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商销指南 - CDM项目的开发,项目申报核对表及中国CDM项目实施案例 CIRPS、IST、Helio、GEI编写 2007年9月版 本材料是在欧盟项目“中国CDM商业机会能力建设”框架计划下编写的(欧盟合同编号:CN/ASIA PRO ECO Ⅱ/04(113210,项目的第二项活动),旨在通过该汇编材料对中国潜在CDM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有所帮助。
CIRSP – CENTRO INTERUNIVERSITARIO DI RICERCA PER LO SVILUPPO SOSTENIBILE, PRESSO L'UNIVERSITÀ DI ROMA "LA SAPIENZA"(意大利) 地址:Via della polveriera 37, 00184 Rome, Italy 电子邮件:cirpsest@ 电话:06 – 4874839 传真:06 – 4874838 网址: IST – Instituto Superior Técnico (葡萄牙) 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组 地址:Av. Rovisco Pais, 1049-001 Lisbon, Portugal 电子邮件: @ 电话:+351 21 841 7378 / 841 7186 传真:+351 21 847 5545 网址: HELIO – Helio International (法国) 地址:56, rue de passy, 75016 Paris, France 传真:(+) 电子邮件: helio@ 网址: GEI-Global Environmental Institute 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 地址:新世界家园5座1-401 中国,北京,崇文区 100062 电话:+86-10-6708-3192 传真:+86-10-6708-3193 电子邮件: gei@ 网址: 声明 这本CDM手册是由欧盟出资支持的 “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项目的成果。文件的内容仅由项目合作者负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代表欧盟立场。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序 1该中国CDM项目由欧盟的Asia Pro Eco 计划支持,目的是支持中国的私有部门或私人开发者,使其了解《京都议定书》的潜在利益。主要是鼓励中国CDM项目活动的发展,以及推广相关的碳交易概念。这将有助于私有部门在《京都议定书》中以减轻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建立的灵活发展机制中发挥积极和重要的参与作用。 与此同时,本项目还致力于通过为地方工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的CDM能力建设,实现温室气体GHG)的减排,从而为推动更健康的中国城市环境建设做出贡献。能力建设过程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推动都将通过与当地政府地方及非政府环保机构的一系列合作活动来实现。这项计划已经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气候变化办公室的认可,其基于已认识到的空白,以非官方的形式对计划表示了支持。 本指南为欧盟出资支持的 “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项目的成果之一,其目的是增强这类项目在中国环境下的市场竞争力。指南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中国CDM市场情况概述;第二部分提出了关于可行性程序的一些建议;第三部分是编者认为与中国背景更为相关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分析;第四部分对目前中国CDM项目发展中的主要市场障碍进行了分析;最后一部分是总结评论。 1 Asia pro Eco计划是欧盟首先发起的一个持续五年的项目, 于2002年正式启动,并以Asia Eco Best Programme的经验为基础。计划经费为3150万欧元,主要目标是通过政策、技术和实践等手段,推动更清洁、资源利用更有效的可持续性解决方案以应对亚洲的环境问题。这项计划提供的支持特别针对在环境方面的完善政策、运行和实践的交流、诊断性学习、技术合作、以及示范项目等活动。该计划的执行将通过具体的项目来完成,亚洲和欧盟的公共或非盈利组织可参加欧盟就不同的具体项目所进行的招标。 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目 录 序 ......................................................................................................................................................3 缩略语列表...........................................................................................................................................6 图列表...................................................................................................................................................7 表列表...................................................................................................................................................8 参考资料...............................................................................................................................................9 引言 ....................................................................................................................................................11 1. 综合框架....................................................................................................................................11 . 什么是CDM项目?........................................................................................................13 . 与谁有关(参与者)..................................................................................................13 项目开发者........................................................................................................13 指定国家主管机构............................................................................................14 指定经营实体....................................................................................................14 买家....................................................................................................................14 其他利益相关方................................................................................................14 CDM项目注册的全部过程..............................................................................14 . 方法学..........................................................................................................................15 估计基准线........................................................................................................16 什么是额外性?................................................................................................17 . 程序..............................................................................................................................19 常规CDM项目..................................................................................................19 常规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20 小型CDM项目..................................................................................................20 小型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21 2. 中国CDM项目批准程序..........................................................................................................22 . 中国CDM官方机构........................................................................................................22 . 中国CDM项目的一般特点............................................................................................23 . 中国CDM项目批准流程................................................................................................24 3. 中国拟建和批准的CDM项目分析..........................................................................................26 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中国CDM项目优先领域................................................................................................28 . 中国已批准的CDM项目................................................................................................28 . 中国的小型CDM项目....................................................................................................30 . 在中国成功应用的基准线方法学...............................................................................33 4. CDM项目开发有关的市场问题..............................................................................................35 . 碳市场概览..................................................................................................................35 CDM/JI政策市场..............................................................................................36 自愿减排市场....................................................................................................38 零售碳补偿市场................................................................................................38 在碳市场中普遍使用的其他标准....................................................................39 碳减排市场的趋势............................................................................................42 CERs购买方、经纪人和零售商的类型..........................................................45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最活跃的买家....................................................................57 . 碳排放信用交易策略..................................................................................................59 碳排放信用交易结构........................................................................................59 碳排放信用交易的风险、价格和交易成本....................................................60 交易时机和交易风险对核证减排量价格的影响............................................64 减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风险........................................................................65 定价机制关系和《减排量购买协议》谈判的关系........................................67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前景及中国的定位.......................................................................72 附件I 提交项目设计书(PDD)的检查清单.................................................................................74 附件Ⅱ 中国最活跃的核证减排量买家的清单...............................................................................78 附件Ⅲ ERPA实例:CDM 减排额购买协议,IETA(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制定,第2版...........84 附件Ⅳ 案例研究: 中国三个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110 案例1: 中国深圳下坪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111 案例2: 水泥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案例研究.........................................................................124 案例3: 中国小孤山水电站项目............................................................................................129 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缩略语列表 AR造林和再造林活动 CDM清洁发展机制 CERs核证的减排量 CH甲烷 4CO二氧化碳 2CO二氧化碳当量 2e COP缔约方会议 DNA指定的政府部门 DOE指定的经营实体 EB执行理事会 ERU减排单位 GHG温室气体 HFCs氢氟碳化物 联合履行 JI 期减排量 lCERs经核证的长 LULUCF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MFA中国外交部 MOST中国科技部 N2O氧化亚氮 NCCCC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 NDR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ODA海外开发援助 PDD项目设计文件 PFCs全氟碳化物 六氟化硫 SF6tCERs经核证的临时减排量 UNCED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VERs核实减排量 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列表 图 1 清洁发展机制..................................................................................................................................13 图 2 CDM项目流程.................................................................................................................................15 图 3 基准线和CERs................................................................................................................................17 图 4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建议的额外性工具步骤引导。......................................................18 图 5 CDM项目批准的组织流程图.........................................................................................................23 图 6 中国的项目批准程序......................................................................................................................25 图 7 中国、巴西、印度及世界其他国家提交进行合格性审定的新项目数量..................................27 图 8 2012年中国、印度、巴西、南韩、墨西哥和世界其他地区预期累计CERs总量增长...........27 图 9 已批准和待批准CDM项目各种类的数量.....................................................................................29 图 10 各类型的CDM项目和每年的CO(kt)减排量..........................................................................28 2图 11 各类型的已批准和待批准小型CDM项目数量.............................................................................32 图 12 各类型小型CDM项目预期CO减排量所占份额(包括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32 2图 13 碳排放市场的相互关系..................................................................................................................36 图 14 到2010年完成减排配额有剩余(绿色)或者不足(红色)的国家........................................37 图 15 项目规模的比例(按照项目数量-2006年数据)........................................................................37 图 16 项目类型(按照项目数量确定的平均份额-2006年数据)........................................................38 图 17 目前碳市场所采用的标准..............................................................................................................40 图 18 2006的碳市场结构.........................................................................................................................42 图 19 碳市场份额(2006年1月-11月)...............................................................................................43 图 20 各技术的CDM市场份额(2006年1月-11月).........................................................................43 图 21 碳市场的前景2008-2012................................................................................................................44 图 22 在CERs交易中的参与各方的关系................................................................................................45 图 23 CERs交易的参与方的关系............................................................................................................46 图 24 意大利碳基金在各地区的分布(来源:世界银行)..................................................................51 图 25 意大利碳基金在各种技术的分配(来源:世界银行)..............................................................51 图 26 碳排放信用交易中风险对价格的影响(来源:UNEP,2006)...............................................65 图 27 《减排量购买协议》的输入..........................................................................................................68 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表列表 表 1 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力...................................................................................................................12 表 2 中国的主要CDM官方机构.............................................................................................................23 表 3 各类型CDM项目和每年温室气体减排量(中国,2007年数据).............................................30 表 4 各类型小型CDM(SSCDM)项目和每年温室气体减排量(中国,2007年数据)...............31 表 5 在中国CDM项目中应用的已批准方法学(已注册合格的CDM项目使用方法学概况)........34 表 6 原型碳基金的资金提供者...............................................................................................................49 表 7 生物质碳基金的参与方...................................................................................................................49 表 8 社会发展碳基金的参与者...............................................................................................................50 表 9 西班牙碳基金的参与者...................................................................................................................52 表 10 在中国市场上活跃的碳减排信用购买方......................................................................................57 表 11 两种碳排放信用交易的主要风险..................................................................................................61 表 12 交易成本评估..................................................................................................................................62 表 13 清洁发展机制与自愿减排市场的对比..........................................................................................63 表 14 清洁发展机制风险及相关的防治办法..........................................................................................66 表 15 出售潜在的核证减排量的基本前提..............................................................................................73 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参考资料 UNFCCC 2005a, Report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 on its first session, held at Montreal from 28 November to 10 December 2005 Addendum FCCC/KP/CMP/2005/8/ UNFCCC Decision ‐/ Simplified modalities and procedures for small‐scale afforestation and reforestation project activities under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in the first commitment period of the Kyoto Protocol and measures to facilitate their implementation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CDM‐SSC‐AR‐PDD AND F‐CDM‐SSC‐AR‐SUBM CDM – version ‐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CDM‐AR‐PDD and CDM‐AR‐NM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the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CDM‐PDD),AND the proposed new baseline and monitoring methodologies (CDM‐NM)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the simplified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CDM‐SSC‐PDD) , the form for submissions on methodologies for small‐scale cdm project activities (F‐CDM‐SSC‐Subm) and the form for submission of bundled small‐scale CDM project activities (F‐CDM‐SSC‐BUNDLE) version 04. 《中国CDM国家指南》,中国可再生能源工业协会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编写,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SSN工具包指南——CDM实用介绍》, UNIDO – CDM’s: Africa Practice’s Carbon Finance for Africa – an Investor’s Guide: UNDP MDG Carbon Facility, a guide called Mobilizing Carbon Finance for 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CDM for small, sustainable projects: where is the value added?’ Emily Tyler, SSN Feb 2006: country guides for Asia, 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th Nevitt, P (1995) Project Financing 6 ed Euromoney Books The Gold Standard website provides all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needed for applying the Gold Standard to a project, access to previously registered projects and a quarterly newsletter: To contact the Gold Standard directly: info@; ph. +41 61 283 09 16 UNDP – UNDP Millenium Development Goals Carbon Facility – World Bank – Community Development Carbon Fund – Austrian JI/CDM programme – ‐cdm‐ Beligan JI/CDM tender – Climate Cent Foundation – – is a private Swiss institution with a government obligation and expressed interest in high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redits. The following references are to other standards: Plan Vivo is a system for managing the supply of VERs from rural communities in a way that promotes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It has developed a manual setting out exactly how to do this, which is available at: 1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引言 这份指南既不是如同很多在世界出版物中可以找到的资料一样的CDM手册,也不是私人投资者可以用来在开发和出售其CDM项目时作为指南使用的指导材料。从这个角度而言,本书是从一般的框架内容讲起,介绍了中国CDM商业项目中涉及到的主要利害关系者,即在中国环境背景下的主要参与者、潜在的合作、以及相关的机构。 第二部分对中国的CDM项目审批程序进行了介绍,包括从最初的意向考虑到最后的PDD文件准备,从而为CDM开发者在项目进程中提供指导。第三部分对中国现有已获得批准和正在提请审批的CDM项目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在中国得到成功应用的CDM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这些内容对项目的建议准备阶段是非常有帮助的。为使这部分内容完整,提供了PDD文件提交所需的一份核对清单。 与其他的CDM项目指南不同的是,本手册的重点主要是碳市场问题。最后一章仅集中在碳排放信用交易市场方面,展示了优秀的CDM项目与普通项目的关键区别,如何寻找买家,如何开展融资,以及谁是中国最积极的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主,等等。 指南最后的附录中包括了如案例学习等类似的附加内容。 该编写组由衷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本手册,获得如何在中国开发更好、更强、更符合要求的CDM项目的有用信息。编写过程中的一些错误和缺陷在所难免,希望读者能够自行鉴别使用,从而有助于顺利完成从一个CDM想法到PDD文件的项目过程中的艰苦工作。 1. 综合框架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一项国际条约,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期间正式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在得到了191个国家的批准后,于1994年正式生效。其中并未包括关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任何强制义务,但是可以预期的是,将通过制定包括更严格措施的具体协议的方式适应其履行的需要。《公约》包括了非常重要的决议,其最重要的部分是规定了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国大会,称为缔约方会议(COP);此外,还包括了其他技术内容部分。 1997年,在历经了两年多的激烈协商后,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签署了一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修正协议。《京都议定书》作出了对附件I 缔约方中的35个国家在承诺期2008-2012年期间必须遵守至少5%的排放限制的强制规定。协议的附件B中列出了具体的国家目标,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一些国家增加排放,但是其结果仍然大大低于正常情景下增加的预期排放水平。协议涉及到的温室气体(GHG)包括:二氧化碳(CO)、甲烷(CH)、一氧化二氮(NO)、氢氟碳化物(HFCs)、242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每种气体都具有不同的温室气体效应,其测量6单位都是以CO当量公吨计算(见下表1)。 2 1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温室气体 全球变暖潜能值 1 二氧化碳(CO) 221 甲烷(CH) 4310 一氧化二氮(NO) 2140-11,700 氢氟碳化物(HFCs) 6,500-9,200 全氟碳化物(PFCs) 23,900 六氟化硫(SF) 6表 1 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力(来源:199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在得到了占附件I缔约方国家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55%以上的至2少55个国家的批准后,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74个国家批准了议定书,占附件I缔约方国家总排放量的%。 议定书建立了为减排量赋予经济价值的体系,并确定了为帮助附件I缔约方国家以最低成本完成减排和买卖碳单位的三种灵活机制。碳单位交易基于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影响与排放的具体位置无关的原则,特别是考虑到在那些技术陈旧、污染严重的国家可花较小的成本来实现有效的减排目的。该交易应协助缔约方国家完成议定书对其所规定的温室气减排义务(议定书第17章)。 这三种灵活机制是排放交易(ET)、联合履行(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还包括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上通过的马拉喀什协议中规定的内容。 排放权交易(ET)允许不同地区对碳单位进行交易。 分配数量(AUU)是指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和章的内容由附件I缔约方国家提出的分配数量。 清除单位(RMU)是指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和章的内容由附件I缔约方国3家在土地使用、土地变更使用和造林活动基础上提出的。LULUCF减排单位(ERU)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6章的内容在一项联合履行项目中提出的;而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12章的内容在一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中提出的。 联合履行(JI)是一项允许某一附件I缔约方国家在另一附件I缔约方国家的减排项目中履行其义务并获得相应的减排量以实现自己的减排目标的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本手册关注的内容,它是一种允许某一附件I缔约方国家在另一非附件I缔约方国家(该国家没有强制的排放目标)范围内实行减排项目并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从而实现其在议定书中承诺的目标的机制。 2 此处指2007年6月4日。 3 LULUCF活动对吸收碳排放的关键因素,即容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马拉喀什协议中,已经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将这些活动纳入到《京都议定书框架》的考虑内容之中。LULUCF并非一种灵活机制。 1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什么是CDM项目? 《京都议定书》第12章对清洁发展机制给予定义,是一个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目的是帮助非附件I缔约方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作出贡献,同时帮助附件I缔约国实现其减排定额和承诺。CDM项目是针对环境友好项目的投资,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目标国采用现有技术的常规商业投资项目,常规投资项目的排放水准为CDM项目的减排基准线。遵照具体的方法学规定和核证程序,根据基准线排放和CDM项目排放之差得到的核证减排量(CERs),以二氧化碳当量公吨计算,可以在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规定下进行交易,由此为该CDM项目带来额外的收益。CDM的项目活动可以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LULUCF),作为存储二氧化碳的一种方法,但是这些活动每年可使用的碳排放信用额被限制为附件I缔约方国家基准年水平的1%。 清洁发展机制 国内减排 核证减排量 京都减排指标 碳经费 非附件I缔约国 附件I缔约国 图 1清洁发展机制 . 与谁有关CDM程序涉及到内CDM程序的指定碳减排量买家,以及 项目开发项目开发者是指在合格性审定和审查实的减排量而获得的 基准线排放 CDM排放 (参与者) 众多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具有核证其他政府和非政府者 将其项目提交到C过程以及项目执行额外收入中受益。机D过只建立项目和运行程序的项责任的指定经营实体,来构。 M审批程序的项目所有者程中所需要的全部文档有超过51%所有权属于目开发者,主要负责国自附件I缔约方国家的。项目开发者负责提供,并从该项目和出售经核中国的企业有权实施中1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国的CDM项目,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的活动。 指定国家主管机构 指定国家主管机构(DNA)是指依照国内法律和政策以及国际CDM规则,负责对CDM项目实行批准程序的政府部门。在中国,指定国家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其负责对国家CDM理事会审核并修订后的项目进行批准程序。 指定经营实体 指定经营实体 (DOE) 在CDM程序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负责请求和实施CDM项目、核实减排量、以及向CDM理事会提出申请审核CERs的独立实体。每个指定经营实体都是仅为某种CDM活动(从事的部门范围)而得到授权的,有可能是国有部门或国际机构。指定经营实体的全部名单以及其相应从事的部门范围公布在: 买家 CERs的买家是必须履行京都排放要求但没有能力或意愿在国内完成京都目标的附件I缔约方国家。买家可以是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公共或私有碳基金。中国的指定国家主管机构控制着CERs的价格,在批准CDM项目过程中防止低价格的出现,从而保护了国内利益。因此,在中国项目开发者必须在其CDM项目进行批准之前同CERs买家进行协商,尽管项目开发者可以向指定政府部门申请得到一份关于项目符合CDM合格标准的认可书。 其他利益相关方 CDM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同样涉及到其他一些利益相关方,如地方团体、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PDD文件提请批准的过程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其他活动一样,CDM项目必须遵守所有关于环境保护、工人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国内法律和法规,并遵照各个国家已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标准(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方面)。 CDM项目注册的全部过程 CDM项目流程在各国均有所不同(具体的中国CDM项目流程将在第2章和第3章中进行分析),但是主要都是由五个步骤组成:设计、合格性审定/注册、监测、核实/核证和颁发。取得小型项目资格的CDM项目可以采取简化的程序并支付较低的费用(见后章内容)。 设计:进行项目设计是项目开发者的工作内容,包括考虑采用合适的标准、项目的额外性效果(见后)、遵守国内可持续发展标准、以及其他所有经济和财务方面的问题。项目开 1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发者需要提交一份待审定的项目设计文件(PDD),并从指定政府部门和指定经营实体处得到批准。 合格性审定/注册:国内的指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国内CDM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批准。项目还需要经过指定经营实体的合格性审定,并由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提交关于批准使用新的方法学或已批准的方法学的文件。 监测:根据项目设计的监测计划,项目参与者应对项目的监测和向指定经营实体汇报等工作负责。 核实/核证:指定经营实体对核实和核证CDM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负责。指定经营实体将随后向CDM执行理事会进行汇报。 颁发:在收到指定经营实体的报告后,CDM执行理事会将颁发CERs。 CDM项目流程 设计 实/核证 发 (来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CDM项可以选择七年况下,可以选 . 方方法学是项目,首先需 图 2 CDM项目流程目建议者为了的计入期,择无需更新法学 CDM项目要定义项目颁核监测 核实/核证得到减排信用额可以在两种时间计划中进行选择。一种情况下,允许其根据指定经营实体的方法学进行最多两次更新。另一种情的十年计入期。 流程的核心部分。对于某一计划中的项目活动,为注册成为CDM的边界,然后证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是真实和可测量的, 1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并且无法在不存在该项目的情况下实现(额外性)。因此,就需要确定常规情况下的情景,估计基准线,然后证明只有通过该CDM项目才能带来的即将实现的减排量。 估计基准线 CDM项目活动的基准线就是能够合理地代表在不存在该项目的情况下将产生的由人类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情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6a)。项目开发者可以采用由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统一方法学,被提议并获得批准的方法学,或者提出新的方法学申请得到批准,这个过程需要由指定经营实体进行中间协调。 有许多种定义基准线排放的规则;其中我们可以得出建立基准线的基本要点: • 由项目参与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已批准的或新的方法学来建立项目基准线; • 项目基准线应建立在具体项目的基础上; • 在建立基准线过程中应采取透明和偏保守的方式; • 应考虑到相关国家和/或部门的政策和背景环境,例如部门改革的方针措施、当地燃料的可获得性、电力部门的发展计划和项目所属部门的经济形势等。 在计算基准线时需要考虑以下选择因素: • 现有实际排放量或历史排放量,视可用性而定;或者 • 在考虑了投资障碍的情况下,一种代表有经济吸引力的主流技术所产生的排放量;或者 • 在过去五年的相似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下开展的、其效果在同一类别位居前20%的类似项目活动的平均排放量。 方法学还需要考虑到项目的泄漏问题,并且应该定义为,因项目活动之外的活动水平下降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获得的CERs(《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6)。 1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3 基准线和CERs 什么是额外性? CDM项目的额外性是指温室气体的减排量无法在不存在该CDM项目的情况下实现。因此CDM能够帮助克服阻止常规商业项目的某些障碍以达到相同的环境标准。 因此每一个“CDM想法”在成为正式的CDM项目之前,都必须证明其确实存在额外性。为了解决世界范围内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此发布了一项评估CDM活动是否确实存在额外性的工具。该工具由四个步骤组成,适用于所有情况/国家/项目,并非是强制性的,但是考虑使用该工具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图4展示了一般情况下的四个步骤。 1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4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建议的额外性工具步骤引导。(来源:UNFCCC) 第一步。第一步是分析和定义一个可信的可供选择的情景(也可以是同样的项目但是没有经过CDM注册或是另外一个具有相似产出的项目); 第二步。第二步是投资分析,目的是评估拟建的项目活动在没有核证减排量(CERs)出售收益的情况下,是否在经济性和财务性方面的吸引力比至少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差,即在第一步骤中定义的。 第三步。第三步是障碍分析,目的是证明是否存在阻止潜在项目投资者在没有CDM项目的情况下实施拟建项目活动的障碍。这些障碍可以归为以下几类:技术、制度、生产能力、法律/政策、财务、市场、环境、社会意识等。 1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对每一类障碍而言都需要考虑两点,其一是该障碍的重要性,其二是克服该障碍的难度。这两者的交互作用,以及各种类别障碍的综合作用,就是额外性条件建立的基础。 第四步。第四步是常规的应用分析,即分析拟建项目的类型(例如技术或应用)已经在相关部门和地区得到普及的程度。 . 程序 目前为止,所见的程序都是针对普通的CDM项目设计的,但是还有四种类型的CDM项目在适用的程序上有所区别: 常规CDM项目 常规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小型CDM项目 小型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这四种类型的项目需要不同的项目设计文件(PDD)。小型CDM即将产生的CERs是有限的,为了减轻这类项目的交易成本和费用负担,简化了其文件和程序。 常规CDM项目 在常规CDM项目中,PDD文件主要由五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关于项目活动,包括项目地点、项目参与方、项目类别、技术说明、预计的CERs和公共资金支持等一般性描述; 第二部分。参照已获得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方法学,说明选择采用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如果项目参与者希望使用一项新的方法学,则需要提交一份独立申请文件。此时,项目建议方应该解释所选择的方法学,描述项目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说明基准线情景并评估项目的额外性,包括数据和参数,并且说明项目的监测计划; 第三部分。关于项目持续时间、开始日期、选择采用的计入期等项目建议方的信息; 第四部分。拟建项目活动的环境影响研究,并且应该包括项目边界内外的相互影响; 第五部分。提供项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且说明项目建议方如何考虑解决各方关注的问题。 1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常规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AR)CDM项目的目的是通过植物吸收的方法减少二氧化碳。植物具有利用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转化并存储在生物质体内的能力。AR CDM项目与其他项目有所不同,具有一些额外的复杂性。与常规CDM项目相比,在持续时间、CERs(及其可交易性)和方法学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主要原因是,当碳汇项目有效的吸收二氧化碳后,在某种情况下同样也很容易将其重新释放到大气中,例如,火灾。AR CDM项目的计入期为不可更新的30年或可更新两次的20年(总共60年)。通过AR CDM项目获得的CERs具有持续时间方面的特殊性,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长期CERs(lCERs)的失效日期定为项目计入期的结束,或者,在选择更新计入期时,则调整为项目活动的最后一个计入期结束; 临时CERs(tCERs)的失效日期定为签发其所在承诺期的下一个承诺期末。 AR CDM的PDD文件中反映出很多不同之处,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关于拟建的AR CDM项目活动的一般描述:除了常规的PDD文件内容以外,还包括项目建议者必须决定采用lCERs或tCERs; 第二部分。项目活动持续的时间/计入期:固定的30年或可更新两次的20年; 第三部分。说明采用的已批准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在这部分中,项目建议者需要选择一种已获批准的方法学,或为采用待批准的新方法学提交一份单独申请; 第四部分。提供不包括事前(ex-ante)的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的估计,以及在选择的计入期内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的估计; 第五部分。说明监测计划; 第六部分。说明拟建的AR CDM项目活动的环境影响; 第七部分。说明拟建的AR CDM项目活动的社会-经济影响。在这部分中,项目建议者需要提供一份社会-经济影响评价书,其中应当包括特别是关于地方团体、本地居民、土地所有制、本地雇工、食品生产、文化和宗教等方面,以及有权使用薪柴和其他林产品的相关信息; 第八部分。提供利益相关方分析。 小型CDM项目 小型CDM项目采用简化的程序和较低的费用,从而降低了相关的交易成本,否则,将影响能够获得的CERs收益。具体的小型CDM项目具有: 简化的项目设计; 简化的基准线确定和监测计划方法学; 2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简化的环境影响分析规定; 较低的注册费用; 小型CDM项目活动注册的审查时间更短; 同一指定经营实体有权审定并核实和核证某一小型CDM项目活动的减排量。 为符合小型项目的简化程序,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第一类 是可再生能源项目活动,其最大产出应达到15MW(或相应等量); 第二类 是减少能源消费的能效改进项目,其供给和/或需求方的最大产出应达到每年60GWh(或相应等量); 第三类 是其他类型的项目活动,特点是减排量应少于,或等于每年60kt二氧化碳当量。 小型CDM项目采用简化的PDD文件,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 关于小型项目活动的一般描述:包括项目从属的类别; 第二部分, 说明项目采用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包括选择此类方法学的理由; 第三部分, 项目活动持续时间/计入期; 第四部分, 说明环境影响。 第五部分, 提供利益相关方的评价。 小型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与前面情况相似,小型造林和再造林项目也具有为了减少交易成本而采用简化程序的优势。第十次缔约方会议决定,关于合格的小型AR CDM项目的限制是每年清除10kt二氧化碳,超出的清除量不能够作为CERs发放。小型AR CDM项目与较大的AR CDM项目具有相同的tCERs和lCERs,以及相同的计入期(不可更新的30年或最多可更新两次的20年)。 AR CDM项目采用简化的PDD文件,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 关于拟建的小型AR CDM项目活动的一般描述,包括选址特点、选择的tCERs或lCERs计入期; 第二部分, 说明项目采用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以及选择的理由; 第三部分, 说明关于温室气体汇净清除量的估计; 第四部分, 说明关于拟建的AR CDM项目活动的环境影响; 第五部分, 说明关于拟建的AR CDM项目活动的社会-经济影响; 第六部分, 提供利益相关方的评价。 2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参考资料 UNFCCC 2005a, Report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 on its first session, held at Montreal from 28 November to 10 December 2005 Addendum FCCC/KP/CMP/2005/8/ UNFCCC Decision -/ Simplified modalities and procedures for small-scale afforestation and reforestation project activities under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in the first commitment period of the Kyoto Protocol and measures to facilitate their implementation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CDM-SSC-AR-PDD AND F-CDM-SSC-AR-SUBM CDM – version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CDM-AR-PDD and CDM-AR-NM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the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CDM-PDD),AND the proposed new baseline and monitoring methodologies (CDM-NM) UNFCCC, guidelines for completing the simplified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CDM-SSC-PDD), the form for submissions on methodologies for small-scale cdm project activities (F-CDM-SSC-Subm) and the form for submission of bundled small-scale CDM project activities (F-CDM-SSC-BUNDLE) version 04. 2. 中国CDM项目批准程序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已由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NCCCC)在2005年10月正式发布。该办法说明了CDM的一般规定和项目程序,以及进入的标准。 关于该办法的详细说明请到以下网址查阅: H 。 . 中国CDM官方机构 早在二十一世纪初期,CDM的概念对于中国官方机构而言还是一个全新的知识领域。2002年8月中国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一年之后,即2003年10月,中国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NCCCC),在国务院的指导方针下具体负责气候变化的有关事务。2004年6月30日发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国CDM的管理作出了规定,涉及到12个国家部门和主要机构(列于表2中)。在同一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科学技术部(MOST)和外交部(MFA)共同发布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10月12日由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进行修改。这份文件说明了CDM的一般规定和项目程序,以及进入的标准。这是建立国家政策体系支持CDM项目的重要过程,表明中国的决策者已经认识到CDM项目对于中国的益处。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在CDM项目实施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2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官方机构 职能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 政策制定、协调CDM相关事务。 (NCCCC)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办公NCCCC与项目审核理事会的秘书处:组织CDM室 应用文件的编写。 国家CDM执行理事会(NCB) 审查和评估CDM项目,包括CERs出售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 中国的指定政府部门(DNA)。接受项目业主的CDM申请,提供申请的批准书,必要时可以向买家出具“不反对意见函”。 表 2 中国的主要CDM官方机构 图5展示了中国CDM项目批准的组织流程图。 图 5 CDM项目批准的组织流程图(来源:“中国CDM国家指南”,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日本) . 中国CDM项目的一般特点 中国CDM项目的特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项目在当地政府部门获得批准;(2)项目业主的合格资质;以及(3)CERs的价格。 在中国申请CDM项目时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优先领域。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为推广CDM项目设立了三个优先领域:(1) 2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提高能源效率;(2)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3)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 业主的资格。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企业(中国实体或公民占有51%以上的所有权)有权同国际合伙人共同开发CDM项目。香港、澳门和台湾企业在中国大陆从事CDM项目活动时将享受中国企业待遇。 当地政府部门批准。此项目应该与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一致。申请者提交的文件应当满足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并必须得到当地政府部门对于该项目的批准。 CERs的价格。在中国,国家CDM执行理事会对CERs的出售进行了最低限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CDM项目颁布的批准书(见图6)中说明了批准的最低限价。CERs价格可以根据国际碳市场的情况而变化,但是其最终价格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限价。 政府征税。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政府征税为:对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减排项目征收 CERs出售价格的65%;对一氧化二氮(NO)减排项目征收 CERs出售价格的30%;和对其他项目征收CERs出售价格的2%。 2项目设计文件。PDD的质量、内容和形势均应与国际CDM惯例、手续和形式保持一致。 基准线方法和减排量。基准线方法的应用和减排量的计算应该符合执行理事会的相关要求。 融资和技术转让。在《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从附件I缔约国向中国CDM项目转移的资金不能用于发达国家支持的海外发展援助(ODA)项目。 计入期。计入期的确定应符合国际CDM惯例、手续和形式。 监测计划。项目的监测计划应符合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具体监测方法学的要求。 . 中国CDM项目批准流程 为获得CDM项目批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项目申请人(包括外方合作者)向中国指定国家主管部门,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提交以下必要文件: CDM项目申请函(中文一份); CDM项目行政许可申请表(中文15份); CDM项目设计文件(PDD)(中文15份,英文5份); 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中文15份),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业主单位概况;(2)减排量国外接受方概况;(3)项目基本信息:(4)项目总投资和筹资情况;(5)项目工艺流程简述;(6)项目预期减排总量;(7)项目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8)工程建设项目及环境评价批准情况(如批准,附批准书复印件);和(9)项目进展状况。 2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业主营业执照 (复印件,20份)。 以及有助于审批过程的其它材料(中文或英文/复印件)。例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减排量交易协议或者意向书等。 图 6 中国的项目批准程序(来源:) 第二步。在30天内,NDRC邀请相关组织对拟建项目进行专家审查。(20份) 第三步。如果该申请通过了专家审查,其将被提交至项目审核理事会,项目审核理事会将对项目是否应该得到批准做出决定。 第四步。根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建议,NDRC将会同MOST和MFA做出最终决定,并向项目建议者签发批准文件。 第五步(可选)。如果项目申请未得到NDRC的批准,项目建议者应该再次提交所需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从第一步开始重新进入整个批准过程。 全部审查时间(第二、三步)通常为50天,包括NDRC处理申请的20天和进行专家审查的30天。 2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参考资料 《中国CDM国家指南》,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编,2007年5月15日下载。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lifford Chance编,2007年3月客户简报。 3. 中国拟建和批准的CDM项目分析 在提交的项目数量方面,和预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及即将产生的CERs方面,中国都已经快速成为最重要的CDM项目东道主国家。在这两个方面,中国所占的市场份额已接近全世界的一半。 中国与其他非附件I缔约国相比,开始实行CDM活动的时间较晚,但是从2006年初开始中国CDM出现了显著增长(见图7和图8)。2007年中期,每个月中国主办的CDM项目提交审定的数量大约是全世界的一半。此外,到2012年时中国主办的CDM项目预期CERs数量将超过其他国家的总和,并且比其他东道主国家都显示出更高的增长速度。 2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Number of new projects sent for validation each month (China, India, Brazil and rest of the world)180160140120Rest of the World100IndiaBrazil80China604020034444445555556666667770000000000000000000000----------------------ttcrbuocrrtbuocuocrititbitbuipipipipiegegegedodododfagfagfagfagaaa 图 7 中国、巴西、印度及世界其他国家提交进行合格性审定的新项目数量 (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数据整理得出) Rest ofGrowth of total expected accumulated 2012 CERshost2200countries2000Mexico18001600SouthKorea14001200Brazil1000800India600400China2000 图 8 2012年中国、印度、巴西、南韩、墨西哥和世界其他地区预期累计CERs总量增长 (来源:Jørgen Fenhann, UNEP Risø Centre) 27Million CERsdic-03feb-04apr-04giu-04ago-04ott-04dic-04feb-05apr-05giu-05ago-05ott-05dic-05feb-06apr-06giu-06ago-06ott-06dic-06feb-07apr-07giu-0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中国CDM项目优先领域 中国政府通过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委员会制定了CDM项目的三个优先领域: 提高能源效率; 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 政府为不同种类的CDM项目制定了不同水平的CERs税收标准,对氢氟碳化物(HFCs)和全氟碳化物(PFCs)减排项目征收 CERs转让额的65%;对氧化亚氮(N2O)减排项目征收 CERs转让额的30%;和对其他项目征收CERs转让额的2%。 最近几年,中国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已经超过了1。三个主要的能源密集型部门——工业、建筑和交通——已经成为维持中国GDP高速增长、提高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但是,至今为止,中国的三个能源密集型部门,尤其是工业,仍然存在着低能源效率和低水平应用能源技术的情况。此外,中国GDP的增长严重倚赖化石能源消费。煤炭在能源供给中占据了较大比重,从而导致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 为弥补不断增长的能需缺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事实上,众多研究表明中国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估计约为亿公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亿公吨来自能效;亿公吨来自多种可再生能源;亿公吨来自煤层甲烷回收;以及亿公吨来自电厂的燃料转换和新技术应用。 因此,中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ECL)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REL),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框架,要求政府为促进能效、可再生能源和煤矿甲烷/煤层甲烷回收(CMM/CBM)提供特殊的财政支持。目前,已经出台了很多关于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效和煤层甲烷回收的财政激励措施,例如,外资在具有CDM项目潜力地区投资的优惠政策,政府对CDM项目的特殊税收政策,等等。促进能效的极力措施,诸如独立电力生产者的优惠定价;废热发电和节能发电机的减税措施;节能项目的优惠贷款利率;企业设立的节能奖励。关于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措施,主要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补贴,这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经济激励措施之一。 . 中国已批准的CDM项目 我们看到,中国在提交的项目数量和预期的CERs总量两个方面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具体分析已批准和待批准的CDM项目,将呈现出关于项目涉及部门的一些特点。 2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Number of Approved and Pending CDM Projects300250200150100500lyeynehsosaOndrratgnodcCt2oniitirioastiFdsGttey Nha laW uwHntrlyHtsdilSEeefsa nplndegsmIpr e enosuuoIeEaagf SFLBnEe minlEiRowsimE/osB doeEFbE laonumber of pending projectsnumber of approved projectsC 图 9 已批准和待批准CDM项目各种类的数量(中国,2007年数据) (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数据整理得出) 从图9中我们看到,仅考虑项目的数量,水电、能效和风电是CDM项目主要部分(还有250多个水电项目等待批准)。 CDM projects by type and ktCO2 eq. total savings per year7000060000ktC02 reduction per year - CDM at VALIDATION50000ktCO2 reductions per year - APPROVED CDM400003000020000100000lyeynehsosaOndrratgnodcCoti2nitrdiioastiFsGtNtey ha laW uwHntlryHtsdilSEeefsa nplndegsmIpr en eosuuoIeEaagf SFLBnEe minlEiRowsimE/osB doeEFbE laoC 图 10 各类型的CDM项目和每年的CO(kt)减排量(中国,2007年数据) 2(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数据整理得出) 2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如果我们从温室气体减排物类型的角度分析,CDM项目在不同类型之间的分布情况差别很大。目前,每年72%的预期减排量来自于HFCs(由于HFCs具有更高的全球变暖潜能值,比二氧化碳高出140至11700倍。详见第一章)。实际上,中国全部的HFCs项目(已批准和待批准)都是关于HFC的,这种气体的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比二氧化碳高出1170023倍(唯一具有更高全球变暖潜能值的温室气体是SF),因此它能产生比每吨未散布到大气6中的二氧化碳高出11700倍的CERs。 同样,对于尚处在等候合格性审定阶段的项目来说,其总减排量的分布在各类型间比较平均,我们可以看到逐渐增加的减排量分布在能效、水电、一氧化二氮和煤矿/层甲烷,然而11个HFC项目(已批准和待批准)占据了预期的1/3(见图10和表3)。同样应该引23起注意的是总量中缺乏沼气和再造林项目。 类型 沼气总量 4249249 0,1%生物质能源 6 928152 8763 803 1,9%煤矿/层甲烷 4 3 5233214 73718 261 9,2%工业能效 3408408 0,2%自备能效发电 6 2 53314126 93029 464 14,9%供给方能效 1177177 0,1%化石燃料转换 2016 80816 808 8,5%HFCs 8 50 064315 70765 771 33,2%水电 25 2 50925525 17827 688 14,0%垃圾填埋气 6 1 268173 6614 929 2,5%N2O 2 4 3961915 01619 412 9,8%再造林 1 261026 0,0%风电 41 4 327606 61510 942 5,5% 总计 99 69 575571128 362197 937 100,0%表 3 各类型CDM项目和每年温室气体减排量(中国,2007年数据) (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情报数据整理得出) . 中国的小型CDM项目 在前面的章节中,为了获得关于中国CDM项目的全面理解,对实际的和计划中的各种CDM项目进行了整体分析。但是,以上分析的项目中关于小型项目类型的部分,由于其 30已批准项目数量 每年减少的ktCO2 (已批准的 CDM 项目) 待批准的项目树立 每年减少ktCO2 估计 (待审定的 CDM 项目) 估计每年削减ktCO2eq总量 (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 部门比例( 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特殊的性质有必要进行单独分析:小型CDM项目由于其有限的规模和管理成本以及适用于简化程序等特点,成为更适合地方团体、小规模企业采用的开发形式,并将因此为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类型 沼气总量 131,732 0,6%生物质能源 195,195 1,9%煤矿/层甲烷 0 0,0%工业能效 15,76 0,1%自备能效发电 159,760 1,2%供给方能效 0 0,0%化石燃料转换 235,335 0,7%HFCs 0 0,0%水电 18 386,11114064,94451 90,0%垃圾填埋气 2218,7219 4,4%N2O 0 0,0%再造林 0,4 10 0,0%风电 2 49,5 50 1,0% 总计 20 43612045124947 100,0%表 4 各类型小型CDM(SSCDM)项目和每年温室气体减排量(中国,2007年数据) (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情报数据整理得出) 目前,中国已经有20个小型CDM项目注册成功,除包括2个风电场项目之外全部属于水电项目类型(见表4和图11)。尚有118个项目正在进行合格性审定,另有2个项目已进入其他程序阶段(其一正在申请注册,其二正在修改申请)。在即将来临的项目中,水电部门仍然占有绝对优势。如果我们将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水电所占比例大约为90%(相对于小型CDM可以实现的预期削减总量)。 很明显,从项目数量和类型区别两方面来看,小型CDM都还没有在中国发挥其全部作用。4下图将展示此类项目的数量、种类和所处阶段。 4 数据来源于CDM 情报,由作者整理而成。 31已批准项目数量 每年减少的ktCO2 (已批准的 SSCDM 项目) 待批准的项目树立 每年减少ktCO2 估计 (待审定的SS CDM 项目) 估计每年削减的ktCO2eq 总量 (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 部门比例 (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Number of Approved and Pending Small Scale CDM Proj120100806040200lyeynehsosaOndrrtgnodcCaot2niitirdioasiFtGtsteyN h a uwHlaWntlryHtsdilSEeefsa nplndegsmIper enosuouIeEgafa SFLBnEei mnliERowsimE/osB doEeFEb laoPending projectsApproved ProjectsC 图 11 各类型的已批准和待批准SSCDM项目数量(2007年数据) (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数据整理得出) Share of Expected tCO2 savings per year per sector (approved and pending SSCDM)Landfill Gas 4% Wind BIogasHydro total90% Biomass Energy2%Fossil FuelEE ownSwitchgeneration 图 12 各类型SSCDM项目预期CO减排量所占份额(包括已批准和待批准项目,2007六月数据) 2(来源:作者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ø Centre Jørgen Fenhann的CDM数据整理得出) 3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在中国成功应用的基准线方法学 中国已批准和正在等待审定的CDM项目数量众多,从而产生了一批已成功应用或曾被提议的方法学。下面的表格提供了在CDM项目中应用的主要方法学。所有这些方法学内容均需要同UNFCCC网站的目录信息联合使用。网站提供了每个方法学的历史信息和曾经采用该方法学的项目信息。 方法学 描 述 ACM0001 垃圾填埋气项目的整合方法学-第4版 3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2PGWAI20NOEF AM0028 制硝酸接触反应中含N2O尾气催化分解项目方法学-第版 5 在中国CDM项目中应用的已批准方法学(已注册合格的CDM项目使用方法学概况) 参考资料 CDM 情报,Jørgen Fenhann,UNEP Risø Centre: 全球变暖潜能值: 3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4. CDM项目开发有关的市场问题 CDM项目的开发方必须意识到影响碳减排权市场的各种因素。这会确保可行的CDM项目开发,通过出售CERs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而且,许多碳排放权的买方可能会预付给CDM的开发者一部分项目开发和执行成本。在开发CDM项目过程中必须考虑各种市场风险。最后,CDM项目开发方和碳减排权的买方所签署的合同必须保证能够使双方能够进行持续和合理的交易,由双方公平的分担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本章你会获得以下有关CERs信用市场各部分的细节: • 购买方类型(多边或者双边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者等)以及它们的区别 • 买方市场的主要模型(从碳贸易交易所进行的二级CERs的简单买方,到特殊CDM项目的买方,到买方+投资方/项目参与方等) • 可行性和风险分析的因素(买方角度) • 简要回顾减排购买合同(ERPA)和战略(在典型ERPA谈判中的例行步骤,合同的主要组成,购买策略等) • 定价结构类型,中国CERs交易的趋势 • 提高CDM项目可行性的碳融资的作用 4 碳每C .1. 碳市场概览 关于碳减排信用额的买卖的主要市场类型有政策市场、自愿碳市场和补偿市场,补偿市场是一种小市场,既包括政策信用,也包括自愿信用。这些市场的目标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它们有助于减排,通过碳融资使项目更加可行。理解这些市场很重要,因为这些市场的要求不同,经常取决于不同的定价,支持不同类型的CERs减排项目。 市场包括对碳信用有兴趣的各种买卖方。现在主要存在两种类型的碳市场:政策市场和自愿市场。个碳市场具有不同的目标、碳信用名称和参与者。 DM/JI政策市场、自愿市场和零售碳补偿市场的相互关系见图13: 3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Compliance Markets Kyoto Annex 1 Countries trade: •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ERs) Retail Offset Market• Emission Reduction Units (ERUs) Purchasers (usually individuals, • Assigned Amount Units (AAUs) organisations or events) buy CERs and • Units regulated under other schemes, VERs with high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g. EU Allowances (EUAs) benefits in order to become carbon neutral Non-CDM Projects CDMProjects(CERs)Voluntary MarketsNon‐Kyoto Countries trade 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VERs) and have requirementChicago ClimSouth Wales 注释: EUAs指社区范围内的排放权,由欧盟排 放排放计划管理 图 13碳排放市场 以下介绍中国CDM项目开发者感兴趣的主要市场. CDM/JI政策市场 CDM/JI政策市场的主要参与方是向UNFCCC签署并碳减排目标或者愿意出售碳排放分配额的剩余部分(场参与方购买碳信用以便完成强制性的、法定的减排现。 s under various schemes, eg. ate Exchange and New Scheme 的相互关系 认可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每个国家都必须遵守见图14),欧盟和其他企业遵从碳排放限制。市目标,因为这种目标不能完全通过国内的减排实3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14 到2010年完成减排份额有剩余(绿色)或者不足(红色)的国家 (来源: 主要的政策市场为: 全球分配数量单位(AAU)市场(所谓的京都市场)——参加者包括签署和批准京都议定书,接受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国家 欧洲排放贸易市场(EU ETS)——参加者是有碳减排义务的欧盟企业(只有CO2可以交易) 从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所产生的CO2当量排放信用的国际市场 其他地区和国内市场,包括:加拿大排放贸易市场,日本排放贸易市场,英国排放贸易市场和挪威排放贸易市场 根据京都议定书,一个京都碳减排单位相当于1公吨CO2。在碳市场上交易的京都单位有所不同,包括: AAUs:分配数量单位——在京都议定书对国家的“分配数量”的测量单位。分配数量是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京都附件B中的各国都同意在第一个履约期内(2008年到2012年)排放量不超过这些数量; ERUs:减排单位——与CO2当量减排吨数有关的信用额度或者从联合履约项目中消除的排放量; CERs:核证的排放单位——从CDM项目活动中减排所产生的信用额度 RMUs:消除量单位——由附件1国家通过LULUCF活动(即: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方式的改变和林业)吸收CO2所产生的信用额度。 因此,在这些市场上有各种各样融资中介: • 经纪人:提供碳贸易服务,为贸易提供便利,包括向项目主、项目开发方、碳信用购买方提供碳减排战略咨询服务。 • 基金:碳融资方式现在引入了新的工具和融资机构。通过这些融资机构,多种公共和私人融资渠道可以聚集成基金,使政府和私营公司能够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大量碳信用来满足京都议定书的承诺或者欧盟排放贸易计划。现在,有8中主要的碳基金和机构:原型碳基金(PCF)、社会发展碳基金(CDCF)、生物碳基金(BioCF)、意大利碳基金(ICF)、丹麦碳基金(DCF)、西班牙碳基金(SFC)和世界银行伞形碳机构(UCF)。这些基金的资金中有一定比例是来自私人资本。 3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金融投资商和投机商:在碳市场上或者直接从项目主那里购买碳信用,目的是在后期卖出这些碳信用以获取利润。 自愿减排市场 碳排放贸易的自愿减排市场基于减排的自愿努力。换句话说,这些市场为一些实体(公司、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提供便利,因为这些实体购买碳信用的目的不是满足义务目标。在非京都国家中,它们的动机大多来自未来的政府管制和遵循目标的危机感。例如,由于预期到强制减排目标,美国公司正在学习碳市场是如何通过自愿计划贸易运行的。 这些市场的运行模式和政策市场类似,但是项目的交易和标准完全由每个具体计划或者购买方确定。自愿市场占主导的碳信用是核实的减排量(VERs)。核实的减排量在确认合格性时需要第三方检查或者核证来增加其可靠性。 零售碳补偿市场 5零售碳补偿市场指公司和组织投资于补偿项目,然后出售部分减排量。其销售量相对较小,价格较高。6零售碳补偿的购买方一般是公司、事件或者个人,目的是实现碳中性。这些市场活动通过投资外地的减排活动,补偿或者弥补本地活动的排放。出于自愿或者义务的目的,零售商能够出售核实的减排量(VERs)、核证减排量(CERs)或者减排量单位(ERUs)。然而,绝大多数零售商向自愿市场出售核实的减排量。 在开发的早期阶段,自愿碳补偿市场包括规模小但数量增加的零售商,主要在欧洲,尤其是在英国。美国作为补偿市场的参与国,也变得日益重要。小型、经营范围集中的零售商主导着这个市场,拥有大约一半的中介机构;尽管较大的经纪人提供更加复杂的服务,变得越来越活跃。 自愿碳补偿市场中的典型项目是微型和小型项目(见图15),这些项目需求小但是比较普遍;林业CDM项目所占的比例最大,许多零售商专门经营这种补偿项目,尽管可再生能源和需求侧效率的重要性在增加(见图16)。 图 15 项目规模的比例(按照项目数量-2006年数据) 5 碳补偿仅仅是一种碳减排信用,通过非本地组织的项目获得。碳补偿一般采用CO当量吨数测量,通过贸易平台进2行买卖。与此不同的是,排放贸易则具有严格的框架管制,不仅正式而且合法;碳补偿一般指个人或者公司的自愿行动,有的追求商业目的,有的不求商业目的。 6 碳中性是指计算一个人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数量,然后通过支付使别的地方减少等价的排放量。 3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来源: Elizabeth Harris, 自愿碳市场:现在和未来的市场状况,开发收益的含义,2006) . 图 16 项目类型(按照项目数量确定的平均份额, 2006年数据) (来源: Elizabeth Harris, 自愿碳市场:现在和未来的市场状况,开发收益的含义,2006) 在碳市场中普遍使用的其他标准 零售补偿市场运行在正式管理之外——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这使得产生了很多工艺和标准(见图17)。而且,在零售补偿市场中,二级贸易很少见,除非是由项目召集人、零售商或者经纪人向终端用户销售碳信用。一旦碳信用售出,就会被取消,从市场中清除。值得注意的是,在零售碳补偿市场上,碳信用的购买目的大多数是为了企业形象或者出于对气候变化的真正关切,换句话说,是对环境完美性的质量的真正关切,额外效益在自愿市场中的重要性远高于政策市场。 FSC:林业管理理事会 Greenhouse Friendly: 温室气体友好标准, 由澳大利亚政府颁行 CCBS:气候、社会和多样性标准 VGS:自愿黄金标准 (来源:Elizabeth Harris, 自愿碳市场:现在和未来的市场状况,开发收益的含义,2006) 3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17 目前碳市场所采用的不同标准 目前管理碳减排市场功能和参与者行为的市场标准包括: 排放配额市场 o 欧盟排放贸易市场 o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NES GGAS)(2003‐2012),由新南威尔士州管理,为电力零售商制定排放基准 o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美国的一家自愿减排贸易计划 o 英国排放贸易市场,公司可以选择进入计划,获得融资激励 基于项目的市场(政策和自愿减排市场) o 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约,由国际管理当局设立 o 黄金标准,由能源项目的非政府组织联盟建立 o 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CCB),由非政府组织联盟和私营部门建立,基于土地碳沉降项目 o 自我发展标准,由提供核实的减排量的个别供应者建立 o 标签计划,由某些供应者建立 下面的内容将进一步讨论这些内容: 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NSW GGAS)() 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建立于2003年1月1日。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强制性的温室气体排放贸易计划之一,目的是减少电力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 该计划在全州范围内制定了年度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然后要求电力零售商和新南威尔士买卖电力的其他各方基于他们在电力市场中的份额,满足强制的基准。作为该计划的管理者,新南威尔士独立的定价和管理仲裁机构(IPART)监督基准参与方的业绩。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不仅对减排量承担自愿的法律约束力、而且提供排放贸易和六种温室气体补偿。这种综合市场是北美唯一、世界上第一个全球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发起成员制定了自愿而合法的减排义务,来满足年度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比1998‐2001年的基准期低4%)。那些排放低于目标的剩余排放许可权可以出售或者存入银行;排放超过目标的单位需要购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碳融资工具(CFI™)合同。 在CCX中交易的商品是CFI合同,每个合同代表100公吨CO2当量。CFI合同包括交易排放权和交易补偿。根据它们的排放基准和CCX减排计划,交易排放权颁发给排放成员。交易补偿由有资质的补偿项目产生。 英国排放贸易计划(2002‐2006,英国的ETS) ( 4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是世界上第一个全经济体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贸易计划。人们可以自愿参加,包含了激励、惩罚和灵活措施。该计划的目标是为直接参与方减排1190万吨CO2当量。 33个组织(是该计划的“直接参与者”(DPs))自愿承担减排指标,指标按1998‐2000年的排放水平建立。计划参与组织决定在该计划结束时减排396万吨CO2当量。整个计划期间所获得的减排量超过了720万吨CO2当量。 黄金标准( 4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碳减排市场的趋势 ‐ CDM/JI政策市场 碳市场在2006年继续扩大,主要基于项目交易。基于项目碳信用的一次交易中绝大多数(大约是91%)来自CDM活动,其CO2当量的总减排量达到450Mt,比2005年增加了32%。CDM尽管还存在局限性,但是为发展中国参与减排的努力提供了有效的渠道。 欧盟碳交易市场和京都议定书附件B的政府在中短期内需要依赖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市场,因为欧盟成员国可以使用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信用(除了碳沉降项目)来履行欧盟碳交易计划和其他用途。依赖程度与欧盟排放许可权(EUAs)的价格有关——如果价格高,那么在CDM国家就会发现更多成本有效的CERs选择。然而,欧盟成员国必须确定在欧盟减排计划中使用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信用的国家限额,以便确保能够在欧盟内部实现减排。 2006年的碳市场结构见图18。2006年的CDM市场用核证的减排量表示,可以看到中国占的比例最大,印度次之(见图19)。图20表示的是各技术的市场份额。 图18 2006的碳市场结构 (注释:二级市场指由特定实体如银行或基金使用交付保证所提供的核证的减排量的市场。由于所有项目和交付风险都由这种实体承担,而不同于标准的项目合同,所以二级市场的CERs的价格往往高于从项目直接购买的价格。) 4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来源:世界银行,走向全球碳市场) %1%9%India4%10%Europe-Baltic SeaR. of Asia4%6%SpainAfrica7%UK5%China46%69%Misc./%Italy13%Brazil4%R. of Latin FranceAmerica5%Other EuropeAustria5%6%4%卖方:中国和印度买方: 多数来自欧盟的私人企业 图 19 碳市场份额(2006年1月-11月) 氮氧化物10%其他 5%水电5%风能7%生物质能3% 氢氟碳化物42% 其他可再生能源 1%能效+燃料8%农林 1% 煤层气废弃物管理填埋场2% 沼气 图 20 各技术的CDM市场份额(2006年1月-11月)(来源:世界银行,走向全球碳市场) 2005年UNFCCC会议允许将“项目计划中的项目活动”注册为CDM项目活动——被称为计划性CDM。计划性CDM方法尚未获得批准和实施,但是它们应该鼓励发展来自大型减排计划的碳信用。计划性CDM 4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应该减少交易成本,使之有机会为公共部门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例如生产能效高、成本低的住房。 图21 碳市场的前景2008-2012 (来源:世界银行,走向全球碳市场) 政策市场仍然不成熟,CERs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化会反应更加真实的市场价值。作为CDM交易的一部分,在进行CERs价格谈判时,需要考虑这一点。其他政策市场可能在未来出现,例如在加拿大和日本。然而,基于世界银行所做的研究,对于第一个京都承诺减排期(2008‐2012年),碳市场会有一个全球的前景,可以参看图21所显示的例子。 ‐自愿减排市场 由于自愿市场(包括零售市场)规模小而分散,缺少对非CDM项目的集中注册,所以难以很准确估计其市场规模。然而,最近由世界银行所做的评估表明全球碳市场规模已经比去年翻了一番;2006年前三季度自愿市场交易的碳信用大约是1亿美元。随着公众对气候变化威胁的意识增加,自愿市场可能扩大。 而且,这些市场现在也可以发现具有附加收益的项目,原因是现在的需求集中于小规模林业、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这些项目在严格的市场规则下难以实施。项目开发方,尤其是个人和小型组织,由于在自愿市场中避免了官方程序和CDM注册过程有关的高交易成本,可以获得较高可持续的发展收益,所以能够运行发展。 4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CERs购买方、经纪人和零售商的类型 碳市场的结构复杂——每个市场都有各自的交易标准。因此,在碳信用交易过程中,有不同的参与者。本部分我们的注意将集中于CERs购买方面。重要的是理解碳减排信用交易的参与各方的身份和性质,以及他们在交易过程中的作用。 从被访问的欧盟买家中,简单的概述了最普遍的购买需求和其他需求(如果可能,我们会介绍每位投资者和购买方、多边或双边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方等的基本需求,以及他们的之间的主要区别)。 本部分会涉及CDM执行的公众基金、世界银行的碳基金/机构,例如意大利碳基金、葡萄牙碳基金、丹麦CDM基金、奥地利CDM机构,也会涉及在中国活跃的CERs买家。 你希望谈判的买家的类型取决于你的碳交易战略的其他因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要想建立良好关系或者为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而建立伙伴关系,你的碳信用买主可能很重要。 从金融角度来说,买家的资信是重要的,能够改善你的项目融资结构,减少项目风险。 CERs的买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机构和市场形式,正如前面概括的那样,因此他们发展不同的方法用于碳市场。那些直接买家——意味着他们直接从某一特殊CDM项目或者一组CDM项目购买CERs——趋向于选择一种主要的碳交易战略。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仍然是简单的买家,委托CDM顾问处理与项目主的关系,如图22所示。 图22 在CERs交易中的参与各方的关系 (资料来源: Enel, Massimiliano Varrucciu, ‘Enel 中国CDM经验’, 北京CDM能力建设课程,2006,11) 4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23 CERs交易的参与方的关系 (来源:Enel, Eliano Russo, ‘CDM ERPA ’, Montreal, 2005) 该战略将中心让位于CDM顾问,所以CDM顾问充当了项目主和买家之间的经纪人,从而控制过程,影响CERs的拥有者,和第三方项目开发方合作或者本身也充当这种角色。该战略可能适合于大规模的CERs买家,因为其需要委派项目开发的代表,且能承担交易成本高所带来的的金融风险,这样可减少买家直接参与减排量的外寻活动。例如,ENEL集团(意大利最大的电力公司),中国CERs最大的买家之一,就采取这种战略。 CERs的买家的另一个可能选择是扮演更加主动的角色,也承担项目开发方的责任(或者与项目开发方具有直接而密切的关系),与项目主进行密切联系。这种模式见图22,顾问在提供技术协助方面保留了较小的作用;买家具有较强优势,是项目的最早建议人和技术转移的提供者,这些因素可能会反映在与项目主的“购碳协议”的定义和谈判中。 目前碳市场活跃的买方 • 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提供资金支持高质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 世界银行伞形碳机构(UCF)建立于2005年12月,集聚多种基金用于购买大量的减排信用 • Natsource温室气体配额汇集中心是一个2亿美元温室气体信用汇集中心,购买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信用 • 核证的减排量单位采购招标计划(CERUPT)提供项目基金用于购买CERs • 减排单位采购招投标计划(ERUPT)购买碳减排量 • 国际金融公司‐荷兰碳机构(INCaF) 购买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 • 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 Re), 在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中,是自愿参加减排行动,减缓气候影响的领导者之一。 4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HSBC 受到关注,在2004年12月,成为第一个达到碳中性的重要银行。他们制定了一项关于能效、绿色能源和碳补偿的三位一体计划。核证的减排量(CERs)和核实的减排量(VERs)都在该银行的考虑范围之内,主要标准是可靠,即补偿项目必须是真正具有额外性的项目。 市场机构/经济人 碳市场机构/经纪人是碳市场中另一个有趣的组成部分,为公司提供温室气体贸易服务。经纪人的服务对象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JI)项目的买家和出售者,可以为其顾客提供碳减排策略咨询服务。他们一般收取%的佣金。 下面是一些经纪人的例子: • 亚洲发展银行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气候变化机构 (REACH) 和丹麦、荷兰和加拿大的开发基金进行合作 • 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成本共享的资助和优惠基金帮助保护环境的基金项目(缓解气候变化是其四个重点领域之一) • 碳经济人Natsource公司、Cantor Fitzgerald/公司、Evolution Markets 有限责任公司 • Trexler 气候和能源服务公司 • 生态证券公司(Ecosecurities) • 有限责任公司 自愿减排市场中的零售商 • Future Forests (英国),一家非盈利公司,是英国最大最早的零售补偿供应商。未来森林公司投资于英国和国际的温室气体补偿项目,吸引了大量私营部门客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未来森林公司在2004年补偿了120,000吨CO2当量,到2006年总补偿量将达到750,000吨。 • PrimaKlima (德国),创建于1991年,是一个非盈利组织,投资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植树项目。然而,3200公顷再造林土地中有2000公顷位于德国。对于其交易,PrimaKlima所要的价格是每清除1吨CO2一次性支付50年的价款,为75欧元,相当于每吨CO2当量 欧元。 • 荷兰的FACE基金会,建立于1990年,原来是荷兰电力公司之间的联盟,用于补偿未来燃煤电厂的排放。在20世纪90年代晚期,该联盟解体,FACE 基金会和Triodos银行合作成立Business For Climate公司。该公司是一个盈利组织,从FACE基金会项目出售减排量给个人、公司和政府。这些项目遵循的标准和经历的认证程序与CDM和JI项目相同。这些项目位于乌干达、马来西亚、捷克、厄瓜多尔和哥斯大黎加。 • Atmosfair(德国)、Climate Care(英国)和MyClimate(瑞士)是补偿提供商的例子,他们提供基于能源的高质量补偿,项目位于发展中国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收益。Atmosfair是一个非盈利组织。有趣的是它作为一个专门开发CDM项目的零售商,为了保证项目具有最佳的可靠性,要求它的CDM项目也满足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 criteria)。其项目包括印度的太阳能厨房、巴西的废物发电项目(计划技术一旦获得充分试验,就要推广到其他地方,进行扩散)。该组织非常年轻,建立于2004年夏季,而2005年1月已经获得45,000欧元的收入,拥有1,500个客户。 Climate Care (英国),是一个盈利性公司,特别之处是它不开发CDM项目,它的目标是产生碳减排,这些减排量不是用于实现国家目标,而是出于对气候变化的关注。Climate Care主 4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要集中于基于能源的项目,这些项目在发展中国家具有较高可持续发展收益。 MyClimate(瑞士)是一个非政府组织, 2002年创立之初是瑞士联邦技术学院(瑞士)的附属机构,专门投资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或能源效率项目。这些项目满足CDM标准和黄金标准。 • EAD环保公司EAD Environmental(美国),通过“可再生能源许可证”和“环境行动许可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补偿电力消费的渠道。其价格范围是5美元‐美元/500 kWh电。其目标客户一般是在美国的东北部,包括大学。 可能的碳融资渠道 “碳融资”是一般用语,指提供给项目资源,用于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短期内是购买碳减排量)。另外,碳融资的目标是找到可能的最低减排成本。在京都议定书和其他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也产生了有价值的新型商品。减排量或者“碳信用”的销售,能有效推动气候友好项目的融资回报。 第一笔碳交易成交不到8年的时间,碳融资在碳购买过程中的义务已经获得迅速成长。现在,有很多渠道可以用于碳融资,例如: • 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 • 核证的减排单位采购招标计划 • 国际融资公司‐荷兰碳机构 •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 温室气体信用汇集中心 • 亚洲发展银行(ADB) • 全球环境基金(GEF) 世界银行的碳融资 “碳融资”是一般用语,指提供给项目资源,用于购买温室气体减排(短期内是购买碳减排量)。第一个碳购买还不到8年的时间,碳购买作为碳融资的义务已经获得迅速成长;自然世界银行也参与了碳融资。 现在,世界银行碳融资单位(CFU)代表参与方管理着11个碳基金和机构:原型碳基金、生物质碳基金、社会发展碳基金、意大利碳基金、荷兰CDM机构、荷兰欧洲碳机构、丹麦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联合国伞形碳机构、欧洲碳基金、森林碳汇合作机构。所有这些基金都是由OECD国家的政府和公司提供的,在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框架下,用于购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尤其是: 原型碳基金(PCF, 4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表 6 原型碳基金的资金提供者 政府 公司/部门/国家 加拿大政府 • 英国石油公司 – 美国石油公司 / 石油/ 大不列颠 芬兰政府 • 日本中部电力公司 /电力/ 日本 挪威政府 • 日本中国(Chugoku)电力公司/电力/ 日本 瑞典政府 • 德国银行 /金融 / 德国 荷兰政府 • 比利时电力公司(Electrabel) / 能源 /比利时 日本国际合作银行 • Fortum / 能源 /芬兰 • 法国燃气公司(Gaz de France ) / 能源 / 法国 • 九州电力公司 /电力 / 日本 • MIT碳基金/ 贸易 /日本 • 三菱公司 /贸易 /日本 • 挪威水电海德鲁(Norsk Hydro) / 石油 / 挪威 • 荷兰合作国际银行(RaboBank ) /金融/ 荷兰 • 德国RWE电力公司 /电力 / 德国 • 四国 电力公司 / 电力/ 日本 • 挪威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Statoil ASA ) 石油 / 挪威 • 日本东北电力公司 / 电力/ 日本 • 东京电力公司 / 电力 / 日本 生物质碳基金(BioCarbon, 7 生物质碳基金的参与方 政府 公司/部门/国家 加拿大政府 • 法国国际发展机构/ 国际开发 / 法国 意大利政府 • 生态碳(代表莱斯利投资有限公司)(Eco‐Carbone as representative of Lesley Investments Ltd.)/ 项目开发/ 法国卢森堡公国政府 • 日本出光兴产有限公司/石油/ 日本 西班牙政府 • 日本石油开发有限公司/石油/ 日本 爱尔兰政府 • 住友化学公司/ 化工&制药/ 日本 • 住友联合电力公司/电力/ 日本 • 日本三得利公司 / 食品和饮料 / 日本 4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日本钢铁联盟/钢铁业 / 日本 • 日本冲绳电力公司./ 电力 / 日本 • 东京电力公司/ 电力 / 日本 • Natsource 生物碳基金II 投资公司/ 美国 • 瑞士先正达(Syngenta)可持续农业基金会/ 瑞士 • 零排放碳信托/ 西班牙 社会发展碳基金(CDCF, 8 社会发展碳基金的参与者 政府 公司/部门/国家 奥地利政府 • 德国巴斯夫集团(BASF)/国际开发/ 化学 / 德国 加拿大政府 • 大和SMBC证券/ 金融/ 日本 丹麦政府(丹麦碳基金) • 葡萄牙国家电力公司/电力/ 葡萄牙 意大利政府 • 西班牙国家电力公司/ 能源 / 西班牙 卢森堡公国政府 • 日本富士公司/ 化学 / 日本 西班牙政府 • 西班牙天然气公司/ 能源服务 / 西班牙 比利时中北部行政大区政府 • Göteborg Energi AB公司 /能源服务/ 瑞典 荷兰政府 • Hidroeléctrica del Cantábrico公司 /电力/ 西班牙 比利时瓦隆族区政府 • 日本出光兴产/ 石油 / 日本 •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开发机构 / 德国 • 新日本石油公司/ 石油 / 日本 • 芬兰劳塔鲁基钢铁公司/炼钢业 / 芬兰 • 挪威国家电力公司碳投资公司/能源/ 挪威 • 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石油/ 挪威 • 瑞士再保险公司/ 保险 / 瑞士 • 冲绳电力公司/ 电力 / 日本 意大利碳基金(ICF, Cementerie Aldo Barbetti . (水泥生产厂家) • Endesa Italia .(电力公用事业公司) • Enel Trade (电力公用事业公司) 5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ERG .(能源和石油部门经营公司) • Italcementi . (意大利水泥生产公司) • . .(电力公用事业公司) 从该基金,参与方会获得与他们的贡款额成比例的减排配额。另外,意大利碳基金从下面的项目购买减排信用. • 可再生能源,尤其是中小型水电厂、风电场、热电联产工厂和生物质能项目 • 农业和城市废弃物的管理 • 能效改进 • 温室效应潜值高的气体减排(N2O 和 HFC23) 项目的批准由意大利碳基金的参与者决定。按照地区和技术对基金分配进行预测,分别见图23和图24;预计到2012年总减排量可以达到14,600,000吨CO2当量。 图 24 意大利碳基金在各地区的分布(来源:世界银行) 图 25 意大利碳基金在各种技术的分配(来源:世界银行) 荷兰欧洲碳机构( 5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项协议,委托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作为荷兰欧洲碳机构的受托人。 该机构的总资本有5600万美元,计划购买1000万吨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另外,预计该机构也会激励私人资本流用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参与者的联合履约知识,把碳融资作为一种工具减少京都义务的执行成本。 丹麦碳基金(DCF, 西班牙碳基金(SCF, 可再生能源,包括中小型水电项目和风电项目 • 用于热电联产的生物质和农业废弃物产品,例如水稻壳、甘蔗渣、造纸厂残余物 • 城市废弃物管理 • 工业过程改进 该基金成立时使用的是西班牙政府提供的融资渠道,现在向西班牙公共和私营实体开放申购;私营部门参加该基金的最低供款额是250万美元,可以分年支付。目前为止,西班牙碳基金的总资本额达到了亿美元。 西班牙碳基金的参与方见表9。 表 9 西班牙碳基金的参与者 公共组织 私营公司/部门 环境部 • Abengoa, . / 能源 经济和财政部 • Azuliber 1, ../ 陶瓷业 • Cementos Portland Valderrivas, . / 水泥生产企业 • Compañía Española de Petróleos, . /石油 • Endesa Generación / 电力 • Enel Viesgo Generación, . / 电力 • 西班牙天然气公司(Gas Natural SDG, .) / 供气 • Compañía Española de Petróleos, . /石油 • Hidroeléctrica del Cantábrico, . / 能源 • Iberdrola Generación, . /电力 • 西班牙水泥制造协会(Oficemen)/水泥生产企业 • 西班牙雷普索尔YPF公司/石油 • Unión Fenosa Generación, . /电力 5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伞形碳机构(UCF, 森林碳合作机构( 欧洲碳基金(CFE, 欧洲碳基金直接面向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私营部门。出售的碳信用的项目需要合乎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机制,也要满足欧盟减排计划,以方便私营公司的参与,实现欧盟为其制定的减排要求。减排量可以用于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也可以用于其他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不论是管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 欧洲碳基金的参与者有: • Fondo Portugues de Carbono, 葡萄牙 • 爱尔兰政府 • 卢森堡公国政府 • 比利时佛兰德区政府 再加上能源部门的私营公司Statkraft公司。 总的来说,世界银行碳基金购买自愿的减排量(VERs)/核证减排量(CERs)。要获得这些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基金参与方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 世界银行对碳融资的最低项目要求 项目类型 减排的温室气体应是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气体(CO2, CH4, N2O, HFCs, PFCs, and SF6); 非附件1国家的造林和再造林项目,附件1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森林的项目充分的减排量减排量要大,足以形成可行的CDM项目;对小规模项目,最低要求是每年减排50,000吨CO2当量。有竞争力的参与者和清晰的机构安排 技术经验丰富、良好的项目开发方,具有明确的职能分工 合法的项目安排,例如,项目主、经营者、项目参与方之间以及和第三方(例如:购电协议、所有权协议、水权)的协议类型是否合法。 可行的商业和运作模型,以帮助减少交易成本 5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项目扩大的潜力 中介的参与,这些中介能够在本地投资、捆绑和实施与项目相关的CDM服务 东道国批准京都议定书 东道国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或在适当的时候表达了批准京都议定书的意愿了吗?应该识别执行项目所在的地方。预计的计划 项目应该在2008年1月前能够实施。 合理的融资结构 项目发起人和合作人具有良好的融资状况 项目的融资落实越快,其选择的机会越好 项目的技术概况 项目应该是可复制的或者有利于国家的技术转移; 应用的技术必须能够在非项目所在国能够应用,并且能实现商业运行; 项目申请应该包含过去技术应用的案例,以便证明其具有商业可行性 预期的环境收益 提供证据证明该项目对基准线或参考情景具有额外性,后者要能够代表该国可能性最大或者通常的情景. 世界银行集团的安全政策 银行集团具有一个完善的强制性的安全政策,对所有世界银行运行都适用,得到了广泛而良好的实践。项目必须符合这些安全政策和东道国的所有可持续发展政策。 能对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是由东道国确定的。对于一些终端项目来说,可以将碳融资所获得的一些收入再投资在东道国社会,从而做出贡献。 - 申请的提交 作为项目周期的第一步—PIN筛选,请将项目概念文件(PIN)和其他附加文件发送到projects@。 值得注意的是PIN文件作为第一次筛选,会给申请者提供反馈。在这个阶段,纯粹是项目意念的交流,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履行法律义务。经过项目审阅,在适当的时间会提供评述。 - 融资 不像世界银行开发的其他产品,世界银行碳融资部门(CFU)不向项目提供借贷或者资助,而是签订合同购买减排量,类似于商业交易,一旦获得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核实,就会每年或定期支付。而且,碳融资部门不会对项目的基准线成分提供债务、股权融资。项目的基准线部分需要从其他渠道融资。 5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荷兰CDM机构 该CDM机构也是由世界银行和荷兰在2002年5月签订协议而建立的,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够产生潜在的碳减排信用的项目,这些碳信用需要满足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清洁发展机制。 该基金从以下几种项目中购买减排量:(i) 可再生能源技术,如地热能、风能、太阳能和小水电; (ii)清洁、可持续的生物质技术(不包含废弃物); (iii)能效的提高;(iv) 化石燃料转换和甲烷回收技术; (v) 碳截存。 目前为止,基金的总资本额大约是亿欧元,相当于3100万吨CO2。 CDM机构的项目流程有点不同于世界银行管理的其他碳基金或机构。 ‐ 项目申请的提交 现在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随时都在向下面的中介组织提交CDM项目申请,这些中介组织和荷兰政府签订了协议。 • 荷兰Rabobank银行,致力于食品和农业综合企业。(合同人:Ms Jenneke Segers ,@ • 国际融资公司(IFC),合同地址:carbonfinance@,请注明国际融资公司‐荷兰碳机构(INCAF) •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合同地址:helpdesk@,请注明荷兰清洁发展机构(NCDF) • CAF,专门从事拉美和加勒比海的项目(合同人:Jorge Barrigh, JBarrigh@) • 社会发展碳基金(CDCF),从事最不发达地区的小型项目(合同地址:helpdesk@, 注明 CDCF) ‐ 合格项目 合格的CDM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和生物(清洁)能源;能源效率改进;交通改进;从废弃物垃圾的收集和利用甲烷、煤炭等化石燃料转换成低碳资源(如:煤变天然气)。 除了由世界银行管理的碳基金和机构外,还有许多其他碳基金,例如: 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JGRF, 5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该基金由Natsource资产管理公司创办,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用于完成减排限制。作为一个“买家汇集中心”,该中心集中了参与者的购买力,可以管理大规模的履约工具的实施,这些履约工具是在京都议定书下,基于项目的机制所产生的。 自从2005年10月,Natsource资产管理公司结束了温室气体信用汇集中心,从26个参与者获得了亿欧元(亿美元)的减排承诺。 该计划的参与者经营的是欧洲、日本和北美最大的消费产品、制造业、能源和公共事业公司,市场总资本额达到3000亿美元。该基金侧重的项目包括农业、能效、无组织排放、工业加工、可再生能源、碳截存和交通,地域包括非洲、中亚、东欧、拉丁美洲、东南亚和大洋洲。 基金的详情请参看Aline Ribas 在aribas@,或者有关网址: 从JI或CDM项目购买减排信用,对基金和机构投资; • 对一些非实质性的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例如基准线研究等。这些服务对JI或CDM项目是必要的。 2003年Kommunalkredit Public Consulting (KPC)受托代表奥地利农林、环境和水管理部对该计划进行管理。购买总量现在已经达到450万吨减排量。 该计划的有关特征是: 5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AAA 级购买方 • 与政府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关系良好 • 灵活,客户导向 • 合同价值的支付比例达到50% • 对项目开发的融资支持 丹麦CDM计划( 通过购买核证的减排量,有助于完成丹麦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 促进技术转移和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 促进丹麦公司在CDM市场上的合作 • 通过改善发展中国家的机构和能力建设,扩大CDM市场 换句话说,CDM计划不仅致力于通过丹麦官方在精选的国家所进行的直接的项目开发;也致力于通过国际基金(例如上面所提的由世界银行管理的丹麦碳基金)间接购买CO2信用。 丹麦CDM计划涵盖了广泛的有潜力的CDM项目。原则来说,各种CDM项目申请都会加以考虑。高质量且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作用的的项目是该计划的特点。 另外,该计划把项目准备阶段的融资和CO2信用的购买结合在了一起。结合CO2信用的购买,通过招募当地或国际的项目开发方,该计划能对项目开发和融资提供支持。 全球环境基金(GEF)(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最活跃的买家 按照DNA提供的信息,目前活跃在中国市场的买家列于附件2。表10列出的是前15名。 表 10 在中国市场上活跃的买家 (来源: 前15名买家 项目数 益可环境集团 (Ecosecurities) 146 IBR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55 5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前15名买家 项目数 Agrinergy公司 41 Cargill 国际集团 40 英国EDF 贸易有限公司 38 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 38 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 34 英国排放贸易公司 34 国际能源系统集团 28 Kummunalkredit 25 碳资源管理公司CAMCO 20 Noble Carbon公司 20 三菱UFJ 证券 18 丹麦外交部混合信贷局(Danida) 18 三菱公司 17 正如所提到的,中国的CERs的买家也使用在其他碳市场的运作方式。一般情况下他们偏爱直接购买以便以经济的价格从项目主那里购买到某一项目或者一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CERs的买家可能设置项目开发方或简单地委托CDM顾问处理与项目主的关系。反过来,CDM顾问会给CER买家和项目主提供技术支持(例如:准备项目概念文件PIN和项目设计文件PDD、组织商务会议、申请CDM批准,等),使项目获准成为CDM项目。 在最近两年,中国对CDM越来越熟悉,不论是中国政府还是工业部门都意识到了京都议定书的灵活履约机制所带来的机会和优势;因此,中国的碳市场成为世界上最活跃的CERs市场之一。实际上,许多CDM咨询中心和机构诞生在这种CDM繁荣之中;他们充当了项目主与购买方之间的经济人,控制着交易过程,影响着CERs拥有者,与第三方项目开发方合作或者本身就充当这种角色。 目前,由于语言障碍,大多数项目主或者开发方喜欢雇用专业的CDM顾问而不是直接与CER项目主沟通。对于CERs购买方来说,与中国CDM顾问的合作在其中国的碳市场战略中起着核心作用。 更多信息 • 世界银行和国际排放贸易协会 (2007), “2007年碳市场的状况与趋势”,可以从下面位置下载: Elizabeth Harris, 自愿碳市场:市场情况的现状和未来,和发展收益的含义, 2006 • 下面的网站提供了有关碳价格和趋势的最新信息: o 点碳咨询公司(碳价格预测和温室气体贸易市场分析): o Climate‐L (致力于气候变化政策和问题): 世界银行碳融资部门: 5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碳排放信用交易策略 为碳排放信用交易项目制定策略,需要对该项目及整个碳交易市场的各个方面进行谨慎细致的思考。各方面的因素可能会不断发生变化直到项目结束。无论该项目利用清洁发展机制或在自愿减排市场中进行,其类型将会都对所采取的策略产生影响,具体表现在风险预测、交易成本及信用价格等方面。此外,项目是否达到黄金标准以及项目促进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将影响策略的制定。以上因素将决定参与交易的买方的类型。除此之外,考虑买家提供的专家意见、技术及信誉(有利于吸引额外资金)也很重要。交易的时机选择与现金流情况密切相关,但推迟交易可能导致价格升高。降低项目风险是交易策略的主要目的。与具有负面形象的伙伴合作会提高项目风险。最后,定价机制的类型也可有多种选择,如基于固定价格的提前支付交易、基于物价指数变化的期货交易等。买家的风险承受能力将成为抉择的关键。 交易时机的选择依赖于融资需求,但是销售时段会影响销售价格。例如,在项目尚未完成时出售期货将给买家带来额外的风险,因此价格会相对便宜,且附带有相关的保险及相应的惩罚条款。同时买家还需预测未来市场的价格波动。这类交易期货的合同被称为“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当然,某些项目经营者的风险预测比较高,这将直接决定期货交易成交与否并影响交易的价格。一个影响碳排放信用额度价值的重要因素是生产这些额度的成本,或称交易成本。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通常会产生更多的交易成本及更高的风险。 上面的章节讨论了许多在减排项目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财务问题及相关思考。这些问题将被归纳成许多类别,在本节中进行概述。通过分析每个类问题,形成交易策略,最终使收益得到优化。注意顺序不是固定不变的,制定碳排放信用交易策略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只有在交易结束时,策略才最终完成。 碳排放信用交易结构 伴随一笔碳排放信用交易发生的是碳所有权的转移。这些交易在履约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中都遵循基本相似的过程。在碳排放信用交易市场中存在以下几种基本的交易结构。 现货市场交易 基于固定价格的期货交易 基于浮动价格的期货交易 未来交付碳排放信用的预付款交易 未来交付碳排放信用的期权交易 前三种结构目前较多使用于碳排放信用交易市场。 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现货市场交易的发生条件是实际存在的、并已经核证的碳排放信用发生转移。由于碳排放信用已经成功产生,并通过了碳审核组织核证,因此买家承受的风险很小。此类交易有能力提出最高的价格。现货市场交易从2005年起适用于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当时第一批核证减排量被注册并核准。这种核证的减排量交易也被称为“次级市场”核证减排量交易。其特点是买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相对较低的风险进行一种“货品”交易,该“货品”即为排减量。随着此类交易金融市场基础的发展,以及待交易的核证的减排量的增长,核证的减排量的次级市场逐渐出现。在自愿减排市场中,由于碳排放信用不需要核准,其现货交易可能早于次级市场出现,但是自愿减排市场中的透明度有限。 5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来源:CLIMATE FOCUS, , las Indias, 碳排放合同-成功的谈判和平衡的合同,2007) 期货交易是最普遍的交易形式。期货交易即为承诺在碳排放信用产生时,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该信用额度的交易行为。有时期货交易允许也预付,使得项目开发者预先获得部分资金保障,如果到期不交付碳排放信用可以实施处罚。 碳排放信用交易的风险、价格和交易成本 碳交易中有关风险的关键问题 大多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需要安全保障和财政担保,后者由《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提供或者来自期货交易中预付款收入的一部分(参见中关于《减排量购买协议》的内容)。为了优化收益,需要明确核证减排量交易的风险的本质,并且制定具体项目的风险计划,该计划应综合考虑下文将要讨论的各项碳交易项目风险。同时需要了解并思考市场价格的波动,时刻关注新的政策动态以及与之相关的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 项目的风险是与碳排放信用价格相关的,因为如果项目失败或经营情况不佳,可交易的信用额度和交易时间都会受到影响。另外,开发减排项目本身也具有特殊的风险。其风险的大小则取决于项目类型,即是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或自愿项目。 9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要求采用清洁发展机制注册的方法、形成项目设计文件(PDD)、确认合格性、东道国批准、注册、监测和减排量核实。 9 自愿项目:要求确认方法的合格性、监测和减排量核实,以及其他由买家提出的具体要求。 以上项目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会导致碳排放信用无法获得。例如,如果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不能得到东道国指定国家机构的批准,碳排放信用就无法获得。如果一个自愿项目的合格性未得到确认,碳排放信用同样无法获得。因此上述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导致整个项目失败的风险因素。 在碳交易市场中,不同的买家和金融家对交易回报的风险预测不同。政府、基金及零售买家与一般私营机构、套期保值基金买家相比,更愿意为项目提供前期的资金支持。多边的金融机构可能更愿意在项目的早期进行期货交易,他们的价格相应的也较低。购买量和价格的差异也会导致买家的风险预测结果各不相同。因此关键的因素是使碳排放信用买家和碳排放项目开发者的目的相匹配。 6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最后,让我们来观察现货市场和期货合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它们是碳交易市场中最常见的交易形式。 如果不需要通过融资来完成碳交易项目,可以考虑在现货市场中直接出售碳排放信用,因为这样可以使收入最大化。但首先需要检验该项目是否符合前文所述的附加性要求。 期货交易的价格通常是考虑交易发生时项目中剩余的风险值而确定的。在履约市场中,碳排放信用获得的风险越高,买方愿意接受的价格就越低。这是因为如果买方在某一指定时间不能获得这些碳排放信用将会受到处罚。价格竞争在零售的补偿贸易市场中较为缓和,这是因为在此市场中买方较少受到时间因素的限制,而且其购买目的通常与未来发展及伦理因素相关。由于零售市场中的透明度有限,其价格与风险之间的关联也不是非常的明确与直接。 简而言之,总结和比较两种碳排放信用交易形式的风险,结果详见表11。 表 11 两种碳排放信用交易的主要风险 期货合同 现货市场合同 融资 可以预付款; 《减排量购买协议》可以提供担保 市场和价格风险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卖方承担 现金流 决定于卖方何时愿意出售其核证安全,可预测 的减排量。 股市行情看涨可使卖方获利。 交付风险管理 现货交易的核证减排量没有风险。卖方应谨慎进行交付担保或接受处罚。开发者承担项目未获得或少获得预付的核证的减排量具有风险 核证减排量的风险 与买方的合同个别协商长期承购协议和融资协议 高度标准化的现货市场合同 定价 协商的期货价格同时能够反映交易合现货交易价格的制定取决于交易同签署时项目双方的风险分担和期望。发生时核证的减排量的价值 (来源:CLIMATE FOCUS, , las Indias, 碳排放合同-成功的谈判和平衡的合同,2007) 定价 由于不同的交易结构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分配不同,碳交易市场不存在单一价格。其价格取决于特定项目风险的同时,也取决于碳减排量的价格,即在履约国减少碳排放量的边际成本。目前最流动、透明的碳交易市场是欧洲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各欧盟成员国正在全球范围内倡导遵守气候变化政策,因此一般引用的碳排放信用价格通常为欧洲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市场价格,其他价格来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市场或自愿减排市场。京都的允许排放量市场,即京都政府允许排放量,更加不透名,因为其交易价格很少向社会公布。 而且,符合《京都议定书》的碳排放信用价格通常高于一般非自发市场,这有两个原因。其一,只有符合《京都议定书》的碳排放信用可以用于国家的京都减少排放量的目标;其二,由于碳排放信用的国际意义,碳排放项目的开发者或信用额度持有者通常需要满足合格性确认、监测及减排量核证等许多要求。 作为参考: 欧洲排放交易体系价格可以通过查阅PointCarbon 的新闻日讯获得。(). 6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自愿减排市场价格可参考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中的价格及零售在一些中介机构网站上的交易价格。(参见本书节的参考列表) 要确定未来碳排放信用的价格是很困难的,目前其价格的可变性很高,由此也反映出目前的碳交易市场还很不成熟,例如从2005年到2006年间,核证的减排量的交易价格从每公吨二氧化碳4欧元到24欧元不等。在一定程度上,如此剧烈的价格变化也会使项目产生不同水平的风险。(参见本书节)。理论上,核证的减排量的平均价格应该接近附件B中所列国家的减排量的长期边际成本,但是由于目前只有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操作相对完备,因此现行的价格标准是由欧洲排放交易体系制定的。因此,推荐在买方、经纪人、政策谈判代表以及那些跟踪市场变化及国际气候变化的个人或机构之间建立联系,同时也可通过本手册提到的网站时刻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变化。 减少碳交易项目风险的非价格手段 针对碳交易项目本身存在着碳排放信用的获得风险,除了接受低价格,还可以选择其他非价格方法来减少项目风险。如利用碳交易项目保险来减轻项目中的残余风险,或者对开发者进行组合(持有碳排放信用额)。另外,也可以与当地社区分享用于减排的资金,利用当地的满意和劳力降低地方项目审核时的风险,确保项目达到该国的可持续发展标准。与社区分享用于减排的经费还能够提升机构形象,并为项目提供激励。 使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或自愿减排项目遵守黄金标准,可以明显降低项目的风险(详见本书节)。如果一个项目符合黄金标准,一种溢价评级,则它很可能也符合清洁发展机制或自愿减排项目买家的各项要求。这种预先筛分可以在项目周期的各个环节降低项目的风险。 交易成本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自愿减排项目均会引发超出正常项目计划成本的额外费用。这些费用称为交易成本,它们被用于获得碳排放信用的产生和确保碳交易顺利进行。交易成本可能发生在一个项目周期的7不同阶段——详见下表。其中包括注册前成本和注册后成本。注册前成本用于以下活动:形成项目概念和设计书、确认项目合格性、项目注册以及获得东道国批准。注册后成本包括监测成本和减排量核证成本。交易成本因项目类型、规模的差异而不同,还与核证或核实的减排量的是否获得有关。小型项目的交易成本通常比大型项目少20%~40%,数额在45000美元~90000美元之间;大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交易费用通常在60000美元~200000美元之间。具体的交易成本评估数据参见表12。 表 12 交易成本评估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周期 估算交易成本(美元) 60,000 – 180,000 项目准备(包括项目评价、项目设计书准备、形成碳排放信用交易协议视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及项目所需的专门技术和专家意见而等,这些内容通常由咨询公司完成) 定,同时还要考虑本地及国际咨询机构的参与程度。 15,000 – 25,000 确认合格性 (由指定的经营实体) 注册费 (由执行委员会) 核证的减排量不大于15,000 ton时,收取美元/ton; 注册费是用于支付第一年达成的 7 最新数据请查阅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即将出版的《构建清洁发展机制的进展评价》,联合国发展计划署,2006年3月。 6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减排量的预付款,该资金来源于 当核证的减排量大于15,000 ton时,收取美元/ton SOP‐Admin (用于支付行政开支最高注册费用不超过350,000美元;如果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在的收益分额); 应从用于支付行政计入期后的期望年均减排量低于15,000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时,可开支的收益中扣取。 以免收注册费。 监测成本视项目规模和试样抽取需求而定,同时与监测方法和监测强度有关。进行中的减排量核证 (由指定的视项目规模和复杂性而定,单笔核证费用为15~25,000美元不等。 经营实体) 颁发费费用计划,只有收到用于支付行政开支的费用时方可生效 (由执行委员会按照及时注册) 适应税 (由执行委员会2%的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协助支付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 家的适应费用 一些国家要求获得项目中的一部分核证的减排量以换取批准函。 税(由东道国) 在中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征收的税包括:HFC23 65%; 一氧化二氮30%;优先领域及其他2%。税收主要用于与气候改善相关的活动。 在清洁发展机制中应用“法律案例”模式,使已经存在并经核准的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可以被应用于其他相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此举可以明显降低项目的交易成本。如果没有已经认可的方法作为参考,在项目中探索发展新方法的成本是相当可观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交易成本几乎是自愿减排市场项目的两倍——具体比较参见下表。此外,如果项目产生的碳排放信用额度较少,其交易成本将成比例的高于产生的碳排放信用额度较多的项目。(见表13) 表 13 清洁发展机制与自愿减排市场的对比 清洁发黄金标准非清黄金标准清洁8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要素自愿减排市场 展机制 洁发展机制 发展机制 形成项目设计书 √ √ (较CDM便宜)√ √ 保护碳排放信用买家 √ √ √ √ 公共程序 √ 视计划而定 √ √ √ (较CDM便宜,指确认合格性 √ 定的经营实体不是√ √ 必需的) 批准 √ 不适用 √ √ √ 内部黄金标注册 √ 不适用 √ 准注册 用于支付行政开支的费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 适应税 √ 不适用 不适用 √ √ (较CDM便宜, 监测 √ 指定的经营实体不√ √ 是必需的) √ (较CDM便宜, 减排量核证/颁发指定的经营实体不 √ √ √ 是必需的) 8 选自SSN清洁发展机制工具包指南和益可环境公司,2002,PCF,COP 8,边会,新德里,24/10/02 6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经纪人佣金 如果雇佣经纪人的话 √ (较少负有法律责法律和合同事项 √ √ √ 任的,自愿项目) 用于可持续发展的收入 √ √√ √√ 政府特别税收 有可能*可能性低 可能性低 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收入,中国政府制定的税收为:氟利昂 65%; 二氧化氮 30%;优先领域及其他 2% 碳交易项目类型 碳排放信用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类型的项目产生。包括清洁发展机制、黄金标准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市场项目等,后者可能不符合任何一种标准体系。项目类型的选择会决定一系列项目要素,包括:用于设计和准备的交易成本、碳排放信用的价格、项目能够吸引的买方类型(履约或补偿),以及项目的风险评估等。 碳排放信用的价格的影响因素如下: 信用交付时存在的风险; 测量及核证减排量所用方法的有效性和标准程度; 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现行的碳交易市场的价格变动。 交付风险和市场价格是对等的,符合黄金标准的核证的减排量价格最高,其次是核证的减排量或符合黄金标准的审定的减排量,最后是审定的减排量。交易成本与价格类似,符合黄金标准的核证的减排量价格最高,其次是核证的减排量、符合黄金标准的审定的减排量,最后是审定的减排量。另外,碳排放信用额度较小的项目的单位交易成本最高。凭经验方法,年产量低于20000当量碳排放信用的大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将面临交易成本高于项目收益的风险,该状况同样适用于年产量低于8000当量的910小型项目,因此将若干小型项目打包成一个大型项目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打包:将大量同类项目集合成一个项目予以处理以降低交易成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同类项目必需来自同一地区并且处于相似的发展阶段,并由一个专门机构对它们进行整合。 在为项目选择最适合的类型时,不仅需要考虑所涉及的财务问题,同时应考虑项目涉及的信誉问题、项目的金融杠杆作用、项目母公司或主要投资人要求的信用类型、以及项目在政策游说中的作用。 交易时机和交易风险对核证减排量价格的影响 交易时机的选择与项目的融资需求、项目的风险水平以及项目所有者的经营目标及对市场的信心密切相关。即使项目所有者进行企业内部融资,项目融资也会产生财务成本。由于资金来源不同,项目所有者应综合考虑成本和融资条件。较早的项目交易能够确保项目早期的融资,但是也意味着失去了获 9 De Gouvello and Coto (2003) 引自非洲实践 非洲的碳减排金融——一本投资者指南(2006) 10完整的定义参见 6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得较高碳排放信用价格的机会,因为这种可能性通常通过后期的谈判获取。换言之,卖方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早期不可能指望通过谈判为核证的减排量获得较高的价格,因为这时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整个项目的风险支出太高。从核证的减排量的需求方考虑,最常见的买方策略之一即为了获取较低的价格,在项目前期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者或所有者签订合同,但是一旦项目没能如计划顺利进行,买方将面对到期不能获得信用的高风险。使用这类策略必然会获得比现货市场低的多的碳排放信用价格。相反的,从核证的减排量供应者的角度看,如果卖方能够独立完成整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各个环节并成功注册,则卖方即可获得合同优势,并有能力降低不能到期交付的风险,从而能够要求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其核证的减排量。 能够立刻移交的核证的减排量不会对买家构成风险,因此可以在现货市场中取得很高的价格。但是,如果一个项目不能吸引到低成本的融资,或者在早期根本就找不到融资来源,那么预售大概是最好的选择了。同时,项目所有者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很重要。碳交易的目的也是多样化的,一份可靠的碳交易合同可以作为给投资者或债权方的项目担保;也可以显示对项目的信心以及有关公司或政府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的主动姿态。 图25表明通过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若干特定风险因素内部化,可以将核证的减排量的价格降低到一个“风险调节”水平。考虑识别以下几种主要的核证的减排量的交易风险,其中某些因素是较难测量的: 1、注册和核证的减排量的颁发风险。到期不能交付核证减排量的风险,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目将不能被注册。 2、运营风险。此类风险涉及项目实际交付的核证减排量不足的问题。例如,在项目设计书中高估了项目的核证的减排量,或者由于某些违约行为使项目到期时实际可交付的核证的减排量大幅下降。截至2006年底的可得到的实际数据证明,注册项目的核证的减排量被高估了,仅完成项目设计书的50%。 3、商业交易方风险。这是由于买方或卖方不遵守他们的合同义务带来的风险。 4、碳交易市场风险。这类风险涉及核证的减排量在履约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反映出碳排放信用价格随着市场变化的波动。假定参考价格是目前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价格,其价格波动也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经营者构成显著的风险。 图 26 碳排放信用交易中风险对价格的影响(来源:UNEP,2006) 减少清洁发展机制的风险 在项目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并获得可靠的融资担保之前,减少清洁发展机制的风险将会是一个持续困扰的难题。你需要不断寻找减少风险的机会,同时还要防止你的金融伙伴或其 6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他合伙人釜底抽薪,相反的,你总是希望找到优质的金融伙伴。针对交易中主要的风险因素,发展出一些具体的减少风险的手段,虽然其中一些的效果也具有不确定性。一些风险管理手段列在下面的表14中。 表 14 清洁发展机制风险及相关的防范办法 风险类别 减轻风险的手段 管理此类风险是非常困难的,一般来说与《联合国气候 京都/清洁发展机制过程 变化框架协议》的执行委员会及指定的各国权威机构建 核证的减排量的注册风险(注册延迟、注册失败、核证的减排量计算、立直接有效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减少彼此误解基准线风险、《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的几率。同时雇佣精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操作的专业咨协议》政策)询顾问也可以降低风险。 批准函 通讯形式 颁发风险 项目风险 谨慎的经营 特殊权限问题 报告要求 对东道国进行尽职调查 商业交易方问题 (买方可靠度,资产 限制其他项目参与者 负债表) 信用支持,重大不利变化条款 批准/遵从国家法律 尽职调查和信用分析 操作风险 《减排量购买协议》规定核证的减排量的颁发管理及 核证的减排量的颁发 颁发机构 经营 经营业绩保证书 /交付风险 由第三者保存附带条件委付盖印的契约 核证的减排量获得失败/未颁发 此外,这些风险应通过下述方法管理: 项目参与者分配 在开发设计过程中持较为保守的态度; 交付方法 支付款 适当的契约性手段 ; 不可抗力 对技术及当地工作框架进行信息深化 附属协议的兼容性 遵守附属协议 (例如,一件事在合同A中是不可抗力,则在合同B中也应是不可抗力。) 碳交易市场风险(市场的不稳定性,核 明确碳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欧洲排放交易证的减排量的限制进入上限风险,独立体系及清洁发展机制市场上的波动都需要被监测,新交易日志,热空气) 项目成员(如俄罗斯和乌克兰)需要被理解。现有的欧盟市场价格数据显示现有价格极大的不稳定性,买 2012后的不确定性 卖双方需要通过采取《减排量购买协议》中的契约性手段降低风险。 在交付时,买卖双方可能达成任何价格,无论是固定价格,或与未来欧盟排放许可权的价值挂钩的价格。一个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折中的办法即建立一个核证的减排量的底价,以保证卖方能获得最低收入,同时确定一个核证的减排量密封价格,以限制买方付出的最高价格。 6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定价机制关系和《减排量购买协议》谈判的关系 如何在《减排量购买协议》中为碳汇定价取决于与之相关的风险,如上文提到的,也取决于经营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准备承受什么水平的风险,这与所处的财政状况密切相关——很多卖方反对风险)、对市场的看法以及整个项目的财务结构。定价方式有多种选择,如基于固定价格的全额预付、或与某市场(如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指数价格挂钩的交货付款、或某几种价格方式的混合体。 随时要求加速现有—参 – 《 着碳交易市场的成熟,越来越精密的定价机制将会逐渐产生。定价可以减少风险,同市场的发展。 ————————————————————————————— 考: SSN 工具包指南,一本实用的清洁发展机制介绍读物 , , UNIDO –清洁发展机制: 非洲实践 非洲的碳融资——一本投资者指南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碳机制,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名为《推动碳融资》的指南 适合小型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附加价值在哪? 埃米莉·泰勒,SSN 2006年2月:亚洲国家指南 Nevitt, P (1995) 项目融资 第六版 欧洲货币丛书 《减排量购买协议》(国际排放交易协会修正模板) 《减排量购买协议》是符合《京都议定书》的交易中用于在买卖双方之间转移碳排放信用的最基本的合同文件。买方支付卖方现金以获得碳排放信用,从而被允许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制定了该协议的各项标准。 《减排量购买协议》用于管理碳排放信用的买卖,起草该协议需要综合下表中的各个因素。与其他购买协议一样,《减排量购买协议》是一个用于记录证明碳排放信用交易的合同。 减排量购买协议》应用于许多情况: 单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不在附件1中的国家独立开发项目,并出售核证的减排量。 与东道国项目开发者的远期协议 现货协议 6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用于财务文件中,包括用于部分支付CERs的负债融资合同,或作为CERs税收返还的产权投资的投资协议 无追索权PF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购买协议》必需满足融资者的要求 《减排量购买协议》的内容较倾向于保护买方的利益,因此应该进行认真评审。一部结构紧密、法规健全的《减排量购买协议》应该使买卖双方风险均摊。图25是《减排量购买协议》所包含内容的示意图,这些内容都已在上面的章节中讨论过了。 图27 《减排量购买协议》的输入 更多的《减排量购买协议》案例,参见附件3中国际排放交易协会提供的模板: ( 参考资料: SSN 工具包指南,一本实用的清洁发展机制介绍读物, , UNIDO –清洁发展机制: 非洲实践 非洲的碳融资——一本投资者指南: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碳机制,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名为《推动碳融资》的指南 适合小型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附加价值在哪? 埃米莉·泰勒,SSN 2006年2月:亚洲国家指南 Nevitt, P (1995) 项目融资 第六版 欧洲货币丛书 国际碳排放量交易公会提供的案例, 6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通常对可持续发展具有很高的贡献,但这些贡献经常被碳交易市场所忽略。零售补偿贸易市场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制定了诸如黄金标准等行业标准来更好的发掘这种价值,并建立了衡量可持续发展贡献的标准。 在早期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政治谈判中已经明确,无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急需具有成本效益的策略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从而降低全球导致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京都议定书》,作为《公约》的主要工具手段,建立了具有成本效益的清洁发展机制,它允许投资者购买碳汇以获得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减少量,同时东道国获得投资,该资金用于可持续发展建设。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在过去20年中经济快速发展,中国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在全球总量中的比例在逐年增长。虽然正在快速的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的能源需求仍然主要依赖煤炭供应,它是含碳量最高的矿物燃料。在中国每年的能源消耗中,煤炭提供的能量约占70%,是中国排放的温室气体的最主要来源。持续增加的温室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排放量使中国迫切需要清洁技术和更有效的排放处理技术。清洁技术可以有效降低导致城市烟雾和酸雨的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同时也在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针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制定的国际公约的一部分,清洁发展机制有希望通过帮助中国从国际上获取清洁技术,从而降低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许多人相信,如果能够恰当地执行,清洁发展机制有能力协助中国逐渐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无论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或者解决各类环境问题,都与中国本国的切身利益相一致,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全球温室效益问题。清洁发展机制可以协助中国达成上述各类目标,通过与发达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吸收海外投资及公共资金用以补充中国本国的能源及环境建设项目投资,同时获得先进有效的新技术用以减轻使用矿物燃料带来的环境污染。 虽然,项目开发者和各利益相关方都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但这并不是碳汇买家的根本目的。他们的兴趣在于获取具有成本效益的碳汇的所有权,因此能产生较大减排量的项目更能吸引买方的注意力。他们为了达到目的愿意以较低的成本去履行或部分履行某些义务,该成本只占整个交易很少的一部分。 追求最大产出和最低价格驱动履约市场发展,但是它只符合《京都议定书》中为清洁发展机制规定的一个目标——使减排量具有成本效益。它忽视了规定的第二个目标——使东道国可持续的发展。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具有国家特色的,应由各东道国自己定义。这意味着各国在实际执行项目时的标准也是互不相同的。因此,对于那些关心东道国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买方和各利益相关方,(这部分人或机构大多数在补偿贸易市场中操作经营),他们应该对每一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进行系统而透明的评估。 目前,碳补偿贸易市场非常分散的,许多中介机构为那些想要平衡其排放量的买家提供买卖碳汇的机会。大多数此类服务在网上进行,提供相关项目的图片和简介,并说明减排量的计算方法。但是这些中介机构并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有些机构经营自己的项目,有些机构则依赖其他项目。 为了避免虚假不实的减排量及可持续发展贡献信息——被称为“漂绿”的过程,制定碳交易市场规范标准以成为共识。关键问题是额外性以及非额外活动的错误计入(例如,一些与活动并不具有碳汇的效益)。 此类标准包括黄金标准,它是本指南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本节末尾的参考资料中列出了另外几种在碳补偿贸易市场中使用的标准。注意在本文写作时市场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所以如果你使用的不是黄金标准,请谨慎检查。应注意的方面包括:独立确认合格性、健全的减排信用额退出、重复计算管理以及不同的额外性定义。 6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黄金标准 前面讨论过的黄金标准,是一种独立可信的适用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审计基准,因此也等同于优质可靠碳汇额度的代名词。 目前,超过40个非政府组织支持使用黄金标准。黄金标准包括一系列方法可以利用当地各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来促进项目发展,使其贡献不仅仅局限于减少碳排放。黄金标准的补充性要求如下: 项目必需对长期改善能源系统有益,即必需提倡非矿物能源的使用(即该项目必需使用可再生能源或有效的能源技术) 项目必需具有真实明确的额外性,即在不计入该项目贡献情况下,保持温室气体排放量稳定。 只有满足以上要求,项目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黄金标准标识只颁发给能够证明其额外效益的项目,且需经过清晰严格的确认、注册及核证过程(见下图)。黄金标准同时适用于自愿减排市场和履约减排市场。 下图显示了清洁发展机制与黄金标准过程的相互作用,注意黄金标准的各要素都是清洁发展机制核心过程的附加因素。 ProjectDesign (PDD) Gold Standard ScreensAdd –on toolsDOE ValidationDOE ValidationforGSFull integrationCDM EBRegistration GS-TAC RegistrationValidation auditsDOEVerification DOEVerification forGSFull integrationCERIssuance credit-linked label issuanceGS VER StreamGS CER Stream (Gold Standard registry)(CDM Registry) 本质上,黄金标准就是项目开发者对项目进行的一系列简单的测试。这些测试被称为“筛选”,通过它们可以确保项目具有真实的额外性,从而有助于从矿物能源经济向使用可再生能源经济的转变。这些测试是很严格的,因此项目开发者通过在项目设计中进行额外质量控制以降低项目风险。 黄金标准的注册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划分市场,并且提高那些不仅致力于减少碳排放的买方信誉。超过40家非政府组织的支持有利于抵御从支持不合格项目中遭受负面影响的风险。它同样可以保护项目开发者的信誉,从项目设计开始,开发者就被充分考虑其中,这意味着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不会因为某一方感到其意见被忽略或被驳回的缘故而使项目被停止或延迟,从而降低了交付风险。 在自愿减排市场中,由于买方承诺的目的多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声誉,对于买家来说,声誉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具有黄金标准标识的项目在自愿减排市场中非常强手。当然这也与碳交易市场的特性有关,其分散和不规范的特性导致没有统一的操作标准以确保买方获得的可靠的减排量。 减排量交付风险是很难量化的,但它在履约减排市场非常重要,买方需要通过在特定时间获得一定量的减排信用额度来履行他们的义务。通常,具有较高可持续发展效益的项目面临着非常大的风险,因 7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为此类项目同时涉及多个小型利益相关方和公共部门,并且会应用很多新技术。黄金标准注册程序可以通过应用高标准审核来降低这些风险,这意味着黄金标准对于履约买方也很有吸引力。需要注意的是,黄金标准具有所有清洁发展机制所包含的要求准则,并且要求更高,因此这二者是相互兼容的。 上述的附加效益,再加上买家更倾向于那些具有可论证的可持续发展效益的项目的意愿,都为基于黄金标准的交易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黄金标准注册程序的附加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增加项目收益,从而支持高价格。应用黄金标准的另一个不太明显但却非常重要的好处是可以提高买方的风险接受度。因为他们在购买碳汇额度的同时也在购买可持续发展效益。换言之,买家比在其他情况下更能接受信用额度不能交付的风险,因为他们同时也在对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效益进行投资。交易的形式可以采用预付款的形式,为项目的开展或者项目确认/注册提供部分资金,并且最好与当地或者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投资,因为这样使项目更容易为银行接受/获利? 仅靠黄金标准本身并不足以促成项目,它在产生一些实际效益的同时,依靠其所提供的一些软手段吸引到项目所需的适量的关注。黄金标准是普遍适用的。它赋予东道国及项目开发者定义项目标准的自由,同时也可以向外界显示使用黄金标准所带来的高质量。 虽然整体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仍然较低,但近期自愿减排市场的成长以及对现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经常忽略可持续发展的担心都促进了市场对于黄金标准的需求。其他关心项目可持续发展效益的多为多边机构(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或国家政府机构(如奥地利、比利时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招标公司)。 参考资料 • 黄金标准网站提供了有关如何在具体项目中应用黄金标准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并提供了曾经注册的项目和业务通讯季刊: • 直接联系黄金标准: info@; 电话. +41 61 283 09 16 • 联合国发展计划署 –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碳机制: 世界银行 – 地区发展碳基金: 奥地利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JI/CDM)项目: ‐cdm‐ • 比利时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JI/CDM)招标公司: 气候分布基金会 – – 一个具有政府职能的瑞士私人机构,并高度关注可持续发展信用 以下为其他标准体系的参考资料 • • • • • • • Vivo 计划是一个管理由乡村社区供应核证的减排量的系统方案,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并已经将具体措施编辑成手册,请查阅: 7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前景及中国的定位 目前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政治议程的基本内容,这为碳交易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欧洲议会近期提出:欧洲将致力于领导全球利用市场机制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京都议定书》提出的机制,尽管仍有其局限性,已为全球性的碳交易铺平了道路。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碳排放量的思考已经渗入各主流企业与投资者的商务会谈中。如果一种新型的基础设施投资只需投入少量的额外边际成本就能够显著的改善碳排放现状,那么开发商们将很可能将其纳入他们的商业计划中。正如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所说“各欧盟成员国政府已经作出价值亿欧元的预算用于在2008年~2012年间购买亿吨二氧化碳汇额度,可以说是欧洲政府(和欧洲企业)在推动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AGNE先生,2006)”。 根据Natsource的预测,欧盟、日本和加拿大在未来2008年~2012年间可能需要购买30~40亿吨的二氧化碳汇额度,这将有力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2005全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的国际趋势 HFC23项目占交易减排量的58% 2005全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的交易减排量中,78%是非二氧化碳气体 垃圾掩埋气体占交易量的9% 煤矿甲烷气体占交易量的6% 水力发电、风、生物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改善能源效率的项目占12%(2004年为25%) 中国对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贡献潜力是非常巨大的。2007年6月末,中国的指定国家机构批准了500多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其中已注册项目预期获得核证的减排量将占全球总量的43%。一些买方也指出,中国的碳交易市场是非常吸引人的,因为这里为一系列的新应用技术的发展和实施提供了宽广的平台。然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成长也依赖于改善当地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能力。一些接受采访的买方也指出,目前中国仍有一些特殊的风险因素影响他们的决策信心,包括中国的指定国家机构在审批项目时的某种不确定性、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有者监测能力的不确定性及管制风险(设置最低价格和最低价格上升的预期)。 在中国从事CDM项目的市场经营者的先决条件 本章结尾部分提供一些反思。 本项目的目标在于通过发展中国私营组织的CDM能力建设为中国和欧洲的碳汇买家构建一个对话平台,为项目的主要受惠者(CDM能力建设行动中的中国企业)与欧洲的碳汇买家间的相互交流提供方便。项目引发了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有关中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流,并吸引了一些最活跃的碳交易经营者,这些交流活动使众多项目受惠者得以相识,展示了他们最初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计划书(部分已经成为合作伙伴)。项目组特准备了一份名“简述3个最重要的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经营者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的前提条件”开放调查问卷, 发放给20多个中国DCDM碳交易市场经营者。这份问卷的核心在于探询在中国谁是积极的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了解他们对领域/项目偏好及标准等,识别买方在中国最大的障碍是什么,为了克服这些障碍使用了哪些策略等。 本指南对读者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传达一些有关经营心态和工作框架的洞见,这些内容对于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非常重要。在与中国企业的商务对话中,部分富于经验的欧洲碳汇买家愿意将他们认为从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最重要的条件与中国的企业分享。表16总结了欧洲碳汇买家就问卷的精彩答复。 7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表 15 出售可能的CERs的基本前提 清洁发展机制关于3个重要前提的回答 项目买方 Arreon Carbon 1. 项目的最低年减排量达到100,000t当量CO22. 拟建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该部门具有较强的附加性 3.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有权清晰 欧洲碳基金 1. 对项目和项目开发者进行尽职调查 2. 合同以英语写作(附中文译本),并符合英语规则(由香港或新加坡仲裁)3. 项目的每年最低交付减排量达到50,000t当量CO2Factor 1. 完成可行性研究; 2. 项目通过对于清洁发展机制在线项目的主要批准 3. 提供公司介绍 Natsource 要求提供项目信息记录(PIN)、项目设计书、术语清单或其他用于项目初部评估的详细的项目信息文件; 2. Natsource要求明确项目首选的交易结构,包括融资要求以及期望的核证减排量(CERs)价格; 3. Natsource 要求安排特定时段用于与项目拥有方就CERs交易的具体操作快速有效的达成协议。 7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件I 提交项目设计书(PDD)的申报核对表 下面的图显示了一般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正式批准‐合格性确认的过程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的时间线;这是一个需要费时数月的非常复杂的过程。在启动这个过程的第一步——提交项目设计书之前,一个潜在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者应该首先进行基本的核查,以便确保项目不会在合格性确认过程的初期阶段就被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DNA)否决。 指定国家主管机指定经营实体项目参与者 CDM咨询者构(DNA) (DOE)阶段 1 项目概念书 + 预可行性研究° 提交地区政府批准所需文件:建设和运营许可证 ° 初步检查; ° 举行地区利益相关方会议阶段° 项目设计书的预确认; 2 听取评价意见 准备项目设计书° 利益相关方会面 ° 与核证减排量的买家进行谈判 向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 阶段 3 提交 项目设计书以便获PDD合格性确认东道国的批准件 得国家的批准 核对应集中在如下不同方面: 典型的合格性检查(检查作为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必须符合的一些基本条件) 检查是否符合中国政府提出的准入条件 检查项目设计书中的基本元素,确保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者在项目准备过程中存在普通的错误和缺陷 7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项目基本合格性条件的典型核对 项目是否涉及核活动? 是, 否 (如果项目涉及核活动,那么根据马拉喀什(Marrakech)协议的规定,项目开发者应该避免核活动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活动。) 项目是否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详细说明通过项目活动何种气体将被减排。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工业化国家对六种温室气体负有量化的减排承诺。) CO ; CH ; NO ; HFC ; PFC ; SF 2426 项目是否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产生真实、可测量和长期的效益? 是, 否 (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该产生真实的减排, 这些减排应该是基于项目活动的。项目的减排效果应该不会在短期或者中期内消失。减排能够被监测——这一点对于准确计算通过项目活动所获得的减排效果很重要。) 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障碍?详细说明通过项目活动哪种障碍会减少。 (要求对于所存在的阻碍项目执行的障碍做一个大致评估,以便初步指出项目可能具有额外性。根据障碍设定途径,当项目除去基准情景中的障碍,就会被视为具有额外性。具有额外性是一个项目申请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一个强制性要求) ° 技术性障碍 ° 制度性障碍 ° 财务性障碍 ° 市场性障碍 ° 容量相关的障碍 ° 社会的和意识性障碍 中国政府提出的准入条件的检查 在这一步中,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人应该核实项目活动是否与中国政府关于清洁发展机制的一般规定和相关的准入要求相一致: (根据马拉喀什协议的规定,东道国对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准是项目合格的一个条件) 潜在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活动是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以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提出的其它一般要求?(根据京都议定书,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必须帮助东道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是, 否 特别是,基于可持续发展,请详细说明项目活动能够支持下述哪个或者哪几个可持续发展的方面: ° 环境方面 ° 社会方面 ° 经济方面 ° 技术方面 7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11 项目活动是否被国务院下属的相关机构批准? 是, 否 项目优先考虑的方面是否与中国政府在该领域优先考虑的问题相互一致?详细说明哪一个领域是项目活动优先考虑的方面。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优先考虑的方面包括:能效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甲烷的开发和使用。) ° 提高能源效率: ° 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 项目活动是否能够促进环境友好技术转移? 是, 否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者是否拥有利益相关方磋商过程的充足信息? 是, 否 项目所有者是否完全是中国企业或者中国控股的企业? 是, 否 (根据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规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必须由中国企业控制至少51%的股份) 潜在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持有者是否拥有企业证书,以及其它相关的信息,比如建设项目的简要描述和项目财政情况的描述(包括核证减排量的价格)? 是, 否 (在潜在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准过程中,中国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委员会将对项目所有者的合格性、项目设计书、基准线计算和核证减排量的数量、核证减排量的价格、财政和技术额外性、计入期、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效力等进行复查) 为避免普通错误和缺陷而对项目设计书的基本元素进行的检查 项目参与者是否已经鉴定清楚 是, 否 项目活动使用的技术是否进行了充分的描述?是, 否 是否对基准情景进行了充分的解释? 是, 否 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或者参考文献支持基准线信息? 是, 否 所使用的基准线方法的适用性条件是否被充分说明了? 是, 否 所选用的温室气体减排计算方法是否是确实公平的或者正确使用的? 是, 否 项目边界是否被确定和描述清楚? 是, 否 基准线的主要风险是否被确定和描述了? 是, 否 11 潜在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该首先在地区级别上被省级政府批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RC)是负责项目预审批的相关地区级权力机构;在项目审批结束时应该颁发建设和运营许可证。地区级预审批所需要的文件包括: ° 项目可行性研究; ° 环境影响评估。 7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项目的额外性是否被正确而清晰的说明了? 是, 否 特别需要指出的, 12° 是否使用一种透明的方式进行了投资分析,并且在项目设计书中提供了所有的相关假设? 是, 否 13° 在没有清洁发展机制时能够阻止这类项目活动的实施的障碍是否被确定了? 是, 否 项目和计入期开始日期是否被清晰的说明了? 是, 否 监测方法是否十分恰当 是, 否 是否确定了监测和项目管理程序 是, 否 如果来自一个附件一国家的一些公共资金被用在这个项目中,是否写明了这些资金的使用不会导致官方发展援助的转移? 是, 否 12 所有的关键技术和经济参数和假设,比如投资成本、燃料价格、寿命期、以及利率或者资金成本,应该给予清楚的表达。项目设计书中不需要包括类似净现值(NPV)和内部收益率(IRR)等财务指标的分析,但是如果指定的经营实体提出要求的话,就需要提供。 如果净现值是正的代表项目在没有核证减排量收益的情况下也是有吸引力的,而如果净现值是负的,那么项目可能就是基于清洁发展机制而额外增加的。 13 有些时候其实没有技术障碍,但是仍有人提出存在技术障碍。如果所有涉及的技术都是商业上可获得的,并且已经在东道国被有效的使用了,那么一般认为不存在技术障碍。 投资障碍可能包括单纯的经济/财政困难之外的另一些障碍。比如说,由于项目活动有相关的风险,因此这类项目无法获得借入资本,导致存在投资障碍。 7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件Ⅱ 中国最活跃的核证减排量买家的清单 Enecore Carbon Ltd (意大利): – 投资领域: 所有能源相关领域;造林和再造林;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项目。 – 购买范围: 8,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Fortis 商业银行 (丹麦): –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5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生物质发电, 小水电和农业废物收集 – 购买范围: 100,000 ‐ 50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4,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5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7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3C气候变化咨询控股集团 (德国): ‐ –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没有特别限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可再生能源发电,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 1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7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Sindicatum碳资本有限公司 (英国): ‐ –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通过项目选择过程基于项目到项目的方式来决定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比如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没有特别限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 8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没有限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1‐2百万吨 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比如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 – 购买范围: 至少5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没有最小和最大值限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CERs以上的项目,最大能力为 CERs (总量)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500,000 ‐ 5,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直到2012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没有特别的限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20,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8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可再生能源发电,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优先选择单个合同1,000,000 CERS以上的项目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 – 购买范围: 没有上限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10百万吨 二氧化碳当量直到2012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 – 购买范围: 没有上限 8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 购买范围: 总共大约56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造林和再造林 – 购买范围: 未获得 (更多信息: –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 购买范围: 50,000到2,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141,500,000美元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煤层气收集和利用, 氧化亚氮分解和消除, 氟利昂‐23的分解, 可再生能源发电, 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煤的发电项目, 废热收集和利用, 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燃烧发电, 转炉气收集和利用, 其它节能和能效提高项目 – 购买范围: 下面是基于单个项目讨论的原则和细节: 【小于200,000吨CERs/年】公司作为核证减排量的买家。 【大于200,000吨CERs/年】公司作为项目开发者——包括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支持——和核证减排量的买家。 (更多信息: 投资领域: 所有领域 – 购买范围: 40,000,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年 (更多信息: 8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件Ⅲ ERPA实例:CDM 减排额购买协议,IETA(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制定,第2版 CDM 减排额购买协议 2004 [项目名称] 签订双方 [项目实体] 和 日期,[日期] 版权所有: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本文档可任意使用,拷贝,转载,但务必包含本版权声明。 8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目录 第1条 定义;解释;标题;附表 定义 解释;标题;附表 第2条 先决条件[;京都议定书] 先决条件 弃权 先决条件满足日期 进度报告 [ 京都议定书] 第3条 核证减排额的购买和出售 购买和出售 最低额 第4条 [获得][出售][额外][过剩]减排量的选择权 选择权 排他性 第5条 价格及支付 单价 年度付款 付款方式 费用 税款 第6条 初始核查;审定和注册;基准线 初始核查 经营实体 审定和注册 基准线 8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第7条 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 年度减排报告 监测计划的修订 第8条 核查和核证 一般要求 经营实体 核查和核证 第9条 项目运行和管理 项目运行 第10条 核证减排额 授权 一般联系 开立帐户 CERs(核证减排额)的交付 CERs(核证减排额)的临时签发 第11条 陈述和保证 项目实体陈述 购方陈述 第12条 生产或转让最低额失败 生产失败或转让失败 生产失败或转让失败时购方权利 严重过失,欺诈或蓄意行为不当时的权利 第13条 违约事项 违约事项 8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第14条 终止 违约中止 违约终止 非违约终止 自行终止 第15条 其他规定 协议修订 保密性 通知 授权凭证 转让 延续条款 副本和语言 完整协议 可分性 适用法律 仲裁 管辖豁免权的弃权 附表 附表1 项目描述 附表2 最低额和合同CERs(核证减排额) 附表3 监测计划 附表4 选择权通知 附表5 批准函 附表6 信用证 8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减排额购买协议 [**],[私营][公有][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法律成立,注册地址[**](“项目实体”) [**],[私营][公有][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法律成立,注册地址[**](“购方”) 鉴于: A.[东道国名称](“东道国”)已经于[日期]核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并于[日期]核准了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议定书(“京都议定书”)。 B.[东道国已经批准了项目实体参与项目,[**]已经批准了购方参与项目。] C.项目实体意欲实施项目,如附表1所示,期望减少项目未实施时额外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 D.项目实体寻求出售,购方寻求购买,根据本核证减排额购买协议条件和条款规定项目所生产核证减排额。 双方特此同意: 第1条 定义;解释;标题;附表 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含义,否则协议及导言中以下开头字母大写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额外减排额”是指一年中任何从项目生产的超过年度减排报告中的当年最低额的可能取得核证资格的减排额,到不补偿之前几年转让失败的减排额。 “年度付款”是指条款规定的数量。 “年度减排报告”是指项目实体所做的报告。报告体现了项目在之前几年生产的已按监测计划监测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报告内容包含了监测计划需要收集和记录的所有其他数据。按照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该报告可以作为向运营实体提供的检测报告。“分配数量单位”或“AUU”是指遵照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一个单位,相当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规则计算。 “破产程序”是指有关任何人的下列事项: (a)为债权人之利益而做出的转让或安排; (b)提交请求或启动破产程序或类似法律程序,或者针对此类人提交的请求,且该请求在三是日之内未被拒绝或被终止; (c)为执行全部或重大部分的资产而实施扣押; (d)该人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偿付债务(或在适用法律上或或法院被视为如此);或 (e)该人停止、中止或威胁要停止或中止支付其全部或重大部分债务,或开始谈判或采取其他措施推迟、重组或以其他方式重新调整其全部或重大部分债务。 “基准线”是指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合理代表不开展项目的情况下的温室气体源人为排放量。 “基准线研究”是指基准线研究的书面报告,将作为项目设计文件的一部分。 “购方账户”是指购方[将]在[**]国家CDM登记处设立的账户。 8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二氧化碳当量”或“CO2e”是指用二氧化碳作为单位来衡量温室效应气体的全球变暖潜能的基本参考值。 “核证”是指在特定时期,经营实体撰写的书面保证,表示该项目已经完成核查报告中的温室气体减排额。 “核证报告”是指核证文件。 “核证减排额”或“CER”是指遵循《京都议定书》第12条和其他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的一个单位,相当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规则计算。 “清洁发展机制”或“CDM”是指《京都议定书》第12条中定义的机制。 “试运行”是指该项目通过程序和检验后可以完全满意运行,使得通过本协议,该项目能够进行商业运作,能够生产温室气体减排额。程序和检验包括制定通用和谨慎行业标准,对购方合理的满意度实施论证等方面。 “获准”是指本项目建设、维护及运行所必需的由某个主管机构所出具的任何同意、登记、备案、特许、许可、批准或免除文件。 “合同CERs”是指根据或同意尊尊本协议项下条款,从项目第一次[**]公吨温室气体减排额开始卖出的CERs,不管减排额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COP/MOP”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信用措施”是指[**]和项目实体于[**]签订的信用措施。 “计入期”是指从基准线开始温室气体减排被经营实体核查和核证,合法签发CERs的时期。计入期应从项目第一次产生减排额时开始计算。 “指定经营实体”或”DOE”是指基于执行委员会的推荐,COP/MOP指定的一个实体,具备资格对拟议的CDM项目活动进行核查或对温室气体减排进行核查和审定。 “减排量”或“ERs”是指通过该项目,直接或间接由于温室气体减排量所产生的(现有的或未来的)所有权利、利益。包括在任何监管制度或法律制度下由于温室气体减排所产生的其他任何权利。 [“欧元”或“€”是指欧盟多个成员国的法定流通货币。作为欧洲共同市场交易的单一货币,根据区域性协定-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改进。] “违约事件”根据条款规定。 “过剩减排量”是指由项目产生的超过年度减排量报告中的合同CERs并且可能取得CERs资格的减排量。 “执行理事会”是指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确立起来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 “有效期限”是指[**]。 “资金到位”是指在项目资金的信用措施下,第一次允许提取贷款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下述一项或两项事件发生、根据目前(已有)的经营能力来说,超出相关方控制能力,导致相关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环境改变发生。 (a)[在[**]罢工,停工或其他工业骚动影响[动力产生];或] (b)公敌行为、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威胁、恐怖行动、封锁、革命、暴乱、起义、国内骚动或公众示威,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不可协调的资金缺乏。 8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全球变暖潜能”是指根据《京都议定书》第五条公认的及随后修订的条款,全球变暖潜能用于计算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 “温室气体”或“GHGs”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A所列出的六种气体。 “温室气体减排”是指温室气体排放的去除、限制、减少、避免、隔离、减轻。 “严重过失”是指不管是否是故意行为,以现有技术和重视程度可以解决的问题,由于熟悉项目活动和周围环境(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协议中项目实体的职责)的人,不计后果、忽视环境(包括可能发生和一定发生的)中的行为或存在遗漏导致失败。 “东道国”是指[**]。 “初始核查报告”是指项目在间车过程中,购方所委托的一个报告。该报告用来保证所有监测计划委托资料收集和管理系统到位,为下一步成功对温室气体减排进行核查和核证做准备。 “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马拉喀什协议》、任何相关的决定、指南、模式以及遵循这些协议后续修正的程序。 “CERs的签发”是指由执行理事会通知、由CDM注册管理机构将指定数量的CERs签发至执行理事会在CDM注册处的暂存账户。 “已签发的CERS”根据条款中规定。 “《京都议定书》”是指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议定书以及后续修正条款。 “批准函”是指以《京都议定书》([详细见][后续文档]附表5)中第12条为目的,东道国及其他许可该项目的信函。 “信用证”是指不可取消、值得信任的信用签发信函,或由银行或由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或摩迪公司(Moody’s)(详见附表6)指定的户信贷分类至少为[**]的金融机构批准 “马拉喀什协议”是指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10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COP第七次会议上通过的2/决定至24/决定。 “最低额”是指任一给定年份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并进一步作为合同CERs提供给购方的最小数额,如附表2列出。 “监测”是指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及相关标准或条件,收集和记录数据的活动。用以评估遵从监测计划条款,由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 “监测计划”是指本协议附表3中所示的监测必备程序,此附表可根据条款修正。 “经营实体”是指(ⅰ)指定经营实体,或,不存在时的下列之中(ⅱ)实体,与购方独立,东道国和项目实体,有一下条件: (A)在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内,申请制定经营实体鉴定。且 (B)先前没有被项目相关活动采用,且除非有购方和执行理事会的另外授权,完成项目核查或项目产正温室气体减排的核查和核证。 “选择权”根据条款(a)中规定。 “选择权采购的CERs” 根据条款(d)中规定。 “缔约方”是指项目实体和购方,任何一方可以被单独称作“Party”。 9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物理不可抗力”是指(除了由于项目中电力或机械故障类似范围)由于闪电、火灾、暴风雪、水灾、地震、冰雪堆积或爆炸情况发生,根据现行操作惯例超出(已经超出)相关方的合理控制能力,从而导致相关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失败。 “生产失败”是指某一给定年份产生最少额的温室气体减排失败。 “项目”是指遵循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本协议附表1中描述的项目活动。 “项目试运行日期”是指项目完全投入运行的日期。 “项目设计文件”或“PDD”是指遵循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描述项目,用以完成审定。 “项目文件”是指单份或集合的基准线研究、项目设计文件、监测计划、审定报告、核查报告、核证报告和批准函。 “注册”是指执行理事会正式认可本项目为CDM项目活动。 “替代CERs”是指本项目或购方许可项目的CERs,提供给购方用以替代温室气体减排额的不足或项目实体生产失败或转让失败时的合同CERs,使得合同CERs可以全部转让,如果购方要求,可以用以替代计划分配单位(AUUs)。 “收益提成”是指遵循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CDM注册管理机构所扣除的任何减排提成,用以支出行政费用或用于满足适应性需要的支出费用。 “税款”是指国家的、州府的、地区的、省的、本地的、外国的和其他的纯收益、总收益、收入总额税收、销售税、使用税、按价税、转让税、特许税、利润税、牌照税、租赁税、服务税、小费税、薪工税、就业税、消费税、采掘税、印花税、开业税、保险费、财产税、意外所得税、燃油费、汽油进口税、进口税、关税或其他税款、费用或由政府征收的任何费用,无论其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后生效,包括其他利息和罚金以及与此相关的额外的税及费。 “tCO2e”是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第三方”是指除购方和项目实体之外的一方。 “转让失败”是指不论什么原因,项目实体在特定年份没有能够给于购方承诺的相当于最小额的合同CERs。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或“UNFCCC”是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单价”是指用tCO2e衡量每个CER的[美元][欧元]价格。 [“美元”和“US$”是指美国法定流通货币]。 “审定”是指由有CDM需要的经营实体根据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对项目所作的独立评估。 “审定报告”是指由核证经营实体所作的书面报告。报告独立评定年度减排报告和上一年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额。 “年”是指从项目试运行日期起12个月,以后从项目试运行周年日开始算起12个月。 解释;标题;附表 (a)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含义,否则所提及是指: (ⅰ)任何文件(包括本协议),都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修正、更新、批准或替换; 9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ⅱ)任何一方,包括该方的执行这、管理者、继任者及允许受让人,包括任何更新阶梯人员,对于受托人,还包括任何替代或额外受托人; (ⅲ)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一个性别包括所有性别; (ⅳ)一方指本协议中的一方,条、款或附表指本协议中的条、款或附表(除非另有说明);及 (ⅴ)任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国际规定、法规或任何条约或法律规定,应包括修订或再制订的任何法规、替代的任何条约或法律规定以及根据这些法规颁布的所有协议、规则、法规、指导原则、程序、法令、地方法规、规章以及规则和法规文件(无论如何描述)。 (b)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应与国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规定一致。 (c)本协议的附表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部分。 (d)条款标题的插入仅为了便于参考,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第2条 先决条件[京都议定书] 先决条件 本协议(第1、2、6、7、9、11、13、14条除外)规定依据以下条件: (a)已经取得所有必要审批,审批均已经发挥效力和影响; (b)项目已经通过核定和注册; (c)[东道国已经同意项目实体参与本项目]; (d)[[**]已经同意购方参与本项目]; (e)[东道国已经取得批准函]; (f)项目已经由[**]资金到位; (h)项目已经开始由[**]试运行; 14(i)[《京都议定书》已经开始生效] 14根据条款,减排额购方同意本协议。如果购方不愿意承担《京都议定书》不能生效的风险,此先决条件必须附带。 9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弃权 条款[条款a,b,c,d,e,f和h]中规定的先决条件,只可经购方确认后,才可被放弃或被迟延。条款中条款g规定的先决条件,可经[项目实体]/[购方]确认后,可以被放弃或被迟延。 先决条件满足日期 假如不是所有条款中规定的先决条件在[**]之前被满足(或被购方放弃),除非条款另有说明,本协议(第1,2,4,7,9,11,13,14和15条除外)不能成文、生效。 进度报告 项目实体应当在协议日期后每[30/60/90]天或购方合理要求时间提供给购方一份报告。报告需要说明项目实体完成条款中规定的先决条件[条款g除外]的进度情况,说明从上次报告后的相关行为或发生的事件,陈述项目实体对于还没有完成的先决条件能否完成、何时完成的合理展望。 15[ 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不生效时本协议依然有效且可以成文。此时,根据本协议规定,可以核查、核证、交付的减排额(ERs)可以作为CERs交付。 第3条 核证减排额的购买和出售 购买和出售 项目实体同意想购方出售,购方同意从项目实体处购买合同CERs以及购方具有选择权的CERs。[如果收益提成作为项目实体的一部分:根据本协议所有交付的CERs应当包含收益提成。][如果收益提成作为购方的以部分:收益提成应当被视为本协议所交付CERs的一部分。 最低额 (a)项目实体每年应使项目产生附表2所列的最低额的CERs,使与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的CERs16得到签发,并交付给购方。(b)如果在特定年度,项目产生的实际额高于最低额,对该年产生的额外减排额[进行核查和核证,并作为合同CERs的一部分向购方交付签发的CERs,直到根据本协议,全部数量的合同CERs都已经交付给购方。][由项目实体支配] (c)项目实体在指定年份没有能够(ⅰ)生产最少额且(ⅱ)交付给购方最小额的CERs,第12条将适用。 15 只有先决条件中没有条款(ⅰ)的情况下才可以插入。 16 所有最低额的总和应当合计达合计CERs。 9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第4条 1718[获得[额外][过剩]减排量的选择权 购买选择权 (a)考虑到购方已购买合同CERs,项目实体给予购方选择权,购方根据本协议(“选择权”)购买合同CERs,可由购方根据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单方决定购买全部或部分[额外][剩余]减排额。 [,[额外][剩余]减排额的购买价格应当根据市价由项目实体和购方协商后决定。] (b)根据条款规定,在第一次年度减排报告提交后的[**]天内,如果发现已经生产[额外][过剩]的减排额,项目实体应当通知购方[额外][过剩]减排额的总量[并指出市价]。 (c)在收到项目实体按上述(b)款规定所发通知后[**]日内,购方应就是否对刚刚过去年度的额外ERs行使选择权,向项目实体发出书面通知[并根据项目实体指出的市价写出接受价格或接受范围]。该书面通知格式详见附件4。 (d)收到购方向项目实体发出的关于行使选择权的意向(不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通知后,项目实体应当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对[额外][过剩]减排额或部分的[额外][过剩]减排额(视情况而定)(“选择权采购的CERs”)安排核查和核证工作。 45[出售[额外][过剩]减排量的选择权 出售选择权 (a)考虑到项目实体已出售合同CERs,购方同意给予项目实体选择权,购方可以根据本协议(“选择权”)购买合同CERs,可由项目实体单方决定出售本项目生产的全部或部分[额外][过剩]减排额[最高额为[**]]。[,[额外][剩余]减排额的购买价格应当根据市价由项目实体和购方协商后决定。] (b)根据条款规定,在第一次年度减排报告提交后的[**]天内,如果发现已经生产[额外][过剩]的减排额,项目实体应当通知购方[额外][过剩]减排额的总量[并指出市价]。 (c)在第一次年度减排报告后的[**]周之内,如果发现已经生产[额外][过剩]的减排额,项目实体应就是否对刚刚过去年度的额外ERs行使选择权,向购方发出书面通知表明意向[并根据项目实体指出的市价写出接受价格或接受范围]。该书面通知格式详见附件4。 (d)项目实体向购方发出的关于行使选择权的意向(不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通知后,项目实体应当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对[额外][过剩]减排额或部分的[额外][过剩]减排额(视情况而定)(“选择权采购的CERs”)安排核查和核证工作。 排他性 在任意给定年份中,项目实体可以和第三方通过谈判达成协定,从第三方处申请购得用以出售的[额外][剩余]减排额[增加当购买选择权之一适用时:假如条款(b)规定的有效期限优先,上述申请和协定应遵守购方选择权]。 17 适用于额外减排额(ERs)由项目实体支配时,参见条款(b) 18 适用于额外减排额(ERs)将作为合同CERs的一部分交付给购方时,参见条款(b) 9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第5条 价格及支付 单价 购方应就根据本协议(“已签发的CERs”)向购方交付的每个合同CER和每个[商定市价的]被选择的CER,向项目实体支付单位价格。 年度付款 在已签发的CERs计入购方账户或经购方批准完成交付后[**]天内,购方同意向项目实体支付年度付款。 根据本协议,交付给购方的年度付款等于(ⅰ)单位价格乘以每个合同CER[和每个被选择的CER][及(ⅱ)商定的市价乘以每个被选择的CER] 付款方式 购方应按以下规定付款: (a)货币为[美元(US$)/欧元(€)];及 (b)付款至:在年度付款到期应支付前至少[**]日,项目实体已书面制定银行账户。 费用 (a)与项目文件准备、审定、注册、核查、核证及CERs签发相关的费用和支出,包括应对经营实体和执行理事会支付的费用和支出,由[项目实体][购方]承担。 (b)任何与初始核查报告有关的费用和支出,若有的话,还包括建立及维护购方账户相关的费用和支出,以及[**]对购方授权的费用,均应由购方承担。 (c)双方将承担各自与本协议准备、谈判及执行相关的费用及支出。 税款 本协议以及遵循本协议的出售、购买和转让相关的税款均由[项目实体][购方]承担[除了[**]征收的税款,此税款由[购方][项目实体]承担。] 第6条 初始核查;审定和注册;基准线 初始核查 (a)项目试运行前至少[**]日,项目实体应书面通知购方项目试运行的预计日期。 (b)收到条款(a)所述的通知后,购方有权安排经营实体准备项目初始核查报告。 (c)购方应通知经营实体向购方及项目实体提供初始核查报告的复印件。 (d)如果初始核查报告表明项目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国际规定中有关监测的要求,根据经营实体的意见,如果在以后的[**]个月内仍然不能符合相关要求,购方可通知项目实体终止本协议。 经营实体 (a)购方与项目实体协商选择经营实体,并由项目实体与经营实体签署合同,开展项目的审定工作。 9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b)项目实体应通知购方签约的经营实体的名称,并完成审核工作。 审定和注册 (a)项目实体[应准备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基准线研究,按照《马拉喀什协议》第17/号决议第37段所述,向经营实体提交审定所需的项目设计文件和有关的任何支持性文件。][已于[日期]按照《马拉喀什协议》第17/号决议第37段所述,向经营实体提交了项目设计文件和有关的任何支持性文件。] (b)[双方同意选择[为期七(7)年的入计期,延期两次,总入计期为二十一(21)年][10年入计期]]。[入计期应为[七(7)][十(10)]年。] (c)[项目实体应指示经营实体,以审定报告的形式向执行理事会提出注册申请。在下列情况之下(ⅰ)经营实体判定项目不符合审定要求,或(ⅱ)执行理事会未接受该项目的注册,项目实体应做出适宜的修改,再次提交该项目进行审定,然后注册。][项目应于[日期]完成注册。] (d)一旦()《京都议定书》生效,及(ⅱ)执行理事会在预期内接受注册,经营实体出具审定报告时注册可认为发生。本段条款(ⅰ)(ⅱ)事件发生,项目实体应根据段(c)的规定通知经营实体。 基准线 任何时候如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国际规定要求更新基准线,项目实体都应安排基准线的更新工作。 第7条 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 (a)项目实体应: (ⅰ)在试运行之前,完全执行监测计划,详见附件3; (ⅱ)安装、运行并维护相关设施及设备,雇佣并培训员工,收集监测计划中要求的所有必要的数据; (ⅲ)为监测计划中所列的所有指标,建立并维护数据测量及收集系统; (ⅳ)遵守、履行并满足监测计划中包含的所有其他要求,特别是与环境及社会发展、运行管理系统有关的要求;及 (ⅴ)确保项目的维护及准备工作充分,能够按照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核查及核证工作。 年度减排报告 项目实体应在每年年终[**]日内,向购方提供一份年度减排报告。 监测计划的修订 购方及项目实体可对监测计划进行修订: (a)如果有必要进行该修订,以反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国际规定中有关监测、核查和报告的任何指导意见; (b)如果该修订是以经营实体所确认的问题为合理根据;或 9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c)如果依据条款规定进行项目基准线更新时,其结果与核查报告的内容相差较大。 上述修订仅在得到双方的批准时才有效。 第8条 核查和核证 一般要求 至本协议最后条款,项目生产的所有温室气体减排,应依据本条款的规定接受经营实体的核查及核证, 经营实体 (a)项目实体应与购方协商选择经营实体,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的核查与核证工作。 (b)项目实体应通知购方选择的经营实体的名称,并完成核查和核证工作。 核查和核证 (a)每年在购方收到年度减排报告后[**]日内,项目实体应指示经营实体对温室气体减排进行核查及核证。 (b)如果年度减排报告与核查报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核查报告为准。 第9条 项目运行和管理 项目运行 项目实体应: (a)尽职、高效地执行项目,并符合相关的管理、财务、工程及环境惯例,以及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条款中的要求; (b)依据适用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国际规定,执行项目; (c)根据完善的工程、财务及环境惯例和条款的要求,总是对工厂、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保持运行和维护,并在合理需要的时候,对其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更新; (d)按适用法律的要求,对项目实施、运行和维护需要获得的所有许可和授权,总是履行有关的申请责任。 (e)按照适用法律和谨慎行业惯例,为项目办理保险,可能是自保形式。 第10条 核证减排额 授权 项目实体应指导执行理事会,进行总额为合同额的CERs转移,适用的情况下,还包括被选择的CERs。 一般联系 双方同意,就项目有关的事宜,特别是签发CERs时与CERs分配有关的问题,由购方作为联络 9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中心,负责与执行理事会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的联系。无论如何,向执行理事会发送的所有信件都应抄送项目实体,从执行理事会收到的所有信件应立即转发给项目实体。项目实体就项目有关事宜向执行理事会发送或收到的任何信件,应立即转发给购方。 开立帐户 (a)如果得到购方的指示,项目实体应在[**]的国家CDM注册处,开立一个账户以存放CERs。 (b)购方应在首次核查报告签发前,开立购方的账户。 CERs(核证减排额)的交付 本协议CERs的交付是以CDM注册管理处向购方账户转移该CERs为准。 CERs(核证减排额)的临时签发 一旦(ⅰ)《京都议定书》生效,及(ⅱ)通过CDM注册管理机构,执行理事会在预期内签发CERs,经营实体出具审定报告、购方收到项目实体所做的不可取消的书面声明时,已签发的CERs和在此之下转让的该CERs应认为发生。此书面声明包含购方在该核证报告中核证ERs的所有权利、资格、利益。本段条款(ⅰ)(ⅱ)事件发生,购方可以指示经营实体在执行理事会之前做出核证报告并提交,指导执行理事会进行总额为合同额的CERs转移,将其从CDM注册管理机构转移到购方账户,适用的情况下,通过本协议签发和转让被选择的CERs。只要不发生条款(ⅰ)(ⅱ)事件,购方应接受本条款中规定的ERs分配额,同样项目实体应按照本协议中指定的ERs数量履行其转移CERs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不生效的风险应由购方承担。 第11条 陈述和保证 项目实体陈述 本协议签订之日及项目试运行之日,项目实体对购方就以下各条款内容提供陈述和保证: (a)项目实体是按照[**]的法律正式组建、合法存在的公司,有资格在[**]开展业务。 (b)本协议的生效、交付及履行属于其权限范围,所有必要的行动已得到授权,与公司管理文件,或公司是签署一方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公司资产受到约束或影响的任何重大合同,或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声明、裁决、法令或其他适用的法律决定或行政决定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没有产生违反或冲突,或不需要根据上述条款或条件取得任何许可或弃权。 (c)所有必要的同意指: (ⅰ)项目实体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及 (ⅱ)项目实体的业务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行及维护,已经获得完全有效的同意。至项目试运行日,项目实体未就项目有关事宜收到任何违背重大同意要求的通知。 (d)依据本协议条款,本协议将对项目实体构成法定、有效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e)项目实体没有介入审理中的破产诉讼,或没有进行破产诉讼的打算,或[,据其所知,]没有破产的威胁。 (f)没有任何主管当局对项目实体有可能对项目实体履行本协议的能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主张、行为、行动或调查或[,据项目实体所知,]威胁正在进行。 9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g)项目实体不应服从可能对项目实体履行本协议的能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主管当局的任何判定、规则、命令、主张声明、禁令或法令。 (h)本协议,本协议的生效和交付,项目实体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协议,不会与任何人的同意或所需任何人的同意,任何贷款或抵押协议,或项目实体是签署方的其它重大协议,发生重大冲突。 购方陈述 本协议签订之日及项目试运行之日,购方向项目实体就以下各条款内容提供陈述和保证: (a)购方是按照[**]的法律正式组建、合法存在的公司,有资格在[**]开展业务。 (b)本协议的生效、交付及履行属于其权限范围,所有必要的行动已得到授权,与公司管理文件,或公司是签署一方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公司资产受到约束或影响的任何重大合同,或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声明、裁决、法令或其他适用的法律决定或行政决定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没有产生违反或冲突,或不需要根据上述条款或条件取得任何许可或弃权。 (c)依据本协议条款,本协议将对购方构成法定、有效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d)购方没有介入审理中的破产诉讼,或没有进行破产诉讼的打算,或[,据其所知,]没有破产的威胁。 (e)没有任何主管当局对购方有可能对购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主张、行为、行动或调查或[,据购方所知,]威胁正在进行。 (f)购方不应服从可能对项目实体履行本协议的能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主管当局的任何突出的判定、规则、命令、主张声明、禁令或法令。 (g)本协议,本协议的生效和交付,购方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协议,不会与任何人的同意或所需任何人的同意,任何贷款或抵押协议,或购方是签署方的其它重大协议,发生重大冲突。 第12条 生产或转移最低额失败 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 (a) 项目实体应该及时了解或合理预见到,在任何指定年度的任何时间可能会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项目实体应该立即向购方发出通知,告知已经发生的或预计将要发生的失败。通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i) 项目实体生产最低额或向购方转移相应额的合同CERs失败(或预计失败,视情况而定)的细节; (ii) GHG减少和/或CERs的总短缺额; (iii) 在弥补短缺之前可能的延迟时间,后续年度预期最低额受到影响的程度;以及 (iv) 其他任何购方要求的细节。 (b) 根据本条款,如果向购方交付的合同CERs数额,为避免争议包括所有选择权采购的CERs,超过了前一年的最低额,或最低数额多年累计量已经达到指标要求,该年已经产生或将要产生的短缺,不构成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 9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时的购方权利 依据上述第款的规定在收到项目实体通知之后,或者通过年度减排报告或核实报告发现,未在报告当年完成最低额的生产,导致项目实体不能获得相应数量经签发的合同CERs,并向购方交付相应数量的合同CERs,购方可以单方面决定: (i) 认为该短缺可在后续年份中重新获得,并且在后续年份中待转移的最低额和合同CERs数额将不会受到影响时,接受该短缺; (ii) 要求项目实体提交行动计划以弥补该短缺,包括对附表2中规定的最低额或合同CERs数额进行适当调整; (iii) 要求项目实体自行承担费用,提供与短缺额相等的替补CERs,以完成合同CERs的完全交付;或 (iv) 如果因第 款中的违约事项导致该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应根据第14条规定终止本协议。 重大过失、欺诈或蓄意行为不当时的权利 (a) 如果因项目实体一方的重大过失、欺诈或蓄意行为不当(包括虚假或误导的事实陈述或担保)导致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购方除行使第款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行使以下权利: (i) 终止本协议,并要求项目实体赔偿全部费用及损失;及 (ii) 要求项目实体清偿损失额,该清偿额应按照购方因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及费用进行真实估计。 (b) 除第(a)款的规定外,项目实体还应就购方因生产失败或转移失败产生的任何额外责任进行赔偿。 第13条 违约事项 违约事项 (a) 任一方在任何时间发生以下事项,均构成该方的违约事项: (i) 一方未能依据本协议对到期应付款进行支付,且该方在收到对该方发出的要求支付到期应付款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 (ii) 除第款中明确规定的特别条款之外,一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重大事项或履行与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责任有关的任何重大事项,并且(如果该方有能力进行补救),该方在收到另一方对该方发出的要求对未履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以履行责任的未履约书面通知后[**]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使另一方合理满意; 10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iii) 由于本协议一方所提供或重复或被视为已提供或重复的任何事实陈述或担保,经证明该内容(所提供或重复或被视为已提供或重复的任何重大方面)不正确或存在误导; (iv) [一方][购方][或][项目实体]开始进入破产程序; (v) 项目实体未能维持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必要承诺,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或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vi) 关于项目实体: (i) 未能在[**]之前实现资金到位; (ii) 未能按照第(a)款的规定通知本项目的试运行日期。 (vii) [项目实体][购方]的解散或清算,或[项目实体][购方]的产权结构变更,在某种意义上对[在购方的合理要求下完成本项目][在项目实体的合理要求下支付任何应付款项]的能力具有不利影响; (viii) 项目建设期间重大事项的延误,或项目建设状况的其他重大不利变更,或初运行开始时间的延误,造成该项目无法在[**]或之前实现试运行。 第14条 终止 违约中止 任何违约事项发生时或在此后该违约事项持续存在期间,未违约方可以通过通知违约方的方式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如果,在行使第 款规定的权利之前,已经对该违约事项进行了补救,依照此处即第款做出的中止通知应视为自动撤回。 违约终止 任何违约事项发生时或在此后该违约事项持续存在期间(遵守任何适用的责任宽限期),未违约方可在向违约方发出意欲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后[**]日内,终止本协议。 非违约终止 以下任何一个事件发生之时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内,任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a) 任一方在本协议下的责任由于以下原因中止:(i)不可抗力(不包括物理不可抗力)持续超过[**]连续日或在任一年中超过[**]天,或(ii)物理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在任一年中超过[**]天;或者 (b) 发生法律变化致使本协议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或造成一方无法执行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不包括双方同意根据第款修改本协议的情况)。 10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自行终止 本协议将于期满之日自行终止。 第15条 其他规定 协议修订 除非另有协议,如果没有购方和项目实体的书面协议,不得对本协议及其规定进行修订。 保密性 双方应将本协议条款、按照本协议提供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信息(统称 “保密信息”),视为保密信息,如果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披露保密信息或将其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用途,除非该信息披露不要求征得书面同意: (a) 任一方的主管或雇员,只要该方要求他们,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要根据款的规定保守保密信息; (b) 协议一方的专业人士,只要(i)要求他们遵守专业保密法规或适用法律的类似条款,或(ii)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该方要求他们根据第款的规定保守保密信息; (c) 对该方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机关或管理机构合法要求的信息; (d) 任何银行、其他财务机构或制定费率机构,视情况而定,所要求的与任一方业务活动融资相关的信息,该方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要求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或制定费率机构,根据第 款的规定保守保密信息[并对另一方进行事前的[协商][通知]]; (e) 任何适用法律、司法程序或任何受管制市场或公认的股票交易所规则及规章要求的信息[并对另一方进行事前的[协商][通知]]; (f) 本协议一方权利及利益的任何预定受让人,或有意获得一方利益的人,或该方的控股公司,该方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要求预定受让人或获得人根据第款的规定保守保密信息; (g) 该保密信息属于公共领域或可以合法地进入公共领域,而没有违背第 款的规定;或 (h) 只要另一方的身份未被泄露,负责计算指数的物价报告机构就必须对该方的身份进行保密。协议一方与物价报告机构签订信息披露协议时应将此作为先决条件,即物价报告机构只能披露价格,而不能披露任一方的身份。 通知 (b) 本协议条款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通讯、请求或信件应为书面形式,采用英语语言(已达成谅解,采用英语之外的语言进行的任何该类沟通不具任何效力),该通知应通过个人递送,或通过信使、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下面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项目实体: 10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 购方: [**] (c) 一方对另一方做出和发送的任何通知、通讯、请求或信件只有在采取以下方式时有效: (i) 采用传真形式,在收到清晰文件时;或 (ii) 采用信件形式,在其被递送到相关地址或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邮资先付的方式进行投递[**]天后。 授权凭证 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充分的授权凭证,被授权人或团队,可以代表授权人,对本协议下由各方要求或允许执行或已经执行的任何文件采取行动,并提供该被授权人经鉴定的授权签名。 转让 (a) 如果没有征得购方事先的书面许可,则项目实体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或责任转移或转让给任何一方。该项承诺不得被不合理撤销,除非项目实体为接受购方对合同CERs和可选CERs的付款而向第三方转移权利。其他任何不符合本承诺的所谓转移和转让活动都将视为无效和不能执行。 (b) 购方可以随时向任何一方或多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CERs的权利,购买[额外][过剩]ERs的选择权)。 延续条款 即使本协议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第款、第款、第款、第款、第款、第款及第款仍将有效。 有效副本;语言 本协议有效文件一式两份,以英文书写,且均为原件。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有关事项的整体协议及谅解,取代以前所提供或作出的、与本协议所提供或作出的任何事实陈述不相符的内容,但是本协议第款不限制或不排除与这些事实陈述有关的欺诈责任。 可分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被法庭、仲裁机构或其他经授权的司法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相关条款或部分条款将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双 10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方应寻求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或部分条款以替代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或部分条款。 适用法律 本协议将按照[**]法律解释和执行。 仲裁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分歧或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按照海牙永久仲裁庭关于自然资源和/或环境方面的争议仲裁规定进行裁决。仲裁员人数为三人。仲裁地点为[**]。仲裁语言为英语。指定授权机构为海牙永久仲裁庭秘书长。 管辖豁免权的放弃 双方在此达成不可撤销的意见,对于其或其所有的任何资产或所有权或此后对于另一方或任何其他受让人从任何生效或认定的法律程序中可能获得的任何豁免权,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责任和债务,据此明确并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权利,并承诺不对此声称具有豁免权。 有鉴于此,本协议将于双方签署之日正式生效。 _________________ [**] 签字人: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 签字人: 职务: 10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表 1 项目描述性说明 10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表2 最低额及合同CERs 年度 时间 项目将生产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最低额以及向购方交付的合同CERs 1 试运行日期– [*] 2 3 4 5 6 7 8 10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表3 监测计划 10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表4 选择权通知 致: [项目实体] [详细地址] [额外][过剩]减排量的选择权 根据以下双方在[时间**]签署的减排量购买协议(即“协议”)中,对获得[额外][过剩]ERs选择权的规定: [项目实体] (“项目实体”) 以及 ("购方") 购方据此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条款及条件对于项目产生的[额外][过剩]ERs行使选择权。购方采取的市场价格为每单位CER[欧元][美元][**]。 地点: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 签名: 职务: 10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表5 东道国批准函范本 指定政府部门名称的信头 致:该经营实体 下面的署名为合法并全权代表 [**](“东道国”)的指定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导言,参考,行政说明。] 根据:计划书编号。<由项目实体提交的计划书编号>,名称为<计划书名称>,以下称为“该CDM项目”,位于<地址> <识别项目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由[**],以下称为“项目实体”,于<提交日期>,声明: 1. 东道主国家是《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之一。 2. 政府部门认可该CDM项目为符合《京都议定书》第12章中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 3. 政府部门承认该CDM项目对于实现本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的贡献。 4. 政府部门确认该CDM项目是自愿参与的。 5. 政府部门授权该项目实体参与该CDM项目。 6. 依据《京都议定书》第12章第8节的规定,在扣除用于摊销管理费用和资助会议成本的相应部分的条件下,政府部门不可撤销地接受该CDM项目在[**]年计入期内对项目实体或指定单位产生的全部CERs的结果。为避免争议,根据《马拉喀什协议》附件D第6节第(c)款至决议17/的规定,该CDM注册管理机构被要求接受该结果。 7. 政府部门授权该项目实体代表其单方就本批准函中涉及到的CERs分配问题与CDM执行理事会进行协商。 8. 一旦《京都议定书》无法生效或在《京都议定书》无法生效期间,东道主国家同意该项目实体有资格并被授权进行出售和转让关于该CDM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的名誉和利益的任何权利。 于<日期>,在<国家,城市>起草 为 东道主国家: 国家全称: 名称: 签署 10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附件Ⅳ 案例研究: 中国三个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案例1: 中国深圳下坪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 案例2: 水泥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案例研究 案例3: 中国小孤山水电站项目 11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案例1 题目] 中国深圳下坪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 [项目位置] 深圳是中国南部广东省的一个地区级城市,毗邻香港。下坪垃圾填埋场是深圳最大公共垃圾填埋场,位于布吉镇西面2公里的一条西北到东南的山谷中。拟议中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就位于罗湖区清水河地区的下坪垃圾填埋场区。 垃圾填埋场从1997年10月投入使用,设计运行年限是25年。现在,这里每天处理3000吨城市垃圾(主要来自罗湖区和福田区)。 深圳位于亚热带沿海地区,在夏季和秋季早期经常有热带飓风来袭。全年平均气温是摄氏度 (72华氏度),不过日间气温有时超过35摄氏度。 [项目所有者/项目开发者] 深圳下坪垃圾填埋场气体收集和应用项目由深圳利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作为一个成立于2000年的私有环境保护公司,它曾经参与了20个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在先进环境技术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试车、运行和咨询方面很有经验。 [项目目前的情况] 2007年5月在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注册。项目将从2006年7月初开始向中国南方电网供电。 项目所有方已经与气候变化资本碳基金(Climate Change Capital Carbon Fund)——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专业商业银行集团——签订了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S)。 [项目描述] 如它的项目名称中所表明的那样,深圳下坪垃圾填埋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捕获和利用垃圾填埋场中的城市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在厌氧分解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用于生产电力,同时通过避免直接把垃圾填埋气——其中包含大约50%的甲烷成分——排入大气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行动包括安装覆盖下坪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和一个使用所收集的气体发电的气体涡轮发电系统。另外,所收火炬中被燃烧掉。项目方案如下图所示。 集的垃圾填埋气中过剩的部分将在密封的11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下坪垃圾填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下坪垃圾填埋场所使用的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包括一些竖井多孔收集管道、阀门和垃圾填埋气净化系统,还包括所有测定、计量和调节所需要的设备,比如气体取样端口、压力和温度指示仪表、过滤器、流量计、一个带有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的控制系统和连续气体分析仪。 竖井解决方案与水平管道收集方式相比,由于结构简单、效率高、投资少而且密封性能 好而被在电力装了通目所生多余沼括带有连续点燃器燃烧掉。而且,火如同上甲烷,对减排量的量的人为温室气体 [所应用为了估埋项目行动综合odologies/ 广泛应用在垃圾填埋气的收集中。 生产方面,下坪垃圾填埋场项目安竖井的例子 用电气公司的Janbacher发电机。项产的电力将被送入中国南方电网。该电厂的总装机容量是8兆瓦。 气的燃烧: 一个封闭的垃圾填埋气火炬燃烧系统直接与收集系统相连接,包的火炬设备和高塔。超过发电机最大容量的多余沼气将在这个火炬系统中被炬系统还可以在工厂进入定期维护时把沼气燃烧掉。 面所提到的,这个项目的实施将消除城市固体废弃物中的有机物质所产生的估计是:在所选定的21年的计入期中,大约可以减少9,904,006吨二氧化碳当排放,在计入期内年均二氧化碳减排量的估计值为471,619吨。 的基准线方法] 计减排量,所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采用基准线方法ACM0001(“垃圾填监测方法”, 版本4, 11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methodologies/SSCmethodologies/)联合使用。 ACM0001方法适用于垃圾填埋气捕获项目活动,基准线情景是气体部分或者全部向大气排放并且项目活动包括下述情况: a) 捕获的气体是可燃的;或者 b) 捕获的气体可以用于生产能源(比如电力/热能),但是并没有替代或者避免使用来自其它资源的能源而实现减排;或者 c) 捕获的气体被用于生产能源(比如电力/热能),并且由于替代或者避免使用来自其它资源的能源而实现了减排。 这个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满足ACM0001 solution C的要求,也就是说所捕获的垃圾填埋气直接被燃烧或者用于生产能源,并且部分的效益来自于替代电网的电力。 更进一步,项目的一项主要活动使用了AMS‐.方法,这就是垃圾填埋气燃烧发电供应中国南方电网的部分,但是垃圾填埋气电厂的功率小于15兆瓦。 [项目边界] 为了估计减排量,定义与所应用的基准线方法相应的项目边界是非常重要的。项目边界应该包括所有重要并且可以合理的归因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项目参与者所控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人为排放。换句话说,当量化项目排放量时,在这个边界内的所有项目活动都将被纳入考虑范围(请看下面的图)。 根据ACM0001基准线方法,项目边界就是垃圾填埋气捕获和消除/使用活动所在地。 具体来说,下述项目活动和排放源需要在项目边界之内加以考虑: – 在垃圾填埋地点没有收集到的甲烷 考虑到气体收集能够覆盖80%的区域,收集系统的运行效率为60%,因此只有48%的项目所在地的垃圾填埋气被捕获了,另外的52%将被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 在发电机和火炬设备中燃烧垃圾填埋气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在燃烧时,甲烷会转化为二氧化碳。由于燃烧过程中所释放的二氧化碳最初是生物质从大气中固存下来的,所以这些排放不必计入项目排放。 – 项目活动运行所需要的电力(泵、火炬和其它附属设备)应该被监测,并且计算到项目的排放中。 11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图 项目边界流程图(虚线代表边界) 参考AMS‐.,项目活动边界将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地区电网相连接的发电机组,因为进入电网的净发电量将被用来计算替代其它发电厂的电力所带来的减排。 [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 来自项目活动的减排意味着:如果没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基准线排放情景),人为的二氧化碳排放不会减少这么多,如右边的图所示。 对于这个案例来说,基准线应该被定义为在没有所建议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情况下,未来最可能出现的情景,也就是说: 持续的无控制的向大气排放垃圾填埋气–基准线排放 同时项目排放将是来自项目活动——比如发电、垃圾填埋气燃烧等等——的那些排放(请看下图)。 11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应用综合方法学ACM0001和,这个清洁发展机制注册项目(也就是说,在项目边界内)的减排量应该使用下述公式估计: ER=(MD−MD)*GWP+EL*CEF yproject,yreg,yCH4yelectricity,y 其中, ER : 在一个给定的年份“y”中通过项目活动所达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yMD: 在年份“y”中实际除去/燃烧掉的甲烷量(吨甲烷); project,yMD: 当拟议中的项目活动不存在时,在年份“y”当中被除去/燃烧掉的甲烷量(吨甲烷); reg,yGWP: 甲烷全球变暖潜力值(21吨二氧化碳当量/吨甲烷); CH4EL: 在年份“y”中被替代掉的净电量,以兆瓦时为单位(兆瓦时); yCEF: 在年份“y”中,中国南方电网中被替代的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electr,y兆瓦时) 更进一步, MD=MD+MD project,yelectrcity,yflared,y EL=EL−EL yEX,LFGIMP 其中: MD: 在年份“y”中被用来发电的垃圾填埋气所对应的甲烷量 electricity,yMD: 在年份“y”中被火炬烧掉的垃圾填埋气所对应的甲烷量 flared,yELEX, LFG: 在年份“y”中由所收集的垃圾填埋气产生并输出的净电量,用兆瓦时计算 11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ELIMP: 输入电量的净增加量,定义为项目输入电量减去基准线输入电量的差值,是用来满足项目需求的电量,用兆瓦时表示。 另外,在该方法下无需考虑泄漏因素。 因此,采用ACM0001和综合方法学,来自项目活动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通过计算MD、MD 、ELy和CEF而得到量化。 project,yreg,yelectr,y 这四个参数的估计可以通过下面的步骤完成: 1. 计算甲烷的理论产生量 2. 确定垃圾填埋气的收集效率 3. 评估可用于发电/火炬燃烧的甲烷量 4. 确定用于发电的垃圾填埋气的量(MD) electricity,y5. 量化火炬烧掉的垃圾填埋气(MD) flared,y6. 估计MD reg,y7. 计算CEF electr,y 步骤1 理论的甲烷产生量 根据气候变化政府间工作组(IPCC)优秀实践指南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不确定性管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IPCC指导方针1996年修正版(IPCC Good Practice Guidance and Uncertainty Management in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the Revised 199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IPCC Guidelines),在一定时间内的垃圾填埋气产生量可以根据如下公式加以计算: −k(y−x)Q=[(A⋅k⋅MSW(x)⋅MSW(x)⋅L(x))⋅e] y∑TOx其中: x : 取值从初始年到y , x =1,2,… y; −k A : 校正总和的标准化系数,A = (1− e)/ k; k : 甲烷产生率常量(1/a); MSWT (x): 在年x中,城市固体废弃物(MSW)产生总量 (吨/年) MSWF (x): 在年x中,在SWDS处理的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比例; L0 (x): 甲烷产生潜力(吨甲烷/吨废弃物 ). L 0 (x) = MCF(x)∗ DOC(x)∗DOCF∗ F ∗ 16/12 其中: MCF(x): 在年x中的甲烷修正系数(分数); 11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DOC(x): 在年x中的可降解有机碳(DOC),(分数) (吨碳/吨废弃物); DOCF : 异化的DOC的比例; F : 垃圾填埋气当中甲烷的体积比例; 16/12 : 碳和甲烷之间的转化系数。 DOC =(*A)+(*B)+ (*C)+ (*D) 其中: A: 标准化因子,固体废弃物当中纸张和纺织品的比例; B : 甲烷产生率,是固体废弃物当中的花园废物、公园废物或者非食品有机易腐烂物的比例; C : 固体废弃物当中食品垃圾的比例; D: 固体废弃物当中木材和秸秆的比例。 在评估深圳垃圾填埋气的产量时,使用了下面的参数值: A = K = DOCF = ; DOC (x) = MCF (x) = A = (paper), (textile) C = D = 步骤2 确定垃圾填埋气的收集效率 为了直到有多少甲烷可以被捕获以便进一步加以利用,需要考虑下面的因子: 氧化系数 被气体收集系统覆盖的垃圾填埋区域的比例 井式收集系统的效率 对于深圳垃圾填埋气利用案例来说,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所覆盖的垃圾填埋区域的比例取值为80%(frecover);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效率被估计在60%的水平。 步骤3 评估可用于发电/火炬燃烧的甲烷量 Q在年份“y”当中被捕获的甲烷数量()可以采用如下方式估计: project,y Q=Q∗f∗EF project,yyrecoverrecover其中: Q: y年的甲烷产量(吨); y 11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f: 运行的收集系统所覆盖的区域的比例; recoverEF: 收集井的运行比例。 well 步骤4 确定用于发电的垃圾填埋气中所对应的甲烷量 在年份“y”当中发电过程中被燃烧掉的甲烷的量(MD)可以使用下面的公式计算得到: electricity,y MD=Q*w*D electricity,yelectricity,yLFG⋅CH4,yCH4 其中, Q: 电力生产中燃烧的垃圾填埋气的数量; electricity,yw: 垃圾填埋气当中甲烷的比例,表达为立方米甲烷/立方米; LFG⋅CH4,yD: 甲烷密度,表达为吨/立方米。 CH4在估计深圳下坪垃圾填埋项目时,使用了下述数值: w = LFG⋅CH4,y3 D = ton/m CH4 步骤5 量化被火炬烧掉的垃圾填埋气中所对应的甲烷 在年份“y”当中被火炬烧掉的甲烷通过下面的式子估计: MD=Q*w*D*FE flared,yflared,yLFG⋅CH4,yCH4其中, Q: 在年份“y”中被火炬烧掉的垃圾填埋气的数量; flared,yw: 垃圾填埋气当中甲烷的比例,表达为立方米甲烷/立方米; LFG⋅CH4,yFE: 火炬的燃烧效率。 在这个案例研究中,使用的火炬效率如下: FE = 99% 步骤6 评估当拟议中的项目不存在时将被除去/燃烧掉的甲烷量 由于没有对于垃圾填埋经营者的规定的或者契约的要求来指定MD,在考虑基准线情景当reg,y 11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中的甲烷去除量时使用一个“调整因子”(AF)。可能被除去的甲烷的数量: MD=MD *AFreg,yproject,y 当前还没有中国法规强制垃圾填埋场除去甲烷,因此,对于这个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计算任何自燃过程时使用0%作为AF值。 步骤7 计算电网中被替代的电能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根据AMS‐,ACM0002中提到的确定组合边际排放因子的方法被用来计算CEF,electricity,y也就是说,排放因子CEF是电量边际排放因子(EFOM,y)和容量边际排放因子(EFBM,y)electricity,y的一个加权平均值。特别的,简单的电量边际(OM)可以适用于我们的案例。 计算电量边际排放因子(EFOM,y ) 按照ACM0002,OM是作为服务于系统中的所有发电设备产生单位电量的加权平均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来计算的,其中不包括低运行成本和必须运行的电厂所使用的一个三年加权平均,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得到: F×COEF∑,ji,j EF=OM,simple,yGEN∑j,yj 其中, F 在各年份中,燃料i在相应的发电设备j当中的用量(使用质量或者体积单位表示); i,j,yj 指的是向电网输电的发电设备,不包括低运行成本和必须运转的电厂,包括向电网进口的电力; COEF 是燃料i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吨二氧化碳/燃料的质量或者体积单位),其中考虑年i,j,y份y中相关发电设备j所使用的燃料的含碳量以及燃料的氧化百分比; GEN 是发电设备j向电网的供电量(兆瓦时)。 j,y 换其N 句话说,二氧化碳排放因子COEF可以被表示为: i,j,yCOEF=NCV×EF×OXID iiCO,ii2中, CV 是单位质量或者体积的燃料i的净发热量(能值),表示为太焦(TJ)/质量或者体积单位; i11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OXID 是燃料i的氧化因子 (参考1996年修订版的IPCC指南第129页所列的默认值); iEF 是单位能值的燃料i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表示为吨二氧化碳当量/太焦 CO,i2 计算容量边际排放因子(EFBM,y )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EFBM,y)是一个样本电厂m的发电加权平均排放因子,注册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额外电厂装机容量不计算在内。 F×COEF∑i,m,yi,m,yi,m EF=BMe,yGEN∑m,ym其中, F 是电厂m在年份y中消耗的燃料i的数量(用质量或者体积单位表示); i,m,ym 代表包含在同组中的那些电厂; COEF 是燃料i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吨二氧化碳/燃料的质量或者体积单位),其中考虑年i,m,y份y中电厂m所使用的燃料的含碳量以及燃料的氧化百分比; GEN是电厂m向电网的供电量(兆瓦时)。 m,y值得注意的是,容量边际(BM)不是凭空计算的,而是依据在项目设计书被提交时可以获得的关于已经建成的电厂的最新信息得出的。因此,容量边际在整个选定的计入期内都将是固定的。 计算基准线排放因子 (EFy ) 最后,基准线排放因子(EFy,, 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是按照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和容量边际排放因子的加权平均值来计算的。 EF=ω×EF+ω×EF yOMOM,yBMBM,y 所使用的运行和建设排放因子的权重是根据下述方法学给出的缺省值: w= ; w= OMBM为了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发展和进行更精确的减排量估算,从2006年起,中国的指定国家主管机构已经出版了在中国不同电网中替代电力的全部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仅如此,在2007年8月9日还进行了数据更新。( 12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总结如下, 南方电网的EFOM,y 是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EFBM,y 是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南方电网的CEF是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这是EFOM,y和electricity,y EFBM,y的平均值。 [额外性] 这个注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额外性使用“额外性示范和评价工具”( 步骤 0. 基于项目活动启动而得到来自核证减排量的收益将极大的提高项目的财政状况。 日期的初步调查; 1a 拟议中的项目可能和可信的替代方案包括: 步骤 1. 辨识项目活动的替− 替代方案1: 垃圾填埋场的运营者可以继续目前的普通业务,不从代方案是否与当前的法律和废弃物管理操作收集和燃烧垃圾填埋气。 法规一致; − 替代方案2: 垃圾填埋场的运营者投资兴建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 1a 定义项目活动的替代 和火炬系统。 ‐ 1b 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 替代方案3: 垃圾填埋场的运营者投资兴建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执行 火炬系统和发电系统。 1b 当前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 收集和利用垃圾填埋气国家行动计划(2001年12月), −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1988),以及 − 生活垃圾填埋地点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 主管机构目前关注的优先点是防止非法倾倒垃圾和提高“非控制”地点的状况,在这些地点适用更低的标准。 项目的关键财务指标: 步骤 2. 投资分析; 没有发展机制收益时: ‐ 2a 确定合适的分析方法 − 内部收益率:% ‐ 2b 基准分析方法(选项− 净现值(百万元人民币,8%的贴现率):‐ 三) 有清洁发展机制收益时: ‐ 2c 计算和对比财务指标 − 内部收益率:% ‐ 2d 敏感性分析 − 净现值(百万元人民币,8%的贴现率): 具有 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的目标是展示当关键性假设发生一些合理的变化时,项目12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财务吸引力的结论是否仍然能够保持住。 拟议项目面对的主要障碍是技术障碍。 步骤 3. 障碍分析; 确认的障碍只能阻止当前项目的实现,而不会影响替代方案1和替代‐ 3a 确认可能阻止项目活方案2的实施。 动执行的障碍 ‐ 3b 显示所确定的障碍不能阻止至少一个替代方案的实施(除了拟议中的项目活动之外) 步骤 4. 普通实践分析 由于废弃物中的有机成分增加,垃圾填埋气的甲烷排放已经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温室气体部门排放源当中的一个。 由于投资和技术障碍,无法遵从通常的标准。 在今天的中国,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只得到了有限的发展。 大量的垃圾填埋场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不适当或者根本没有覆盖系统、有限或者没有压实密封、没有气体控制系统。 中国目前城市废弃物的处理主要依靠传统垃圾填埋的技术,没有考虑垃圾填埋气的收集和利用。 拟议中的项目不能投入运营,因为,缺乏预期的清洁发展机制收益时, 步骤 5. 清洁发展机制注册项目所有者为了削减投资损失将不愿意推动拟议中的项目。 的影响 如果拟议中的项目能够成功的在执行理事会注册,出售核证减排量的 [可拟 [监由产 收益将补充销售收入,使得投资汇报高于基准情景。 结论 总的来说,可以证明拟议中的项目活动不是基准情景(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清洁发展机制的支持,拟议中的项目不可能实施。 持续发展] 议中的项目对于实现地区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总结如下: 改善地区环境:通过收集和利用垃圾填埋气,拟议中的项目可以减少垃圾填埋地点发生火灾或者爆炸的风险,并且减少当地的臭气,因而改善了地区环境。 促进先进的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技术的转移:拟议项目所采用的垃圾填埋气发电系统是位于奥地利的通用电气Jenbacher有限公司制造的J320GSC21发电单元。通过实施拟议的项目,这些先进技术将被引进到中国,从而促进这些技术在中国的本土化和推广。 提供中国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方面的管理水平。 为当地社区提供超过30个就业机会。 测技术] 于项目满足ACM0001‐选项c的条件,换句话说,捕获的垃圾填埋气直接被燃烧或者用于生能源,并且从替代电网中的电力得到部分的好处,因此“垃圾填埋气项目活动的通用监测方12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法”(ACM0001,版本4)将被选用。 已批准的ACM0001监测方法将与已批准的ACM0001基准线方法联合使用。而且,由于垃圾填埋气发电厂的装机容量小于15兆瓦,因此AMS‐.监测方法也被用于这个项目。为了保证与ACM0001监测方法的一致性,选用选项2作为监测方法。 监测和确认的关键性假设是: 监测:通过测量和记录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性能相关的指标来实现对项目性能的系统监督。 确认:由指定的经营实体定期审核监测结果,评估所取得的减排成果和项目与所有相关标准的持续一致性。 [环境影响] 作为拟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一部分,根据中国的法规完成了一个环境影响评估。该项目已经得到深圳环保局的批准。 拟议项目的流动环境影响(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噪声)已经被确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综合废水排放标准(GB8978‐96)、城区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提供了减轻可能影响的测算和步骤。 [指定的国家主管中国的指定的1) 中国在的缔约2) 深圳下参考文献: 1. “深圳下2. 基准线方3. 基准线方4. “中国清 总的来说,这个项目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被证明是不明显的机构的批准] 国家主管机构的批准信是在2006年3月15日颁发的,需要注意: 2002年8月30日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京都议定书方。 坪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满足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营和管理办法提出 赛ital 的许可要求,有助于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3) 深圳利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得到授权的中方参与者,负责参加和实施项目活动。4) 从总的核证减排量(CERs)当中或者从这个项目启动之日起7年的时间内,允许深圳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英国政府授权的气候变化资本碳基金(Climate Change CapCarbon Fund)转交不超过27,000,000吨当量二氧化碳的减排份额。 坪垃圾填埋气收集和利用项目”设计文件 法ACM0001“垃圾填埋项目行动综合监测方法”(版本 法AMS‐“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 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 12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案例 2题目] 水泥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案例研究 我们使用“华盛天涯水泥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作为例子来说明如何在水泥行业开发一个可以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余热发电项目。 [项目位置] 这个项目是在水泥工厂中的现场余热发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昌江县水尾村工业发展园区。 [项目所有者/项目开发商] 项目所有者是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也是水泥厂的所有方。 核证减排量的买家: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Carbon Asset Management Sweden AB) [项目现状] 2007年6月10日在执行理事会注册。 [项目描述] 这个项目准备使用来自日产5000吨水泥的生产线的纯净废热发电。在这个项目实施以前,废热直接排入大气,没有其它用途。项目装机容量为兆瓦,净电力输出大约为47,146兆瓦时。所生产的电力将被用于发电厂自身和水泥生产过程。水泥厂过去使用的所有电力都来自海南省电网,当余热发电项目运行后,水泥厂可以减少从省网输入电力。海南省电网主要由使用化石燃料的发电厂供电,所以这个项目每年将减少38,400吨当量二氧化碳的排放。 水泥生产涉及四个主要工序:原材料准备、研磨、熟料生产、熟料存储和研磨。主要的能源消耗是在熟料的生产工序。因此余热发电系统将有效的利用水泥生产中SP和 AQC的排放的纯低温余热。余热发电系统包括余热发电炉(SP炉和AQC炉)、蒸汽涡轮发电机、控制系统、水循环系统和除尘系统等。废热被送入SP炉和AQC炉,在那里生产出蒸汽。然后,从SP炉和AQC炉出来的蒸汽被送入蒸汽涡轮生产电力。系统的运行、控制、监测和数据记录工作由DCS系统完成。 [使用的基准线方法] 在这个项目的开发中,可以选用两种基准线方法:AM0024“在水泥厂通过收集废热用于发电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方法”和ACM0004“废气和(或者)废热发电的通用基准线方法”。现在,ACM0004被“基于能源系统的废气、废热或者废压的温室气体减排通用基准线方法”所取代。所有详细的方法论可以在下述网页中得到: 12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项目的特点是: 这个项目将利用水泥生产线中SP和AQC排放的纯低温尾气发电。 拟议项目所生产的电力将接入海南省电网,用于替代电网中来自化石燃料的电力。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燃料转换。 电力将被用于水泥厂自身。 在这个项目实施之前,废热没有其它用途,直接被排入大气。 AM0024适用于: 所生产的电力用于拟议项目所在的水泥工厂中,多余的电力将被输送到电网中;在基准线情景中可以假设没有向电网输送电力(假设存在自备电厂); 项目活动产生的电力替代电网电力或者特定电力来源。特定电力来源可以是现存的自备电厂或者一个新的电厂; 电网或者特定电力来源的选择是清楚确认的; 废热仅仅用于项目活动; 在基准线情景中,废热循环可能仅仅在熟料生产过程的边界内(也就是说,在基准线情景中熟料生产线可能包括一些余热发电系统,从熟料窑的冷却末端捕获一部分废热,用它为进入的原材料和燃料加热)。 ACM0004适用于: 代替电网中的化石燃料发电量或代替用化石燃料的自备发电量; 在该项目活动付诸实施后, 在产生废热或废气的过程中没有进行燃料替代。 对比这个项目活动的特点和AM0024以及ACM0004的适用条件,我们知道AM0024和ACM0004都适用于这个项目活动。那么使用哪个方法对于这个项目活动更好一些呢? 对比AM0024和ACM0004,我们知道AM0024是一个更复杂的方法,因为它考虑了废热循环可能仅存在于熟料生产过程边界内的基准线情景。在这种情况下,AM0024需要更多的数据来计算温室气体减排量:AM0024需要26个数据,11个数据需要监测;AM0004仅仅需要19个数据,3个数据需要监测。对于这个项目活动来说,以前没有使用过废热。所以,ACM0004更适合这个项目。为了使得工作更容易些,这个项目选择ACM0004作为基准线方法。 [项目边界] 根据ACM0004,项目边界包括与项目排放和基准线排放有关的排放源。在这个案例中,项目排放源包括余热发电厂和热源、水泥生产线、特别是:项目中产生废热的空气淬火室和转窑、热回收炉(悬挂预热炉和空气淬火炉)、废热发电单元和它的附属设施。基准线排放包括:海南电网中的所有发电厂。下面的表格显示了项目边界的有关详细信息。 来源 气包括或者理由/解释 体 不包括 海南电网 CO2包括 主要排放源。 基准线 CH括,这是保守的。 4不包括 为简化而不包N2O不包括 为简化而不包括,这是保守的。 项目活动 项目活动 在项目活动中没有燃烧辅助性的燃料,所以排CO2不包括 放源将不被包括在内。 CH4不包括 为简化而不包括。 12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N2O不包括 为简化而不包括。 [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 根据ACM004和项目活动,项目排放和泄漏是零。所以为了计算温室气体排放,我们仅仅需要参考海南电网的电量边际和容量边际计算基准线排放。 根据ACM0004,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参考ACM0002“可再生资源联网发电的通用基准线方法”。 1. EFOM: ACM0002给了4种计算电量边际排放因子的途径:(a) 简单的电量边际,(b) 经调整的简单电量边际,(c) 调度数据分析电量边际,或者(d) 平均电量边际。调度数据分析电量边际是首选,但是由于商业秘密的原因在中国无法得到所需的信息。同样的原因导致简单经调整的简单电量边际也不适用。平均电量边际仅能用在那些低成本或者必须运行的资源比例超过电网发电总量的50%并且得不到选项(b)所需要的详细数据的情况下。但是对于海南电网来说,低成本或者必须运行的资源比例不到电网发电总量的50%,因此简单电量边际是唯一的选择。 下面是详细的方法: F⋅COEF∑i,j,yi,ji,jEF= (1) OM,simple,yGEN∑j,yj其中: Fi ,j, y是相应电力资源j在y年份消耗的燃料i的数量(按质量或体积单位), j 指的是发电并网的电力资源脚标, 不包括低运行成本/必须运行电厂, 但包括电网的网外输入, COEFi,j y是燃料i的CO排放系数(tCO/燃料质量或体积单位), 考虑到年份y相关电力资源j使用的22燃料的含碳量和燃料氧化率, 和 GENj,y是由资源j向电网提供的电力(MWh)。 COEFi=NCVi×EFCO2,i×OXIDi (2) 其中: NCVi是燃料i单位质量或体积的净热值 (能源含量), OXIDi 是燃料的氧化率(其缺省值参看2006年修订版IPCC指南的129页), EFCO2,i是燃料i每单位能量的CO2排放因子。 2. EFBM: ACM0002计算容量边际的排放因子时是基于样本组“m”。这个样本组需要包括最近建成的五个发电厂或者电力系统中最近形成的发电装机容量增加量——其发电量应该占该电力系统发电量的20%(按照兆瓦时计算)。项目参与者应该在这两种可能的样本组中选择包含年度发电量较大的那一种。 126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F⋅COEF∑i,m,yi,mi,mEF= (3) BM,yGEN∑m,ym 3. EFy EFy=ωOM×EFOM,y+ωBM×EFBM,y (4) 对于余热发电项目,缺省的情况下,ωOM=ωBM= 。 4. BEy BEy=EFy×EGy (5) 5. ERy ERy = BEy – PEy‐Ly=BEy=EFy×EGy (6) EG 是用兆瓦时表示的在年份y当中项目活动所生产的净供电量, 对于这个项目来说: EFOM = 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EFBM =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EFy=* EFOM+* EFBM=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ERy= EFy×EGy=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47,146 兆瓦时= 38,400吨当量二氧化碳 [监测方法] 由于基准线方法是ACM0004,为了与基准线方法一致,监测方法也使用ACM0004。 由于温室气体减排是基于两个因子:EFy和EGy,EFy是事先估算而且固定的,只需要监测和记录“来自余热发电厂的净供电量”。他们使用三段式多功能电表监测数据。必须根据每天的监测数据仔细的汇编月度监测报告。在整个十年的计入期和再往后的两年中,所有的监测数据将被保存下来。为了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所有的测量仪表都将由昌江县质量和技术监督局每年校正至少一次。 [环境影响] 这个项目使用废热发电并且替代海南电网供应的电力。该项目每年减少47,146兆瓦时的电力消费。在这个项目实施以前,这些电力主要是由化石燃料生产的。所以这个项目可以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唯一涉及的是噪声影响,但是相比于水泥生产线造成的噪声,余热发电发电厂的噪声强度更小,并且被控制在许可的水平以下。项目的所有者还将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便使得噪声污染最小化。 总的来说,这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 127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的批准] 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条款15: 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检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 (1) 参与资格; (2) 项目设计文件; (3) 确定基准线的方法学问题和温室气体减排量; (4) 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5) 资金和技术转让条件; (6) 预计转让的计入期限; (7) 监测计划; (8) 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参与资格:鉴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所以条款11规定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核证减排量的价格:为了确保中国的项目所有者的利益,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有一个浮动的指导价格。如果核证减排量的价格低于指导价格,那么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不会批准它。 预期的可持续发展效力: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之一是为在类似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所以拟议中的项目对于中国的效益是什么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5. “华胜天亚水泥有限公司兆瓦余热发电项目”设计文件 6. 基准线方法ACM0004“废气和(或)废热发电的通用基准线方法” 7. 基准线方法AM0024 “在水泥厂通过收集废热用于发电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方法” 8. 监测方法ACM0004“废气和(或)废热发电的通用监测方法” 9. 基准线方法ACM0002 “可再生资源联网发电的通用基准线方法” 10.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和管理办法” 11. Side-by-Side: ACM4 & AM24 Methodologies, Sophie Chou 128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案例 3的题目] 中国小孤山水力发电项目 [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中国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黑河岸边。 [项目所有者/项目开发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孤山水电有限公司。 [项目现状] 项目建设在2006年中期完成,小孤山水电站已经从2006年7月开始向甘肃省电网供电。 [项目描述] 小孤山水电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建造一个装机容量102兆瓦的水电站,每年发电量可达394吉瓦时。从长期平均的角度来看,每年可以向甘肃电网净供应370吉瓦时的电量。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张掖地区和临近的城镇和村庄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与已有的热电厂相比,这个项目在十年间可以减少3,128,919吨当量二氧化碳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 项目活动包括建设一座102兆瓦的跨河水电站,一个中间变电站,架设一条通往甘肃张掖110/330千伏变电站的110千伏输电线路,架设一条附加通向附近村庄的110千伏线路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加可靠的电力供应,为张掖的变电站扩容以便容纳来自小孤山水电公司(XHC)的增加的线路。 这个水电计划的组成包括: 1. 一个活动存储能力为 百万立方米的分洪水坝; 2. 一个流速为立方米/秒的导流涵洞(9100米),提供117米的额定水位差; 3. 一个拥有三个涡轮发电机组的表面电站:2 x 40兆瓦和1 x 22兆瓦; 4. 一个110千伏高压配电场; 5. 27公里的110千伏电力传输线路。 下面的表格总结了本项目所使用设备的关键技术数据。 参数 单位 数量 说明 水闸长度 米 水闸高度 米 储水结构的最大长度 米 水闸尺寸 米 8×8 设计泄洪能力 立方米/秒 1750 实际泄洪能力 立方米/秒 2960 电站主体建筑尺寸 米 55×18× 长度×宽度×高度 变电站尺寸 米 ×18× 长度×宽度×高度 变压器站尺寸 米 65×58 长度×宽度 大型涡轮的装机容量 兆瓦 2×涡轮,HL180-LJ-208(375转/分钟) 129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小型涡轮的装机容量 兆瓦 2×涡轮,HL180-LJ-154(500转/分钟) 估计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为每年312,891吨当量二氧化碳,在十年的计入期当中产生的期望总减排量将超过3,128,919吨当量二氧化碳。 [使用的基准线方法] 这个项目使用的基准线方法是一个通用方法:ACM0002版本5 – 可再生资源联网发电的通用方法,可以联网 130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表1至表3给出了甘肃电网2001、2002和2003年的基础数据。 表 1. 甘肃电网2001年的基础数据 根据燃料类装机容量 电网平均发电电网平均供电电力生产 电力供应 自用率 型汇总的电(兆瓦) 煤耗(千克标准煤耗(千克标(吉瓦时)(吉瓦时) 厂数据 煤/兆瓦时) 准煤/兆瓦时)2001年 热电厂3,875 357 385 18,48517,141 % 水电站3,118 —11,03010,% 风电8 —1414 进口 1,010 总计7,002 29,52929,153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年鉴2002,623‐625页 表 2. 甘肃电网2002年的基础数据 根据燃料类装机容量 电网平均发电电网平均供电电力生产 电力供应 自用率 型汇总的电(兆瓦) 煤耗(千克标煤耗(千克标(吉瓦时)(吉瓦时) 厂数据 准煤/兆瓦时)准煤/兆瓦时)2002年 热电厂3,882 352 377 23,50421,945 % 水电站3,239 910,% —10,75 风电8 —1818 进口 总计7,129 34,28132,683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年鉴2003,584、585和592页 表 3. 甘肃电网2003年的基础数据 根据燃料类装机容量 电网平均发电电网平均供电煤电力生产 电力供应 自用率 型汇总的电(兆瓦) 煤耗(千克标耗(千克标准煤/(吉瓦时)(吉瓦时) 厂数据 准煤/兆瓦时)兆瓦时) 2003年 热电厂4,745 351 376 29,49427,533 % 水电站3,281 .37% —9,8129,7760 风电22 3 —333 进口 总计8,047 39,33937,342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年鉴2004,709页 因此使用甘肃电力系统2001、2002和2003年的数据,系统排放因子可以使用简单电量边际方法得到: 表 4. 甘肃电网2001年电量边际排放因子的计算 燃料 单位 燃料消费 排放因子净热值 碳氧化率排放量 在总排放中所占百分比 tone C/TJTJ/A % tones 131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A B C D E F=B*C*D*E*44/12 原煤104吨 ,725, % 焦炉气 , % 108立方米 其它气体 108立方米 —% 原油.06 , % 104吨0 柴油 0%104吨 —0. 燃料油, % 104吨 20. 液化石油气 108立方米 —% 炼厂气 108立方米 —% 天然气2 , % 108立方米 其它石油制.0%104吨 —0 品 其它炼焦产.0%104吨 —0 品 其它能源 , % 104吨 (标准煤) 甘肃电网总排放量(吨)15,955, 甘肃电网总发电量(吉瓦时)18, 甘肃电网总供电量(吉瓦时) 总发电量×(1-自用电率)17, 简单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表 5. 甘肃电网2002年电量边际排放因子的计算 燃料 单位 燃料消费 排放因子净热值 碳氧化率排放量 在总排放中所占百分比 tone C/TJTJ/A % tones ABCDEF=B*C*D*E*44/12 原煤 ,478, % 104吨 洗煤 %105吨 , 焦炉气.9954, % 108立方 米 其它气体 , % 108立方米 原油 104吨 % — 柴油%104吨 — 燃料油7 , % 104吨1. 液化石油气 108立方—% 米 炼厂气 108立方 —% 米 天然气3 , % 108立方米 其它石油制品.0% 104吨 —0 其它炼焦产品.0% 104吨 —0 其它能源.07 , % 104吨5 (标准煤) 甘肃电网总排放量(吨)21,807, 甘肃电网总发电量(吉瓦时)23, 甘肃电网总供电量(吉瓦时) 总发电量×(1-自用电率)21,82 简单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132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表 6. 甘肃电网2003年电量边际排放因子的计算 燃料 单位 燃料消费 排放因子净热值 碳氧化率 排放量 在总排放中所占百分比 tone C/TJTJ/A % Tones ABCDEF=B*C*D*E*44/12 原煤 ,490, % 104吨1 焦炉气.995189, % 108立方米 其它气体2 , % 108立方米 原油% 104吨 — 柴油104吨 % — 燃料油 104吨 , % 液化石油气% 108立方米 — 炼厂气 108立方米 —% 天然气 , % 108立方米 其它石油制.0%104吨 —0 品 其它炼焦产%104吨 — 品 其它能源 , % 104吨 (标准煤) 甘肃电网总排放量(吨)27,992, 甘肃电网总发电量(吉瓦时)29, 甘肃电网总供电量(吉瓦时)7, 总发电量×(1-自用电率)2 简单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使用2001年到2003年的甘肃电网排放因子求平均值,可以得到这个系统的排放因子为。 量边际 2001年 2002年 2003年简单电 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步骤 2 – 计算容量边际排放因子 下面给出计算的主要公式和必须信息,更详细的情况请参考项目设计文件。( 133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标准煤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COEF)是 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新建的燃煤发电厂的碳排放因子使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下面是计算新燃煤电厂的排放因子的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 电厂效率 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因新燃煤电厂的排放因子 (ESCC)子 单位 kgce/MWh tCO2/tce tCO2/MWh 公式 F H F*H/1000 新建燃煤电厂的碳排放因子是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下面的表格显示了基年装机容量、新装机容量按燃料的分布、数据来源和计算过程。 表 7. 占总发电量20%的新装机组的燃料组成情况的计算 A B C D E 2000年装机容量 2003年装机容量基年装机容量 新增容量 2003年平均发电小时 数据来源 使用中国电力年中国电力年鉴设定新装机容量占B料类型计算‐A根据燃 鉴2003第666页2004第709页 2003年总发电量发电/装机容量 的数据计算 20%时的计算值 热电厂 3, 4,,, 水电站 2, 3,, 风电场 核电站 总计 6, 8,,, 占2003年81% 100%82%18% 装机容量的比例 表 8.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的加权平均值的计算 F G H I J 电厂自用率 新增容量向电网新增容量向电网新建电厂的排放容量边际排放因子 供电量(GWh)供电的比例 因子的加权平均,(tCO2e/MWh) EF_BMy 数据来源 使用中国电力D*E*(1‐F)/1000根据燃料类型分 I*H 年鉴2003第666布的G/G列的总页的数据计算 量 热电厂 % 6,% 水电站 % % 风电场 % 核电站 总计 7,% 年的总供电量为37,吉瓦时,其中新增能力(G列)占2003年供电总量的20%。 134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上述计算得出的容量边际排放因子是吨当量二氧化碳/兆瓦时。 步骤 3 – 计算基准线排放因子 使用组合边际(CM)可以得到基准线排放因子,其中包括了电量边际和容量边际的简单平均。所有的边际都以吨二氧化碳/兆瓦时的单位表示。 CM = *OM + *BM CM = * ( + ) = 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基准线排放因子是 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步骤 4 – 计算基准线的减排 这个项目每年的核证减排量的估计值计算如下: 每年的减排量 = 组合边际排放因子* (用兆瓦时表示的项目年度供电量的估计值) 在第一阶段,项目的年度供电量为370吉瓦时,每年的减排量是: * 370,395 = 319,277吨二氧化碳。 第一年的发电量达到平均发电量的80%是一个合理的预期,因此,第一个报告年的减排量为 319,277*80% = 255,422 吨二氧化碳。 第一个计入期的减排量为:3,128,919 吨二氧化碳。 [监测方法] 本项目采用零排放的可再生资源联网发电的通用监测方法(ACM0002),因为这是一个零排放的可再生资源联网发电活动,并且符合监测方法(ACM0002)中提到的所有要求: 1. 项目是一个跨河的水电站; 2. 项目不是一个涉及所在区域从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转换的活动; 3. 电网(甘肃电网)得到清晰的确认并且电网特征的信息是可以公开获得的。 另外,没有确认的泄漏,因此将不进行此类监测。 将根据监测方法的规定监测项目发电量的变化。 [环境影响] 根据国家、地区和局部环境规定,这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EIA)。所得到的结果是正面的。 [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的批准] 中国的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的批准信是在2005年8月30日签发的,信中值得注意的几点是:1) 中国在2002年8月30日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成为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2) 小孤山水力发电项目满足中国管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法规提出的许可要求;3) 甘肃张掖小孤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得到授 135
EU PRO ECO 项目:中国CDM项目商业机遇能力建设 —中国CDM项目商销指南 权的中方参与者,负责实施项目活动;4) 允许甘肃张掖小孤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原型碳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出售从项目中得到的总共3,200,000吨当量二氧化碳的减排量。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