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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年终奖金发放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
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 13 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 13 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 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 40%;
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 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 1 名
60%、第 2 名 40%,共计 2 名;业务代表:第 1 名 40%、第 2
名 35%、第 3 名 25%,共计 3 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
(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
2
(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
例:小林 2016 年目标销售额为 20 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 15 万,
且 12 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 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
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
=75%×60%
=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
=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
=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 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 1%
即为 1 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 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 60 分的人员不
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 13
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
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
3
第 13 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销售部
XX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