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二、法律特征
1、企业的人为一个自然人。
2、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企业须依法设立。
4、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