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商主义及古典国际贸易理论
一、重商主义学说
重商主义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
㈠ 产生背景
时期:发生于15世纪,全盛于16世纪~17世纪,18世纪趋于衰落。
当时,西欧各国的手工业和商业已开始与农业分离,封建的自然经济不断衰落与瓦解,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格调都改变了,充当交易媒介物和结算工具的金属货币成为全社会上至国王,以至农民所共同追求的东西。
㈡ 主要内容
重商主义者基本观点是: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除了开采金银,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利润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贱买贵卖”而产生的,而国内贸易,由于买卖得失相抵,对财富无所增益;对外贸易的原则是“少买多卖”,只有超出才能使金银进口;主要是通过对外贸易,保持贸易顺差,从而保证金银进口。因此他们主张国家应当干预经济生活,发展对外贸易,奖励和监督工业生产。
重商业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 货币差额论
大约从15世纪一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即重金主义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斯塔福 (w.stafford 1554年一16l2年)。1581年他在伦敦出版了《关于英国公共福利的对话》中采用对话体形式,阐述了博士、骑士、商人、手工业者、农民等对当时某些经济现象的看法,其中博士的意见代表作者的观点。他认为一切进口都会减少货币,在对外贸易上应奉行绝对的“少买多卖”原则,以求增加贸易顺差,换回更多的金银。
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要用行政或法律手段禁止金银出口,在国际市场上应该少买或根本不买。外国人来本国进行贸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所得全部货款用于购买本国货物。同时鼓励输出,认为应该多向国外销售,销售的越多越好。可见,早期重商主义者是把增加国内货币积累,防止货币外流当作对外贸易的原则。
斯塔福还认为,为了降低物价,避免货币外流,一方面要停止损毁货币,另一方面要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可以使英国保留货币。就当时英国情况来说,还是正确的。而他们的货币差额论,则是典型早期重商主义的观点。因此,早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重金主义”和“货币差额论”。
2、 贸易差额论
16世纪下半叶一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或重工主义阶段。
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意大利的塞拉,法国的柯尔贝尔,英国的马林斯、托马斯·孟,J.博丹、J.劳、斯图亚特等人。实际执行重商主义的是柯尔贝尔。德国和奥地利的重商主义理论是与国家财政和行政管理结合在一起的,称为“官房学”。
晚期重商主义反对早期重商主义禁止金银输出的思想,认为“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主张在保证有更多的金银运回本国的前提下,允许金银出口,在对外贸易方面扩大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出口,减少外国制成品的进口,通过奖出限入的外贸政策,保证外贸顺差,以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因此,晚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重工主义”、“贸易差额论”或“真正的重商主义”。
托马斯·孟是英国晚期重商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他是“贸易差额论”的倡导者。在他死后的1664年出版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是重商主义的代表作,被认为是“重商主义的圣经”。其基本要点:
⑴ 一国从国际贸易顺差中所获得的金银,要时时处于运动中,以其发展国际贸易。一国的本位货币不仅为国内商品的价值尺度,也是外国商品的价值标准,故铸币的重量与成色不可随意变动,才有利于国际贸易。
⑵ 增加英国货币的手段就是对外贸易。国际贸易顺差是获取财富的唯一手段,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富多寡的准—手段。对外贸易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的货物必须比购买他的货物多。
⑶ 反对重金主义,反对当时的货币政策,反对禁止金银输出。
⑷ 主张扩大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出口,并缩减外国制品的进口,大力发展加工业和转口贸易――保证有利的贸易差额。
鼓励输出,减少输入,以取得贸易顺差,这是晚期重商主义提出的商业原则。
总之,孟认为英国的财富取决于对外贸易,都应当服从于发展对外贸易。
二、古典国际贸易理论
㈠ 绝对利益学说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古典学派奠基人之一。他的代表著作是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
⒈ 历史背景
⑴ 斯密生活的时代:
① 从手工业工场向大机器工业的过渡----1733年飞梭、1765年手摇纺车、1769年水力纺织机和单动式蒸汽机、1782年复动式蒸汽机等先后发明。
②正处英国从资本原始积累让位于资本主义时代,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开拓对外贸易,以便从海外获得廉价原料,并为其商品寻找海外市场,要求从根据重商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对外贸易管理制政策下解放出来,实行自由贸易,以扫清新兴工业资本发展的道路。
⑵《国富论》与贸易有关的要点:
① 哲学基础:一国经济原动力是利己心,它也是一国经济交往的基础。
利己心—→欲将取之,必先予之—→就有分工、交换价值、货币等—→经济活动;
—→是人的天性,是自然赋予的,追求个人利益活动就不应限制—→主张自由;
—→受到控制:“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使个人与社会利益对立统一。
② 财富的性质和源泉:
构成一国国民财富不是金银和货币,而是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财富的源泉不是贸易和流通,也不是土地自然力,而是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
③ 分工与交换
一国财富的增进—→一靠增加劳动数量----增加生产性劳动人数;—→二靠提高劳动质量----提高国民劳动熟练程度和技巧—→这一点很重要。
分工的结果—→提高劳动质量----使劳动者劳动更熟练,技巧性和判断力更强。
分工是由交换引起的。(这一点倒置了因果关系,应是分工产生了交换。)
斯密的这一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就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
⒉ 绝对成本学说的核心内容
斯密从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别出发,认为各国的对外贸易利益取决于各国生产商品的绝对成本优势。如果A国生产X产品比B国的劳动生产率要高,而B国生产Y产品比A国劳动生产率要高,那么,A、B两国各自集中生产其享有绝对利益的产品,然后向各自的贸易伙伴出口,这样做会使双方比不进行贸易要消费更多的商品,而扩大消费正是贸易的基本目标。一国出口的应是在本国国内生产效率高的商品,进口的应是在国外生产效率高的商品,交易的结果是使交易双方都能获得好处。举例:
表3-1 分工前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产量变化和交换后利益
据表3—1可知分工前,英、法两国分别在生铁与小麦的生产率上各具有绝对的成本优势,以斯密的观点,英国应该分工生产生铁,法国应分工生产小麦。假设两国生产两种产品的劳动具有同等素质,且可在两种产品生产部门互相之间的分工转移。分工后,在投入的劳动总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两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从原来的2个单位增加到现在的3个单位,展现了分工带来的利益。假定两国间的劳动是同质且无差别的劳动,产品交换完全依成本的差异来进行。两国间生铁和小麦的交换比例是1﹕1,双方按照这一比例向对方换回自己未生产的产品。交换后的利益有如表3—1所示。 正是两国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所节省的劳动时间,增加了产品的产量和消费量,国际贸易使参与国际分工的两国都获得了利益。
亚当·斯密提出绝对成本学说,通过国际贸易,对两国都有好处,这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用自由贸易思想取代重商主义者管制贸易的思想,反映了当时英国工业资产阶级通过扩大对外贸易进行经济扩张的要求,为从理论上扫清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曾起过积极作用,使商品经济面世界提供了思想准备,并有助于说明某些政府破除自《国富论》发表后100年间设置的许多无效的国际贸易壁垒。因此,亚当·斯密被认为是西方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先驱。
㈡ 比较成本学说
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 1772-1823)是英国另一位著名经济学家。一生从事证券经营,是伦敦交易所的台柱之一,是一位百万富翁。l8l7年出版的主要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是经人说服和要求下写成的, 在其中提出了以比较成本理论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学说。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一方面是英国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在亚当·斯密绝对成本学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⒈ 历史背景当时,英国产业革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产业革命推动了机器大工业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变革。英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产业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阶级的矛盾。这种矛盾突出地表现在双方对于《谷物法》存废的态度上,土地贵族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主张保留《谷物法》,以禁止谷物进口、维持谷物的高昂价格;而产业资产阶级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更多的利益,则强烈主张取消《谷物法》。在这场论战中,产业资产阶级迫切需要理论指导以废除《谷物法》、实行自由贸易。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就应运而生了。
李嘉图在研究斯密绝对成本学说之后,发现绝对成本学说存在一个重大缺陷,即通过对两个国家商品成本的比较,如果其中一国在所有各种商品的生产方面都占有绝对成本优势,而另一国则在所有各种商品的生产方面都处于绝对劣势,按绝对成本学说两国间不会发生贸易关系。比如葡萄牙和英国有如下表3—2生产情况:
表3-1 分工前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产量变化和交换后利益
从表3—2中可以看出,葡萄牙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均具有绝对优势,而英国在两种商品生产的成本单位上都不具有绝对优势,按照斯密绝对成本学说的观点,英、葡两国根本不可能进行互利贸易。因为英国没有什么便宜的毛呢或葡萄酒卖给葡萄牙,而葡萄牙也不会用本国便宜的商品去换取英国昂贵的商品。李嘉图在运用比较成本分析法考察了这一情况后,发现葡萄牙在生产毛呢或酒方面均具有绝对优势,但优势的程度也就是比较成本不一样;同样,英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虽都处于劣势,但劣势的程度也就是比较成本也不一样。葡萄牙生产毛呢和葡萄酒的比较成本分别为:和;英国生产毛呢与葡萄酒的比较成本分别是:和。很明显,葡萄牙生产葡萄酒时的成本优势较大,英国生产毛呢成本劣势较小。李嘉图提出了“两优取最,两劣取轻”的原则。按此原则,英国分工生产毛呢,葡萄牙则专业生产葡萄酒,两国生产的产品总量就可能增加。
从表3—2不难发现,英葡两国只要将本国具有成本比较劣势产品的投入要素,转移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生产上,就可以增加两国的生产总量。与国际分工前相比,两国虽然生产毛呢和葡萄酒的单位成本没有增加,但由于资源要素实现了的优化配置,提高了生产效率,两国消费的使用价值量都有了增加,因而亦节约了成本耗费。如果双方都以本国所增加的产量的部分产品来交换行自己国内所需的商品(假定双方按1﹕1的比例进行交换)。就能形成双方有利的贸易格局,进行分工显然对双方都是比较有利的。
⒊ 评价
李嘉图所提出的比较成本学说将自由贸易理论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比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能较好地解释地域分工和国际贸易问题。这一学说是有其科学性的。它的基石是劳动价值论。同时,它从相对生产率差异引申出的相对优劣的思想——两优取最,两劣取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这正是系统论思想中最优结构的典型例证。
从这一学说问世以来一百多年的国际贸易发展史看:
⑴ 它对发展资本主义自由贸易起过巨大的历史作用,在当今仍具有相当的影响。
⑵ 但在充分肯定比较成本学说科学价值的同时,也应清醒地注意到其在以下几方面的谬误:
① 从结论看,比较成本学说提出:对外贸易不会直接增加一国的价值总额。历史证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发展对外贸易的确能使这些国家和地区从中直接获得价值增值的好处,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从事对外贸易国家和地区的财富。
② 从前提看,比较成本学说的理论前提带有根本性的缺陷。虽然这些假定是为方便研究,且不影响其科学性,但实际应用中毕竟不可照搬。这些前提主要有:①在一国内部,商品、劳动力和资本是充分地自由流动的,各国间商品是自由流通的,但劳动力和资本缺乏流动性;②生产技术是静止不变的;③存在着充分就业;④参加贸易的各国的资源是固定不变的。⑤各国实行自由贸易。这些条件与新技术革命兴起的现实世界相背离,与发展中国家的现存条件相脱节。特别是根据技术不变的条件参加国际分工和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从根本上说,与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利于格格不入。
③ 比较成本学说掩盖了国家之间由于经济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和斗争。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参加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各个国家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每个国家都可从贸易中得到利益,而且落后国家从国际贸易中所得的利益更大。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国家之间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充满了激烈竞争与矛盾冲突。这是它的局限性之所在。故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被称为国际贸易的纯理论。
⑶ 只提出了国际分工的一个依据,未能揭示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⑷ 未能揭示国际商品交换所依据的规律—--价值规律国际内容。表现为:
① 未能充分认识和理解劳动的两重性;
② 误认为他的一国劳动价值论在国际贸易领域失去了普遍意义;
③ 以交换价值代替价值---是其劳动价值论不完备的地方。
㈢ 相互需求理论
约翰·穆勒(John Mill 1806-1873)是李嘉图的学生,是19世纪中期英国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其主要著作是188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
他用相互需求论对比较成本学说作了重要的补充和说明。
所谓相互需求理论,实质上是指由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是针对国际贸易的发生、以及它给贸易参加国带来利益与否及利益多少和分配、决定的贸易条件等最基本的理论问题而提出的。
比较成本学说证明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能为参加国带来利益。穆勒认为比较成本学说只指出两国进行贸易决定交换比率的范围,但不能决定其进行贸易交换的比率。
假设一定单位的劳动在英国、德国能生产的细布和麻布见表2-7:
表2-7 英、德两国国内生产商品的劳动成本
从劳动生产率看,德国显然生产麻布有利;相对地讲,英国生产细布有利。所以,英国出口细布换取德国的麻布和德国出口麻布换取英国的细布有利于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两国消费的使用价值量,节约了成本耗费。 约翰·穆勒所要试图回答的正是英、德两国之间按什么比率交换细布与麻布和决定实际交换比率的因素。从表2-7可看出,英国国内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为10:15,而德国国内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是10:20。一方面,两国产品国际贸易交换比率的界限是由各国国内的交换比率所决定的,即比较成本所决定的上下界限为10:15和10:20;另一方面,显然按10:15和10:20的交换比率,两国之间的贸易不易开展。要使两国间的贸易得以进行,必然要在这个界限内产生另一交换比率,以便英、德两国通过贸易达到双赢。如图2-1所示。
穆勒认为,两国贸易的交换比率取决于两国间相互需求的情况。
二、贸易保护理论
基本观点:主张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发展――保护贸易是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国际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
背景:该理论源于15~16世纪重商主义时期,到了18~19世纪,随着产业革命的完成和自由竞争的加强,渐为自由贸易理论及政策所取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德等后起国家,为了保护新兴的民族工业,抵制英国的竞争,曾大力推行保护贸易的政策主张。自此以后,自由与限制这两种贸易政策的理论始终互为对抗和补充。
㈠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主要内容:
⒈ 基本内容:他详尽地分析了实行保护贸易或自由贸易的不同约束条件及其政策步骤,主张发展中国家应根据本国国情和国际背景,把握时机,采取正确的贸易政策来增进本国实现工业化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他关于实行有节制的、多样化的、适度的保护税率的想法及强调对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工业尤其是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的部门实行保护的理论,成为当今发展经济学贸易理论中的关税结构理论和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⒉ 阶段分析:李斯特根据他对贸易史所作的考察,提出了大体上同他的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的三个贸易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包括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和农业时期前期。这一阶段,经济落后国家应当同较先进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因为只有自由地与先进国家进行贸易,才能打破原有的封闭和愚昧状态,促进工业的发展,使经济向更高阶段发展。
第二阶段,包括农业时期后期和农工业时期。这一阶段应当实行保护贸易,以促进本国制造业、海运业和商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国的工业免遭外国工业的竞争。
第三阶段,包括农工商业时期,在此阶段,本国的制造业、农业、商业及整体经济实力有了高度发展,再逐步恢复到实行自由贸易并且在国内外市场上同其它国家进行毫无限制的竞争。因为此时具备了发达的工业和强大的经济实力,无需顾忌其他国家的竞争,实行自由贸易可获得廉价工业原料及消费品。
⒊ 目的:实施保护政策的本意是要建立起制造业部门和工商业优势,一旦这一目的达到了,就应当转而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保护政策具有历史性,其实行和撤销都是合理的――把促进制造业成长当作实行保护制度的最主要理由、而且把保护制度仅仅看作将来在国际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正是这一点使他既区别传统的重商主义,又不同于英法古典经济学,而是二者的一种结合。
⒋ 程度与时间性:保护关税(禁止输入)只能逐步实施――制造业部门的建立犹如树木一样,其成长需要时间;加上建立制造业必涉及科学技术的许多方面,且需要资本、技术,人才和经验的积累。倘若需要保护的国家尚处在制造业发展初期,如果一上来保护关税就实行极高的进口税或禁止输入,完全排除国外竞争,使本国同他国完全隔离,必然伤害本国制造业,进而阻碍本国的正常发展。因此,保护关税必须一开始定得相当轻微,以后再随着本国的技术能力,以及从国外吸引资本和人才的增长比例和本国原先专供出口的农矿产品和原料改为本国使用的增长比例,逐步提高;到了相当时期,再逐渐降低。
㈡评介
1、积极作用----不主张保护落后
2、主要缺陷----生产力概念理解和以经济部门划分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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