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开篇导读】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标的条款包括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四个条款内容,国际贸易中的标的条款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能否成立的基本条件。货物贸易往往是一定数量的买卖,交易的每种商品都有其具体的名称,并表现为一定的品质,每笔交易都离不开一定的数量,而交易的大多数商品,都需要一定的包装。掌握国际贸易中的标的物条款是从事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技能。本章将向大家介绍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这四个条款的内容。
【引导案例】
中国某公司向加拿大某商人出售一批价值128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双方在合同包装条款中约定用塑料袋包装,且每件要同时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卖方交货时却改用其他包装代替,且用只使英文的贴头。买方收货后,为了便于在当地销售该批商品,只好改换包装和贴头,随后即向卖方要求赔偿其损失。由于确系卖方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包装条件,故卖方只好认赔,了结此案。
第六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的品名
(一)商品的名称
商品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又称商品品名,是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一、商品的品名
(二)列明商品品名的意义
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基本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买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甚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三)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如何在合同中规定品名条款,首先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些商品只要列明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即可,如原油、小麦等。但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因此,为了明确起见,就要把有关的具体品种、等级、型号或产地等描述也包括进去,作为进一步的限定,如“长白山人参”、“特级中国绿茶”等。此外,有时还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质规格等,如“长虹29寸平面直角彩色电视机”,这实际是把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合并在一起。
一、商品的品名
(四)商品名称的命名方法
以其主要用途命名:织布机
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羊毛衫
以其主要成分命名:西洋参皇浆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喇叭裤
以其褒义词命名:青春宝
以人物名字命名:孔府家酒
以制作工艺命名:精制油
迷你织布机
喇叭裤
一、商品的品名
(五)品名条款举例
1、基本内容 无统一格式。
2、例:(1)品名:东北大豆(2)品名:海尔冰箱
3、注意问题
1)品名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雅戈尔西服、服装)
2)合理选择有利于降低费用和方便进出口的商品名称。轿车模型(儿童用)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
例: 文件柜 中国橡木和橡木三夹板面
黄铜拉手
两个抽屉
规格 16’’W X 17’’D X 28’’H
案例
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苹果酒到沙特阿拉伯,合同规定的品名是apple wine,外方开来信用证,信用证的品名是cider,我出口方为了求得单证一致,就在所有制作的出口单据上都采用了cider的品名,但是货物运到后,遭到对方海关的扣留并罚款。因为这批酒的里外包装上商品的名称刷写的是apple wine。从此案中你有何启示?
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
二、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品质的概念及重要性
1.含义:商品品质(Quality of Goods),或称商品质量,是指商品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商品的内在品质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征等自然属性;
商品外观形态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者透明度等。
2.重要性
改进和提高商品质量是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
商品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
商品质量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ISO9001―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包括有设计、生产、
安装、服务全过程的企业
ISO9002―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包括有生产、安装、
服务而无设计程序的企业
ISO9003―适用于只有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而无设
计、生产程序的企业
ISO9000/GB/T19000
二、商品的品质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A.看货买卖
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B.凭样品买卖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1、看货买卖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 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即应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货物,且买方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多用于首饰、珠宝、字画等商品。
买方样品
对等样品
卖方样品
2、凭样品买卖
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
卖方 买方
服装样品
加工复制服装样品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2.注意事项
力争凭卖方样品买卖
规定弹性条款
样品要有足够的代表性(要留有复样)
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如果卖方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严格区分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
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
注意事项
《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二、商品的品质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2、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A.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B.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C.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
D.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Brand or Trade Mark)。
E.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F.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
如电池,从1号到5号,长短粗细及电容量都不相等。某种特定的规格适应特定的用途,一般不能混用。
A凭规格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
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在国贸中使用最为广泛。
例如:
素面缎 门幅 长度 重量 成分
(英寸) (码) (姆米)
55 38/42 100% 真丝
Plain Satin Silk Width Length Weight Composition
(Inch) (yds) (m/m)
55 38/42 100% Silk
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规格买卖
东北大豆出口:
水分含量(最高) 15%
含油量(最低) 18%
含杂质(最高) %
不完善粒含量(最高) %
凭规格买卖
B.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质地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构造、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字或符号所做的分类。如特级(special grade)、一级(frist grade)、二级(second grade)、大号(large)、中号(medium)、小号(small)等。
鲜鸡蛋 蛋壳呈浅棕色、清洁,品质新鲜,大小均等
特级 每枚蛋净重 60---65 克
超级 每枚蛋净重 55---60 克
大级 每枚蛋净重 50---55 克
一级 每枚蛋净重 45---50 克
二级 每枚蛋净重 40---45 克
三级 每枚蛋净重 35---40 克
Fresh Hen Eggs, shell light brown and clean, even in size
Grade AA: 60---65 gm per egg
Grade A: 55---60 gm per egg
Grade B: 50---55 gm per egg
Grade C: 45---50 gm per egg
Grade D: 40---45 gm per egg
Grade E: 35---40 gm per egg
Sale by Grade
凭等级买卖
凭等级买卖
三氧化钨 锡 砷 硫
最低 最高 最高 最高
特级钨砂 70% % % %
一级钨砂 65% % % %
二级钨砂 65% 1.5% % %
C.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根据适用的范围和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常用的工业品国家标准有:英国BS、美国ANSI、德国DIN、日本JIS等
对某些初级产品难以标准化,可采用:
FAQ(Fair Average Quality) :良好平均品质(农副产品)
所谓,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即指中等货。
所谓,是指上好的、可销售的品质即可。含义不清,很少采用。
例如:“中国桐油,大路货,游离脂肪酸最高4%”。
注意事项:
D. 凭商标或牌名买卖(sales by trade mark or brand)
凭商标、牌名买卖是指对某些品质比较稳定且在市场上已树立了良好信誉的货物,买卖双方在交易洽商和签订合同时,可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名作为品质条件的依据。如美国羊毛事务局所制定的世界性商标“全新毛(all new wool)”、日本索尼(SONY)彩电等,不需样品,也不需说明书,只需商标就能够确定其品质标准。商标或牌名作为品质标准一经约定,卖方日后所交货物必须完全符合这些标准。
E.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
适用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
“沧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李商隐《锦瑟》
F.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s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对有些工业产品,如机械、仪表和电器等,不能简单地以几项指标来表示品质的全貌,而必须详细说明其构造、用途、性能以及使用方法,必要时还要辅以图样、照片、分析表及各类数据等。按这种方法确定合同中的品质条件进行的买卖称为凭说明书买卖。
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基本内容
在品质条款中,一般要写明商品的名称和具体质量,但由于表示质量的方法不同,合同中质量条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二)订立品质条款的要点
(1)正确使用商品品质的各种表示方法。慎用两种方法表示品质
(2)要有生产的观点。从实际出发,防止品质偏高或偏低。
(3)明确具体、避免笼统含糊。不宜采用“左右、大约”等含糊字眼
(4)适当运用品质机动幅度、品质公差和品质增减价条款。
1、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品生产中国际公认的误差 。
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拒收或要求调整价格。
2、品质机动幅度
(1)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
规定一定的范围:棉布,宽幅35/36英寸
规定一定的极限:大豆,水分最高15%,含油量最低60%
规定上下差:大豆,水分15%,上下1%
3.品质增减价条款的规定方法:
①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和减价。
大豆,水分15%,水分 ,价格
②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的部分扣价。
中国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北京冻鸭,合同规定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证明:是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我方在屠宰时,采用科学的“钳杀法”,从鸭的口中进刀,割断血管,再冰冻,可以保持鸭子躯体的完整。出口时,没有经过伊斯兰教实地考察,就开出了证明。货到国外,遭到拒受,原因是商品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我方在退回原货款后,只好将冻鸭运回。
案
例
1
分析:进口商有拒收货物和要求退回货款的权利。
(1)品质条件是合同的重要条件。《联合国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所交商品与合同品质条款不符,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商品,甚至拒收商品或撤消合同。
(2)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商品品质问题,而且还伤害对方的宗教感情。
(3)出口商应该熟悉对方国家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我方向英国某公司出口大豆1000长吨,单价为每长吨80英镑CIF利屋浦,合同规定:含水量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商品与样品大致相符。当商品到达后,对方出示检验书证明商品的杂质和水分都比样品高出6%,要求我方赔偿损失15000英镑,请问我方是否以此交易并非样品买卖而不予赔偿?
案
例
2
分析:(1)此案既属于凭样品买卖,又属于凭规格买卖。我方所交商品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又符合规格要求,否则就是违约。买方有权拒收商品并索赔。
(2)我方应该赔偿。但可以对15000英镑的赔偿金额提出异议。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按本国行业习惯均表示为手工制造(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
案
例
3
简评:应注意双方对货物品质在不同地区的理解差异,明确货物的品质标准究竟是依照样品还是强调完全手工。
结果: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有关人士调解,双方取得谅解,中方赔偿部分损失。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一、商品数量的含义及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1.含义:商品的数量(quantity)是指以国际通用或买卖双方约定的度量衡表示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等的量。
2.意义:
《公约》规定:
1)按约定数量交货是卖方的基本义务。
2)卖方多交货,买方可拒收多交部分,也可收取多交部分,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3)卖方少交货,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同时买方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二、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
1、按品种确定计量单位(了解)
(1)按重量(weight)计量,
单位:千克kg,公吨(m/t),长吨(L/t),短吨( s/t)等。
(2)按容积(capacity)计量;
单位:公升(L),加仑(gal),蒲式耳(bu)等。
(3)按个数(numbers)计量;
单位:只(pc),件( pkg),双(pair),打(doz) ,袋(bag)等
(4)按长度(1ength)计量;
单位:码(yd),米(m),英尺(ft),
(5)按面积(area)计量
单位:平方码(yd2),平方米(m2) ,平方英尺(ft2)等
(6)按体积(volume)计量
单位:立方码(yd3) ,立方米(m3) ,立方英尺(ft3)等。
二、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
2、国际贸易中的度衡制度
公制(或米制)(Metric System)
英制(British System)
美制(u.s.System)
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不同的度量衡制度导致同一计量单位所表示的数量有差异。
例如,1公吨=1000公斤,1长吨=1016公斤,1短吨=907公斤
二、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二)重量的计算方法(重点)
1、按毛重(Gross Weight,简称GW)计。
毛重=商品本身重量+内外包装重量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毛重举例:
天津红小豆,每公吨300美元,共10 000公吨,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
2、按净重(Net Weight,简称NW)计
净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
净重 = 毛重 - 皮重
确定商品的净重,关键在于确定商品的皮重。
去皮的方法:
按实际皮重
按平均皮重
按习惯皮重
按约定皮重
净重举例:
中国桐油,桶装,净重1 000公吨。
4·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法定重量=纯商品重量+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的重量
海关征税的依据
注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重量和价格时,按照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按公量计重(Conditioned Weight)。
有些商品,吸湿性比较强,对于这些商品在计算重量时,一般使用科学的方法,先抽去商品中的水份后衡量,取得商品的干净重,再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求得商品的重量。这类商品的计重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重。
回潮率是指商品所含的水分与干净重的百分比。
公定回潮率是指合同规定的某商品应该所含的水分与干净重的百分比。
实际回潮率是指某商品实际所含的水分与干净重的百分比。
例如:一批棉花毛重为20公吨,包装物重量为100公斤,标准回潮率为%,经检验,实际回潮率为10%,则这批棉花公量为多少公吨?
这批棉花公量=
公吨
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为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请问如下计算是否正确?
解:
实际回潮率为:1-80%=20%
这批羊毛公量= 公吨
不正确!
实际回潮率应该为:2/8=25%
这批羊毛的公量=
公吨
6·按理论重量计重(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规格相同,每件重量就是相同的,一般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但是用这种方法计算重量的前提是,每件货物的重量相同,因此,只能作为计重时的参考。
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固定体积的商品。
如:马口铁,钢板等
比较毛重、净重和法定重量
想想看!
Gross Weight=商品本身重量+包装重量
(这里主要是指运输包装)
Net Weight=净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
法定重量=纯商品重量+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的重量
(这里主要是指销售包装)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三、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1、基本内容
由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组成。
如:cotton clothing 2,500 yards
三、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2、数量条款要明确具体
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约数”可以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3、合理确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
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的具体数量之前加“约”字
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就是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例如:5000公吨,卖方可溢装或短装5%
5000 M/T,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such excess or deficiency to be settled at contracted price。
完整的溢短装条款由三部分组成:
机动幅度
选择权
超过或不足部分的计价方法:
按合同价格计算
按装船日或到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
[例] 10 00公吨,4%增减,由买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
案例分析(一)
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我方应接受什么教训?
分析: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如属根本性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8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而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我公司可与匈牙利商人就商品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进行交涉尽可能挽回损失。
案例分析(二)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俄罗斯进行一笔黄豆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发现每袋黄豆净重94公斤,1000袋,合计94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罗斯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案例分析(三)
大连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大米一批,在洽谈时,谈妥出口2000公吨,每公吨收US$280FOB大连口岸。但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上只是笼统地写了2000吨,我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而言,而发货时日商却要求按长吨供货。请问外商要求是否合理,应如何处理此项纠纷?
第三节 商品包装
一.包装的概念及重要性
1.含义: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所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同时也是保护商品品质完好、数量完整和实现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
2.重要性:
保护功能
方便功能
促销功能
杜帮定理
晕轮效应
感觉转移
第三节 商品包装
二、包装的分类
(一)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ing)
1.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外包装,是为方便运输而进行的包装。
2.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坚固、科学、适销、经济
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3.运输包装的分类
A.单件运输包装
☆ 集装箱
B.集合运输包装 ☆ 集装包、集装袋
☆ 托盘
单运输包装是指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一般价值较高,容易受损的商品大都用箱装。
集合运输包装又称成组化运输包装,是指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为了适应运输、装卸作业现代化的要求,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目前,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箱、托盘和集装包、集装袋。
运 输 包 装
集合运输装:
二、包装的分类
(二)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环节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
常见的销售包装:
A.挂式包装
B.堆叠式包装
C.携带式包装
D.易开包装
E.喷雾包装
F.配套包装
H.礼品包装
I.复用包装
第三节 商品包装
三、包装标志
(一)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的标志指的是在运输包装上面书写、压印、绘制的图形、数字和文字,其目的是为了在运输过程中识别货物。主要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三种。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1)含义:又称“唛头” ,由一些字母、数字、简单的文字及几何图形组成。
①
②
ARATRACO
SC915530
LC601225
TRIPOLI
(LIBYA)
CTN/NO. 1-100
(2)标准运输标志的组成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制定的标准运输标志包括4个因素,分别是:
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参考号,如运单号码、订单号码和发票号码等;
目的地;
件数号码。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又称注意标志,是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等危险商品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易燃气体
三、包装标志
(二)销售包装的装潢和文字说明
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售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搬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三、包装标志
(三)条形码
1.含义:条形码是一种产品代码,它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条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这些线条和间隙空间表示一定的信息,通过光电扫描阅读装置输入相应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即可判断出该商品的生产国别或地区、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和售价等一系列有关该产品的信息。
2.条码种类:
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编制的UPC条码
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编制的EAN条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
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691”和“692"
3.注意条形码标志的使用
四、包装条款的规定
1.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内容。
2.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订包装条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包装的要求应具体明确。
2)要结合货物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选择包装要素
3)明确包装物料提供与费用负担的相关事项
4)明确装箱细数及其配比
5)明确唛头的指定
6)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问题
①定牌。定牌是指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我们采用定牌往往是为了利用买方的品牌知名度及其经营能力,扩大商品出口;在我们产品销路好时不宜使用,在出口创汇的同时也出口创牌。另外还要注意买方商标或品牌的合法性,防止侵犯他人工业产权。定牌只是权宜之计,发展我们自己的民族品牌是长远之计。
②无牌。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货物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主要用于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无牌商品无须广告宣传,可避免浪费,降低销售成本。除非另有约定,采用定牌和无牌时,在货物和包装上均应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③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
定牌中性是指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无牌中性是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或牌名,上述两者均不注明生产国别。
案例(一)
客户要求在所有包装上都不要打上“828”字样。我方要求工厂不要在外包装上打上828”,其他与上次出货一样。结果:货物的内包装上仍有“828”。客户要求去掉“828”,损失5万人民币,推迟交货20天。
教训:
正确理解包装的种类。
案例(二)
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 B签回。 B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
卖方此时才意识到.是指COMPLETEL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评析: 1.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卖方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
案例(三)
我某公司出口某种化工原料共500吨,合同规定以“单层新麻袋,每袋50公斤”包装。但我方装船发货时发现新麻袋装的货物只够450吨,于是剩余50吨货物用一种更结实、价格也较麻袋贵的涂塑麻袋包装,这样做是否妥当?对方是否有权提出索赔?
分析: 包装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件之一。如果所用的包装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不论好坏贵贱都是违约,买方有权拒收并可以提出索赔。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风险更大,因为这时买方很可能因价格下跌而拒绝接受货物。因此,这样做是不妥当的。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最好要事先征得买方的同意再改换包装材料。
3.我国商品包装的越位问题
许多国家,对于产品包装有着严格的管理,明确规定产品包装空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5%,包装成本不得超过产品价值的15%,对于过度的包装要进行没收、罚款。
“少用一个包装,多留一片森林”。
[案例回放与分析]
交易双方约定的包装条件是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卖方擅自更换约定的包装,且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贴头,是违反了约定的主要交易条件,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甚至撤销合同。本案合同项下的买方采取重新更换包装和贴头的补救措施后,即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合情合理的。本案事实表明,卖方经办人员需要增强重合同、守信用的法律意识,对买卖双方约定的各项交易条件,必须坚决照办,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对外会产生不良影响。
[篇末点述]
通过本讲的学习,认识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列明商品品名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的重要意义,明确交易的标的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规定办法,并重点掌握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和品质条款、计量方法和数量条款、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标志等知识点。
[相关专业词汇]
Name of Commodity 商品品名 Quality of Goods 商品品质
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规格买卖 Sale by Grade 凭等级买卖
Sale by Standard 凭标准买卖
Sale by Name of Origin 凭产地名称买卖
Sale by Sample 凭样品买卖 Counter Sample 对等样品
Quality Latitude品质机动幅度 Quality Tolerance品质公差
Gross Weight 毛重 Net Weight 净重
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 Theoretical Weight 理论重量
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 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
Warning Mark 警告性标志
Sale by Brand or Trade Mark凭商标或牌名买卖
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课后训练]
一、思考题
1.理解进出口合同中列明成交商品名称的意义,明确制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2.理解数量机动幅度。思考在某些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的意义和作用。
3.掌握采用中性包装应注意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
1. 在荷兰某一超级市场上有黄色竹制罐装的茶叶一批,罐的一面刻有中文“中国茶叶”四字,另一面刻有我国古装仕女图,看上去精致美观,颇具民族特点,但国外消费者少有问津。试分析原因何在?
2. 某公司定购钢板400M/T,计6英尺、8英尺、10英尺、12英尺四种规格各100M/T,并附每种数量可增减5%的溢短装条款,由卖方决定。今卖方交货为:6英尺,70M/T;8英尺,80M/T;10英尺,60M/T;12英尺,210M/T,总量未超过420M/T的溢短装上限的规定。对于出口商按实际装运数量出具的跟单汇票,进口商是否有权拒收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