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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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学习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概述
第二节 现金
第三节 银行存款
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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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1.掌握货币资金的内容;
2.熟悉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基本理论;
3.掌握现金的日常核算及清查;
4.熟悉银行存款账户开设的相关规定;
5.掌握常见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6.熟悉其他货币资金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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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概述
一、货币资金的概念及内容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三、货币资金的核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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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的概念及内容
货币资金:又称为货币资产,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是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购买商品或劳务、或用以偿还债务的交换媒介物。
范围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当然也是最容易受到觊觎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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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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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2.现金收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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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现金国家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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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的使用范围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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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的规定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企业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是,应当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库存现金的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确定。库存现金的限额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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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的规定
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企业的现金收入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未经银行批准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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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的规定
对于超出现金结算范围,但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不得用“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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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账户的分类
2.设立存款账户的原则
3.结算纪律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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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依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是指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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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依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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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依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企业暂时性的转账、现金收付业务可以通过本账户结算,如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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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依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如:基建专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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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存款账户的原则
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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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纪律和原则
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时,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付,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
银行在办理结算时遵循的原则为: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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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财政部于2001年6月22日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规定
讨论:
什么是内部牵制,内部牵制是如何起作用的?
不相容职务分离与内部牵制的关系是什么?
内部控制中为何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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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施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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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规定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制约和监督。
配备合格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一个人管理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
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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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的核算要求
正确、及时反映货币资产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提供有关货币资产信息。
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
选择适当的结算方法,加速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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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库存现金
现金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广义的现金是指除了库存现金之外,还包括绝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现金的不同概念)
本章所涉及的“现金”是指狭义的现金,即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是广义的概念。
一、库存现金日常收支的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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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现金
国际惯例
中的
现金概念
日常交易业务
财务报告
我国会计惯例
中的
现金概念
现金的不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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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日常收支的核算
设置“现金日记账”,所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必须通过出纳人员,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和现金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序时登记。
企业收入现金时,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在允许的范围内支付现金时,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现金核算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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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核算的程序
发生收付业务
取得原始凭证
送交财会部门
进行认真审核
填制收付凭证
办理现金收支
出纳加盖戳记 款项已经收付
凭证审核签证 据以登记账簿
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存入银行时,应按照收付款业务涉及的贷方科目填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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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逐笔地记录现金日记账
收入栏和付出栏,是根据审核签字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和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填制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由出纳人员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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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天发生的相同经济业务可以汇总一笔登记
每日终了时,出纳人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余、限相比,超过部分,及时送存;不足部分,银行提取
账实核对,若不一致,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账实相符
结出“合计”,算出余额,记入“结存”,公式如下:
本日余额=昨日余额+本日收入合计-本日付出合计
在每月终了时,还应在现金日记账上结出月末余额,并同现金总账科目的月末余额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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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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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清查的核算
现金盘点报告表
<
现金短款
账存数
实存数
>
现金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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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清查的核算
[例2-1]某企业在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100元。经过调查,认为现金短缺出纳员有一定责任,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出纳员应赔偿50元,其余作为管理费用。
业务举例
业务流程
100
100
100
50
50
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现金
①
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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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概述
二、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三、银行存款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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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概述
银行存款就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但是注意,并不是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一定就属于货币资金,对于被冻结的存款,以及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的等除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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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结算的含义
结算方式的种类
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缴拨以及其他往来过程中引起的货币支付,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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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方式的种类
汇 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支 票
银行本票
同城结算
异地结算
通用结算
银行转账结算
国际结算
信用卡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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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或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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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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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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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使用注意事项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转账支票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企业财会部门在签发支票前,出纳人员应认真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数额,防止签发超过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支票2007年7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异地使用支票上限50万元。
支票结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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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结算程序
付款单位(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③填写进账单
①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
②签发支票
④划转款项
③ 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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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
定额本票
不定额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保证兑付,而且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功能强等特点。
银行本票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1 000元、5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本票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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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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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使用注意事项
在票面划去转账字样的,为现金本票。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予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单位或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在付款期内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在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结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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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结算程序
付款单位(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①申请签发银行本票
②
签发银行本票
③持银行本票办理款项结算
④
向银行办理收款
⑦
收
款
入
账
⑤传递票据
⑥划转款项
④办理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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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
汇兑
是指汇款单位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信汇
电汇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汇兑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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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业务的流程
汇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汇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①委托银行办理汇款
③
通知收款
②划转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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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主体
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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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客体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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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起点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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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要求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购销双方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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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的结算程序
收款单位(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
(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③
银行
受理
后退回回单联
②
委托银行收款
①按经济合同发货
⑥
到期承付货款
⑤
通知付款
④传递单证
⑦划转款项
⑧
通
知
款
已
收
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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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缴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票样
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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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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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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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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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核算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购货企业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以备由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销货企业应在汇票到期时将汇票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以便转账收款。
承兑银行凭汇票将承兑款项无条件转给销货企业,如果购货企业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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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收款单位(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
(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①
申请银行承兑
④发运商品
③交银行承兑汇票
⑤汇票到期日前委托银行办理收款
⑨
通
知
入
账
⑥汇票到期日前备款支付
⑧划转款项
②
银
行
同
意
承
兑
⑦提交汇票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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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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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结算注意事项
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并交由付款人承兑。承兑时,购货企业应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汇票到期时,购货企业的开户银行凭票将票款划给销货企业或贴现银行。销货企业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销货企业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汇票到期时,如果购货企业的存款不足支付票款,开户银行应将汇票退还销货企业,银行不负责付款,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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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结算程序
收款单位(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
(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④汇票到期日前备款支付
②发运商品
①付款单位承兑汇票
③汇票到期日前委托银行收款
⑧
通
知
款
已
收
妥
⑤传递凭证办理结算
⑥划转款项
⑦
通
知
款
已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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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单位或个人都可以通过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办理同城或异地的款项收取。委托收款还适用于收取电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公用事业费等有关款项。企业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填写银行印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企业开户银行受理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寄交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并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应在3天内审查,并通知银行付款或出具拒付理由书通知开户银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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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结算凭证
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科目(付)____ 对方科目(收)
转账 年 月 日
复核 记账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行号
行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全称
上列委托收款随附有关单证请予办理收款。
收款人盖章
备注:
附寄单证张数
委托收款
凭据名称
款项内容
人民币
(大写)
委托金额
开户银行
账号或名称
全称
付
款
人
收
款
人
委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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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结算程序
收款单位(销货单位)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
(购货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①发运商品或提供劳务
②
委托
银行
收款
④
送交单证通知付款
⑤
承
付
款
项
③传递单证
⑥划转款项
⑦通知款项收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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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不得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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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
单位卡一律不能支取现金。
关于透支的规定:
金卡最高不超过10000元,普通卡不超过5000元。
透支期限最长60天。
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每天万分之五;超过15天按万分之十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者最高金额的最高利率计算。
持卡人不得发生恶意透支(即超金额或超期限,并经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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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信用证
是否附有货运单据
开证行承担的责任
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其他分类还有:即期和远期信用证;保兑和不保兑信用证;可转让和循环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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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结算的基本程序
进口商
(付款人)
④发运商品或提供劳务
①申请并取得信用证
③转交信用证
⑤交单申请议付
②传递单证
⑨通知付款赎取提货单
付款行
开证行
通知行
议付行
出口商
(收款人)
⑥审核后垫付款项
⑦转交单据
⑧审核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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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收付的核算
银行存款的核对
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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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收付的核算
收到有关凭证表示银行存款增加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有关科目。
如:收回应收账款100万元,则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收到有关凭证表示银行存款减少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如:支付广告费80万元,则
借:营业费用 80
贷:银行存款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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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的核对
银行存款的核对
账账核对
账实(单)核对
账证核对
是指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
是指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互相核对。
是指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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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单)核对
未达账项
记账错误
账单核对
不一致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查明原因
后及时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作用是用来核对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记账有无差错,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对于未达账项,必须待结算凭证到达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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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账项
企业已记增加,银行未收到结算凭证证未登记,其结果是企业多银行少;
企业已记减少,而银行未收到结算凭证未登记,其结果是企业少银行多;
银行已记增加,而企业未收到结算凭证未登记,其结果是企业少银行多;
银行已记减少,而企业未收到结算凭证未登记,其结果是企业多银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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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记增加
减:银行已记减少
调节后余额
调节后余额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项 目
金额
项 目
金额
加:企业已记增加
减:企业已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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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
在企业的经营资金中,有些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这些资金在会计上统称为“其他货币资金”。
一、外埠存款
二、银行汇票存款
三、银行本票存款
四、信用卡存款
五、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六、存出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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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其他货币资—外埠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外出采购人员报销用外埠存款支付材料的采购货款等款时,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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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开户行,取得汇票后,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支付款项后,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如实际采购支付后银行汇票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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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本票支付购货款等款项后,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如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银行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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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存款
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
企业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实际续存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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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科目。
企业收到未用完的信用证存款余额,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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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投资款
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购买股票、债券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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