。但是得不到每次事故究竟造成多少损失的信息,因此使用频数分布表时,需要估计每组的代表数值,一般使用每组的组中值,组中值是最有代表性的估计值。
3、累积频数分布
累积频数分布表是一个用以说明损失值在某特定数值以下的损失数据个数的表,因此各组对应的累积频数是该组及以前所有各组的组频数之和,也可表示为:
第n组所对应的累积频数=第n-1组所对应的累积频数+第n组的组频数
表5-4是表5-2的累积频数分布表。
表5-4 某出租汽车公司车队每次事故损失累积频数分布表
组号
分组
频数
累积频数
1
~
12
12
2
~
9
21
3
~
6
27
4
~
5
32
5
~
3
35
损失资料的描述
一、损失资料的图形描述
通过对资料分组,资料分布的重要特征就看得清楚了。但是图形描述将会使这些特征更加鲜明,所以许多人宁愿用图形而不愿用数字来表示资料。我们将讨论普遍使用的条形图、圆形图、直方图、频数多边形,以及累积频数分布图等。如何选用上述统计图取决于数据的特征和风险管理决策的需要。
(一)条形图
条形图是按宽度相同的垂直或水平形成绘成的,它的长度与每一组数据的频率成正比。使用条形图主要用于比较不同时期的损失状况或不同类型之间的某些变动数量。例如比较某汽车出租公司每百天各类型车辆事故次数,某保险公司汽车险历年损失状况,以及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历年损失状况等。图5-1是根据表5-5的数据绘制的条形图,图5-2是根据表5-6的数据绘制的条形图。
表5-5 某保险公司某险种保费收入与赔付统计表
年 度
保险费
赔 款
赔付率(赔款/保费)
1996
1035700
521328
1997
1344809
723149
1998
1952630
1005341
1999
1541230
1147527
2000
1974820
1123942
2001
2351220
1458911
2002
2423670
1632779
图 5-1
表5-6 某地区旅馆火灾原因统计表
原因
吸烟
纵火
不明原因
高热设备
烹调设备
电路老化
机器设备
其他燃烧
爆炸
其他
次数
36
16
10
8
7
7
7
4
2
2
图5-2
(二)圆形图
圆形图是用来比较整个组成部分的相对量。一个圆被分割成若干部分,每个扇形面积代表一个组成部分。图5-3表示表5-7驾驶员事故统计状况。
表5-7 驾驶员事故统计表
性 别
造成致命车祸的驾驶员人数
百分率(%)
男
36700
94
女
2300
6
总数
39000
100
在圆形图中,要把这个百分率转化为度数,才能对圆作适当的划分。例如,3600的6%应为:
×3600=
这样,圆中的弧上的扇形,就是用以表示造成致命车祸的女驾驶员的部分。
图5-3
我们必须仔细地体会此图形的意义。例如,上面的图形不表明女驾驶员一定比男驾驶员好,如要得出那样的结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资料,如男、女驾驶员各自行驶的里程,驾驶的时间和地区,以及男女驾驶员的总数。
(三)直方图
直方图是表现分组资料的最普遍的一种图形,直方图是一个在条形之间没有间隔的条形图。它利用一对坐标轴,水平轴衡量损失资料数据值,纵轴表示各组的频数或频率。水平轴可以从任何合适的数字开始,并且可以简单地选择任何合适的位置开始。垂直轴一般从0开始。
组界分别标明在水平轴上,两个连续的组界值的差异是用组距的宽度来描述的。一个长方形的底的宽度和组距的宽度是相等的,而它的高度是由该组频数决定的,每个组都画成这样的长方形。图5-4是表5-3相应的直方图。
直方图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每个长方形的面积与相应组的频数成比例。各组组距不等的情况很少用到,但如果用到时必须注意长方形的面积要与该组频数成比例。表5-8反映某保险公司100笔赔款的赔款额分布情况。图5-5是一个描述该保险公司100笔赔款的赔款额直方图。
图5-4
表5-8 某保险公司100笔赔款的赔款额分布
赔款额(千元)
赔款次数
0~4
2
4~8
24
8~12
32
12~16
21
16~20
10
20~24
6
24~28
3
28~32
1
32~36
1
36以上
0
合计
100
图5-5
图 5-5
(四)频数多边形
频数多边形是在直方图的每个长方形的顶端的中点(即组中值)放一个小圆点,然后联结这些小圆点而成的。如果不绘直方图,小圆点则放在每个组中值相应的高度上,起始的小圆点通常距最后一个组半个组距的水平轴上(如图5-5的-2点,)最后一个小圆点距最后一个组半个组距的水平轴上(如图5-5的38点),这样多边形就会封闭起来,如图5-5的黑折线部分。随着获得的数据增多,组距的缩短,频数多边形逐渐接近于一条平滑曲线,我们将这条曲线叫做频数分布曲线。
实际上由于收集的数据个数总是有限的,所分的组数又不能很多,得到真的频数分布曲线是困难的,但是如果尽可能多取数据,使组分得更细,再画出频数分布多边形,并以此为基础画出一条平滑的曲线使它与横轴之间的面积不变,那么就可得到近似于真的频数分布曲线了。
图5-6
频数分布曲线有各种类型,不同的资料显示各自特有的类型,复杂的频数分布曲线多是由基本类型组合而成的。图5-6是几个常见的频数分布曲线。
二、损失资料的数字描述
在前一节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根据收集的未经整理和未分过组的资料,是很难认识任何事物的,我们看到,通过频数分布简化所有的数据,有助于掌握其所反映的情况。在经过分组和由频数分布表现为直方图之后,损失资料的主要特征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我们只要借助两类指标,就能进一步简化频数分布所提供的信息,并概括出重要的情况。在统计学中,一类是描述集中趋势的指标,称作位置量数(Measures of Location);另一类是表明离散趋势的指标,称作变异量数(Measures of Variation)。集中趋势指标是指对全部数据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数值,被认为是损失资料所处的“中心”。而离散趋势指标是表示损失数据如何从“中心”扩散的。为以后表述方便,我们将所收集到的损失资料作为样本,其中每一个数据值称为观察值。
(一)位置量数
1.全距中值
全距中值是样本中最小观察值与最大观察值之间的中点数值,即
全距中值=(最小观察值+最大观察值)÷2
表4-1所示的样本中,最小观察值为,最大观察值为,故
全距中值=(+)÷2=
2.众数
一个样本中的众数是指样本的出现次数最多的观察值。假如每一观察值出现的次数都相同,那么就没有众数。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观察值出现相同的次数(它们比任何其他的观察值较多出现),那么众数就不止一个,这个样本称为多峰的。如果只有一个众数,则该样本被称为是单峰的。如果样本是14,19,16,21,18,19,24,15,19,那么众数是19(单峰的);如果样本是6,7,7,3,8,5,3,9,那么就有3,7两个众数(双峰的)。
对经过分组的样本来说,则要考虑哪一组的频数最大。如果某一组的频数最大,表明损失数额常常落在这一组内,它就是分组的众数组,此时的众数常用数组中的中点来估值。如果有一个以上的众数组,如图5-6(a)则我们就认为不存在众数。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频数分布曲线中,一个峰都存在一个众数。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频数分布曲线中,一个峰都存在一个众数组,如果存在众数的话,其众数即为峰点对应的横坐标。表5-3中众数组就是~,众数为。
3.中位数
假设数据资料已按递增顺序排列,而观察值的个数是奇数时,则中位数是位于正中间的观察值。如果观察值的项数是偶数,则中位数应当是两个中间的观察值之间的中点数值。
例如,表5-2所示数据观察值总数为35,则表5-2中第18个数就是该样本的中位数。如果将上述样本的第一个观察值去掉,剩下的样本中位数为(第17个观察值+第18个观察值)/2=(+)÷2=8
如果资料已分组,在只有频数分布表,而不清楚各组内的实际观察值时,如何估算中位数呢?假定观察值有n个,那么中位数定义为“第n/2项”的观察值。从而如果只有34个观察值,那么按大小排列,第17项观察值就是中位数。如果有35项观察值,则“第项”为中位数,且该项在第2组中。由于该组包含中位数,被称为中位数组。然而我们并不确切知道中位数在该组内何处,一般假定观察值在组内是均匀分布的,这样可利用线性插值法,求得中位数。因第2组内各观察值是从第13项开始至第21项,共有9个观察值,组距是,如果9个观察值均匀分布在组距上的话,则第个观察值为:
因此一般公式为:
4.算术平均数
最常用的位置量数是算术平均数,简称平均数。其定义为:
若用x1,x2,┄┄,xn表示观察值,平均数用表示,则
或者 。
对于一个已分组的资料来说,单个观察值就失去了它的个性。由于已有人提供已经分组的资料,任何一个风险管理人员将不再注意原始资料的数值。而此时计算平均数,均根据频数分布表,将各组中的所有观察值与该组的组中值相等来计算。表5-9是按频数分布表5-3所示信息来计算平均数的具体方法。
表5-9 分组资料平均数的计算
组别
分组
组中值mi
频数fi
fimi
1
~
12
30
2
~
9
63
3
~
6
69
4
~
5
80
5
~
3
∑
35
=∑fimi/∑fi=
上述计算与实际平均数极为接近。
(二)变异量数
考虑下列三个样本及其平均数
样本1:66,66,66,67,67,67,68,69。
样本2:52,53,61,67,71,72,78,82。
样本3:43,44,50,54,67,90,91,97。
这些样本的平均数都等于67,表明平均损失额是一样的。可是,在三个样本中,观察值离散的差异很大。在样本1中,全部观察值聚集在离平均数不超过2个单位的范围内,样本2中,仅有一项观察值(67)是离平均数近于4个单位,而有些则远离15个单位。至于样本3的平均数,只有一项观察值(67)其距离近于13个单位,有些则远离30个单位。
尽管用平均数来描述样本的“中心”时,三个样本均被67所描述,但很清楚,我们还需要其他指标来表示资料的离散程度,这样才能较完整地说明资料的特征及与其他资料的区别。这种指标就是变异量数或离散量数。在风险管理中选用的变异量数有全距、平均绝对差、方差和标准差以及变异系数等。
1.全距
全距是最简单的变异量数。对于一个样本,全距等于最大观察值与最小观察值之差,如上述样本1的全距是3(即69-66),样本2的全距是30(即82-52),样本3的全距是54(即97-43)。该指标尽管只考虑资料的两个端值,忽略了很多重要情况,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部损失数据的离散程度。
2.平均绝对差
平均绝对差与全距不一样,它考虑到全部观察值的情况,任意一组数据,每个数值与算术平均数的离差总和必定等于零,这是因为正的离差与负的离差总和正好抵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将所有的离差都作正值处理,然后再对n个离差算术平均。因平均绝对差是指绝对差的简单的算术平均数,用记作平均绝对差,可得
式中:xi为经递增整理的数据资料中的第i个数据;为算术平均数;n为数据个数。
计算平均绝对差的方法较为简单,可列表计算。表5-10就是对样本2求算平均绝对差。
表5-10 平均绝对差的计算
Xi
52
-15
15
53
-14
14
61
-6
6
67
0
0
71
4
4
72
5
5
78
11
11
82
15
15
∑
70
如果数据个数很多,或得到的信息已经分组,则根据频数分布表中的分组频数fi、组中值mi和样本算术平均数以及数据个数n,得到分组后资料平均绝对差。表5-11是根据表5-9求算平均绝对差,计算公式是:
k为组数
3.方差和标准差
由于绝对差处理上较麻烦,我们用平方和来处理离差,每个离差的平方和再被n-1除就是方差,一般用S2表示方差,S表示标准差。
表5-11 分组资料平均绝对差的计算
组别
频数fi
组中值mi
1
12
2
9
7
3
6
4
5
16
5
3
∑
n=35
=
数据未分组的方差:
数据未分组的标准差:
在有些教科书中,样本方差用n而不是n-1。然而我们认为用n-1除后得到方差或标准差在估计总体方差和标准差时能得到更好的估计,并且当n>35时,计算结果实际上没有太大差别。
我们对样本2计算方差和标准差,如表5-12所示。
表5-12 方差和标准差的计算
序号
1
52
-15
225
2
53
-14
196
3
61
-6
36
4
67
0
0
5
71
4
16
6
72
5
25
7
78
11
121
8
82
15
225
∑
536
844
当观察值项数较少时,计算S2较为方便,特别是全部观察值及其平均数是整数时,更为方便,可是,如果观察值的项数较多时,按照上述计算则颇为麻烦,通过对S2计算公式的变换,可得到另外一个计算公式:
由于 和可以在一般的函数计算器上极为容易得到,故可大大简化计算的工作。
假如资料被分为k组,则方差的公式为:
式中:mi为第i组的组中值;
fi为第i组的组频数;
同样为了有利于函数计算器的计算,S2的另一个公式为:
下表就是以表5-9数据计算方差和标准差的实例,如表5-13。
表5-13 分组资料的方差和标准差计算
组别
mi
fi
mifi
1
12
30
2
7
9
63
3
6
69
4
16
5
80
5
3
∑
35
4.变异系数
风险管理人员对获得的损失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不仅仅是为了研究已经发生的损失,而是用这些损失资料,去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及其严重程度,以便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我们总是认为,对某一特定标的产生过影响的风险因素,必将对这类标的未来状况产生影响。因此,用表述损失资料的“中心”,即平均损失的位置量数,特别是算术平均数去估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平均损失是很自然的。例如,一个公司多年中遭受火灾损失的平均值,可以用来估计未来年月中可能的损失值。一家保险公司用经营某一险种的历年保额损失率的平均数——年平均保额损失率,去估计来年将可能出现的保额损失率。并据此调整现有费率。一个企业多年来的产品次品率,用其年平均次品率估计明年的次品率,从而决定应提取多少费用来处理。
对于稳定的损失经验,尽管可以放心地认为来年的损失应是其历年损失的平均数,但风险管理人员仍担心万一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偏差太大,会造成企业的财务困难。因此在估计将来的平均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实际损失会与预期损失产生多大的偏差,这样就要分析损失资料数据的离散趋势,最常用的变异量数是方差和标准差。例如,保险公司根据险种的某一费率类别的历年保额损失率,估计下一年度的同一费率类别的保额为历年的年平均保额损失率(假定损失资料完全可信),以该数值为依据,制定或调整纯保费。然而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经营稳定性,防止实际保额损失率大于预期保额损失率,设置安全费。安全费就是一个或二个历年保额损失率为样本的标准差。究竟应加几个标准差,则应根据损失资料数据的多少及稳定性要求(目标)而定。
然而,仅有上述的位置量数和变异量是不够的,因为风险管理人员常常需要比较风险的大小。为此,我们引入变异系数这一概念。先看一例,假如A、B、C保险公司分别承保建筑物火险,其历年损失经验及其平均数和标准差见表5-14。
表5-14 A、B、C保险公司承保火险的建筑物历年保额损失率情况(%)
年份
保险公司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S
A
21
19
23
18
24
15
19
21
20
B
17
20
23
25
15
27
13
20
20
C
24
28
31
13
27
28
21
26
25
从A公司与B公司的损失经验看,其平均保额损失率虽同为20,但由于B公司标准差大于A公司标准差,可以知道,未来一年损失波动的范围,B公司要大于A公司,因此B公司风险大于A公司,要降低风险可采取提高费率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但是比较A、C,由于平均损失率不同,一时难以确定风险谁大谁小,此时变异系数V可用来测量两者的风险大小,一般地,
变异系数
这是位置量数与变异量数的综合量数,其值变化范围从零到无穷,而不是0到1。用变异系数度量风险,比单独用位置量数或变异量数要优越很多。这是因为,其一,位置量数如平均数不能衡量风险的大小,一个确定的损失,从风险角度而言并不可怕。其二,单独使用标准差,则缺乏反映风险大小的能力,如一个20的标准差对20的期望损失是很大的,而对于20000的期望损失而言则很小。这说明标准差本身的值的大小,并不能说明风险的大小。上例中,A公司的变异系数等于
但我们应该说明,标准差的有些作用是变异系数所无法代替的,如在分析某种损失风险时,我们有时要看最大可能损失,例如一个20元的标准差,对于一个最大可能损失是100元来说比最大可能损失是1000元时显得重要得多。
风险衡量指标
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包括损失发生与否,何时何地发生和一旦发生其损失程度如何等都不确定,其中损失发生与否和损失程度在风险管理中尤为重要。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称之为损失概率。而损失程度,则表征损失的严重性,在风险衡量中通过以下两个指标反映:
1、损失期望值,即未来某一时期内预期的损失平均值。
2、损失幅度,指一旦损失发生,可能形成的最大损失。
因此衡量一种风险的大小,关键在于估计损失概率、损失期望值和损失幅度。
一、损失概率
1、损失概率的含义
损失概率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确定损失概率是风险衡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某一事件的发生与否往往存在着一种统计规律性。例如掷一枚硬币出现正面朝上、朝下均有可能,若记“正面朝上”为一事件,那么每掷一次这一事件都有可能出现。如果重复掷多次,正面朝上的次数,即事件发生的次数,我们称之为频数,频数与重复次数之比,称之为事件发生的频率简称频率。随着所掷次数的增加,频率趋向一个定值1/2,这种事件发生频率随着重复掷的次数的无限增多而趋于一个常数的性质,我们称为这个事件的发生存在着统计规律性,这个常数即为事件发生的概率。
考虑汽车在一年内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假定一年内1000辆同类型汽车有9辆发生损失,则损失发生的频率为9‰;如果汽车增至10 000辆,发生损失的有105辆,则损失频率为‰;如果观察的汽车为100 000辆,发生损失1001辆,则损失频率为‰。因此当观察的汽车数越来越多时,损失频率趋于常数10‰ ,故汽车发生损失存在着统计规律性,在一年内损失概率为10‰。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损失频率实际上是损失概率的估计值,在风险衡量中常常是通过对损失频率的计算来达到估计损失概率之目的。
2、损失概率在风险衡量中的两种说法
(1)时间性说法(Temporal Interpretation)
此种说法侧重于时间的观念。例如假设某栋仓库遭受火灾损失的概率为1/10,风险管理人员如以“月”为一单位的话,那么那栋仓库遭受火灾损失的机会为每10个月有一次损失,亦即在长期观察下所得的平均结果。如果风险管理人员以“年”为单位,则上述的概率亦可说,这栋仓库遭火灾损失的概率为每10年一次,故采用此种说法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时间单位的采用不同,在直觉上损失概率的大小亦不同。如前述10年一次和10个月一次损失,显然前者的说法概率较低。其二是采用此种说法通常是在经济单位并不拥有许多同类风险单位的情况,这是因为经济单位如不拥有许多同类风险单位,则难以短期内预测有多少单位受损,因此采用时间性说法对风险管理人员是有用的。
在再保险中,事故超赔分保的层次划分常采用时间性说法,一般将层次分为低层、中层和高层,其一般界限是:
低层:预计有损失发生,可能每年一次赔付。
中层:仅在较大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赔付,约10年至39年可能发生一次。
高层:当有严重的巨灾事故发生时才会有赔付,约40年以上可能发生一次。
(2)空间性说法(Spatial Interpretation)
此种说法侧重于特定期内遭受损失的风险单位数,是众多风险单位在空间上的平均结果。因此风险管理人员不能仅考虑本经济单位自己的风险单位的过去损失情况,尤其要考虑不同经济单位,甚至不同国家的风险单位损失经验。例如,要考虑某经济单位拥有的汽车在来年发生损失的概率,由于该经济单位自有汽车较少,采用时间性立法,显然不适用未来一年内的损失估计。因此,必须考虑所处城市所有汽车的损失经验,以此估计企业自有汽车的损失概率。又如民航飞机失事率,则不仅要考虑一个国家民航失事经验,更重要的应考虑全球民航飞机失事经验。飞机保险的费率依据之一就是全球民航失事率。当然,如果一个经济单位自己拥有很多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也可采用空间性说法。
在采用空间性说法时,应注意的是观察的风险单位应该是相互独立的和同质的。所谓“相互独立”,是指风险单位之间绝对存在差异,此种差异可能来自各种原因(如所在地区、防护等级等),就某种风险而言,一个风险单位遭受损失并不影响其他风险单位遭受损失。至于“同质的”不仅指风险单位面临相同的风险而且指风险单位所遭受的来自特定风险事故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相同。例如有十栋房屋,其中一栋价值200万元,另外九栋仅值50万元,如发生火灾价值200万元的房屋损失幅度大于另外九栋,故值200万元的房屋所面临的火灾风险与其他房屋是不同质的。
二、损失期望值
损失期望值表征某一时期的平均损失,它可以通过损失数据的算术平均数来估计,如果已得到损失的概率分布,则可精确计算出来。损失期望值在保险经营中常常用于制订纯费率,而在其他经济单位中,风险管理人员常用于拟定风险处理方案。如果不进行风险处理,那么经济单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每年(月、季)将承担相当于损失期望值大小的损失,尽管对某一特定年(月、季)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并不是损失期望值。如果经济单位拥有的过去损失资料比较稳定,损失与期望损失相差不多,此时风险管理人员可根据期望值的大小考虑安排保险,或者自留,或者研究损失发生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办法控制损失的发生。如果经济单位拥有的过去损失资料不够稳定,或数据太少,那么据此得到的损失期望值可信度低,此时应结合标准差等其他指标来考虑安排保险。
三、损失幅度
损失幅度是指一旦发生致损事故,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值。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经济单位自身特点,可用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损失幅度,最基本的是估测单一风险单位在每一事件发生下的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ossible Loss)和最大预期损失(Maximum Probable Loss)。所谓的“事件”与“意外事故”概念有所不同,“意外事故”仅指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预料的,而“事件”包含的范围就比较大,不仅包括意外事故,而且意料中的也属之。例如,某人每日回家将车倒入车库,常不慎撞及围篱,久而久之终使围篱倾倒,此种倾倒属于“每一事件发生”而不是“每一意外事故”。另外不同的人对同一致损事故的看法也是不同的。如一个企业的建筑物遭受意外火灾,对这个企业来说是一个“意外事故”,然而对于一个保险人来说,就其全部承保的建筑物来分析,则是可预料的。作为风险管理人员,重点要研究的显然是“每一事件”,因为他们要考虑所有可能引起经济单位财务负面影响的因素,而对于保险人,为限制其赔偿责任常采用“每一意外事故”的观念。但有时也采用“每一事件”,如终身寿险中的死亡给付责任。
对最大可能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其中较为有名的是Richard Prouty的观点。他认为最大可能损失强调的是单一风险单位在企业生命存在期间,单一事件发生下可能最坏的损失,其特征是以企业生命存在期间为观察期间。而最大预期损失强调的是单一风险单位,在单一事件发生下可能的最坏损失,其特征是不以企业生命存在期间为观察期间。我们认为最大可能损失是一种客观存在,与人们的主观认识无关。而最大预期损失则是一种与概率估算相关,即与人们的主观认识有关的概念,它随着人们选择的概率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大可能损失不会低于最大预期损失。例如一幢建筑物价值1000万,那么最坏的可能是全损,即最大可能损失 1000万。而从概率的角度考虑,或许有人测算此栋建筑约40年有一次损失超过800万,由于这种可能极为微小,因此认定最大预期损失为800万,或许有人测算40年有一次损失超过850万,故最大预期损失为850万。估测最大预期损失较为困难,但也最为有用。
仅估测最大可能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是不够的,有时还需要估计年度最大可能损失和年度最大预期损失。年度最大可能损失与年度最大预期损失均可成因于单一风险,或者成因于多种风险,它们可包括各种风险事故所致众多风险单位的所有类型损失。年度最大预期损失是面临风险的单个单位或单位群体在一年内可能遭受的最大总损失量。与最大预期损失一样,这种损失量依风险管理人员选择的概率水平而定。但与最大预期损失不同的是,这种量度并不仅仅是指一次事故的严重性,相反依事件的个数以及它们的严重性而定。
由于损失概率往往较小,而一旦发生,其造成的财务负面影响对经济单位来说却常常又是可怕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因此估算损失幅度比估算损失概率更为重要。但是,并不是说任何情况都是如此,有时也存在估测损失概率比估测损失幅度重要的时候。例如,一家保险企业对其承保的建筑物火险。由于保单的赔偿额有一定的限制,如设置责任限额,因此保险企业就较为注重损失概率的估测。
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的估测
一、每年损失事故发生的次数
估测每年损失事故发生的次数是确定损失概率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风险管理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内容。损失次数可使用二项分布、泊松分布等来估计。尽管我们这里仅估测年损失次数,但实际上下面的方法,对任何一定时期的损失次数估测均是适用的。
(一)用二项分布估测损失次数
假设n个风险单位均遭到同一风险事故的威胁,每一个风险单位在一年中是否发生此风险事故是一个随机事件,并且风险单位对该风险的结果只有两个:发生与不发生。如果记n 风险单位在一年中发生所述的风险事故的次数为X,且满足下列条件:(1)每个风险单位发生同样风险事故的概率相同,设为p;(2)任一风险单位发生风险事故都不会影响其他风险单位发生同样风险事故(独立性);(3)同一个风险单位在一年中发生二次以上的事故可能性极小,可以认为这一概率为零。则X为一服从二项分布的随机变量,且分布律为
其中q=1-p是标的一年中不发生事故的概率。
根据分布律,不仅能计算一年中有多少个风险单位发生事故的概率,还能得到诸如二个以上风险单位发生事故等风险管理人员所迫切想知道的情况。
二个或二个以上风险单位发生事故的概率:
或通过下式计算:
由于n个风险单位在下一年度中可能遭受风险事故的次数是一个随机变量,我们无法确定究竟会发生多少次风险事故。但风险管理人员只要了解n个风险单位在下一年度中发生事故的平均次数,及其偏离程度就可以了。我们知道X的数学期望就表示了事故发生次数的平均值,标准差描述了实际情况与期望的偏离程度。
X的期望值E(X)=np,标准差。
例1:某公司有5家工厂,假设任何一家在一年中发生火灾概率为,并且各个工厂之间就火灾而言是互不相关的,同一个工厂一年中发生二次以上火灾概率认为是零。请估算该公司下一年度中发生火灾的次数分布概况,以及平均将有几家工厂遭受火灾?
解:设X为公司5家工厂在一年中发生火灾的次数。因为每一家在一年中发生火灾的概率为 ,,故X服从b( 5,),分布律为
k=0,1,…5
发生火灾工厂数目及相对应的概率见表5-15。
表5-15 发生火灾工厂数目及相对应的概率
发生火灾工厂数X=k
概率
0
1
2
3
4
5
下一年将有E(X)=np=5×=(次),即下一年发生火灾的工厂数目预期为。可能的偏离程度,即标准差
(二)用泊松分布估测损失次数
我们知道运用二项分布是有条件的,不仅要求每个风险单位每年至多发生一次风险事故,而且当风险单位数很大时,计算变得很复杂。然而,事实上一个风险单位可能发生多次损失事故,尽管发生的概率很小。另外,当二项分布的n很大,p很小时就可用泊松分布来拟合。而在风险管理中,风险单位数很大是常事,因此用泊松分布估计损失次数,就更为有用。
设有众多风险单位,每年估计平均有λ个风险单位发生事故,每一风险单位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同,则一年中发生致损事故数X为一服从参数为λ的泊松分布,分布律为
k=0,1,2…
该分布的期望与标准差分别为和。
因此关键问题是通过损失资料获得λ的估值,例如一个车队在过去的三年内共发生二次碰撞事故,即每年平均约2/3次,则λ估值为2/3。
例2:假定有一个5辆车组成的车队,该车队约每两年有一次撞车事故,试估算该车队下一年中发生撞车事故次数的分布状况。
解:记X为一年中发生撞车事故次数,由于年平均撞车次数为,故X服从参数λ=的泊松分布,下一年撞车次数的概率分布计算如表5-16所示。
期望值E(X)=λ=,标准差。
无撞车事故的概率:。
多于三次撞车事故的概率为:
多于一次撞车事故的概率:
。
表5-16
撞车次数X=k
概率
0
1
2
3
4
5
6
泊松分布常见于稠密性的问题,因此对风险单位数很多的情况特别有效。一般说来,要求风险单位数不少于50,所有单位遭受损失的概率都相同并小于。在风险管理问题中,许多情况均满足上述条件,损失发生概率往往很小,如果风险单位数不够,风险管理人员可通过分割风险期间来增加风险单位数,或者根据同行的损失资料,并入自己的损失资料中,来增加风险单位数。
二、每次事故的损失金额
为估测每次事故的损失金额,我们将利用一些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和帕累托分布等,这些分布将会给出一次事故中损失金额可能取值的概率。
(一)用正态分布估测损失额
对于一些损失频率分布类似一个正态分布的密度函数图形,即只有一个峰,且图形关于峰是近似对称的。这样的损失频率分布可用正态分布来拟合,并通过正态分布来估测损失额落在某区间上的概率,以及损失额超过某一数值时的概率。我们通过实例来说明估测方法。
例3;某地若干年间夏季出现暴雨共84次,每次暴雨以一天计算,一个夏季(5~9月)共153天。表5-17每次暴雨造成的损失频率分布表,试估算下次暴雨的(1)期望损失;(2)损失额落在什么区间的概率为95%;(3)损失额大于100万的概率的多大?
表5-17 若干年间夏季暴雨致损金额分布表
组别
分组(万元)
频数fi
频率(%)
1
5~25
4
2
25~45
8
3
45~65
14
4
65~85
19
5
85~105
21
6
105~125
10
7
125~145
5
8
145~165
3
∑
84
解:从上述损失分布的直方图(图5-7)已明显看出分布近似于正态分布。
图5-7
(1)用损失资料的算术平均数去估计正态分布的数学期望,即用算术平均数估计暴雨的平均损失,见表5-18。
表5-18
组别
组中值mi
频数fi
fimi
mi2
fimi2
1
15
4
60
225
900
2
35
8
280
1225
9800
3
55
14
770
3025
42350
4
75
19
1425
5625
106875
5
95
21
1995
9025
189525
6
115
10
1150
13225
132250
7
135
5
675
18225
91125
8
155
3
465
24025
72075
∑
84
6820
644900
故,因而下一次暴雨的期望损失是万元。
(2)由于标准差
故
根据正态分布的特点 ,损失额落在(-×2,+×2),即落在(,) 内的概率为95%。
(3)因损失分布是N( ,)而要求的是损失值X大于100万的概率,即
其中是标准正态分布的分布函数,已编制成表可供查阅,经查,
即P{x>100}=1-=,所以损失值大于100万的概率为。
(二)用对数正态分布估测损失值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损失分布并不是正态分布,而常常是分布密度呈右偏状,即小额损失发生概率大,大额损失发生概率小,如对数正态分布、威布尔分布等,另外如地震损失分布,则是左偏的。利用对数正态分布来估测损失值与正态分布相比要复杂得多,我们用一个示意的例子来说明估测方法。
假设企业过去火灾损失数据为:2,2,3,3,3,3,3,3,4,4,4,4,5,5,5,5,6,6,6,7,7,8,9,其频率分布表如下:
表5-19
分组
频数
3
6
5
4
3
2
1
1
对应的直方图及频数多边形如图5-8所示,对每个数据取对数得到另一个序列:,,,,,,,,,,,,,,,
,,,,,,,,,。
图5-8
表5-20 新数据的分组及其他相关数据
组别
分组
频数fi
组中值mi
fimi
mi2
fimi2
1
~
3
2
~
11
3
~
7
4
~
4
∑
25
,
因其取对数的数据构成的经验分布与正态分布近似,故取对数后损失服从N(, ),这样火灾损失服从参数为,的对数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的数学期望等于,标准差等于,故损失的平均值为(单位),未来损失落在的概率为68%。落在内的概率为95%。
如果要计算未来损失额大于7的概率,根据对数正态分布的分布函数F(x),可得
三、每年的总损失金额
年总损失金额是指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风险单位在一年中因遭遇相同风险所致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总和。估测年总损失金额同样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1)年平均损失多少?(2)企业遭受特定损失金额的概率。(3)“严重损失”将发生的概率。
表5-21是一个假设得概率分布,描述了5辆汽车每年总损失金额的分布状况,每辆汽车的价值4000元。我们用此例来说明估测方法。
表5-21 5辆车年总损失金额的概率分布
每年损失金额xi
概率pi
0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20000
总 计
表5-22 表5-21中总损失金额等于或大于某些特定价值的发生概率
特定价值x
概率p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20000
(一)年平均损失估测
在估测年平均损失时,风险管理人员首先应当考虑用于估计年平均损失的年度损失资料的适用性。在任何情况下,损失数据应满足完整性、一致性和相关性。其次在整理过程中,还应考虑年度损失数据的变化趋势,如果一列年度损失数据按时间次序呈递增状的话,则显然来年的年度总损失仍有一种递增的趋向,此时如再用平均值来估计将产生较大的误差,应使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来估算。
许多风险单位遭受损失的总和值,根据中心极限定理,只要各风险单位之间就某一风险是相互独立的且所致损失分布相同,那么总损失金额近似服从正态分布。如一辆车发生碰撞,不影响所研究的另一辆车发生碰撞,而且损失分布相同,如果汽车数很多,则所有汽车的损失金额就服从正态分布。这样通过估计正态分布两个参数μ,就可完全了解总损失金额的分布状况。并且用正态分布的数学期望来估计年平均损失,这个估计额叫做期望总损失金额。期望总损失金额即长期的年平均损失金额,既反映了损失频率,又反映了损失的严重性,表5-21所示的损失期望值等于
这种衡量表明:如果企业自留这种风险,则它在长期中将蒙受这种年平均损失。
(二)遭受特定损失金额的概率
风险管理人员常常需要知道年总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某一特定数值的概率,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如年总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购买全部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的概率有多大?如果风险自留,会引起企业严重财务问题的损失应大于什么数额,发生这样的“严重损失”概率有多大?
表5-22车辆总损失金额大于等于特定数值的概率,其计算很简单,如要计算年总损失金额X≥500的概率,只要计算P{X≥500}。
或者
在考虑年总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购买全部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的概率时,应将损失和保费换算成税后价值。因为同样金额的损失和保费其税后价值是可以不同的。现假定表5-21的损失为税后损失,且全部保险的税后保费600元,则据表5-22知税后损失金额大于等于600元保费的概率约为。假定税后损失大于等于18000元被认为是重大财务损失,则产生严重财务问题的概率为 P{X≥18000}=P{X>20000}=,如果我们得到了精确的统计分布,则上述概率问题也可精确地通过理论概率分布计算出来。
(三)最大可能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
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ossible Loss)与最大预期损失(Maximum Probable Loss)都用以表征研究对象的损失幅度。保险人经常使用这两个概念,以确定是否设置责任限额或办理分保。企业风险管理人员也常用此来估测特别严重损失发生的可能,并在事前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方法来处理。
我们这里所称的最大可能损失是指单一风险单位遭遇单一风险事故所致的最大事故。例如,一价值100万元的建筑物对火灾风险来说,其最大可能损失为100万元。而这里的最大预期损失是在一定的概率水平下,单一风险单位因单一风险事故所致的最大损失。例如风险管理人员相信不可能有发生机会小于1‰的,那么最大预期损失对于建筑物来说就要小于100万元。假定我们已知这栋建筑物的损失分布,记X为单一事故所致的损失金额这个随机变量,则在1‰的概率水平下,最大预期损失L可通过下式求得
P{X>L}≤1‰
这里的L应是满足不等式的最小L。
因此一旦概率水平不同,则最大预期损失也将不同,可以肯定选定的概率水平越小,最大预期损失越接近于最大可能损失。
VaR(value at risk)法介绍
VaR意指风险值,是因金融资产风险衡量的需要,在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1994年.摩根银行首先将其作为风险衡量的工具。VaR法是金融风险的一种度量方法,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在给定的概率水平下,金融参与者在给定的时间区间内的最大预期损失。计算风险值的步骤如下:
确认经济单位持有的头寸;
确认影响头寸价值的风险因素;
为所有风险因素确定可能的背景情况并确定发生概率;
建立所有头寸的定价函数,以此作为风险因素的价值函数;
使用定价函数为所有头寸在各种环境下重新定价,建立结果分布模型;
在给定的概率水平下求分布的分位点。
假定某股票今天市价为80美元/股,每天的价格波动=10美元,每天价格的波动服从正态分布,则在99%的概率水平下,股价落在内,即在内,因此VaR==(美元)。
至于年度最大可能损失,它可以指一个风险单位在一年中因遭受同一风险的多次风险事故所致的最大总损失,也可以指许多同质风险单位在一年中遭受同一风险的不同风险事故所致的最大总损失。根据年损失次数的估测,同一风险单位在一年内发生多于一次的相同性质风险事故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年度最大可能损失仍不能用简单的代数和将最大可能损失累加而成,需要考虑损失次数的分布情况而定。
年度最大预期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在有些地方类同,它是在一定的概率水平下的年度最大损失总和,根据表5-22所示分布,可分别估计出在概率水平为3‰和5‰下的年度最大预期损失。
概率水平为3‰的年度最大预期损失为满足P{X>L}≤3‰的最小L值,从表中查得L=10000元。
概率水平为5‰的年度最大预期损失为满足P{X>L}≤5‰的最小L值,容易知道L=5000元。
最后,关于年总损失金额的估测,若能获得年损失发生次数和每次事故的损失分布,则可以获得年总损失金额的概率分布,当然也能有效地估测年总损失金额。
复习思考题
1、收集损失资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现有110起汽车碰撞损失额X的分组数据,如下表所示:
组号
分组
频数fi
频率(%)
累积频率
1
0~750
2
2
750~1500
11
3
1500~2250
18
4
2250~3000
24
5
3000~3750
15
6
3750~4500
9
7
4500~5250
8
8
5250~6000
9
9
6000~6750
10
10
6750~7500
4
∑
-
110
-
试作出直方图。
3、试求下列损失资料的全距中值和众数:
7,12,8,7,10,11,8,6,10,13,7,8
5,8,11,9,8,6,8
4、对下列损失资料进行分组,并求出分组资料的中位数和算术平均数:
5、试说明最大可能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的不同。
6、下列为某企业每年总损失的概率分布:
损失金额(元)
概率
0
500
1000
5000
10000
25000
50000
试求:
(a)损失不小于5000元的概率;
(b)总损失的期望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
(c)在1%和3‰的概率水平下,分别求最大预期损失。
7、假定有一个拥有10辆汽车的车队,根据以往的经验,汽车队约每年有一次碰撞事故,试估算汽车队一下年度碰撞次数的分布状况。
风险控制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控制、多米诺骨牌理论、能量破坏性释放理论、安全教育、风险避免、损失预防、损失抑制、风险隔离、分割、复制、成本收益分析、风险转移
风险控制概述
一、风险控制的含义
在风险识别、风险衡量之后,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控制这些风险,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损失程度之目的。
风险处理的技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风险控制,一类是财务处理。所谓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针对经济单位所存在的风险因素,积极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风险因素或减少风险因素的危险性。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事故发生时和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单位预期损失的目的。因此,风险控制的本质是减少损失概率或降低损失程度。
二、风险控制理论
(一)多米诺骨牌理论
海因里希(H. W. Heinrich)研究了192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许多工伤事故,发现其中80%的意外事故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而其余的则是其它因素,如有缺陷的机械设备等。他把意外事故的发生图解为一系列因素的连续作用,提出了著名的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认为,损失控制应重视人为因素管理,即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向员工灌输安全意识,以杜绝容易导致事故的不安全行为。
如图6—1,图中五骨牌分别代表构成意外伤害的五个关键阶段。社会环境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工作态度、及工作方式;人的过失是指因人的工作态度、认识能力局限可能造成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则是人的过失的直接表现,也是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最终导致伤害的后果。以上五个阶段的连续作用和相继发生是造成意外伤害的整个过程,缺一不可。
图6—1
如果消除前面几环中的任何一个,伤害即可避免。而减少意外事故的最容易的方法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能量破坏性释放理论
19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哈顿()提出了能量破坏性释放理论。他认为人员或财产损失基本上是能量的意外破坏性释放的后果,如飓风、闪电、车祸、火灾等。该理论认为,损失控制应重视机械或物的因素的管理,即为人们创造一个更为安全的物质环境。为了预防或减少伤害,他提出了10种控制能量破坏性释放的策略:
防止能量聚集;
减少已聚集的可能引发事故的能量;
防止已聚集的能量释放;
减慢能量释放的速度;
从时间或空间上把释放的能量与易损对象相隔离;
用物质屏障使能量与易损对象隔离;
改变接触面的物质以减少伤害;
加强易损对象对所释放能量的抗护能力;
减轻事故的损害;
事故后的恢复与复原措施。
三、风险控制的一般途径
提高人员素质
一切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都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同时,人也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因素。由于设计人员、规划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的错误和疏忽,都可能形成事故隐患,从而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因此提高人员素质是减少风险因素、降低风险程度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对全体员工进行基础文化教育、道德教育、风险教育、专业技术教育,达到提高人员素质之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
无论是纯粹风险还是投机风险,加强安全管理是预防风险事故发生所必不可少的方面。安全管理包括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和任用能够胜任管理工作的人员等。
采取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从业务上确保运行系统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以机器设备为例,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到操作整个过程,在工程技术上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金融系统、财务系统、军事系统等等都是如此。风险事故的发生一般是有规律、并逐步发展形成的。在发展过程中,通常是有征兆的,而这是可以预测或观察的。因此,一旦发现事故征兆,就应立即采取技术措施,及时消除产生事故的因素和条件。
四、风险控制的常用方法
常用的风险控制方法主要有:(1)风险避免(Avoidance);(2)损失预防(Loss Prevention);(3)损失抑制(Loss Reduction);(4)风险隔离(Segregation);(5)风险转移(Transfer)。本章后面几节会详细介绍。
五、风险控制的成本收益分析
风险控制成本收益分析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确定经济上的可行性。有些风险控制措施尽管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在经济上未必可行。损失控制措施的选取都必须进行损失控制成本与损失控制潜在收益的比较分析。如果潜在收益大于或等于损失控制成本,则经济单位可采用这种风险控制措施。
损失控制成本
损失控制成本指布置和维持损失控制措施的成本,分三类:
1、特殊建筑设施的资本支出和折旧,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2、从事损失控制活动人员的支出,包括:警卫人员、安全监督人员、消防人员、工程师及其他直接参与安全工作的人员。
3、计划费用,如培训辅助费用,雇佣人员训练所花的时间成本,为安全起见所设计的额外包装和专用箱所花的成本,调查费用和防护设施的养护费用亦为计划费用。
损失控制的潜在收益
损失控制的潜在收益即为事故成本。事故成本越大,损失控制的潜在收益越大,事故成本越小,损失控制的潜在收益也越小。
事故成本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在此不一一列举,仅以一般工业事故成本为例。工业事故成本,按照海因里希的观点,除直接损失成本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受伤雇员的时间损失成本;
为帮助受伤者而停止工作的其他雇员的时间损失成本;
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报告事故和训练替补人员的时间损失成本;
由于机器、工具或其他财产和原料的损失而发生的成本;
向受伤的工人提供全部工资的成本,以及尽管他恢复后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可能仅为正常情况的一半也要给予全部工资的成本;
由于事故使士气过激或低落而发生的成本。
成本收益分析
在比较上述损失控制成本和损失控制潜在收益(即事故成本)时,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潜在收益的不确定性,二是收益和成本时间分布的扩散性。如果没有这两个问题,那问题就简单了。这两个问题的存在给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进行比较。用潜在收益乘以事故发生的概率,可以大致确定预期收益的值,以同样的方法大致确定预期成本的值。再把分散在若干年份的收益和成本,将其预期值贴现为现值,然后进行比较分析。若成本大于或等于收益,经济单位将考虑不采取该损失控制措施,若成本小于收益,经济单位将采取该损失控制措施。
风险避免
一、风险避免的含义
风险避免是放弃某一活动或拒绝承担某种风险以回避风险损失的一种控制方法。风险避免是各种风险管理技术中最简单亦较为消极的一种。如,一个人为了避免被淹死的风险而拒绝在任何情况下接近水;一个游泳池的老板在游泳池里装满钢筋混凝土而不是水,以免有人淹死。也就是说,一种风险被完全地避免后,也就不可能产生损失,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去阻止损失的发生,减少损失的程度,或为了损失而预备基金。风险被避免后,其损失的可能性即为零。风险避免的常用形态有两种:一是将特定的风险单位予以根本地免除。如企业主决定不制造危险物品,可以完全免除危险物品所致的损失,又如企业主对员工的郊游活动、球赛等不予赞助或主办则可免除因此所导致的责任风险。二是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如一个经销家庭日用品的企业在经销小儿麻痹疫苗的过程中发现,有缺陷的小儿麻痹疫苗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小儿麻痹症,于是就决定终止这种经销活动,以免引致该产品责任索赔案。应用以上两种方法均可以达到避免的效果,但并非事事都能避免,其适用性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如前所说,一个人为了避免被淹死而拒绝在任何情况下接近水,但这可能吗?他可能避开通常的洗刷、饮水吗?在用水的过程中有被水淹死的风险,他可能在乘飞机的时候不越过自然水域吗?因为飞机也有可能在水域上空失事。游泳池里装钢筋混凝土还成其为游泳池吗?事实上,一个人根本就不可能避免在水里淹死的风险。因此,在风险处理技术中,风险避免的方法是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的。
二、风险避免的适用性
风险避免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有用的、极为普遍的方法。企业通过中断风险源,将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但企业同时失去了从风险源中获得收益的可能性,更何况有些风险根本就无法避免。而企业存在的最大动机是想赚取利润,因此风险避免的适用性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企业在采用避免来处理风险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欲避免某种风险但不可能。例如,对企业而言,有些基本风险如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能源危机绝对难以避免,还有如地震、水灾、人的疾病、死亡等。第二,采取避免风险的方法在经济上未必适当,某些风险即使可以避免,但就经济效益而言也许不合适。一个企业固然可以凭借不从事任何营业行为而避免风险,但从正常情况来看,—个企业没有营业行为自然也就没有营业收入,当然也就无法赚取利润。同时一个企业在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下,当避免风险所花的成本高于避免风险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时如果仍然采取避免风险的方法,经济上可谓不适当。第三,避免了某一风险有可能另外产生新的风险。例如,一个位于小岛上的企业在用汽车把产品运往大陆销售时要经过一座桥,为了避免桥断裂翻车的风险改用船运,但同时又产生了新的船舶失事的风险。基于以上因素的考虑,最适合采用风险避免办法的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某种特定风险所致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相当大;第二,应用其他风险处理技术的成本超过其产生的效益,采用风险避免方法可使企业受损失的可能性等于零。
从各类风险的避免来看,就财产风险而言,比如对铁路货运中心的火灾损失和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的对外损失(如责任事故等),若采取风险避免的方法,那将要求铁路货运中心不用指挥大楼,医疗急救中心不用救护车。但这样的话,没有一个铁路系统能在没有任何指挥下运作,一个医院也没法把一个病人及时送上手术台。也许有人会想,铁路货运中心和医疗急救中心可以不用自己的大楼或车,而租用他人的。但租用只是把损失转移给了大楼或车子的所有者或出租人,并没有避免风险。
就净收益风险而言,铁路货运中心发生火灾会使收益减少,而费用开支却增加;医疗急救中心也会因为护士罢工,医院部分倒闭而使收益减少,费用开支增加,要避免以上所有风险是不可能的。只要医疗救护中心有护土罢工(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不可避免地会使医院的正常运作受到影响。只要铁路货运中心有一幢指挥大楼,火损风险亦是不可避免。火灾一旦发生,将因不能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而损失部分收益,亦将面临损失租金收入的风险,假如大楼有部分楼层出租的话。避免上述种种净收益损失的唯一途径是不营业,所有的设备都让其闲置。按照这样的方式避免净收益损失风险,铁路亦将不再有顾客和租户,从而也就没有了收益(包括租金收入)。
就责任风险而言,一般地讲,任何责任风险都可以通过拒绝从事有责任风险的活动而达到避免风险的目的。如:铁路货运中心可以通过拒绝承担运输货物,从而避免对顾客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风险。同样地医疗救护人员不做任何外科手术,以免引起医疗责任事故。虽然就避免风险而言,上述两个例子是显然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是否要避免还是值得商榷的。假如铁路客运不允许旅客带行李,甚至手提箱也不能带,而铁路部门又没有提供行李托运服务,那这些行李怎么办?拒绝外科手术同样也是不实际的,一个病人被送到急救室,救护人员即医生不给病人做手术,将使病情恶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为避免责任风险而不从事相应的活动,活动主体也将因此而失去获得收益的机会,更重要的是经过培训的人才将不能发挥他的作用。铁路货运中心不运行李,医生不给病人看病,单独的个体可以这么做,但社会总体却不能。
就专业人员空缺风险而言,唯一的办法就是消除经济单位对此类人物的依赖性。然而,“关键人员”所提供的劳务往往是一个企业或团体维持其运作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是可以或缺的,那么就没有“关键人物”之说了。即使同时使用两个或两组同样的关键人物,虽然可以减少这种风险事故发生的损失,但并不能完全避免诸如此类的风险。就上面的两个例子来讲也是明显的:铁路货运中心不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来操作电脑,来安排铁路时刻表;一个医疗急救中心也不可能没有专业的接受过实际训练的医务人员来从事救护工作。由此可见这种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损失控制
一、损失控制的含义与分类
相对于风险避免而言,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的风险处理手段。所谓损失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对既不避免也不转移的风险,设法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幅度的方法。损失控制的目的在于积极改善风险单位的特性,使其能为经济单位所接受。因此,损失控制相对于风险避免而言,是控制法中更为重要的一种,也是企业最适用的一种。
损失控制措施可以按各种方式分类。
1、 按照目的的不同,损失控制措施可以划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两类。前者以降低损失概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损失程度为目的,如安装避雷针是损失预防措施,而安装自动滤水器则为损失抑制措施。
2、按照所采取措施的性质分,即依控制措施侧重点不同,可分为工程法(Engineering Approach)和行为法(Human Behavior Approach)两种。前者以风险单位的物理性质为控制着眼点,后者则以人们的行为为控制着眼点,如教育法。
3、按照执行时间分,即以控制措施执行时间为标准可分为损失发生前、损失发生时和损失发生后三种不同阶段的损失控制方法。应用在损失发生前的控制法基本上相当于损失预防,而应用在损失发生时和损失发生后的控制实际上就是损失抑制。本节将分别介绍安全教育、损失预防、损失抑制三种风险处理方法。
二、安全教育
人是一切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体,每个人在生产、生活中都可能出现不安全行为。因此,损失控制的重点应放在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方面,即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来消除人为风险因素,以达到损失控制的目的。
(一)不安全行为的主要表现
所谓不安全行为,是指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出现的违反劳动生产规则的不合理行为。其主要表现有:
1、忽视或违反规章制度。这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对规章制度的忽视与违反,有的是无意的,有的是不重视,也有的是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或执行监督不严等。
2、工作联系中断或不充分。在生产过程中,有许多工作要双方联系后才能共同作业,
但往往由于联系中断或未能充分确认而出错。
3、操作人员判断错误或操作错误。如果操作人员对其所从事的工作或对其操作的设备不熟悉或根本不能胜任时,他的感觉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判断能力都会有问题,会引起判断错误。而操作错误往往是判断错误引起的。
4、不安全的姿势和动作。劳动环境不佳,会使操作人员采取不安全的姿势。也有的是员工本人的不良习惯性动作。
5、安全装置失效。有的安全装置年久失修而无效,有的装置则在其设计、制造和安装上本身就有缺陷。
(二)不安全行为的原因
1、心理因素:进入生产场地的不良条件反射、思想不集中、错觉、遗忘、个性、情绪不稳定、烦恼、自我意识过强、不懂装懂、自以为是、过分相信别人、迷信以往经验、自卑、迟钝、图省事等。
2、生理因素:疲劳、身体不适、体力不够、生理机能缺陷、年龄或性别差异、动作失调等。
3、机能因素:机能不熟练等。
4、管理因素:作用管理混乱、目标或标准不明确、规章制度不严、操作规程不完整、信息传递方法不完备、相互配合不够、管理人员不够或素质不高等。
5、教育训练因素:新员工上岗未经培训、教育训练内容不完整、教育训练方法不当等。
6、设备和环境因素:环境恶劣、噪音、照明不良、使用不适当的设备、不适当地拆去或改变防护设备等。
社会因素:生活待遇偏低、家庭不和、同事间矛盾、盲目赶形势等。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是消除人为风险因素、防止不安全行为出现以达到损失控制目的的最基本措施,是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
安全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首先是各级管理干部,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他们充分了解本单位或本部门面临的各种风险,了解并掌握控制这些风险的方法。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是损失控制的关键,要使他们不仅知道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而且要知道其严重性,更重要的是要熟悉正确的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法制教育。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经济单位,经济单位不仅要贯彻这些法规,而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通过教育使每个员工了解法规的内容,并且清楚哪些允许做,哪些不允许做,哪些该怎么做。
2、安全知识教育。这要是从理论上解决:为什么有些事能做而有些事不能做、甚至绝对不能做?从而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教育的内容一般有:本单位与同类单位过去曾发生过哪些事故?本单位现在面临哪些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怎样、危害如何?
3、安全技能教育。这是要通过实践训练以掌握各种技能、技巧,使能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做出迅速的反应,并熟练地进行操作。
4、安全态度教育。许多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人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技能,而是因为人们抱着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因此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是极为重要的。
三、损失预防
损失预防是指在损失发生前采取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项因素,即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以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
损失预防与风险避免的区别在于,损失预防不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而风险避免则使损失发生的概率为零。损失预防与损失抑制亦有区别:损失抑制的重点在于减少损失发生的程度而不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事实上,一个风险管理的实践计划往往将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两者加以结合,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限制高速公路车速的风险管理措施即为一例:它既减少了车祸发生的概率,因为司机有更多的时间来认识风险(如:及时调整方向、速度以避开风险等),同时又减少了车祸发生时或发生后的损失程度 (因为降低车速后,车与车或车与物碰撞时释放出的动能就减少了)。
区分风险避免、损失预防、损失抑制相当重要,由于风险避免消除所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是一种自足型风险管理技术,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能被成功地加以运用。当风险避免完全消除了所有损失的可能性以后,不再需要其他风险处理技术,就风险避免这一措施足矣,因此称其为自足型风险处理技术。而在风险处理中还需要其他一些风险处理计划,甚至更进一步的风险处理技术来减少损失的可能性,因为有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分清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之间的区别是提高风险管理效果的关键。因为损失预防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损失抑制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程度,因此要视具体的风险管理目的而定。如果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则应采取损失预防措施;如果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程度,则应采取损失抑制措施。在更多的情况下,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措施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往往同时使用。一个风险管理计划往往既是损失预防计划,也是损失抑制计划,如:使用防火建筑结构,装上自动喷淋装置,设置防火墙等。
诸多损失预防措施都是与引发损失的因素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损失预防措施是一种行动或安全设备装置,在损失发生前将引发事故的因素或环境进行隔离。如果把引发损失的诸多因素看作一条事故链,那么损失预防就是要在损失发生前切断这条链条。由于损失预防与损失因素之间密切相关,提高损失预防措施效果通常需要深入的研究实际损失“是怎么发生”的。
兹以铁路货运中心的火灾损失预防为例,说明损失预防的方法。
火灾的预防是一种专业性较强、变化较大的研究,以下是可以提供给铁路货运中心管理者的专门有关铁路货运中心火灾预防的一些措施。
1、消除潜在的燃料
(1)转移不必要的可燃物;
(2)必要可燃物的安全储存;
(3)认真地作好防护工作,将储备的燃料同火源隔离开来。
2、转移极易燃物
3、转移火源
(1)消除火花和热源(如烟蒂);
(2)及时检查电路,防止电线走火;
(3)注意安置化学物品,特别是容易在化学反应中起火的物品;
(4)消除自燃粉尘;
(5)强调“禁止吸烟”规则;
(6)及时让雇员了解安全记录,并注意保持。
以上只是防止火灾发生的一些办法,并不是减少火灾损失或消灭火灾的方法,比如火警系统或自动灭火装置并没有被列出来,因为它们不是损失预防措施。在下一专题“损失抑制”中将专门论述。
四、损失抑制
所谓损失抑制是指采取措施使在事故发生时或事故发生后能减少损失发生范围或损失程度。一个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假设,一旦事故发生,为了减少损失程度,事先需要做些什么,那时应该做些什么。
损失抑制措施大体上分两类:一类是事前措施,即在损失发生前为减少损失程度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一类是事后措施,即在损失发生后为减少损失程度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损失发生前所采取的损失抑制措施,有时同时也会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如在没有紧急情况下以较慢的速度驾驶救护车,既达到损失抑制的效果(假如发生了碰撞事故,会因速度慢而减少受损的程度),又起到了损失预防的效果(因为司机有较多的时间来调整方向,避开碰撞物)。损失发生后的抑制措施主要集中在:紧急情况的处理即急救措施、恢复计划或合法的保护,以此来阻止损失范围的扩大。设置防火墙是一种限制火灾损失范围的事前发生作用的措施,一个有效的自动报警或灭火装置系统是一种事后发生作用的措施。
现在以货运中心大楼的火灾为例,说明财产风险损失抑制的方法。
货运中心可以通过采取以下事前措施来减少火灾损失程度:
1.设置防火墙或其他隔离火源的装置,以限制火灾发生的范围。
2.通过转移或耐火器处理任何容易燃烧物质或建筑材料,以此来减少火灾发生时的火势强度。
3.同消防队保持联系,在其指导下建立紧急火灾损失抑制计划。
4.制定火灾紧急情况指挥计划,以应付万一发生的火灾事故。
5.在指挥大楼设置并保养好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包括任何对一些特殊活动(如计算机运行)所必需的火灾保护措施。
一旦火灾在货运大楼发生,事后损失抑制措施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动火警或灭火系统的启用。
2.火速通知当地公共消防队(这些可能是由自动火警或灭火系统来完成)。
3.按照事前制定的火灾紧急情况指挥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灭火。
4.提供临时的保护设施以免其他未受火灾损害的财产发生其他危险。
5.及时修理并恢复受火灾损害的财产。
也许,读者会注意到,事前损失抑制措施与事后损失抑制措施有重复的地方,因为事后损失抑制措施实际上是事前损失抑制计划。这种重复并不影响风险管理的效率或风险分析。事前损失抑制计划只是一个损失发生前想要达到的良好愿望,即在损失发生后使其损失最小化。损失抑制本身需要有事前损失控制计划,甚至实际操练那些有可能在紧急情况下要采取的方法或步骤,以做好准备。计划和执行只是在同一个过程中的两个步骤,对损失抑制而言两者缺一不可。
风险隔离与风险转移
一、风险隔离 (Segregation)
隔离风险单位包括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两个方面:分割(Separation)和复制(Duplication),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尽量减少经济单位对特殊资产(设备)或个人的依赖性,以此来减少因个别设备或个人的缺损而造成的总体上的损失。隔离风险单位在于把风险单位进行最大限度的分割或复制,就好比“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损失即便发生,损失程度也不会太大。
分割风险单位又包括分离和分散。分离是将经济单位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分离,而不是将它们集中在都可能遭受同样损失的同一地点。比如一个经济单位不要将其全部的存货存放在一个仓库里,而是分散地存放在相距较远的几个仓库里,这样,就可以把一个仓库发生火灾的损失减少。这种风险分离的办法,减少的是一次事故可能发生的最大预期损失,从这一点上讲,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损失抑制措施。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这种分离方法,在分离了风险单位的同时,又增加了需要企业控制的个别风险单位数量,任一独立的风险单位发生事故,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比如,原来存放的A仓库在特定的时间内并没有发生火灾,而在分离出去的B仓库却在该段时间内发生了火灾,这同样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对策,它通过增加风险单位的数量,将特定的风险在更大的样本空间里进行分散,以此来减少单个风险单位的损失。分散与分离是不同的,分离是将一定量的风险单位分离开来,增加风险单位的独立性,以达到损失抑制的目的。分散是增加经济单位控制下的独立风险单位数量,达到减少总体损失的目的。经济单位分散风险的办法是通过内部扩散来实现,如出租汽车公司可以通过扩大其出租车队规模来减少因一辆汽车出车祸给其总体收益造成的损失程度。分散风险还可以通过企业的兼并或一个企业买下另一个企业来实现,这样做的结果是最终形成的新企业比原企业拥有更多的机器、厂房、汽车、设备,更多的雇佣人员,从而减少因单个风险单位发生风险事故给企业造成总体收益上的损失。
隔离风险单位的另一种方法是复制风险单位,即再设置一份经济单位所有的资产或设备作为储备。这些复制品只有在原资产或设备被损坏的情况下,方可以使用,平时不得动用。复制风险单位,本身不能减少原有机器、设备的损坏,但可以减少由于机器设备损坏而造成的净收入损失及其可能性。因为,如果原有的资产、设备损坏,复制的资产就可以投入使用。
分割和复制同其他损失抑制措施有明显区别,以下四点需要注意。首先,分割和复制不像其他损失抑制措施那样力图减少风险单位本身的损失的严重性,而在于减少总体损失的程度。其次,分割和复制减少的是一次独立风险事故的损失,但同时增加了风险单位,也就会影响风险事故或损失发生的概率。如用两个仓库代替一个仓库,在分离了存货风险单位的同时,却又增加了仓库风险单位,使两个仓库同时面临火灾或其他风险。复制风险单位一般不会减少损失发生概率。再次,复制风险单位可以减少平均或预期的年度损失,因为复制风险单位没有提高风险事故或损失发生的概率。最后,分割风险单位能不能减少平均预期损失,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割风险单位减少损失程度是否比降低风险事故或损失发生概率来得更重要。
风险单位分割和复制,两者作为经济单位内部管理方法,其费用较高,较少采用,尤其是风险单位分割,很少被采用,只是作为—种辅助手段。例如,很少有经济单位只为减少损失范围建造或使用第二个仓库,或为了减少因车祸而造成的损失而购买更多的汽车,或为了减少—个电脑操作人员空缺造成损失而再雇佣一个操作人员等。因此,分割可以说是风险处理技术在含义或者说是内涵上的一种延伸。相比较而言,复制为原风险单位配备预备品更经常地被风险管理人员所采用和考虑。如:复制纪录品、机器零部件、交叉培训雇佣人员(使其能从事若干岗位的工作)等。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转移有风险的财产或活动;另一是指风险的财务转移(这里的受让人不是保险人)。前者如一个经济单位卖掉一座建筑物就可以将同这座建筑物所有权有关的风险转移给购买者。这种转移类似于风险避免,但并不等同于风险避免,因为这种转移必须将风险转嫁给别人。后者如一个经济单位通过与另一个经济单位订立合同,发生损失时,受让人为其负担损失。
风险转移可以通过租约而不是购买,而成功地将财产风险的损失转移出去。例如,货运中心通过租用出租人的大楼将大楼的火灾及其他损失转移给出租人。同样,急救中心可以通过租用其他人的汽车将救护车的汽车事故损失转移给出租人。当然,由于净收益总是与其活动或财产联系在一起,在转移有风险的活动或财产的同时,也就转移了净收益。如果一个经济单位通过转移来减少其净收益损失的话,同时也会将其净收益转移出去。急救中心就是这样,通常医院之间相互签订合约,约定任何一方如果因罢工而被迫关门,另一方将有义务为其提供设备继续治疗病人(假设管理部门还能正常运作),但因病人的继续治疗所得的收益将同受让方按照合约共同享有。
就责任风险而言:一个经济单位能成功地转移责任风险(非保险转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在判定这种转移责任的倾向上。例如,急救中心可通过同轿车公司订立合同,要求其提供驾驶员,驾驶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以急救中心的名义从事营运。医院同轿车公司之间的合同将载明:驾驶员同业公会和驾驶员本人将对救护车在公路上行驶所发生的—切意外损失(包括交通事故)负责任。如果急救中心假定法院会支持这种责任的转移,那么由此发生的责任损失将极其成功地转移出去。但在现实中,法院很可能会认为,驾驶员是急救中心的行为代理人,其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急救中心,从而使责任风险的转移不能实现。
就专业人员的空缺风险而言,通过转包合同来减少因专业人员的空缺而造成的损失将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例如,一个经济单位发现自己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依赖某一个关键人物时,如货运中心的电脑操作者,该经济单位将通过订立转包合同将该项工作通过合同形式承包给该专业人员,促使其保证企业组织的正常运作,如果由于专业人员的死亡、失能、辞职、退休而使正常运作不能进行,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转包合同的一方——专业人员负责。
通过转包合同转移专业人员空缺造成的损失,也有其不足之处,即给经济单位带来一种不确定性。由于专业人员对整个经济单位运作的重要性,订立转包合同的可靠性需要充分地论证:雇主对雇员是否完全了解,个人的信誉如何等,否则,合同的有效性得不到真正的保证。
当然,也有一些专业人员的空缺是无法通过转包合同得到弥补的。比如说,急救中心的主治医师本人就是雇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寻找其他风险管理方法来处理。
在一些场合,转移带有风险的财产或活动可能是不现实的或不经济的。典型的例子如医生一般不能因害怕手术失败,而拒绝施行手术。这时签订免除责任协议就是一种解决方法。医院在给垂危病人施行手术之前,会要求病人家属签字同意:如果手术失败,医生不负责任。在这一协议中,医生并不转移有风险的活动(手术),而只是转移了可能的责任风险。对医生而言,风险被解除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意欲免除责任的单位约定,是否真正有效,可能会有争议,有时无法实现免除责任的初衷。
复习思考题
1.试述风险控制的概念及其种类。
2.简述多米诺骨牌理论。
3.比较风险避免、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
4.如何进行风险控制的成本与效益分析?
5.试述安全教育的内容。
6.试述风险避免的适用性。
7.试述风险隔离的特点。
风险的财务处理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自留、风险转移、中和、免责约定、保证书、意外损失基金、借款、专业自保公司
一般说来,在识别和衡量了自己所面临的风险之后,经济单位总是先考虑风险能否用控制型的技术来处理,如若不能控制或不能全部控制,则需结合财务型(Financing Type)风险处理手段,方能实现风险管理之目标。所谓财务型风险处理,就是用经济方法来处理风险损失。事实上,受客观条件和能力的限制,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未必绝对准确,疏漏或偏差在所难免;由于风险控制技术本身的局限,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或消除;基于风险控制成本与效益的比较,有时没有必要完全避免或消除风险。由此,有效地运用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及时地为经济单位提供损失后的经济补偿,构成风险管理技术的重要内容。
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主要有风险转移(Transfer)和风险自留(Retention)两类。其中财务型的风险转移手段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关于风险的保险转移,我们在下一章介绍。
风险的非保险转移
一、概念和特征
风险转移是指经济单位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单位的一种方法,它是控制型风险处理的措施之一,更是财务型风险处理的重要手段。控制型风险转移强调损失的法律责任的转移。例如:①将财产或活动本身转移给其他人;②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的责任;③消除转让人对其他人的损失的责任。而财务型的风险转移则是寻求用外来资金补偿风险损失,这种转移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同属财务型风险处理技术,但二者有明显差异:①前者的风险受让人是保险人,而后者的风险受让人是其他的经济单位;②前者的受让人—— 保险人专业经营风险,有意识地接受大量的风险单位结合之,并进行与之相关的风险分析,而后者的受让人往往不能这样做;⑧前者系通过专门的契约——保险合同来实现风险的转移,而后者通常是附属于其他的契约来完成风险的转移。
综上所述,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指经济单位将自己可能的风险损失所致财务负担转移给保险人以外的其他经济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手段,其实质是通过风险的财务转移,使转让人得到外来资金,以补偿风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
二、实施方式
1.中和(Neutralization)
中和是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平衡的一种方法,通常被用于处理投机风险。担心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制造商所进行的套购(Hedging),以及受外汇汇率变动影响的出口商进行的期货买卖都属于中和方法。所谓套购,就是通过买卖双方交易的相互约定,使可能的价格涨落损益彼此抵消。通常,商业机构、生产商、加工商和投资者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波动方向上的趋同性,通过在期货市场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方向相反,但数量相同的商品,而把自身承受的价格风险转移给投机者,达到现货与期货盈亏互补的目的。例如,有一面粉商于某年10月1日购买小麦一批,价格l万元,小麦制成面粉后,预期于次年2月1日出售,届时可得万元,因而可以赚取合理的利润。然而,由于小麦价格波动会影响面粉的价格,所以利润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该面粉商可能因小麦价格下跌而蒙受损失,也可能因小麦价格上扬而获得超额利润。为了避免小麦跌价所致损失,面粉商可在10月1日购买小麦的同时,订立于次年2月l 日亦以同样价格出售小麦的合同。这样做,可以中和未来价格波动的风险。面粉商虽然失去了可能因小麦价格上扬而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但却免除了因小麦价格下跌而蒙受损失的可能。
2.免责约定(Hold—Harmless Agreement)
免责约定是指合同的一方通过合同条款,对合同中发生的对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转移给另一方承担,即通过主要针对其他事项的合同中的条款来实现风险转移。例如,根据一则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可以将没有这则合同时他对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的经济责任转移给承租人。同样,根据另一则租赁合同,此承租人反过来可以把他的潜在损失转移给房东。一般租赁合同中都有“免责条件”和“其他约定事项”等,关键是要看双方如何加以利用,从而合法、巧妙地将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
建筑合同也是如此。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编著的《中国合同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两部分组成。“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做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切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在“协议条款”中,涉及许多具体的责任问题,合同双方均可充分利用而巧妙地转移损失责任。比如,一般建筑工程工期较长,施工期间承包方将面临建材、设备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损失。因此,承包方可要求在协议条款中写上:若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延长时,合同价款须相应上调;发包方对于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应一次性付给承包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若由发包方指定厂家,而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承包方可在协议中载明:若产品价格高于承包方预算价格时,差价由发包方承担。这样,承包方的潜在损失责任就转移给发包方了。反过来,发包方同样可以通过协议条款,把潜在的风险损失责任转移给承包方。比如,发包方可在协议条款中载明,若承包方造成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发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时其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由承包方负赔偿责任。当然,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要紧紧围绕“合同条件”这个中心,而且寻求利用某条款转移风险的一方,必须获得对方对该条款的认可。
另外,有时候可专门为转移风险而订立合同。例如,企业如果空运集装箱,或在某个仓库里存放设备,或者把自己的原料送交给其他企业进一步加工,都可以通过一个特别合同,使受托人有责任赔偿企业在成文法责任或普通法责任之外的各种损失。
需要指出的是,免责约定不同于责任保险。免责约定所转移的风险其受让人不是保险人,而且所提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是以合同责任下的损失为限的。
3.保证书(Bonding)
保证书是指由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因其行为不忠实或不履行某种明确的义务而导致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一种书面合同。这里有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权利人三位当事人,借助保证书,权利人可将被保证人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保证的目的在于担保被保证人对权利人的忠实和有关义务的履行,否则由保证人赔偿损失。
保证书通常用于以下“明确的义务”:清偿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按要求的日期完成一项工程等。如果被保证人没有履行义务,保证人必须自己履行这项义务,或者按保证书的规定支付一定的罚金。然后,保证人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其损失。有时,保证人在签发保证书时,要求被保证人用现金或政府债券等作为担保品,以备自己索赔。即使被保证人得不到任何保障,他也要签署这种保证书,因为他希望得到权利人只在有保证书的情况下才会提供的某些好处,如贷款、供货合同或建筑合同等。
需要指出,保证书不同于保险合同(尤指财产保险合同),其差别如下:
(1)保证书的当事人有三方,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权利人,而保险合同一般只有两方即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
(2)保证书中,被保证人通常得到担保并付出担保费,而权利人得到保障(不过,有时被保证人可通过把成本包括在所提供的服务的价格里,而将这种成本转移给权利人),而被保险人则通常是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
(3)保证书中的损失有可能是由被保证人故意引起的,而保险损失对被保险人而言则必须是意外的。
(4)理想状况下,保证书中担保不会有损失。因为如果有任何损失的可能性,保证人就不会签署这种保证书,况且保证人自己会在调查中发现任何潜在的损失。而保险人则清楚地知道在被保险的群体中间会有一些损失——期望损失值。理想状况下,保证书的担保费不应该包括期望损失,所以这种担保费只需包括保证人的调查费和其他费用,并提供一定的利润和一定的意外准备金。而保险费则必须补偿期望损失。在实践中,保证人也会发生一些损失,因为他们的调查并不完全准确,但这样的损失在担保费中所占的比例远低于在保险费中所占的比例。
(5)如果损失确实发生,保证人可以向被保证人求得补偿,但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则没有这种权力。
尽管如此,有些保证书与保险合同极为相似,例如诚实保证。实践中,许多保证书的保证人是保险人。
4.公司化(Incorporation)
有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股票,将企业经营的风险转移给多数股东承担。
三、优缺点及适用性
(—)优点
采用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方法来处理风险,有以下优点: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方法所能处理的风险,既可以是纯粹风险,也可以是投机风险,既有可保风险,也有不可保风险。因此,这种方法所适用的对象是比较广泛的。
2.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具体操作措施灵活多样。它不像订立保险合同那样程式化,而是常常需要巧妙地运用各种知识和技巧,通过谈判、合同条款及其他途径来实现风险转移。事物背景的复杂性、合同本身的多样性,以及当事人的千差万别,为风险管理者选择具体操作措施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3.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直接成本较低。与保险转移相比,所需费用总是低于购买保险的保险费。采用一般风险控制手段,则既要支付相当的费用,又要做一定的工作,而采用风险转移方式,有时只须在合同条款上下功夫,一旦合同签订,风险转移即告成功。
4.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控制风险、减少风险。一般而言,把潜在损失转移给那些能够更好地进行损失控制的人,便会降低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例如,在一份建设施工合同中,如果承包人将因设计图纸的疏忽、错误、更改所造成的工程损坏和由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以及承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等损失转移给发包人,则发包方就会更加严格、周密地审查设计图纸及其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以控制这类损失的发生。
(二)局限性
1.法律和情理的双重限制。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常常是通过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条款来实现的,而法律条文、合同条款都具有明确的法律意义和标准。合同双方必须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文的基础上,转移那些在法律上、在合同条文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够明确的损失责任,否则,这种转移将是不正当的、无效的。涉外经济活动中,这种限制则更多。因为各国法律、各种合同条文的规定、以及人们的习惯不同,涉外经济活动的各种合同及其解释可能出现明显的差异。此外,要使风险能借助合同条款转移出去,还必须得到对方的接受才是。也就是说,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又要使对方愿意承担这种责任。这说明,风险转移要受到情理和法律的双重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近二三十年来,基于公众的舆论,对运用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损失财务后果的做法,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来加以限制。例如,英国“1973年商品销售法(暗示条件)”规定,在对消费者(公众)销售商品的情况下,“免除供货方引起的责任”之类的条款无效,在对其他人的销货情况下,这类条款也不能实施,除非它们是公正而合理的。英国“1997年不公正的合同条件法”第二章规定,任何合同条件或通知,如果因疏忽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除外或加以限制的话,这些条件和通知均属无效。对因疏忽引起的财产损失责任的除外和限制,只有在法官对这类条件或通知经审查后认为合理时,才能实施。
2.合同条文理解的差异可能引起一些问题。有些合同的文字晦涩,难以理解。有些企业以为已将全部风险转移出去了,而实际上合同可能只转移了一部分风险,所以要求风险管理者仔细推敲合同的文字来确定其真正的含义。另外,因为合同条款的差异性很大,有时,对一项特定条款的理解,法院很难找到据以判断的先例。
3.转让人要承担一定的代价。通过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可由转让人向受让人转移。但是,—般说来,受让人会无代价地接受,而总要通过一定方式反映出来,要求转让人在某些方面做出让步。例如,受让人答应承担某种可能的损失,相应地,他就会要求转让人承担另—种义务,或者要求提高合同价格。这与土建工程承包人把保险费作为单独一项列入其投标价格,是同样道理。因此,就转移预期风险产生的代价来看,转让人什么也没有得到,只是把实际后果与预期后果的差异(即不确定性)转移出去了。此外,转让人可能还有其他费用支出,如损失发生后,为解决争议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可观的诉讼费,有时甚至可能超过损失本身的经济价值。
4、受让人有时无力承担所转移的损失责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中,由于受让人不可能有大量风险单位的集合,不能合理地平均分摊损失,故其所面临的风险损失往往波动很大,其风险承担能力极为有限。于是,受让人在接受转移时,往往持谨慎态度。而那些不了解风险的人可能盲目地接受被转移的风险,但是他们却常常不能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风险,这必然产生更多的损失机会,显然,这不利于全社会的风险控制。事实上,被转移的风险其损失-一旦发生,可能会很严重,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如果受让人无力支付如此巨大的损失赔偿,那么,风险的这种转移便失去了其实际意义。因为根据合同的关系不涉及第三者这一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合同赔偿和除外责任条款的约束。例如,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乙方在作业时,由于疏忽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而当乙方接受该条款而为甲方施工时,并不意味着这个条款能免除由于乙方的疏忽而受到伤害的第三者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权利。因此,一旦对于第三者伤害的事实构成,甲方只有先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而后,再向乙方索赔。倘若乙方的财产少于赔偿金额,甲方最多也只能得到乙方的全部财产,而其差额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适用条件
综上所述,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方法有众多的优点,但也有其局限性。因此,在采用这种方法时,风险管理者要充分考虑其适用性。一般说来,运用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方法来处理风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损失必须能够明确地划分。这就要求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对于所要转移的潜在损失的理解一致,并在损失发生时有具体的区分措施。
2.受让人应当有能力并愿意承受适当的财务责任。这就要求受让人在订立合同时,准确地理解有关条文的全部涵义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对自己的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实际的估价,然后充分衡量利弊,再做出相应的承诺。
3.应用这种方法,对于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来说,应该都是有益的。这种利益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无疑,实施这种风险转移方法,其成本必须低于其他风险处理手段,否则人们不会选用它。而且,如果采用这种方法仅对一方有利,则另一方一般是不会接受的,除非不了解情况而盲目接受。
风险自留
一、概述
风险自留又叫风险承担,是指经济单位自己承担由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其实质在于,当风险事故发生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之后,经济单位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与其他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一样,它是在损失后提供财务保障,但它不是把风险转移给别的经济单位,而是留给自己承担。风险自留与风险控制也不同,前者是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处理其财务损失,而后者则是在风险事故发生前采取措施,以改变风险单位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例如,在进行某项活动或计划时,风险管理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作了衡量。如果采用风险避免手段,则是要放弃或中止这项活动或计划;如果决定风险自留,则就要继续实施这项活动或这个计划,而在财务上做出安排,以备损失发生后进行处理。
风险自留是处理残余风险的一种技术措施,故有人谓之残余技术(Residual Method)。在某些情况下,它是唯一可能(或者说是唯一可行)的风险对策。前已论述,任何风险处理手段都有其局限性,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有时,对于某种风险预防不能,回避不得,且又无处可转移,经济单位别无选择,只有自留风险。例如,处于河谷中的企业面临洪水之风险,但考虑迁址或者采用损失控制技术,其成本又极为昂贵,而且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其承办洪水保险,此时,该企业只能自留风险。还有一种情况,风险转移给一家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合同常常有一些除外责任,因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只承担了部分潜在损失。另一部分潜在损失,如不能控制,或无法转移给别人,则经济单位也只能留给自己了。
风险自留是处理风险的最普通的方法,它可以是被动的,又可以是主动的,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有意识的,可以是无计划的,也可以是有计划的。
所谓被动的风险自留,或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者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对于风险的存在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对风险进行处理,而最终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现实生活中,被动的风险自留大量存在,似乎不可避免。事实上,只有少数经济单位能够识别它们全部的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例如,在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实际上是决定了自留与此有关的风险。有时风险管理者虽然已经完全认识到了现存的风险,但由于低估了潜在损失的大小,也会产生一种无计划的风险自留。还有一种情况,风险管理者虽然意识到了风险的存在及其严重性,但可能迟迟不作处理,例如,企业常常意识到与关键技术人员死亡有关的经济风险,但却不采取任何旨在处理这一风险的行动。
与此相反,所谓主动的风险自留或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者在识别和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处理方式进行比较,权衡利弊,从而决定将风险留置内部,即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全部或部分。主动的风险自留是一种有周密计划,有充分准备的风险处理方式,这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计划性风险自留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种:(1)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 (2)建立意外损失基金;(3)借款用以补偿风险损失;(4)自负额(Deductible)保险。此外,组建专业自保公司是对利用内部基金补偿损失方式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但却具有了更多的特殊性,我们将在下一节中单独介绍。关于自负额保险,我们将其列入下一章,与风险的保险转移一并介绍。
二、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
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时,经济单位把意外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即吸收于短期(通常不超过3个月)的现金流通之中。容易看出,这种办法只适合于处理那些损失概率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这些风险损失似乎成为企业不可避免的经常性支出,因此只要这些风险被识别,损失数额便能打进预算。例如,一般企业都能承受的车辆意外损害、产品不合格、偷窃或雇员不忠诚行为等造成的损失。
经济单位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能力取决于一年当中是否总能保持一个超过其他支出项目的收入余额,或者能否保持十分充裕的可变的基金以克服任何资金的短缺。这些流通资金的形式可以是存款余额,也可以是透支能力。因此,一个经济单位所能吸收的损失或损失积累的规模,同其他日常开支一样,取决于现金流通的余额或赤字加上可变现的准备金或短期借款的额度。
然而,除了为应付那些很大程度上可预见而损失额较小的风险之外,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的方法与现金预算的目标是矛盾的。现金预算一方面要求现金往来账上尽量避免有大量闲置的现金余额,因为这些余额并不能产生收益;另一方面又要求尽量减少那些常备现金或借款资源不能满足突如其来的巨额货币要求的压力。即使对那些清偿能力很强的企业,遇到这种意外情况,也会出现流通资金短缺的现象,乃至被迫大量借款或紧急变卖资产,其代价会是很高的。而那些在正常现金流通上遭受重大波动的企业,往往不愿意留置额外的变现资金以备置换受损财产,或应付偶然出现的其他风险损失。于是,企业在财务上对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能力常常受到限制。而且,风险事故发生后所作的补偿,必然导致企业流动资金减少,而这可能使企业外部条件出现不利,这是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这种补偿方式的不利之处。当然,并非所有损失都得在其发生之后,立即全额支付,因此,可以把风险成本分散在一两个月的现金预算之间。
需要指出的是,风险管理者在考虑解决风险损失时,无论是将其打入每月的现金预算,还是打入更长时期的预算,仅仅按各该时期的预期损失额的大小来确定预算是不够的,因为实际损失额与预期损失额之间总是有差异的。只有在各该时期的单独损失与总的损失额的可能差异都落在预算限额以内,这样处理风险的方式才是可靠的。只有这样,在营业预算内支付损失费用才会给经济单位带来益处,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这种融资补偿方式,才能成为经济单位自留风险的合理选择。此外,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其优势:
1、风险自留方式在损失前不发生任何费用,直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有现金支付。这与保险不同,保险在保险期限一开始就要支付保费。因此,风险自留有利于改善经济单位的现金流动。
2、损失发生后,风险补偿费用仅限于支付实际损失额。与购买保险相比,节省了向保险公司支付的附加保险费部分。
3、风险的代价被列入预算后,自然就被列为经济单位的预算控制对象,因而,自动地受到预算控制制度的监督。
在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之后,对于风险代价的考核显得十分重要。决不能让风险损失与其他营业费用混在一起而不加区分,否则会使检查风险自留执行情况和决定是否需要继续自留变得困难,同时也没有办法来审查一个组织的各个部门之间控制损失标准上的差异或各风险控制方案的有效性。
三、建立意外损失基金
意外损失基金又称自保基金或应急基金,是经济单位基于对所面临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并根据其本身的财务能力,预先提取,用以补偿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基金。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是一种自保行为,即自己为自己保险(Self-insurance)。通常,这种办法用于处理那些可能引起较大损失,但这一损失又无法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风险。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不同于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事实上,两种措施有着显著的区别从风险损失产生的背景来看,前者指损失发生之前的措施,而后者仅指损失发生时或者发生以后将损失摊入成本,从采取措施的性质而言,前者是对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计划措施,而后者是对损失补偿的实施措施。此外,前者往往是在后者无法实施,或者有诸多限制时而进行的预先计划。所以,一般认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自保)的做法比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更容易,更能解决问题。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即自保)也不同于保险。其一,保险是集合众多同类风险单位分担损失的一种风险处理方法,就其性质而言属风险结合与转移技术,但自保则属企业本身单独承担风险的一种技术;其二,经济单位参加保险,在事故发生时可随时获得补偿,但自保在基金积累形成之前发生事故则无法获得充分的补偿;其三,经济单位参加保险,在保险责任终止后其已付保险费不能返还,但自保剩余财产仍属企业自己所有。
意外损失补偿基金的建立既可以采取一次性转移一笔资金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定期缴款长期积累的方式。基金的规模取决于企业年净现金流动的情况,即超过成本的收入盈余大小。
关于这两种方式的选用,通常要根据经济单位的规模、结构来确定。—般地采用一次性转移一笔资金的做法是以经济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根据风险识别和衡量的结果,确定一个基本的补偿额,从财务上一次性拨出。但如果经济单位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比如由若干独立核算的单位所组成的多样化集团、组织、公司,则往往可以采取由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定期缴付分摊损失额,由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长期积累的方式。通常情况下,采取定期缴付分摊额进行长期积累的方式比一次性转移资金的办法适用性更大。因为,一个经济单位的财务能力总是有限的,即使能转移一笔资金应付一次较大的损失,但由此也会导致经济单位自身周转资金的减少,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更何况转移一笔资金要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一般说来,在集团组织中,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是在每年年度开始时,集团组织向集团内各个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或部门收取一定的风险损失分摊额,汇总形成总基金,总基金单独入账,专门管理。每年集团内发生的损失从基金中支出,给予补偿。
对于意外损失基金的管理也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如何收取分摊额,又如何补偿损失。一般说来,对损失额的分摊是在集团风险管理人员的统一规划下,对风险损失进行科学的估算,确定一个预期总损失额,然后根据时间长度,按照一定的比例标准(如营业额、工资总额和处于风险中的物资财产价值等)由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定期缴纳摊款。当然,也可以由集团的风险管理人员统一测定各部门和单位的风险状况和预期损失额分层次缴纳。这里要强调的是,从一个集团的整体来说,集中统—地管理补偿基金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基金得以保证,统一管理,而且也是集团内部分散风险的一种有效办法。从这个意义上说,采取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做法与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基金有着相同的性质,但它毕竟是自已给自己保险。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作为风险自留的一项措施,有以下优点:
1.节省保险费。由于保险费中含有保险人的营业费用,它包括保险人经营管理费、经纪人和代理人的佣金、保险人合理的预期利润,各项之和即称为附加费用约占保费30%~40%,倘若由经济单位自保即自行提存意外损失准备金,则此等附加费用便可省下来了。
2.促进企业经营稳定。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可以增强企业补偿风险损失的能力,弥补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这种方式的不足。当预期损失发生时,企业可以通过预先提存的基金进行补偿,而不影响当期的损益。这样,既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稳定了企业的盈余。
3.基金投资可以获利。对于所积累的意外损失基金,经济单位可以利用时间差进行投资获利。时间越长积累越多,投资收益越大。当然,与保险基金一样,自保基金的投资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4.道德风险减少。意外损失基金是经济单位内部自设、自留、自用,利害与共,道德风险因此减少,而且还能促进防灾防损。
5.理赔迅速。经济单位如参加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调查、勘察、定损,如遇争议,还要仲裁、诉讼,因而常常不能迅速得到补偿。然而,如果采用自保,上述理赔程序几乎全可免除。
采用自保方法处理自留的风险,常常受到以下限制:
1.基金规模的限制。意外损失基金的规模要受到企业年净现金流动情况的限制,即受到超过成本的收入盈余大小的限制,而基金的规模又与风险损失补偿的有效性直接相关,否则,会影响企业经营。这一限制对众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障碍。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从已经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中抽取份额来建立意外损失基金,而税后盈余作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基础对某些重大损失的补偿来说力量是不足的,尤其是一些实力不够强的小企业。
2.可能发生财务调度困难。由于意外损失基金须逐年积累,而且通过积累逐渐壮大,但当基金在积累之初,发生超过其累积基金额的损失时则需要用企业其他的资金来源予以弥补,这样便会造成企业财务调节上的困难。因此,在进行意外损失基金积累的初期往往要购买超过其自身累积额之外的保险,作为必要的稳妥对策。
3.风险单位数目有限。由于自保方法只对经济单位自己,即便是跨国集团,其所拥有的风险单位数目仍然是有限的,因而大数法则所需的“大数”总是不能达到,于是风险损失的预测比较困难。所以,采用自保方法的经济单位应当借用保险公司的一些做法,或者得到他们的帮助。
4.税法方面的不利。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来看,意外损失基金的来源只能是税后利润,而对这些利润的提存方式尽管类似于缴付保险费,但保费却是可以免税的。这就是说企业内部意外损失基金的分摊额提取常常得不到任何税赋的减免。例如,根据美国国内收入管理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的规定,投保的保险费支出可以免税,但自保计划提存的基金不视为保险费用,而仅在损失发生时视为费用,进而从所得中扣除,但其扣除部分仅限于原始成本减去税法所允许的折旧额。又如,外汇管制规则可能限制企业在财务上处理其海外风险方面的选择自由。在一个集团组织中,如果集中的意外损失基金还包括有海外子公司的独立风险单位,外汇的汇入或汇出还会进一步受到所在国对外汇进入的管制以及税务管理当局和免税管理条例规定的限制。所以,对一个具有国际性业务的跨国公司或托拉斯组织来说,可能无法收到国外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对意外损失基金的分摊额。反之,如果为了补偿海外附设营业机构所受损失,补偿额的汇出就会像我们上面所提到的那样,要受本国政府管理规定的限制。总之,保险费可以免税,而且可以在税前列支,而意外损失基金的分摊额只能在税后提取,这对企业来说,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四、借款
有些经济单位,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可能会选择借款作为处理自留风险的手段,即在风险事故发生后,经济单位通过借贷筹借资金以补偿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采用这种手段,经济单位在风险事故发生前不需要有任何的实际支出,既不必缴纳保险费,也不要支付补偿基金的分摊额,而只是在损失形成以后,据实确定损失情况并以借款筹得资金补偿之。所借款项在以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均匀分摊,逐步偿还。借款渠道通常有三条:①从集中的基金中借款来补偿某一个分支部门所遭受的意外损失;②从外部取得各种特别贷款;③在损失发生以前筹集各种应急贷款。
1.内部借款
由于损失形成之前没有事先安排专门的补偿基金,一旦损失出现,只能依靠内部各种基金,以获得必要的和足够的支付款项。通常,一个企业或分支部门遭受损失,可以向本行业或总公司的集中基金求得内部贷款。当然,这种办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①补偿损失所需要的资金额在基金中没有留足;②基金额度是够的,但是当前处于不可流动的状态,要将其用于补偿损失,就得变卖非流动资产,这会引起损失。此外,这些准备被迫用于补偿损失,人们可能会失去某些投资机会。因此,能否获得内部借款,取决于经济单位其他基金的可调节程度,即有无调拨的可能性和资金力量大小,以及有关的财务管理政策的许可性。
2.特别贷款
损失发生后,由于无法从内部筹措补偿资金,经济单位只好向外部借款筹集补偿资金,以解燃眉之急,当然,这种方法同样存在较大的风险。事实上,风险事故发生后,经济单位的资产价值减少,经营状况不稳定,信誉度降低,此时企业处于不利的借款地位,但是对现金的需求却是十分的迫切,于是,所得到的贷款其条件通常是非常苛刻的。而一个损失前信誉就不佳的企业,此时可能借不到一分钱,不论其答应什么条件。尽管如此,从外部资金来源筹措特别贷款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因为保证生存和业务的正常进行是头等大事。
3.应急贷款
由于风险事故的突发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对风险损失进行事先计划安排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风险事故发生前,经济单位如能与金融机构达成一项应急贷款的协议,那将是一项良好的措施。有了这样的协议,一旦风险事故发生,经济单位即可获得必要的资金,并按事先商定的条件还款。这样做,经济单位预先-没有实际的支出,并且能将风险分散在较长的时间之中。当然,这种协议下的贷款利息必定是比较高的。
显然,以借款来补偿损失的办法并非适合所有的企业。
专业自保
专业自保是风险自留的—种特殊措施。它是通过专业自保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的运作来实现的。
一、专业自保公司及其类型
专业自保公司是由工商企业自己设立的保险公司,旨在对本企业、附属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企业的风险进行保险或再保险。
按照其业务范围的不同,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分为纯粹专业自保公司和公开市场的专业自保公司。纯粹专业自保公司是承保或再保企业、附属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企业的风险的专业自保公司。它可以把接受的业务限制在自己能够负担的限度内,而不借助于再保险,也可以广泛地接受限额经营业务,但要将所接受业务中超过自留的部分分给再保险人。公开市场的专业自保公司,则是除了经营纯粹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之外,还能承接与其组建人毫无关系的其他业务的专业自保公司。
按照其投资来源不同,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分为单国专业自保公司、多国专业自保公司和公会专业自保公司。
1.单国专业自保公司
单国专业自保公司是指通过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的组织承担这些企业及其下属或相关企业的风险的行业性保险公司。英国人所有的专业自保公司几乎完全属于这一类。前些年,单国专业自保公司方面有一变化,出现了一种所谓“无所属”的专业自保公司,它们为一个与它无关的客户的利益,按单独核算的原则提供自保便利。实际上,这种自保公司就是几家企业(可以是彼此毫无关系的企业),将各自内部意外损失补偿基金储存到一家;专业自保公司内,但每个企业的基金仍各自单独公开管理,而不把它们合并在一起运用。这样做,相当于每个成员企业各自都有一家专业自保公司为其服务,而不必运用内部意外损失基金,但仍对各自的损失记录负责。
2、多国专业自保公司
多国专业自保公司的资本来源于不同的国家,它是按照相互保险的经营原则经营的,因而具有如下优点:①能够聚集多种资金来源,形成较大的风险承担能力。这就比单国专业自保公司的应付风险能力大为提高,特别是承保巨灾风险的能力。②多国专业自保公司的成员公司来自于不同的国度,因此,要比单国专业自保公司更易分散风险,尤其是成员公司的风险单位在地域上分布不太广泛时,这种优势更为明显。③交流和分享信息情报,节约管理成本。
美国的绝大多数专业自保公司属于多专业自保公司。例如历史最悠久的多国专业自保公司之一——1970年在百慕大由大石油公司组成的石油保险公司(Oil Insurance Limited),这些大石油公司都是美国石油学会的会员,这个专业自保公司的成员来自美国和其他国家。
3、公会专业自保公司
公会即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如职业团体、贸易协会等)。公会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向其成员提供保险,所有的成员都作为相互保险人,而不是股东,如美国的一些专业自保公司由贸易、职业和医疗各个公会按类似英国医疗防护联合会(Medical Defence Union)的方式组成,向其会员提供保险(虽然这种联合会严格说来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这些公司被称为公会专业自保公司。
二、专业自保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企业通过建立意外损失补偿基金来处理自留的风险,可以说,这是专业自保公司产生的前奏。那时,企业在财务上对风险的处理往往苦于意外损失补偿基金过于单薄和弱小,而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相适应,感到保障不足。随着企业实力的壮大,企业所属单位或部门的增多,企业所属单位或部门收取意外损失分摊费以建立起补偿基金的做法,与商业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以建立起保险基金的做法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同时,随着企业风险的增多,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所产生的额外负担越来越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建立意外损失补偿基金的做法开始向建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专业自保公司这种更高一级的形式发展。
第一批真正的专业自保公司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不列颠组成。当时的英国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帝国化工公司(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ies)和尤尼来佛公司 (Unilever)等都为承保它们自己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在英国开设了保险公司。在此之前,英国的一些商人团体因不满保险人所要求的条件组成了一家纯粹为他们自己提供保险的自保公司,这些商人团体开设的保险公司(如Commercial Union)是否可以认为是最早的专业自保公司,目前尚有不同的看法。
此后,除了那些二战前组建的专业自保公司和一些大的航运公司为了承保他们自有船舶而设立的几家保险公司以外,在70年代以前没有其他的专业自保公司出现。
专业自保公司的蓬勃发展是从美国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企业组织规模日益宏大,为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创造了便利的条件。50年代,美国企业界设立了专业自保公司。60年代,部分专业自保公司走出国门,进人百慕大群岛(Bermuda Islands),这便引起了设立近海专业自保公司(Off Shore 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60年代晚期,美国专业自保公司有了蓬勃发展。据美国“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Risk and Insurance Management Society,RIMS)报道,在60年代晚期,美国已有60家专业自保公司。以后的十年间,专业自保公司数增加了十倍,这些新增加的公司大多设在近海地区。1980年在百慕大营业的专业自保公司有800家左右,而其大多数都是美国公司开设的。
受此影响,其他国家的一些大公司和德国公司也相继组建专业自保公司。1977年底全世界已有493家专业自保公司,其中327 家设在百慕大。到80年代初期,专业自保公司已发展到1150家,设在16个国家和地区,约占世界保险公司总数的1%-2%,专业自保公司承保或再保险的业务量很大,仅在百慕大活动的公司,保险费收入总额每年就高达40亿美元。
专业自保公司出现之初,曾有人预言其为“保险业中一朵新鲜的雪花”。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不仅未见其衰败,反而显出—种方兴未艾之势。时至今日,不仅许多大公司兴办了专业自保公司,就连英国的天主教会也开设了一家专业自保公司,参与教皇外出访问旅行的保险业务。而且,专业自保公司的承保范围已扩展到一些新兴的保险业务,如工业污染险、被绑架和其他犯罪活动伤害险、钻井平台险等,甚至还承保常规保险人所不保的业务,如收回产品保险(Products Recall)等。
专业自保公司的出现和迅速发展,对国际保险市场产生了影响,其主要表现为:①老牌的一些保险商和经纪人的保险费和佣金收人大大减少;②迫使保险业发生戏剧性变化,使经纪人变成了保险人;③不少专业自保公司发展成为正规保险商,对现有的保险商可能构成威胁。专业自保公司的这种发展势头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一方面,提供方便的东道国试图通过立法加强对设在其领土上的公司的财务和管理上的控制,另一方面,一些大公司或跨国公司的所在国则想阻止资金的外流。这样做的结果如何,有待进一步观察。
三、专业自保公司的成因与利弊分析
专业自保公司的产生是有其内在动力的,其发展是有条件的。
(—)专业自保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1.风险增加,要求企业提高风险自留的能力
20世纪中叶,一些大公司出现,标志着企业规模日益扩大,成份日趋复杂,相应地,风险的数量增多,严重程度加深,因此自保基金需要有足够的规模方能补偿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而专业自保公司能够集中一批企业的资金来源,使自保基金扩大,风险损失补偿能力大大提高。
2.企业降低风险管理成本的需求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像运用内部意外损失基金一样经济,而且还有税赋方面的优惠,因此可以为企业的风险处理节省费用。
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主要来源于企业集团的内部,这就节省了保险人展业的费用,也不必考虑保险人的利润。在传统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业务的开展是先辈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来进行的,保险公司必须向这些人支付一定的佣金,这部分佣金可能占总保费的5%-30%,而保费由作为投保人的企业所交。企业集团建立专业自保公司自然就不必支付这些费用了。同时,专业自保公司将集中起来的基金进行投资,可以获得投资收益。此外,在英美国家按当时的规定,企业付给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费和公司的准备金是可以免税的,不像建立企业意外损失补偿基金那样有税赋的要求。比如,经英国贸易部批准的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同任何其他准许设立的保险公司一样享受免税待遇。
3.近海逃税港的特殊诱惑
据统计,大约95%的专业自保公司是设在近海逃税港的。然而,很少有企业集团会承认,逃税是把专业自保公司设在近海逃税港的主要原因,但事实上,税率的差异和推迟纳税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传统上,保险被看作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从而大大减少了有关法律的约束。公司在一国的财产可以在另一国投保,保费可以自由转让,在外国所获得的利润也不用在本国纳税。由于逃税港通常是设在那些较小的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它所征公司税的税率比其母公司(组建人)所在国通常要低得多。因此,把专业自保公司设在逃税港,当该公司把利润汇给母公司时尽管母公司仍然要按当时本国的税率纳税,但利润在汇出以前是按当地低税率纳税的,于是,专业自保公司的基金很快得以建立,其承担风险的能力随之增强,这样比专业自保公司建立在与母公司同一个国家要快得多。所以,自60年代晚期以来,专业自保公司在逃税港有巨大的增长,如在百慕大、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格恩西岛(Guernsey)、马恩岛(the Island of Man)、荷兰安的列斯(the Dutch Antilles)以及后来的香港等地。在这些地点开设专业自保公司的另一个好处是,这些地方对保险的监督制度也松得多,尽管在一定的程度上这种局面已有改变。如在百慕大,1978年的保险法实施了对保险的监督制度,但不论怎么说,当时许多专业自保公司林立近海逃税港是有诸多便利的。
(二)专业自保公司的优点
1.承保弹性增加。专业自保公司经营灵活,可以尽量适应企业的需要,至少在其完全自留业务范围内的管理方式是如此。其一,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承保传统保险市场所不保的风险,其二,专业自保公司可以不受费率或其他市场公会规定的约束,其三,专业自保公司在关于保单条款的解释、缴付保费的时间以及赔款的处理等方面,都容易与企业协调一致。
2.保险成本降低。前已指出,通过专业自保可以降低企业风险管理的成本,这是专业自保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之一,当然也是专业自保公司的优点。事实上,降低保险成本,必然导致经营利润的增加。此外,在再保险市场中对费率可以直接谈判,获得比国内保险公司更有利的地位。
3.租税负担减轻。这一点前面也有论述。
4.损失控制加强。专业自保公司的组建人,可以利用专业自保公司的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为企业及其所属组织开展各种预防工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风险损失。
5、自保与再保险结合。企业建立意外补偿基金受自有资金力量的限制,企业集团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也不能完全承担企业集团的巨额业务,通常,企业集团的专业自保公司只承保一定范围和—定比例的业务,同时,专业自保公司可进入再保险市场,将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散,其转移和分散的对象既可以是保险人,也可以是其他的专业自保公司。
此外,专业自保公司对履行某些强制保险条例来说也是便利的。专业自保公司有资格作为批准的保险人,这样对某些强制保险项目,企业可以不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而采用自保公司承保的方式解决。当然,这样并不是为了逃避保险而节省保险费,关键在于处理方式的适用性。
(三)专业自保公司的缺点
1.业务量有限。虽然多数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接受外来业务,扩大营业范围,但大部分业务仍然来自于组建人及其下属,因而风险单位有限,大数法则难以发挥其功能。
2.风险品质较差。专业自保公司所承保业务,多数是财产风险以及在传统保险市场上难以获得保障的责任风险。这些风险有时相当集中,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大,且赔偿时间可能拖得很久。因此经营起来,难度颇大。
3.组织规模简陋。与传统的保险公司不同,专业自保公司的规模通常是比较小的,其组织机构也很简单,因此,专业人才不多,经营水平提高困难。
4、财务基础脆弱。专业自保公司的资本金较小,财务基础脆弱,业务发展因此受限。虽然可以吸收外来业务,但若来源不稳、品质不齐,则更加增添财务负担。
四、专业自保公司的经营方式
专业自保公司的经营方式是灵活多样的。
(—)承保政策(Underwriting Policy)
1.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限定于组建人,也可以对外开放,即接受与组建人毫无关系的其他业务。如属公开市场的专业自保公司,应做出安排,努力寻求外部业务。事实上,现在有一些专业自保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常规的保险公司,这些公司的业务多数来自外部,从其母公司获得的业务只是少数。
2.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承保直接业务,也可以同时承保再保险业务。过去,专业自保公司只为其组建人的直接业务提供保险,而现在则已进入再保险市场。这样做,—方面是要尽可能争取到一些设在海外的组建人的业务,这些业务按当地法令必须全部由当地保险公司承保,通过再保险则可以分回一定的份额。另一方面,也是想获得比从组建人那里所得数额更大、种类更多、风险更为分散的业务。因此,—些专业自保公司甚至只做再保险业务,通过代出保险单来分享其组建人的保险业务。
(二)代出保单安排(Fronting Arrangements)
有时,专业自保公司不能或不愿意以一个有组织的专业自保公司出现。例如:①强制保险条例常常规定某些保险业务只能由当局认可的保险人承保。比如在英国,由海外专业自保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不符合该国关于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的规定。②一些国家要求居民把他们全部的保险业务在国内投保。③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从政治和商业的角度来考虑,把海外子公司的业务安排在当地保险公司承保是有益的。比如,建筑与市政工程承包商的客户,特别是政府机构为客户时,他们常常是不愿意到海外保险公司去保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代出保单的方式为专业自保公司获得自己的业务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国家通过国家垄断的再保险公司控制了全部再保险业务,专业自保公司又不能直接和这些国家打交道,但可以找到一个所在国的保险公司,由它来完成出保单的手续,处理索赔等,然后通过再保险把大量的保险业务分保到专业自保公司来。专业自保公司从确定其自留额的角度考虑,把这些业务当作直接保险业务来接受,将余额再分保给自己的再保险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代出保单的成本在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它取决于双方不同的需要、代出保单公司的声望以及不同的保险责任等。
复习思考题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方法的优缺点。
2.风险自留的本质及主要措施。
3.自保的特征及优缺点。
4.专业自保公司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原因分析。
风险的保险转移
本章重要词汇:保险、可保风险、保险购买、保险金额、投保程度、保险费率、保险机构、保险条款、免赔额、赔偿方式、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保险索赔、一揽子保险、员工福利计划、团体保险
保险及其适用性
保险的概念
关于保险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认识。
首先,保险属于经济范畴。我国台湾保险学者袁宗蔚先生对保险的定义是:“保险者,为确保经济生活之安定,对特定危险事故发生所致之损失,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根据合理计算,共同酬金,以为补偿之经济制度。”据此,保险是集合同类风险单位以分摊损失的一种经济制度,其手段是集合大量同类风险单位,其作用是损失的分摊,其目的是补偿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这种经济制度,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面临某种风险的经济单位需要一种经济保障,而保险人则能提供这种保障服务,这种保障服务就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体现的是国民收人的一种再分配关系。一定时期内少数经济单位所遭受的风险损失,由参加保险的全体经济单位分摊,发挥千家万户帮一家的作用,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也是一种互助共济关系。
其次,从法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我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里强调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人的主要权利是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其主要义务是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即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主要权利是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时可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要履行支付保险费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其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众多的经济单位结合在一起,建立保险基金,共同对付不幸事故。面临风险的经济单位,通过参加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财务上确定的小额支出代替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而保险公司则是借助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将充分多的面临同样风险的经济单位组织起来,按照损失分摊原则,建立保险基金,使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得以稳定。
综上所述,保险这一概念有以下要素:
第一,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保险是基于风险的客观存在而产生的,无风险则无保险。就一具体险种而言,总是为相应的风险所设立的。订立保险合同之时,必须约定以某种风险事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保险合同可以为单一风险事故而订立,谓之特定保险合同(Named Peril Policy或 Single-Risk Policy);也可以为多种风险事故而订立,谓之综合保险合同(Comprehensive Policy或All-Risk Policy)。风险事故具有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着重表现为:风险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结果不确定。
第二,补偿损失,安定生活。这是保险的目的。就整个保险业而言,应以安定经济生活为最终目标,但就具体保险合同而言,则以损失补偿为主要功能。事实上,风险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财产的损失,或者收入减少,或者支出增加。财产保险便是遵循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对风险事故所致财产损失予以补偿,而这种补偿必须以损失为限。人身保险则是按照预先商定的金额进行给付,因为人身风险事故发生所致损失的程度较难确定。因此,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都以是否适合于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全为准。当然,经济单位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补偿限度以外的利益,或者提高原有经济生活水平。在获得了未来经济生活安定的保障之后,经济单位可以专心致力于自己的业务活动并提高生活水准。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集合众多的风险单位。如果将众多面临同样风险的同质风险单位集合起来,我们能比较准确地预测风险事故,从而降低风险代价。保险正是根据这一原理展开的。集合风险单位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集合,即在一定的范围内,面临同样风险的经济单位,为共同的利益,本着“一人为众,众人为一”(One for all, all for one) 的精神,建立互助团体,于是众多的风险单位直接结合在一起,相互保险就是这样。例如,某地有民宅1000幢,每幢价值都在20万元左右。假定每年因火灾烧毁一幢,损失概率为1‰,如果忽略别的因素,则每户一年交付200元,形成一笔基金,便可补偿每年遭遇火灾事故的房屋的经济损失。另一种方法是间接集合。这是由第三者作为保险经营的主体,吸收面临特定风险的经济单位,他们通过购买保险单将其所面临的风险转给保险公司,于是众多的同质风险单位由于保险公司的组织而得以集合,保险公司则再将集中的风险损失分散给各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这里,各经济单位所支付的购买保险单的费用,必须能够满足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支出及相应的组织费用即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例如,保险公司集合了N个风险单位,每个风险单位应缴保险费p元,则各经济单位总共支付保费 Np元。假定N个风险单位中有k个要出险,且每个损失Z元,那么保险公司的责任支出为kz元,又保险公司关于这一项目的经营管理费为r元,于是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就有:Np=kz+r 。
第四,保费负担,公平合理,保险费是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所应支付的代价,因此,这种费用必须与所转移的风险相一致。显然,保险费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保险金额有关。保险金额越高,则保费越高。另一方面,保险费与风险事故损失率相应,因为风险的大小是基于对风险事故损失率的判断。损失率越高,则保费也越高。风险事故的损失率是通过对某种业务长期损失的统计分析而得到的,因而保费计算时要充分考虑损失率的偏差情况。损失率的偏差越小,保险经营就越稳定,而同类保险险种参加者越多,则损失率的偏差越小。保险费的计算,还应考虑风险因素的性质,将同类的风险因素进行组合。事实上,风险并无完全相同者,因此要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准。
二、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特征体现于保险与类似事物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储蓄都是用现在的剩余作准备,以应付将来的经济需要。在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中,二者更具相似性,但它们毕竟是不同的。
1.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需要自力与他力的结合。这种结合,需要以科学合理的计算——精算科学(Actuarial Science)为基础。但储蓄属于个人行为,无求于他人,也无需特殊的计算技术。
2. 保险基金来源于众多经济单位所缴的保险费,不得随意处分,而要由保险条件来决定其用途和用法。储蓄则是单个经济单位所形成的一种准备,可自由使用处分,“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意即如此。
3. 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论已经缴付了多少保险费,也不论缴费的时间长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都可以获得保险金的给付。储蓄行为可获本利之和,但其中的利息除与本金有关外,还与储蓄时间的长短有关系。
4. 从技术原理看,储蓄有给付与反给付的个别对等关系,而保险就纯保费而言,给付与反给付总体对等但个体则不能对等,即保险具有射幸性。
(二)保险与赌博
保险与赌博都具有射幸性,都是决定于偶然事件的发生而获得金钱或财物,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差异。
1、保险的目的是基于人类互助合作的精神,谋求经济生活的安定;而赌博的目的则是基于人类欺诈贪婪的恶性,侥幸图利。保险为合法行为,而赌博为非法。
2、保险以转移风险为动机,利己不损人;而赌博则以损人利已、冒险获利为动机。
3、通过保险,变不确定为确定,变危险为安全,可谓化险为夷,是风险的转移和减少;而赌博则变确定为不确定,变安全为危险,是风险的制造和增加。
4、保险基于科学的精算基础,而赌博则完全以偶然性为基础。
(三)保险与自保
保险与自保都是处理风险的财务型方法,对于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是以科学方法为基础形成资金准备而应付之。二者不同点是:
1.保险是众多经济单位的共同行为,而自保是个别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前者通过风险转移来实现,而后者仍属风险自留,是风险自留的一种特殊形式,并无风险的转移。
2.参加保险后,如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即可获得保险金;但自保基金的积聚需要相当的一段时间,如果在自保基金形成之前发生风险事故,则经济单位不能获得充分的补偿。从这一点上讲,自保与储蓄接近。
3.保险费的缴付,意味着这笔资金的所有权完全转移给保险公司,如无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不得收回。但自保不同,如果风险事故不发生或损失较少,则剩余的准备资金,仍属于该经济单位。
(四)保险与救济
保险与救济都是对不幸事故损失进行补偿的行为,但二者是不同的。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要受合同的约束;而救济是一种施舍行为,任何一方都不受约束。
2.保险是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前提,双方有着对价交易,保险人承诺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承诺遵守合同条件;而救济则是单方面行为。
3.保险金的给付有一定的计算方法,且与投保人支付的对价有一定的联系;而救济金的给付则完全出于施舍人的心愿,无一定的对价作基础。
三、保险的利与弊
保险作为处理风险的一种财务手段,有利也有弊,但利大于弊。因此,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将继续存在,并得以发展。兹简要分析于后。
(一)保险的积极作用
1.补偿风险损失,保障经济生活安定
风险事故发生,经济单位遭受损失,陷于困难之中。保险公司对于约定的风险事故(即保险事故)所致损失,依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使得那些不幸的企、事业单位或家庭,能够及时恢复或接近其原有的经济状况。这—方面使经济单位获得了安全保障,因而促进了社会稳定;另—方面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则使税收增加,福利补贴减少,全社会因此受益。
2.减少不确定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险将自己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因而减少了其不可预期的损失。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职业的风险承担者,集中了大量的风险单位,由于大数法则的作用,风险预测成为可能。就全社会而言,不可预期损失也因此大为减少。
有了保险的运作,不稳定性随之降低。各个行业,风险不同,特别是那些高风险行业,由于其不稳定性,资源流入受阻,社会总资源的配置因此呈现不合理的状态。借助保险,各行业的风险可以较少的代价转移给保险公司。于是,有限的资源得以按照社会的需要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保险也能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特别是对那些自留风险能力较弱的小企业,提供了帮助。保险还能提供信用基础,企业和个人因此而增强融资能力。
保险在这方面的重要性,著名管理学权威Peter F.Drucker有精辟的结论:“商业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将许多实质风险转换为能够预测和能够对付的某种东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保险,工业经济将无法运行。
3.为社会提供长期资本来源
保险公司所收保险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是—笔巨额的社会储蓄。特别是寿险公司所提责任准备金,常常被投资于有价证券或不动产抵押贷款,形成长期资本的重要来源,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保险公司比那些“存钱以备不测”的被保险人能够筹得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这不仅仅因为保险公司的风险很小(风险损失的预测较准确),还因为新资金的不断流人使他们一般不必变卖现有资产来给付保险金。
4.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保险公司是职业的风险承担者,其日常一切业务,都与风险相连。保险公司不仅掌握着大量的各种风险事故及其损失的统计资料,而且还有专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保险公司有责任、有能力,也乐意向自己的客户乃至整个社会提供风险管理的服务。另—方面,这种服务是经济单位所需要和渴望的,因为一个经济单位仅仅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往往不能获得全面、系统的资料,即便是大型企业也如此。
(二)保险的消极影响
凡事一分为二,保险对社会有种种好处,也有一些不利影响。
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保险经营费用的发生
保险公司是集合风险单位进行损失补偿的组织者,需要“组织费用”即保险经营费用,包括损失控制费用、损失理算费用、保单销售费用、税金,以及日常管理费用等。这些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和意外准备金,都要从所收的保险费中得到补偿,即最终由各投保人承担。如果没有保险业,这些资源可能配置于别处。通常人身保险的费用约为保费收入的15%-20%,财产与责任保险的费用约为保费收入的30%-40%。
2、道德和心理风险的增加
由于保险业的存在,一些人能够或相信自己能够通过造成损失而获利,这就增加了故意造成损失或加剧损失的机会。纵火图赔者有之,滥用保险保障者有之。
由于参加了保险,有些人就降低了谨慎程度,或者比未参加保险时更愿意去冒险行事。这就是心理风险的增加,而且心理风险的增加要比道德风险的增加更为普遍。
充分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努力克服其消极影响,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之一。现代保险业通过各种严密的措施,来降低保险的成本,减轻其消极影响。例如,改变销售方法和管理程序以降低经营费用,加强损失控制,采用共保与免赔等以减少道德与心理风险,等等。
四、可保风险及其条件
无疑,保险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但保险并不能承担所有的风险,因此,需要引入可保风险这一概念。
可保风险(Insurable Risk)是指保险可以承担的风险,即投保人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这种风险。容易理解,可保风险这一概念是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讨论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就是研究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适用范围,这对于风险管理和保险都十分重要。
一般说来,理想的可保风险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风险是纯粹风险而非投机风险
保险通常只适用于纯粹风险,除了个别例外。投机风险一般是无法保险的。其一,投机风险有获利可能,因而使风险损失的预测变得困难;其二,投机风险有时表现为基本风险,其风险损失为一般商业保险所不能承担;其三,投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有时并非意外,这与保险的宗旨相悖;其四,投机风险的风险事故发生,对某人是损失,但对他人可能是获利,因而对全社会而言,可能并无损失。
例外的情形也是存在的,比如,相互基金保险(Mutual Fund Insurance)即允许互助基金股份的买主购买保险,保障其免遭股票价值在规定的若干年后低于购买价格的损失。又如,某些保险公司发行人寿保险单,其面值随消费品物价指数的改变而调整。
2.风险事故的发生是意外的,但风险损失本身是可以确定的
风险事故的发生,必须是被保险人所不能控制的,即风险损失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应当是意外的,否则有违保险的宗旨。因此,自然损耗,自杀自伤,以及容易预防的损失,诸如此类,保险公司不能承担。
保险的运作,须以损失的可测性(Predictability of Loss)为先决条件。因此,损失必须在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数额上都能够明确而可鉴定,否则保险的补偿和给付会有困难。另一方面,这也是保险公司进行险种设计、厘订费率的前提条件。通常,财产保险中,机器损坏以其修复或重置费用作为其损失额;医疗保险中,以医药费作为损失的衡量;而在生存或死亡保险中,由于人的死亡对其亲属所造成的损失很难确切衡量,只好在出立保单时即予确定。
3.风险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风险损失幅度太小,则此种风险威胁甚小,通常可采用风险自留方法来处理。另一方面,倘若开设此类小额保险,则经营成本相对偏高,对投保人来说,不如采用其他方法处理风险更为经济。因此,保险公司一般有关于最低保费的规定,像一支铅笔、—只饭碗的损失,通常是不能保险的。
风险损失的幅度不能太大,即巨灾风险不可保。事实上,整个保险市场在一定时期所能提供的总保险金额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社会对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抵御能力和准备情况,而这种能力和准备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因此,可保风险的损失幅度要受承保能力的限制。通常,地震、洪水、台风这些巨灾是不能承保的,因为往往超过保险公司的承受范围。当然,实务中也有承保的,但—般要经过特约。
4.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
这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大数法则的基本要求(独立同分布,n→ )。所谓“同质”,即各风险单位遭遇风险事故从而造成损失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大体相近;所谓“独立”,是指一风险单位是否发生风险事故、受多大损失,与其他风险单位无关。
保险依靠建立保险基金来实现补偿和给付职能,这是多数人员担少数人损失的一种共济行为,因而,就某种特定的风险而言,要求大量独立的风险单位参加。倘若参加的风险单位较少,或保险基金筹集不足,或通过提高保险费率方能筹足基金,当费率上升到一定水平,则投保人无力负担或改用别的风险处理方法。另—方面,保险公司专业经营风险,其本身也有风险,只有集中了充分多的风险单位,保险公司才能比较准确地估计风险损失,从而降低自身的风险,其经营才是稳定的。倘若参加保险的风险单位不独立(即风险单位之间有连带关系,这种情况下,有多数风险单位同时出险的可能),则大数法则失灵,因而所建立的保险基金可能不足(即财务稳定性差)。保险基金不足,将导致保险方不能履行保险责任,于是,此种风险归于不可保。
关于理想的可保风险条件的上述概括,是对可保风险客观的、本质的原则规定。据此,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对各种风险就有具体的判别标准。保险经营者正是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开展保险业务的。事实上,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中,风险无处不在,但完全满足这些条件的风险并不很多。对于不满足这些条件的风险,有许多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使之满足这些条件而成为可保风险。例如,通过适当的风险分类实现风险同质;通过再保、共保方式增加风险单位或使风险单位独立,从而扩大承保能力;也可采用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来实现。因此,相邻建筑物的火灾风险,—定条件下的自杀、疾病风险、航空航天风险,诸如此类,都变得可保。事实上,随着保险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承保能力的增强,可保风险的范围是不断扩展的。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部保险发展史就是可保风险范围的扩展史。但必须看到,理想的可保风险的条件始终不变,因为这些条件体现了可保风险的本质规定性。
保险的购买
在购买保险被选作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时,每个保险购买者都面临一个基本问题,即用最少的保险费获得最佳的保险保障,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事实上,购买适量保险是一件重要但却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在风险处理手段选择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者不可避免地要研究:(1)哪些风险需要买保险?(2)选择哪种保险? (3)选择哪家保险公司?(4)选择怎样的保险条件? 也就是说,这种研究即属于保险管理的范畴,这是早期的风险管理,直到现在,它依然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购买保险就是通过投保,使特定风险单位在保险金额或补偿限额之内的风险,能够用固定的保险费来代替。这种保险费作为风险的代价,可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经济单位通过支付保险费,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并具有了依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然而,风险管理的目标足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因此,不能盲目地去参加保险,否则不仅达不到保险费的合理使用,造成浪费,而且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安全保障。
一、确定投保风险
无论从风险保障的要求出发,还是争取用最少的保险费获得最佳的保险保障考虑,首先需要确定投保的风险。
事实上,许多人不知道如何买保险,买了以后常常会发现买得太少或买得太多。买得太少,则没有覆盖到必要的保障范围,从而可能使得个人遭受未投保部分的经济损失。买得太多,则会浪费资源,因为有些损失购买保险不如采取风险自留或其它方式更经济。一些朋友花了很多钱买了充足的保险,但他们可能忽略了关键的风险,在整个保险计划中留下了缺口,同时把宝贵的资金用于投保一些不重要的风险,而这些钱本来可以用在其它更有用的地方。
为此,需要正确认识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一般地,可以把风险分为危急类、重要类和非重要类三类,进而设定先后次序,据以分配资金(保险费)投向。与这样的风险分类相应,保险可分为必需型、需要型和可选择型。必需型保险所承保的是那些可能导致破产的风险,当然,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的保险也属于此类。需要型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其损失后果往往会使被保险人借款或寻求信贷。可选择型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其损失后果可用现有资产或收入来偿付。
对于危急类风险,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此时,可能损失的规模,比损失发生的概率更重要。一般情况下,一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另一部分风险则转移出去,因此,必须把自己无法承担的那部分风险转移出去。常常有人这样抱怨:“最需要保险的人,往往是那些最无力负担保险的人”。这话不假,但之所以需要保险,是因为如果没有保险,则无法承受可能的风险损失,因此认为“最需要保险的人是最无力负担保险的人”是正确的,但下面这句话同样正确:“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他们也是最没有能力承担风险损失的人”。所以,对于必需型保险,重要的不在于问:“我能否负担得起保险?”而是问:“没有保险我能否承担得起?
对于非重要类的风险,保险可被视为最后救助方式,只有在很有必要时才购买。事实上,保险的成本要大于预期的损失价值。因为在预期的损失价值(构成纯保费)之外,保险的经营成本需要由投保人承担。
二、选择保险险种
首先,风险管理者必须了解经济单位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性质、特征。一般地,经济单位的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人身风险。财产风险所致损失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如财产的灭失和减少,后者如收益的减少和费用的发生。责任风险是在生产经营和各种业务活动中形成的,责任风险事故发生,意味着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例如,由于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商品缺陷事故、油污事故等,经济单位必须支付损害赔偿或补偿金。人身风险常常是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的融合体,以关键人物的死亡、 长期疾病或受到伤害,以及随着内部福利的维持或提高而增加负担为其代表。风险管理者应进行衡量,根据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判定其大小。
其次,风险管理者要了解当前保险市场的供给状况。例如,保险公司及其出售的保单种类、性质及责任范围。财产:风险方面,威胁较大的是火灾、爆炸、地震、洪水、风灾。—般的保险市场上,关于这些以及其他风险,都有相应的险种。补偿直接损失的财产保险有承保单一风险的保险(如火灾保险、盗窃保险之类)和承保综合风险的保险(如机器保险、汽车保险等),有关于不动产的保险和关于动产的保险,也有财产在特定场所的保险和运输货物的保险以及动产综合险等。补偿间接损失的财产保险有利益保险和费用保险等。责任风险,可以作为各种财产保险的组成部分或以附加责任的方式参加保险,例如汽车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船舶保险中的碰撞责任、乘客责任等,也可以作为单独的责任保险订立专门的保险合同,如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人身风险方面,有以生或死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如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有以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或致残为给付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以提供收入保障和医疗费用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保险。人身保险的缴费和给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年金式的。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有联系也有区别,风险管理者需要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一个企业而言,人身风险重点是关键人物的风险和福利风险。前者往往采用定期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企业;后者以退休风险为核心,通常由社会保险和企业员工福利计划来实现保障。此外,对某些风险,可以由客商或别人投保而本经济单位受到保险保障,如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即是。
对某一险种,风险管理者要明了其责任范围。例如,火灾保险的基本责任是火灾、爆炸、雷电;其扩展责任通常有风暴、洪水、地震、飞行体坠落、盗窃;其除外责任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战争或军事行动、核污染与核辐射、保险标的本身自燃、发酵、发热所引起的自身火灾损失。
其三,对于某些确需转移的风险,如果在保险市场上没有相应的险种,风险管理者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议订有关条款,签署保险合同,实现风险转移。
三、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费的计算依据。因此,确定一个适当的保险金额,直接关系到经济单位所享有的保障水平和保险费的支付额。购买保险时,风险管理者应当认真研究之。
财产保险方面,原则上是以财产价值或风险的年度最大预期总损失(MPY)为基础来确定保险金额。以火灾保险为例,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1)定值方式。对于某些在保险有效期内市价变化较大,或本身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风险管理者可与保险公司商定一个固定的价值作为保险金额。损失发生后,不论保险财产当地市价或实际价值多少,保险公司都按保险单上所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实际赔偿额。(2)不定值方式。这种方式下,保险单上不载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只写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财产的最高赔偿限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来进行赔偿。 (3)重置价值方式。重置价值是保险财产受损后重新购建的价值。以重置价值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是对火灾保险的一种发展,因此它成为保险补偿原则的例外。现实生活中,财产遭遇风险事故时,其价值有时可能大大高于原价。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者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重置价值方式投保以使财产得到充分的保障。以这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时,保险单上通常订有财产恢复原状条款。(4)原值或原值加成方式。此即根据投保时保险财产的账面原值,或者再增加一定的成数或倍数来确定保险金额。通常,对于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明细帐卡为依据确定其原值;对于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作为原值,也可以最近账面余额作为其原值。
人的生命和身体不是商品,不能像对财产那样用货币确切衡量其“实际价值”。因此 ,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比较复杂的,通常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生命价值法(Human Life Value Approach见第四章第四节)。第二种方法是需要法(Needs Approach)。主张按照人身保障的需求来确定保险金额。例如,对一般家庭而言,需要考虑在家长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其家庭的财产目标。虽然各个家庭情况千差万别,但其需要的种类大体相仿,通常有:丧葬费、债务、疾病与伤害的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家属生活费、退休后的生活费等。至于企业关键人物的保险,则要按其对企业的重要程度来确定投保金额;因债权债务关系而需要的保险,其保额不得超过债务额度。此外,人身保险投保金额的确定还要考虑储蓄的需要(Savings Need),即储备资金,为将为生活之用。例如终身保险、生死两全保险都是如此。
四、议决投保程度
经济单位购买保险,有的是因为外在的强制力,有的确实出于内在自觉的要求。前者通常是基于国家法令或者合同的要求。例如,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照抵押贷款合同对抵押资产财产投保火灾保险。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者无须研究投保程度。在出于内在自觉需求的情况下,往往以经济单位的风险决策为基础,是若干风险处理手段的组合或选择的结果。决策的过程,其中包括议决投保程度。
议决投保程度,即安排部分保险,从本质上说,这是风险转移与风险自留的结合。这种结合,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不足额保险(Inadequate Insurance),即经济单位以不足额投保,这样的保险合同称为不足额保险合同(Under Insurance Contract);二是自负额保险(Deductible Insurance),自负额条款(Deductible Clause)来完成,由经济单位自行先承担一小部分风险损失;三是限制损失保险(Stop Loss Insurance),这是自保与巨灾保险相结合,以自保为主而对于可能危及自保基金的风险购买巨灾保险。按照宋明哲先生的方法,我们可对这三种方法画图来作比较,图中阴影部分表示由保险公司承担,空白部分则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如图8-1。
图8-1
由此看到,作为处理风险的手段,不足额保险和自负额保险是以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为主,而限制损失保险则以自保即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责任为主。
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于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经济单位自己也承担一部分损失。例如,某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损失6万元。若此时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为12万元,而保险金额是1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
(万元)
而另一部分损失1万元则由经济单位(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是风险管理者在投保时预先主动安排的,也可能是被动所致,例如保险标的涨价。采用不足额保险,风险损失总是由保险公司和经济单位按比例分担,这就使经济单位处于类似保险公司的地位,因此不足额保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共同保险(Coinsurance)。我们注意到,采用这种方法,对经济单位来说,可以节省一部分保费,对保险公司来说,可以对被保险人增强责任心,以减少保险损失,但是经济单位永远不可能得到十足的保障,特别是当损失幅度较大时,保障会有相当的缺口。
限制损失保险的设计是这样的:经济单位建立自保基金将风险自留,但是担心发生巨灾损失而危及自保基金,遂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损失的保险,并约定一个较大的损失额,保险公司对于损失的累积额超过双方约定的这个额度以上的那一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这实际上相当于有一个很大的绝对免赔额。这个“免赔额”太大,以致我们应该将其与一般的免赔额严格区分。通常,这种保险还要规定一个上限,即保险人负责的超额损失部分有一个最高限额,有时经济单位还需要对这个限额负一定的比例责任,比如10%,或20%等。
采用自负额保险,既可以节省保险费,又可以获得较高的保障,因而经济单位对此种方法运用较多。自负额保险形式多样,例如,绝对免赔额 (即固定式免赔额,Straight Deductible)、相对免赔额(即起赔式免赔额,Franchise Deductible)、隐藏式自负额(Disappearing Deductible)、累积和参加式自负额(Cumulative and Participating Deductible)、八十对二十自负额(80—20 Deductible)、调换式自负额(Convertible Deductible)、累退式自负额(Diminishing Deductible)、递减式自负额(Reducing Deductible)等,其中最常见的是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对此,下一节中我们还要继续讨论。
当自己的财力不足以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全部必需型保险和需要型保险时,一个有效的办法是,自己承担部分损失,也就是安排部分保险,其中当然包括适当的免赔额(率)。事实上,许多险种如果全额保险则是不经济的,这意味着为免受较小的损失而付出较大的代价。通过安排部分保险,节省下来的保费可以用以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另外的保险了。下列情况,经济单位往往需要安排部分保险,议决其投保程度:(1)绝大多数风险,即使是发生最大可能损失的概率较大,实际发生的损失大多数是比较小的,通常能在经济单位自留风险的能力之内,或许可能用内部意外损失基金来解决。而这些小损失在纯保险费和保险公司用于处理赔款的费用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这时选用合适的投保程度,将能节约大量保险费。(2)如果经济单位的业务活动分散在几幢房屋里,考虑到其所有房屋同时发生全损的概率几乎为零,经济单位就不一定将全部资产的价值投保。(3)如果一个经济单位已经积累了一笔较大的意外损失基金,有能力承担一定的风险损失。
当然,安排部分保险有时会有一定困难。其一,损失的实际自负额可能与预期的损失经验不同。例如,通过对以往损失资料的分析,发现每年的损失额比较稳定,于是考虑通过预算实行自留,或者考虑了一种免赔而在保险责任中剔除了这种损失,但是后来出现了突变,比如特别恶劣的气候,或特别多的车祸。其二,保险双方对于合适的保费可能难以协商一致。事实上,因为缺少损失概率分布的确切资料,人们往往不能确切肯定风险的多大比例要由经济单位自担,这就对纯保费的确定形成了困难。而对于保险公司在管理费用方面的节约,也不见得要与纯保费成比例。还有,对于大额免赔的情形,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是处于概率分布的尾部,其损失往往是大额度低频率,而这时保险公司的损失资料不够,其相应的附加保费增加,方能保持经营的稳定。所以,对于保险费的多少,双方免不了讨价还价,求得折中而罢。
五、研究保险费率
保险费是经济单位将自己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所应支付的代价,是风险管理者进行风险决策时所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常,保险费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在保险金额既定的情况下,保险费率便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因此,风险管理者必须研究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费率可以分解成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其中纯费率是基本的,它对应于每单位保额的风险损失额,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费即纯保费,构成补偿基金,用于补偿保险损失。附加费率,对应的是保险公司每单位保额的经营费用。按附加费率收取的保费即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各项业务开支和预期利润,包括职工工资、业务管理费、代理手续费、税金、利润等。
保险是一种商品,保险费率就是其价格。但由于保险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其价格与其他商品的价格相比,呈现以下四个特点:(1)保险费率的厘订是在实际成本发生之前,而一般商品的价格则是实际成本发生后才决定;(2)保险费率的厘订要受政府的严格管制,其严格程度远超过一般商品的定价;(3)一般商品的买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金的给付之间没有这种一一对应关系;(4)购买同一保险商品,不同的人可能要支付不同的价格,这是因为不同的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程度不同,但就其他商品而言,同一商品对任何人都应按相同的价格收费。
保险费率的厘订需要坚持四项原则:(1)保证补偿,即保险公司按保险费率所收取的保险费,必须满足赔款或给付保险金及合理的经营管理费用之需;(2)公平合理,即保险费率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以及各投保人之间都要公平合理,强调费率不能偏高并且费率要与保险标的所处的风险状况相应;(3)相对稳定,指保险费率的厘订,要考虑保险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性;(4)促进防损,即费率厘订,要鼓励防灾防损,以减少损失,利于社会安定。
尽管保险费率与一般商品价格有许多不同,但是,“成本加上利润等于售价”这一基本的订价原则仍然可用于解释保险费率的成本。这里的“成本”,要基于未来损失的可能性,因而需要预测,即通过对经验资料的分析,借助概率理论和数理统计方法来实现。预测所得损失概率,便是费率厘订的基础。前面第五章我们介绍过风险衡量,其中有关于风险损失概率的计算,这里不再赘述。所不同的是,保险公司厘订费率,常常基于自己的经验数据,而保险管理者所进行的风险衡量一般只能限于经济单位自身的经验。由损失概率直接计算出来的费率是纯费率。附加费率,可以由纯费率的一定比例来决定,也可通过预测未来的费用和合理利润来得到。
保险费率厘订的基本方法有判断法、分类法和增减法等。
六、选择保险机构
通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保险公司的核保人要对投保标的及其风险状况乃至被保险人的品行进行考察;反过来,作为投保方的经济单位,也要对保险险种及其特点、对保险公司的性质、信誉、实力、服务质量等进行考察,再作选择。因此,风险管理者必须了解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保险人。
保险机构,除政府自己经办的之外,通常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和保险合作组织的形式出现的,也有少数国家允许个人经营保险。—般而言,政府经办的保险和合作经营是非盈利性的,而公司经营和个人经营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二者相比,有以下不同:(1)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保险,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完全分离,保险公司的管理权,为全体股东所掌握,作为保险公司顾客的被保险方不能参与保险公司的管理。而保险合作组织中,被保险人也是保险人,通过一定的途径被保险人可以参与保险管理。(2)保险公司与保险合作组织都可以采取固定保费制度,但当有可以分配的利润时,前者只能由股东分享,而后者则要分配给被保险人。此外,有的保险合作组织还采取事后摊收保费的办法,但保险公司不这样做。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保险主要在英国盛行,著名的伦敦劳合社(Lloyd's of London)即是个人保险业的发展所形成的。在美国,只有少数几个州有个人保险人且不再扩大这支队伍。从历史上看,保险合作组织的出现,远早于盈利性的股份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组织,有的称为相互保险社(Mutual Insurance),有的称为保险合作社(Cooperative Insurance Association),在美国则分为两类:一类是相互保险公司(Mutual Insurance Company),它是被保险人自己的合作组织。在其财务报表中没有股本,只有盈余,保单持有人的地位,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它可以采取摊收保费制,也可采用预收保费制,还可采用永久保险制。另一类是交互保险社(Reciprocal Insurance Exchange),这种组织是1881年在美国出现的,其原因是当时一批商人,对保险公司的作风和服务不满意而决定采用交互保险的方法。此外,政府经营的保险,也未必都是非盈利的。有时政府为了防止垄断,或促进保险业的合理经营,而由政府直接经营某些保险业务,但其保险条件与民营保险相差无几。政府所办的保险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任意保险,即某种业务虽由政府经营,但投保与否,全由经济单位自己决定。另一类是强制保险,即政府基于其社会管理的职责,通过法令强制人们参加保险,例如社会保险。当然,强制保险未必都是政府直接经办,也可委托其他保险机构去办。
在我国,依照《保险法》,商业保险公司的组织的形式有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前者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后者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组织这种形式,我国《保险法》没有规定,但不少地方前些年已有探索,近几年学术界也有讨论,主张在中国要发展保险合作组织。关于社会保险,其重要性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社会保险机构,这些机构或者设在某个部门之内,或者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许多省市还颁布了有关社会保险的地方性法规,其中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居多。
当保险被选作处理风险的一种手段时,风险管理者必须了解保险供给方的情况,对保险人做出选择。通常,政府经办的强制保险是不需要选择保险人的。其他保险关于保险人的选择则要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保险人的财务实力。经济单位加入保险,是为求得保障,即当约定的不幸事故发生或约定的日期到达之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的给付。倘若届时保险人无力给付,则被保险人仍无保障。因而,关于保险人偿付能力的监管,是政府保险监管的重点;同样,关于保险人偿付能力即财务实力的考察,则是投保人选择保险人的首要任务,风险管理者必须为经济单位找一位可靠的“保护神”,而不是自身难保的“泥菩萨”。然而,关于保险人的财务资料,一般的风险管理者是很难直接拥有的,因此,必须借助权威机关或团体的文件或报告作为参考,以利正确选择。有些国家对保险公司评定等级,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美国Best's Review定期公布美国各保险公司的优劣等级,已坚持多年。
第二,保险人的服务和信用。经济单位参加保险,所要得到的是保障服务,而这种服务是多方面的。这一点上,保险与其他许多商品不同,不是交易完毕、服务即止,而是在销售之后立即提供服务,并在保险期内持续提供这种服务,其中包括保险责任的改变、退保、复效、保单抵押以及风险管理服务和理赔服务。保险公司应当重合同、守信用,合理收取保险费,及时进行理赔。关于理赔,国际理赔协会制定了有关准则即“行为规范书”,其主要内容是:(1)任何索赔者有权得到礼貌、公正和合理的对待,并应迅速地对他进行理赔;(2)对每个索赔者应及时调查所有事实,做出客观的结论,一旦责任查明,应对其索赔做出公正和合理的赔付;(3)公正地对待索赔人,完全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办理;(4)不应迫使索赔者提起不必要的诉讼来取得应付款项,也不应该使用对某一份保险单或部分不进行理赔的手段来影响对另一份保险单或部分的理赔;(5)履行及时赔付的义务,还有义务使购买保险的公众免受因欺诈性的索赔所造成的保险费用上升的负担;(6)应制订防止对有关事实或保险条款误述的程序和做法,以避免凭借较多的知识来谋取不公正的利益,并保持准确和可信的保险理赔记录;(7)应按照合理的标准来提供适当的人员、制度和程序来进行有效的理赔。以上理赔人的行为规范,可以作为风险管理者评价理赔服务进而选择保险人的参考。
此外,对于保险代理人、经纪人,风险管理者也要慎重选择。要考察其经营的合法性,并视其业务水平、服务质量而定。如果通过保险中介人购买保险,则要注意不能把决策权全部交给别人。有一些朋友把购买保险的整个决策过程交给外部人士处理,例如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这当然可以减轻投保人的决策负担,但未必能带来最优的结果。当投保人把购买保险的选择权委托给外部人士特别是保险中介人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把本适合于自留的风险通过购买保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倾向。当损失发生时,保险中介人并不愿意处于被动地位,承担保险决策的全部责任,因此他可能通过购买更多的保险来保护自己,保护客户。尽管保险中介人的确能够提供很有价值的建议,但指导决策的基本原则还是应该由直接相关的人来制定,因为这些决策很可能对已经支付的保费和未投保风险的实际损失发生额产生长期的巨大经济影响。
七、推敲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载明保险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管理者要认真仔细地推敲,弄清其真实含意。
一般说来,风险管理者首先要明白保险责任,即保险人承诺承担财产损失补偿和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范围。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前提和范围,也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依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是否给付保险金、给付多少,取决于:(1)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条款所载明的范围;(2)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3)保险事故所致损失的多少。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特约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购买者应当仔细读懂,将它们结合起来,尤其是特约责任和除外责任。而且,这些工作应该是在加入保险之前。有些人,也许是相当数量的人,“买了保单,随便一塞了事”,或者只是“粗看一下”,等到出了事故,才去仔细研究,如发现自己不如想象的那样受到保单的保护,便十分不快。
其次,风险管理者最好能参与起草保险合同,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保险公司所出立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些是双方协商议订的,或者其中部分条款是商议订立的,这时更应该逐字逐句反复推敲,用词要严谨、准确。有些保单是标准化的。标准化的保单,可能是习惯形成的(如S.G保单),也可以是同业协议的(如伦敦保险协会船舶保险条款货物保险条款),还可以是法定的。法定标准化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单条款文字标准化,另一种情况是保单条款一部分标准化,而其余部分可自由规定。保单标准化对投保方是有利的。风险管理者选择保险人时不必考虑保单中术语的差异,从而在各种场合可以节省保险合同分析的时间和精力。保单标准化是保险业竞争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竞争又使保险业务不断分化而出现差别。因此保险合同很少是完全标准化的。标准化程度因保险业务种类不同而有异。
最后,风险管理者要充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经济单位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防止由于自己没有履行义务而丧失本来可以具有的权益。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投保时,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告知有关投保标的一切重要事实,具体表现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如实回答保险方的提问;保险合同订立后,则有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护保险标的的义务、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和协助向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的义务等。
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通过保险转移风险,旨在一旦风险事故发生,经济单位可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以补偿风险损失,满足经济需要。因此,风险管理者必须了解保险索赔与理赔过程。
一、索 赔
索赔(C1aim)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行为。这是参加保险的经济单位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保险事故一旦发生,被保险人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施救
风险事故一旦发生,被保险人应当像未参加保险一样,采取一切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以减少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反之,如果因为被保险人延误抢救良机,或袖手旁观任其发展,那么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这样的规定,是基于社会经济生活安定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各经济单位应予充分认识。
(二)损失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通知保险人的义务,通知必须迅速及时。这一方面能使保险人立即进行损失调整,也便于保险双方共同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从而有益于全社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所谓通知保险人,包括通知保险代理人。通知的方式一般要求以书面通知形式,但如以口头通知而保险方已经接受处理,当然也是有效的。损失通知有时还有时效问题,即要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损失通知。如我国台湾的《保险法》规定: “要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险人应负保险责任之事故发生,除本法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于知悉后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我国大陆尚无关于通知期限方面的具体规定。
(三)现场保护
风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于事故现场,有责任加以保护,直至保险人定损之后,这是为定损能据实进行,而防止被保险方的不实、非法行为。当然,实务中,不少情况难以完全做到。例如,繁忙的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能由交通警察先行处理,而不能等保险公司派人到达现场方可处理。又如,房屋遭遇火灾之后,倾倒途中,为避免交通堵塞,或防止延烧其他房屋,不得不改变现场。这类情况,系为社会安全与公共利益考虑,或者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而采取限制措施,虽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但也属正当。此外,还可以用拍照、录相等方式将现场记录下来。总之,被保险方要保护现场,还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和定损工作。
(四)损失举证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风险事故发生并通知保险人之后,有损失举证的责任,即须要提供有关损失的证明文件方能索赔。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通常,被保险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或者在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展延期内自行负担费用,提交以下文件:(1)保险单;(2)按照保险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损失清单和各项施救、保护和整理费用清单;(3)根据需要,向保险人提供有关财务账册、单证、收据、发票、装箱单等;(4)出险调查报告,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险原因证书以及损失程度的技术鉴定报告等。
需要指出的是,索赔有时效问题,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提出索赔申请,否则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公司经查勘定损之后,决定给付或不给付保险金。保险金一般以现金支付。对于某些特定的标的或根据事先的约定,也可采用修复、重置方式进行赔偿。在得到赔偿之后,如果损失是由肇事的第三者所致,那么被保险人应当出具证明,表示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并将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对此,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理 赔
理赔(Loss Adjustment,Claims Adjustment)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保险人负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理赔的过程,即是保险人履行其所承诺的责任,因此,保险人要“重合同,守信用”,主动深入现场开展理赔工作,准确计算赔偿金额,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及时赔付。具体地说,有以下事宜:
(一)确定理赔责任
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报案即损失通知后,首先要确定本公司是否有理赔的责任。通常可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1)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这里要注意的是,强调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在此期间,而非损失发生的时间在此期间。(2)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的范围之内?(3)保险事故致损的标的是否为保险标的?(4)保险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的范围以内?例如海上保险中因为无正当理由而自行改变航程遭致损失,保险人不负责任。(5)保险标的受损时,被保险人对其“可保利益”是否存在?(6)索赔人是否合格?即他或她是否有权索赔?
(二)查勘定损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并初步确定有理赔责任之后,即刻着手调查事实真相,估计损失,进而决定补偿金额。就财产保险而言,往往需要派人到保险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查勘,详细了解损失情况和受损程度,并分析事故原因,人身保险中,这方面工作相对较少。调查中,保险人还要注意被保险人是否真正履行了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事故发生后有无采取必要而合理的施救措施,甚至有无加重损失的故意行为。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保险人决定赔偿(给付)与否以及赔付多少。关于损失金额的确定,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协议,即由双方协商决定;二是请公估人(公证、公估机构)估价。如果双方有争议,则请双方认可的仲裁人仲裁之;对仲裁不服,则可提起诉讼。
(三)给付保险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经查勘定损,保险人应立即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赔偿,以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最后义务。关于给付的期限,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损余处理及代位追偿
财产保险中,对于尚未完全丧失经济价值的受损保险财产,保险人在全部赔付后,有权处理。一般是将损余物折价归被保险人所有,并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如果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那么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之后,即取得了向第三者代位迫偿的权利。
(五)注销保单或变更保额
保险标的如果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在履行赔付义务之后,则应将保险单收回注销。如果发生部分损失,则要分别情况。第一种,虽然只发生部分损失,但保险标的的风险却因此变化,而对保险双方可能有不利影响,这时双方都有权终止保险合同。第二种,保险双方都无意终止保险合同,那么此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而保险金额改变为原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这里,保险人应出具批单,修改保险金额,并调整应缴保费。如果保险标的经修复,则可恢复原保险金额并增缴保费,当然这也要出批单。
三、赔偿方式
选择保险以转移风险,风险管理者还须了解赔偿方式以及赔款计算方法,因为这与风险管理决策有关。兹作一简要介绍。
(一)赔偿方式
这里着重介绍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1、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此又称“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或“第一责任赔偿方式”,指对于保险金额限度内的损失,保险人给予全部赔偿。这种方法的本质,是将实际上不可分的保险财产价值看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价值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部分,由保险人承保;另一部分是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那一部分,视为保险人自保。当损失金额(L)不超过保险金额(A)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款(C);当损失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赔偿一个保额,即
2、定值赔偿方式。定值保险中,保险双方约定保险价值作为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论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如何,全损全赔,部分损失按损失程度(p)赔偿,即
C=p·A
其中,p=100%时为全损,此法常用于海上保险及较难鉴定其实际价值的古玩字画、珠宝、高档工艺品等特约保险。
3、比例赔偿方式。这种方式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V)的比例计算赔款。
当A<V时,属于不足额保险,不足部分视同自保,损失由保险双方共担;当A≥V时,属于超额保险,超额部分无效。不足额保险的形成可以是有意的,也可以是无意的:可能是风险管理者将保险与自保相结合,也可能是保险公司的要求(要求共保以增强被保险人的责任心),还可能是保险财产涨价。超额保险的形成,如果不是道德风险所致,那一般是因为估价不准或保险财产跌价所致。
(二)共同保险与共保条款
共同保险(Coinsurance,简称共保)是指几家保险公司(k家)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风险,其责任按各自承保的份额比例(pi)分担。设总保额为A,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价值为V,损失L,如按照比例赔偿方式,各家保险公司的赔款为:
我们注意到,不足额保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共同保险,可以认为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保(被保险人自保,类似于一家保险公司),这时按足额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共保条款(Coinsurance Clause)是美国率先在火灾保险中采用的一种特别附加保险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商定,投保当时实际购买的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价值(V)之比不得低于既定的比例(q,这个比例谓之共保条款比例,最常用的是80%),否则,对于未达到这个比例的那部分,被保险人要承担责任。我们称投保时实际购买的保险金额为实保金额,记作A,称以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为基础按照约定的共保条款比例而应购买的保险金额为应保金额,记作,则=qV ,假定发生保险事故,损失L,那么赔款
=
这表明,如果实保金额不低于应保金额,则被保险人的保险损失可以在实保金额的范围内全部获得赔偿,如果实保金额少于应保金额,且损失不超过应保金额,则被保险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分担,其中保险公司承担金额占应保金额之比重即;如果实保金额少于应保金额,且损失超过应保金额,则被保险人获得一个保险金额的赔偿。
共保条款是针对第一危险方式下,因为不足额投保而造成投保人之间费率负担不公,并影响保险经营这一弊害而设计出来的。其本质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与比例赔偿方式的结合,其中的共保条款比例不是责任比例而是投保程度。
(三)免赔额(率)
免赔额是保险人对于保险损失免负赔偿责任的金额,免赔率是保险人对于保险损失免除一部分赔偿责任的百分比。这两者本质上是一回事,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下面我们仅讨论免赔额。保险合同中订立免赔额条款,可以减少或避免因大量小额赔款带来的一系列理赔手续和费用,可以控制保险标的必然发生的自然损耗。此外,规定每案由被保险人承担一部分损失,一方面可以增强其对保险标的的责任心,减少保险损失;另一方面也可减少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支出,并作为其处理风险的对策之一。免赔额有多种形式,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绝对免赔额。指保险双方约定一个数额(d),保险标的的每次损失(L)必须超过这个数额,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其超过部分,对于这个数额以下的损失,每次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即赔款。
2.相对免赔额。指保险双方约定一个数额,保险标的的每次损失,只要达到这个数额,保险人不作任何扣除而全部予以赔偿,如果损失没有达到这个数额则保险人不予赔偿。即赔款
(四)重复保险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定义,“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阅保险合同的保险”。(《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根据保险金额总和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重复保险又可分为三种情况:(1)足额重复保险,即保险金额总和与保险价值相等;(2)不足额重复保险,即保险金额总和低于保险价值;(3)超额重复保险,即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第三种情况即为通常狭义的重复保险;其他两种情况有的书上谓之“复保险”,此类似于“共同保险”。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差异在于,前者往往通过多个保险合同来实现,而后者则只需用一个保险合同即可完成。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负有通知义务。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这一点,各经济单位,尤其是风险管理者应予注意。如果同时订立数个保险合同,则投保人应将数个保险合同的情况,包括各保险人的名称、保险金额等向数个保险公司通知;如果不同时订立数个保险合同,则投保人应将已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况通知后订立保险合同的每一保险人,而将后来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况通知已与其订立保险合同的每一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赔偿适用分摊原则。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说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各保险人按照其责任比例承担赔款。此与共同保险的赔款计算方法一样。但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保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倘若保险合同对重复保险的赔偿方法另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约定的方法赔偿。一般来说,被用于特别约定的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
1、连带责任分摊制。这种方式下,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向若干个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个保险人索赔,而该保险人有义务将所有保险人应赔付的保险金向被保险人支付。在该保险人履行了给付义务之后,再在各有关保险公司之间清偿。
2、责任限额分摊制。此种方式下,各保险人的分摊金额不是以其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依照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单独承担的赔偿限额为基础,按比例分摊损失。例如,甲保险人承保6万元,乙保险人承保8万元,今发生保险损失7万元。假定无其他保险人,则甲保险人应赔6万元,同样,乙保险人应赔7万元。于是,按照责任额分摊制,甲、乙保险人对这7万元损失应按6:7的比例分摊,即甲保险人赔偿万元,乙保险人赔偿赔款合计为万元。
显然,被保险人不能通过重复保险而额外得利。事实上,不论采用何种分摊方式,各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总和都不会超过其损失额,更不会超过保险价值。这是损害补偿原则的要求,也是防止道德风险的措施之一。
四、争议及其处理
在索赔与理赔过程中,保险当事双方可能就保险责任的归属问题或就赔款与给付金额的确定产生争议,其中主要涉及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保险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惯例和实践经验制订的,一般情况下能做到条款齐全,用词准确,因而能清楚地表达保险当事双方的意思。然而,现实生活千姿百态,错综复杂,有些情况保险合同中未能一一列明;也有种种因素而使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语意不清者。于是,保险实务中,当事双方应对保险条款理解分歧而发生争议者,也不乏其例。因此,风险管理者须了解保险争议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
(一)处理原则
保险争议的处理原则即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主要有:
1.诚信、适法。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合乎法律的规范,必须以诚信为基础。如果保险合同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要求,应当认定其为无效;如果保险合同对某一问题未做规定,则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补充合同内容;对于保险合同中一些显失公平的规定,应予纠正。
2.文义解释。关于合同中的用词,应该按照该词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的内容来解释。同一合同中出现的同一用词,其义解释应当一致。合同中所使用的专业语,应按各行业内通用的含义进行解释。
3.意图解释。保险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订立的,因而对于条款的解释,必须尊重当事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
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不能由其在发生争议时随意改动,而应根据合同的文字条款、订立合同当时的背景,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逻辑推理后确定。意图解释适用于条款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等情况。此外,保险人合同的解释不应拘泥于合同规定的只言片语,或断章取义,而应将其置于整个合同之中,根据整个合同订立的意图和合同其他条款来确定其具体含义。
4.有利于被保险方。众所周知,合同的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方。保险合同一般是附合性合同,其内容大多数是由保险人预先草拟印制而成,而非双方当事人仔细逐条商议而定。通常,投保人只能就保险人拟就的合同进行选择,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况且保险的理论深奥,一般大众并不熟悉,而保险从业者是精通保险的。于是,被保险一方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所以,如果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做出有利于被保险方的解释。对此,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二)处理方法
保险争议通常是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合同不完整;条款文字表达含义模糊,对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保险事故案情复杂,致损原因众多,交织难辨。保险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一般保险合同都有关于争议处理的条款。处理保险争议,主要方法有:
1.协商。保险争议产生,双方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进行善意的协商,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下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纠纷。这种方法具有高效、节约、友好的特点,利于合同的继续执行。
2.调解。调解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合法进行的,由第三人(即调解人)主持;双方当事人通过明辨是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取得一致。调解一般是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的。虽然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我国处理保险争议,坚持先行调解的原则。根据调解时第三人的身份不同,保险合同的调解可分为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三种。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者居中做出判断或裁决。以仲裁方式解决保险争议,是将保险争议提交有权做出仲裁的机构进行解决。仲裁的特点,不仅有仲裁员参加,而且仲裁员是以裁判员的身份而不是调解员身份,对双方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决,这种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关于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后能否提起上拆,各国规定不同。根据我国的规定,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争议的仲裁是终局性并有约束力的。目前我国对一般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仍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审判裁决。
4.诉讼。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保险争议的诉讼,主要是一种民事诉讼。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在保险当事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保险争议。保险争议通常由保险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一般先是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判决。为确保法院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扣押或冻结当事人的财产,以防止出现法院做出判决但却无法执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可依法做出诉讼保全,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对于一审判决不服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由上一级法院做出二审审理。二审法院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地方各级法院已超过上诉期限未起诉的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发生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一揽子保险与员工福利计划
购买保险是经济单位用以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其险种繁多,内容十分丰富。本节只介绍有代表性的一揽子保险和员工福利计划。
一、一揽子保险
从国际保险市场看,火灾保险的责任范围日益扩展而趋于综合化。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一揽子保险和家主全益保险,其保险责任中既有财产风险,又有责任风险。一揽子保险和家主全益保险很快成为企业和家庭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再分别购买财产保险或者责任保险以保障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一个一揽子保险合同,将财产和责任风险一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为这样做有三个优点:一是转移同样的风险,借助一个一揽子保险合同完成要比通过两个保险合同实现,成本更低,即保费更为便宜;二是对于一家企业来说,管理一个保险合同只与一家保险公司打交道,总比与多家公司打交道方便;其三,许多一揽子保险不要求保单标准化,企业风险管理者可以更多地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出发,与保险公司商订—揽子保险合同,以寻求险别、服务和成本的最佳组合。当然,有时也要注意,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只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好。一揽子保险主要有两种形态:
(一)特别多种风险保单
特别多种风险保单(Specific Multiple Risk Policy,SMP)是一种标准化保单,适合于大数企业,它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可提供两种保险:(1)火灾保险、扩大保障保险和故意破坏保险;(2)对指定被保险人的建筑和动产的一切风险保险。如果提供火灾保险、扩大保障保险和故意破坏保险,则保单可以通过背书加保另外指定的风险。而且,不论加保什么风险,营业中断险都可以通过背书加保。第二部分基本上是综合一般责任保险,只是在一点上有所不同:对新获得的财产和新开展的经营活动,只有30天的承保期限。第三部分是毁坏、失踪、不诚实综合保险。第四部分是锅炉和机器保险。
(二)业主一揽子保险计划
业主一揽子保险计划是为中小企业设计的。它包括财产和责任两种保险,并且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标准”形式提供指定风险的财产保险;“特别”形式则提供一切风险的财产保险。
二、员工福利计划
以保险为手段对付人身风险,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计划和个人保险。处于第一层次的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旨在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任何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是法定保险,经济单位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时,并无多大选择余地,因此这里我们不展开讨论。但风险管理者必须懂得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了解员工有资格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明白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计划的关系并能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二、第三层次本质上属于补充性质的保险。其中个人保险通常由家庭(个人)购买,我们将在家庭风险管理一章中讨论,而属于第二层次的员工福利计划则是团体行为,本节我们以企业为例重点进行讨论。
员工福利计划(Employee Benefit P1ans,简记为EBP)是指由企业和员工单方面或共同出资,通过非政府直接经办的保险,建立的各种形态的给付措施,旨在为其员工提供死亡、意外伤害、疾病、退休等方面的经济保障。
员工福利计划有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通过福利计划,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之外更多的保障,以降低员工的后顾之忧,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对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极为有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双方对立,员工福利计划往往是工会与业主谈判的重要内容,因此员工福利计划在改善劳资关系方面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员工福利计划对大多数员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就业条件。企业要吸引和留住素质好、技术高的员工,就必须建立员工福利计划。于是,员工福利计划又成为企业间竞争的一种手段。此外,通过员工福利计划,员工可以得到自己以正常价格购买一般保险所无法得到的同样程度的保障,即员工福利计划所需要的费用,通常要比具有相同给付的个人保险的费用要低。而且,员工福利计划有免税的优惠。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员工对于员工福利计划都是感兴趣的。
员工福利计划通常由企业组织实施,因而成为风险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设计员工福利计划时,风险管理者应当兼顾员工的需要和愿望以及管理目标,必须决定:(1)工资、员工福利和其他福利的总支出;(2)提供哪几种福利?(3)什么样的人有资格享受这些福利?如何确定?(4)员工自己是否要对这些福利负担一部分成本?(5)福利计划是否要保险?向谁投保?如何进行?
员工福利计划可以是单个企业的,也可以是多个企业的。前者只对单一企业的员工提供保障,大多数员工福利计划属于这一种,这是我们这里讨论的重点。后者是对一个行业、一个地区或一个地区内某个行业中的两个以上企业的员工提供保险。其典型代表有:(1)同业公会会员的员工福利计划;(2)为两个以上企业工作的工会会员的保险计划。这两种计划涉及到一笔由受托人管理的福利基金。这种基金的主要特点是:(1)连续保险(即如果某员工从计划中的一个企业转到同一计划中的另一个企业,则该员工继续受本计划的保障);(2)财政支持方面,通常由业主根据工资总额或产量的一定比例(例如每开采一吨煤提一分钱),提取后缴纳。
员工福利计划的实施,对于员工来说,应当算是有了保障,因为他或她已经将这部分风险转移给了这个计划,但是企业是否将这些风险转移出去,要经过风险管理决策。企业可以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也可以只转移一部分,甚至全部自留而不买保险。于是员工福利计划有了众多的形式。有许多企业把自己当作一个保险人,特别是那些较大的企业。当然也有相当多的企业是与保险公司结合起来而完成员工福利计划的。于是,团体保险成为实施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方式。
团体保险(Group Insurance)是指以一张保险单为众多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以集体(法人)为投保人,以其成员(企业中职工)为被保险人。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相比,在承保方面有以下特点:
第一,风险的选择基于团体。团体保险不需要体检,也不需要可保性证明,但保险人也是要风险选择和控制的。其主要手段有:(1)要求投保的团体必须是正式的法人团体,有其特定的业务活动,而不是仅仅为保险这一目的而集结起来的。(2)要求一个团体参加保险的人数不低于一定的绝对数,或要求参加者占整个团体总人数的比例在一定的标准之上。(3)要求被保险人是能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4)保险金额有一个上限,且要按统一的原则对被保险人确定而保险金额。否则不健康的被保险人可能会选择高保额,而健康者可能选择低保额。一般规定每个被保险人保额一样,或者根据工资、职位、职业等统一标准来核定。
第二,使用团体保单,保费低廉。团体保险用一个保险合同承保众多的被保险人,主合同出具给业主,每位被保险人得到的是一张保险凭证。保险人往往请业主帮助管理这一计划,有时甚至承担全部管理工作。包括处理赔案。于是。保险人简化了各种手续。减少了佣金支出,从而节约了业务管理费用。其次,团体保险免体检,节省了体检费。其三,团体承保可以减少逆选择,降低死亡率和疾病率。因此,团体保险的保费相对较低。
第三,保险计划的灵活性。团体保险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设计,以满足企业(团体)的特别需要。团体保险合同往往不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印就,而是双方商议,只要适法、完整。团体保险采用的费率,要视团体的风险而定,考虑其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以及往常的理赔经验,即采用所谓经验费率。
团体保险可以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它们常常被用于员工福利计划。对于员工来说,各种员工福利计划,借助团体方式,以尽可能低的保费,通过定期扣薪分期支付保费,承保条件宽松,还能享受风险管理指导服务,而且在索赔时,又可依靠团体组织的力量而获良好待遇。因此,员工福利计划层出不穷。
三、美国员工福利计划概览
(一)退休金计划(Pension Plans)
在众多的员工福利计划中,企业对于退休金计划所投人的资金大概是最多的。退休金计划是为其员工提供终身的退休收入,而这种收入的多少常常决定于职业和工资报酬等因素。在制定或修改退休金计划时,风险管理者须从企业发展的全局考虑劳资关系和经济效益。对有关问题做出正确决策。其中主要是:
1.资格规定。尽管退休金计划旨在保障全体员工,但也须有一些限制。常用的限制有四种:①最低服务期限,即要求员工为企业工作至少有一定的时期,这个期限有一年的,也有三年的。②年龄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一般是25岁以上。③年收人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以下的员工不参加退休金计划,或者允许参加但给付较少的退休金。④根据职业种类来决定,如限于专职员工、领取薪金的员工等。
2.退休金的确定。退休金确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固定缴费法,这是一种完全基金化的计划,企业和员工按照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费积累基金,到退休时从中取得退休金。这种退休金与缴费额和缴费期有关,是不确定的。非盈利组织和公共团体常常选用这一种方法,不少小企业也喜欢这种方法,并将其与个人退休金账户相结合。第二种方法是固定受益法,即退休金固定而缴费额则依退休金的多少来定。其中退休金一般是按员工的工龄和平均收入来定。所谓平均收入可按就业期间的总收入算,也可按近几年平均工资算,还可按近几年最高收入算,一般大企业喜欢固定受益法。
退休金计划中还有死亡抚恤金、残废补偿、离职补助等福利。
3.资金来源。退休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由企业和员工共同负担,也可以由企业单方面负担,如果一个退休金计划,其资金全由企业负担,则员工退休时必须申报定期退休金给付作为应税收入,即无法使员工完全免交退休金所得税。如果退休金计划的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负担,则员工可获免税。
4.资金运用。退休金计划可以自保,也可以保险。自保的情况称为自保计划,企业将资金转移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由它们对资金进行投资。采用保险,方法也很多,如团体延期年金计划,预存管理计划、单独账户计划,个人退休金保险信托计划等。
(二)抚恤金计划
抚恤金计划常常通过团体寿险来实施。其主要险种有:
1.逐年续保存期保险(Yearly Renewable Term Insurance)。这一险种提供一年期保险,但对仍属于这个计划的员工每年自动续保。保险金额往往是员工年收人的若干倍,也可用其他方法确定。保险金可一次给付,也可分期支付。如果员工退出团体,不须可保性证明,他(或她)可在31天内购买个人保险。这一险种的费率主要取决于团体的年龄结构和规模。
2.遗属抚恤金收入保险(Survivor Income Benefit Insurance)。这种保险是向遗属提供与死亡员工的收入相联系的月收入,直至遗属死亡、配偶再婚或最大给付额付完。其中整个家庭所获得的抚恤金不得超过一定的总额。例如,某项计划向健在的配偶和每个健在的受抚养子女分别给付死亡员工月收入的25%和15%,但全家能获得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员工收入的40%,此配偶可以领取抚恤金直到62岁,除非他(她)死亡或再婚。
3.不定期保险(Nonterm Insurance)。抚恤金计划也可采用不定期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团体缴清保险(Group Paid—Insurance),这是由一年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相结合的险种。员工每年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为自己投保终身死亡保险,每年缴纳的保费均为趸缴保费,相当于每年投保一次终身死亡保险,于是累积保额逐年增加,而企业则每年为员工投保一年定期死亡保险,其保额为事先约定的总保额与前述累积的保险金额之差额,显然这个差额是逐年减少的。于是员工不论何时死亡,都可获得约定的死亡总保额。另一种方法是团体普通终身寿险(Group Ordinary Life Insurance),为员工提供终身保障。
4.自保死亡抚恤金(Self—insured Death Benefits)。一些大企业认为,他们自己能较准确地判断死亡率,因而决定自保。但为了避免业务操作上的麻烦,他们还请保险公司提供精算服务、经济咨询和管理索赔给付。
(三)储蓄计划
储蓄计划是员工为将来的某种需要而积累资金。这种计划自愿参加,员工可以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确定其加入该计划的水平。员工将工资的一定比例投入该计划,企业则在一定的限额内承诺负担一定的比例。企业和员工结集的这笔资金被交给某个信托机构去投资,投资所得收益延期纳税。因此,税务部门对此种计划有一定的数额限制。
(四)团体健康保险计划
团体健康保险计划(Group Health Insurance Plans)提供失能收入保险和医疗费保险。企业和员工在这方面的合理支出都有税收的优惠。而且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员工不必申报实际得到的任何医疗费补偿。
1.暂时失能收入保险(Temporary 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此即团体意外和健康保险,它为完全失能者提供不超过13周或26周的补偿,由意外或疾病所造成的各种失能享受同样的补偿,其中由疾病造成的失能第一周内不享受补偿。
2.长期失能保险(Long—Term Disability Insurance)。这种保险始于60年代,起初限于高薪管理人员,现已扩大范围。它是向完全失能的员工提供长期性的月收入补偿,给付可持续到65岁,但给付期限限于5年或10年。一般这种保险都有一个5—6个月的等待期。
3.商业性保险计划(Commercial Insurance Plans)。企业和员工通过商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医疗费保障,主要有:(1)住院、手术、医疗和医牙保险;(2)重大医疗费用团体保险;(3)健康保健组织的医疗服务。
4.蓝十字计划(Blue Cross Plans)。蓝十字协会是一种地方性非盈利的住院医疗费预付协会,它们与认购者订立服务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如70天,180天或365天)内对于住院费及其他费用提供全额保障,而且由协会直接向医院支付。
5.蓝盾计划(Blue Shield Plans)。蓝盾协会是一种地方性非盈利的外科与非外科医生医疗费预付协会,该协会与认购者订立“充分服务”的合同,向所有医生给付“正常的,习惯的和合理的费用。”
此外,员工福利计划中还有延期分享利润计划,企业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数额积累之,当员工退休、失能、死亡或终止就业时向员工给付。甚至还有团体财产与责任保险、团体预付法律费用计划等,为员工的财产和责任风险以及法律服务费用提供保障。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理想的可保风险之构成要件。为什么投机风险不是“理想的”可保风险?
2.购买保险需注意哪些问题?
3.试述部分保险的适用性。
4.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方要做哪几件事?保险双方如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5.试述一揽子保险及其优点。
6.试述员工福利计划的地位和作用。
7.在制定退休金计划时,风险管理者必须就哪些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风险管理决策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管理决策、损失期望值分析法、损失矩阵、忧虑价值、效用分析法、现金流量分析法、投资回收期法、净现值法、内部报酬率法、保本分析法、HOUSTON公式、统计分析法
所谓决策,就是从若干备选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决策行为在日常生活和各种业务活动中普遍地存在着。关于其重要性,诺贝尔奖获得者西蒙有一句名言:“管理就是决策”,这说明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决策按其环境分类,有确定情况下的决策和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两种,显然风险管理决策是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
与其他一般的决策行为不同,风险管理决策有以下特点:
(1)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决策。由于风险的可变性,随时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在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者必须不断获取新的信息,并体现于决策之中。风险管理者还必须经常对风险管理决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新的情况调整风险管理决策。
(2)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风险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风险管理者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决策,常常需要借助数理方法获得损失分布,这是决策的客观依据。另一方面,决策者的主观反应直接影响着决策,其素养、经验、态度是决策的主观依据。
(3)风险管理决策的绩效在短期内不明显。因为,风险后果的严重性,往往要在其风险事故发生、损失形成时才能被确认。
与其他决策行为一样,风险管理决策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也要分析经济合理性。前者指是否具备或可能取得并有效利用的必要技术条件,后者则指是否具有或可能得到的必需经济力量和可能获得的经济效果。
实务中,风险管理者需要编制风险管理计划,先将依照法令、政策规定必须投保的风险归为一类,再对其余风险进行衡量,拟定风险处理方案(包括各种措施的组合),最后选择最优方案。风险处理方案的选择是本章研究的重点,下面主要介绍四种方法。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是通过对风险处理方案损失期望值的分析,进行风险管理决策的方法。在众多的风险处理方案中,损失期望值最小者为最佳。
一、损失矩阵(Loss Matrix)
损失矩阵是用以反映特定风险在多种处理方案下的损失额和费用额的一种表式。建立损失矩阵是描述众多风险处理方案及其复杂成本内容,进而据以决策的有效途径。
例1:设某企业有一建筑物面临火灾风险。该建筑物价值1000万元,其中可保价值750万元(已扣除土地及地基价格250万元),假定如果火灾发生,必导致建筑物全损,同时引起间接损失280万元。针对这一情况,风险管理者拟定了三个风险处理方案:
(1)风险自留;
(2)风险自留并风险控制——通过安装损失预防设备(价值100万元,预计可使用10年,若遇火灾则设备全损)来实现,采用控制手段后可保损失下降1/3,间接损失下降一半;
(3)购买保险,保险费6万元。
试就此建立损失矩阵。
解:先看第一方案。如果火灾发生,则有可保损失750万元,不可保的间接损失280万元,合计1030万元;如果火灾不发生,则无任何损失。
再看第二方案。如果火灾发生,则有可保损失500万元,预防设备损失100万元,不可保间接损失140万元,合计740万元;如果火灾不发生,则仅支出预防设备折旧费10万元。
最后看第三方案。如果火灾发生,则有不可保间接损失280万元,保险费支出6万元,合计286万元;如果火灾不发生,则仅支出保险费6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建立损失矩阵如表9-1:
表9-1 单位:万元
方 案
火灾发生情形的损失与费用
火灾不发生情形的费用
(1)风险自留
可保损失750
不可保损失280
合计:1030
0
(2)风险自留
与风险控制结合
可保损失500
不可保损失140
预防设备损失100
合计:740
预防设备折旧10
合计:10
(3)购买保险
保险费6
不可保损失280
合计:286
保险费6
合计:6
二、决策原则
在建立了损失矩阵之后,我们还需要确立决策原则,据以选择风险处理方案。这种原则按照损失概率能否确定分为两类:
第一类:损失概率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有两种原则:一是最大最小化(Minmax)原则,二是最小最小化(Minmin)原则。
最大最小化原则又称大中取小原则,即风险管理决策者以风险的最大潜在损失最小者为最佳方案。所谓最大潜在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发生所致的最坏损失后果。风险管理者运用这种原则,是为预防可能的最坏损失。对于例1,如果按照最大最小化原则,那么方案三即购买保险便是最佳方案,因为三种方案的最大潜在损失分别为1030万元、740万元和286万元。需要指出,这种原则过于保守,由于保险费总是最大可保损失的很小一部分,因而依照这种原则选择则往往导致购买保险。所以,也有人认为,采用最大最小化原则的风险管理者属于“悲观主义者”。
最小最小化原则又称小中取小原则,即风险管理决策者以风险的最小潜在损失最小者为最佳方案。所谓最小潜在损失就是最有利情形下的损失和费用,通常为风险事故不发生的情况。采用最小最小化原则的风险管理者属于“乐观主义者”,他们常常乐于选择最能节约费用支出和最能减轻风险负担的方案,因而风险自留方案总是被选用。在例1中,三种方案的最小潜在损失分别为0、10万元、6万元,最小者为0,即选用风险自留这一方案。
容易看到,用这两种原则选择风险处理方案是有明显缺陷的。因为这只是考虑两种极端的情形,或者是出现最有利的情形,或者是出现最不利情形,前者过于乐观,后者过于悲观。因此,这两种原则有很大的局限性。
第二类:损失概率能够确定的情形下,风险管理者可将风险损失与损失概率结合起来,进行选优,具体也有两种原则:
(1)最可能发生的损失最小者为最优。在这种原则下,如果知道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大于不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管理会者选择投保,否则就选择自留。然而,绝大多数情形下,可保损失发生的概率不会超过1/2,故按照这种原则的话,人们往往会选择自留。但是,有的损失虽然发生可能性很小,可是一旦发生,其后果却是灾难性的。因而,这一原则许多人是不用的。
(2)损失期望值最小者为最优。这是最为常用的决策原则,也是本节讨论的重点。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管理者谋求损失期望值最小。
例2:在例1中,假定火灾发生的概率为5%,但如安装损失预防设备则此概率降至3%,试按损失期望值原则进行决策分析。
解:根据例1的损失矩阵,我们可以算出各方案的损失期望值:
(1)风险自留:
E1=1030×5%+0×95%=(万元)
(2)风险自留与风险控制结合:
E2=740×3%+10×97%=(万元)
(3)购买保险:
E3=286×5%+6×95%=20(万元)
这里E3<E2<E1,按照损失期望值最小原则,方案三为最佳。
需要指出的是,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没有考虑税赋因素,也没有考虑由不确定性引起的忧虑价值以及决策者的风险偏好,因而具有片面性。
三、忧虑价值
风险的存在,不仅会有风险损失的可能和风险处理费用的支出,而且还会因为风险事故所致后果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带来各种忧虑,这种忧虑因人因时不同,虽难以确定,但却是客观存在的,有时甚至对决策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引入忧虑价值这一概念。
忧虑价值是对人们关于风险事故的所致后果不确定性担忧的一种货币刻画。在对风险处理方案比较和选择时,如能考虑忧虑的因素,则风险管理决策会更为完善、更合乎实际情况。
例3:在例1、例2的基础上,我们增加忧虑因素。假定企业自留风险存在20万元的忧虑价值,而如果将自留风险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则忧虑价值降至10万元,又假定购买保险后忧虑价值为0。试建立损失矩阵并进行决策。
解:根据题设,我们可列出损失矩阵如表9-2:
表9-2 单位:万元
方 案
火灾发生情形的损失与费用
火灾不发生情形的费用
(1)风险自留
可保损失750
不可保损失280
忧虑价值20
合计 1050
忧虑价值20
合计:20
(2)风险自留与
风险控制结合
可保损失500
不可保损失140
预防设备损失100
忧虑价10
合计:750
预防设备折旧10
忧虑价值10
合计:20
(3)购买保险
保险费6
不可保损失280
合计:286
保险费6
合计:6
据此,我们可以算出各方案的损失期望值:
(1)自留风险:
E1=1050×5%+20×95%=(万元)
(2)风险自留与风险控制结合:
E2=750×3%+20×97%=(万元)
(3)购买保险:
E3=286×5%+6×95%=20(万元)
相比之下,E3最小,根据损失期望值原则,第三方案为最佳。
无疑,忧虑价值影响着风险管理决策,通常,忧虑程度越高,则忧虑价值越大,因而决策者越倾向于对保守方案的选择;反之,忧虑程度越低,则忧虑价值越小,因而决策者越倾向于选择积极方案。所谓“保守”,是指对损失的反应很敏感,而对收益的反应则相对迟缓;所谓“积极”,是指对收益的反应很敏感,而对损失的反应则相对迟缓。在众多的风险处理方案中,购买保险是降低忧虑程度、减少忧虑价值的最有效办法。如果完全购买保险,则可以认为忧虑价值为0。另一种极端的情形是完全自留风险,这时要充分考虑忧虑因素的影响,因为此时忧虑价值最大。其他情形,一般都要考虑忧虑因素的影响,因为这些风险处理手段往往不能完全消除忧虑因素,除非采取风险避免的处理手段。
忧虑价值的确定是有一定难度的。它与下列因素有关:第一,风险损失的概率分布。通过风险损失的概率分布,我们可据以判断风险的大小。而风险越大,则人们的忧虑程度便越大;反之,风险越小,则忧虑程度越低。第二,人们对风险损失不确定性的把握程度。如果风险管理者能够较好地把握某一定风险未来损失的状况,即能够比较准确地加以预测,那么就可以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因而可以减少忧虑;反之,如果对某一风险不能准确把握,则无法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因而忧虑程度不会改变。第三,风险管理的目标。经济单位对待风险的态度与风险管理的目标有关,因而人们对于风险的忧虑程度就与风险管理目标相联系。例如,企业以稳定收益为风险管理的目标,那么对于影响收益的各种风险,风险管理者都会持谨慎的态度,忧虑程度因此增大;反之,如果企业以维护生存为风险管理的目标,那么风险管理者总是关注那些影响企业生存的灭顶之灾,而对其他一般风险则往往并不十分在意,因而忧虑程度就相应减低。第四,决策者的个人胆略。人的胆略决定于其知识、能力和素养,在同样条件下,个人胆略的差异会导致对风险忧虑程度的差异。例如,一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与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对于同样的风险,其忧虑程度可能差之甚远。
关于忧虑价值的量化,有两种具体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把忧虑价值看成是风险管理者为了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而愿意在期望损失之外付出的最大金额。拿例3中风险自留这一方案来说,如果不计忧虑价值,其期望损失为万元。但事实上的损失(不包括忧虑价值)可能是1030万元,或者是0。“忧虑价值为20万元”表明,为了消除“或者损失1030万元,或者无损失”这种不确定性,风险管理者愿意在期望损失万元之外再付20万元,以实现安定的目标。换句话说,在风险管理者看来,接受确定的每年万元的损失,与面临每年“或者损失1030万元,或者无损失”这种不确定性是等价的。因此,通常可采用询问方式征求风险管理者的意见,从某一起点(比如一元钱)开始,逐渐增加,直到风险管理者愿意接受的最高限度为止。此值便是忧虑价值。
第二种方法不必明确地给出忧虑价值数额,而只须确定忧虑价值是否超过了一个定值,这个值取决于实质性期望损失的计算。为了说明这一方法,我们以例3为背景,记各方案的实质性期望损失分别为E1、E2、E3,其忧虑价值分别为W1、W2、W3,则E1=万元,E2=万元,E3=20万元,W3=0,W1、W2待定。现以第三方案为基础作比较,则有:
(1)如果W1>E3—E1且W2>E3—E2,那么应选择第三方案。对例3来说,这两个不等式总是成立,因为W1>0,W2>0,而E3—E1=-万元<0,E3—E2=-万元<0。所以例3的结论是第三方案为最佳。
(2)如果W1>E3—E1但W2≤E3—E2,那么应选用第二方案;如果W1≤E3—E1但W2>E3—E2,那么应选用第一方案。
(3)如果W1≤E3—E1,且W2≤E3—E2,那么第一、第二方案都比第三方案更优,因而必须在第一、第二方案中选择。如果W1—W2>E2—E1,那么应选用第二方案。
这种方法不需要预先确定忧虑价值,而只要考虑忧虑价值或者两个忧虑价值的差是否超过了规定的数额,因此大大减少了工作量。
下面我们将对参考文献[1]中的一个例子改编介绍于后,以进一步说明损失期望值分析法。
例4: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50万美元,负债3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20万美元。又根据损益表,去年全年销售额为40万美元,费用35万美元,税前净利5万美元。该企业在郊外有一幢建筑物,风险管理者需要对此建筑物的火灾风险进行处理。首先收集到有关该建筑物及其内部财物火灾损失的概率分布资料如表9-3。
表9-3
损失金额(美元)
概 率
无自动灭火装置
有自动灭火装备
0
500
1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接着,风险管理者拟出了八个风险处理方案备选:
(1)完全自留风险;
(2)自留风险并安装自动灭火装备;
(3)购买5万美元的保险;
(4)购买5万美元的保险并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5)购买带有1000美元自负额的20万美元的保险;
(6)购买带有1000美元自负额的20万美元的保险并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7)购买20万美元的保险;
(8)购买20万美元的保险并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与此八个备选方案有关的资料如下:
(1)自动灭火装置的安装成本9000美元,年维修费100美元,自动灭火装置年折旧费为300美元(假定使用寿命30年)。
(2)三种保险的保费如表9-4:
表9-4 单位:美元
保险金额
没有自动灭火装置时的保费
有自动灭火装置时的保费
5000
1620
1620
200000(1000自负额)
1650
1350
200000
1990
1690
这些保费在计算时假定:保险人使用同样的损失概率分布,并且保险人使用2/3的保费来赔付损失。
(3)如果建筑物和其内财物的损失达到10万美元以上,则灭火系统也一同被全毁。
(4)不可保意外损失(Non-insurable Accidental Losses)资料如表9-5:
表9-5 单位:美元
可保而未保的建筑物及其内财产损失
不可保意外损失
50000
2000
100000
4000
150000
6000
200000
8000
(5)如果选择自留风险,企业应向安全检查人员另行支付服务费100美元。
(6)企业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80%的可保意外损失(但不包括灭火装备的损失和所有不可保意外损失),扣除全部的灭火装置成本、灭火系统损失和保险费。该企业适用的税率是50%。
(7)保险追偿超过损毁财产的课税价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及购买保险的机会成本忽略不计。
(8)各方案的忧虑价值依次为:1000美元、500美元、200美元、50美元、20美元、20美元、0美元、0美元。试进行决策分析。
解:由题设知道,各备选方案的总损失包括以下几项:
①可保意外损失×(×)
②不可保意外损失×()
③忧虑价值
④各项费用(保费、自动灭火装置成本、安全检查服务费)×()
如果自动灭火装置被损毁,那么9000美元的损失在扣减50%的税赋后加入可保意外损失这一项内。
据此,我们可以列出损失矩阵如表9-6:
于是各方案损失期望值计算如下:
对于方案1,E1=1050×+1350×+1650×+7050×+32050×+63050×+125050×=1860(美元)
同理可得其他各方案的损失期望值。于是
方案1 E1=1860美元
方案2 E2=1440美元
方案3 E3=1165美元
表9—6 单位:美元
建筑物损失及其内财物损失
损失金额
概率
无灭火装置
有灭火装置
0
500
1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0.001
方案:
1.完全 ①
自留 ② 风险 ③
④
合计
0
0
1000
50
1050
300
0
1000
50
1350
600
0
1000
50
1650
6000
0
1000
50
7050
30000
1000
1000
50
32050
60000
2000
1000
50
63050
120000
4000
1000
50
125050
2.自留 ① 风险并 ②
安装灭 ③
火装置 ④
合计
0
0
500
250
750
300
0
500
250
1050
600
0
500
250
1350
6000
0
500
250
6750
30000
1000
500
250
31750
64500
2000
500
250
67250
124500
4000
500
250
129250
3.购买 ①
5万 ②
美元 ③
的保险 ④
合计
0
0
200
810
1010
0
0
200
810
1010
0
0
200
810
1010
0
0
200
810
1010
0
0
200
810
1010
30000
1000
200
810
32010
90000
3000
200
810
94010
4.购买5 ①
万美元 ②
的保险 ③
并安装 ④
灭火装置
合计
0
0
50
1010
1060
0
0
50
1010
1060
0
0
50
1010
1060
0
0
50
1010
1060
0
0
50
1010
1060
34500
1000
50
1010
36560
94500
3000
50
1010
98560
5.买带有1000 ①
美元自负额 ②
的20万美元 ③
保险 ④
合计
0
0
20
825
845
300
0
20
825
1145
600
0
20
825
1445
600
0
20
825
1445
600
0
20
825
1445
600
0
20
825
1445
600
0
20
825
1445
6.购买带有1000 ①
美元自负额 ②
20万美元 ③
保险并安 ④
装灭火装置
合计
0
0
20
875
895
300
0
20
875
1195
600
0
20
875
1495
600
0
20
875
1495
600
0
20
875
1495
600
0
20
875
1495
4500
0
20
875
5395
7.购买20万 ①
美元的 ②
保险 ③
④
合计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0
0
0
995
995
8.购买20万 ①
美元的保 ②
险并安装 ③
灭火装置 ④
合计
0
0
0
1045
1045
0
0
0
1045
1045
0
0
0
1045
1045
0
0
0
1045
1045
0
0
0
1045
1045
0
0
0
1045
1045
4500
0
0
1045
5545
方案4 E4=1096美元
方案5 E5=980美元
方案6 E6=1030美元
方案7 E7=995美元
方案8 E8=1045美元
经过比较我们看到方案5,即购买带有1000美元自负额保额为20万美元的保险为最佳方案。而方案1即完全自留风险为最不明智之举。
考虑到忧虑价值量化之困难,我们用另一种方法对例4进行讨论。假定损失矩阵中各方案的忧虑价值W1、W2、W3、W4、W5、W6均未确定,而W7=W8=0,那么各方案的损失期望值分别为:
E1=860+ W1
E2=940+ W2
E3=965+W3
E4=1046+W4
E5=960+W5
E6=1010+W6
E7=995+0
E8=1045+0
讨论:①因E8>E7,故方案8不予考虑。
②因为下列不等式自然成立:
W5≤W3+(965-960)
W5≤W4+(1046-960)
W5≤W6+(1010-960)
所以方案5优于方案3、方案4、方案6,于是这三个方案也予摒弃。
③比较方案1、方案2、方案5、方案7:如果W5>35(即995-960),W1>135(即995-860),且W2>55(即995-940),则方案7为最佳。
如果W5<35、W1>135且W2>55,则方案7优于方案1和方案2,但不如方案5,因而方案5为最佳。例4的结果正是如此。值得指出的是,用这一方法,并不需要确切知道W是多少,即不像例4那样准确地有:W1=1000,W2=500,W5=20。
效用分析法
效用分析法是通过对风险处理方案损失效用的分析进行风险管理决策的方法。
效用理论(Utility Theory)是结合经济学上的效用观念和心理学上的主观概率所形成一种定性分析(Qualitative Analysis)理论。它是由英国经济学家边沁(Jerenemy Benthan)于19世纪最先提出的,他认为一切决策的最终目的在于追求最大的正效用而避免负效用。后来,贝努利(Daniel Bernoulli)把这一理论推广,认为人们采用某种行动的目的在于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而非追求最大的金钱期望值。20世纪中叶,这一理论被进一步推广,运用于含有风险的有关决策乃至风险管理决策,20世纪60年代,波琦(Broch)和迪格隆(Degroot)还提出了一系列损失发生时的效用函数。于是,效用理论在风险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日渐重要,效用理论还被用于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例如制定费率、确定自留额等。
一、效用与效用函数
效用是衡量人们对某种事物的主观价值态度、偏爱、倾向等的一种指标。随着事物的变化,这一指标则相应改变,这就形成了效用函数关系,也可用曲线来表示,此谓效用曲线。例如,人们对其钱财真实价值的考虑与他们钱财拥有量之间是一种对数函数关系,如图9-1所示。
图9-1
图 9-1
显然,每个人有不同的效用函数,而且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其效用函数也会呈现差异。但在我们的讨论中,总是假定决策者在决策中的态度与已给定的他(她)自己效用函数保持一致。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决策理论中,效用函数在形式上不必唯一,只要在线性变换的意义下等价就行,即:如果U(W)和U*(W)是效用函数,且U*(W)=aU(W)+b(a,b为常数,a>0),则U*(W)与U(W)关于同一对象有相同的选择性。事实上,设X,Y是两个备选方案,且E[U(X)] >E[U(Y)](其中Ex 表示随机变量x的数学期望),则
E[U*(X)]= aE [U(X)]+b> aE[U(Y)]+b
=E[U*(Y)]
即如果运用效用函数U(W)进行比较,方案X优于方案Y,那么运用效用函数U*(W)进行比较,同样有方案X优于方案Y。
由此可见,效用值是一个相对的指标值。通常,对于决策者最喜爱、最愿意的事物规定取其值为1,而最厌恶、最不愿意的事物规定其取值为0。于是效用这个指标的取值范围为[0,1]。当然,也可以定义一般的区间 [a,b]为效用的取值范围。
前已指出,效用函数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我们大体上可将其分成三类(如图9-2)。第一类为保守型(A型,上凸),此类决策者对于损失的反应比较敏感,
图9-2
而对于收益的反应则比较迟缓;第二类为中间型(B型,直线),在这类决策者看来,收益的增长与效用值的增长成等比例关系,通常是按收益或损失期望值大小选择方案;第三类为冒险型(C型,下凸),这类决策者对于损失的反应比较迟缓,而对于收益的反应则比较敏感。当然有时某些决策者可能兼有三种类型,如图9-3。
图9-3
二、效用函数的确定
确定效用函数(曲线)的基本方法有直接提问法和对比提问法两种。
(一)直接提问法
直接提问法是询问者直接向决策者提出一系列问题,要求其进行主观衡量并作出回答,据此结果描述效用曲线。例如,为求得企业管理者关于获利的效用曲线,可这样提问:“今年贵企业获利120万元,您是满意的,那么获利多少,您最满意?”如对方回答180万元,则定获利180万元的效用为1,如此继续提问、回答,即可绘出一条获利效用曲线。当然,这种提问和回答都是含糊的,不够确切,因此这种方法用得较少。
(二)对比提问法
对比提问法是通过决策者对两种备选方案的比较来确定其效用函数的。设有两种备选方案M1和M2,其中M1表示决策者可以没有任何风险地得到收益x2 ;M2表示决策者有p的概率得到收益x1,但有(1-p)的概率损失x3,且x3<x2<x1。
首先,寻找决策者认为方案M1与方案M2等价的条件,即存在适当的一组x1、x2、x3、p,满足
pU(x1)+(1-p)U(x3)=U(x2) (*)
这时,决策者认为x2的效用值与x1、x3的效用期望值等价。
其次,由式(*)出发,进行对比提问。式(*)中有四个变量,先固定其中三个,再要求决策者判断第四个变量的取值应是多少。提问的方式有三种:
(1)固定x1、x2、x3,改变p,问:“p为何值时,方案M1与M2等价?”
(2)固定p、x1、x3,改变x2,问:“x2为何值时,方案M1与M2等价?”
(3)固定p、x2、x3(或x1),改变x1(或x3),问:x1(或x3)为何值时,方案M1与M2等价?
其三,根据对比提问所得该点,描绘效用曲线。
最后,作相容性检验。如由上述方法所得效用曲线,与决策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一致,则此效用曲线可用于决策分析。
例如,令p=1/2,则式(*)就变成
U(x1)+U(x3)=2U(x2) (* *)
设定U(-50 000)=0, U(100 000)=1,比较提问如下:
(1)问:“如果x3=-50 000,x1=100 000,那么您认为x2取多少时,式(**)才成立?”若答曰:“x2=-25 000”,则U(-25 000)=1/2(1+0)=1/2
(2)利用U(-25 000)=1/2,问:“如果x1=100 000,x3= - 25 000,那么您认为x2取多少时,式(* *)才成立?”若答曰:“x2=7 500”,则
U(7 500)=1/2(1+1/2)=3/4
(3)再利用U(-25 000)=1/2,问:“如果x1 =-25 000,x3= -50 000,那么您认为x2取多少时,式(**)才成立?”若答曰:“x2 = - 42 000”,则
U(-42 000)=1/2(1/2+0)=1/4
由此得到五个点:U(-50 000)=0,U(-42 000)=1/4,U(-25 000)=1/2,U(7 500)=3/4,U(100 000)=1,利用这五点,我们可以绘出一条效用曲线(如图9-4)。
图9-4
效用函数(曲线)还可以通过决策者测试所获资料(数据)计算机拟合来得到,常用的关系式有:
(1)线性函数U(x)= c1+a1(x-c2)
(2)指数函数U(x)= c1+a1(1-ea2(x-c2))
(3)双指数函数U(x)= c1+a1(2-ea2(x-c2) - ea3(x-c2))
(4)指数加线性函数U(x)= c1+a1 [1-ea2(x-c2) +a3(x-c2)]
(5)幂函数U(x)=a1 +c1a2[c1(x-a3)a4]
(6)对数函数U(x) = c1+a11n(c3x-c2)
三、效用理论在风险管理决策中的应用
前一节中,我们曾指出损失期望值分析法是不考虑决策者的风险偏好的,这是其不足的一面,效用理论用于风险管理决策,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事实上,期望值原则是效用理论的一个特例,当效用函数是收益的线性变换时,效用理论与期望值原则有相同的选择性,这一点很容易证明。设效用函数U(w)=aw+b(a>0),X、Y是两个备选方案,如根据效用理论X优于Y,即
E[U(X)]>E[U(Y)]
从而aEX+b>aEY+b
于是有EX>EY,这表明根据期望值原则也有X优于Y 。
效用理论用于一般的决策问题时,常常以收益效用最大者为最优。但在风险管理决策中,主要是进行风险损失的比较,损失越小越好,往往很少从风险收益方面考虑。因此习惯上定最小损失的效用值为0,定最大损失的效用值为1,并以损失效用值最小的备选方案为最优。于是关于效用曲线的类型与前面所述也会出现相反的情形。如图9-5,第一类为保守型(A型,下凸),此类决策者对损失的反应比较敏感而对收益反应比较迟缓,因而愿意支付高于损失期望值的费用作为转移风险的代价;第二类为中间型(B型,直线),这类决策者认为收益值的增长与效用值的增长成等比例关系,通常愿意支付等于损失期望值的费用作为转移风险的代价;第三类为冒险型(C类,上凸),这类决策者于损失的反应比较迟缓,而对于收益的反应则比较敏感,常常愿意支付低于损失期望值的费用作为转移风险的代价。
图9-5
以效用理论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时,其主要步骤有:
1、确定效用函数(曲线)或效用值表。
2、计算各备选方案中有关损失额的效用值。比较常用的是插值方法。设损失额为L,其效用值为U(L),效用函数值表中与L相邻的两个损失额为L1和L2(L1<L<L2),效用值分别为U(L1)和U(L2),则
U(L)=U(L1)+
3、计算各备选方案的损失效用期望值。
4、在各备选方案中选择损失效用期望值最小者作为最佳方案。
例:某企业有一面临火灾风险的建筑物,其最大可保损失为100万元,设其无不可保损失。风险管理者经过风险衡量,得到该建筑的火灾损失分布如表9-7:
表9-7
损失金额(万元)
0
1
10
50
100
概率
现已拟定处理火灾风险的备选方案三个:一是完全自留;二是部分投保、部分自留,计划购买保额50万元,须付保险费万元;三是全部投保,须付保险费万元。试对此三方案进行比较做出决策。
解:根据题意,我们可以建立损失矩阵如表9-8(单位:万元)
表9-8
损失金额
0
1
10
50
100
概率
备选方案
(1)完全自留
0
1
10
50
100
(2)部分投保、部分自留
(3)完全投保
为建立效用函数值表,先设最大可保损失的效用值为1,无损失的效用值为0,即U(100)=1,U(0)=0,再用对比提问法求效用函数的其他各有关值。
由公式
出发,向决策者询问其主观偏好。
(1)假若问:“如果x1=100,x3=0,那么x2取何值时上式成立?”
答:“x2=60”,则U(60)=1/2(1+0)=1/2
(2)假若问:“如果x1=60,x3=0,那么x2取何值时上式成立?”
答:“x2=40”,则U(40)=1/2(1/2+0)=1/4
(3)假若问:“如果x1=40,x3=0,那么x2取何值时上式成立?”
答:“x2=20”,则U(20)=1/2(1/4+0)=1/8
(4)假若问:“如果x1=20,x3=0,那么x2取何值时上式成立?”
答:“x2=12”,则U(12)=1/2(1/8+0)=1/16
如此继续下去,我们可以得到效用函数值表如表9-9。
表9-9
损失(万元)
x
效用值
U(x)
损失(万元)
x
效用值
U(x)
100
1
1
1/128
60
1/2
1/256
40
1/4
1/512
20
1/8
1/1024
12
1/16
1/2048
8
1/32
0
0
3
1/64
据此我们可以给出效线曲线如图9-6。
图9-6
由图9-6粗略看出,此决策者属于保守型。
接着我们计算各方案损失效用的期望值。先看方案一,即完全自留风险。因为
所以,此方案的损失效用期望值为
再看方案二:部分投保、部分自留。由于
因此方案二的损失效用期望值为
最后看方案三:全部投保。由
知方案三的损失效用期望值为
经比较知道:
这表明,第二方案即“部分投保、部分自留”为最佳方案。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按照损失期望值分析法,则第一方案“完全自留风险”为最佳方案,因为这种方案的损失期望值最小。这说明不同的决策方法即选择不同的决策标准则会有不同的决策结果,也说明决策者个人的风险偏好对决策的影响之大。进一步还可以看到,如果采用不同的效用函数,即不同的决策者,决策结果也不同。关于这一点读者可自行验证之。
财务分析法
风险管理决策中的某些问题可以借助财务分析方法加以解决。
一、现金流动分析(Cash Flow Analysis)
现金流动是指执行某一方案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现金流出(资金投入)和现金流入(资金回收)。现金流出包括执行这一方案的各种成本和费用支出,现金流入包括由执行这一方案带来的各种收益。现金流入总额与流出总额差额,谓之“现金净流量”(Net Cash Flow, NCF),反映这一方案的净收益或净亏损,回收全部投入资金的期间称为回收期。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决策时当以现金净流量大、回收期短的方案为可取方案。事实上,一个方案的现金流动(投入与回收)往往不在同一时间发生,因此,需要把不同期间发生的收入与支出折算在同一时间价值基础上——现值(Present Value),这样的计算与比较才是合理的。所以,需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of Money)。
(一)投资回收期法
回收期(T)=
投资回收期越短,表示投资收回迅速,方案因此越可行。
例1:某公司计划采购一新设备以增加生产。此种设备如不配有安全装置则价值10万元,如配有安全装置则价值万元。估计采用此种新设备(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后,公司每年可因此节省营业成本5万元。假设:①该公司的风险成本为每年2万元,如采用配有安全装置的设备则风险成本可降低30%;②此种设备(不论有无安全装置)的使用寿命均为10年且无残值,公司采用直线折旧法;③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50%。要求:就采购此种设备是否要配备安全装置进行决策。
解:首先,算出在有、无安全装置两种情况下,每年增加的现金净流量(NCF)如表9-10。
其次,计算两种情况的回收期T1和T2。
有安全装置的情况:
无安全装置的情况:
因为,所以公司应该选购有安全装置的设备。
(二)净现值法
净现值法(Net Present Value Method)是将不同方案的现金流出和流入,都按一定的利率折算为同一时点的“现值”,从而进行比较的方法。现金流入现值总和超过现金流出现值总和的差额,谓之净现值(NPV)。显然,净现值也就是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之总和。
表9-10 单位:元
项目
有安全装置
无安全装置
帐面价值
现金流动
帐面价值
现金流动
1、营业成本节省
50 000
50 000
2、风险成本节省
6 000
3、节省额合计
56 000
56 000
50 000
50 000
4、折旧费
10 500
10 000
5、收入增加
45 500
40 000
6、税额增加
22 750
22 750
20 000
20 000
7、每年增加的现金净流量
33 250
30 000
无疑,在风险管理决策时,应该选择净现值较高的方案。净现值的计算公式是:
或者 其中:NCFk为第k期(年)现金净流量;
CFk为第k期现金流入量;
r为资本成本(贴现率或回报率
n为期数
I0为原始投入资金的现值。
例2:资料同例1,并假定资金成本为12%,请按净现值法进行决策。
解:先分别计算净现值,这里n=10年,r=12%。
根据例1的结果,在有安全装置的情况下,每年增加的现金净流量为33250元,原始投资额为万元,于是
(元)
同理,在无安全装置的情形下:
(元)
再比较两个净现值,因为NPV1>NPV2,所以该公司应当选购有安全装置的设置。此与投资回收期法结论一致。
(三)内部报酬率法
内部报酬率法(Internal Rate of Return Method)是根据内部报酬率的大小来决策的一种方法。决策中,应当选择内部报酬率较高的那种方案。内部报酬率(IRR)是净现值为0(即NPV=0)时的贴现率(资金成本),按此贴现率计算的现金流出现值与现金流入现值相等。内部报酬率是投资报酬率的盈亏临界点,因而是企业进行决策时掌握的一个最低报酬率。
根据定义,内部报酬率满足
它可以用下列步骤测算:
第一步,取得使上述方程左端取正数的最大IRR数值和使得上述方程左端取负数的最小IRR数值,这两个数值相差1%。
第二步,用插值法或线图法得到内部报酬率。
例3:资料同例1。请按内部报酬率法进行决策。
解:先算有安全装置情形下的内部报酬率。
因为CFk=33 250元(K=1,2,…10),I0=105 000
所以
查年金现值表知,取IRR=30%时,上式左端取负数,而取IRR=29%时,上式左端取正数,故IRR1必在29%与30%之间,即
29%<IRR1<30%
现用内插法求IRR1。贴现率为29%时,现值因子;贴现率为30%时,现值因子,于是
同理可得,无安全装置情形的内部报酬率为
IRR2=%
比较IRR1与IRR2知,该公司应选购有安全装置的设备。这与前面两种方法所得结论一致。
二、Houston公式
美国学者戴维·侯斯顿(David B. Houston)1964年提出的两个公式,可作为企业进行购买保险决策时的参考。
公式一 购买保险后企业年底的财务报表净值(FPb)为
FPb=NW-P+r(NW-P)
式中:NW为年初报表的净值;
P为保险费;
r为资金运用于非流动性资产或投资于一般企业有价证券的报酬率。
公式二 不购买保险时企业年底的财务报表净值(FPnb)为
式中:F为不购买保险时必须提存以吸纳损失的基金;
p/2为平均保险费;
i为基金(F)存放于银行或购买短期债券的利率。
于是,FPb与FPnb之差即表示保险的经济价值(Economic Value of Insurance),如用V表示,则
注意到此式中不含NW,表明V与年初报表净值NW无关,这给我们的计算带来了便利。显然,如果V>0,则购买保险对企业有利;如果V≤0,则购买保险对企业无益。
例4:某企业新近添置一套新机器,价值30万元。如果不买保险,则应该建立30万元基金以备不测;如果购买保险,则年费率为2%。假设当时银行利率为4%,投资于其他途径的有价证券报酬率为10%,试就该企业是否应该购买保险进行决策。
解:已知F=30万元,r=10%,i=4%
又算得保险费P=30万元×2%=万元,于是
V=F(r-i)-p/2(1+r)
=30×(10%-4%)×(1+10%)
==(万元)
由于V>0,该企业应当为此新机器投保。
三、保本分析(Break-even Analysis)
保本分析是管理会计中研究量、本、利关系的一种分析方法。风险管理者可以运用这种方法来评估某一具体风险处理措施对于保本点销售量的影响,进而决定此种风险处理措施是否应该实施。
保本点(Break-even Point)又称损益两平点、盈亏临界点,是指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所余刚好可以补偿固定成本、使它处于不盈不亏状态时的销售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引入保本点这个概念后,量、本、利三者之间的某些规律可陈述如下:①在保本点不变的条件下,销售量越大,能实现的利润越多,或亏损越少;销售量越小,能实现的利润越少,或亏损越多。②在销售量不变的条件下,保本点越低,能实现的利润越多,或亏损越少;保本点越高,能实现的利润越少,或亏损越多。③在销售收入既定的条件下,保本点的高低决定于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总额的多少。单位变动成本或固定成本总额越小则保本点越低;反之,则保本点越高。
例5:某公司计划购买一种损失预防设备,成本20万元,估计可用20年,利息和维护费每年2万元,为决定是否安装此种设备,现已获得有关资料如下:当期(年)销售收入200万元,利润20万元,固定成本80万元,变动成本率是50%,试就此进行分析。
解:(1)如不安装此种预防设备,则保本点(BEP)为
(万元)
如安装此种预防设备,则固定成本增加3万元(其中折旧费1万元,利息及维护费2万元),于是,保本点变成
(万元)
这说明,如果销售收入和变动成本率都不变,则安装预防设备会使保本点提高,此时安装预防设备会降低利润。
(2)如果安装此种预防设备能使变动成本率下降,例如由50%降至46%,则保本点相应变为
(万元)
此时,安装预防设备可增加利润。
(3)如果我们希望安装预防设备后保本点不变,则变动成本率应降为VC,VC由下式决定:
(即BEP1)
VC=%
(4)如果企业不安装预防设备,也不采取其他风险处理方法,而只是自留风险,那么意外损失可能产生,这时变动成本率要上升,假定由原来的50%上升为55%,此种情形下保本点必提高:
(万元)
这时应当选择安装预防设备。
由此可见,保本分析法对于风险管理决策也很有用,不过此法未考虑时间因素,这是缺点。
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是指风险管理人员借助数量统计方法,通过对风险处理方案的评估,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其具体步骤是:(1)收集损失资料,进行风险衡量;(2)评估各风险处理方案;(3)选择最合理的风险处理方案。
例:某公司每年的火灾总损失概率分布如表9-11。
表9-11
损失金额(万元) 概率
损失金额(万元) 概率
0
25
50
1
100
250
5
500
10
合计
对于公司存在的火灾风险,风险管理者提出以下三种方案,请予评析。
方案一:控制法,公司计划每年投资2万元,进行损失预防,火灾风险将因此减少。火灾总损失的概率分布改变为表9-12所示。
表9-12
损失金额(万元) 概率
损失金额(万元) 概率
0
25
50
1
100
250
5
500
10
合计
方案二:全部投保,每年需支付保险费12万元。
方案三:购买自负额为5万元的保险,每年需支付保险费9万元。
解:先分析风险处理措施采取之前的状况。
年总损失平均值为
表9-13 总损失标准差和变异系数通过表9-13计算。
X
P
0
-8
1
-6
5
10
25
50
100
250
500
合计
得到:标准差(万元)
变异系数
接着对三种方案进行评析。
(一)对于方案一
1、计算采用预防措施后的年总损失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
=0×+×+1×+×+5×+10×+25×+50×+100×+250×+500×=(万元)
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由表9-14。
表9-14
X
P
0
1
5
10
25
50
100
250
500
0
合计
得到:标准差(万元)
2、将采用预防措施前后的损失资料进行比较,列出表9-15。
3、讨论。采用损失预防措施后,有以下变化:
(1)不发生损失的概率由14%提高到17%,而发生250万元以上损失的概率由原来的%降至0。
(2)损失10万元及以下的概率略有上升,由89%升至90%,相应地损失10万元以上的概率由11%降至10%。
(3)年总损失平均值由万元降至万元,公司因此可节省万元,但此仍不能补足损失预防所投资的2万元。
表9-15
损失金额
(万元)
预防措施前
预防措施后
概率
累积概率
概率
累积概率
0
1
5
10
25
50
100
250
500
(4)损失标准差由万元降为万元,差异系数由降至,表明风险控制是有成效的。当然,这里需要2万元的投入。如果考虑将此2万元列入预期损失,则差异系数会更低。
因此,采用控制技术确能降低风险。投入2万元,可以换得年总损失平均值下降万元及损失概率与损失不确定性的降低。然而,此方案是否为最佳,还有待于比较各方案,以及火灾所致间接损失、公司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形象方面的考虑。
(二)对于方案二
将财产全部投保火险,需要保费12万元,但预期总损失为万元。如果仅考虑这一点,方案二应予否决,因为保险费12万元大于预期总损失万元,似乎不合算。然而最终是否选择方案二,这要考虑决策者关于风险的态度,甚至保险公司的服务。
(三)对于方案三
1、购买自负额为5万元的保险后,超过5万元的损失,其超过部分皆由保险人负担,于是投保与否公司的损失分布可比较如表9-16。
表9-16
损失金额
(万元)
不 投 保
投 保
概率
累积概率
概率
累积概率
0
1
5
10
25
50
100
250
500
2、购买此种保险后,年总损失平均额和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如下:
=0×+×+1×+×+5×=(万元)
又如=()2×+()2×+()2×+()2×+()2×=(万元)
故(万元)
3、讨论
(1)若购买自负额为5万元的保险,则公司每年预期支出为万元(其中保险费9万元,预期年总损失万元)。这要比完全自留风险时的年总损失平均值万元还多万元。如果单从这一点判断,不如不买保险。但决策时还要看决策者风险偏好,即决策者是否愿意多支出万元,以换取能消除超过5万元自负额的损失之确定性的保险保障。
(2)方案一的预期支出为+2=万元,而方案三的预期支出为万元。二者相比,方案三的预期支出要多万元。这两者之间的选择也取决于决策者的风险偏好。
(3)与方案二(全部保险)相比,方案三能少付3万元保险费,但同时自留了部分风险,其平均损失为万元。这时,节约的保险费与自留的平均损失之间的差距便是关键。通常情况下,如果二者相差不多那么应当选择全部保险(方案二),如果所能节省的保险费比自留的平均损失大得较多,那么应当选择自负额险,因为这样做既可节省一笔可观的保险费支出,又能获得必要的保障。
复习思考题
1、试分析风险管理决策的特点。
2、什么是忧虑价值?影响忧虑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3、请举一例,说明效用函数(曲线)的确定方法。
4、举例说明保本分析在风险管理决策中的应用。
5、假设某公司某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净值为100万元。今购买一新设备价值10万元,如不买保险则必须设立10万元的基金;如购买保险,则每年须支付保费2000元。设银行利率为4%,投资于其他企业有价证券的报酬率为10%。请用Houston公式讨论:是否应购买保险?
6、某企业拥有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如果投保,保费为万元。假定这种汽车毁损的情况只有两种:①1%的概率全损;②99%的概率无损失。本题不考虑不可保损失。风险管理者可能采取的风险处理方案的损失矩阵如下:
税前损失矩阵 单位:万元
备选方案
可能结果
全损
无损失
风险自留
30
0
购买保险
①假设税率为50%,请建立税后损失矩阵。
②在Minmax原则和Minmin原则下,决策者应分别选择何种方案?
③如果以损失期望值最小为标准,决策者应选择哪种方案?
④假设损失矩阵中考虑忧虑价值为万元,则决策者应选择何种方案?
⑤如果决策者选择购买保险,那么忧虑价值至少为多少?
⑥忧虑价值如果为万元,而决策者选择购买保险,那么汽车全损概率应为多少?
7、上述第6题为基础,假如企业花了万元安装损失控制设备,并使全损概率降低到1/300,保费由于损失控制的关系降为万元。税前损失矩阵改为:
税前损失矩阵 单位:万元
备选方案
可能结果
全损
无损失
风险自留
30
0
自留与控制结合
购买保险
保险与控制结合
①假设税率为50%,请建立税后损失矩阵。
②假如全损概率1%时忧虑价值为万元;全损概率为1/300时忧虑价值为万元。请建立税后损失矩阵。
③如果考虑忧虑因素,决策者应选择何种方案?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本章重要词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软件、硬件、RMIS运行人员、信息流、损失暴露单位、意外事故、危险报告、财产估价、损失预报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记为MIS)是一种为达到特定管理和组织目标而应用的工具,是由收集、整理数据,产生信息,拟订、选择并实施处理方案的一系列过程构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Risk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记为RMIS)是管理信息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系统,风险管理人员由此认识并处理现实的或潜在的偶然损失,以抵御偶然损失所产生的不利效应,降低风险成本。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为整个经济单位及其每个损失暴露单位而设置的工具,对于风险管理全过程乃至经济单位的全部活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许多优秀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完全用手工操作,也就是在传统的用纸记录和交换的基础上进行运作。但是,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越来越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其重要作用,这主要因为:(1)有关损失暴露单位及其损失数据的量往往很大;(2)接触这些暴露单位损失额或其他风险管理数据的人员(包括经济单位内外)人数和职位众多;(3)风险控制或风险财务处理状况的复杂性。
于是,在人们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数据处理逐步计算机化的进程中,风险管理人员也开始变得离不开计算机了。
本章主要介绍计算机化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概述
任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都包含一个对与经济单位风险管理计划有关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的过程。由此得到的数据及其有意义的信息用于制定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决策,并通过精心的选择,保证决策的最大准确性及最佳费用率。这些数据和信息可能与整个风险管理计划有关,也可能集中于某种特定类型的损失或某种特定的风险处理技术。
一、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仅有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保险事务参与者——保险购买者、保险人、经纪人、理赔人员及其顾问手工操作的。在60年代中期,计算机在保单销售中承担了许多重复劳动。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RMIS得到不断改进。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1)简单事务处理(Transaction Processing);(2)标准风险管理报告(Standard Risk Management Reporting);(3)数据的直接调用(Random Data Access);(4)风险管理决策支持(Risk Management Decision Support)。
第一阶段:简单事务处理。计算机在风险管理中的最早应用,是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保险损失和保费的计算机管理。当时由几个保险人率先用计算机帮助被保险人记录他们保险财产的损失情况,并对频繁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风险控制。不久以后,类似的计算机程序开始在市场上销售。
早期的简单事务处理系统有两个缺点。第一,这些系统没有充分注意到经济单位整体的风险费用(包括保险费、自留损失、风险控制费用和风险管理费用)。因此,风险管理与整个高层管理之间的交流并不完全有效。第二,在及时性这一点上明显不够。不够精确而又不很及时的信息在制定风险管理决策中的作用不大,因而风险管理部门不能给高层管理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二阶段:标准风险管理报告。这一阶段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当时风险费用的概念已经被广泛地认识。而且,在这个阶段,系统对于风险管理者和整个经济单位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风险管理人员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并列出每个重要部门的风险费用数据,以月报、季报、年报等合适的形式报告给董事会。
这个阶段的系统使风险管理人员能更快地收集更多的数据,但常常使人陷于许多数据之中,却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管理信息。
第三阶段:数据直接调用。为避免上面的缺陷,一些投保人、经纪人组织和保险人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发出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这一系统,他们不仅能设计自己特定的报告,而且能任意调用他们自己的风险管理数据。
任意(或称“直接”)调用数据,使用户能找到一个文件中特定数据条目或一个报告中的特定部分,而不必重新读取整个文件或重新打印整个报告。与顺序调用相比,后者需要重新读取整个文件或重新打印整个报告,直至找到所需部分。
直接调用数据库,能给风险管理人员更大的自由,使得他们能够及时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报告,对高层决策或其他管理人员的信息要求作出快速反应。
第四阶段:风险管理决策支持。交互式风险管理决策支持的核心,是计算机利用已有数据库中的数据预测风险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种可供选择方案的可能结果,并且作出最佳选择。这样的预测,要求发展各种用于损失预报、风险费用的分配及宏观经济计划的分析模型。一旦在这些预测和决策支持基础上证实了这些模型假设,风险管理人员就能在各种风险决策中运用这些模型,一般可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预计具体风险处理方法的成本和收益;
(2)预测经济单位风险的总费用以及费用中各部分的改变;
(3)选择每一损失成本效用及年度累计自留水平;
(4)实际安全行为(如机器保护和安全训练计划)与事故频率和程度上改变的记录相联系;
(5)检验留作工人补偿金和其他损失准备金的充分性。
调用更广的数据库,尤其是通过经济单位内部的计算机安装调制解调器(Modem)与外部数据源(诸如金融市场数据、经济活动水平和管理发展数据等)相联,增强决策所用数据的可靠性,增加决策模型的类型,使得RMIS的决策支持更有价值。
未来RMIS的发展将会带来以下新的变化:
(1)微型和大型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2)RMIS在经济单位间交流能力的应用,尤其是与保险人和其他风险控制或风险财务处理提供者协商购买保险或采用其他风险处理方法;
(3)一个经济单位的风险管理决策过程和其他经济决策过程的结合,是协调这个经济单位重要管理决策的关键。
二、RMIS的组成
与其他所有管理信息系统一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四个基本组成: (1)数据库; (2)软件——收集、操作数据产生信息的程序;(3)硬件——计算机装备;(4)运行RMIS的人员。
(一)数据库
数据库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是贮存基本信息的记忆库。建立数据库的重要活动包括:
1.选择需要包含的数据类别以及每种数据类别所应搜集的数量。这些数据类别的多少及数量取决于对经济单位决策支持的满足程度;
2.决定数据的格式、类型以及执行RMIS预期功能所要求的直接调用能力;
3.修改和定期检查实际数据。
每个正确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建立于完整、精确、一致、相关和及时的数据之上,RMIS数据库中数据类型一般可分为:损失数据(Loss Data)、暴露单位数据(Exposure Data)、法律数据(Legal Data)、经济数据(Financial Data)、管理数据(Administrative Data)、风险控制数据(Risk Control Data)和风险财务数据(Risk Financial Data)。
1.损失数据。经济单位过去的损失数据通常占风险管理数据库的最主要部分。从这些损失数据中,风险管理人员、经纪人、代理人和保险人首先可以了解到关于过去损失的频率、损失程度、损失原因和最后的解决方案,然后把它们发展成信息,设计当前或未来损失的合理的准备金。大多数风险管理决策要求预测,例如,对未来损失的预测,各种作用于这些损失成本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效果的预测。损失数据为这样的预测提供了重要基础。为了预防和抑制损失,每项损失的详细情况对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方案是很有帮助的。
2.暴露单位数据。这种类型的数据是相当广泛且多种多样,对于与潜在损失并存的风险管理人员和保险人的代表来说非常重要。暴露单位数据经常描述一个经济单位的一般特征,即其资产及其与主要供应商、客户及职员的运行关系等。
对于资产,数据应该确定经济单位的资产类型、地点、历史价值和现行价值以及拥有状况(自己拥有、租赁关系)。这种资产数据通常包括实际资产、个人财产的买卖信息以及与每个资产项目相关联的最大潜在损失估值。如果RMIS被设计成包括雇员福利计划的分析,从人事部门得到的雇员数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喜好)可能是有序的。其他项目,如社会保障数据、过去的医疗状况及其他相关项目也包括在数据库中。
3.法律数据。这种数据的法律信息应该包括检验、总结经济单位合同责任的主要特征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法规的附注和摘要,而且它的运行对公民是公开的。
4.经济数据。这部分数据提供了总收入、消费、通货膨胀、负债、贷款计划、生产力水平、其他资金来源和用途的数值和预测值。
5.管理数据。一个经济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多种多样的,也许包括多个部门几个附属机构,甚至还有遍布各地的网点。建立的数据库应该能够反映这种特性。即使组织结构重新调整,这样的数据库也能大大简化风险管理费用的分配。用RMIS分析经济单位的自留损失、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保险总成本,数据库应该包括保险金额、免赔额、截止日期、年度保费、费率信息、保险人以及经纪人或代理人的情况。以前的风险处理方案中可比较的数据也应该保留在RMIS中,因为这样的数据可能提供有关发展趋势的有价值的信息。
6.风险控制数据。作为RMIS数据库的补充部分,风险控制数据有助于评估经济单位损失预防措施的质量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务上的节省。对这样的评估,数据可能包括关于各种类型的意外事故及其严重程度的统计,和适用于工作安全、产品安全以及一般代理机构、相关产业和贸易机构实施环境保护的标准。为估计风险控制所带来的财务上的利益,数据库应该包括有关工人补偿费给付清单、真实财产及其自动修理费用,以及各种医疗费用指标,这些费用可用于表示预防损失事故的价值。
(二)软件
软件由引导计算机执行给定任务的一系列指令组成。没有软件,计算机什么都不会执行。大部分RMIS应用程序中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程序:
1.数据库中增加、改变、重组数据的数据库管理程序;
2.执行统计和财务过程的分析软件(例如,基于实际损失或调整过的以往损失数据对未来损失的预测);
3.经济单位内部及外部计算机间数据传输和交换的通信程序。
以批处理方式建立的RMIS,在某种程序中有关数据的存储或“记忆”能力受到限制。在批处理系统中,所有数据(或修改的数据)都在程序运行前输入。一旦程序开始运行,数据就不能再被修改。
相反,以交互方式建立的RMIS具有较大的处理能力。因为在程序运行当中,可以根据用户需要直接操作数据。这样的系统之所以称为交互式,是因为用户可以直接与计算机对话,逐步解决用户所提出的特定的“假如……,将会怎样”之类的问题。交互方式的RMIS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在选购已编好的RMIS软件,或雇用其他软件公司编制,或经济单位自己编制RMIS软件时,风险管理人员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软件所需特性。
1.可靠性——该RMIS的可靠程度如何?软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如果出现问题,供应商能提供什么样的保证?
2.友好的用户界面——使用这个系统的难易程度?是否需要特别的培训?屏幕上是否有帮助命令或提示?
3.灵活性——能执行哪种分析功能?在不同的方案下,软件对于分析各种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是否有足够的适应性?在不同的硬件环境下,软件是否能进入不同的数据库?是否具有灵活性?能否立刻产生所需要的报告?
4.综合性——与系统灵活性紧密相联,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否与其他存在的数据文件或外部组织(例如保险人、经纪人、政府代理机构)相联系?
5.容错性——是否有足够的编排能力和预防疏忽或故意干扰的能力?
6.兼容性——系统能否随着用户的需要而发展,而不需每隔两、三年进行程序彻底大修改。
7.分析能力——系统具有何种分析能力?它只是简单的文字处理系统,还是能够提供多种其他的分析功能?例如进行通货膨胀分析、资金运行模拟、风险费用的分配或损失预报等等。
8.安全性——对预防扰乱或未经允许进入数据库是否有安全措施?
(三)硬件
硬件是物理设备,是运行软件的机器。一个计算机系统必要的硬件是中央处理器(CPU)、输入装备(键盘、鼠标、屏幕)、输出装置(显示器或CRT)和贮存器(磁带、磁盘、硬盘)。大多数硬件系统还包括一个输出装置如打印机,许多还装有通信设备如调制解调器(MODEM);通过电话线连接计算机,交换数据和程序。
软件和硬件是风险管理人员把数据变成支持决策的信息的工具。数据分析和决策运行是重复性很强的任务,包括大量数据的管理。软件、硬件对制定决策的人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计算机能快速处理大量数据,提供很好的决策支持。
硬件的好坏有两个重要特征:可靠性和兼容性。如果经济单位已经有一个MIS软件,购买硬件时特别要仔细考虑已拥有的RMIS或MIS软件能否很好地在该硬件上运行。
(四)人事
对所有的管理信息系统,尤其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人是最重要的。是人提供和解释数据,设计、组建、安装并维修硬件,是人编制RMIS软件,是人训练单位内部操作RMIS的工作人员,是人用信息推敲、研究决策。在有效RMIS中也是人的费用(主要是工资和津贴)增长最快。
运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人的数量取决于系统的规模大小和需求。有些大型RMIS需要有一组包括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分析专家和软、硬件专业的专家去操作和管理。而其他系统,尤其是那些使用已编制好的程序和只有一、二个终端的一般MIS,只需一、二个决策人员就够了。
系统终端用户(例如经济单位的风险管理人员、经纪人或代理人、核保人员、理赔人员等)的计算机专业水平,也直接影响人事需求。如果这些人都精通计算机,系统的额外管理人员就可以减少。
操作RMIS的人员不一定要来自单位内部,懂信息系统专门知识的兼职人员、顾问或“租用”人员经常可以从保险公司、经纪人组织、软硬件供应商、外部理赔机构和各种咨询公司得到。
三、潜在利益及其局限性
一个设计较好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快速大量地计算数据、交流信息和提供决策支持。因此它能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减少费用,加强组织间风险管理交流,提高风险管理活动的可靠性,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虽然RMIS在许多方面有用,但仍有缺点,因而其应用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计算机化RMIS只能分析,而不会制定决策,计算机能对问题作出精确的回答,但只有人才能发现问题,提供所需要的数据。RMIS只是管理信息的工具,它不会减少组织的偶然损失和风险成本,反而会增加一些附加费用。
RMIS产生的信息和决策指导受输入的数据质量和软件的限制。成功地运用RMIS需要努力克服各种从基础数据、软件、硬件、人员运行系统或整个系统之中产生的问题。RMIS像其他计算机设施一样,同样有着潜在的偶然损失,需要对系统所产生或加强的损失暴露单位进行合理地管理。一旦RMIS已经合理地设计出来,就要管理这个系统,通过控制风险管理决策过程中系统潜在的不利因素,保证系统最大的潜在利益。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保证潜在利益,避免RMIS潜在的不利因素,要求系统按经济单位的需要进行具体合理地设计。设计分四个阶段:(1)分析经济单位关于RMIS的特定需求;(2)确定与这些需求相适应的信息流;(3)决定能满足这些需求的RMIS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4)决定是否购买或租赁系统的软件、硬件设施。
一、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的目的是识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了解他们各自的信息需求,以及组织目前可能满足这些需求的资源。执行需求分析有四个步骤:(1)确定用户;(2)对用户进行访谈;(3)分析访谈结果;(4)制定分析报告。
(一)确定用户
潜在的RMIS用户不仅包括用此系统管理信息、制定决策的人,而且还包括提供系统所需数据的人。大部分用户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也可能是经济单位内其他部门人员以及经济单位外人员。风险管理部门外的用户,有一些是提供数据的,而有一些是接受信息的,因此,参加访谈的人应该包括以下部门或职务的代表:
1.经济单位内部
· 雇员健康和保障部门
· 补偿和福利部门
· 风险信息系统(或电子数据处理)
· 风险管理部门
· 法律部门
· 会计部门
· 采购部门
· 高层管理
· 部门管理
· 基层管理
2.经济单位外部
·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 保险人
· 风险管理咨询者
· 外部法律顾问
· 贸易协会
· 外部人才库
· 地方政府官员
(二)进行访谈
访谈中用到的意见征求表要因人而异地制订,使得被访谈者既不被误导也不遗漏某些有价值的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访谈者与被访谈者能更了解RMIS所需要的内容及各用户模块之间的认识:
1.目前正在搜集的数据,以及搜集的原因和过程;
2.从新数据中得到的所需的附加数据或信息;
3.从那些本来成本很高或很难收集的数据中提取相对容易且有用的数据或信息;
4.收集、分析数据、传播信息的周期性过程中的阻碍。
每次访谈都应反复强调设计RMIS对于提高被访谈者的工作效率和实现自己的目标有密切关系。在整个访谈过程中,经济单位RMIS部门的代表应该直接参加或者作为顾问。因为RMIS人员具有关于新的RMIS所应遵循的标准和限制的专门知识,并有应用经济单位现有和未来软件、硬件的能力。
访谈信息作最后报告之前,给每个被访谈者有关访谈关键点的书面总结是相当重要的,这不仅能保证系统更进一步的精确性,而且能促进每个被访谈者接受访谈、报告和介绍的过程,这样会加快RMIS最终顺利实施。
(三)分析访谈结果
分析每个被访者的看法,从而产生一个关于经济单位的RMIS需求、资源以及信息流动和风险管理决策机会的综合大前景,随后讨论的关于目前或者未来可能的信息流的知识,对分析必不可少,因为RMIS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消除用手工收集和管理数据之繁杂,实现自动化,增加风险管理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达到这个目标需要了解当前信息流和决策程序的详细情况。
(四)制定分析报告
以访谈结果和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的分析,应该总结成完整的需求分析和建议报告。为了与一个经济单位的特定情况相适应,需要如表10—1所显示的要点。因为目前提出的计算机化或手工操作的信息流对设计合理正确的RMIS是很必要的,识别这些信息流理应成为一个设计步骤。
表10—1 RMIS报告的样本形式
I.确定用户
I.关于当前系统信息流的描述
Ⅲ.需求定义
A.目标
B.需求报告
C.需求系统功能和运行
D.行为需求
E.数据需求
F.限制
G.预期利益
IV.描述已提出的系统信息流
V.介绍
VI.附录
A.访谈结果
B.数据来源文件
1.手工操作数据来源形式
2.自动化操作数据来源文件
3.数据采源的总结(总结来源和各种数据量)
C.需要的报告样式
二、信息流的确定
经济单位特别雇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家能详细说明经济单位内风险管理信息的流动。信息由外部进入经济单位内部,再由经济单位内部流到外部。图10—1表示一种可能的信息流动整体概况。通过信息流动,风险管理部门与经济单位内其他部门和一些外部的实体相互联系。此外,还有一种用以说明特定信息流动过程的信息流动图。例如,专门用以反映保险事故信息由事故发生地向风险管理部门或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等传递过程的信息流动图。
信息流动图应包括流程图和解释性叙述,流程图简单显示信息从部门到部门或集团到集团之间的流动。这些图表和叙述说明原始数据如何收集、如何处理以及如何形成所需的信息。通过对流动图的分析,可以预计理想的RMIS所要求的资源,包括技术、经济和人力的资源需求。
三、可行性分析
理想的RMIS可能需要的资源可以通过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人员一起工作,详细分析各种费用成分,如表10—2上半部分所表示。这些费用至少在开始三年要分别列出,然后加总,以了解资金时间价值对于经济单位的重要性。同样地,可以估计理想的RMIS的利益,如表10—2下半部分所表示。信息的费用可能比利益更为详细和具体。通过预测RMIS的费用和利益,进行收益分析,可以评价特定RMIS对经济单位的财务需求。
表10-2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费用和利益分析
费 用
类 型
年份
总 计
1
2
3
设计/可行性研究
数据转换(存在于保险人或理赔人员之间
输入历史数据
登记特别数据
特别报告
·OSHA
·安全检查
·暴露单位检查
·风险费用
·财产估价系统
·政策追踪
培训/提供文件
管理/质量保证
旅行
其他
小计
租赁设备
计算机资源
交流(与时间改变相联系)
计算机贮备
打印
缩微胶片
图表
标准报告
广告
损失预报
准备金分析
金融计划
图形显示
许可证费用
人的资源
·输入数据、校对数据
·设计辅助或产品报告
·软件维修
小计
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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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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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总 计
1
2
3
有形的(确定的)
1.工作人员减少
2.理赔管理
3.财务上
无形的(不确定的)
1.减少工作人员时间
2.加快对特别要求的反应
3.通过控制数据改善市场状况
4.提高风险管理部门信誉
5.增加从事某些有益计划的机会
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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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点而言,若决策设计和财务分析集中在理想的RMIS,则会因为费用率偏高而不能被高层管理者接受。要得到高层管理者的支持,系统必须排除对昂贵的硬件、软件和人员的需求,风险管理人员从基本的经济系统出发,放弃不太重要的任务,设计出实际可以应用的方案,以后再进行逐步的改进和扩展。在提出基础方案之前,组织RMIS需求访谈的人要求被访谈者对他们所希望的理想系统能够执行的任务进行分类。
四、购买、租赁或组建的决策
具体的RMIS以及相关的硬件、软件和人员得到高层管理者的认可后,下一个关键的决策是购买现存的软件还是自己编辑程序,是购买还是租赁RMIS硬件。这些决策又影响着发展RMIS能力是依靠经济单位内部人员还是依靠外部软硬件供应商的支持。
(一)软件决策
典型的最基本的软件决策包括购买一些统一的软件包和为具体任务设计个别程序之间的选择。如果选择了统一标准的程序,下—步是选择供应商。另一方面,选择一系列规范化程序的经济单位能够得到完成特定任务的可以在程序间进行数据交换的软件。
根据经济单位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软件,这是最基本的,此外还包括以下决策准则:(1)预算上的限制;(2)软件运行所需要的时间;(3)软件与目前经济单位的计算机化MIS的适应性。
各种代理组织、保险人和独立的软件、硬件供应商为大多数中小型经济单位提供能实现RMIS所需的大多数功能的软件包。这种软件已经经过检验,有提供者的保证书,通常比经济单位自己编程要花较少的钱。从费用方面考虑,那些已经有以下三种情况的经济单位,自己设计程序是明智的选择:(1)有大量MIS专门知识的工作人员;(2)大量的计算机化形式存在的风险管理数据;(3)不能由预先软件包完成的一种特殊的RMIS需求;
满足上述第一条的经济单位的风险管理人员应探究发展RMIS软件的成本和收益,(1)使用现存人员;(2)保证RMIS与整个MIS的一致性;(3)与信息系统人员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满足第二条的经济单位在转变数据使之与软件一致、要求提供软件者改变现存软件或者经济单位自己设计程序三者之间进行选择。满足第三条的经济单位,有效的决策是为大部分RMIS需求购买软件,对预先软件包不能执行的任务研究设计新软件。
如果经济单位选择购买已经编辑好的现存软件,在选择供应来源时应该考虑到软件的价格,更重要的是要考虑:
(1)软件的可靠性(基于特别程序或供应公司已证明的经验记录);
(2)软件的适应性术改进(包括对潜在新用户的适应性以及软件的技术改进)
(3)当新的风险管理人员加入,RMIS改进或者未来可能碰到的软件问题发生时,供应者能够提供支持、培训和服务的能力:
软件决策很少有确定的规则,根据许多经济单位的经验有如下:
(1)如果同时面对硬件和软件的决策,应该先选择软件,因为硬件业务经常会限制软件的选择。
(2)选择广泛使用的软件,不要选择相对难以理解的软件。
(3)在做选择之前争取得到经济单位内部的计算机人员的合作。
(4)如果计算机化RMIS不能明显地增加效率,那么用手工进行操作。
(二)硬件决策
当计算机硬件体积较大或比较昂贵时,大多数经济单位选择租赁而不是购买,以免太多的现金支出,而且可以把因硬件的技术更新而带来的损失转移给硬件商。这种考虑适合于大型主机,而对于价格较低体积较小的微型计算机,可以适当增加购买的数量。
对于RMIS,硬件的租赁或购买必须与整个MIS相一致,运用对RMIS和MIS都相适应的硬件和软件,能促进两个系统的综合,促进整个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和管理人员之间信息的交流。
在没有MIS的组织中,租赁或购买硬件的决策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预期净现值和设备规划之间的差别。
(2)组织的各种损失暴露。包括物理损坏和技术落后,这均受购买或租赁选择的影响。
(3)在购买或租赁选择方面的灵活性。这使组织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改进在可预见的未来改进RMIS。
(三)人员决策
任何经济单位在寻求操作RMIS的人员时有三种基本选择:(1)经济单位自己的雇员;(2)经济单位外人员,包括保险人、代理人、经纪人或咨询公司或软、硬件供应商;(3)经济单位自己的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联合体。目的是保证RMIS操作人员具备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专门知识,从而使RMIS能够顺利执行。没有现成的理论,风险管理人员也尚未总结出所需人员的素质要求。但以下因素可为配备RMIS人员作参考:
1.运行RMIS所需要的足够的管理信息知识;
2.有关经济单位及其RMIS需求的知识;
3.保护RMIS中的机密信息和对经济单位的运行方面的忠诚;
4.对风险管理信息的需求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为了满足其他特定需求,更改RMIS,与风险管理人员一起合作的能力;
5.人员费用,包括长期、短期直接报酬和雇员利益。
一个经济单位如何为RMIS活动配备职员,受软件、硬件决策很大的影响。特别复杂的硬件或软件的供应者,只出租而不出售计算机相关材料的供应者,可能会提供运行系统的人员。系统的选择决定RMIS人员的来源。这样,软件、硬件和人员决策不是三个独立的选择,而是紧密相连的。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
一、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
实施RMIS,类似于风险管理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或风险财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各种实施类型中,风险管理人员在拟订处理方案、明确责任和执行日期时,将保证关键环节、同事和全体职员的必要业务。从“决策实施”到“完成实施”有许多工作,风险管理人员将考察评论工作的进展和结果,确保符合结果标准和活动标准。风险管理人员和安装及运行RMIS的人员之间有许多交流,要编写新的程序命令,要进行必要的培训。有时候,新方法的试验要通过与老方法平行的方式运行。有时,由许多人参加的特别广泛的新方法,必须渐渐地引进而不是突然广泛实施。实施RMIS或风险管理新技术,成功的管理人员将使用正确的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促动、控制和交流以达到以下目的:
(一)减少初始阻力
为了减少RMIS的初始阻力,风险管理人员应该遵循规范的程序以进行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从而使RMIS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职员都感到RMIS是自己的系统。风险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以避免初始阻力:
1.对每个人解释RMIS将如何促进他达到个人目标;
2.让每个人清楚自己的角色、责任和义务;
3.经常与实施RMIS的有关人员进行交流(包括达到中间目标的成功事件和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4.设计和实施培训计划,使每个人与新的RMIS和新程序相适应;
5.委派工作人员评论和修订程序命令,使之正确和清晰;
6.建立帮助设施,即记录当RMIS问题发生时需要询问的人或电话号码。
(二)实现平滑转变
为保证及时性,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建立一个关于基本任务和完成这些任务的目标日期的实施计划。为保证新的RMIS如期运转,风险管理人员应该考虑数据和系统运行的正确性。这些都需要制定可接受测试计划(如何测试和测试什么)和可接受的测试准则(如何知道测试结果是满意的)。
一种广泛使用的检测数据正确性的方法是直接通过新的RMIS处理数据。另一种检测方法是先把数据进行某些处理,然后再通过新的RMIS处理。对任何一种方法,可接受的检测准则都是通过新旧两种方法所得到的两种结果完全相同。
一种比较流行的测试软件过程正确性的方法是向RMIS输入几个精心挑选的测试例子,看RMIS处理的结果及误差。彻底测试RMIS要经过α测试(由编程人员测试)和β测试(实际条件下的现场测试),所有过程都要经过整套测试(每一组成过程都经过α测试和β测试)以及整体完整性测试(整个RMIS各模块数据交换和共享经过α测试和β测试)。测试者要使RMIS能运转,同样重要地,要使其在控制条件下不能运转。平行处理过程和分阶段处理过程均可用作测试RMIS过程和数据结果正确与否。
(三)对实施引起的改变作出反应
RMIS的实施会引起人事角色、责任及上下级关系的改变,也会引起整个单位运作过程的改变,因而还会潜在地改变RMIS信息的来源以及信息的形式和内容,风险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减少初始阻力的方法来缩小或避免改变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对RMIS功能有不利影响的改变作好充分的准备。例如,熟练的工作人员可能被提升或辞职。如果程序是很好设计的且培训和代替的工作人员很容易得到,则任何的不利影响都可以缩小。
(四)克服运行中产生的问题
有时即使RMIS是比较适合本单位运转的,但在运行过程中仍会产生一些问题。常见的潜在的问题包括数据、系统、硬件和人事的问题。
1.数据问题。潜在的数据问题是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的不充分性。
(1)数据的完整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最大的数据问题是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正确地收集、校对数据以及精确地输入数据对RMIS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软件应具备良好的容错技术以及对蓄意破坏数据的行为具有防范措施。
(2)数据的不充分性。现在市场上的许多RMIS能给出许多有用的分析模型,能预测预期损失及打印趋势图等。但这些分析都必须建立在充分的数据基础上。因为统计上的显著性水平是有一定的数据量要求的,显著性水平越高,数据量要求就越大。当获得数据量变大时,成本也随之变高,有时有些数据是用任何价钱也买不到的,这样在数据不充分条件下利用系统的预测制定决策是非常危险的。
2.系统问题。除了数据和硬件不一致问题外,RMIS的硬件、软件或许不能如期执行,是因为系统与经济单位需求不相符、风险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过分强调系统的完美,以及系统产生过多的数据或信息。
(1)系统与经济单位需求不符。经济单位的风险管理需要可能与RMIS的能力不一致,例如,如果风险管理人员低估了这些需求,则RMIS可能没有分析和管理数据的能力,不能满足风险管理的需求。如果RMIS对技术的落后没有足够的适应性,则它没有接受新模型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部门依赖于一个过时的效率不高的系统,维持这个系统比更换一个新的、可扩展的、更易理解的系统还要昂贵。
(2)过分强调系统完美。计算机硬件、软件供应商尽力强调其产品的独一无二和不平常的特性。风险管理人员可能被系统复杂的能力所迷惑,使得他们不能确定能否因引进先进的系统而产生可观的效益。为避免这些困难,确保选择和运行RMIS的合理性,满足系统需求的程序必须仔细地设计、谨慎的执行。
(3)数据、信息过多。RMIS具有产生四、五十页的数据或五、六页信息的能力,并不意味所有这些记录对风险管理计划都是有效的。风险管理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寻求特定问题的答案时,通常没有时间看一个很长的报告。RMIS或运行RMIS的人,对特定问题应该提供具体答案或者产生一个提出并解释详细报告的提要。这种概括信息,经常以图示作为补充,使风险管理人员能迅速有效地与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对硬件、软件和人员的问题,主要是技术落后和适应性的问题,也会导致系统问题。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经济单位要运用RMIS。以下讨论RMIS的应用。
(一)识别和分析损失暴露单位
对风险管理中这一部分,许多经济单位依赖于RMIS进行意外事故(Accident)、赔款(Claim)、危险(1ncident)报告、财产估价和损失预报。
1.意外事故、赔款、危险报告。收集风险管理数据,意外事故、赔款和危险通常是不同的。意外事故是指引起组织实际损失的事件。赔款是经济单位因偶然损失而引起的法律要求。危险是指没有导致实际损失,但在环境变化或运气不太好时也会转化成损失的事件。危险应该看成是潜在的意外事故和赔款的警告。
完整而详细的意外事故、赔款和危险数据是RMIS的核心,因为许多的软件程序依赖于这个基本数据。至少,系统将报告过去的意外事故、赔款,显示经济单位未赔付损失的现状。许多系统也包括过去意外事故和已赔付损失的历史数据和审查数据。
RMIS通常把损失和赔款数据组织成报告,例如“巨额损失表”。这样的报告列出了每一项超过界值的损失或赔款,把他们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整理。这样,费用最高、损失最大的意外事故和赔款显示在前面,风险管理人员就可很容易、很清楚地进行分析。
这些大额损失的报告指出了风险控制的需要,报告收集了某种类型的损失和赔款数据。那些开始时显示较小而后来渐渐变严重的损失,提醒风险管理人员应该把损失预防或损失抑制作为首要目标。
除了巨额损失以外,RMIS对于识别经常发生但常被忽略的损失类型是一种重要工具。因为这类损失个别发生时数额小,但积累起来相当严重,应引起注意。危险报告也会给风险管理部门以“警告”的提示。虽然没有引起损失,但危险清楚地暗示着实际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每一起工业意外事故大约有300次失误,如果把某一次失误看成是提高安全性需要的明显提示,则真正的意外事故就可以避免了。经济单位应该重视危险报告,在RMIS中实施完整的危险报告系统。
2.财产估价。因为涉及实际或个人财产的大多数风险管理决策基于替代物的价值或财产重置价值,所以按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在会计账上反映的财产历史成本对风险管理没有多大作用。因此,合理地认识和对待财产暴露单位,可使RMIS用于收集和改进替代物的价值或财产重置价值的数据。有一个完整的财产目录和正确的估价标准能大大促进记录的校订——增加或删除财产。例如,财产购买和出售的计算机化记录对增加或删除经济单位的财产记录很有帮助;通过RMIS,根据对每类财产价值的个人考虑,或影响价格水平的各种既定技术,系统中的财产价值可以经常被改变。
3.损失预报。RMIS用概率分析和回归分析可以预报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同时考虑几种概率分布和回归关系则速度更快。例如RMIS中损失预报程序对执行下列方案相当有用。
(1) 建立经济单位过去的活动水平和损失频率之间的统计关系(回归关系)。
(2) 预测经济单位以后三、五年每年的活动水平(用统计技术或管理估计),把回归方程运用于预测的活动水平,预测损失概率。
(3) 预测这些损失的总费用。首先预测平均赔款的费用(基于价格水平改变、技术和其他因素而调整的历史成本),然后平均赔款价值乘上预测的损失次数。
(4) 预测经济单位赔款累计年度现金支出。考虑每一赔款要分几年支付,每年支付每一赔款总费用的多少。
这些计算将产生损失费用,实际现金支出可能要高得多或低得多,RMIS可以被设计成能考虑预期或实际损失的差异。这样能改进未来方案,提高以后预报的精确性。
(二)检查和选择风险处理方法
风险管理决策过程有下面两个必要步骤:(1)预测用于处理某一特定损失暴露单位的各种风险控制或风险财务处理手段的可能运行结果和财务结果;(2)制定净现值现金流动或其他选择这些方案的决策准则。对于风险管理决策过程的这一点,计算机化RMIS对建立财务模型,可选择的自留水平分析和安全性分析特别有用。
1.建立财务模型。计算机化财务建模包括建立经济单位的财务结构中资产、负债、权益、费用税收之间的关系。然后在模型假设下,找出给定事件在一年或者一定时期内对经济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运行资金来源与用途表的影响。
这样的模型能预测在各种风险管理方案下,经济单位的整个财务状况。特定财产、负债、职员和净收入损失会影响经济单位的财务实力。这样的模型有助于高层管理者注意重要的风险处理方案和选择可能产生所需结果的风险处理技术。
2.自留水平分析。财务建模经常要确定经济单位的自留损失的数量和份额(即由经济单位内部产生资金支付),决策包括选择各种类型损失的自留水平,使得经济单位能够控制整个损失费用,而不至于费用不确定。
为了这个目的,RMIS被设计成先假定各种自留水平和保险金额,模仿各种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模式,然后计算自留损失和保险费的总费用。计算机能产生一定时期风险财务总费用(自留加上保险之费用)和可能支出的范围。这个范围内每一项支出分配其自有的概率,使高层管理者能正确评价随着自留水平的选择而变动的各种可能支出的不确定性。这样,RMIS能注意决策后果,帮助改进这些决策。
3.安全性分析。RMIS最简单最有价值的应用之一是分析经济单位的损失和赔款的详细信息,找出它们的模型,这样风险管理人员能采取合理的预防和改正措施。这种分析的基础是关于环境、起因、人员和引起意外事故和赔款的详细信息,这些信息以规范的形式被收集,输入到RMIS,使计算机能用特定变量(地点、时间、天气条件、包括的雇员等等)分析数据,选取有用的数据模型进行风险控制。
RMIS的安全性分析集中于以下几点:
(1)频繁发生的意外事故的起因,这样对最普遍的起因可以采取预防措施。
(2)损失事故经常发生的地点,这样负责这个地区的管理人员可以加强安全防范。
(3)比较一定时期损失发生频率与一年或两年以前的频率,迅速确定不利趋势,采取正确行动。
(三)实施选定的方法
一旦经济单位已经选择了特定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方法,可以通过RMIS软件实施,用大量数据执行一些重复性任务,如保险单管理与报告、理赔管理、常规文件的准备。
1.保险单管理与报告。购买保险、接受保险赔款等方面工作已经广泛采用计算机。例如,记录保险金额、保险费的缴付、保险人的赔款支付等,这种基本记录可以通过最基础的计算机化RMIS来完成。更复杂的保险单管理和报告系统需要进一步的工作,例如编辑关于保险责任准备金、损失赔付、具体个别索赔或可能产生巨额损失的保险险种的损失调整费用的数据。
RMIS能很容易地向风险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者提供给定形式的报告,报导关于保险费用和险种险别及经济单位附属机构的损失。
这样的RMIS能追踪经济单位资产变化及有关活动,保证经济单位购买的保险与经济单位可保财产、净收入、责任和人员暴露单位的变化保持一致。
2.理赔管理。实际上所有的经济单位每个月、每个季度或每年都要经历一定数量的财产、责任、净收入和人员损失,经济单位本身、保险人或非保险转移的其他赔付者都要负责任。理赔管理有必要计划和控制损失的赔付,要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有些损失,特别是财产损失,赔付的时间和数额是确定的。另外的损失,尤其是那些可能无法恢复健康的受伤人员,赔款的总额(包括医疗费和收入损失)很难确定。
每年至少有十起或二十起巨额索赔的经济单位,可以通过正确的理赔管理软件包集合每项理赔的基础数据和与理赔有关的记录,产生常规文件,编辑有关起因、日期和每项理赔成本的统计资料给高层管理者和其他有兴趣的部门,以加快速度,提高效率,降低最终成本。对涉及诉讼的理赔,计算机化数据包括所有当事人的法律代表、司法管辖、每一起诉的最终法定权利和财务后果的信息。
RMIS把理赔分为经济单位自留、保险人赔付和其他人赔付,但对所有的理赔类型,系统收集和处理同样的信息。通过比较理赔报告,许多RMIS帮助识别损失暴露单位。许多RMIS的理赔管理能力集中于预报和控制实际赔付。
3.常规文件的准备。合理实施一个设计较好的风险管理程序的风险控制或风险财务处理,需要准备许多种常规文件,包括危险报告、安全检测形式、保险单、工作环境安全保护规则报告。每一文件有其独特的形式,要求注明姓名、地点、金额或其他数量,可能是简短的,通常以标准格式对事物进行解释。在运用RMIS之前,许多文件和标准报告是通过手写或打字机打印的。使用计算机大大提高了产生信息和常规文件的效率。
(四)检验结果
RMIS对于探索风险管理计划成功与否有着重要作用。其中的两个分别是提供管理报告和在经济单位的各部门以及某些活动之间对风险管理费用进行分配。
1.提供管理报告。评估风险管理达到目标的程度需要比较实际执行结果和标准结果。计算机化RMIS数据库是收集实际执行结果的数据、编辑要求结果的标准以及正确比较实际结果与要求结果的重要工具。计算机的运用使自动调整运行或经济条件改变的标准以及追踪执行结果成为可能。计算机能收集和分析信息,极大地促进了风险管理报告的产生,提高了风险管理报告的准确性。
2.费用分配。在经济单位各个部门间分配风险费用(自留损失+保险费用十风险控制费用+风险管理费)的系统是促进部门内人员执行风险控制最有力的工具。系统的基础原理是,确定部门具体风险费用的范围,费用按部门的运算分配,使风险管理成为部门管理人员更有意义的责任。
RMIS对设计和实施费用分配系统在三方面提供必不可少的帮助:
(1)设计RMIS在部门间分配费用,为检查分配假设、获得管理人员对分配系统的理解和支持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机会。
(2)RMIS按照计算机程序的固定规则,机械地将费用分配到特定部门。
(3)RMIS能迅速地计算和分配费用,使系统对个别管理人员的风险控制特别负责。
风险管理费用的分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包括费用的种类和数量的分配及分配原则。关键的一点是,RMIS使许多分配方案的实施成为可能。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试述每个阶段系统的特点。
2.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组成有哪些?每个组成成分中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3.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分为哪几个阶段?说明需求分析的目的,及其具体执行步骤。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哪些方面的问题?对数据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防范措施。
5.对意外事故报告、赔款报告、危险报告加以区分,并说明它们各自的作用。
6.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经济单位可以在哪些方面应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附录
标准正态分布数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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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末行系函数值。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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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问,与蒋老师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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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额保险
自负额保险
限制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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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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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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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
意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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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损事件-仓库设施损失
火灾或爆炸
水损
其他
故意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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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
易燃液体
泄漏
化学反应
锅炉爆炸
邻近建筑的火灾蔓延
邻近建筑发生爆炸
风险
洪水
风险事故
暴雨
风险因素
水管或其他设备破裂
供水总管破裂
感
知
风
险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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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比值
因采取该项风险处理方案而减少的风险损失
因采取该风险处理方案所支付的各种费用+机会成本
葡萄园
酒厂
播种
丰收
卡车运输
葡萄压碎
冷冻和发酵槽
冷藏槽
储存仓
装入50加仑
桶中储存2年
分析和混合
瓶装工序
仓库
储藏
瓶子
软木塞
每周所买的纸盒
标签
销售、运输到分配
图3-3 酒厂的酿酒流程图
$200000
储存
$30000
冲压焊锌和油漆
$600000
其 他
来自5个钢材商
塑料配件
金属薄板
电器零件
来自2个制造商
来自不同供应渠道
来自1个专业厂商
来自3个制造商
来自4个制造商
热处理
和油漆
$2000000
金属唱片
合金铸件
备件装配
$400000
零部件
成品仓库
$50000
总装配
$1000000
1个特许制造商
约100个批发商
约2000个零售商
总额=$4050000
注意:所示价值包括
1.圆圈中价值表示生产和销售过程增加的价值(如劳动成本、折旧、利息收入和利润等。)
2.箭头上价值表示转移到下一生产阶段的价值。
$300000
$100000
$70000
$150000
$150000
$300000
$700000
$600000
$300000
$2700000
$500000
图3-4 供产销流程图
$1000000
$500000
$550000
$2000000
$1000000
盥洗室、衣帽间、办公室
原
材
料
和
配
件
仓
库
配件加工
热处理
配件
油漆
烘干
冲压车间
框架
和底盘焊接
框架
和底盘油漆
底盘装配
配件成品仓库
总
装
配
成品
仓库
包装
和
发运
成品产出
原材料进入
原材料进入
图3-2 打印机生产线流程图
1
30
300
最大伤害事故
小伤害事故
无伤害事故
图1-2 海因里希三角形(Heinrich Tria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