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工程承包
本章主要内容
国际工程承包概述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本章重点
国际招投标程序及FIDIC合同条款
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概述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概念与特点
1. 国际工程承包概念 (International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
国际工程承包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的一种经济合作关系,是通过国际间的招标、投标或其他协商途径,由国际承包人以自己的资金、技术、劳务、设备、材料、管理、许可权等,为工程发包人实施项目建设或办理其他经济事务,并按事先商定的合同条件收取费用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的项目适用于基础设施、制造业工程和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
2. 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
(1)综合性强
(2)差异性大
(3)风险性较大
(4)合同金额大、竞争激烈
(5)多元性(涉及多方关系)
(6)履约连续性
二、国际工程承包的内容
国际工程承包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 工程设计;
2 工程劳务;
3 工程施工。
上述三部分内容可以是单项承包,也可以是成套项目承包。
大多数国际工程承包都采用成套项目承包做法,即由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试生产等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作。
三、国际工程承包的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按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以下五种:
1.独立承包或总承包 (Main Contract)
即从投标报价、谈判、签订合同到组织合同实施,不论是否有对内、对外转包或分包,都由主包人或第一承包人对业主或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2.分包(Sub-contract)
是在整个项目工程中只承包单项工程或其子项,或某项工程的承包业务,分包人只对合约方负责。
3.合作承包(United Contract)
指合作双方事先达成合作承包协议,以各自的名义对外参加投标,不论哪家中标,都按合作协议共同完成项目的承包形式。
4.转让或转包 (Assignment of Contract)
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在不改变已签订合同内容的条件下,把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承包人的承包方式。
5.承包代理
以承包人的名义和利益,代表承包人向第三者招揽生意,代办投标和有关承包的其他事项等服务,并按代理协议收取佣金的中介方式。
第二节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一、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概述
1.招标 (Invitation of Bid)
招标就是一家买主(或发包者)将拟买一批物资设备(包括外购外协件)或拟建工程项目的内容、要求等,如品种、规格、质量、价格、工期等,通过公告或通知书等形式招引或邀请卖主(承包者)前来投标,最后由买主(或发包者)从中择优选定的一种经济行为。
招标承包中的标,也叫“标的”,是指“拟发包工程项目内容的标明”。
2. 投标 (Bid)
投标就是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同意招标人拟定的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的条件,通过竞争企图为招标人选中的一种交易方式。
从卖方角度看,国际投标是一种利用商业机会进行竞卖的活动。国际投标是对国际招标的响应,是一国的卖方为了得到该项合同而向另一国买方发出的实盘。
3.招投标基本程序
(1)国际招标、投标业务的程序的
基本环节
l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l 投标
l 开标
l 评标
l 决标及中标签约
①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a.发布招标公告(Announcement of Tender)
采用“公开招标”或“两段招标”时,都应在国内报刊或权威杂志刊登招标广告。招标公告主要介绍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要求条件和投标须知等。(见案例)
b.资格预审
预审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供应与生产能力、经营作风及信誉进行全面预先审查。目前国际上一般采用分发“资格预审调查表”的做法,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分项评分”。
招标公告案例 乌鞘岭隧道、宜万铁路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湖北) 2003/11/24 本信息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提供 -------------------------------------------------------------------------
招标编号:JW2003-10 开标时间:2003-12-1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冶金矿产原材料,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省 招标内容: 一、招 标 人: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10号 联 系 人:廖春芳 联系电话:(市)010-51845117 (路)021-45117 传 真:(市)010-51847867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招标办[2000]37号文《关于西安南京铁路、渝怀铁路、洛湛铁路通道邵永段和秦沈客运专线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计划的批复》 6、铁道部[招标办2003]6号文《关于兰武二线乌鞘岭隧道物资采购招标的批复》 7、铁道部招标办[2003]27号《关于宜万铁路土建工程施工预招标计划的批复》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物资分包清单(请下载) (一)乌鞘岭隧道 1、 钢材------------------------------------2包 2、 水泥------------------------------------4包 3、 锚杆------------------------------------1包 (二)宜万铁路 1、钢材-------------------------------------4包 2、水泥-------------------------------------4包
五、招标日期安排: 1、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3年11月21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携投标单位物资交易许可证到北京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0元,标书售出恕不退换。 2、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03年11月25日17:00前电传给招标人(传真:010-51847867),过时将不受理。招标人将在北京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答疑结果。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3年12月11日上午8:30~10:00之内当面递交到北京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在此前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将于2003年12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
信息提供: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10-51864111(袁) 详细信息请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又称“标书”、“标单”,内容主要包括:
1) 招标商品的交易条件,但价格条件由投标人投标时提出。
2) 投标人须知,如列明投标人资格、投标日期、开标日期、寄送投标单的方法等。
3)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② 投标
a. 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 编制投标资格审查表
2) 分析招标文件
投标人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条件、技术标准、合同格式等进行认真分析。
3) 寻找投标担保单位。
b.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保证函L/G
投标人慎重研究标书后,一旦决定参加投标,就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和填报投标文件。
为防止投标人在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约,招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函。
投标保证金可以缴纳现金,也可以由投标人通过银行向招标人出具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保证金额是按照投标金额的百分比计算的,一般为10%左右。
c. 递送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逾期失效。
递送投标文件,一般应密封后挂号邮寄,或派专人送达。
③ 开标、评标、决标
a.开标( Bid Opening)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收到的投标书中所列的标价和提出的交易条件进行比较,然后,择优选定投标人。
b. 评标(Evaluation of Bid)
评标是指招标人组织人员从不同角度对投标进行评审。评标的主要内容为:
1) 研究对比投标报价;
2) 评审投标是否有任何违反《投标须知》的规定;
3) 审查投标计算是否有严重错误;
4) 对标书内容有否严重误解等。
参加评标的人员应当坚持“准确性”、“公开性”和“保密性”。
c. 决标与中标(Award of Bid)
决标是指经过评标,做出决定,最后选定中标人的行为。
在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相差很大,甚至低于主管部门预计的“底标价”情况下,评标人可裁定其属于不合理报价,将标权授予其后报价较高的投标人。
④议标和商签合同
在国际招标业务中,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合同条件以及合同协议书的格式,而且中标者也要在投标书中明确表明接受投标书中的条件,并承诺规定授标期限内投标书的约束力。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应当注意:
a.双方仍可对合同的条款可以进一步协商,调整最后价格和部分合同条款。双方经议标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合同。
b.中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书,又称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银行开立。中标人不能交付履约保函,视为弃权。
c.如果中标人因其它理由不能按期履约,中标人事先未提出申请要求延缓,或提出申请未被招标机构接受,或有意拖延议标拒绝签约等,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给以制裁。
图表8-2-1 国际招标程序
图表8-2-2 国际投标程序
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方式,按性质划分可分为三种:
(一)竞争性招标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国际竞争性招标一般可以分为二种:
l 国际公开招标
l 选择性招标
1.国际公开招标
它是指招标人通过报纸及其他宣传媒介发布招标信息,使世界各地合格的承包商都有机会按通告中的地址领取或购买资料和资格预审表,互相竞争投标取得授标。
l 公开招标的主要特点是:
A 招标方给予自愿投标公司以平等参与的机会;
B 能较合理地选定承包商,在一定程度上防腐;
C 不允许更动标书中的技术及财务条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地按标书的规定报价。
国际公开招标适用于下列工程:
A 由世界银行及其附属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和
国际金融公司提供优惠贷款的工程项目;
B 由联合国经济援助的项目;
C 由国际财团或多家金融机构投资的工程
项目;
D 需要承包商带资承包或延期付款的工程
项目:
E 实行保护主义的国家的大型土木工程或
施工难度大,发包国在技术和人力方面
均无实施能力的工程。
2. 选择性招标 (Selecting Bidding)
选择性招标,又称限制性招标,它一般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而是根据招标人自己积累的经验,相关资料介绍或由咨询公司提供的承包商名单,向若干被认为最有能力和信誉的承包商发出邀请。经过对应邀人进行资格预审后,通知其提出报价,递交投标书。
l 优点:经过选择的投标商在技术、信誉上都比较可靠,可以减少违约的风险,并可节省费用,简化手续,迅速成交。
l 缺点:招标人所了解的情况和承包商的数量有限,在邀请时难免遗漏某些在技术上和在报价上有竞争能力的厂商。
l 选择性招标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A 工程量不大,投标商数目有限或其他不宜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的项目。
B 某些大而复杂的专业性又很强的工程项目,可能投标者不多,但准备招标的成本很高,为了节省时间费用,及时获取较好的报价,招标可以限制在几家合格的承包商中进行,从而使每个承包商都有争取合同的机会。
C 由于工期紧迫或出于军事保密要求或其他各方面原因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D 工程规模太大,中小型公司不能胜任,只好邀请若干家大公司投标的项目。
E 工程项目招标通告发出后,无人投标或投标商的数目不足法定人数(至少三家),招标人可通过选择性招标再选择几家公司投标。
(二)两阶段招标(Two-Stage Bidding)
两阶段招标,又称两阶段竞争性招标。它是无限竞争性招标和有限竞争性招标结合使用的一种招标方式。
第一阶段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开标、评价后再邀请其中报价较低、最有资格的数家承包商(一般为三四家)进行第二阶段报价。由于第二阶段投标人较少,一般采取谈判报价或秘密报价方式。
两阶段招标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A 第一阶段报价、开标、评标后,如最低标价超过底价20%,而且经过减价重新比价之后,仍不能低于底价时,需再作第二阶段报价。
B 招标过程尚处于发展过程,需在第一阶段招标中博采众议,进行评价,选出最新最优方案,再在第二阶段邀请被选中方案的投标人详细报价。
C 在某些经营管理或技术要求高的大型项目中,招标人对项目经营管理缺乏足够的经验,可在第一阶段向投标人提出要求,就其熟悉的经营管理方法或就其建造方案进行报价,经过评标,选出其中最佳方案的投标人。
(三)议标 (Negotiated Procurement)
议标,亦称谈判招标,是招标人直接选定一个或少数几家公司谈判承包条件及标价。
l 特点:议标没有资格预审、开标等过程,方式简单,通过直接谈判即可授标,。议标对投标人来说,不用出具投标保函,也无须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报价负责;议标竞争对手少,缔约成交的可能性大。
严格地讲,议标不算一种招标方式,只是一种"谈判合同",在国际工程承包实际业务中采用较少。
l 议标 一般用于下列工程项目:
A 执行政府协议缔结的承包合同;
B 由于技术方面的特定需要只能委托
给特定的承包商或制造商实施的合同;
C 属于国防需要的工程或秘密工程;
D 项目已公开招标,但无中标者或没有
理想的承包商,通过议标,另行委托
承包商实施工程;
E 业主提出合同外新增工程。
第三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
目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工程咨询合同
2.施工合同
3.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
4. 项目管理合同
1.工程咨询合同(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ntract)
工程咨询合同是业主与咨询人(工程师或建筑师)签订的合同。
2.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合同 , Construction Contract)
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实施合同。按计价方式分可分为三种:
(1)总价合同
(2) 单价合同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s)
总价合同是指支付给承包者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采用总价合同时,招标、投标双方要对工程的详细内容及其各种经济技术指标都必须搞的一清二楚,否则将有蒙受损失的风险。
总价合同有四种形式:
① 固定总价合同
②调值总价合同
③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④ 管理费总价合同
①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合同总价是固定的,承包商在报价时已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了估计并已包含在合同的价格中。
②调值总价合同
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现价进行计算的,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影响所使用的工料成本时,合同总价也要作相应的调整。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得很明确的项目,但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均可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③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是指由于发包人或其咨询单位将发包工程按图纸和规定、规范分解成若干分项工程量,由承包人据以标出分项工程单价,然后将分项工程单价与分项工程量相乘,得出分项工程总价,再将各个分项工程总价相加,即构成合同总价。
④ 管理费总价合同
管理费总价合同是指发包单位雇用某一承包公司的管理专家对发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管理和协调的合同,由发包单位向承包商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的合同。采用这种合同的重要环节是明确具体的管理工作范围。
从招标单位的角度来看,总价合同有以下优点:
a. 可以在最大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造价并使之固定下来;
b. 招标单位在主要开支发生前,对工程成本能够做到大致有数;
c. 承包人或投标者承担较多的风险;
d. 评标时易于选定最低报价单位;
e. 在施工进度上极大的调动了投标人的积极性;
f. 招标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的对项目进行控制
采用总价合同,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a. 必须完整而明确的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b. 根据项目的规模、地点和价格调整情况,应使投标人的风险是正常的和能够接受的;
c. 必须将统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d. 只有当行情对于投标人有利时,采用总价合同才能招来有竞争力的、合格的投标人。
(2)单价合同( Unit Price Contracts)
工程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表为基础,以工程单位表为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形式。
工程单价合同有两种形式:
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纯单价合同
①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按照估计的工程量表,乘以合同中的单位工程量价格,从而得到工程的总价格,采用这种合同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
②纯单价合同
在纯单价合同下,招标人只向投标人给出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而不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投标人只需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报价即可。
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点是:
a. 在招标前,招标人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
b. 能鼓动投标人提高工作效率,因为按国际惯例,低于工程单价的节约算作“成本节约”,节约的工程成本便是承包人的利润;
c. 招标单位只按分项工程量支付费用,因而可以减少意外开支;
d. 合同结算时,只需对那种不可预见的、未预先规定的工程单价进行调整,结算程序比较简单。
同时在工程单价合同中,招标单位必须对工程单价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以便承包人能够进行合理的定价。
(3)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 Contracts)
是指合同价由工程成本加上双方商定的酬金组成。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以下七种形式: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
成本加奖金合同
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成本加保证最大酬金合同
成本补偿加费用合同
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
3.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
(Supply and Erection of Equipment)
这一类合同按照工程需要的不同,可以有单纯的设备供应合同、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单纯的安装合同以及监督安装合同几种情况。
4. 项目管理合同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s)
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合同条件范本
(一) FIDIC条款
指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经几个国际性组织批准的《土木建筑工程(国际)施工合同条款》,它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国际承包工程标准条款。
(二)基本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一方面,是指承包商的责任范围,另一方面,又指工程的范围。
2.工程期限
指从开工之日起到全部工程完成为止所需要的时间,即工期。如果承包商无故拖延工期,给业主造成损失,要接受罚款。
3.承包商的义务
一般而言,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完成并维修工程外,还要递交履约保函提出工程进度计划,接受工程师的监督,执行工程师的命令,在工程师签发竣工证书以前照看工程,对工程进行保险,并对二包商的工作负责。
4.业主的责任
业主除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外,还要提供建筑用地,协助承包商办理施工机械、原材料、设备生活用品的出入境手续,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现场,派遣工程师及其代表。
5.工程师及其代表
工程师与业主签订工程服务合同,在工程施工中作为业主的代理人,但工程师在执行任务时又处于独立的地位。
6.价格条款
在价格条款中,要写明合同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价酬金合同,价格中是否包括税金,计价采用的货币,以及是采用固定价格还是浮动价格。
7. 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包括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两条。
8. 担保条款
当事人往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提供经济担保,银行保函一般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工程维修保函和进口物资免税保函。
9.保险条款
一般而言,需要的投保险别有:
(1)工程一切险,即对工程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工人或技术人员的操作疏忽和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第三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第三方责任险,指施工期间,在工地发生的意外事故,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
(3)人身意外险、汽车险、机械设备保险、设备包装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社会福利保险等。
10.工程变更条款
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要做的一些必要的修改。
11. 违约条款
分为承包商违约和业主违约。规定在双方发生违约情况时的解决方法。
12.索赔条款
规定任何一方给另外一方带来损失时的索赔方案。
13.误期罚款
规定承包商不能按期完成工程所要接受的罚款。
14. 转包条款
规定承包商的转包事宜。
15.不可抗力条款
规定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6.仲裁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发生的争端,在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需要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7. 验收条款
规定业主对承包商所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做工,经检查、试验、试生产后,认为符合合同规定的,进行验收。