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0] [*] [*] 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公司:
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科技楼二层205室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Vidal/威廉姆 维达
雇员:
性别:
出生日期:
教育程度:
电话:
010-62827070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见本合同附件1)
以下公司和雇员单称“一方”,统称“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以及适用于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聘用
依据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公司特此聘用雇员,雇员特此同意受聘于公司,在公司内担任[客户经理]职务,工作地点为北京。附件2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该职务的职责和义务。公司也可要求雇员完成公司可能合理安排的其他或额外的工作。
公司将准备《员工手册》,该手册将分发给雇员并在与雇员协商后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雇员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其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受任何其他未解除的合同或义务(包括任何现行的劳动合同)的约束。雇员进一步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尽其所能认真履行其岗位的职责和义务,并且在未获得公司管理层预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得直接或间接受雇于除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法人团体或企业单位或为其工作。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期限经公司和雇员的一致同意可延长,公司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一(1)个月将其意向通知雇员。
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
雇员应按公司的要求认真履行其岗位的职责和义务,并应遵守本合同条款及公司政策和程序的规定。
在同雇员协商后,公司可视业务需要将雇员调至不同的工作岗位。
雇员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八(8)小时(不含午餐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40)小时。
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公司可与雇员协商变更雇员的工作时间,包括更改工作日的起止时间,或要求雇员加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于雇员的加班应进行补偿。
依照公司的《员工手册》,在法定公共假日之外,雇员有权享受带薪休假,以及病假、产假、丧假和其他法定假日。
报酬
雇员每月固定基本工资[****]元人民币,一年支付十二个月工资。根据雇员工作量以及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基本工资可以进行调整。
公司将于每公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雇员支付该月全部工资。
按照公司薪金制度,在调整工资结构或雇员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公司可对雇员的工资总额进行年度审查并予以调整。
根据雇员的个人工作表现、能力、对公司的总体贡献、出勤及工作规范中的其他规定,公司将不时决定是否向雇员发放奖金。
雇员应自行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任何其他应交税款。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公司应负责对雇员工资总额和任何奖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雇员根据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检查任务,雇员的固定基本工资将不会增加。
保密,保密职责,独立性和客观性
保密
雇员自公司收到的或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所有认证指南、认证方法和程序、报告、试验结果以及其他技术、合同的和/或商业的信息应严格保密。雇员同意继续履行该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在履行保密义务时失职应被视为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并可导致本合同立即终止。在此情况下,公司对雇员不予任何赔偿。
雇员同意并承诺,在本合同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的无限期间内均遵守该保密条款。
保密职责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雇员有义务履行保密职责。雇员不得对公司的业务、客户及管理证明商标、受控业务或农场主的机构,或受控食品业的技术标准或组织,在任何时间(除非得到公司授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表任何评论。
通常情况下,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雇员不得对任何个人、业务或组织发表任何评论或进行任何评价(除非经公司要求或授权)。
独立性和客观性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雇员正式承诺:
平等客观地对待公司的客户;
通知公司任何可能阻碍雇员在认证中所做决定之客观性的关系;
在与客户之间存在可能影响雇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雇员所做决定的特殊联系时,主动向公司提出回避该项工作;
向公司披露与产品(公司委派该雇员对其进行评估或认证)的供应商或设计人以前的和/或现在的任何关系,特别是,通知公司在过去两年内,该雇员可能有的、履行的或参与的与任何检验或认证工作有关的任何关系、合同或委派工作;
在本合同框架内实施的在客户处进行的检查或认证委派工作结束后至少12个月内,不得在公司的客户处进行检查或认证范围的工作或为公司的客户进行检查或认证的工作。对于根据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lobalGap)标准所做的检查,本延期延至24个月。为避免疑义,本条款不禁止雇员在本合同终止后为本公司的任何一个竞争者工作。
知识产权和公司财产
公司鼓励雇员进行任何发明创造,实施技术或业务创新。但是,雇员在其受聘期间创造或开发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说明、报告、指南和有关文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均属公司所有。收到工资后,雇员将同意向公司转让所有上述材料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而且,雇员同意签署所有为第条之目的公司要求的文件和执行公司要求的行为。
本合同终止后,雇员应立即向公司交还所有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的并由雇员持有的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司的图纸、计划、备忘录、客户名单、规则、财务报表和市场信息,以及所有雇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持有的帐簿、文件、设计和其他记载于任何载体的数据,而且,如果涉及,将包括所有与业务有关的或受控于该雇员的农场主的文件。
安全和工作环境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将向雇员提供能保证职业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及安全保护设备。
工作中,雇员应遵守公司随时制定并更新的安全规章制度。
社会保险,福利及劳动保护
本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为雇员支付相应社会保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雇员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应由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部分并支付给相关机构。
培训和工作考评
公司将在必要时为雇员提供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计划。
雇员如被公司选拔参加培训,应与公司签订一份书面协议规定该培训性质、期限和条件。该协议也可要求雇员在培训后继续受聘的特殊期限。在此情况下,该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司将考评雇员的表现。考评结果将在上述第条和条规定的工资审查和奖金发放时予以考虑。
解聘和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解除与雇员签订的本合同:
雇员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
雇员严重或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特别是上述第4条规定的保密条款;或,
雇员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
雇员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处于相关司法程序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与雇员签订的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该雇员:
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新工作的;
雇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或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重组程序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后公司确需裁减人员的;
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如公司依据上述第条的规定解聘雇员,应根据当时有效的规定,按雇员被解聘时为公司服务的全部年限,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
雇员可以向公司辞职,但应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公司。凡雇员提出辞职,无论服务期限长短,公司没有义务给予任何补偿。
雇员经公司培训后辞职的,应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赔偿办法可由公司与雇员之间按上述第条规定签订的单独协议予以确定。
终止
本合同将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合同期满;或
开除、解聘雇员或雇员辞职;或
公司生产经营终止或解散。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经济赔偿。赔偿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应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且赔偿额应以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准。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解释。
如果本合同与正式颁布的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任何的不一致,各方应立即相应修改本合同并及时完成该修改的程序。但是,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到影响。
争议解决
公司与雇员之间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公司与雇员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在解决前述争议过程中,雇员不得对公司采取任何无理的行为,如,制造麻烦、扰乱工作环境、破坏经营和管理秩序、停止工作和停止履行雇员职责。
如上述争议在10天后未能通过友好协商得以解决,则此争议可提交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其他
本合同书立并签署中、英文正本一式二(2)套。本合同双方各执一(1)套。
本合同仅在双方同意下进行书面修改。
各方执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职责时,应视诚信为其默认的义务。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附件如下:
附件1 — 雇员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 工作规范
雇员:
公司:
先生/女士
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签字:
代表:
职位:
公司章:
日期:
日期:
雇员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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