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重整和清算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失败概述
财务重整
企业破产的概述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学习重难点和目标
本章重点是财务失败预警管理、破产财产的范围及计价、破产债权的范围及计价,难点是企业破产的财务预警分析模型。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破产、和解以及整顿等基本概念,理解其法律规定以及和解与整顿财务管理、破产清算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熟悉我国现行破产法中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规定;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计价方法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法;系统的理解和掌握破产预警理论和方法并能加以实际运用。
第一节 企业财务失败概述
一、企业财务失败及其原因
每个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随时都必须考虑财务危机和失败,考虑在企业一旦出现财务困难或财务失败时,如何处理企业的财务事宜,如何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总之,失败预警、整顿、破产清算等财务管理问题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财务失败的含义和形式
财务失败是一个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困难和危机。
财务失败有两种极端的形式:一种是技术上的失败,一种是破产。
(二)财务失败的原因
1、管理不善
2、经济衰退
3、意外原因
二、 财务失败预警管理
对企业来说,生存和发展是其根本目标,任何企业都不希望陷入破产清算的境地,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国家就已由专人研究破产预测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作为破产的早期预警系统,对企业早期问题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可避免破产的发生。企业破产预测方法已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股东、债权人等的关注。
(一)财务预警的含义
就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进行预警,它是架构在企业预警理论之上,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财会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理论,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及时捕捉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过程中的堵塞、浪费、过度滞留等影响财务收益的重大管理失误和管理波动信号,并在危机发生之前向企业经营者亮出黄牌、发出警报,督促企业管理当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的危机演变成损失,起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并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二)企业财务失败预警系统的职能
企业财务失败预警,作为一种成本低廉的诊断工具,其灵敏度越高就能越早地发现问题并告知企业经营者,就能越有效地防范与解决问题、回避财务危机的发生。
所以,一个有效的财务失败预警系统具有以下职能:
第一,预知财务危机的征兆。当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财务失败预警系统能预告发出警告,提醒企业经营者早做准备或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
第二,预防财务危机发生或控制其进一步扩大。当财务危机征兆出现时,有效的财务失败预警系统不仅能预知并预告,还能及时寻找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的原因,使经营者知其然,更各其所以然,制定有效措施,阻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避免严重的财务危机真正发生。
第三,避免类似财务危机再次发生。有效的财务失败预警系统不仅能及时回避现存的财务危机,而且能通过系统详细地记录其发生缘由、解决措施、处理结果,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弥补企业现有财务管理及经营中的缺陷,完善财务失败预警系统,从而提供未来类似情况的前车之鉴,更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三)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管理的基本程序
1.寻找财务预警的警源。
2.分析财务预警的警兆。
3.监测并预报警度。警度指警情的级别程度。
4.建立预警模型。
5.拟定排警对策。
(四)财务危机的诊断
1.企业常见疾病
(1)资产负债及资本方面的疾病。
① 资产结构不适当;现金过多或过少.应收账款过多,存货过多或过少,其他资产过多等;
② 营运资本不足或过多;
③ 资产估价过高或过低;
④ 财务结构不适当(负债过多或尚应增加,权益资本不足或过多);
⑤ 或有负债过多。
(2)经营方面(即收支方面)的疾病。
① 获利太少:销货过少。退货或折让过多,进货成本过高,制造成本过高,推销费用过高,管理费用过高,固定费用过多;
② 经营效率太低:生产效率太低;销货效率太低,放账过滥,收账不力;
③ 盈余留存于企业太少,股息分发过多;
④ 借入资本(即负债)的成本过高。
(3)综合性疾病。
①周转呆滞:存货周转呆滞,应收款项周转呆滞,流动资产周转呆滞,固定资产周转呆滞;
②生产机能使用不经济;
③资源使用不经济。
以上第1类疾病可以根据资产负债验定,第2类疾病可以依据损益表验定,第3类疾病可以通过两张表验定。
2.危机症状分析。
(1)财务危机潜伏期。
① 盲目扩张;
② 无效市场营销;
③ 疏于风险管理;
④ 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企业资源分配不当;
⑤ 无视环境的重大变化。
(2)财务危机发作期。
① 自有资本不足;
② 过分依赖外部资金,利息负担重;
③ 缺乏会计的预警作用;
④ 债务拖延偿付。
(3)财务危机恶化期。
① 经营者无心经营业务,专心于财务周转;
② 资金周转困难;
③ 债务到期违约不支付。
(4)财务危机实现期。
① 负债超过资产。丧失偿付能力;
② 宣布倒闭。
3.判断企业财务危机的财务指标
(1)现金流量
(2)销售额的非正常下降
(3)现金大幅度下降而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
(4)财务比率
判断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
接近或超过4倍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 /月销售额×100%
经营债务比率
降低到150%以下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0%
流动比率
降低到100%以下
固定资产/(权益资本﹢固定负债) ×100%
长期适应比率
大幅度下降
权益总额/负债总额 ×100%
权益与负债比率
大幅度上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资产负债率
接近或超过6%
利息总额/销售净额×100%
销售利息率
小于1,并逐年下降
本期收益/前期收益×100%
经常收益增长率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经常收益/销售净额 ×100%
销售经常收益率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经常收益/资本平均总额 ×100%
资本经常收益率
大幅度下降
销售净额/平均总资产×100%
资产周转率
财务危机的先兆
公式
财务指标
三、财务失败预警分析方法
(一)定性方式
定性方式一般是采用财务报表分析法,其特点是只能根据经验做出判断,因此,在判断过程中,判断者的风险倾向会影响到评价的结果,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西方学者威廉.比弗(Wiliam )将79家破产企业的财务比率与79家正常企业的相应财务比率进行了比较。从比较中可看出:破产企业与正常企业财务比率的差异是十分显著的。破产企业通常负债率很高,但销售利润率和资产报酬率却很低;同时,破产企业缺乏现金,但应收账款膨胀,流动比率低,且现金比率低得更厉害。出乎意料的是,破产企业往往存货持有量很少,正是由于企业盈利与支付能力的下降,才导致了企业的破产。
(二)定量方式
这种方式是通过不同的模式确定预警的指标和判断预警的警戒线。主要有评分法与判别法。
1、评分法
这一方法首先选择一组财务指标并分别给定其在总评分中占的比重,总和为100分。然后确定标准比率,并与实际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最后求出总评分。
例:以下是一家企业利用评分法对本年度有关指标进行计算得分的情况:
某企业对有关指标的计算得分表
100
合计
9
8
50%
6次
次
次
12%
6%
2
1
40%
8次
4次
次
15%
8%
15
10
10
10
15
15
10
10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销售利润率
权益周转率
⑥=②×⑤
⑤=④÷③
④
③
②
①
评分
关系比率
实际比率
标准比率
比重
财务比率
评分法的规则是:总评分结果越接近100,企业的破产风险就越小;与100分的偏离值越大,企业的破产风险就越大,极少出现评分大于100的情况。
2、判别法
它是通过构造统计模型来计算企业面临破产风险时的临界值。
这一建立的方式有以下两种思路:
(1)单变模式思路。
单变模式是通过单个财务比率的恶化程度来预测财务危机。
主要是由威廉.比弗(Wiliam )于1966年提出的。他通过对1954-1964年期间的大量失败企业和成功企业比较研究,对14种财务比率进行取舍,最终得出可以有效预测财务失败的比率
按综合性和预测能力大小,预测企业财务失败的比率主要有:
(1)债务保障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2)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资金安全率=资产变现率-资产负债率(其中:资产变现率=资产变现金额÷资产账面金额)。
按照单一模式的解释,企业良好的现金流量、净收益和债务状况应该表现为企业长期的、稳定的状况,所以跟踪考察企业时,应对上述比率的变化趋势予以特别注意。一般地,失败企业有较少的现金而有较多的应收账款,或者表现为极不稳定的财务状况。
下面重点说明通过企业安全率进行财务预警的原理。
企业安全率是由两个因素交集而成:一是经营安全率,一是资金安全率。
经营安全率用安全边际率表示:
安全边际率=安全边际额÷现有(预计)销售额
=(现有或预计销售额-保本销售额)÷现有(预计)销售额
例如:ABC 公司明年预计销售额2500万元,变动成本率为60%,固定成本为800万元,则:
保本销售额=800÷(1-60%)=2000万元
安全边际率=(2500-2000)÷2500=20%
资金安全率=(资产变现值-负债额)÷资产账面总额
在计算资金安全率时,所谓的“资产变现金额”,就是企业立即处置其所有资产后可以变成现金的总数。
在计算资产变现值之际,要以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一一加以估算加总而得。
例如: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可用账面金额作为资产变现金额;应收款项除扣除呆账准备外,还需要扣除一些催收账款费用后作为资产变现金额;存货则须把账面金额减掉一些呆滞及其他损失后作为资产变现金额;房屋及土地则可用市场同类可比价格作为资产变现金额。
接上例:ABC 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经仔细核定,确认将企业资产按变现价值估算约为900万元,他人资本600万元,自有资本400万元,合计为1000万元,则
资金安全率=(900-600)÷1000=30%
并且,在企业的预警分析中,可将资金安全率与安全边际率结合起来,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如上两例,ABC公司的安全边际率为20%,资金安全率为30%,两者代表的企业安全率落在第1象限,表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一般说来,当两个安全率指标均大于零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可以适当采取扩张的策略;
当资金安全率为正,而安全边际率小于零时,表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但营销能力不足,应加强营销管理,增加企业利润的创造能力;
当企业的安全边际率大于零,而资金安全率为负时,表明企业财务状况已露出险兆,积极创造自有资金、进行开源节流、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成为企业的首要任务;
当企业的两个安全率指标均小于零时,则表明企业的经营已陷入危险的境地,随时有爆发财务危机的可能。
2.多变模式思路。
多变模式思路是建立一个多元线型函数模型,即运用多种财务指标加权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值(称为Z 值)来预测财务危机。
最初的“Z 计分模型”由美国爱德华·阿尔曼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用以计量企业破产的可能性。
其判别函数为:
Z=++++
式中:X1——(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
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
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100
X4——(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值÷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
X5——(销售收入÷资产总额)×100
该模型实际上是通过五个变量(五种财务比率),将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1、X4)、获利能力指标(X2、X3)和营运能力指标(X5)有机联系起来,综合分析预测企业财务失败或破产的可能性。
一般地,Z值越低企业越有可能发生破产。
阿尔曼还提出了判断企业破产的临界值;如果企业的Z 值大于,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反之,若Z值小于,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如果Z值处于-之间,阿尔曼称之“灰色地带”,的确,进入这个区间的企业财务是极不稳定的。
以下以两公司为例,对比说明Z计分模型的应用(金额单位:万元):
甲公司 乙公司
营业收入 5900 2820
息税前利润 512 86
资产总额 3430 5928
营运资金 1380 642
负债总额 2390 3910
留存收益 216 120
股票市价总额 3040 1018
对于甲公司,由已知条件有:
X1=(1380÷3430)×100=
X2=(216÷3430)×100=
X3=(512÷3430)×100=
X4=(3040÷2390)×100=
X1=(5900÷3430)×100=
则:Z甲=×+×+×+×+×=
同理,可计算乙公司的Z 值:Z乙=
由计算结果可知,甲公司的Z 值大于临界值,表明其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破产危机;而乙公司的Z值显然过低,小于临界值,表明该公司财务状况堪忧,已经出现破产的先兆。
多变模式从总体宏观角度检查企业财务状况是否呈现不稳定的现象,提前做好财务危机的规避或延缓危机发生的准备工作。
当然,由于企业规模、行业、地域、国别等诸多差异,多元线形函数模式在财务管理文献中有数种之多,企业不应拘泥于任何经验数据,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符合企业要求和特点的总体财务失败预警系统。
还可以通过企业情况的了解与某些外在特征的分析,预测企业的财务状况发生某种危机的可能性。尽管这种情况或特征并非一成不变,但仍可加以借鉴并灵活运用。
诸如:(1)财务预测在较长时间不准确。财务预测偶尔发生误差,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预测结果与实际状况长时间发生很大差距,这说明企业即将发生财务危机。
(2)过度大规模扩张。如一家企业同时在许多地方大举收购其他企业,同时涉足许多不同领域,可能使企业因负担过重、支付能力下降。
(3)过度依赖贷款。在缺乏严密的财务预算与管理下,较大幅度增加贷款只能说明该企业资金周转失调或盈利能力低下。
(4)财务报表不能及时公开。财务报表不能及时报送、公开延迟一般都是财务状况不佳的征兆。但这只是提供给分析人员一个关于企业财务危机发生可能性的线索,而并不能确切地告知是否会发生财务危机。
(5)过度依赖某家关联公司。比如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过度依赖,一旦母公司根据战略的需要或者整体投资回报率的考虑,觉得某个子公司不再有原有的利用价值,它们会立即停止对子公司的扶持。而子公司如果在销售、供应甚至管理、技术各个方面都完全依赖于母公司的帮助,那么没有了支持,很可能会倒闭。
(6)企业管理层的辞职。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辞职,尤其是引起轩然大波的集体辞职通常是该企业存在隐患的明显标志。当然,并非每一项辞职都意味着财务危机的发生,有些辞职只是由于大公司内部争权夺利所致。
第二节 财务重整
一、财务重整的含义及作用
企业财务重整是指对陷入财务危机,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的企业根据一定程序进行重新整顿,使企业得以维持和复兴的做法。
这是对已经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的挽救措施。
设置重整制度,对债权人、濒临破产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都有重要意义:
第一、重整有望使濒临破产企业复苏,能减少债权人和股东的损失。
第二、对已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来说,重整给企业背水一战、争取生存的最后机会。
第三、对整个社会而言,能尽量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和因破产而转为失业的人口数量。
二、财务重整的方式
重整按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分为非正式财务重整和正式财务重整
(一)非正式财务重整
1、自愿和解
主要方法为: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
所谓债务展期即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债务和解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同总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或同意降低利息率,或同意将一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
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的共同特点是,两者都可能使公司继续经营并避免法律费用。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债务展期可使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全部债权;而债务和解意味着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债权。
2、自愿和解的程序
自愿和解虽然不像经过法律程序所规定的正式和解与整顿那样正规,但也必须遵循必要的程序,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1)自愿和解的提出。当企业出现不以及时清偿到期债务时,可由企业(债务人)或企业的债权人提出和解。
(2)召开债权人会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会谈。
(4)签署和解协议。
(5)实施和解协议。
3、自愿和解中需要处理的财务问题
在进行自愿和解的过程中,企业在财务方面需要处理好以下具体问题:
(1)通过与债权人的谈判,尽量延长债务的到期日。
(2)通过与债权人的谈判,争取最大数量的债权减免。
(3)必须按展期和债权减免的规定来清偿债务。
4、自愿和解的优缺点
非正式财务重整可以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都带来一定的好处。
首先,这种做法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续所需发生的大量费用,所需要的律师、会计师的人数也比履行正式手续要少得多,使重整费用降至最低点。
其次,非正式重整可以减少重整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进入正常经营的状态,避免了因冗长的正式程序使企业迟迟不能进行正常经营而造成的企业资产闲置和资金推迟等浪费现象。
第三,非正式重整使谈判有更大的灵活性,有时更易达成协议。
但非正式财务重整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有:
当债权人人数很多时,可能难于达成一致;
由于没有法院的正式参与,协议的执行缺乏法律保障等。
(二)正式财务重整
1、正式和解与整顿的基本程序
与自愿和解有某些类似之处,但要由法院来判定,涉及许多正式的法律程序。且这种程序非常复杂。具体为:
(1)企业不能及时清偿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被申请破产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向法院提出和解与整顿的申请。
(3)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若未通过 ,即进行破产清算)
(4)法院对和解协议认可做出裁定,中止破产程序。(由法院发布公告)
(5)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整顿。
贯彻四大原则:效率原则、集体执行原则、全面执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整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整顿期间,出现(1)不执行和解协议;(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中止整顿 ;(3)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情形之一者,经法院裁定,终结整顿,宣告其破产。
(6)破产重整程序的终止与完成。
2、正式和解与整顿的财务问题
正式和解与整顿涉及的财务问题,基本上与自愿性的和解与整顿一样,但还有如下几个特殊问题需要注意:
(1)和解协议草案的编制
关系到能否通过和解整顿。
和解协议草案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草案中应对各项债务的偿还数额、日期和步骤做出具体说明。
2)和解草案中应提出改善财务状况的具体方案。
3)和解草案上应载明上级主管部门具体的支持意见。
(2)整顿期间的财务管理
1)必须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厂房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新,以利于正常进行生产和大幅度降低成本。
2)必须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以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产。
3)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开发新产品和占领新市场,以便增加销售收入。
4)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关键是财务人员能否筹集一定数量资金。具体措施一般有:
1)努力争取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资金
2)寻找担保人,向银行获取担保贷款
3)适当处理过时和毁损的流动资产
4)减少奖金发放,停止股息和红利支付
3、正式和解与整顿的优缺点
正式和解与整顿是对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依法采取的各种拯救措施。
优点:经过和解整顿以后,多数企业都能起死回生,重获新生,因而和解与整顿具有重要意义。
缺点。如果整顿无效,继续亏损,显然也会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程度的损害。
第三节 企业破产的概述
一、企业破产的内涵
在中文语义中,破产也有失败之意,但财务管理中的破产,具有如下三种含义:
(一)技术性的破产
技术性的破产又称技术性的无力偿债,是指由于财务管理技术的失误,造成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现象
此时企业主要表现为缺乏流动性,变现能力差,但盈利能力还比较好,财务基础也比较健全。无力偿债主要是由于企业利用债务太多,特别是短期债务太多造成的,此时若能合理调整其财务结构,会很快渡过难关。但如果处理不好,也会造成法律上的破产,即所谓的“黑字倒闭”。
(二)事实性的破产
事实性的破产又称破产性的无力偿债,是指债务人因连年亏损,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即资不抵债)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因为此时债务人财产不足,实际上已不可能清偿全部债务,故称为事实性破产。这种情况,极可能引起法律性破产。
(三)法律性的破产
法律性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法院宣告破产。
这时,债务人的资产可能小于负债,但也可能等于或超过负债,于是便可能出现债务人资产虽超过负债,却因无法获得足够的现金或以债权人同意的其他方式偿还到期债务,不得不破产还债的情况。
之所以称其为法律上的破产,是因为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是依法律上确定的标准进行的,而对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实际能否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则不加考虑。
《中华人民并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二、新《破产法》的施行
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最终于2006后8月27日高票表决通过企业破产法。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企业破产法不仅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平衡了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权益,还首次规定金融机构破产事宜,为外资的全面进入提供便利
(一)新《破产法》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
(二)新《破产法》财务重整制度的引入
1、重整制度的目的
2、重整制度的特点
一是重整时机提前。
二是申请人范围扩大。
三是约束力大大增强。
四是能调动所有因素。
五是重整措施多样化。
此外,我国的重整制度中还获准由法院强制批准设置重整计划。
三、破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破产财务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财务管理,它所要处理的财务关系主要是破产企业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管理的对象是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所以,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和解与整顿、破产清算过程中,要对所有的债权人一视同仁,按照法律和财产合同上规定的先后顺序,对各债权人的求偿权予以清偿。
而不能违背法律,为一个或几个债权人的利益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公平原则就是要保证各债权人能公平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
(二)可行原则
可行原则是指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相应条件,则认为是不可行的。
和解与整顿是否可行的一个基本判别标准,就是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以后,是否能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它能按时清偿债务,则认为和解与整顿可行,否则就认为不可行,应通过清算来加以解决。
(三)守法原则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不仅需要财务方面的技术与方法,而且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
无论在和解整顿过程中,还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都必须依法办事。
例如,对各种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界定与确认,对破产费用的支付和管理,对各种债权的清偿,都要按破产法和有关法律处理。
(四)节约原则
破产条件下的财务管理必须处处遵循节约原则。
一般来说,和解与整顿比破产清算节约费用支出,所以,在可行原则的基础上,如果能采取和解与整顿,则应尽量采用和解与整顿方式解决,在和解不可行时,才采用破产清算。
在破产清算时,也应尽量节约各种清算费用。
第四节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一、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可由企业(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即自愿破产,也可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即非自愿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审计,并出具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二)法院接受申请
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即进行受理与否的审查、鉴定。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案件10日内应通知债务人,并发布案件受理公告。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案件后,应在案件受理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直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据资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破产清算由法院裁定,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人民法院对于企业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符合《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即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该企业破产。
(五)成立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六)全面清查财产、债权、债务。 (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详细的财产目录)
(七)分配剩余财产。
(八)办理停业登记。(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内的收支表和各种账册)
二、破产清算中的若干财务问题
1.破产财产的界定与变卖。
所谓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所有财产中可供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破产法》,破产财产应由以下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无形资产。
(2)企业宣告破产后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如收回应收账款、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
(3)破产清算期间收回的投资收益和取得的其他收益等。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2.破产债权的界定和确认
所谓破产债权是指清算组确认的至企业宣告破产为止对于破产人享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各项债权。
在界定和确认破产债权时,应遵循以下标准: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有就该担保品优先受偿的权利,这部分债权不能构成破产债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品价款的,未受偿部分应作为破产债权。
(4)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其债权可在破产清算之前抵消,抵消部分不能算为破产债权。
(5)债权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债权,被自动放弃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6)债权人参加破产清算程序的费用,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3.破产费用的确认与管理。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案件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如下费用: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处置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破产过程中支付中介机构的费用
(4)原企业留用人员工资
(5)债权人会议费用
(6)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在破产案件清算中,应当尽量减少破产费用的支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清算组要向法院及时申报,由法院宣告破产终止。
4.破产财产的分配与破产财产的清偿
当破产财产全部被确认和拍卖,破产债权全部被界定和确认,破产费用总额核算(估算)出来以后,清算组便可提出分配方案。这一方案要由债权人会议通过,经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坚持以现金分配为主,实物分配为辅的原则,在优先扣除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欠缴的各种税款。
(3)尚未偿付的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如果在清偿所有破产债权后,破产财产还有剩余,则将剩余部分在企业所有者之间按投资比例分配。
三、破产与清算的财务管理举例
P342
四、案例分析
透视“大宇神话”
本章小结
财务管理理论,主要讨论的是不断扩展的、成功的企业的财务问题,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都会面临财务上的困难,甚至引起破产。
企业破产与财务风险密不可分。
财务管理中的破产,具有如下三种含义:技术性的破产;事实性的破产;法律性的破产。
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可行原则;守法原则;节约原则。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通过观察现金流量、销售额、资产负债表、销售利润率等指标的变化,可以察觉财务恶化的苗头。企业破产预警系统的构造,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定性方式和定量方式。
如果不具备自愿和解和整顿的基本条件,就必须采用正式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主要包括正式的和解与整顿,以及破产清算两种方式。如果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不具备和解与整顿的基本条件,或和解整顿被否决,那么,法院则要依法宣告该企业破产,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破产清算由法院裁定,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扣除破产费用以后,一般应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如果在清偿所有破产债权以后,破产财产还有剩余,则要把剩余部分在企业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