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月报
(月报中各类数据和信息禁止转发和外泄)
本期关键词:劳动纪律监察、激励产品发放、 绩效系统、考核规范、招聘组合
创新、座谈会。
一、 人力资源数据
一)、人员数据
截止 6 月 25 日,公司在职人数合计 502 人,环比减少 3 人,降幅达 %;
同比减少 52 人,降幅达 %。
二)、考勤数据
1 、 6 月 总 加 班 18324H , 环 比 减 少 2161H , 降 幅 % 。 同 比 减 少
,降幅 %。
2、6 月人均加班 37H,环比人均减少 4H,同比人均减少 2H,人均超劳法法
规定 1H,其中工程科人均加班达 59H,为 GDM 加班最多科室。
二、人力资源管理重点工作
一)、人事管理
1、员工福利管理---激励产品发放:
经与总部多个部门联络,确认配送给公司的激励产品为 FST-3001d(白+绿)
电风扇,总部亦按要求将产品配送至公司,但明确表示需要公司自行制作保修凭
证及卸货,为保证激励产品的顺利发放,人力科连夜制作保修凭证及临时组建卸
货团队,最终按计划顺利将 412 台产品发放至员工手中。
2、劳动纪律监察---加班篇:
6 月中旬接到员工反馈某小组多名员工存在多单虚报加班的投诉,人力科迅
速与用人单位联合,制定劳动纪律监察计划,随即在全公司范围内针对所有员
工 6 月-9 月的加班进行异常排查,通过与监控、员工出入厂区时间、就餐时间及
证人证言的比对,核查出员工劳动纪律违纪事实,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及结合用人
单位的意见,对违纪员工做出辞退、公司通报、部门内部通报的处理。
3、考勤系统智能升级---增加连班加班监控功能:
日常管理中发现员工利用休息时间不用刷考勤的管理漏洞而将原休息时间提
交为加班,导致公司每月须多支付一定额度的加班费,为消除该漏洞,人力科设
想通过 OA 系统流程细化改善该问题,通过与信息管理科的商议,最终将连班加
班申请单独设为流程,由上级重点监控,抑制住该漏洞。
4、员工激励管理---表彰积极分子:
不论是发放月度的高温清凉饮料、激励产品,还是食堂自助就餐管理,在组
建临时发放小组或纠正不合理的行为时,各单位积极性、配合度普遍偏低,导致
产生多单员工投诉。为有效的解决该问题,人力科利用公司表扬通报激励机制,
在 6 月份编制发出《关于对 CNC 加工组黄祥雄和 WEDM 加工组江磊的表扬通
报》、《关于对激励产品卸货团队的表扬通报》,通过表彰积极分子、树立标杆,
鼓励员工向先进员工学习,极大的提高了各员工的自主管理积极性、配合度。
二)、绩效薪酬管理
1、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考核系统化
目前公司的各类考核(含 KPI 考核、综合监督考核、转正目标考核等)均通过
表格统计、邮件下达考核、纸质确认结果,存在考核无法及时跟进,考核异议处
理不及时,对考核结果没法有效记录、保存和实时查阅,故本月人力科联合信息
科开发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现阶段仅开发系统页面和框架,11 月份起初步
搭建科长 KPI 考核报表,后续将逐步达到考核信息化,实现仅输入名字即可查询
个人业绩、各类考核情况。
2、规范管理公司奖惩考核制度
现公司各类考核细则、条例、禁令层出不穷且“自成一家”,部分存在重复、不
合理、无落实考核的现象,为规范公司各类奖惩考核制度,实现考核的落地管理,
人力科就公司各类奖惩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定各部门根据奖惩考核
制度的类别按要求进行审议、报批、备案、落实。实现有考核有落实,有制度有
管理。
三)、招聘培训管理
1、本月招聘总体情况
1)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 2015 年大学生计划储备 17 名本科生。
2)本月招聘分为二类:技能人才储备和内部招聘。技能人才储备原则是:“紧
缺、难招、流失率高”岗位开展,本月录用 2 人,正在试工 1 人,待试工 1 人,
而通过内部招调有 2 人,均为采购员岗位。
2、招聘创新:采用“线上线下+格力校招平台+各院校的联络“组合的招聘方式
通过采用“线上线下+格力校招平台+各院校的联络“组合的招聘方式,扩大公司
品牌影响力,最大限度吸引应届毕业生,在人才竞争过程第一阶段抢占先机,实
现信息的有效传递,确保后期目标人群的稳定性。同时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成
本的合理控制,以最少的成本付出获得最大的响应效应,满足了公司要求的合格
简历数量及良好的社会品牌效应。
3、组织本科生座谈会
为了解大学生实习情况,听取他们的心声,对于现在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
导,提高大学生稳定性,本月由人力科牵引组织本科生座谈会。通过本次座谈会
提高各单位对大学生培养的重视,促使内部及时梳理在大学生培养方面存在的缺
陷并予以完善。
三、下月重点关注
拟定岗位等级评价等级模型
绩效考核系统搭建
员工学习成长卡推进
建立一体化校园招聘体系
四、今月学法
1、《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附案例)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
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