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融資收購 (Leverage Buyout, LBO) 一、融資收購之背景: ● 典型之融資收購(Leveraged Buyout, LBO),乃是指由收購者以目標公司之資產(或目標公司未來現金流量)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取得大量資金,而據以向目標公司股東收購全數股權後,再將目標公司合併之動作(故若目標公司為上市公司,則其會提出下市申請)。即透過槓桿,以小搏大來進行企業購併。 圖 1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 由於融資收購案中之自有資金比例極低(可能低於收購總金額之10﹪),故其屬於一種高度槓桿之財務操作,融資收購也因此被稱為「槓桿收購」。 ● 融資收購方式乃是從美國發跡,尤其以1960~1980年代之間最為盛行,其主要原因有二: 1.首先,該時期為美國史上高通貨膨脹時期,公司資產之重置成本高漲,許多公司之市場價值遠低於其資產之重置成本,使得其Tobin’s Q值小於一(資產市值與重置成本之比率),有些公司Q值甚至低達,等於只花一半代價即可買到公司所有資產,購併誘因不言而喻。其次,通貨膨脹亦造成利率水準走揚,以固定利率融資之公司因此獲得好處,此類公司之實質負債比率大幅降低(因為資產實質價值增加),無形中提高公司財務槓桿的操作能力。在購併成本低廉及舉債空間大增之利多刺激下,融資收購活動遂蓬勃發展。 2.另一方面,法令改變也是造成融資收購活動盛行之重要因素,其中1981年訂定之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2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ERTA)即屬於此。ERTA允許公司購入的中古資產進行價值重估(因通膨增值之比率很大),因此應提列之折舊費用增加(抵稅效果),減稅空間增加;此外,ERTA亦強化員工支持股計畫功能(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ESOP),允許員工因ESOP購入公司股票而向銀行貸款時,所償還之利息與本金可抵稅,刺激購買意願(產生許多藉由ESOP主導發動之融資收購活動)。 二、融資收購之類型: (1)一般融資收購: 1.其收購者乃由個人或法人所共同組成(不含目標公司之現職管理人員),收購過程首先由收購者設立1家控股公司,由此控股公司先向貸款機構借入過渡性貸款(Bridge Loan),並搭配自有資金後作為支應收購目標公司股權所需之資金需求使用。當股權收購活動完成後,再將控股公司與目標公司合併,並以控股公司作為存續公司。 2.合併完成後,存續公司實已接收目標公司原有資產,故其可以資產抵押向融資機構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3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辦理抵押借款,以償還先前之過渡性貸款,融資收購活動遂告完成。此外,於順利取得股權及控制權後,並安排由目標公司發行大量的債券籌措資金,以償還投資銀行之貸款;此種債券一般稱為垃圾債券(Junk Bond),其具有高利率的特性,所有之目標公司在經過融資收購後,資本結構產生巨幅變化(由財務健全變成高負債的公司),利息之負擔增加許多。 3.收購主事者往往短視近利,常於收購後,為求降低費用與成本而裁撤研發部門,甚至出售公司資產償還負債以節省利息,不利公司長期發展(套利者常融資買下公司後,再將它拆開來賣,希望比買入的價值更高,賺取價差)。 4.融資收購會和垃圾債券聯想在一起,實際上融資的來源還包括,私下募集、過渡性融資、創投資金等。 5.融資購併案可能的參與者(收購者與出資者),如下圖3所示。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4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圖 2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5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圖 3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6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2)經理人融資收購(管理購併): 1.經理人融資收購(Management Buyout, MBO)乃是融資收購之另一種形式,與一般融資收購不同的是,收購團隊是由目標公司內部經理人員所組成,收購完成後股權及管理權將全數由經理人掌控。經理人收購成功的機率較高,因經理人對公司內部訊息之了解遠勝於外部人,有先天優勢。此外於收購後,由於代理成本的下降,經營效率與企業價值將提升。另一方面,經理人融資收購亦常被作為反購併之策略;有時目標公司的經理人會決定自己擔任白色騎士,進行購併的對抗,但由於經理人為了自身權益,可能會刻意壓低購併價格,影響並傷害股東權益。 2.另外一種管理購併的形式,收購者要買的對象為目標公司的董事、高階經理人等管理者或經營團隊(如下圖所示)。收購者的目標常為購併整個企業,藉由分階段之購併(先取得經營控制權),可增加談判籌碼、降低購併風險。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7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圖 4 圖 4 圖 5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8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3)員工持股計畫之融資收購: 在某些情況下,融資收購會以員工持股計畫(ESOP)之方式來進行。舉例來說,若甲公司欲出售其下轄之A部門,而甲公司經理人有意以融資收購之方式買下此部門,則經理人可先投入自有資金成立1家B公司,並且為B公司成立員工持股計畫。接著,其再以B公司員工持股計畫之名義向金融機構借款以收購甲公司A部門之資產,並以所得資產作價交換B公司股份,如此一來,員工持股計畫將正式握有B公司股份,而B公司因取得資產而定期撥款予員工持股計畫,以供其償還所欠之銀行貸款,此即以工持股計畫進行融資收購的標準程序。在美國,使用此方法的誘因於稅盾(Tax Shield),以員工持股計畫向銀行借款,利息與本金皆可扣抵稅(降低稅後資金成本);此外銀行亦願意對利息減碼(50%利息收入免稅),因此員工持股計畫亦常作為反購併之工具。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9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一、 投資銀行在LBO裡的角色: (1) 尋找適合之標的公司: 由於投資銀行長期貼近市場,瞭解市場之各種購併機會,故其可根據客戶之需求代為尋找合適之購併標的。 (2) 分析規劃: 這是投資銀行最傳統的工作之一,當客戶選定某公司作為融資收購之標的後,投資銀行必須針對此案進行規劃。 (3) 撮合買賣雙方: 投資銀行在這項功能和購併完全相同,再買方決定進行融資收購後,投資銀行即展開撮合之工作。 (4) 融資安排: 買賣價格敲定之後,投資銀行必須開始協助收購者籌措資金,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0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資金籌措是否順利,考驗著投資銀行之專業素養及市場靈敏度。 二、 融資收購之重要機制:過渡性貸款 過渡性貸款是指由投資銀行給予融資收購者之短期性資金融通,其用途乃是供買方支付收購價款予目標公司股東使用。在融資收購之過程中,過渡性貸款扮演著舉足輕重之地位,原因是當收購者選定收故目標之後,為避免其他公司加入競購行列,必須於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股權收購程序。此外,對於擔任融資收購顧問之投資銀行而言,其最高的附加價值乃在於協助客戶完成融資收購作業,方可賺取顧問達成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因此十分樂意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1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提供過渡性貸款,以利融資收購之順利進行。 三、 融資收購之資金來源: (1) 垃圾債券: 垃圾債券(Junk Bond)自在融資收購盛行時期扮演極為重要之角色,然其所受之爭議亦最多。由於融資收購之自有資金比例通常很低,故合併後之公司必須背負金額龐大之債務,其負債比率將頓時提高,且合併後新公司之經營策略、發展方向及人事異動等棘手問題均有待解決,經營之不確定性因而增加,此時公司所發行債券之信用風險極高,所獲得之信用評等亦不佳,在標準普爾(S&P)之評等系統中多半只能獲得BBB以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2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下之信用等級,因此被稱為垃圾債券。 (2) 金融機構貸款: 1.第一順位債務融資: 第一順位債務(Senior Debt)是指對於債務人擁有第一求償順位之債務,其背後通常由公司之有形資產作為擔保,然有時亦會因公司特殊之性質而有所調整。 2.次順位債務融資: 次順位債務融資(Subordinated Fund)和第一順位債務融資之不同,在於前者之求償順位次於後者,且次順位債務之到期期間通常較長,多半可長達10~15年之久。對於融資者而言,由於次順位債務並未具備十足擔保,故發行公司必須給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3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予融資者其他權利,以較高之投資報酬率補償融資者所承受之風險。次順位債務通常同時擁有「融資資金」及「權益資金」之雙重特性,亦因此常被稱為雙重特性融資(Mezzanine Financing,夾層融資)。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4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3) 融資收購基金: 對於有意投資購併案之投資者而言,若其直接就特定融資收購案進行投資或融資,則其必須承擔相當程度之風險。為分散融資收購案之投資及融資風險,融資收購基金(LBO Fund)遂因應而生,其性質近似於股票型共同基金,基金同資人將資金投入後取得受益憑證,基金經理人則將所募得之基金投入各項融資收購案件之投資或融資。 (4) 創投基金: 創投機構在融資收購之資金來源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創投公司之特色為:(1)高風險與高報酬;(2)主動參與公司之經營發展;(3)專業性之長期投資。融資收購案基本上也符合創投公司之投資條件,且由於融資收購後通常將目標公司私有化(Going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5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Private),創投機構可介入改善公司體質及調整經營方針,待獲利能力逐漸提升後,再次推動公司上市,以實現其投資報酬,故融資收購案有吸引創投機構長期投資之能力。 (5) 重新上市或私下賣出: 許多融資收購案完成之後,公司經營權往往集中於少數大股東手中,有些股東參與融資收購案並非想介入實際之經營,而是以純粹投資之角度出發,故其重點在於如何自融資收購案中實現獲利。因此,對於此類股東而言,其可能考慮將目標公司重新包裝後上市或直接出售與第三人,出售所得償還融資本金後之剩餘,即為投資者之報酬。 四、 融資收購在我國之可行性: 國內至目前為止仍未出現典型之融資收購,其可能原因如下: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6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1) 國內購併案中,收購者之規模往往遠大於目標公司,收購者本身即擁有足夠之資金進行購併,且許多合併案是以股權交換之方式進行,資金需求不高。 (2) 國內有許多併購案,皆是屬於「惡意收購」,也就是收購者尚未取得目標公司之同意即展開收購行動,目標公司抗拒都來不及,更別談要以其資產或信用募集資金。 (3) 國內證券主管機關基於保護現有公司派之心態,不願見到市場派輕易入主公司,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因此對於購併與收購等相關行動都嚴格管制,降低外界人士進行融資收購之意願。 (4) 法令之配合不夠,使得融資收購舉步維艱,現行法令除不夠充分外,規定過於嚴苛而沒有彈性,皆不利於融資收購,自然無法吸引國內投資人對融資收購之興趣。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7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5) 融資收購之資金來源通常相當多樣化,以應付龐大之資金需求,然而國內之金融商品無法充分滿足融資收購所需,加上金融主管機關之保守心態,使得像垃圾債券等新金融商品在國內沒有發展之空間。 五、 結論: 對於擔任融資收購財務顧問之投資銀行而言,其主要目標乃是為收購者規劃合理、可行且資金成本最低之融資計畫,投資銀行首先應計算收購者之資金缺口,再根據目標公司之資產設定抵押狀況,來估算其尚可舉借擔保放款之空間,將資金成本最低之擔保放款列為主要融資來源。在國內,融資收購在法令管制及金融機構保守心態的雙重障礙下,短期內其市場難見雛型;惟國內券商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8
投資銀行管理 Investment Banking Management 基於全方位投資銀行的長期發展趨勢,仍可從輔導、諮詢的角色出發,為未來作好準備。 Professor YANG, Sheng-Yung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