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应急预案
(鸿晟豪庭-1#、2#、3#楼、地下室静压桩基础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名称: 鸿晟豪庭-1#、2#、3#楼、地下室
工程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施工单位: 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分公司
编制单位: 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分公司
编制人: 黎善源
编制日期: 2010 年 月 日
审批负责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工程概况
拟建工程为鸿晟豪庭-1#、2#、3#楼、地下室工程项目,
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基础采用Ф400-95A、Ф500-125A 型
PHC 静压预应力管桩,总桩数为 700 根(其中Ф400:256 根,Ф
500:444 根)。桩长 14~36 米。设计桩以微风化岩层作为桩端
持力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 2500KN,Ф500 桩单桩承载
力为 4500KN。本工程建设单位为佛山市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
二、 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由黎善源为组长的事故应急小组,组员分别为: 刘志兵,姚月
明,姚红祥,姚 章。
紧急联系电话:黎善源 13702928796;姚月明 15815995071;
刘 志 兵 13532740408 ; 姚 红 祥 13928763590 ; 姚 章
13725844546。
三、 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质量施工应急措施:
1、出现质量事故如倾斜、位移等,应停机调整。。
2、压桩过程中,项遇到特殊情况,如压力读数突变、桩身严
重倾斜,桩尖遇到障碍物,应及时反映给技术员,并会同甲方监
理公司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触电急救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
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
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措施;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全的保护,
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措施: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
负责人报告,并拔打急救电话 120。明城华立医院电话:
0757-88834555。
4、发现火险的处理措施: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
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拔打 119 报警,讲
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四、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目击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直接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按规定程序逐级或直接报告公司经
理。公司经理知道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快速报告公司主管部
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市、区工会。报告
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地点。
2、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原因和采取的抢救措施。
4、伤亡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工种、职务、伤害程度。
5、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等。
五、事故的调查
1、事故的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救护伤者,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
的物体痕迹,状态,做好标识,事故现场来经调查组同意,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动或恢复生产。
2、组成事故调查组:
1)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由公司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
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调查,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所在地区的市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成调查组,邀请人民检察院或者有
关人员参加调查。
3、事故调查方法:
1)物证材料搜集。
2)事实材料搜集。(包括受害人、肇事人情况,设备状况等)
3)证人材料搜集。(旁证人目击者、证见记录、口录、代笔、
证人签字并按手指模,写上日期)。
4)事故现场概况搜集。包括现场全貌残骸痕迹、平面图、剖
面图、现场摄影材料等。
六、事故的分析
事故分析就是指对伤亡事故发生的条件,原因和责任等方面进
行综合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分析是事故分析的核心。
1、事故伤害分析:
1)受伤部位:(身体何处受到伤害)
2)受伤性质:(受到何种伤害)
3)起因物:(哪些物体物质作为有害物质引起不安全状态
发生)
4)致害物:(什么物体或物质直接导致了伤害)
5)受害方式:(受害者与致害物是如何发生接触的)
6)不安全状态:(那些有害物质条件或有害环境导致伤害
方式的发生)
7)不安全行为:(导致伤害方式发生的行为因素)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陷。生产场
地环境不良等。
①、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在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
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
①、物体存放不当,冒危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起重物下作业等不安全动作,违反安规程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①、培训教育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①、劳动组织不合理。
①、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①、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①、没有或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①、其它。
3、事故责任分析:
1)直接责任者:行为人的行为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直接因
果关系,对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者责任:行为人与重大损失事故发生有领导责任的人。
3)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中其行为人与重大
损失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人。
4)间接责任者: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着间接
的联系。
七、事故的处理:
1)善后处理:即: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事故报告,调查,
分析,经济损失程度计算,负伤者救治,死亡者丧葬,职工及其
受害者家属工作,补偿,灾后生产生活的安排等。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结案。
八、其它有关规定
1)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l5 天内向公司主管部
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2)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 30 天内提出处理意
见,申报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应按审批权限审批。
3)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 90 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 180
日,伤亡事故处理应以正式下达处理结论文件为准,并公布处理
结果。结案报告应报劳动工会备案。同时报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的部门。
4)事故处理审批权限。
①、轻伤事故由企业单位处理结案。
①、重伤事故由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劳动部门同意后
审查批复结案,抄报同级劳动部门和总工会备案。
①、一次事故死亡 l-2 人的重大伤亡事故由劳动部门审批。
①、一次事故死亡 3 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由县、市、省、人
民政府直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甚至国务院审批。
事故分类:
(1)人身伤害程度人类。
①、轻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损失工作日 1 日以上但低于 105
日的失能伤害。
①、重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 105 日
的失能伤害。
①、死亡:
(2)死亡事故
①、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1-2 人的事故。
①、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事故(含 3 人)。
(3)事故类别:
是指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灼烫、
火灾,高处坠落、倒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等。
(4)划分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界限。
①、工人时间:即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含加班点)
①、工作地点:在工作岗位上或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或
内。
①、工作性质:因生产或工作台引起(或与生产工作有关)或
从事对社会有利的工作。
上述①、①、①、项以外的工伤属非因工伤亡事故。
九、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
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2、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电工、焊工、架子工、
机工、塔吊式起重工、打桩工和各种机动车辆的司机等特殊工作
人,除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外,还要经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证方可独立操作,并要定期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