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国际结算单据的种类及其作用
掌握各种单据的缮制及审核要求
了解议付单据中常见的不符点及其处理办法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重点内容】
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及审核
结汇单据的处理及《UCP500》对单据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准确理解信用证有关单据条款的规定
能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缮制结汇单据
熟练掌握各种单据的制作技巧
能熟练运用《UCP500》/《URC522》等惯例处理单证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第一节 单据概述
第二节 出口结汇的主要单据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第一节 单据概述
一、单 据 的 作 用
二、单 据 的 种 类
三、单据的制作要求
四、单 据 的 审 核
五、交单据时间与交单地点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六、单证不符的处理方法
第一节 单据概述
一、单据的作用
出口方履行合同的证明
交易货物的代表
贸易结算的凭证
融资的手段
货物单据化是银行参与
国际结算的前提条件
与商品交易相关的一切凭证和证明文件(汇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二、单据的种类
资
金
单
据
商
业
单
据
公
务
证
书
基
本
单
据
附
属
单
据
自
制
单
据
协作
单位
签发
单据
政府
机关
社会
团体
签发
单据
国外
有关
单位
签发
单据
第一节 单据概述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一)制单方法
(二)制单顺序
(三)签字盖章
(四)单据更改
第一节 单据概述
三、单据的制作要求
(五)信用证项下制单要求
(六)托收项下制单要求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打字、复写、影印、自动处理或电脑处理。正本单据须标明“ORIGINAL”字样,出口企业在单据上加盖法人章,副本单据注明“COPY”或“NON-NEGOTIABLE”,也可不标明“COPY”字样。《UCP500》规定银行将接受标明“副本”字样或没有标明“正本”字样的单据作为副本单据。如信用证要求提交多份单据(“一式两份”/“三份”),可只提交一份正本,其余作为副本提交,也可将所有份数都作为正本提交。
(一)制单方法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二)制单顺序
第一,先制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在所有单据中,发票是中心单据,其他单据都参照发票制作,以期达到“单单相符”。
第二,根据发票上的数量、单价和金额要求贸促会或商检局签发原产地证书,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证。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第三,根据发票和装箱单上金额和件数托运,运输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空运运单、承运货物收据、国际铁路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等。
第四,根据发票金额制作汇票。
第五,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要求制作其他单据。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三)签字盖章
正本单据需要签字,
副本单据可以不签。
对于非基本单据(附属单据),如果信用证不要求签字则可不签字。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四)单据更改
所有单据原则上应避免更改。
除许可证、产地证、汇票、发票单价金额、提单包装件数,其他单据允许三处以内的更改,但须盖更正章。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五)信用证项下制单要求
1.单证相符
2.单单相符
3.单货相符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六)托收项下制单要求
托收纯属商业信用,出口人需承担
较大风险,制单时必须细心谨慎。
汇票付款人填进口人名称;提单
做成“空白指示抬头”加空白背书。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四、单据的审核
(一)信用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
(二)托收:单据与合同一致
第一节 单据概述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单证一致”原则,就是单据种类、份数、出具部门及内容等须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甚至还须与信用证上所列各项文字措辞完全一致。
“单单一致”原则,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相关内容应一致。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单货一致”指单据上内容描述应与
实际货物情况相一致。
(1)实际货物无误,但单据表面上有错,
开证人可拒绝赎单,开证行可拒绝付款。
(2)单货不符,尽管单据表面上与信用
证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但进口方可
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
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或一个议付
交单的地点(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第一节 单据概述
五、交单时间与交单地点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1.采用担保议付
2.采用“电提”或“表提”征求意见
3.将信用证改为
跟证托收
六、单证不符的处理办法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单
证
不
符
的
处
理
1.商业汇票
2.发 票
3.运输单据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第二节 出口结汇主要单据
4.保险单据
6.原产地证书
5.包装单据
7.检 验 证 书
第二节 出口结汇的主要单据
一、商业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
二、发票(Invoice)
1.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2.海关发票
(Customs Invoice)
3.领事发票
(Consular Invoice)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1.商业
发票
出口方的名称
出口方详细地址
出口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详细地址
收货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单号码
1.商业
发票
详细描述
货物的名称及规格
商品单价
总金额
件
重量
总价值
发货的原因
发货国
目的国
名字(正规)
签名
2.海关
发票
新西兰海关发票
2.海关
发票
加拿大海关发票
2.海关
发票
美国海关发票
3.领事
发票
菲律宾、南美洲某些国家规定,凡输入该国货物,出口商必须向该国海关提供经该国领事签证的发票。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三、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托运人(受益人/出口方)
收货人
通知人(详细名称地址)
配舱回单号
收货地
ABC Company
TO ORDER
货物总包装件数大写
货物描述只需
填货物总称
签发地点和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
提单签发日期
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字
唛头按规定填写或N/M
毛重
(公斤)
立方米
(CUB)
包装件
数小写
目的港
装运港
船名航次
交货地
保险单据上的签发日期应早于
或与运输单据上的日期相同
检验理赔地点
保险险别和保险
金额与信用证或
合同规定相符
被保险人一般为信用证
受益人或出口方
与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相一致
四、保险单据(Insurance Policy)
五、原产地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Origin)
1.普通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2.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六、包装单据
七、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无纸贸易的含义
无纸贸易的优势
标准单据与单据简化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无纸贸易的含义
无纸贸易(Paperless Trade),也称电子贸易,即利用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各有关当事人及部门连接起来,通过信息数据的传输,取代贸易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纸质单证。无纸贸易的核心是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技术的运用。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无纸贸易的优势
◆计算机自动审核处理数据信息,提高了贸易运作准确性
◆使用统一标准的信息数据,信息传递更加规范齐整
◆避免人工操作失误或纸质单据遗失,确保交易安全
◆EDI系统的快速传递,极大提高了贸易效率
◆减少资源消耗及费用支出,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标准单据与单据简化
标准单据固定格式内容
◆运输情况 ◆货物品质、规格等细节
◆货物情况 ◆产地证明和其他证明文句
◆交易情况 ◆运费缴付方式
◆出单日期地点,出单人签字 ◆货物价值的计算根据。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单据的规范
◆《联合国贸易单据设计样式》
◆《贸易单证中的代码位置》
◆《套合式国际贸易发票设计样式》
◆《简化运输标志》
◆《国际贸易程序简化措施》
上述推荐项目正在开展推行工作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第三节 无纸贸易与单据简化
单据的简化
按照《联合国贸易单据设计样式》,拟制标准单证格式,
节省人力时间,避免差错
使用国际标准或代码,如:货币/国家或地区/日期代码等
减少单据种类或份数,用商业发票代替海关发票等
使用正面没有船公司名称、背面没有条款的简式提单
单据简化和标准化,以数据来代表单据内容,用电传数
据代替邮寄单据,以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一、判断题
1 2 3 4 5
二、选择题
1B 2B 3B 4B 5B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三、案例分析题
1.我方对此应吸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必须对信用证业务下“单证相符”有足够认识。《统一惯例》中对开证行的责任有如下规定:开证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一切有关单据,并从表面上确定其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是否承担付款的责任。因此,银行付款的依据只是看单据表面是否相符,而不管客户如何表态之类事宜。不论我方所提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多出多少,都以单证不符论处而拒付。在此项交易中,我方可在发票加注“written off USD42”作内部注销,使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相符,从而保证基本货款顺利结汇。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2.没有必要担保结汇,担保结汇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之下所采取的最下策,实际上等于信用证作废,对收汇毫无保障。根据以上情况,而且是作为样品寄给外商了。因此,我们仍可以按来证规定的数量9000件制单,使单证完全相符而正常结汇。同时公司应另函向客户说明情况。如果已寄去五件样品事先声明是免费的,则应将多收的货款退还客户,也可在发票中扣除。《统一惯例》第39条c款规定,数量已装足,单价没减低,金额可下浮5%允许的。但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则此增减幅度不适用。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3.我方这种“将错就错”的做法,实现了“单证相符”,凭信用证及有关单证到银行议付时,银行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可以顺利结汇。但该货在到达目的港后,进口商报关时,可能会遇到麻烦。因为海关在接受申报后,要对货物进行检验,届时必然会发现“货物与单证不符”,轻则罚款,重则会将货物没收,甚至会对进口商以走私论处。因此,在本案中,我方的正确做法是:审证时发现货物名称有误应及时通知对方修改信用证,并在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再按正确的品名制作单据,向银行议付,确保我方安全收汇,同时保证进口方能顺利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如果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有误,则可以不必修改信用证,“将错就错”制单结汇即可。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4.《统一惯例》第37条a款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做成信用证申请人为抬头。因此,单据上可以申请人甲公司为买方。但在同非洲的贸易中,情况较特殊。非洲进口商往往是欧洲(主要是英国)的中保贸易商(Confirming House)代其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此时,信用证的申请人为中保贸易商,而收货人则为非洲的进口商。这种情况下,则单据上应以乙公司为买方较合适。或者,可在单据上表示“开证申请人为甲公司,收货人为乙公司”。
第八章同步测试答案
主编:……
撰稿教师:……(以姓氏为序)
制作:……
责任编辑:……
电子编辑:……
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