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economic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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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1)
国际货币制度(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亦称国际货币秩序,是调节各国货币关系的一整套国际性规则、惯例、安排和组织形式。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汇率制度,即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和变化机制,它在国际货币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制约着国际货币制度的其它方面,并反映着一定时期内国际货币制度的特点。(2)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即为满足国际支付和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一国应持有的储备资产总额和构成。(3)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与国际结算的原则,即一国货币能否自由兑换,在结算国际间债权债务时采取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对支付是否加以限制等。(4)国际收支调节方式,即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用什么方法调节国际收支,各国间政策措施如何相互协调。
国际货币制度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2)
评价一种国际货币制度,通常包括对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国际清偿能力和信心三个方面的评价。理想的国际货币制度,应具有有效调节国际收支的机制,使各国公平地承担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责任,并使国际收支失衡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得到调整,恢复平衡。国际清偿能力(储备资产)的供应应保持与世界经济增长相当的速度增长,增长过快会加剧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增长过慢又会导致世界经济和贸易萎缩。此外,良好的国际货币制度还应保持各国汇率的相对稳定,使人们对该制度充满信心,确信国际收支调节机制能顺利地发挥作用,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国际储备资产买卖,就可以保持国际收支的大体平衡,从而保持国际储备资产价值的稳定。
国际货币制度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3)
国际货币制度通常可以根据汇率制度和储备资产的形式进行划分。根据储备资产的形式,我们可以将国际货币制度区分为纯粹商品本位(即金本位制)、纯粹信用本位(即不兑换纸币本位制)和混合本位(金汇兑本位制)等;根据汇率制度,我们有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这两种极端情况,以及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不同程度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在实际中,通常将这两种划分方法结合起来运用。例如,根据国际货币制度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将国际货币制度划分为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金汇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以黄金和外汇为储备资产的管理浮动汇率制等不同形式。到目前为止,还不曾产生过完全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因此,在历史上不同的国际货币制度下,各国都需要有一定的国际储备,用于国际支付、调节国际收支和汇率。
国际金本位制 (1)
金本位制是以一定量黄金为本位货币的一种制度。所谓本位货币,是指作为一国货币制度基础的货币。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实行金本位制。在金本位制度下,各国对本国货币单位都规定了含金量,国际货币兑换以货币的含金量为基础,黄金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而被各国普遍接受,从而使金本位制具有国际货币制度的性质。国际金本位制是自发形成的一种国际货币制度。按照货币与黄金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国际金本位制可以区分为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国际金本位制 (2)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在金币本位制度下,国家规定了金币的重量和成色,人们可以按照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局铸造成金币。自由铸造不仅可以使铸币的面值与它所含黄金的实际价值相一致,而且可以使金币的数量自动地满足流通的需要,从而起到了自动调节货币供求的作用,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2)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在金币本位制下,银行券和其它价值符号,均可以按照其面额所标明的价值与等价的金币相兑换。作为金币的代表,银行券等价值符号在流通中确定地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因而不会发生信用膨胀。(3)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在金币本位制下,货币的含金量是各国货币相互兑换的基础。各国货币按照所含黄金的实际价值相互进行兑换,黄金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地转移,从而使金币本位制具有自动调节汇率和国际收支的作用,有利于世界市场的统一和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
国际金本位制 (3)
2.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是以黄金为准备金,以有法定含金量的价值符号作为流通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但黄金只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而不再铸造金币和实行金币流通,流通中的货币黄金由银行券等价值符号所代替。银行券在一定数量以上可以按含金量兑换黄金。黄金输出输入由中央银行负责,禁止私人输出黄金。
金块本位制虽然仍对货币规定了含金量,并以黄金作为准备金,但金币的自由铸造和流通以及黄金的自由输出输入已被禁止,价值符号与黄金的兑换也受到限制,此时,黄金已难以发挥自动调节货币供求和稳定汇率的作用。因此,金块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它是以存放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的外汇资产作为准备金,以有法定含金量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
在金汇兑本位制下,国家禁止金币的铸造和流通,对纸币规定了法定含金量,但不能兑换黄金,而只能兑换外汇,外汇在国外可以兑换黄金。本国货币与某一实行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外汇和黄金作为准备金。国家禁止黄金自由输出,黄金的输出输入由中央银行负责办理。
布雷顿森林体系(The Bretton Woods System)
布雷顿森林体系(The Bretton Woods System),是指1944年7月1日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市召开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由44个国家商定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
1944年7月1日至22日,44个国家的300多名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市,参加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讨论了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的结构和运行等问题。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The 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The 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也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The Bretton Woods Agreement),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IBRD,又称世界银行,World Bank)。IMF的建立,为处理国际货币事务提供了一个框架,是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而世界银行的建立,则是为世界经济的重建和发展提供中长期贷款。
“怀特计划”(The White Plan)和“凯恩斯计划”(The Keynes Plan)
以美国财政部官员名字命名的“怀特计划”,是在1943年4月由美国提出的,全称为“联合国外汇稳定基金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一个国际货币稳定基金机构,各国必须缴纳基金来建立外汇稳定基金;各国的发言权和投票权,取决于其向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多少;基金组织拟定一种国际货币单位“尤尼他”(Unit),其含金量相当于10美元;采用固定汇率,各国货币汇率非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任意变动;基金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汇率,提供平衡国际收支的短期信贷;基金办事处设在拥有份额最大的国家。
“怀特计划”反映了美国日益强盛的经济实力,以及试图操纵和控制基金,获得国际金融领域统治地位的企图。对此,尚有相当经济实力的英国也不甘示弱。为了分享国际金融的领导权,英国于“怀特计划”发表的同一天,抛出了“凯恩斯计划”。
“凯恩斯计划”实际上是一个“国际清算联盟”方案,它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这一计划的内容明显对英国有利。经过长达3个月的讨价还价,英美两国终于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协定》得以通过,宣布了战后国际货币制度,即布雷顿森林体系(The Breeton Woods System)的建立。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1)
布雷顿森林体系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本位制度,汇率制度和汇率制度的维持、储备制度、国际收支调整制度及相应的组织形式。
(1)本位制度
在本位制度方面,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1934年1月美国规定的1美元含金量为克纯金,即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的黄金官价。美国承担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按官价兑换美元的义务。同时,为了维护这一黄金官价不受国际金融市场金价的冲击,各国政府须协同美国政府干预市场的金价。
(2)汇率制度
在汇率制度方面,它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即各国货币与美元保持稳定的汇率。各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按照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与美元含金量的比较确定,或者不规定本国货币的含金量,只规定与美元的汇率。这意味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汇率,是固定汇率,各国不能任意改变其货币的含金量。如果某种货币的含金量需要做10%以上的调整,就必须得到IMF的批准。IMF允许的汇率波动幅度为±1%,但IMF成员国的国际收支发生基本不平衡(Fundamental Disequilibrium)时,该国在10%以内变更货币平价可以自由决定。在这里,对基本不平衡的解释以及平价变动的频率,决定了这种汇率制度的弹性。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2)
(3)储备制度
在储备制度方面,美元取得了与黄金同等的国际储备资产的地位。
(4)国际收支调整制度
在国际收支调整机制方面,成员国对于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得加以限制,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制度。调节国际收支不平衡应是顺差国和逆差国双方的责任。但在实际执行中,这种责任则不对称地仅落到逆差国身上。因为顺差国通常不愿意因国际收支顺差而改变其货币平价。
(5)组织形式
为了保证上述货币制度的贯彻执行,1945年12月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其宗旨是:就国际货币问题进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增加收入;避免成员国货币的竞争性贬值;向成员国提供所需要的临时性贷款;设法消除国际收支的严重失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本职能
一是当成员国出现短期性经常项目逆差,而紧缩性货币政策或紧缩性财政政策会影响国内就业水平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随时向它们提供外币贷款,以帮助它们度过难关。用于这种贷款的黄金与外币由该组织成员国交纳的基金提供。
二是可调整的货币平价。尽管该货币体系规定成员国之间的汇率保持固定,但是当该组织认为一国的国际收支处于“基本不平衡”状态时,该国可以调整其汇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日常决策由执行董事会负责。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1945年12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成立。其宗旨是:为发展中国家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协助成员国的复兴与开发,并鼓励发展中国家开发生产资源;通过保证或参与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成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同其它来源的国际贷款进行配合。世界银行的组织形式是股份制,其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世界银行作为国际货币制度的辅助性机构,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摆脱长期贸易收支或国际收支逆差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局限性
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是一种金汇兑本位制。尽管这种制度可以在经济实力较强和较弱的国家之间维持汇率的稳定,但当它作为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时,却存在着一国能否支撑这种固定汇率的问题。
“特里芬难题”(The Tiffin dilemma)
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之后,美国经济学家特里芬(Robert Tiffin)于1960年发表了《黄金与美元危机》一书,提出了著名的“特里芬难题”(The Tiffin dilemma),指出,无论美国的国际收支是顺差还是逆差,都会给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行带来困难。在这一制度下,如果美国要保持国际社会有足够的美元用于国际支付,那么人们就会担心美国持有的黄金能否兑换各国持有的美元,从而导致对美元的信心下降,进而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信心发生动摇;另一方面,如果美国力图消除国际收支逆差,以维持人们对美元的信心,美元的供应就不可能充足。因此,在这个货币体系中存在着支付能力不足(美元慌)或信心不足(美元灾)的双重威胁。
事实上,自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之日起,这种两难处境就一直伴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1960年以前,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美元荒”,而1960年以后,主要问题则是“美元灾”。这种问题的不断困难,终于使美国感到它难以靠自己的力量,支撑起整个国际货币制度。1971年8月,美国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这一决定意味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础发生动摇,该体系自此瓦解。
牙买加货币协定
1971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提出了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意见。1972年7月,理事会决定成立“20国委员会”,具体研究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方案。该委员会以及后来替代这个委员会的“临时委员会”,为改革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1976年1月,成员国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讨论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会议结束时达成了《牙买加协定》。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又通过了以修改《牙买加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并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实际上形成了以《牙买加协定》为基础的新的国际货币制度。
牙买加货币协定的主要内容
三个方面,即汇率制度、储备制度和资金融通问题:
《牙买加协定》认可了浮动汇率的合法性。它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暂时并存,但成员国必须接受基金组织的监督,以防止出现各国货币竞相贬值的现象。
该协议明确提出黄金非货币化,成员国可以按市价在市场上买卖黄金。取消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以黄金清偿债权债务的义务,降低黄金的货币作用。逐步处理基金组织持有的黄金,按市场价格出售基金组织黄金总额的1/6,另有1/6归还各成员国。确定以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SDRs)为主要的储备资产,将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69年为解决国际清偿能力不足而创立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和计账单位,代表成员国在普通提款权之外的一种特别使用资金的权利。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提供的最基本的普通贷款,用以解决受贷国因国际收支逆差而产生的短期资金需要。特别提款权按照成员国在基金组织认缴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可通过基金组织提取外汇,可同黄金、外汇一起作为成员国的储备,故又称“纸黄金”。其设立时的价值相当于1美元。1974年7月1日以后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定值。1981年1月1日以后,又改用美元、马克、法郎、英镑和日元5种货币定值,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基金组织用出售黄金所得收益建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将基金组织的贷款额度从100%提高到145%,并提高基金组织“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在份额中的比重,由占份额的50%增加到75%。
牙买加国际货币制度的特点
牙买加会议后,国际货币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它体现在国际储备走向多元化、汇率制度多元化、国际收支调节多元化三个方面。首先,尽管牙买加协定提出了用特别提款权代替美元的方案,但由于特别提款权只是一个计账单位,现实中需要有实在的货币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工具,因而客观上形成了国际储备多元化的结构。其次,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选择的汇率制度也不同。牙买加协定的精神在于避免成员国竞争性货币贬值的出现,因此只要各国的汇率制度是相对稳定和合理的,它就可以合法存在。这是牙买加协定能获得广泛认可的重要因素之一。再次,从国际收支的调节来看,在允许汇率调整的情况下,各国调节国际收支的政策选择余地加大。各国既可以动用国际储备,又可以向国外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也可以通过调节汇率来调节国际收支,所以,在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下,成员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整齐划一的国际货币制度消失了,代替它的是多样化的、灵活的体系。正是由于这一点,每个国家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的责任也日趋重大。换句话说,在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下,成员国要好自为之,否则要承受痛苦的经济调整。
货币一体化与欧洲货币体系
正如国际贸易中存在商业一体化(Commercial Integration)一样,在国际金融中也存在货币一体化(Monetary Integration)的情况,而且也有从简单的货币区(Currency Area)到实行单一货币(Single Currency)的完全货币联盟(Full Monetary Union)等由低级到高级的不同的货币一体化形式。
最优货币区(Optimum Currency Area)
最优货币区是由一组国家组成的,在这个区域内,要么采用单一的货币(完全货币联盟),要么在保留不同国家货币的同时,这些货币之间实行永久固定不变的汇率,且相互之间实行完全可自由兑换,但对非成员国的货币之间采用浮动汇率制。
最优货币区理论所要探讨的是,一个国家参加某一货币区(新建立的或已经存在的货币区)或留在某一货币区内,对其是否有利。在这里,最优有不同的判断标准,比如在保持国际收支均衡时,同时保持国内充分就业和价格稳定(即实现外部平衡的同时,实现内部平衡)。
研究最优货币区理论,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即传统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
1.传统方法(1)
传统分析方法试图找出一些关键的标准来界定(Delimit)一个适当的货币区域。这些标准包括:
(1)国际要素流动性。要素流动性高的国家之间参与同一货币区可以有利可图,而要素流动性低的国家之间则应实行浮动汇率。 (2)经济的开放性。经济的开放性,可以用一国生产可贸易商品(包括可进口商品和可出口商品)与不可贸易商品的部门的相对重要性来衡量。如果一国生产的可贸易商品占国内产出的较高比例,则该国参与某一货币区是有利可图的,相反,如果一国生产的可贸易商品占国内产出的比例较低,则该国最好采取浮动汇率制。
1.传统方法(2)
(3)产品差异化(Product Diversification)。一国如果产品差异化程度高,则其出口不同产品的范围也就较广。一般来说,经济事件通常不会对所有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样,产品差异性较大的国家的出口稳定性就较高,从而对汇率变动的要求就较少,因而更能适应固定汇率的要求。相反,产品差异性较小的国家,其可供出口的产品范围有限,受出口波动的影响就较大,从而采用浮动汇率制较为有利。
1.传统方法(3)
(4)金融一体化程度。这条标准与第一条标准有部分的重叠,但这条标准主要考虑的是作为平衡国际收支手段的资本流动要素。如果现实中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较高,为保持外部平衡就不一定需要汇率变动,因为利率的很小变化就能引起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动来平衡国际收支差额。因而在资本流动性较高时,采取固定汇率是恰当的。当然,要保证国际资本有较高的流动性,就必须消除各种对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
(5)通货膨胀率的相似性。通货膨胀率的差异过大,就会对贸易条件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贸易商品的流量。在这种情况下,当发生经常项目差额时,就有必要的改变汇率。相反,如果各国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则不会对贸易条件产生影响,这时,采用固定汇率较为有利。
1.传统方法(4)
(6)政策一体化程度。政策的一体化程度,可以有成员国之间简单的政策协调,和成员国将其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制定权,交由一个超国家的货币或财政行政当局等不同形式。统一的货币政策要求区域内各成员国统一管理国际储备,并统一对非成员国货币的汇率等。统一的财政政策则要求区域内各成员国统一税收和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财政措施。很清楚,政策一体化的理想情况是完全的经济一体化,而完全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必然要求某种形式的政治一体化。
2.成本收益分析法 (1)
与传统分析方法不同,成本收益分析法(The Cost-Benefit Approach)认为,一国参与某一货币区,是存在成本和收益的,一国要采取正确的行动,就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一国参与某一货币区的收益,主要包括如下各项:
(1)永久的固定汇率制,可以消除成员国之间投机资本的流动。当然,这取决于人们对区域内汇率固定性的信心。如果人们对区域内的固定汇率缺乏信心,不稳定投机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2)可以节省国际储备。各成员国在区域内的经济交易不再需要国际储备,就象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区域之间的交易一样。当然,这取决于人们对固定汇率的信赖。但在货币区建立的初期,为了稳定地建立固定的货币平价,各国必须拥有足够的国际储备来保持汇率稳定。
(3)货币一体化可以刺激经济政策一体化甚至经济一体化。一国参与某个货币区,履行保持与其它成员国货币固定汇率的义务,也使所有成员国制定统一的经济政策(特别是统一的反通胀政策)。
(4)尽管货币区内各成员国的货币对非成员国的货币采用浮动汇率,但货币区采取共同的对外汇率政策,这无疑有利于提高货币区整体的谈判实力。
2.成本收益分析法 (2)
一国参与某一货币区的成本,主要包括如下各项:
(1)各成员国会丧失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自主性。金融一体化及与此相关的完全资本流动,将导致货币政策失效。在完全货币一体化的情况下,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将合并成一个超国家的中央银行。当各成员国在工资、生产率、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时,管理汇率变动的政策工具的丧失,将对成员国引起严重的经济问题,而在受到外部冲击时,这种问题会变得尤其严重。
(2)财政政策受到约束。在固定汇率制下,虽然货币政策失效,但财政政策却是有效的,但这只对独立的国家而言是如此。当一国参与某一货币区时,财政政策会受到货币区整体目标的约束。由于对各成员国财政政策的联合管理是以货币区内大多数成员的利益为目标的,因而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对大多数成员有利的政策,可能刚好使某些成员受到伤害。
(3)可能引起失业增加。假定货币区内有某一个成员国有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国际收支顺差,这个国家有可能对通货膨胀率较高且具有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产生压力,迫使逆差成员国实施限制性政策,导致该成员国失业增加。按照货币学派的观点,在长期,货币区内的低通货膨胀率将使所有成员国获利。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知道这个长期会有多长,而且,在短期,逆差国必定要承担失业增加的成本。
(4)如果货币区内事前存在不均衡,则这种不均衡会恶化。由于在没有限制的条件下,国际之间资本的流动性比国际之间劳动力的流动性更大,因而,与劳动力相比,资本更容易找到报酬更高的机会,这样,欠发达地区的资本流动比劳动力流失将更快,从而加剧货币区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根据对一国参与某一货币区的成本和收益的分析,该国就可以在理性比较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了。
3.共同货币单位和货币篮子
有两种决定共同货币单位的方法。第一种方法是使用区域外的单位作为共同货币单位,也就是说,共同货币单位既不与某一成员国的货币单位一致,也不与这些成员国的货币构成的综合货币的单位一致,例如,我们可以用黄金作为共同的货币单位。第二种方法是定义一个区域内的货币单位,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共同货币单位按某一成员国的货币单位来定义,也可以按成员国货币的组合来定义。由于黄金已经非货币化,因此按第一种方法定义共同货币单位不在大多数研究者的考虑之列。第二种方法,有两种选择,一是将某一成员国的货币国际化,另一种方法是定义一种复合单位,它由区域内成员国的不同货币所组成。第一种选择与布雷顿森林体系有类似这处,不一定是一个好的选择。第二种选择则要定义一个货币篮子,这个货币篮子的构成由参与货币区的成员共同商定。
货币篮子(1)
如果以
表示构成货币篮子的不同货币的数量,则货币篮子N可以定义为如下集合:
货币篮子的另一种表达方法是:
单位的货币 单位的货币 单位的货币
货币篮子(2)
假定以 表示固定的双边汇率,则我们可以定义任意一个成员国的货币j对货币篮子的固定汇率Rj(以j国货币表示的货币篮子的价格)如下:
其中, =1。
同样,我们可以定义任一成员国的货币在货币篮子中的权重 如下:
其中, 应满足如下关系:
作为货币一体化先决条件的共同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