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取得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三、无形资产的转让
一、无形资产的取得
(一)专利权
1、外购专利权的成本,就是为购得专利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买价和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其会计分录应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贷:银行存款
2、接受投资者以专利权进行的投资,则应按其评估确认的价值为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贷:实收资本
3、企业自创的专利
只有申请时发生的手续费、代理费、模型图样制作费、注册登记费等,应当作为专利权的成本入账
研究和开发费用通常作为发生当期的费用,而 不予以资本化
企业不应将所拥有的一切专利权都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
(二)商标权
1、一般将外购的和投资者投入的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2、外购的商标权,其取得成本就是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手续费以及其他因受让商标权而发生的费用。
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银行存款
企业自创的商标往往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直接计入
当期费用
(三)非专利技术
外购的非专利技术,其会计处理与外购的专利权相同,将实际发生的一切支出予以资本化。
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非专利技术,有关研究开发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予以资本化。
(四)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
(五)专营权
1、受让人取得专营权所支付的初始费用,又称定金,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记入“无形资产──专营权”
2、受让人每年支付的专营权使用费,应在支付期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六)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不得入账。
只有在真实公允的交易中确实表明商誉存在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企业合并或购买另一家企业时,前者支付的价款超过了后者净资产的公允价格的差额,才能确认为商誉入账。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1、摊销期限
2、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按合同与法律规定较短者的年限摊销
没有规定时,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三、无形资产的转让
1、出售无形资产——作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
营业外收入
2、出租无形资产——作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