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房屋租赁协议解除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承租方名称]
鉴于甲乙双方于[原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双方同意就提前解除该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原因],原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提前解
除。
2. 原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终止执行。
二、房屋返还
1. 乙方承诺于[具体年月日]前,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
备以原状返还给甲方。
2. 在返还前,乙方需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
收,并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装修及物品处理
1. 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2. 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3. 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 3%的违约金。
2. 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由乙方负责。
五、补偿条款
1. 原合同终止后,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2. 该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六、押金处理
1. 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
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2. 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互不追究
原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
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甲方代表手写签名]
日期:[甲方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乙方代表手写签名]
日期:[乙方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