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与业务操作
第九章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与业务操作
学习目标:
掌握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等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涵义、特点及作用
掌握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涵义及作用
了解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涵义
了解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发展情况,掌握我国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原理
第一节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业务操作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二、再贴现政策
三、公开市场业务
四、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配合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涵义和作用
1.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涵义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是中央银行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以改变货币乘数量,控制和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政策措施。
2、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
(1)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
(2)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
(3)调节货币供给总量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二)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优缺点
优点:
1.对货币供应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是中央银行收缩和放松银根的有效工具。
2.对所有存款货币银行的影响是均等的。
3.中央银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它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中最容易实施的手段。
缺点:
1.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缺乏弹性。
2.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只能影响一般利率水平,却无法影响利率结构。
3.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可能使超额准备金率较低的银行立即陷入流动性困境,被迫出售其流动性资产,或增加向中央银行的借款。
4.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导致各类金融机构竞争基础的不平等。
5.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各类银行和各地区银行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6.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比率的频繁的调整会扰乱存款机构正常的现金管理和财务计划。
7.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大众的心理预期等都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不利于金融稳定,因而存款准备金率出现了固定化倾向。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三)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调整趋势
存款准备金的降低或取消,已成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改革方向。
二、再贴现政策
(一)再贴现政策的涵义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改变再贴现率的办法,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贷款和持有超额准备的成本,达到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包括对再贴现率和申请再贴现金融机构资格的调整。
二、再贴现政策
(二)再贴现政策的作用
1.再贴现率的升降会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从而影响它们的贷款量和货币供给量。
2.再贴现政策对调整信贷结构有一定效果。
3.再贴现率的升降可产生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和力度的告示作用,从而影响公众预期。
4.防止金融恐慌。
二、再贴现政策
(三)再贴现政策的优缺点
优点:
1.中央银行可利用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这样做既可以调节货币供给总量,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
2.再贴现政策通过改变再贴现率引导市场利率发生变化,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二、再贴现政策
缺点:
1.主动权并不完全在中央银行手里,且因贴现率的变动而引起的贴现额的变动很难预测。
2.当中央银行把再贴现率定在一个特定水平时,市场利率与再贴现率中间的利差将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波动。
3.调整再贴现率的宣示效应是相对的,有时并不能准确反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取向。
二、再贴现政策
4.调整再贴现率,通常不能改变利率的结构,只能影响利率水平。
5.再贴现率政策受到银行对利率的预期的影响。
6.再贴现政策缺乏弹性。
三、公开市场业务
(一)公开市场业务的涵义及模式
公开市场业务又称为公开市场政策或公开市场操作,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借以改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调控信用规模和货币供应量,从而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
三、公开市场业务
根据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证券的差异,可分为广义的公开市场和狭义的公开市场业务。
根据中央银行实施公开市场业务的目的,又可将公开市场业务分为主动性的公开市场业务、防御性的公开市场业务和混合性的公开市场业务三种模式。
三、公开市场业务
(二)公开市场业务的内容
公开市场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确定买卖证券的品种和数量、制定操作的计划。
第二,决定操作方式的长期性和临时性。
第三,选取操作机构。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操作往往是通过中介商进行的。
第四,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主要有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两种。
三、公开市场业务
(三)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1.调控存款货币机构准备金和货币供给量。
2.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
3.与再贴现政策配合使用,可以提高货币政策效果。
4.降低货币流通量的波动幅度。
三、公开市场业务
(四)公开市场业务发挥作用的条件
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并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中央银行必须具备强大的、足以干预和控制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实力
2.中央银行对公开市场业务应具有弹性操纵权力。
3.国内金融市场机制应完善。
三、公开市场业务
4.金融市场上的证券种类和数量要适当。
5.信用制度要相当发达。
6.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利率市场化程度高有利于增强公开市场业务传导的有效性。
三、公开市场业务
(五)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缺点
优点:
1.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的时机、规模和方向以及如何实施的步骤都比较灵活,可以比较准确地达到政策目标。
2.公开市场业务的主动权完全在中央银行,操作规模的大小完全受中央银行控制。
3.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对货币供应量进行微调
三、公开市场业务
4.公开市场业务“宣示效应”较弱,不会造成经济运行的紊乱,即使中央银行出现政策失误,也可以及时进行修正。
5.中央银行可以运用公开市场业务,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操作,具有较强的伸缩性。
6.公开市场业务具有很强的逆转性。
三、公开市场业务
缺点:
1.政策意图的宣示效应较弱。
2.公开市场业务要产生预期的效果,对金融市场的要求较高且中央银行也必须持有相当的库存证券才能开展业务。
3.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容易被抵消。
4.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卖债券时,商业银行的行动并不一定符合中央银行的意愿。
5.公开市场操作受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的影响。
四、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配合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是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给量的手段之一,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威力巨大,中央银行通常采取公开市场反向操作来减轻它的影响。
再贴现政策虽然可以配合其他政策工具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但它的主要作用却是作为公开市场政策的辅助手段。
四、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配合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公开市场业务将成为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无论如何,公开市场业务不能脱离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再贴现政策而单独存在,这三者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综合操作体系。
第二节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消费者信用控制
二、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三、不动产信用控制
四、优惠利率
一、消费者信用控制
消费者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的政策措施,其目的在于影响消费者对耐用消费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二、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有价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规定或调整法定保证金比率或证券抵押贷款保证金比率,对使用贷款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活动加以控制,以限制对证券市场的放款规模。
三、不动产信用控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就一般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新购买住房或商品用房贷款的限制措施。
对不动产信用实施控制,最先是美联储采用。
四、优惠利率
优惠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对国家拟重点发展的某些部门、行业和产品规定较低贷款利率,目的在于刺激这些部门及行业的生产,调动它们的积极性,以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第三节 其他政策工具
一、直接信用控制
二、间接信用控制
一、直接信用控制
直接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直接控制,而不是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或资产组合的调整进行调控。
其手段包括:利率最高限额;信用配额管理;流动性比率管理和直接干预;贷款的最高限额;特种存款等。
一、直接信用控制
(一)利率最高限额
利率最高限额又称利率管制,是指中央银行依法直接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的水平实行限制,防止商业银行利用利率作为竞争手段,扰乱金融秩序。
(二)信用配额管理
信用配额管理是指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形势,对商业银行资金投向进行合理分配和限制的措施,以达到信贷资金的最优配置。
一、直接信用控制
(三)流动性比率管理和直接干预
流动性比率管理是指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全部资产中流动性资产所占的比重,以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能力。
直接干预,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有关法定的授权,以“银行的银行”的身份,直接对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进行干预,这种直接干预,有时又称为直接行动。
一、直接信用控制
(四)贷款的最高限额
贷款的最高限额,就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最高限额进行控制。
(五)特种存款
特种存款是指中央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出现过剩超额储备时,要求其按一定比例把这种超额储备缴存中央银行冻结起来的一种存款方式。
二、间接信用控制
间接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和窗口指导的方式,对信用变动方向和重点实施间接指导。
其手段包括:道义劝告;窗口指导;公开宣传;金融检查。
二、间接信用控制
(一)道义劝告
道义劝告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声望,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指导、发表看法和提出某种劝告,以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数量和贷款方向,从而达到控制和调节信用的目的。
(二)窗口指导
窗口指导是指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走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重点投向和贷款变动数量。
二、间接信用控制
(三)公开宣传
公开宣传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各种媒介,公布经济金融信息,宣传货币政策意图,以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预期。
(四)金融检查
金融检查是由中央银行代表政府从事金融管理、对银行的业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以加强对金融业的控制和维护金融安全。
第四节 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改革
一、信贷规模控制
二、中央银行再贷款
三、利率政策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五、再贴现业务
六、公开市场业务
一、信贷规模控制
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政策体现在信贷计划管理方面。
信贷计划管理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制定统一的信贷管理制度、编制综合信贷计划,以控制信贷规模、调节信贷结构的一种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相结合的政策工具。
信贷规模控制政策是我国所特有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货币政策工具
二、中央银行再贷款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由中央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以贷款的形式向商业银行提供所需资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包括:正常贷款和临时性贷款 。
三、利率政策
我国中央银行将利率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始于1986年。
利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手中掌握的利率杠杆,通过调整货币资金的供求关系来影响信贷规模和信贷结构,进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节货币供给结构。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一)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1984年建立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制度。
1985~1998年实行的备付金制度。
1991年开始实施的外币存款准备金制度。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将法定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并为法定准备金账户。
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二)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特点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其特点:
1.在存款准备金的计算方法上。有的国家以存款余额为计提基础,有的则以一段时间内的存款余额为计提基础。后一种方法比较科学。由于受条件所限,我国过去采取的是前一种方法。
2.在所提准备金的核算上。我国是以存款准备金计提期的最后一天的余额为标准核算的。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3.在准备金的构成上。国外多数国家是由银行的库存现金和中央银行存款构成的;而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则是分为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
4.在对准备金存款是否付息上。西方国家大都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不付利息;而我国中央银行对准备金存款是付息的,并且利率较高。
5.从存款准备金的水平来看,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很高的。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三)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构成及内容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由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备付金制度和外币存款准备金制度三部分组成。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四)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改革和完善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降低或取消法定存款准备金、降低或取消法定准备金利息率、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
五、再贴现业务
(一)我国再贴现业务的发展概况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再贴现试行办法》,正式开办对专业银行的再贴现业务。
199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专门安排100亿元再贴现资金,这标志着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被加以运用。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正式施行,再贴现正式被纳入货币政策调控体系。
1998年改革了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的确定方式。
1999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票据市场发展和扶植的力度。
五、再贴现业务
(二)我国再贴现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使再贴现业务发展缺乏有效而充分的市场条件和环境。
2.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的数量较小,制约了再贴现业务的发展。
3.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的操作缺陷制约了再贴现业务的发展。
五、再贴现业务
(三)我国再贴现业务的发展思路
1.大力推进社会商业信用票据化,加快票据市场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和充实票据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市场条件和环境。
2.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增加商业银行贴现票据保有量。
3.增强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力度。
4.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六、公开市场业务
(一)我国公开市场业务发展概况
199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外汇公开市场业务。
1996年4月正式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业务。
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
目前,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分为本币公开市场业务和外汇市场业务两部分。
六、公开市场业务
(二)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本做法是:
1.基础货币和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目标。
2.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
3.操作工具是财政部发行的短期国债。
4.交易方式采取证券回购交易。
5.以招标方式形成价格(利率)机制。
六、公开市场业务
(三)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发展前景
我国公开市场业务发展的重点应是国债公开市场业务。
一是因为我国的国债公开市场业务起步较晚,其运作条件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则因为国债是公开市场操作中的主要交易对象。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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