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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目录
三包政策背景
三包条款解读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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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政策背景
正式启动
总局牵头
全国征求意见第
一次
三包立法听证会
总局举行
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次
三包立法研讨会
孝感举行
通过三包规定内容
质检总局局务会议
三包立法研讨会
宜昌、云南举行
公布三包法
质检总局培训、研讨
北京举行
正式实施
三包规定起草历程
三包规定完善及实施进度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起草,已于
2013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
三包规定进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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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政策背景
外部环境条件成熟经济生活的需要 投诉呈上升趋势
1. 轿车已有奢侈品变为日常用品
2. 家用轿车保有量—5308万辆
3. 拥有驾驶证人员——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报
1. 维修服务纠纷、汽车零部件质量
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权益)
关注的热点问题
2. 急需相关法律加以规范
10月1日三包实施
1. 汽车行业高速发展
2. 各主机厂庞大的售后服务体系
3. 社会有关汽车产品的检测、科研机
构应运而生
实施背景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汽车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投诉量也不断上升,关于汽车的话题成为当今
社会的焦点,汽车行业以及相关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外部环境逐渐成熟,消费者要求政府出台
有关汽车产品售后服务的政策成为一种必然。
三包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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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规定参考美国柠檬法,其与柠檬法的关系:
对象:都是家用汽车质量问题(消费者)
三包:政府部门规章;柠檬法:美国各州法律
法规内容:因汽车质量问题带来的不合理维修次数和维修时间;规定了退、换车条
件及质量争议处理的渠道
三包规定法律基础
上位法:
包括《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
三包政策背景
三包
规定
配套文件:
GB/T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
法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
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规范(待定)
其他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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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三包政策背景
三包条款解读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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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章节 章节名 条目 关键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七条
•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 三包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 第八条~第十条
• 三包信息备案
• 随车文件包括三包凭证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明示三包凭证、三包条款、有效期、保修期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一式两份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 包修、包退、包换
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 易损耗零部件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 协商、调解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 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并将违法
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
• 未承担责任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
• 按照规定更换、退货的家用汽车产品再次销售的,应当经检验合格并
明示该车是“三包换退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
《三包规定》共九章四十八条,三包规定中相关责任是默示担保责任,经营者不能通过合同方式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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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主要对三包规定立法目的与依据(第一条)、调整范围(第二条)、经营者义务
与责任(第三、四条)、基本原则(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第六条)、保密条款(第七
条)等做出了原则规定。
条目 详解
第三条 本条是关于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的规定。
第四条
本条是关于汽车三包责任承担者的规定
• 销售者承担汽车三包责任:汽车三包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
• 三包担责任的追偿:销售者先行承担三包责任之后,有权依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向负有责任的
其他经营者追还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 经营者之间订立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
第五条
本条是关于汽车三包诚信原则的规定:
• 诚实信用原则+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原则
第六条
本条是关于汽车三包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 国家质检总局和相关机构:组织建立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
建立汽车三包信息系统等。
•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体系建设和争议处理工作;
本行政区域内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 技术机构:承担有关信息备案、信息发布、专家库管理、技术交流与培训等汽车三包日常工
作。
• 汽车三包信息公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将生产者备案的汽车产品质量担保信息、三包承诺、
主要零件和易损耗零件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第一章:总则
要求:经销商为三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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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主要规定生产者在汽车三包制度中的义务,包括生产者在汽车产品出厂前进行检
验(第八条)、备案相关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第九条)、配备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随车文件
及随车物品(第十条)等。
条目 详解
第九条
本条是关于家用汽车生产者进行信息备案的规定
备案的内容:
1、生产者基本信息
2、车型信息。
3、约定的销售及修理网点资料。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三包凭证。
6、维修保养手册。
7、三包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
8、其它信息。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
要求:经销商要严格按照三包争议处理流程及退换车流程进行操作,诚实准确向一汽-大众备案三
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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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明确了销售者从生产者接收车辆时应进行进货检查验收的要求以及向消费者销售
汽车产品时随车交付的相关文件、物品等内容(第十一、十二条)。
条目 详解
第十一条
本条是关于销售者对汽车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规定。
• 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包括产品质量及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本条是关于销售者在向消费者交付车辆时应当履行的几点义务的规定。
• 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 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
• 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
• 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 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 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单、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
上述名单中自主选择修理者;
• 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
• 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第三章:销售者义务
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三包要求进行接车,按照新销售流程进行销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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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主要明确了修理者在建立和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第十三条)、保持零部件合
理储备及质量(第十四、十五条)、提供电话咨询和现场服务等方面的义务(第十六条)。
条目 详解
第十三条
本条是关于修理者建立和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的规定。
修理记录的内容:
修理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
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
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信息
第十四条
本条是关于修理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和现场服务的规定。
• 咨询人员应当具备提供咨询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 若非“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造成的,修理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承担合理的车
辆拖运费。
第四章:修理者义务
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一汽-大众三包IT系统要求填写维修记录,并提高自身客服及现场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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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包
修
包
换
包
退
交车 60天或3000km
三包有效期:
2 年或50,000Km
三包包修期:
3 年或60,000Km
…年
任何质量问题(13种易损件除外,单次超5日提供备用车或费用补偿)
同一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超过5次
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2次故障未排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更换总成
用
户
选
择
适
用
方
向
因质量问题维修累计时间超过35日
换车后三包期重新开始计算
发动机、变速器或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新车
三包条款解读
第五章:三包责任
内容概括:本章对汽车产品三包中包修期及三包有效期限的范围时间期限,修理、更换或退货的
条件、程序及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三包规定只针对家用轿车。
要求:经销商熟悉三包责任每一项具体条款的规定,提高故障诊断能力,总结经验,做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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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详解
第十七条
本条是关于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及三包有效期限的规定。
• 包修期:汽车产品包修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
第十八条
本条是关于包修期内免费修理、更换主要零件及易损零部件的规定
• 主要零件的定义及范围:参考国家标准GB/T《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
凭证》,以超过该标准的要求,但不能少于标准规定,且必须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 易损耗零部件的三包责任: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种类和范围可以少于该标准的规定,
但不能超过该标准规定。
第十九条
本条是关于包修期内修理者向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的规定。
基本原则:从第六日开始提供备用车或支付交通费用补偿
维修时间计算方式:
• 维修开始时间:消费者与修理者在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后,以双方在修理者提供的修理单据
上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开始时间,修理者的故障诊断时间应当包括在内。
• 维修结束时间:车辆修理完毕后,修理者按消费者提供的有效通讯信息,以修理者通知消
费者提车的时间为准;
• 维修时间计算:维修开始时间至维修完毕时间为车辆维修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一
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算。
三包条款解读
第五章:三包责任
要求:经销商要以诚为本,认真对待购车发票,合理使用备用车或交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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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规定易损件范围
Wear and tear list from AQSIQ
序号
Nr.
质检总局规定易损件范围
List from AQSIQ
1 空气滤清器Air filter
2 空调滤清器AC filter
3 机油滤清器Oil filter
4 燃油滤清器Fuel filter
5 火花塞Spark plug
6 制动摩擦片Brake pad
7 离合器片Clucth disc
8 轮胎Tyre
9 蓄电池Battery
10 遥控器电池Battery for remote control unit
11 灯泡Bulb
12 雨刮片Wiper blade
13 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Fuse and Relay
质检总局给出的最新版易损件概述清单
见右表,易损件种类范围共13种;
AQSIQ offered the updated wear and
tear list as the right table ,
there are 13 kinds of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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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主要规定了销售者、生产者不承担本规定中三包责任的具体情形。
第六章:三包责任免除
要求:客户在维修及申请退换过程中,严格按照免责条款检查车辆状态。
条目 详解
第三十条
本条是关于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免除三包责任情形的规定。
1、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本规定中的瑕疵是指车辆在正常生产线
上生产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但在销售前由于运输或保存不当等原因致使其产生的瑕疵。
2、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一旦用于出租或其他营运目的,就不再视为家
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可以不按本规定的要求履行三包责任
3、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4、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如:发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将车
辆送到非授权维修站进行维修的情形
5、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三十一
条
本条是关于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情形下免除三包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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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协 商 解 决
解 决
仲 裁 起 诉
仲裁机构 法 院
解 决
消费者
经营者
调 节 申 诉
消费者协会 地方质检局
鉴定书
三包条款解读
内容概括:本章是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经营者和消费者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方面的配合义务(第三十三条),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
咨询人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关于三包责任争议申诉处理执行依据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关于存有三包责任争议的家用汽车产品检验和鉴定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争议处理
必选取的方式 可选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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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详解
第三十三
条
本条是关于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方面的配合义务。
• 要帮助消费者查阅或复制维修记录,查询一些典型问题的维修次数和维修占用时间等信息
• 有关经营者都应当妥善处理三包争议,以免造成消费者的更多不满和投诉
第三十四
条
本条是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规定
• “技术咨询人员”即日常所说的“专家”
• 争议双方在三包争议过程中,如认为需要专家提供咨询,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从专家库中
选取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但双方将为此支付适当的专家费用。
• 专家在争议调解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审阅争议双方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对汽车进行检查
第三十六
条
本条是关于存有三包责任争议的家用汽车产品检验和鉴定的规定。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
要求:经销商高效处理三包争议,熟悉一汽-大众投诉处理流程,避免问题升级,解决问题。
三包条款解读
第七章: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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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第八章:罚则
内容概括:本章是针对各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执行的,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同
时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均有权依法实施,并将违法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
第九章:附则
内容概括:本章对汽车三包规定涉及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并对需要另行配套制定的内容进行了规
定。
要求:严格按照三包法规要求进行维修、退换及投诉处理。
要求:持续关注国家相关配套文件及标准的发布,及时组织学习及流程更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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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三包政策背景
三包条款解读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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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问答
三包责任类问题:
1、修理时间的计算方法?
2、同一产品质量问题?
3、转向、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然后泄漏的界定方法?
4、退换车使用补偿计算方法?
其它问题:
1、三包规定的性质?
2、三包适用范围?
3、三包责任人的定义?
4、随车工具、备件的三包期限?
5、再制造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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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问答
三包责任类问题:
1、修理时间的计算方法?
修理时间从双方共同确认故障客观存在开始,包含故障诊断时间、备件等待时间、修理时间及质检时间等。
2、同一产品质量问题?
同一产品:指可维修或更换的最小零部件单元,以维修手册或零部件手册为准
质量问题:可以是相同质量问题,也可以是不同的质量问题。因其他零部件问题附带更换的次数可不计入。
3、转向、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然后泄漏的界定方法?
失效:功能完全丧失
车身开裂:结构件开裂
燃油泄漏:明显的燃油泄漏或突然泄漏
4、退换车使用补偿计算方法?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至%
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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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问答
其它问题:
1、三包规定的性质?
汽车三包规定中的相关责任是默示担保责任,经营者不能通过合同免除。
默示担保是指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即使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约定,也不能免除和限制这种义
务。
2、三包适用范围?
对象:2013年10月1日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
判断要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注: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车辆转让的情况,只要车辆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仍享受三包。
3、三包责任人的定义?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谁销售谁负责
4、随车工具、备件的三包期限?
只要是汽车出厂时自带的随车工具、备件,如点烟器、举升器、三脚架、随车工具包、备用轮胎、脚垫等,
均应按照《三包规定》实行三包。
在售后服务环节安装的零部件,如加装的导航、倒车雷达、音响、玻璃贴膜、脚垫、座套等,不实行三包。
5、再制造产品的使用?
在三包包修期内,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再制造零部件,但鼓励三包包修期外使用再制造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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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与召回的关系
产品类别不同:家用VS全部
管辖时间不同:担保期VS全寿命
适用范围不同:
汽车三包——各类质量问题;
汽车召回——产品缺陷问题
注:
对于某一车辆因缺陷问题发生的故障,
经营者也要承担三包责任;
如果生产者在故障未发生前,实施预防
性的召回或服务活动,则该缺陷不应计
入三包的维修时间内,即:不涉及三包
的退、换责任。
安全性 个案
汽车三包
安全性 批量
汽车召回
非安全 批量
汽车三包、召
回
非安全 个案
汽车三包
汽车质量问题分类
安全
非安全
系统
性
个案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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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问答
1、如何理解销售者作为第一责任人?
2、对三包争议处理流程的理解?
3、三包与召回/行动的关系?
4、二手车(非三包退换车)是否享受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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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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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三包立法宗旨、适用产品范围、责任承担、争议处理流程做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解读
第六条 解读
第七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执行原则和期限的规定。
1. 执行原则:各方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欺诈;
2. 三包执行期限:不得拒绝或拖延 (如第二十四条 …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换车证明)
该条是关于政府机构的三包职能的规定。
1. 总局职能: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局职能:协调指导;中介机构职能:受理投诉,调解处理
2. 信息公开制度: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三包专家信息,争议申诉信息等。
该条是关于信息保密的规定。
1. 保密内容:商业机密、个人信息
2. 涉及人员: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涵盖企业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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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生产者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和提供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做了规定
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
第九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生产者信息备案的要求。
1. 生产者备案信息内容:生产者、车型、销售修理网点、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保养手册等
2. 信息备案要求:备案时间、更新要求。(具体参照配套法规 “三包信息管理规定” )
第八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生产者执行出厂检验制度的规定。
出厂检验制度:3C认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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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信息: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生产者信息: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销售者信息: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
修理者信息: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
质量担保及其他信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
的其他内容。
三包条款解读
第十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随车文件的要求。
1. 随车文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
2. 随车文件及随车提供的物品应明示给消费者。
本章内容对生产者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和提供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做了规定
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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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销售者的销售行为做了规定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十二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销售者销售行为的规定。
1. 发票:购买起始日期的凭据(也是产品是否超保的凭据)
2. 当面验明产品外观、内饰等质量状况:要有买卖双方确认书面材料(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3. 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正确指导用户使用、保养汽车产品,规避非产品质量问题。
4. 三包凭证:产品享有三包责任的有效依据
5. 明示内容:三包条款、包修期、有效期,三包凭证内容(主要零部件范围、易损件等)
修理者信息、销售者信息、注意事项等
第十一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销售者进货验收检查的规定。
1. 进货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做好PDI售前检查。
2. 其他标识: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参照第十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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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修理记录、修理时间、咨询、现场服务做了规定。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第十四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修理者零件储备的要求。
1. 零件储备意义:及时提供三包期内维修备件,减少对三包维修时间的影响。维修超期5天需要提供备用车或
交通费用补偿,累计维修时间超过35天需换车。
2. 零部件供应:建立合理充足储备,积极调配区域内备件资源。
第十三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争议处理流程的规定。
1. 修理记录内容:包含车辆信息、维修费用、维修确认三部分内容。
2. 修理记录作用:修理记录分两份,一份修理者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作为车辆修理信息凭据。便于核
对车辆累计维修时间,修理零部件内容,享受“三包”保障。
3. 修理记录种类:区分索赔的修理记录和一般维修的修理记录,索赔期内发生的非索赔维修记录或者另外约
定的非常规修理都应区别对待。避免重复维修、维修时间累积承担额外的三包责任
4. 修理记录保存期:应符合公司规定,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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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第十六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修理者提供咨询和现场服务的要求。
1. 电话咨询服务:正确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故障的指导,提供切当的处理建议。
2. 现场服务: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承担三包期内合理车辆运费。
第十五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修理备件的的规定。
1. 修理备件:原装备件,质量不低于生产装配线。不得用再制造翻新件,公平原则。
2. 鼓励再制造翻新件用于三包期以外的售后服务领域。节约资源,避免浪费。
本章内容对修理记录、修理时间、咨询、现场服务做了规定。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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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包修、包换、包退”三包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解读
第十九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包修和60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的规定。
1. 包修条件:包修期内(3年/60000公里)、产品质量问题(详见第43条定义)
2. 主要零部件范围:由生产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总局颁布“主要零部件目录”)
该条是关于修理时间的要求。
1. 修理时间计算:接车开具任务委托开始计,完成修理质检为止,不足24小时,以1日计;
2. 维修超5日:提供备用车或提供交通补偿。5日为日历日。
第十七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期限的规定,最低标准。
1. 三包包修期:3年/60000公里(延长一年)
2. 三包有效期:2年/50000公里(承担退换车责任及其他三包责任)
3. 起止时间:购车发票日期为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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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第二十一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的规定。
1. 同一产品质量问题:重点在同一产品问题,而不是同一故障问题,规避退换车风险;
2. 不占用修理时间的特殊零部件:全车主线束、点火锁芯、钥匙、盗控控制电脑单元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
证上。
第二十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的规定。
1. 销售者特定对象:谁销售谁负责,仅限于与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的销售者
2. 消费者退换车凭证:三包凭证、购车发票证明材料;
3. 60日内4类安全故障:仅限于该4类涉及安全故障,消费者应有一定举证证明;
4.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详见第43条定义。
5. 不重复计算含义:零部件与总成不重复计;
6. 主要零部件:国家标准规定,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本章内容对“包修、包换、包退”三包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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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包修、包换、包退”三包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三条
解读
第二十四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的要求。
1. 销售者:此处指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的销售者。
2. 换车升级退车:销售者无不低于原车配置车源,须退货,即不得有意拖延换车要求。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执行时间的要求。
1. 更换证明:承诺退换车的凭证,15个工作日内提供。
2. 相关手续:机动车变更登记、保险变更退费、税费等。
第二十二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换车车型的规定。
1. 换车车型原则:原配置,即同品牌、同型号产品
2. 不低于原车配置:价格不低于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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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包修、包换、包退”三包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六条
解读
第二十七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流程要求。
1. 退换车程序:参照公司相关政策文件;
2. 书面答复:10个工作日; 如符合条件,出具退换车证明;如不符合条件,出具书面答复,写明拒绝退换原
因。
该条是关于三包凭证补办的要求。
1. 三包凭证补办:参照公司相关政策文件,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2. 三包更换车:三包更换车重新计算三包期;
3. 二手车三包期:依然按原车计算,在二手车交易和二手车索赔时确认三包凭证。
第二十五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退换车使用补偿规定。
1. 合理使用补偿:国际惯例,即车辆折旧费,由消费者按约定交纳。
2. 补偿系数: 补偿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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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包
修
包
换
包
退
交车 60天或3000km
三包有效期:
2 年或50,000Km
三包包修期:
3 年或60,000Km
…年
任何质量问题(16种易损件除外,单次超5日提供备用车或费用补偿)
同一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超过5次
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2次故障未排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更换总成
用
户
选
择
适
用
方
向
因质量问题维修累计时间超过35日
换车后三包期重新开始计算
发动机、变速器或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规定》分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包修期,此标准是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执行的最低标准。
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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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免除三包责任的情形做了规定。
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
第三十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销售者销售行为的规定。
1. 瑕疵概念:书面告知,如已经明示是折让优惠的三包退换车。
2. 营运目的:家用车用于营运退出了“家用”范围,该条需掌握用户更改产品用途的证据。
3. 说明书明示内容:正确维护和使用汽车产品。私自改装、拆卸的,不享受三包承诺担保。
4. 自行处置不当:自行维修,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坏,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 未按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
6.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突发事故(战争 )等。
第二十九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易损件三包责任的规定。
1. 易损件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但不得超出国标“目录”规定的13种范围.
2. 易损件超出质保期:易损件质量担保期由企业自行规定,低于三包期。超期后不承担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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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免除三包责任的情形做了规定。
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
第三十一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凭据的规定。
1. 发票: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汽车产品获得。作为购买起始日期的凭证,判断是否超保。
2. 三包凭证:产品享有三包承诺的有效依据。
3. 三包凭证遗失补办:凭证遗失后可以依据第二十七条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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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三包争议的处理流程做了规定。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争议方争议处理行为要求。
1. 妥善处理查询:主要有产品信息、维修记录等;
2. 配合调解:争议双方积极配合调解,按时参与调解、提供资料证据和人员
第三十二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争议处理流程的规定。
1. 三包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汽车三包责任承担、费用补偿方面存在异议;
2. 解决三包争议的渠道: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消协调解、质量监督部门、
. 仲裁机构仲裁、法院起诉判决
3. 争议处理层级:引导消费者依照 自行协商——消协调解——质检申诉——仲裁——诉讼 程序
4. 鉴定书:向质检部门申诉时,选择技术咨询人员参与申诉处理,并出具鉴定书,作为争议的 技术鉴定文件,
直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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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对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层级、程序表述更为清晰。
第三十二条
•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
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可以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 商 解 决
解 决
仲 裁 起 诉
仲裁机构 法 院
解 决
消费者
经营者
调 节 申 诉
消费者协会 地方质检局
鉴定书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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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条款解读
第三十五条
解读
第三十六条
解读
该条是对于质检部门处理三包争议的规定。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具体可参阅1998年3月12日版《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二章至第.
四章内容。
该条是对于产品检验和鉴定的规定。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具体可参阅1999年4月1日版《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
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至第三章内容。
第三十四条
解读
该条是对于质监部门搭建专家库调解三包争议的规定,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组建专家库。
1. 专家库成员来源:4S店、汽车厂商、零部件商、检测机构、研发机构、大专院校等
2. 专家参与:采取同品牌回避原则、多人参与;咨询费用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参照后续配 套文件
《三包专家管理办法》
本章内容对三包争议的处理流程做了规定。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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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第四十一条
解读
第四十二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未三包责任处罚规定。
1. 三包责任:符合规定的“包退、包换、包修”责任;
2. 社会公布:三包信息平台、媒体公布,负面影响报道
该条是关于三包处罚执行部门的说明。
1. 处罚执行部门: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 质量信用档案:质检总局搭建的三包信息平台
第三十七条
—
第四十条
解读
该条是对于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未履行三包义务的处罚规定。
1、生产者义务:三包信息备案、符合标准的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
2、销售者义务:要求的销售行为,明示三包内容;
3、修理者义务:合格备件、修理记录、咨询服务、现场服务等。
第八章 罚则
本章内容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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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本章内容对规定中的名词用语、三包退换车责任、三包实施日期做了规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规定中的名词用语的解释。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适用产品范围。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不含盖运营车辆(出租车)、 . .
公务用车 ,但允许企业另行规定高于法规要求。
修理者:各类4S店、特约维修站,用户可以从随车文件内获取生产者授权的修理者信息。用户可以选择任意
修理者进行维修、保养和索赔。(另:释义草案 规定 制造商不得限制用户到其他非授权修理者进行日常保
养维修,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除非证明与故障有因果关系。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车、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等等情况排除在外。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定义模糊,界定难,必要时需要请三包专家裁定。
第四十四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退换车再销售的三包责任的规定。
1. 明示方法:口头告知和合同书面落实。三包退换车二手买卖时需明示。
2. 合同约定:三包退换车的责任协商,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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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条款解读
第四十六条
解读
第四十八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相关法规的说明。
召回条例:召回与三包的关系。两者在安全程度、批量范围上存在差异。
召回:汽车的批量、安全质量问题; 三包:家用乘用车的个案质量问题。
该条是关于三包实施日期的规定。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1日 之后销售的产品均享有三包承诺。
10月1日之前产品的三包承诺按企业与消费者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解读
该条是关于三包配套文件的说明。
1. 三包信息管理办法:三包信息系统、公开和管理;
2. 三包专家管理办法: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库管理;
第九章 附则
本章内容对规定中的名词用语、三包退换车责任、三包实施日期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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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目录
三包实施背景
三包条款解读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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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问答
三包规定的性质
汽车三包规定中的相关责任是默示担保责任,经营者不能通过合同免除。
默示担保是指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即使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约定,
也不能免除和限制这种义务。
三包适用范围
对象:2013年10月1日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发
票日期为准)
判断要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注: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车辆转让的情况,只要车辆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仍享受三包。
责任人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谁销售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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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随车工具、备件的
三包期限
只要是汽车出厂时自带的随车工具、备件,如点烟器、举升器、三脚架、随车工具
包、备用轮胎、脚垫等,均应按照《三包规定》实行三包。
在售后服务环节安装的零部件,如加装的导航、倒车雷达、音响、玻璃贴膜、脚垫、
座套等,不实行三包。
再制造产品的使用
在三包包修期内,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再制造零部件,但鼓励三包包修期外
使用再制造零部件。
修理时间的计算
修理时间从双方共同确认故障客观存在开始,包含故障诊断时间、备件等待时间、修理
时间及质检时间等。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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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同一产品质量问题
同一产品:指可维修或更换的最小零部件单元,以维修手册或零部件手册为准
质量问题:可以是相同质量问题,也可以是不同的质量问题。因其他零部件问题附
带更换的次数可不计入。
转向、制动系统失
效、车身开裂或燃
油泄漏的界定
失效:功能完全丧失
车身开裂:结构件开裂
燃油泄漏:明显的燃油泄漏或突然泄漏
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
退换车发生时,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至
%
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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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与召回的关系
产品类别不同:家用VS全部
管辖时间不同:担保期VS全寿命
适用范围不同:
汽车三包——各类质量问题;
汽车召回——产品缺陷问题
注:
对于某一车辆因缺陷问题发生的故障,
经营者也要承担三包责任;
如果生产者在故障未发生前,实施预防
性的召回或服务活动,则该缺陷不应计
入三包的维修时间内,即:不涉及三包
的退、换责任。
安全性个案
汽车三包
系统性安全
汽车召回
系统性非安
全
汽车三包
非安全个案
汽车三包
汽车质量问题分类
安全
非安全
系统
性
个案
三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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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问答
1、如何理解销售者作为第一责任人
2、对三包争议处理流程的理解
3、三包与召回/行动的关系
4、二手车是否享受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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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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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条款解读—Q&A
1、二手车是否享受三包,如何获得三包
若车辆不是由于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而成为二手车,同时此二手车又在该品牌明示的三包有效期
内,该二手车应享受三包;
当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如二手车),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消费者应当注意
三包凭证的转移。原所有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以及原车所有的维修证明和与三包
责任相关的票据记录或证据等材料。新购车的消费者应当检查三包凭证和相关材料是否完整
合理。
例如:车辆原所有者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过四次,购买该车的
消费者应当索要该累计维修的相关材料。如果发生所有权转移后,仍在三包有效期内,一旦
该车辆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再次累计维修,则应当按照本规定享有更换的权利。
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是指该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不因该车辆的所有权变化,
该车需要承担的三包责任就发生变化,即车辆发生的质量问题继续累积计算,三包责任在原
所有者的基础上继续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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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条款解读—Q&A
2、家用汽车如果用于出租或运营目的是否还拥有三包权利?
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一旦用于出租或其他营运目的,就不再视为家用汽车产品,所以也就不在本规定的调整范围内,
经营者可以不按本规定的要求履行三包责任,其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将遵照相关合同或双方约定。
这里所说的出租包括将车辆短期或长期租赁给他人或者向他人提供有偿客运服务。
其他营运目的是指通过其汽车产品获取收益的行为,包括有偿用于婚庆、运送货物、殡葬等。
对于本款所述的免责情况,经营者必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车辆用于出租或其他营运目的。
3、三包争议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适用三包争议处理:
三包有效期内产生的争议;
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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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条款解读—Q&A
4、在三包争议解决过程中,争议双方是否可以聘请专家参与?是否需要为此支付费用
?费用由谁支付?费用一般是多少?
各级质监部门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可以直接向技术专家库中的技术专家进行咨询,对争议涉
及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三包争议解决过程中,争议双方可以聘请专家进行参与;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向专家支付费
用。技术咨询涉及的专家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由争议双方协商支付。费用和承担比例
可以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5、在汽车三包争议解决过程中,是否必须进行检测和鉴定?
对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争议,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这种解决方式无需经历
繁杂的程序,无需花费高昂的检测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汽车三包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和鉴定”的说法是对汽车三包的错误理解,如
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并不是马上要进入所谓的质量检测和鉴定程序,而是应当请求
消协出面进行调解,或向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质量问题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
可请专家进行咨询和判断,根据专家意见确定三包责任。由专家参与三包质量问题分析判断
相关工作,是最高效、成本最低的争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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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条款解读—Q&A
6、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换车条件,用户未选择退换,超出三包有效期用户要求退换,
该如何处理?
三包退换车的追溯时效根据《民法通则》进行,但其折旧费需根据用户最终选择退换车时的
折旧情况收取。
7.汽车产品质量检验和鉴定结果是否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
质量检验和鉴定结果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认可。只有具有法定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
鉴定才能被法院认可,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
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8.汽车召回所产生的修理次数和修理时间是否计入三包修理次数和修理时间?
答:汽车召回是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
进口商)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
实施召回时往往车辆未出现召回所描述的故障,因此汽车召回所产生的修理次数和修理时间不计
入三包责任,但对于召回公布前车辆出现召回中的故障和召回实施后车辆再次出现召回中的故障,
三包责任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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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项目开展—总体计划
2013 2014
三包IT系统开发
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三包
三包对社会公布
成立项目组
IT测试
流程文件更新
初期培训
BOM决策
试运行&总结
三包解读
培训及内部转训
大众品牌三包实施
跟踪总结
跟踪反馈
国家三包实施
三包项目准备阶段
持续跟踪提高
IT及流程更新确认
退换车处理方案
备用车配备
采购合同、经销商合同签订
成立公司层面项目推进组
三包项目组在相应时间节点开展必要的工作,确保项目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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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汽车三包信息和技术咨询人员管理
备案信息
1.生产者基本信息
2.车型信息
3.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
4.说明书、三包凭证、
维修保养手册、VIN
规则等,含易损件质
保期、折旧公式等
5.三包争议申诉调解、
仲裁和诉讼信、汽车
产品更换、退货信息
信息变更
1.对备案信息每月更新
2.发生变化的信息,在
生效前10个工作日内
更新
3.新车型上市前10个工
作日内备案车型、说
明书、三包凭证、保
修保养手册
信息公开 信息填报、分析与汇报
1.内容:根据备案信息
2.方式:网络等
3.对象:公众
4.范围:三包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
车型信息、销售和修
理网点信息、易损件
范围及质保期、使用
补偿系数、随车文件、
争议处理机构信息等
1.质监部门处理三包争
议时,在三包信息系
统中填报争议处理信
息
2.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和
分析有关三包信息,
并定期向国家质检总
局提交分析报表
国家质检总局
职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
息
和技术专家管理规范
管
理
机
构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职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诉
信
息和技术专家管理
各级质监部门
职责:对申诉信息进行汇总
分析,向上级报送申诉信息
和技术专家使用情况
汽车三包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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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汽车三包制度框架
全国汽车三包组织管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
AQSIQ
各地方质监局
中国消费者协会
各地方消费者协会
全国汽车三包专家库
全国汽车三包专业
技术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
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DPCA
组织管理
委托指导
技术支持
全国专家库维
护
建立维护地方
专家库
组织、指导
地方质监部门
协调消费者组织
组织协调
共享使用
汽车三包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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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汽车三包信息和技术咨询人员管理
备案和专
家服务器
公共服务
器WWW
备案平台
互联
网
厂商信息
专家平台
法规标准
三包承诺
投诉平台
三包申
诉系统
生产等经营者
消协等组织
各级质监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汽车三包信息系统
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消费者
内
网
外
网
汽车三包信息系统拓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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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汽车三包信息和技术咨询人员管理
专家遴选流程
专
家
条
件
相关解读
1、无不良记录
2、在汽车设计、制造、维修等领域
工作5年以上
3、熟悉汽车三包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程序、能胜任争议处理工作
4、愿意并能够以独立身份参
加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接
受质监部门监督
5、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下
申
请
材
料
1、《技术专家申请表/推荐表》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和学位证明,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检测、质量和安全管理
相关培训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
相
关
工
作
1、各级质监部门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可以向技术专家进行咨询
2、争议双方可以选择技术专家参与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应当出具书面
技术咨询意见,作为参考依据
3、选用要求—与争议无利害关系,知识结构与涉及问题相适应
4、任期为5年,任期结束前6月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留任
60
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质量担保期的依据
1、三包有效期—2年或5w公里
参考美国各州退换车质量担保期限,美国50个州中,30个州的质量担保期限为2年。
2、三包包修期—3年或6w公里
选取了27家样本企业(品牌)进行统计:
平均质量担保期为年,平均担保里程为万公里;
加权平均的质量担保期为年,加权平均的担保里程为万公里。
备注:2010年27家样本轿车企业销量合计为万辆,占全国轿车销量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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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释义
2、三包适用范围
对象:2013年10月1日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
判断要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注: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车辆转让的情况,只要车辆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仍享受三包。
3、责任人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谁销售谁负责
1、三包法为默示担保
默示担保是指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即使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约定,也不能免除和限制
这种义务。
汽车三包规定中的相关责任即是默示担保责任,经营者不能通过合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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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释义
4、随车工具、备件的三包期限
只要是汽车出厂时自带的随车工具、备件,如点烟器、举升器、三脚架、随车工具包、备用轮胎、
脚垫等,均应按照《三包规定》实行三包。
在售后服务环节安装的零部件,如加装的导航、倒车雷达、音响、玻璃贴膜、脚垫、座套等,不
按《三包规定》实行三包
5、再制造产品的使用
6、修理时间的计算
修理时间从双方共同确认故障客观存在开始,包含故障诊断时间、备件等待时间、修理时间及质检时
间等。
在三包包修期内,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再制造零部件。但鼓励三包包修期外使用再制造零
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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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释义
7、同一产品质量问题
同一产品:指可维修或更换的最小零部件单元,以维修手册或零部件手册为准
质量问题:可以是相同质量问题,也可以是不同的质量问题。因其他零部件问题附带更换的次数可不
计入。
8、转向、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露的界定
9、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
退换车发生时,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至%之间确定,
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失效:功能完全丧失
车身开裂:结构件开裂
燃油泄露:明显的燃油泄露或突然泄露
64
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重点条款解读—争议的处理
协
商
调
解
方
式
说明
消费者、经营者自行解决
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无法达成一致,
根据协议申请仲裁
消
费
者
咨询、查询、投诉
处理三包争议的部门、机构
申
诉
配
合
经营者在争议处理中的义务
经
营
者
反馈
沟通于人、服务于心
仲
裁
诉
讼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调解为新增处理方式,各级质监部门在争
议处理中可向技术专家咨询,争议双方也可选
择技术专家参与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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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三包包修期的依据:
三包包修期:
3年或6w公里
选取了2010年的27家样本企业(品牌)进行统计:
平均质量担保期为年,平均担保里程为万公里;
加权平均的质量担保期为年,加权平均的担保里程为万公里。
备注:2010年27家样本轿车企业销量合计为万辆,占全国轿车销量的81%。
三包包修期则根据2010年27家样本企业的统计结果进行制定。
三包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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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四种途径
解
决
途
径
的
升
级
说明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无
法达成一致,根据协议申
请仲裁
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消费者、经营者自行解
决
备注
需产品鉴定
三包管辖
三包争议处理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种途径。
三包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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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与用户保护部
第
二
章
生
产
者
第
四
章
修
理
者
第三章
销售者
各方义
务
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
信息备案—《信息管理办法》
随车文件—合格证、说明书、
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
进货检查验收
交付产品、检查质量、明示文件、条款、修理
网店资料、填写销售信息、提醒注意事项
修理记录存档—一式两份
保存3年
备件—储备合理、质量合格
电话咨询与现场修理服务
经
销
商
三包条款解读
生产者、销售者及修理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