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造型及其屬性建構之研究-以婚紗業實例為例
作者/淡江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副教授 黃志文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所博士生 戴嬡坪 淡江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 尹常年
本文摘要
產品是傳統行銷組合4P的其中一項,而其最基本的特色即是外在的樣式與設計。一個好的產品設計或款式對其成功的貢獻有以下列幾點:首先,在混亂的市場裡,產品的款式是獲取消費者注意的一種方法。其次,一個產品的造型或外在的顯露,都是與消費者溝通訊息的重要方式。最後,除了產品管理上的考量外,因為產品的外形影響著我們生活的品質,也因而在更多的官能感知上有著重要的意義。而有關產品設計的論文在行銷期刊上屈指可數,其中對於產品屬性的探討並不多見,大多屬於理論的部份,所以本研究探討了產品屬性的分類並建構,採深入訪問法與專家權威討論,用結構式與非結構式問卷訪問,並以婚紗為探討的產品。結果發現,產品屬性可由「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及「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等三種共同屬性,以及產品造型屬性的獨特屬性共同來建構。
關鍵字:產品屬性、造型屬性、產品造型、婚紗
緒論
(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從古至今,在每個我們知道的文化裡,人們都可以發現,從大家的雙眼中散發著愉悅的光芒與企圖。他們都自覺要嘗試生產令人歡喜的東西(Csikszentmihalyi and Robinson 1990,)。這也形成了我們所看到的各式各樣產品;在製造業昌盛的台灣,我們有著傲人的製造能力,創造了台灣的經濟,從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簡稱OEM(依原件代工生產)做起,篳路籃縷的開拓著我們未來的根基。而這一切辛苦血汗錢,換來的卻只有微薄的代工利潤。隨著經濟的起飛,工資的提昇,OEM不再具有優勢,代之而起的便是利潤高的ODM(原創設計生產),以至於利潤更高的OBM(開創自有品牌),在追求自有品牌的過程中,自我產品的設計更是重要,因為沒有好的設計,根本就很難開創品牌,所以關鍵點依然在產品設計上。
至於,本研究會選擇以婚紗為例,主要因為產品種類從人生到死,數也數不清,要決定哪一種產品為標的也蠻難的;但想想,可選擇人一生中最重要時刻的相關產品,而出生、結婚、死亡便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個時刻。而在出生與死亡時的相關產品中,只有一樣產品是當事人能在購買當時參與決定的,也就是婚紗。故本研究選擇了喜氣洋溢的婚禮中最重要也最相稱的婚紗為本研究的產品,尤其在女孩的成長過程中,穿著新娘服結婚永遠是個美麗的夢想,同時,以一生只有一次的心態選擇婚紗時,其消費決策更為重要。
產品造型的相關研究,過去鮮少有學者研究,即便是有,也因產品類別的有所不同,故在問卷設計上,缺乏前人的研究及量表的參考,故本研究係屬探索性研究。而本論文的研究目的便是歸納整理並建構產品屬性的形成與分類。
(二) 研究對象與範圍
1.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婚紗門市人員、服裝設計師、專業婚紗設計師。
2. 研究範圍
產品在分類上依購買目的一般可區分為消費性商品與工業(產業)性商品,而依購買習慣則可區分為便利品、選購品、特殊品及非覓求品;本研究選擇消費性商品中的選購品-『婚紗禮服』為研究產品;擬以婚紗造型來探討消費者對產品造型的心理反應(透過產品造型與產品屬性的連結)。
如图1所示,廠商或設計師將產品概念轉化為設計者之產品設計,而產品設計則透過產品的外部設計與產品的內部設計及其交互影響,表現出產品的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和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而其相對性的表現則為產品的實用性、產品的傳達及產品的表現,亦即產品應同時擁有這三類屬性。
當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較強烈時,則產品的實用性高,可視為原型產品。若產品的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較強烈時,則產品注重其表現,則可視為藝術產品。例如:椅子,一張椅子本身就同時具有其實用性、消費性與美感的表現。將這概念衍生擴大,則可推衍至不同種椅子,不同類產品。比如小木椅若不經修飾,可以說是原型產品,其產品的實用性高,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強,甚至幾片木板釘一釘,也可以用上好幾年,而其消費性、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的傳達、表現並不強調,亦即品牌、價格、美感的表現上並不突出。
而同樣是小木椅,經過一般整理、刨面、上漆,再透過傢俱行,掛上品牌賣出,在人與人之間,小木椅被強調的是品牌、價格、服務、信用...等消費的屬性與功能,而不再刻意強調其實用性或美感的表現,這便屬於產品的傳達。
若這張小木椅經過國寶級木匠師精雕細琢而成,或是古董級的小木椅,則展現出強烈的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產品充分表現其美感的一面,產品的實用性與傳達在此時都不是人與人之間的主要話題,則這張小木椅就成了藝術產品了。
文獻探討
本節係針對研究目的,蒐集關於產品屬性與分類之文獻進行探討。本研究中的產品屬性分類之文獻探討如下:
產品屬性(Product Attributes)一辭乃取自於消費者心理學,用以表達一個觀念:當消費者進行購買行為時,對產品品質的認知受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價格、品牌、外形、製造方式、組件及特性之使用方式等等。消費者依個人對產品現有知識及購買時的冒險性,尋求相關適合的產品屬性。
(一) 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之探討
在林文壽(民73)的文中曾說明其所選擇的產品屬性主要考量以實體屬性為主,而盡量避免使用心理性屬性,如:時髦、風味等,而且只考慮對生產廠商較具意義的實體屬性。很明顯的,心理性屬性似乎並未受到重視。事實上,例如女性消費者在購買香水時,並非購買香水瓶或瓶中的化學水的香味,而是買回青春魅力的希望。男士在購買凱迪拉克轎車,並非只是單純地在購買汽車,而是購買了身分和地位的信心與滿足。因此產品背後的真正需求才是顧客經由產品所獲得的實質利益,並非只是產品本身的美觀、功能及特色所能滿足(鄧成連 民76)。因此,產品除了其基本功能外,另外尚有設計師或消費者所賦予的意義,即象徵的功能或功能的示意,在某些產品上,它的意義甚至比其應有的實際功能更為重要,為符合其意義,造型便需隨其意義而定。
所以,除了產品的實用與美學機能外,設計師應把「象徵功能」列為產品的基本需求之一;而產品所具有的象徵意義,它本身如何述說自己(操作方式、使用環境、定位、…),它所反映出的價值觀或文化等等,均成為設計的重要課題(劉以琳 民82)。
由上述可知,心理性屬性所表達的個人感覺、象徵性意義、新象的展現和意象的表現等,皆不可忽視,故在探討產品屬性時,實不應將其摒棄於討論範圍外;而產品意象之心理傳達、認知與產品屬性中造型的表達,在行銷研究的領域中較少討論,而於本研究中則屬重點研究,所以在此多探討一點。
(二) 產品屬性分類之文獻探討
由於產品屬性(product attribute)是產品所有外顯與內含的各項特徵及性質之組合,而能為顧客所察覺者(周文賢、李宏達,民81)(陳潔瑩,民83)。所以相關於本研究中,只要符合上述內容者,就可以視之為產品屬性,又本研究以產品造型為研究主題,且產品造型又是產品的一大部分,所以可以發現有關產品設計與造型活動如有上述的表現者,亦將視之為產品屬性。
Engel Blackwell Miniard(1993)在「消費者行為」一書中,所提到有關產品屬性的部份,他認為以因果關係可將屬性分為外顯屬性與內含屬性。而消費者在評估產品屬性,有時是根據某些特點,而特點在評估比較的過程中,會潛在的影響每一個構面。是否這些潛在的影響會具體化則視消費者在執行該項選擇評估準則時的認知而定。
以航空旅遊為例,航空公司提供安全的飛行,對消費者而言是個明顯的重點,然而,因為大部分的消費者皆了解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提供相當的安全旅遊,是以"安全"不再是選擇航空飛機的決定性因素。相同地,消費者或許會認為價格是個非常重要的屬性,但是,假如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採取同樣的定價,則價格的影響力就可以不用考量,所以屬性的特點應該是實際上影響評估的過程(這就是屬性選擇的不同點)這也就是所謂的"決定性屬性"(Mark I. Alpert,1971)。
王銘顯(民69)對於造型活動依性質可分表現(Expression)、傳達(Communication)與生產(Production)等三大類造型,而根據图2,我們把創造造型分為內在因素(Internal factor)與外在因素(External factor)。內在因素的創造動機,又可分為心象性、視覺性機能與使用性機能。
1. 心象性:對一種刺激,完全是以自由感受的心情,並具有獨自的個性來創造,例如:繪畫、彫刻。
2. 視覺性機能:以視覺傳達為目的,一樣是機能性造型,但卻偏重於視覺上的知性感情,並具有社會性的機能,例如:廣告設計與印刷設計。
3. 使用性機能:具有物理性與生理性,並注重實用性及大眾性的機能,例如:日常生活用品的產品設計。
表現造型是以心象性為主,傳達造型是以視覺性機能為主,生產造型是以使用性機能為主。而外在因素是以造型材料來形成具體的視覺性。
周文賢、李宏達(民81)將產品屬性分為原生屬性(essential attribute)、形式屬性(formal attribute)、知覺屬性(perceived attribute)及擴大屬性(augmented attribute)四類。而陳潔瑩(民83)僅將產品屬性分為實質屬性(essential attribute)、形式屬性(formal attribute)及知覺屬性(perceived attribute)三類。
而官政能、黃淑貞、彭德保(民84)則於造型知覺中將使用情境的特質歸納為:象徵特質、機能特質及溝通與實體特質等三種特質。
(三) 產品屬性分類之形成
如本節先前於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探討所述,該類屬性分類確實有存在的必要,且相當於心理性屬性,又為了表達予消費者較易了解的概念,所以以個人感覺一詞表達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涵意。而另外二類屬性分別為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及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如圖三):1.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相近的概念有一般產品(有形屬性)、生產造型、使用性機能、原生屬性、擴大屬性、實質屬性、東西的屬性、機能表現…等。2.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相近的概念有附帶的產品屬性、決定性屬性、預期產品、擴張產品、傳達造型、周文賢、李宏達(民81)的知覺屬性與陳潔瑩(民83)的實質屬性、形式屬性及知覺屬性及知覺屬性等。
上述中只引用「相似的概念」一詞,表示並非完全相等之意,因為本研究以另外一個角度來詮釋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及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在機能性屬性與功能方面,本研究除了標榜該屬性具有產品的實用性方面的機能外,亦將消費者可能認定的屬性為基本要求者,視為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如此一來,縱使原先屬於擴張屬性的各項服務中,如果消費者認為這些服務是基本要求,則亦將被歸類到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
而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方面,則著重於消費時所產生決策性的屬性,最接近於Mark I. Alpert (1971)所論及之'決定性屬性',詢問消費者時,該類屬性概念則以選購因素一詞表示,亦即,如原生屬性的機械功能,比如汽車在幾秒內能加速至100km/hr或引擎馬力…等,一旦被大多數的消費者認為具有購買之決定性因素時,亦將視之為消費性屬性與功能。
一般觀念中的心理性屬性也可能存在於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或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例如汽車的流線外表被大部分購買群視為基本要求時,他們在購車時就一定會選擇具有流線外表的車子,如此一來,流線的外表就變成了機能性的屬性與要求;同理,流線的外表也有可能被大部分的消費者視為選購因素,而變成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
本研究的屬性分類,最大的特色在於將屬性大致分類為上述的三大類屬性之後,依消費者憑自身需求狀況對屬性的看法來分類,所以各項屬性要分到哪一類的主權並不在於本研究,而是在於消費者。圖三的虛線部份為概念性的區隔,並非絕對性的分野;而弧線所區隔的範圍內,表示範圍內的屬性所可能游離的位置臨界區域,而其範圍內的面積並無多大的意義,但可從各屬性游離的位置作相對性的比較。茲將各文獻的屬性分類與本研究進行彙總比較如图3:
因此,由本節的討論中可將產品屬性分類為「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和「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等三類。
研究方法
(一) 名詞的操作性定義
產品外部設計在本研究中意即造型之意
1. 造型定義
造型指物體的樣式相貌,而與形式及形象等詞義相近,但非僅指形狀或形態而已,應包含形狀、色彩與質感等多種要素才算完整。(楊清田 民83)
2. 共同屬性
在本研究中表示不論哪一件或哪一款婚紗的所有外顯與內含的各項特色,性質之組合,皆能為消費者所察覺。包括以下三者:
(1) 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
主要表示產品的意象(image)或是感覺(feeling),主觀性較強烈。例如:家庭房車強調讓您坐起來猶如在家中一樣的舒適,或是看到婚紗可想到結婚,走入家庭,幸福的感覺,亦或是從其造型中可看出設計師的設計理念,如前衛性、成熟、較女人味之款式...等。
(2) 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
主要表示選擇產品時所會考慮的因素,不包含基本的要求,較易受經驗的影響,具有較客觀的比較。例如:價格、材質...等。
(3) 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
主要表示對該項產品基本的要求,主要表達該種類產品共通的,而且是該產品應該且必須要提供的功能或屬性。例如:合身、具有透氣性...等
以上三種屬性與功能又可能同時存在著個別與另兩種屬性接近的交集現象,這類情形將在資料分析時討論。
3. 造型屬性(又稱獨特屬性)
為本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主要為設計師對婚紗造型的設計理念。在此所敘述的造型屬性其實亦屬於心象性屬性之一,只是因各款式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感覺意象,不同於共同屬性中的感覺意象。因為共同屬性中的感覺意象具有一般性,而造型屬性中縱使其他款式亦可能存在相同的表現,但其廣泛性畢竟難以達到一般性。例如:某款式之婚紗點綴著粉橘色的小玫瑰,襯托出新娘子浪漫的情懷,可能僅有這一款式如此表現,亦可能被設計師運用於其他款式,但總不會所有的婚紗都是如此,這就是本研究中所謂的造型屬性(獨特屬性)。
4. 產品屬性:為共同屬性與造型屬性(獨特屬性)之總稱。
5. 婚紗:須要特別強調的是在此之「婚紗」為結婚當天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那一件白紗新娘禮服。其餘如晚禮服、拍照禮服...等,皆不是本研究的產品標的。
(二) 問卷設計
由於本研究屬於探索性的研究,所以在問卷的發展上是採二階段完成。
1. 婚紗共同屬性的發展
在發展婚紗屬性方面,本研究採用深度訪問法(Depth Interview)和權威專家法收集所須資料,訪問對象包括專業婚紗設計師、服裝設計師及門市銷售人員等三種不同背景的專業人士32人(由比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代表性樣本),以尋找相關的產品屬性。該階段分兩個步驟完成。
(1) 非結構式問卷
因為無前人做過全面的婚紗屬性調查,且各類報章、雜誌的敘述不全、稀稀落落,縱使專業雜誌如薇薇新娘、結婚報報、新新娘...等,亦是如此。所以該步驟所採行的重點是以非結構式的問卷來訪問,並引導受訪人員儘量回答,而從受訪的專業人員(16人)中整理出71個相關屬性。
(2) 結構式問卷
因為步驟一中所訪問的人士為專業婚紗設計師與服裝設計師,在訪問之後,發覺其填寫的回答,重複性已相當高了,同時又考慮到門市銷售人員的訪問時間不宜長久,所以將71個相關屬性整理成結構式問卷訪問時,請受訪人員將認同的屬性打勾,仍有不足的部份請他們填寫於問卷後面的空格。
2. 婚紗產品造型屬性之發展
在第一階段婚紗產品共同屬性發展完成之後,進行第二階段婚紗產品造型屬性之發展;首先,因造型屬性將依各款式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必須先將使用於問卷彩色圖片中的婚紗款式確定,而且在本研究中既然要採用設計師理念,就必須尋找專業婚紗設計師所設計的款式;為了具有代表性,本研究在第二階段採取了以下的幾個步驟:
(1) 尋找資歷深的專業婚紗設計師
在本研究中同時訪問了時延琇、郭貴珍、卓秀美等三位專業婚紗設計師,她們的工作經驗(年資)分別為12年、12年、7年,並請她們三位一起討論,以完成以下的步驟。
(2) 將婚紗分類,並選出具代表性的款式
請她們三位共同將婚紗分類,其分類項目與意義如下:
a. 傳統性:是以V領、敞領、高領、馬蹄領、等基本領型並以蕾絲為導向,此款形為市場大部份人所接受。
b. 商業流行性:以市調結果為客戶所喜好而做商業性設計,或時下流行款式做特殊變化。
c. 創作性:預測未來婚紗流行趨勢之創作,企圖引導流行。
按照以上的分類標準,請她們選出具代表性的婚紗款式,由於她們的作品相當多,所以先從中挑出了21款具有代表性的款式,再依分類各挑兩款,亦即最後選出了六款婚紗圖片。
(3) 請設計師寫出造型的設計理念並整理成造型屬性
產品屬性的建構
(一) 共同屬性的建構
第一階段步驟一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將產品屬性分為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感覺意象類)、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選擇時之選購考慮因素)與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選擇時之基本要求)等三類,在71個相關屬性中發現,感覺意象類佔51個,選擇時之選購考慮因素佔12個,選擇時之基本要求佔8個。
經由步驟二後,發現從71個相關屬性增加為84個,感覺意象類增加9個,選擇時之選購考慮因素增加2個,選擇時之基本要求增加2個,可參考表1、表2、表3;總體增幅約%,各別增幅為%、%及25%,由於在步驟二中,是將認同的屬性打勾,所以其增加的屬性無法馬上列入結構式問卷中進行訪問,必須注意增加的屬性是否在步驟一的訪問中和步驟二的訪問談話中,有被受訪者提及過而未做記錄。
表一 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次數分配表
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
步驟一
步驟二
總和
結婚*
13 ****
10 ****
23
浪漫*
5
14
19
幸福*
3
12
15
甜蜜*
3
11
14
兩人世界*
2
10
12
走入家庭*
1
10
11
新的開始*
1
9
10
天長地久
1
8
9
告別單身
2
7
9
承諾
1
8
9
永恆
2
6
8
有拖襬
1
7
8
要帶頭紗
1
7
8
成長
1
6
7
戒指
1
6
7
活潑俏麗
1
6
7
美好的明天
1
6
7
純潔
4
3
7
傳統
0
7
7
新穎
5
2
7
蜜月
1
6
7
優雅
2
5
7
次數總計
85
273
358
該部份篩選出七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
表二 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次數分配表
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
步驟一
步驟二
總和
價格*
7
14
21
季節性*
8
10
18
質感(材)*
7
9
16
服務*
2
12
14
顏色、色彩*
4
10
14
口碑
1
11
12
社會習慣
1
9
10
信譽
1
8
9
品牌
2
7
9
剪裁
2
7
9
攝影(拍照)
5
4
9
場合
6
2
8
自己的身材*
0
1
1
配件
0
1
1
次數總計
46
105
151
該部份篩選出六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
而在步驟二的訪問中發現,選購因素中的「自己的身材」與基本要求中的讓自己「更美、更漂亮、更有自信」,在兩步驟訪問中,許多人都有類似的表達,卻沒清楚的寫下,於是經過這樣的考慮,決定將其列入問卷中使用。
在步驟一與步驟二中,由於問卷形式的不同,步驟二的次數大都多於步驟一的次數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上表一(原有60個屬性,僅列舉其中前22個作代表)顯示,代表婚紗專業設計師與服裝設計師的婚紗心象性屬性的結婚分配次數高於代表門市人員的婚紗心象性屬性,顯見設計師對於婚紗的設計大多侷限於結婚時使用,然而,對於常接觸消費者的門市人員而言,他們並不認為婚紗只侷限於結婚,比如女性拍寫真集時也會租用婚紗…等等。
而在表3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次數分配表中,也發現舒適與具有透氣性該二項基本要求的屬性,其分配次數也顯見設計師們的認知與門市人員的差異;其主要原因是設計師以人為考量,認為消費者希望穿著婚紗時舒適愉快;而門市人員則以經驗與其他因素(比如漂亮、價格…)為主要考量,認為消費者對於舒適與具有透氣性都不會太在意,而消費者真正的想法如何,則有待後續研究的探討。
表三 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的次數分配表
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
步驟一
步驟二
總和
舒適*
12 ****
8 ****
20
可塑造身材*
8
11
19
合身*
4
14
18
具有透氣性*
8 ****
4 ****
12
不要太重
2
6
8
穿脫方便
4
3
7
能方便坐
1
5
6
束縛少
2
3
5
依個性訂做
0
3
3
更美、更漂亮.更有自信*
0
1
1
次數總計
41
58
98
該部份篩選出五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
註:****表示選用屬性的步驟一分配次婁於步驟二
由於相關屬性高達84個,所以必須有所篩選,方能選出比較有用的屬性,於是使用類似因素分析中的陡坡圖(scree plot)的方式,將相關屬性的次數轉化成圖表形式分析之,可參考圖四、圖五、圖六,而篩選標準基本上亦仿效陡坡圖的分析方式,尋找相對重要的因素,但所觀察的是曲線的斜率變化所形成的弧線或斜線的分佈狀況,並以其匯聚點為轉折點,而轉折點基本上是視為後面將捨去的部份(這些因素的解釋力已經很低了),但也可依情形而定,分析如下:
由於經過兩個步驟後,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的相關屬性高達60個,為避免多餘的敘述與不必要的分析,在此選擇總和排名在前14個屬性畫成分配圖;誠如圖四所示,可看出,從「天長地久」這個屬性之後,其坡度變得相當緩和(亦即這些因素的解釋力已經很低了),如圖中之斜線所示,而前面七個屬性的坡度就顯得陡多了,如圖中之弧線所示,於是在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之相關屬性中,本研究選擇了「結婚」、「浪漫」、「幸福」、「甜蜜」、「兩人世界」、「走入家庭」、「新的開始」等七個屬性為本研究問卷中所使用的屬性,亦如表1或图4中所顯示,於屬性的後面有打*號者,即為選用的屬性
而在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方面,可參考图5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之次數分配圖,從圖中可以看出有兩條弧線匯聚於「顏色、色彩」這個屬性上,而這兩條弧線很明顯的一高一低,所以在本研究中選擇較高部位的五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而較爭議的轉折點於篩選標準中,基本上,是不列入前者,但因其次數分配與前一個屬性相同,且「顏色、色彩」是產品造型的三大要素之一,可能因為婚紗大多為白色系列,使得被重視的程度不夠強烈,導致次數分配不夠多而落點於此,形成轉折點。所以仍將「顏色、色彩」列入問卷使用屬性中。再加上前面曾討論過的「自己的身材」這一個屬性,尚有「價格」、「季節性」、「質感(材)」、「服務」等,共計六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亦如表二或圖五中所顯示,於屬性的後面有打*號者,即為選用的屬性。
在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方面,可參考图6機能性之屬性與功能之次數分配圖,從圖中可以看出有兩條弧線匯聚於「不要太重」這個屬性上,而這兩條弧線也很明顯的一高一低,所以在本研究中選擇較高部位的四個屬性,亦即「舒適」、「可塑造身材」、「合身」、「具有透氣性」,再加上先前曾討論過的讓自己「更美、更漂亮、更有自信」等,一共採用五個屬性使用於問卷中。
經由上述的第一階段結果分析,可得欲使用於問卷中之婚紗產品共同屬性18個,(參見表4):
表四 婚紗產品共同屬性總表
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
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
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
結婚*
價格*
舒適*
浪漫*
季節性*
可塑造身材*
幸福*
欣感(材)*
合身*
甜蜜*
服務*
具有透氣性*
兩人世界*
顏色、色彩*
更美、更漂亮、更有自信*
走入家庭*
自己的身材*
新的開始*
(二) 造型屬性的建構
在第二階段婚紗產品造型屬性的三步驟,其過程中為了幫助引導三位設計師的表達,本研究依造型的三要素衍生出婚紗中質感、色彩感、線條感、裝飾點的表現與面的整體外形感等五個具體表現,提供設計師參考,將他們所提供的造型設計理念整理成造型屬性(參見表五)。
由以上分析與結果可知形成42個產品屬性,分別為三類共同屬性及造型屬性的彙整。
結論
由資料的分析與結果顯示,本研究將婚紗產品共同屬性可由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等三大類構建,亦可從表四與表五中瞭解到,機能性的屬性與功能可用舒適、塑身、合身、具有透氣性…等五項來衡量;消費性的屬性與功能則有價格、季節性、質感(材)、服務…等六項來衡量;心象性的屬性與功能計有結婚、浪漫、幸福、甜蜜…等七項來衡量,也就是說產品的共同屬性有18項,以及造型屬性(獨特屬性)有24項,總計本研究構建出42個婚紗產品的共同屬性及獨特屬性。
本研究除建構出較完整的產品屬性外,並提醒一般在探討產品屬性時,實不該只探討某一類產品屬性,應該著眼於全方位的觀點,同時探討三類產品屬性,尤其是心象性屬性中的造型屬性更應加重權數來特別探討,因為產品造型是在第一時間與消費者接觸的,實在不應將其忽略。
而本研究產品屬性的形成以專業人士為主要研究對象,至於消費者的認知及反應情形,則有待後續研究。
參考文獻
1. 王銘顯,「產品設計在造型藝術中的位置」,工業設計,第28卷,民國69年4月。
2. 官政能 黃淑真 彭德保,「以使用情境為基礎之產品造型發展因素研究」,工業設計,第24卷1期,民國84年1月,頁17-28。
3. 林文壽,「聯合分析在國產小客車產品最佳化之應用研究」,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73年。
4. 周文賢 李宏達,「市場調查與行銷策略研擬-理論基礎與實務應用」,華泰書局,台北,民國81年初版。
5. 陳潔瑩,「隱喻與換喻於產品設計之應用研究」,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3年。
6. 楊清田,「『造型』的意義、內涵及其形成之研究」,藝術學報,第55期,民國83年,頁115-136。
7. 鄧成連,「設計之消費群體研究與分析」,工業設計,第16卷1期,民國76年1月,頁50-53。
8. 劉以琳,「隱喻運用於產品設計之研究」,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2年。
9. Csikszentmihalyi, Mihaly and Rick E. Robinson(1990), The Art of Seeing, Malibu, CA : J. Paul Getty Museum.
10. James F. Engel , Roger D. Blackwell , and Paul W. Miniard (1993) , Consumer Behavior, Orlando , FL : The Dryden Press.
11. Mark I. Alpert(1971) "Identification of Determinant Attributes : A Comparison of Methods,"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8 (May),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