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流程与需要单证
进出口业务主要涉及的单据
金融票据:信用证、汇票、本票、支
票
商业票据:发票、装箱单、提单、保
险单
政府管制类单据:进口/出口许可
证、原产地证、入境/出境货物报检
单、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
CIF出口合同履行流程
出口合同
办监管证件 催证审证 备货
租船订舱 办理保险
发货报关 检验检疫
海关放行发货装船
银行结汇
核销退税
一 合同
二 催证、审证和改证
三 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监管证件)
四 备货应出的单证
五 保险单证
六 货代与提单
七 报检
八 报关
九 结汇单证
十 出口收汇核销单证
十一 出口退税单证
一 合同
1 合同与单证的关系:合同是单证的基础,商务单证的缮制要根据合同。
好合同的标准:合同条款要全,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法律适用、适用文字都要有,款款制定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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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签订合同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⑴ 有关贸易术语。(Trade Term)
从事国际贸易由于交易的双方路途遥远,需要用一定的方式来确定交货地点及买卖双方应承担的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现在国际通用的是采用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价格术语,即用简短的3个字母来概括和界定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如CIF、FOB等。
①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1932华沙-牛津规则》(主要用于解释CIF买卖合同)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美国、加拿大用得
多,与《2000通则》有差异,做合同时须注意。
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广为采用,一般都在合同中注明此合同受2000通则所辖(The terms in the contract based on INCOTERMS 2000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②《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主要贸易
术语
《2000通则》对13种贸易术语作出了解释,并按其特性,分为E、F、C、D四组。
E组――只有 EXW一种术语。按此术语,卖方在他自己的处所将货物提供给买方,即我们刚才提到的出厂价。
F组―― 包括FCA、FAS、FOB术语。在F组术语下,卖方必须按买方的指示交运货物,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和指定承运人。
C组―― 包括CFR、CIF、CPT和CIP术语。在C组术语下,卖方必须按通常条件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在CIF和CIP术语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D组―― 包括 DAF、DES、DEQ、DDU和DDP,按照D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或目地港,并负担货物交至该处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3种贸易术语的分类及适用的运输方式
E组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适用于任何运输
方式 含多式联运
F组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同上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 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同上
C组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同上
CIF Cost ,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保费 同上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适用于任何运
输方式含多式联运
CIP Carriage and 运保费付至 同上
Insurance Paid To
13种贸易术语的分类及适用的运输方式
D组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适用于陆地边界
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内
河运输及目的港
船上交货的多式运输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适用于海运、内
河运输及目的港
码头交货的多式联运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适用于任何运输
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同上
13种贸易术语中,最常用的有FOB、CFR、CIF、FCA、CPT和CIP六种。每种价格术语交货地点、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都不一样,提交的单据也都不一样。
―― FOB (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 CFR (Cost and Freigh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习惯称为成本加运费在内价
《1990通则》前称之C&F。是指装运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其他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点同FOB,与FOB不同的是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并承担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
――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习惯称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在内价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点同CFR,与CFR不同的是,卖方除了要负责租船订舱,并承担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外,还要支付保险费。
―― FCA (Free Carrier)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须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问题。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 CPT (Carriage Paid to)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且卖方还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如果货物是以多式联运方式运输,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且卖方还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保费。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如果货物是以多式联运方式运输,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I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CIP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FOB、CFR、CIF 与 FCA、 CPT、 CIP的异同
比较项目 FOB、CFR、CIF FCA、 CPT、 CIP
运输方式 海运和内河运输 各种运输方式(单式和
多式)
承运人 船公司 船公司、铁路局、航空
公司或多式联运经营人
交货地点 装运港船上 视不同运输方式而定
风险转移界限 装运港船舷 货交承运人监管后
装卸费用负担 FOB各种变形以明 FCA卖方负担装船费
确装船费、 CFR、 CPT、 CIP卖方运费含
CIF各种变形以明 卸货费,无术语变形
确卸货费谁负担
FOB、CFR、CIF 与 FCA、 CPT、 CIP的异同
比较项目 FOB、CFR、CIF FCA、 CPT、 CIP
运输单据 已装船清洁提单 提单、海运单、内河运
单、铁路运单、公路运
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
运单据
表达方式 FOB后加注装运港 FCA后加注装运地名称
名称、 CFR、CIF CPT、 CIP后加注目的
后加注目的港名称 地名称
FOB、 CFR、 CIF 与 FCA、 CPT、CIP 比较
③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考虑运输能力
买卖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首先应考虑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运送。在本身有足够能力安排运输无困难,且经济上又合算的情况下,可争取按由自身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如按CIF、CFR、CIP签订出口合同,按FCA、FAS、FOB签订进口合同(买方租船订舱)。
考虑运价动态
运价是货价构成因素之一,为使货价有竞争力,运价看涨时,最好选择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如按C组术语进口,F术语出口。
贸易术语应与合同中的其它条款一致
从“老三样”到“新三种”
从FOB、 C&F(CFR)、 CIF到FCA、 CPT、CIP。
⑵ 有关支付方式 (Terms of Payment)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汇款人)通过银行(汇出行)向收款人汇寄款项,汇付是最简单的国际货款结算方式。
汇付的种类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大家所熟悉的前T/T,后T/T。电汇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现在更多的是通过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联盟(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 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书给汇入行,委托它将货款解付给收款人。
汇入行收到电汇委托书并经核对密押无误后,即通知收款人凭适当身份证明取款,收款人收取款项后,出具收据作为收妥货款的凭证。汇入行解付汇款后,除向汇出行收回垫款或邮寄付讫借记通知(debit advice)进行转帐外,应将收据寄交汇出行,以便在必要时交给汇款人,作为汇款已交讫的凭证。
信汇(Mail transfer, M/T)
信汇与电汇类似。只是汇出行不使用电讯手段,而将付款委托书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汇入行在收到汇出行邮寄来的委托书或通知书后首先要核对汇出行的签字和印章,经证实无误后付款给收款人。
票汇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
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是指汇出行应付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名收款人的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票汇除使用银行汇票外,近年来,使用其他票据如本票、支票等日益增多。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当收到国外进口商寄来的票据后,如付款银行在国内,可持票向汇入行取款结汇,如付款行在国外,出口企业均需委托当地银行通过付款地的国外代理行代为向付款银行收款。
电汇、信汇、票汇的比较
付款速度: 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如付款银行在国外,速度最慢。
汇费:电汇最高。信汇现在用的人很少。
汇付的性质
商业信用
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常用的方式之一,是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的一种方式。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汇票、支票、本票)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仅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即出口人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先行发运货物,然后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有关货运单据(即商业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在国际贸易中,货款结算使用托收方式时,通常使用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流程图
付款人/进口人 代收行
(提示行)
托收委托人/出口人
托收行
跟单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是指货运单据的交付必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是指货运单据的交付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票。
托收的性质 商业信用
托收注意事项
托收业务中,客户的资信非常重要。
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托收时要特别谨慎。在成交前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取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货物外汇的证明在发运货物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货物。
缮制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成指示性抬头,即“凭托运人指示”,指示性提单还是物权凭证,物权还是在自己手里,视情况进行背书转让。
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受益人 申请人
(出口方) (进口方)
议付行 通知行 开证行 付款行
―― 申请开证
开证申请人即为合同的进口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地银行(即开证行)申请开证。申请开证时,申请人填写并向银行递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示银行开立信用证的具体内容,内容应与合同条款一致,包括信用证金额和种类、货物描述、单价、数量、应当提交的单据等。二是关于信用证业务中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声明。其基本内容包括申请人承认开证行有权接受“表面上合格”的单据;保证单据到达后申请人如期赎单等。同时,申请人一般向开证行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其他担保品。
――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接收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邮寄(信开)、电传或SWIFT电讯网络送交出口地的代理行(通知行),请他代为通知或转交受益人。
信开信用证的方式现在用得很少,现在一般都是SWIFT电开信用证,比如用于信用证开证是MT700格式,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是MT707格式。电汇的就是MT100格式,用于托收的则是MT400格式。信用证整个格式是条款+款属性编号+条款内容。例如: 44C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15SEP2005 即:44C最后装船期2005年9月15日.)。
电开信用证分全电本和简电本。全电本可以议付。简电本是电文主要内容的预先通知,主要是告知出口人备货。
――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经核对签字印鉴或密押无误,立即将信用证转交受益人,并留存一份副本备查。
―― 交单议付
受益人对信用证内容审核无误,即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缮制并取得信用证所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视信用证规定),连同信用证正本和修改通知书(如果有修改通知书),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给通知行或与自己有往来的银行或信用证规定的议付银行办理议付。议付是指由受益人向上述银行递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银行在单证一致的前提下,扣除预付款的利息和手续费后,购进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和全套单据,俗称“买单”“出口押汇”。议付是可以追索的。
―― 寄单索偿
议付行议付后,取得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即可凭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请求偿付货款。如果开证行未在信用证内指定其他银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付款行,则议付行将单据寄交指定付款行。收到单据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在审单无误后,即应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次日5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收单据。
―― 申请人付款赎单
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即通知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人应到开证行审核单据,若单据无误,即应付清全部货款与有关费用,若单据和信用证不符,申请人有权向开证行拒付。申请人付款后,即可从开证行取得全套单据。
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受益人 申请人
(出口方) (进口方)
议付行 通知行 开证行 付款行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 跟单信用证
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和规定的单据或仅凭单据议付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装运的货运单据,如提单等。国际贸易所使用的信用证大多是跟单信用证。
―― 光票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发票、收据、垫款清单等,这也属光票信用证。光票信用证仅用于贸易从属费用的清算和母子公司间货款的清偿。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 不可撤销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保兑行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因而最受出口商欢迎。
――可撤销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在被使用之前,开证行可不经受益人同意,随时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但如果指定银行在接到修改或撤销通知前,就已经对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进行议付,开证行仍予负责偿付。这种信用证对出口商利益保障较少,因而在国际贸易中最好不用。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如果一份信用证中没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应视为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 保兑信用证
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经过保兑的信用证即为保兑信用证。保兑行与开证行同时承担第一付款的责任。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有时也可是出口地的其他银行或第三国银行。经过保兑的信用证是有双重保险的信用证,对出口商极为有利。
―― 不保兑信用证
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当开证银行资信好、成交金额又不大时也有使用这种信用证的。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 即期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采用即期兑现方式的信用证,一般不要求受益人开立汇票。
―― 远期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或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 可转让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授权有关银行可在受益人要求时,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金额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必须由开证行在证中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否则不得转让。可转让信用证只限转让一次。如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同时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如信用证不准分批装运,则限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
―― 不可转让信用证
是指受益人无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信用证。凡信用证未注明“可转让”,均为不可转让信用证,仅限原受益人本人使用。
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与汇付的比较
项目 跟单信用证 跟单托收 汇付
信用 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
使用汇票 出口人开出的 出口人开出的 信汇电汇不使
以开证行(付 以进口人为受 用汇票,票汇
款行)为受票 票人的商业汇 多使用即期银
人的商业汇票 票 行汇票
卖方风险 风险小 风险较大, 如为预付款风
D/A比D/P 险较小,如为
风险大。 交货后付款,
风险较大。
银行手续费 较高 一般 SWIFT高 、信汇少
⑶ 有关随附单证(Documents)
一般的合同全规定随附单证,如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式几份、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原产地证明书等。但要注意:
① 提供不了的单证,外方要求也不能往合同里写
② 有些合同信用证里没写的随附单证,但约定俗成是你该知道的,该出单证也得出。
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有关动植检法律法规 联系电话:010-82262432,82262438,传真:010-82262449 电子信箱:sps@
有关商检法律法规联系电话:010-82260618 传真:010-82262448电子信箱:tbt@
最好发传真,写明咨询的问题及联系方式。
二 催证、审证和改证
信用证一般应何时开立呢?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了开证日期,进口商应在规定的期限开立信用证;如果合同中只规定了装运期而未规定开证期,进口商应在合理时间内开证,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
30-45天左右,以便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
在装运期内安排装运货物。
1 审证
⑴ 是否是无付款保证的信用证
以下信用证无付款保证。
① 如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销的,此信用证无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就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表明是否可以撤销,按照UCP500的规定,应理解为是不可撤销的。
② 信用证密押不符。在没收到通知行对信用证的密押相符证实书面通知之前,最好不要按信用证的要求盲目行动。
③ 开证申请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证。信用证应该由银行(通知行)转交。
④ 有条件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生效”。
⑤ 信用证简电、预先通知、申请人提供的开证申请书都不是信用证,不具有信用证的法律效力。
⑵ 开证行资信
受益人可以委托信用证通知行调查开证行资信和国家风险,通知行为了给客户提供便利服务,可以代为调查,但银行对其提供的信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受益人对开证行的资信和付款能力有疑问,受益人应要求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对信用证加以保兑,保兑行由资信好的银行(最好是出口地所在银行或第三国知名银行)来充当。
⑶ 信用证装运期、有效期及交单期的合理性
信用证主要包括三个日期:装运期、有效期及交单期。
货物的最迟装运日期:如果来证的装期太近或因生产、订舱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备货装运,收益人应及时向开证申请人要求展期,以免被动。在申请装期展期的同时,必须顺延信用证有效期与交单期。
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三期”中最晚的日期。当然,也允许信用证的最迟交单期和有效期为同一天的情况,通常称为“双到期”的情况,如果来证中只有一个到期日,即最迟装运期和有效期为同一日期。对于“双到期”,受益人应特别注意能否提前安排装运和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制单、交单,否则应要求修改信用证条款。
最晚交单期限一般规定为装期后10至15天,若信用证中未作具体规定,则为装船后第21天,但仍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信用证中影响交单期限的主要因素有:
生产及包装所需的时间;
船期安排情况;
内陆运输或集港运输所需时间;
法检及客检所需的时间;
申领出口许可证等海关监管证件所需的时
间;
到商会办理预核签章( 36种商品)及使馆领事认证的时间;
信用证中影响交单期限的主要因素有:
办理其它检验证明的时间(SGS 验货报告
等)
报关查验的时间;
缮制结汇单据的时间;
单据送银行所需时间。
⑷ 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信用证一般注明到期地点,如果来证规定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在进口商所在地,为控制交单时间,应特别注意是否有充足的单据邮寄时间;如不行,则宜申请修改为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⑸ 关于保险条款的审核
① 核对证内规定的保额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② 如果来证指定保险勘查代理人(Survey Agent),受益人应要求改证。因为我国保险公司规定保险勘查代理人须由保险公司自主选择。
⑹ 关于运输条款的审核
① 如果信用证规定由集装箱装运,在审证时就应考虑到:集装箱种类、规格、数量。如信用证要求用集装箱整箱装运,则受益人应先确定有无适量空箱,货量是否与箱容相匹配,若不合适,应及时改证。
② 在CIF或 CFR价格条件下,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运输限制某轮船公司所属船只或某班轮运载货物,受益人应先向船公司了解装运期内船只以及航次情况;如信用证规定允许转运且指定转运港,则受益人还需了解运抵该转运港的班轮情况、转运船只情况等。如果受益人认为运作有难度,应及时联系进口商修改信用证条款。
③ 对港、澳地区陆运,一般采用中外运出具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作为货运凭证;通过前苏联国境前往欧洲的集装箱运输,一般由中外运出具联合运输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L)作为货运凭证,若来证规定要求出具其他运输单据,受益人宜联系改证事宜。
⑺ 关于“软条款”的审核
“软条款”(Soft Clause) 指置出口方于不利地位的弹性条款,包括信用证中所有无法由受益人自主控制的条款。虽然国际商会始终不赞成在信用证中加注软条款,但软条款依然以不同形式出现或隐匿于信用证条款中,一旦受益人对此认识不清或处理不当,将会引发收汇风险甚至导致出口损失。常见的软条款有:
①“暂不生效,听通知”。
⑺ 关于“软条款”的审核
② 信用证尚未生效,待进口商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有关进口文件后,再生效。
伊朗经常规定,该国国家外管局中央银行签发了授权书后, 信用证才生效。
意大利的信用证经常是在进口商向当局申请下来进口许可证后才生效。
③ 国外银行规定:巴基斯坦:开证行要收到开证人履约保证金后才能生效。
④ 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开证行将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商品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关证书才履行付款责任。如加拿大、荷兰、巴拿马的信用证上常常有此规定。
⑻ 开证行的保证条款。
按照惯例,开证行一般均在信用证条款中注明“本证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约束”,如果来证中既无该声明又无开证行的保证付款声明,甚至附加“限制”条款,受益人应提出修改信用证条款。
⑼ 其他注意事项
如红海、波斯湾地区要求产地证须由中国贸促会或中国国际商会出具。阿拉伯地区则要求产地证上证明货物不含有以色列的原料或产品,并显示制造商的名称、地址。
⑽ 常见的不符点交单情况
① 内容打错;
② 信用证装运期过期、信用证有效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
③ 运输单据不清洁、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
④ 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
⑤ 汇票上的出票日期不明;
⑽ 常见的不符点交单情况
⑥ 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⑦ 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
⑧ 汇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
⑨ 单据没有必要的签字或有效印章。
汇票背书的方法
一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称;二是交付给受让人。
限制性背书(不可转让背书):Pay to A Co. not transferable。
记名背书:Pay to the order of A Co. 写明被背书人,背书人签字盖章,写上日期,就OK了。一般汇票后面都会有背书栏的。
不记名背书 :背书转让时,背书人只在汇票背面签字/盖章,而不记载受让人。我国《票据法》不允许汇票在进行转让时作空白背书。
提单背书方法
记名提单: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在收货人一栏里必须填上收货人的名字,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
不记名提单:“收货人”一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 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指示提单:可背书转让。在“收货人”一栏填有“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字样。分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即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也不须取得原提单签发人的认可。指示提单一经背书即可转让。记名背书除同空白背书需由背书人签章外,还要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买家如想转让提单可以背书即在单据背面签字盖章,然后打印一句话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
保险单背书方法
保险单的背书:主要看信用证规定。
记名背书:如信用证规定保单背书给银行,即“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ABC Bank”,则被保险人栏内显示受益人名称,然后在保险单背面背书,注明:“Pay to the order of ABC Bank”或“Claim if any, payable to the order of ABC Bank”,然后受益人签字盖章。
空白背书:如信用证规定“ENDORSED IN BLANK”或“BLANK ENDORSED”就需这样做。空白背书的具体做法是在保险单据背面打上被保险人公司的名称或盖上公司图章,再加上背书人签字。此外不再作任何批注。(在保险单背面盖上公司的公章再签个名就行了)
指示背书:如信用证规定保险单做成指示性抬头, 则在被保险人一栏内直接显示,然后受益人在背面背书注明:“Pay to the order of ABC Bank”或“Claim if any, payable to the order of ABC Bank”,然后受益人签字盖章。
2 改证程序
改证是指对已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信用证的修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都有权提出,但改证的程序一般应由开证申请人提出修改,经开证行同意后,由开证行以修改通知书电告通知行,再由通知行转告受益人。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⑴ 申请修改
开证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开证行提出申请修改,如果涉及货物、单价、数量、金额、受益人的变更,还须提供变更后的合同副本,并由进出口双方重新签署。
⑵ 履行修证
开证行经审核,接受申请人的修改意愿后,以加押电传或SWIFT方式向信用证通知行发出修改通知,修改书一经发出就不能撤回,即开证行对该修改书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如果涉及受益人的变更,开证行宜在修改书中明示通知行须告原信用证受益人,并将其接受或拒绝修改的态度及时反馈给开证行。
⑶ 通知修证
信用证通知行验明修改通知书的表面真实性后,及时转告原受益人。除非电传或SWIFT电文中有其他规定,电讯通知修改应被视为有效的修改文件。
⑷ 改证生效
① 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取得受 益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② 受益人接受或拒绝改证的方式:可以单独的通知或制作单据提交给被指定银行或开证行来表示。
③受益人接受或拒绝改证的内容:对于修改内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内容是无效的。
④保兑行接受或拒绝保兑修证的方式:保兑行可将其保兑扩大至修改书,并自通知该修改书之时起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但保兑行也可选择不扩大其保兑范围。如果保兑行这样做,它必须不延迟地将此情况通知开证行及受益人。
⑤锁证: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如能接受,应将此修改贴附于原证后,所谓“锁证”。
⑸ 改证注意事项
① 凡是需要修改的内容,应一次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改证的情况。
② 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寄送才是真实、有效的,通过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无效。
③ 改证费由谁负担的问题。如果信用证上没有说明,一般是谁提出改证谁负担。也有客人比较好的,改证费自己承担,有的客人在改证的时候会在信用证上直接写明,此次改证费多少美金由受益人承担。这需要双方共同协商。
3 来不及改证如何处理
如果不能及时改证,进出口企业还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如下处理方法:
⑴ 表提
表提又称为“表盖提出”,即信用证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如存在单证不符,向议付行主动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通常,议付行要求受益人出具担保书,担保如日后遭到开证行拒付,由受益人承担一切后果。在这种情况下,议付行为受益人议付货款。因此,这种做法也被称为“凭保议付”。表提的情况一般是单证不符情况不严重,或虽然是实质性不符,但事先已经开证人(进口商)确认可以接受。
3 来不及改证如何处理
⑵ 电提
电提又称为“电报提出”(如是swift成员用swift方
式提出, 如不是swift成员,用电报方式提出)。电提
即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议付行先向国外开证行
拍发电报或电传,列名单、证不符点,待开证行复
电同意再将单据寄出。电提的情况一般是单、证不
符属实质性问题,金额较大。用电提方式可以在较
短的时间内由开证行征求开证申请人的意见。如获
同意,则可以立即寄单收汇;如果不获同意,受益
人可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处理。
3 来不及改证如何处理
⑶ 跟单托收
如出现单、证不符,议付行不愿用表提或电提
方式征询开证行的意见,在此情况下,信用证就会
彻底失效。出口企业只能采用托收方式,委托银行
寄单代收货款。
这里要指出的是,无论是采用“表提”、“电提”还
是“跟单托收”方式,信用证受益人都失去了开证行
在信用证中所作的付款保证,从而使出口收汇从银
行信用变成了商业信用。
三 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监管证件)
1 什么是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监管证件)
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⑴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不受限制; ⑵ 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 ⑶ 属于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配额招标或许可证管理; ⑷ 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如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⑸ 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和指定企业经营管理; ⑹ 属于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得进口。
2 海关主要有哪些监管证件?如何查找?
海关一共有37种监管证件,海关出版社出版的《2007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65页上可以查找。主要的监管证件有:
监管证件代码 监管证件名称
1 进口许可证
2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 出口许可证
5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7 自动进口许可证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2 海关主要有哪些监管证件?如何查找?
监管证件代码 监管证件名称
E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F 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P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Q 进口药品通关单
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Y 原产地证明
a 请审查预核签章
t 关税配额证明
3 监管证件应在哪些部门办理?哪些网站可以查询办理程序?
监管证件名称 审批单位 查询办理程序网站
进口许可证 商务部门
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门 “政策发布”栏目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商务部门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门
“纺织品出口信息”专栏
自动进口许可证 商务部门
“政策发布”栏目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检疫机构 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国家濒管办 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
信息网
3 监管证件应在哪些部门办理?哪些网站可以查询办理程序?
监管证件名称 审批单位 查询办理程序网站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国家药监局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专栏
进口药品通关单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国家环保总局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中国农药信息网
3 监管证件应在哪些部门办理?哪些网站可以查询办理程序?
监管证件名称 审批单位 查询办理程序网站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 国家环保总局
放行通知单 化学品登记中心
原产地证明 检验检疫机构 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预核签章(36种商品) 机电、轻工、
五矿、医保商会 “商会”专栏
关税配额证明 食糖、羊毛、毛条、化肥
“政策发布”栏目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
“经济贸易”栏目
四 备货
备货是指出口方根据出口合同和信用证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准备好应交货物,以保证按时出运。
1 包装单据
① 包装单据的种类:
装箱单、包装明细单、详细包装单、包装提要、重量单、重量证书、磅码单、尺码单、花色搭配单。
(可从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认证考试中心的网站
② 缮制包装单据注意事项:
— 基本的装箱单应包括:厂商名称、发票编号、日期、箱号、货名、规格、数量、毛重、净重、尺码。
— 如信用证规定列出内包装,则必须在单据中充分显示出来。
② 缮制包装单据注意事项:
重量单:除装箱单的内容外,要表明商品每一包装单位的毛、净重及总重量,给买方安排运输、仓储、销售提供参考。
尺码单:除装箱单的内容外,要说明不同产品的不同尺码及总尺码。
有的明细包装单里可以包括重量单、尺码单的内容,但有的信用证不接受这样的联合单据,这时重量单、尺码单要单独出单。
装箱单据一般不应显示货物的单、总价,因为进口商把商品转售给第三者时只要交付包装单和货物,不愿泄露其购买成本。
签署: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装箱单、重量单、尺码单无签署。
2 厂商发票 (Manufacturer Invoice)
厂商发票是厂方出具给出口商的销售货物的凭证。来证要求提供厂商发票,其目的
是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以便确定是
否应征“反倾销税”。
厂商发票的基本制作要求如下:
在单据上部要打醒目粗体字“Manufacturer Invoice”。
抬头人打出口商。
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件数必须与商业发票一致。
货币应打出口国币制,价格的填制可按发票货价适当打个折扣,例如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
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厂商不必缮打唛头,如来证有明确要求,则厂商发票也应打上唛头。
厂方作为出单人,由厂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 保险
1 办理投保的手续
① 办理投保的时间
投保的日期应不迟于货物装船的日期。
② 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单
投保时,一般是投保人先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申请单,内容包括投保人名称、货物名称、运输标志、船名或装运工具、装运地(港)、目的地(港)、开航日期、投保金额、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和赔偿地点。并提供随附单证,如发票、提单等。一式两份,一份由保险公司签署后交投保人作为接受投保的凭证,另一份由保险公司留存作为膳制保险单的依据。
③ 承保人出具保险单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申请单填写的内容衡量风险、计算保费,然后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据、收取保险费。
保险单的作用有如下几方面:
保险合同:根据英国法律,保险单是合格的保险合同证明。
赔偿证明:若被保货物发生投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出险), 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要求赔偿。
货物运输保险单(其他类型的保险单不可以)经背书后,可以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进行转让。
2 保险单据的种类
① 海上保险单
海上保险单又称大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正式证明。
保险单是保险人出具的,多数为格式条
款。
2 保险单据的种类
② 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俗称小保单。其法律效力同大保单。正
面内容与海上保险单一样,但背面是空
白的,没载明保险条款。保险凭证在实
际业务中已经很少使用。
2 保险单据的种类
③开口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预先签定的、较长期限的一揽子保险合同。
出口公司在预约保险合同范围内的出口货物装船出运之前,填制“出口货物装运通知”,将该批出口货物的保险项目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此签发保险凭证。
进口公司在收到出口商“装船通知”后,填制“国际运输起运通知书”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此承保。
2 保险单据的种类
④ 保险批单
保险批单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出立后,根据投保人的请求,对保险内容补充或变更而出具的一种凭证。由保险公司出立的批单,粘贴于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保险公司按批改后条件承担责任。
3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险别
⑴ 常用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常用货物运输保险有英国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
① 英国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是在英国劳合社船货保险单(Institute Cargo Clauses, 简称ICC简称.保险单)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在国际上,被长期奉为海上保险单的蓝本,尽管许多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保险条款,但基本上都以ICC为母本,内容也与ICC基本相同。
②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 简称CIC)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通常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拟定的,在实际业务中也得到较多运用。
3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险别
⑵ 常用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我们填投保申请单时就要确定投保险别。
因为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因此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也以海运险为主要险种。陆上、航空等其他运输险是在海运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一些基本内容上,陆运险、空运险、邮包险与海运险是相似的。所以我们重点介绍中国保险条款海运保险的责任范围。
① 中国保险条款海运保险的主要险别
险别一般分主险、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中国保险条款主险主要有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
另外有11种一般附加险,还有十几种特殊附加险。
11种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特殊附加险包括:罢工险、海运战争险等。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各自的责任范围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海运险中最狭小的一种,主要包括以下责任:
-由于自然灾害(雷电、洪水、地震、海啸等)造成的整批货物全损或推断全损;
-由于意外事故(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等)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所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应由贷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各自的责任范围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了平安险的全部责任,同时对上述列举的自然灾害的部分损失也予以赔偿。
一切险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水渍险的全部责任外,还包括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货物的损失,即11种一般附加险所涵盖的风险。
4 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投保金额一般是按CIF或 CIP 价格加成10%.
保险费率一般因保险标的种类、保险金额、投保险别和航线的不同而不同。视具体情况不同,保险费率会有差别。投保人要与承保人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合意。
六 货代与提单
目前,国际贸易采用的运输方式主要有江海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绝大部分采用江海运输方式,其次是航空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方式、铁路运输方式和公路运输方式。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货运单证。
目前,除了部分初级产品(如原油、矿石),以及部分特殊规格或特殊要求的商品(大型机械、化学品)用程租船运输外,国际货物越来越多地采用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方式。为了获得到位的运输,减少物流成本,发货人一般委托专业化较强的货运服务机构,即货代提供中介代理服务。
⑴ 发货人填制“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
货代向货主提供一份空白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SLI)。 这份委托书包括发货人、货运代理人、承运人、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装箱方式、运费和杂费等等。货主填好“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盖章后交还货代,即货主已正式向货代委托了运输事宜。有的出口企业有自制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与货代委托书的内容差不多,货代也接受。
⑵ 货代向承运人出具“托运单”
货代企业根据货主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以书面“托运单”(Booking Note, B/N)的纸制形式或电子报文形式正式向承运人订舱托运。
承运人或其代理一旦对货代托运人的申请订舱给予承诺,则货运代理人与承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也正式成立,因此“托运单”必须由货代企业盖章,以示确认。
⑶ 货代向承运人订舱,承运人给货代“配舱回单”
订舱是货代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舱位,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一旦承运人或其代理接受订舱后,将在纸制托运单或电子托运单报文上加填船名、航次、编号并在托运单的装货联(第五联)上盖章,以示确认订舱,此联称为“配舱回单”(shipping Order), 该联退货代。
⑷ 货物装箱和“集装箱装箱单(CLP)”
货运代理人在取得配舱回单后,凭其向船方领取设备交接单(使用集装箱及机械设备都要凭设备交接单),将所运货物集中在海关监管的船公司指定的堆场,以便船到港后及时装运。
装货人要填写“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ing Plan, CLP)详细记载集装箱内货物内容,集装箱装箱单是报关单的随附单据之一。
⑸ 报检及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
装船前要报关、报检。先报检、后报关。发货人或货代可凭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电子换证凭单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
⑹ 报关和获得“装货单”
报检后就要报关,货代代货主报关时,向海关提供报关单证,包括基本单证、法定单证、货运单证和备用单证。其中“配舱回单第五联”, 报关时海关查核后在此联盖放行章,船方(集装箱装卸作业区)凭以收货装上运输工具、此盖海关放行章后的配舱回单为“装货单” (下货纸)(Shipping Order, S/O),装货单也是报关单的随附单据之一。
⑺ 装船和“场站收据”
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工作一般由班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负责。货代协助船公司的装船工作。
当一票货物全部装上船后,现场理货员即核对理货计数单的细节,并在装货单上签注实际数量、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然后随同收货单一起交船上大副,大副审核属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将收货单退给理货长转交货运代理人。由大副签字的收货单称为“场站收据”(Mate’s Receipt, M/R)或“大副收据”。
⑻ 货代换取提单(B/L)送交发货人
货代托运人在货物被装船后凭“大副收据”(场站收据)或电子托运单中有“已放关,货物已装船,可放单”字样记录单,便可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提单”(Bill of Lading, B/L) 或“海运单”(Sea Waybill, SWB),并及时将提单或海运单送交货主。有时候货运代理人在承运人提单(Master B/L)签发基础上再签发货运代理提单 (House B/L),送交发货人,以保证货主及时结汇,并保证收货人在目的地及时提取货物。
⑼ 货代或卖方向收货人发“装船通知”并收取运费
货物装船后,货运代理人或卖方除了将装运单据退给货主外,还要给海外代理人或收货人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一份“装运通知”(Shipping Note, S/N),告知船名、航次、航班、提单号、起航日、预计到港日期、货物细节如品名、型号、规格、件数、重量等,以便收货人做好清关准备、及时提货。FOB条件下买方还要及时办理保险。货代还要向用户收取运费。
货代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接受货主委托书
申请纸制/书面电子托运 订舱并取得配舱回单
代理报检获通关单 代理报关获装货单
货装船获场站收据
场站收据换已装船提单
提单交货主 向收货人发装船通知
2 海运提单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海运提单是最重要的单据。
⑴ 海运提单的作用
三个:海运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海运提单是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
船的收货证据;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物
权凭证。
⑵ 海运提单的种类
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分共有19种。其中按提单收货人分为: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抬头提单、指示提单。提单是物权凭证。记名提单,必须由收货人本人持单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得转让。“收货人”一栏写有收货人名称。不记名提单,未指明收货人,任何人持有该提单均可提货的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收货人”一栏空留不填或填“To Bearer”。指示提单,凭指示可以转让的提单,可背书转让。在“收货人”一栏填有“凭指示”(to Order)。
⑶ 记名提单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 有的法律,如《美国1916年联邦提单法》规定,承运人签发了记名提单,可以在验明收货人的身份后未收回正本记名提单而直接将货物放行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无需其承担责任。为避免无单放货,托运人与承运人应有另行约定,如放货应凭托运人指示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运人未按托运人的指示而直接将货物放给记名收货人,仍然构成违约,应当对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 有的港口惯例,可以凭提单复印件提货,如多米尼加。
提单常见的不符点:
有些内容正本上已修改,副本没修改。(单单不一致)
副本提单无ON BOARD 批注,或ON BOARD 日期。
多页提单情况下,从单据表面必须能够确定这些不同页同属一份单据。
Freight Prepaid, Freight Paid and Freight Collect的区别
提单更正无小签。
3 其它海运单证
⑴ 租船提单
租船运输是一种无固定船期、航线的不定期船运输,根据船东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船合同来实施运输。船方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就是租船提单。租船提单只有在信用证允许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租船提单是否是物权凭证完全取决于租船合同所订立的内容。
⑵ 不可转让海运单(Sea Waybill)
① 不可转让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我们知道,提单有三大特征:运输合同、收货证据、物权凭证。海运单只有前两个特征而无第三个特征,即不是物权凭证,它只是一种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
②不可转让海运单的用途:
跨国总公司与分公司,跨国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进口商已收到全部货款的业务;历史悠久、双方充分信任的贸易伙伴之间的业务;货值低、数量少或仅是寄出样品的业务。
总之一句话,一般不使用信用证的业务用的比较多。如信用证约定,海运单也可以议付,但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对进出口方及银行利益的保障都是个问题,尚在探讨之中。
4 国际航空运输单证
空运分集中托运、包舱包板、航空快件三种运营方式,其中以集中托运最常用。集中托运就是集中托运商(Consolidator)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用较低的运价运输这些货物。货物运到目的地港,由分拨代理商(Break-bulk Agent)统一清关后,再将这些货分别交给不同的收货人。
⑴ 集中托运的操作流程
类似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也是货主填写“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货代进行预配舱、预订舱。货主送货。
货代凭货主提供的所有报关单证在起飞前24小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盖放行章。货物装机离境。
航空集中托运与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区别有两点:一航空集中托运一票总运单下有数票分运单;二是发货人可将为收货人提供的清关文件如集中托运清单、分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装入一个信封,订在航空货运单后随机托运至目的港。
⑵ 航空货运单
货主填写的是“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航空公司给货主出具的是什么呢?航空货运单。因为航空运输的操作要求高,非专业货运代理人难以掌握货运单填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通常航空货运单都是由货运代理人代为填制。由于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 AWB)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是计收货物运费的财务票证,也是货主银行结汇文件之一,所以出单前我们一定要审核清楚。
以下是使用航空货运单注意事项:
航空货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Not Negotiable)。
一份航空货运单可用于不同种类货物。
航空货运单即可用于单程货运,也可用于长途货运。
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完整、不正确给承运人或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分运单的货主)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是使用航空货运单注意事项:
货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法律有效期为两年。
使用空运单必须提交注明“托运人、发货人正本(original for hipper/consignor)”的那一联,即时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空运单,也只要提交托运人联即可。
空运单的更正处必须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证实和小签。
⑶ 快递运输单据POD及邮局收据
航空货运使用的是航空货运单,航空快递业也有自己的独特的运输单据-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交付凭证一般有四联:即发货人联、随货同行联、财务结算联和收货人签收联。
邮政使用的是包裹单,寄发包裹后,出具盖邮戳后的收据凭证。
5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有三个: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从一国至另一国)。
必须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海-空、海-铁-海、海-陆等)。
必须有一张联运契约,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全程运输单一负责的多式联运单证。
②多式联运单据的含义和性质
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用于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己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并承运,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据以按合同条款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可分为流通形式和不可流通形式。
为流通形式的联运单据是指联运中至少有一程是海运的联运单据,并可凭此作为提货依据。为流通形式的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与海运提单一样: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和物权凭证。经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可流通形式联运单据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但不是物权凭证,因此也不能背书转让。
③ 多式联运单据的种类
多式联运单据的使用目前没有国际公约。现被国际商会认可的多式联运单据有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的Combine Doc. ICC 联运单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 FIATA) 的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自行制定的联运单据有联运统一规则的(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可以采用,但未被国际公认。
多式联运提单也分“可转让”、“不可转让”、“记名”、“不记名”和“指示”性质的。
多式联运提单和海运提单的最大区别:一是至少有一种海运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二是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把货装上船签发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后就签发提单。
6 公路运输收据(Road Waybill)
一般陆上货物运输单据有铁路运输单据或公路运输单据两种,其中公路运单在我国香港和深圳两地俗称司机纸。公路运输单据是由汽车承运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发的一种证明公路运输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并承运,以及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它是运输合同和交货收据。
公路运单使用注意事项
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可以任意命名这类单据。如叫铁路运单(Rail waybill)或铁路托收票据(Railway consignment note)都可以。
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这类单据的收货人必须做成记名抬头,不能是空白抬头。
转运条款: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仍可以接受表明货物可能或将转运的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但必须是同一运输单据包括全程运输。
该单据不仅有签发日,还应盖有收讫印记,收讫日期将视为装运日。
7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⑴ 海运提单:由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签发,证明已收到指定的货物,并允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交付收货人的书面凭证。它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物权凭证的作用。
⑵ 不可转让海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不能背书转让。如果信用证没有表示可接受此类单据时,银行就不接受。海运单除了在名称上注明“不可转让海运单”以及收货人必须作成指定抬头外,其他格式和内容与一般海运提单相同。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⑶ 租船合同提单: 租船运输是一种无固定船期、航线的不定期船运输,根据船东和承运人双方签订租船合同来实施运输。而由船方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就是租船合约提单。这类提单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独立文件,它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是否代表物权凭证完全取决于租船合同所订立的内容。租船合约提单只有在信用证允许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⑷ 多式联运单据: 是指必须至少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指定交付的地点。这种运输方式可以是由陆运、空运、海运组成。多式联运单据可分为流通形式和不可流通形式。可流通形式的第一程多是海运运输,联运单据的作用于海运提单一样: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和物权凭证。经背书后可以转让。并可凭此作为提货依据。而不可流通形式的第一程多是陆、空运输,该联运单据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但不是物权凭证,因此也不能背书转让。不能作为提货依据。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⑸ 空运单据:货物通过航空方式运输时,由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管货物后签发的一种货运单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不能背书转让。
⑹ 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运输单据:当采用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时,由承运人或它们的代理人签发的单据。这些单据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⑺ 邮包收据:当货物通过邮局寄走时,由邮局签发的收据叫邮包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流通转让。
⑻ 快邮收据: 货物通过快邮公司运送,由快邮公司签发的单据叫快邮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流通转让。
总结:几种货运单据的区别
单据种类 是否物权凭证 备注
海运提单 是
不可转让海运单 不是 能否议付看信用证约定
租船合同提单 看合同规定 能否议付看信用证约定
多式联运单据 可流通形式的是
不可流通形式的不是
空运单据 不是
公路、铁路或内 不是
陆水运运输单据
邮包收据 不是
快邮收据 不是
七 报检
1 报检的概念
我国质检总局编制了一本《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目录所列的商品在进出口时必须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即法定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凡是在《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中列了A/B监管证件的,没有这个单据就无法报关。
1 报检的概念
企业如在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取得了报检代码,成为了自理报检单位,本身又有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报检员,又在企业计算机上安装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的软硬件,就可以自行报检。如果没有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报检员,又没安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的软硬件,就要找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报检与报关的顺序: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先报检、再报关。
出境货物的报检时间、地点和需要单证
⑴ 出境货物报检的时间
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检验。
出境货物的报检时间、地点和需要单证
⑵ 出境货物报检的地点
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在产地实施检验检疫。
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了检验检疫地点,须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⑶ 出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①《出境货物报检单》、外贸合同或销售合同或订单,信用证、有关函电;生产经营部门出具的厂检结果单原件;
② 凭样品成交的,须提供样品;
③ 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卫生注册和质量许可的出境货物(如某些机械产品、轻工机电产品、纺织机械产品、玩具、陶瓷产品等),必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注册编号和许可证编号;
⑶ 出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④ 出口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
⑤ 出境特殊物品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⑥ 产地与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在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时,应提交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货凭证》正本。
⑦ 对于已采用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的输入国家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依照规定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对于输入国家或地区尚未采用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的,可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实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出具相应的证书。
3 入境货物的报检时间、地点和需要单证
⑴ 入境货物报检的时间
① 一般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② 入境的特殊物品如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应在入境前30天办理报检;
⑴ 入境货物的报检时间
③ 输入其它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办理报
检;
④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
的,应在入境前7天办理报检;
⑤ 入境货物需要对外出证索赔的,应在索赔
有效期前20天内向货物入境口岸或货物到
达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⑵ 入境货物报检的地点
① 一般入境货物,应在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② 凡是在各主管部门发放的各类许可证、审批单中规定了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办理报检;
③ 大宗散装货、易腐变质货、废旧物品,或在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或重量、数量发生短缺的,在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④ 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及在入境口岸包装开启、难以恢复原貌的入境货物,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⑶ 入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①《入境货物报检单》、外贸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②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除提供原产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审批手续的,还需提供入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许可证。
⑶ 入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③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民用商品验证或其他需经审批审核的进口货物,应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④ 报检入境废物时,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废物利用风险报告和经认可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⑤ 入境旧机电产品的报检还应提供商务部机电司或地方商务部门或机电办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⑶ 入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⑥ 商品检验报检:报检品质检验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需提交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要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申请残损鉴定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证单;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部门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及重量明细单等。
⑶ 入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⑦ 自2006年1月1日起,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
⑧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应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4 电子报检流程
出口:如果企业有报检员又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安装了计算机软硬件,就可以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审单中心按计算机系统数据规范和有关要求对数据进行自动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反馈错误信息,符合要求的,将报检信息传输给受理报检人员,受理报检人员审核后,发出“成功受理报检”信息给报检单位及施检部门等,并提示报检单位与施检部门联系检验检疫事宜。在施检时,企业提供报检单及随附单据。如检验检疫合格,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货凭证》,报检单位凭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领《出境货物通关单》。
4 电子报检流程
进口:企业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受理报检人员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向报检单位提示受理报检信息,报检单位在办理《入境货物通关单》时提交随附单证。对有些机电仪产品可以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给报检单位“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并通过电子转单中心将相关数据转至目的地检验检疫局,报检单位应在目的地报检,如有逃逸,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5 检验检疫证书
根据进出境货物的不同的检验检疫要求、鉴定项目和不同作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不同的检验检疫证书、凭单、监管类证单、报告单和记录报告多达80多种。
企业经常要求出具的9种检验检疫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 用于证明出口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成份、性能等产品质量实际情况,用于证明履约情况、便利交接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数量检验证书: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如毛重、净重、皮重等。
企业经常要求出具的9种检验检疫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植物检疫证书:适用于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以及贸易合同签订的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植物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指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植物性废弃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动物卫生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书面证件,它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皮张、肠衣等商品,一般由主任兽医签署。
企业经常要求出具的9种检验检疫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是证明可供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疫或检验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食品、蛋品、乳制品等商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熏蒸、消毒证书: 是证明出口动植物产品、木制品等已经过消毒或熏蒸处理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猪鬃、针叶木、马尾、羽毛、羽绒制品等商品。
企业经常要求出具的9种检验检疫证书:
残损鉴定证明:用于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供索赔时使用。
包装检验证书:用于进出口商品包装情况。
温度检验证书: 用于证明出口冷冻商品的 温度符合合同或有关规定。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⑹ 货物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
应与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中所列商品名称的中、英文一致。废旧物资在此栏内须注明。
⑺ 编码 ( Code) 按《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位。
⑽ 货物总值 (Amount)
按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总值填写,需注明币种。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⑾ 包装种类及数量 (Number and Type of
Packing)
应填报实际运输外包装的种类及对应数量。
实际运输中为了方便装卸和保护外包装,
常用托盘集中包装,这时除了填报托盘种
类及数量以外,还应填报托盘上小包装数
量及包装种类。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⑿ 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 (Means of
Conveyance)
填制实际出境运输工具的名称及编号,如
船舶名称及航次等。
如报检时,还未来得及定运输工具的名称
及编号,可以笼统填制运输方式总称。如
填报“船舶”或“飞机”等。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⒁ 贸易方式 (Terms of Trade)
我国海关规定有92种贸易方式。如“一般
贸易”、“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
加工”等等,可按海关的规范方式填写。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22)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Type of
Container, Container Number)
集装箱规格常见的有A、B、C、D4种箱型,10多种尺寸,如20’C型、 40’A型等。
本栏填报实际集装箱数量、规格、箱号。
如 1 x 20’/TGHU8491952
6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24) 标记和号码 (Marks and Number of
Packages)
指唛头。如没有填N/M,不可空缺。
(25) 用途(Purpose)
从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填写:
(1)种用或繁殖 (2)食用 (3)奶用
(4)观赏或演艺 (5)伴侣动物 (6)试验
(7)药用 (8)饲用 (9)其他
报检部分应注意的问题
有关检验检疫标准
有关报检之前的前置工作
八 报关
1 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一般程序
⑴ 备案阶段
一般贸易不须备案。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境之前,要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⑵ 报关阶段 — 申报、查验、纳税、装货或提货
① 进出口申报时间
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内容放行货物。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如赶上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⑵ 报关阶段 — 申报、查验、纳税、装货或提货
② 配合查验
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办理进出口货物具体申报手续的报关员应按时到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
③ 缴纳税费
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交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通过银行将有关税费款项缴入海关的专门帐户。
⑵ 报关阶段 — 申报、查验、纳税、装货或提货
④ 向海关申请“海关证明联”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出口货物或提取进口货物之后,根据实际需要,如果需要海关签发有关的货物进出口证明联的,均可向海关提出申请。常见的海关证明联包括:进口付汇证明、出口收汇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证明。
⑶ 后续阶段
一般贸易没有。但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
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和部分其他有特殊监管要求的货物,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
2 常见的出口报关单证
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基本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出口收汇核销单、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运输单据: 出口装货单、航空运单、邮件清单、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官方单证: 出口许可证、出境货物通关单、原产地证书、特定减免税证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备用单证: 贸易合同、知识产权申报单、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保险单、退运证明
3 常见进口报关单证
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
基本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
书、进口付汇核销单、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运输单据: 进口提货单、航空运单、邮件清
单、司机纸、提单、海运单
官方单证: 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原产
地证书、特定减免税证明、自动进口许可证
备用单证: 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入境货物
调离通知单、退运证明
4 报关单类别及各联用途
⑴ 报关单类别
按使用性质分为
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
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浅黄色)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⑵ 报关单各联的作用
出口报关单共有6 联: 海关作业联(白色)、海关留存联(退企业)、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退企业)、出口退税证明联(浅黄色)(退企业)
进口报关单共有5 联:海关作业联(白色)、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退企业)、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退企业)
⑵ 报关单各联的作用
① 海关作业联和海关留存联
这两联是海关审核、查验、缴纳税费、装运货物的重要单据,也是海关以后编制统计及办理海关事务的重要依据。
② 企业留存联
企业留存联是企业在海关放行货物和结关以后,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的付汇、收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退税联的依据。
⑵ 报关单各联的作用
③ 海关核销联
加工贸易的收发货人在货物进出口后申领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核销手续。
④ 报关单付、收汇证明联
进出口付、收汇证明联是在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收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
⑵ 报关单各联的作用
⑤ 出口退税证明联
是向国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凭证之一。对可退税货物,出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出运后,向海关申领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核准后签发。不属于退税范围的,海关不予签发。
5 报关单填制
报关提交的最主要的文件就是报关单。填制报关单所涉及的最主要的单证有商业发票、装箱单、及提/运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该到海关去买,内容共有47个栏目。除了“税费征收情况”及“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外其余都由企业报关员或报关行填写。
6 报关中应注意的问题
⑴ 要注意商品归类的准确
例1 桑拿被和包装盒
例2 进口润滑油
例3 风机、风扇和通风罩
例4 立体木纹纸
6 报关中应注意的问题
⑵ 要注意申领监管证件
应事先向海关咨询。
拿不准的一定要事先向主管部门问清。
如:出口产品是否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应向商务部产业司出口二处咨询。网站:
九 结汇单证
结汇单证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解决货币收付问题所使用的单据、证明和文件。结汇单证是付款依据和履约证明。出口商在结汇单证制作、审核完毕后,需向有关方面递交,俗称“交单”。当收汇方式为汇付时,出口商直接将结汇单证寄交进口商。 若收汇采用托收或信用证方式时,出口商必须向有关银行交单,由银行将结汇单证寄交代收行或开证行,再转进口商。银行向进口商转交单证是以进口商付款或承兑付款为条件,也就是说,进口商若取得单证必需要完成付款或承兑手续。
1 结汇单证的种类
商业单证:主要有商业发票、包装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官方单证:主要有产地证、检验证书、许可证等。
金融单据: 主要指汇票。
其他附属单据:主要包括出口商证明、运输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这里有的单证是别人出,如检验证书、许可证等,有些单证要自己缮制。
2 主要自制单证的作用、内容及制单要点
⑴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由企业自行拟定,无一定格式。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对所交货物的总说明,是一张发货价目清单。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及了解货物的品质、规格、价值等情况。它是进出口商记帐与核算的依据。在没有汇票时,出口商可凭发票向进口商收款。
商业发票的作用
商务单据中的基础单据。是缮制报关单、
产地证、报检单、提单、投保单等其他单据的依据。
报关、报检的随附单据。
报关纳税的基本依据。
办理外汇核销时需提供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的一般内容
包括:发票的名称(可称Invoice 或Commercial Invoice)随信用证要求。
制单的一般信息:发票号、发票日期、合约号、信用证号等。
出票人及受票人。
这单贸易的基本信息:货物的起运地与目的地、运输方式、唛头、货物描述、数量、单价、金额小计、支付方式等。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① 出票人(Issuer)
填写出票人(即出口商)的英文名称和地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 一般来说,出票人名称和地址是相对固定的,因此有许多出口商在印刷空白发票时就印刷上这一内容。但当公司更名或搬迁后,应及时印刷新的发票,以免造成单证不符。当来证规定用公司新名称、地址时,采用新发票;而当来证规定用公司旧名称、地址时,应用旧发票。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② 受票人(To)
也称抬头人,此项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严格一致。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且应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如信用证无规定,可将信用证的申请人或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填入此项。如信用证中无申请人名字则用汇票付款人。在其他支付方式下,可以按合同规定列入买方名址。
③ 发票号(No.) 一般由出口企业自行编制。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④ 发票日期(Date)
在全套单据中,发票是签发日最早的单据。它只要不早
于合同的签订日期,不迟于提单的签发日期即可。一般都是
在信用证开证日期之后、信用证有效期之前。
⑤ 运输说明(Transport Details)
填写运输工具或运输方式,一般还应加上运输工具的名
称;运输航线要严格与信用证一致。如果在中途转运,在信
用证允许的条件下,应表示转运及其地点。 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on July 1, 2004, Thence
T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4年7
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伦敦港,中途在鹿特丹港口
转船。)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⑥ 合同号(S/C No.) 发票的出具都有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买卖合同不都以“S/C”为名称。有时出现“order”、“contract”等。因此,应填写正确的合同名称,再填写该合同的号码。
⑦ 信用证号(L/C No.) 信用证方式下的发票需填写信用证号码,作为出具该发票的依据。若不是信用证方式付款,本项留空。
⑧ 支付条款(Term of Payment)
填写支付方式,如:T/T、L/C、D/P、D/A。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⑨ 唛头及件数编号(Marks and numbers)
唛头即运输标志,既要与实际货物一致,还应与提单一致,并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如信用证没有规定,可按买卖双方和厂商订的方案或由受益人自定。无唛头时,应注"N/M"或"No Mark"。如为裸装货,则注明"NAKED"或散装"In Bulk"。如来证规定唛头文字过长,用"/"将独立意思的文字彼此隔开,可以向下错行。即使无线相隔,也可酌情错开。 件数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写出 x x 件,二是在发票中记载诸如"We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number of shipping marks on each packages is 1~10, but we actually shipped 10 cases of goods."(兹申明,每件货物的唛头号码是从1~10,实际装运货物为10箱。)之类的文句。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⑩ 货物描述、包装种类和件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这是发票的主要部分,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内容。品名规格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或描述填写。货物的数量应与实际装运货物相符,同样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信用证没有详细的规定,必要时可以按照合同注明货物数量,但不能与来证内容有抵触。
如:800 CARTONS (EIGHT HUNDRED CARTONS ONLY) OF CANNED SWEET CORN 3060Gx6TINS/CTN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⑾ 数量(Quantity)
货物的数量,与计量单位连用,如:××××PC。注意该数量和计量单位既要与实际装运货物情况一致,又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⑿ 单价(Unit Price)
单价由四个部分组成: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数额和价格术语。如果信用证有规定,应与信用证保持一致;若信用证没规定,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本栏填写方法与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相同,说明如下: 1. 贸易术语:请填于上方空白栏中,填写格式为:FOB后加“启运港"或"出口国家名称";CFR或CIF加"目的港"或"进口国家名称"。 2. 计价货币与单价金额:依双方约定填写。 如:CIF Canada(或CIF Toronto) USD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⒀ 金额小计(Amount)
列明币种及各项商品总金额(总金额=单价×数量)。除非信用证上另有规定,货物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若信用证没规定,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⒁ 发票总金额 (Say Total)
以大写文字写明发票总金额,必须与数字表示的货物总金额一致。 如: EIGHTY NINE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
商业发票制单要点
⒂ 特殊条款(Special terms)
在相当多的信用证中,都出现要求在发票中证明某些事项的条款,譬如发票内容正确、真实、货物产地等证明,均应照信用证要求办理。
⒃ 签名(Signature)
根据《UCP500》条款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特殊要求,发票无须签字,但是必须表明系由受益人出具。如果信用证要求签字(Signed)发票,由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者经办制单人员代表公司在发票右下方签名,上方空白栏填写公司英文名称,下方则填写公司法人英文名称。
⒄ 不要低开商业发票
“低开出口发票”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中,向进口商提供的自制出口发票的票面价值低于出口报关时所提供发票票面价值的行为。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2005年第26号令《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⑵ 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的作用:是根据某些进口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它可供进口商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海关发票缮制注意事项
海关发票是由各国海关制定,各国格式不同。出口商要向客户确认需要的样式。如属国内稀缺罕见的,应向外商索取空白格式。
填制海关发票的有关栏目,必须做到以本币表示的国内生产价格小于出口价格。
海关发票缮制注意事项
海关发票上与其他单据的相同项目必须相互一致。如运费需与提单上一致,品名和金额需与发票一致。
有的海关发票必须有一证明人(WITNESS)签字,也应用手签,证明人与单据签名者不能为同一人,也不能是其他货运单据上的签字人。如中间有更改,不能用盖校正章方法,应用钢笔在更改处小签。证明句子部分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叙述,不能盖公司印章。
加拿大海关发票
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不尽相同,但是内容及制作方法大同小异。
现以加拿大海关发票(CANADA CUSTOMS INVOICE)为例,加拿大海关发票是指销往加拿大的出口货物(食品除外)所使用的海关发票。其栏目用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对照,内容繁多,要求25栏每个栏目都要填写,不得留空,若不适用或无该项内容,则必须在该栏目内填写“N/A”(即“NOT APPLICABLE)
⑶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形式发票的作用:
形式发票又称预开发票,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发出的一份列有出售货物名称、规格、单价的非正式性参考发票,供进口商向本国贸易管理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准给予外汇等之用。
形式发票还称估价发票。实际就是交易前的报价单。
由于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所以正式成交后还要缮制商业发票。
但有时信用证在货物描述后常有“按照某月某日之形式发票”等条款或来证附有形式发票,此时,形式发票就构成了信用证的组成部分,应在缮制商业发票时打明“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 Dated ”,并把形式发票的内容全部打上。
⑷ 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所在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构的印章或该机构主管人员的签字属实。经过认证的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为文件使用的有关当局承认。
目前,要求使馆认证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除了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先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中国贸促会在各地的分会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构或某些特定机构的签章属实,然后才可由外交部送到各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范围:
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商业发票、 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原产地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其他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领事认证申办程序:
开具单位介绍信、填写委托书或填写代办领事认证申办表;
提交驻华使领馆认证所需要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材料;
预交代办费以及领事认证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办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① 注意办理使馆认证所需要的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馆认证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同时,由于各国使馆往往在我国的假期和本国的假期都休息,因此,企业在申请办理使馆认证时要注意各使馆对认证时间的规定,尽可能提早办理,以便顺利通关结汇。
办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② 注意有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同时办理。
阿联酋、科威特、伊朗、约旦、叙利亚等国要求发票必须要与原产地证一起认证。除此之外,阿联酋、沙特、约旦等国还要求对出口到该国的肉类商品必须同时认证4种单证:发票、产地证、检验检疫证、屠宰证。阿联酋还要求冻鸡出口时需在检验检疫证上注明无病毒、无害、无流感。科威特还要求发票必须要与原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白色产地证是使用阿拉伯文的一种产地证)一起认证等。
办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③ 注意有些国家要求附加单据或文件。
阿根廷要求由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至阿根廷的货物其原产地证办理认证时需同时认证两张发票。利比亚要求单独认证产地证时须附正本发票,且另收发票金额的‰的手续费,发票和产地证需4份复印件等。
办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④ 注意使馆认证的费用。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使馆认证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收费还较高。因此,企业在开展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贸易时要考虑到认证费用,尤其是对成交金额不大的贸易更应注意认证成本。同时还要注意有些国家是按批次收费,有些国家是依据发票金额按一定比例收费。
各个使馆认证所需费用全不一样,具体查询可登陆外交部网站 点击主页左侧“领事服务”专栏中的“领事认证、公证”,再查“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即可。除去使馆收费,外交部及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中国贸促会在各地的分会也收取一定的代办费。
办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⑤ 注意使馆认证对文种的规定。
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使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使馆认证时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
⑥ 注意准确的回邮地址
为方便外地出口企业,各地检验检疫局开展了通过EMS快递办理认证的业务,在快递中应清楚的留下回邮地址(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将办好的证书寄回企业手中。
⑸ 汇票
什么是汇票?汇票是出票人(drawer)发给受票人(drawee)也就是付款人(payer)的一张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要求付款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票面金额付款给指定的受款人 (Payee)或持票人 holder, bearer)。
汇付方式出口商无须提供汇票,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出口商或受益人要缮制、签发商业汇票。
汇票的样式
BILL OF EXCHANGE
Drawn under ①OGAKI KYORITSU BANK , JAPAN Irrevocable L/C No. ②LC98/40289 Dated③July 1, 2004
Exchange for ④USD25, ⑤Beijing date September 1, 2004
⑥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⑦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SAY TWENTY FIVE THOUSAND ONLY
To ⑧. COMPANY (受票人)
⑨ CHINA BERRY FOOD CO.,LTD.
(出票人)
1 信用证汇票的缮制
出票根据:①信用证开证行的完整信息。②信用证号。③ 信用证开证日期。④ 金额:金额应与信用证金额一致。先打货币的代号,紧接以阿拉伯数字表明金额。 如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例如97%,那么发票金额打100%, 汇票金额打97%, 其差额3%, 一般为应付的佣金。⑤ 出票地点及时间。出票日期一般填交单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无论如何不能晚于信用证的有效期。⑥付款期限:At Sight 即期付款。At 30days after sight 即远期付款。⑦ 信用证项下的受款人,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议付行为收款人。⑧受票人即付款人。⑨ 出票人为出口人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应具企业全称和责任人的签字盖章。
D/P汇票的缮制 ①②③不必填。⑦ 无证托收的汇票,一般应以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为受款人。⑧在托收汇票中必须打出受票人即付款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客户的名称、地址)。
如信用证规定部分信用证付款、部分托收,应分作两套汇票:信用证下支款的的按信用证允许的金额支取,以银行为付款人;托收部分的以客户为付款人,发票金额是两套汇票相加的和。
⑹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①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 Form A )
海关手册MFN关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普惠制受惠国授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是使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共38个国家。
①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一般原产地证书 (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税、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等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我国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我国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货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身份的一种证明文件。
①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享受互惠的、减免关税的凭证。如亚太贸易协定产地证、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原产地证(FORM E)、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F)、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等等。
专用原产地证书
是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如纺织品产地证、蘑菇罐头产地证、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② 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关税待遇。(如普惠制、东盟自贸区)
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 (如输欧输美的纺织品原产地证)
③ 办理原产地证的程序
出口企业应先上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处注册,领取产地证注册登记证。
电子签证流程
― 经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软件公司安装企业端软件后, 在签证机构开通注册邮箱;
― 通过网络,申请人将产地证信息传输到签证机构;
― 申请人待收到正确回执后,单位产地证申报员提交有关单据到签证机构取证。
申办产地证要求的随附单据
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出口的商业发票、装箱单正本(不得涂改),并加盖印章;
空白证书每页须加盖中英文印章,并由注册的产地证申报员签字;
经第三国转口的货物,需附提单;
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需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单据。
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制
共12栏,由产地证手签员用英文填写。
十 出口收汇核销单证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我国特有的商务单据。它是由外汇管理部门印刷,出口企业凭以向海关报关,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核销的有统一编号的凭证。
⑴ 作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主要是供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外贸项下的收汇进行跟踪管理,审核贸易的真实性,以核销单上显示的出口货物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匹配的外汇收回,防止外汇流失。
十 出口收汇核销单证
⑵ 核销单主要的当事人
外管局、出口企业、海关、指定的银行。
⑶ 核销单内容
核销单由存根、正文、出口退税专用三个部分组成。填写内容与报关单、发票一致就行了。注意报关后在核销单正文的“海关签注栏”要加盖海关的“验讫章”。
⑷ 外汇核销的基本操作流程
领单:出口企业核销员凭有关单证,向注册地外管局网上申报,并要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
报关:出口企业在报关前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然后凭已填写的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和其他有关单据,向海关报关。海关核准无误后,在核销单“海关签注栏”加盖“验讫章”,并对电子口岸上的电子底帐进行已用的核注。海关将报关单电子底帐和核销单核经情况通过电子口岸传至外管局,并在结关后通过报关公司将核销单退给企业。
企业备案和收汇:出口企业在报关后90天内,将出口报关单、核销单存根和发票交外管局备案。同时通过指定银行收汇,向银行提供核销单号。
⑷ 外汇核销的基本操作流程
银行向外管局申报:银行办理结汇后,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向外汇管理局申报,申报后,银行可从系统中打出“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包括“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和“出口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交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持“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核销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上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外管局为出口单位办理完核销手续后,应当在核销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上签注净收汇额、币种、日期,并加盖“已核销章”,然后将出口退税专用联退出口单位。
十一 出口退税单证
⑴ 出口退税的意义
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全已缴纳了增值税,在货物出口离境后,国家把已征的税款退还企业,使出口产品以无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企业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出口退税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各个国家普遍采用。
⑵ 出口退税的流程
出口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应拿着备案表在30天之内到当地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的登记。
① 出口企业报关后,一俟收到海关签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立即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核对报关信息,并将有关信息输入国税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向税务部门办理预申报。自出口之日起90天内必须申报,逾期不予以申报退税。
② 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的电子数据进行初审,受理申报。如预申报没获通过(如报关单、增值税发票无信息),经同意后可予以改正补报。
⑵ 出口退税的流程
③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正式退税所需单证:
采购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审核系统);
出口销售发票;
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
办完核销手续、已盖有核销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可在180天提供)
已输入税务机关软件的光盘(包括三张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明细表》、《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在完成审核、批准、安排退税资金有关工作后,将出口退税资金划转出口企业并通知出口企业退税款到达的时 间。
联系电话:85226497,85226498
信箱:sme_tdb@
谢 谢!
联系电话:85226497,5226498
信箱:sme_tdb@
贸易条款中的支付方式。
国家环保总局有一个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