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无形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一、 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无形资产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
2 财务目标
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合理摊销,做到真实、准确。
3 合规目标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无形资产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 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无形资产权属不清,发生经济纠纷造成损失。
无形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
无形资产处置不规范,造成股份公司资产流失。
本文所称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如油品经营许可权、探矿权等)及商誉
未经审核,擅自变更合同标准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
会计核算不规范,数据不实,摊销错误,成本失真。
3 合规风险
不按照规定使用或转让无形资产,导致处罚或索赔等。
无形资产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无形资产管理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际、国内、行业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正确取得无形资产,按其性质分别进行管理,登记台账,保管有关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资料及台账。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有时效性的无形资产,作出应用计划,加以实施,有效利用,定期组织检查其使用效率。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有权证的无形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安全保管证明资料,防止遗失。在无形资产产权变动时,按照规定办理权证转移手续,部门负责人审核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保密性质的无形资产,要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严禁泄露商业机密。一经发现,按规定酌情处罚。分(子)公司处罚事项需经同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报分(子)公司经理;股份公司公司总部处罚事项需经总裁班子成员审批。
各级涉及无形资产泄密的重大问题经由股份公司安全保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裁班子成员审批。
2 无形资产安全防范
股份公司及分(子)公司制定无形资产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对盗用我方专利技术、假冒我方产品品牌、侵占我方探矿权等行为,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取证、法律事务部门要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股份公司的利益。
3 无形资产清查、处置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进行无形资产资料、使用状况的全面清查。分别造册登记有效期与失效期的无形资产,逐项与财务账表核对,出具无形资产清查报告,并对已经失效但未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置意见,报分(子)公司经理、总裁班子成员审批;金额重大的需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核销处理。
无形资产的转让需报科技开发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审核。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秘密程度,按照转让价格在评估价值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原则确定价格,拟定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的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报总裁班子成员审批后实施。
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资产,需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处置单笔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应先征得股份公司提名并出任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的意见,并相应履行控股子公司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
4 无形资产的核算与摊销
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总部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无形资产(包括引进、外购、采用中国石化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列入投资计划,在建设投资无形资产项下核算。属于自行开发研制的,按实际成本计价。各级财务部门审核无形资产取得的原始单据,建立无形资产账表,登记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账、表并签字。
无形资产的摊销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有使用期限的按照使用年限摊销,无使用年限的按照10年摊销)办理,并记入当期损益。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摊销数额。
四、 业务流程图表
业务目标
业务风险
控制点
监督检查方法
流程图
1.充分利用现有无形资产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风险1-4)
2.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合理摊销,做到真实、准确。(风险5)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风险6)
4. 无形资产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风险7)
1.无形资产权属不清,发生经济纠纷造成损失。(控制点-3,,,)
2.无形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控制点-4,-3)
3.无形资产处置不规范,造成股份公司资产流失。(控制点)
4. 未经审核,擅自变更合同标准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控制点)
5.会计核算不规范,数据不实,摊销有误,成本失真。
(控制点-2
6.不按照规定使用或转让无形资产,导致处罚或索赔等。 (控制点1.-,-3)
7. 无形资产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控制点)
1. 无形资产管理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际、国内、行业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正确取得无形资产,按其性质分别进行管理,登记台账,保管有关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资料及台账。
检查账、卡记录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有时效性的无形资产,作出应用计划,加以实施,有效利用,定期组织检查其使用效率
检查是否有应用计划及其使用效率。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有权证的无形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安全保管证明资料,防止遗失。在无形资产产权变动时,按照规定办理权证转移手续,部门负责人审核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
检查资料保管情况。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保密性质的无形资产,要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严禁泄露商业机密。
各级涉及无形资产泄密的重大问题经由股份公司安全保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裁班子成员审批。
检查有无泄密情况及处理意见。
2.无形资产安全防范
股份公司及分(子)公司制定无形资产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侵权行为要积极取证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股份公司利益。
检查有无侵权及维权行为。
3.无形资产清查、处置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进行无形资产资料、使用状况的全面清查,出具无形资产清查报告,并对已经失效但未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置意见报批,金额重大的需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核销处理。
检查清查报告。
无形资产的转让需报科技开发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审核,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秘密程度,确定价格拟定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的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报总裁班子成员审批后实施。
检查转让无形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资产需向财务部备案;处置单笔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应先征得股份公司提名并出任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的意见,并相应履行控股子公司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
检查备案表。
4.无形资产的核算与摊销
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总部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列入投资计划核算。属于自行开发研制的,按实际成本计价。各级财务部门审核无形资产取得的原始单据,建立无形资产账表,登记无形资产变动情况。
检查投资计划及财务账、表。
无形资产的摊销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办理,并记入当期损益。
检查财务凭证及审核签字。
五、 相关制度目录
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0]121号)
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产、股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3]281号)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石化股份财[2001]239号)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拟定待发)
六、 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
1 无形资产分类账、表、卡
2 无形资产交付清单
3 无形资产票据及验收单
4 无形资产维修及改造计划
5 无形资产清查表
6 无形资产报废审批单
7 无形资产调拨单
8 无形资产交易协议
9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10 无形资产累计折旧明细表
2003年试行本 B - PAG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